生态美学视野中的传统节日_以清明节民俗中的生态审美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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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刊

改革与开放

生态美学视野中的传统节日

王剑(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北京100081)

摘要:本文以美学、哲学和生态学为理论源头,在分析传统节日民俗事象的基础之上,将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和人在民俗审美活动中的体验阶段进行横向的整合研究,以期在开拓生态美学新的对象领域——

—民俗生活的同时,为民俗审美文化的生态美学基础进行进一步的具体论证。

Abstract:In this paper,aesthetics,philosophy and ecology as the theoretical source of traditional festivals in the analysis as the basis of folk thing,will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natural ecology and human activities in the folk aesthetic experience of stage horizontal integration of research with a view to developing eco-The new field of aesthetic objects-folk life,the same time, folk aesthetic culture of eco-aesthetic basis for further concrete proof.

关键词:生态美学清明民俗人与自然审美体验民俗审美

Key words:Ecological aesthetics Ching Ming Festival Folk mankind and nature aesthetic experience Folk Aesthetic

作者简介:王剑(1981-),男,土家族,湖北省恩施人,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南方少数民族审美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10)-04-0170-03

生态美学是20世纪90年代,由鲁枢元、曾繁仁等中国学者提出并一手创立的美学分支,它与以往的美学区别在于,整生研究的学术范式;消除审美距离、突破审美时空局限、化解审美疲劳所形成的审美自由;以生态审美场为元范畴生发的话语体系等。[1]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生态美学已经逐渐形成了以文艺生态审美、生态批评、生态艺术哲学、生态环境美学等领域为基本内容,整合后实践美学、生命美学、审美人类学、文学人类学、艺术人类学、大众文化等学科的研究成果的一门显学。当生态美学的研究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渐渐将所有人类参与的文化活动都列为对象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遇到了民俗文化学。于是在生态美学与民俗文化学的交叉地带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和成果,对加深对这两门同是新兴又古老的学科的理解产生了积极作用。

生态美学与民俗学的契合点

生态美学的核心是研究人与自然生态间的审美关系,如果仅仅将生态美学的对象范畴限定在自然生态范围之内,无疑对生态美学的广度、深度,进而对未来的发展都有极大的限制,可喜的是生态美学的最初建立者们就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有学者明确指出:“从目前看,关于生态美学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生态美学仅研究人与自然处于生态平衡的审美状态,而广义的生态美学则研究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和人自身处于生态平衡的审美状态。我个人的意见更倾向于广义的生态美学,但将人与自然的生态审美关系的研究放到基础的位置。因为,所谓生态美学首先是指人与自然的生态审美关系,许多基本原理都是由此产生并生发开来。但人与自然的生态审美关系上升到哲学层面,具有了普遍性,也就必然扩大到人与社会以及人自身的生态审美关系。由此可见,生态美学的对象首先是人与自然的生态审美关系,这是基础性的,然后才涉及人与社会以及人自身的生态审美关系。”[2]这种以当代生态存在论哲学为理论基础的学科思想,突破了主客二元对立机械论世界观,提出了系统整体性的世界观;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张扬了“人—自然—社会”的协调统一;反对自然无价值理论,主张重视自然的独立价值。总之,生态美学从广义上来说,就是一种包括人与自然、社会及人自身的生态审美关系的符合生态规律的当代存在论美学。另一方面,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民俗是沟通民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联系传统与现实、反映民间社区的和集体的人群意愿,并主要通过人作为载体进行世代相习和传承的生生不息的文化现象。在民俗文化中人类通过审美文化、认知文化和价值文化的方式把握世界。在民俗文化学中,强调的是以“人”为主体来建立民俗学系统,在这种学科交互式发展的大背景之下,民俗学和美学就相遇于文化这一人类主观作用于客观的过程之中。正是由于民俗与审美都具有共同的文化本质,使得两者具备了一些共同的特性。首先,民俗与审美都具有超自然性,两者的主体都不是单纯的自然环境,而必须有人和人的活动参与其中,换言之,两者的出发点和边界都是人以及人化的自然,自然的不经过人为参与生成的民俗和审美都是不存在的;其次,民俗与审美都具有超个体性,所代表的都是整体的人类活动,个体的人可能会对民俗和审美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有全面集中地体现广大的民众所创造的文化内涵的人类共同主客观过程才是民俗和审美的研究范畴;最后,民俗和审美都具有系统性,都是由诸多结构和功能组合而成的整体。正是基于上述民俗与审美的共同特征,使生态美学与民俗学在人与人和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关系方面找到了完美的契合点,为进一步讨论传统节日民俗最能够的生态审美观提供了可能。

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及其在民俗审美中的映射

所谓生态美学实际上也就是人与自然达到中和协调的一种审美的存在观。因此,生态美学的提出,促进了由实践美学向实践基础上的存在论美学的转移。而我们觉得这种转移更能贴近审美的实际。”[3]生态美学来自生命美学和生活美学而又高于它们,是目前对人与自然、社会关系的最好体现,它主张与追求审美化生存,强调与凸现生态和谐,趋向与发展生态审美文明,是站在“当代美学高原上的美学”[4]

以生命美学、生活美学和生态美学为代表的不同阶段的美学形态,从不同的方面体现了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而当这些理论和观点投射到民俗审美领域时,产生了人的民俗、美的民俗和自然的民俗三个层次的审美心理体验类型。

在第一层次中,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是神化的自然审美,而在民俗审美的心理体验中的“人”首先指人文,人的民俗即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的民俗活动和民俗事象,这里的“人”的范围是随着历史社会的发展不断扩大的。在民俗审美的观念中,实现审美价值主体性的基本途径是人的体验与实践。在人的体验与实践中,民俗审美的价值得以揭示民俗审美的内在运动过程,把握民俗审美精神世界的复杂和神秘。第一层次人的民俗比较单纯和朴素,表达的是人类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本能,距今年代相对久远的习俗人的美学意味更为浓烈,上巳节的高禖祭祀就是其中的突出代表。高禖祭祀最初来自玄鸟神话,《史记·殷本纪》载:“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

—以清明节民俗中的生态审美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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