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建造合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工地施工合同解释

工地施工合同解释一、前言工地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
它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利益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对工地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解释,以帮助双方更好地了解和履行合同义务。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具体名称,以示明确双方所涉及的工程。
2. 工程地点: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具体地点,包括街道、门牌号码等,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工程内容: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类型、规模、结构、装修等。
4. 资金来源: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资金的来源,包括自筹、集资建户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1. 承包范围: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地皮面积270)的土建、主体工程、外墙普通涂料装饰、内墙粉刷粗到、室内排污排水系统、化粪池、出檐、公共过道、楼梯间白灰、底层地面砼层垫层等。
2. 承包人义务: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并承担相应的工程风险和责任。
四、合同工期1. 开工日期: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开工日期,以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
2. 竣工日期: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竣工日期,以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
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合同工期的总日历天数,以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
五、质量标准要求1. 工程质量标准: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质量标准,如合格,并保证房顶不渗水等。
2. 质量保证:承包人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并承担相应的质量风险和责任。
六、合同价款1. 金额: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合同的金额,包括总价款和其他费用。
2. 计算方式: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合同金额的计算方式,如按平方米计算等。
3. 付款方式: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合同付款的方式,如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浅谈建造合同准则及在施工企业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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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_建造合同

工程施工建造合同是指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根据我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应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一、工程范围本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附件一。
土建、安装、装饰装修之间的专业界限划分应当明确。
二、建设工期1. 开工日期: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记载于合同附件二。
2. 竣工日期:乙方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保证工程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
3. 工期总天数: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记载于合同附件三。
三、工程质量1.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质量责任制度,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2. 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材、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等,应严格按照设计采购和检验制度进行采购和检验。
3. 乙方应加强工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
4. 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价款:双方根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质量等因素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记载于合同附件四。
2. 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分期支付工程价款。
具体支付方式详见合同附件五。
五、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讲义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讲义第一章合同预计总收入的内容及编制要求(一)、合同预计总收入是指施工企业与发包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以及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调整金额。
它是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合同费用的基础依据之一。
(二)、合同预计总收入由项目部合约部门负责编制。
(三)、合同预计总收入的编制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变更、索赔、奖励等情况,于每半年、年末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如中途合同预计总收入发生较大变化时,须立即进行调整。
(四)、合同预计总收入的范围及确认条件1、合同中确定的初始收入,即签订的合同总额扣除计日工及暂定金后的金额作为合同的初始收入;2、因变更、索赔、奖励、材料调整价差等情况增加或减少合同收入时,应在取得业主的正式批复后于当期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3、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工程,且不作为我方收入统计的,在确认合同预计总收入时应扣除这部分合同金额。
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总价款-计日工-暂定金-业主指定分包合同金额 变更金额+索赔金额+奖励金额+价差调整等调整数第二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内容及编制要求(一)合同预计总成本是指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不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它是计算完工百分比以及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合同费用的直接项目;(二)合同预计总成本由项目部合约部门负责编制,财务、工程、物资、设备、人事等其他部门协助,主要依据合同工程量清单、标后预算结合项目所处环境、市场情况等合理编制,各相关部门应提供与成本有关的基础数据资料;项目部在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时,应根据工程量清单,结合集团公司(分公司)材料消耗定额和材料市场价格、分包工程预计价格、设备租赁费用市场价格以及项目资源配置方案等综合编制;(三)合同预计总成本应在工程开工后三个月内编制完毕,且须报上级单位审批,上级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复。
施工企业亏损建造合同核算方法分析

施工企业亏损建造合同核算方法分析施工企业在建造合同核算方法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收入核算施工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建造合同的收款金额。
在核算收入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是指建造合同中约定的总金额。
在核算收入时,应该按照合同金额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合同金额的信息。
2. 合同变更:由于建造合同的特殊性,合同金额往往会因为工程变更等原因而发生变动。
在核算收入时,需要考虑合同变更的金额,并及时调整合同金额的信息。
3. 分期结算:建造合同往往需要按照工程进度分期结算。
在核算收入时,应该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收款信息。
二、成本核算施工企业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机械设备成本、管理费用等。
在核算成本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人工成本:人工成本是施工企业的主要成本,包括工人工资、社会保险等。
在核算人工成本时,应该根据工人实际出勤情况、工资标准等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人工成本的信息。
2. 材料成本:材料成本是施工企业的重要成本,包括建筑材料、施工材料等。
在核算材料成本时,应该根据实际采购的材料数量和价格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材料成本的信息。
3. 机械设备成本:机械设备成本是施工企业的重要成本,包括购置、运营和维护机械设备的费用。
在核算机械设备成本时,应该根据机械设备的折旧、维护等情况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机械设备成本的信息。
4.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施工企业的固定成本,包括办公费用、员工培训费用等。
在核算管理费用时,应该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管理费用的信息。
三、利润核算施工企业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建造合同的收入减去成本。
在核算利润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收入减去成本:利润等于建造合同的收入减去成本。
在核算利润时,应该将收入和成本进行比较,并计算出利润的金额。
2. 利润率:利润率是利润与收入的比例。
在核算利润时,应该计算出利润率,并及时评估利润的变化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即建造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中重要的合同类型之一,其中订购方、销售方和施工方三方共同达成了一份有关工程建设和完成项目的合同。
这类合同通常设定了前期投资、施工成本、保险费用等具体内容,以及针对质量、生产工期、交货方式、付款条款等相关方面的条款。
建筑合同是由订购方、销售方(即施工方)和施工方三方订立的,由一方提出拟定项目,另一方签署合同并支付施工费用的。
订购方对项目负责,并根据合同规定,支付施工费用,实行相关质量监督等。
销售方(施工方)对施工项目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完成施工,并提供保修服务项目。
建筑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竣工后的施工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条件、施工费用及付款方式、施工工期和质量要求、信息补充及变更权,质保期限及维修及索赔等。
建筑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签订,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产生效力,双方均有义务遵守合同规定。
合同应具有明确的条款,明确双方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可能导致合同纠纷的事项应该被有效地预防和解决。
建筑合同正确使用有助于管理建设项目,满足双方的利益,有效提高质量、及时完成,并在合同期限内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但是,建筑合同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建筑合同签订不当,可能造成双方纠纷,无法解决,甚至可能损害双方的利益。
因此,在签订建筑合同时,双方应当慎重考虑,谨慎发布和执行合同内容,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总之,建筑合同是参与方实现共同目标,建设项目管理更加有效,提高竣工质量的重要合同,签署该合同应当根据双方的利益和需求等情况进行讨论;同时,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参与方也应当慎重考虑,妥善确认和签署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解读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解读一、合同标题合同标题通常由“工程施工合同”等字样构成,用以明确合同的性质,具体指明合同是用于工程施工的,便于双方识别合同的内容和用途。
二、背景背景部分一般说明合同的签订目的和背景,包括合同参与方的基本信息、工程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等内容。
背景部分的目的是为了引入合同的全文内容,让双方对项目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三、定义定义部分一般用来解释合同中所涉及的特殊名词或术语的含义,以便使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达成一致。
这部分可以包括对工程实体、工程费用、工程期限等内容的定义,帮助双方消除合同执行中的理解歧义。
四、合同文本合同文本是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部分,详细规定了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会具体描述工程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等,明确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结构形式、装修标准等内容,确保双方对工程的要求达成一致。
2. 工程款项:合同中会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金额、时间等要求,包括工程款项的结算方式、分期支付形式、保证金要求等内容,保证合同款项的合理支付。
3. 工程期限:合同中会规定工程的起止时间、完工期限、履约期限等,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并规定延期履约的责任和补偿方式。
4. 质量标准:合同中会具体规定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瑕疵处理方式等内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管理机构:合同会明确工程的管理机构、监理单位、技术人员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6. 违约责任:合同会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责任、违约处理方式等,确保合同的履约和终止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以上内容只是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一部分,实际合同中的内容可能更为详细和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约定。
五、签署签署部分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合同参与方的签字、盖章和日期等内容,表示双方同意合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建造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区别

建造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区别建造合同和施工合同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它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应用。
本文将从定义、主体、内容、目的、执行方式和风险承担等方面对建造合同和施工合同进行详细解析。
一、定义及主体1. 建造合同建造合同,又称承包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主体一般为业主和承包商,承包商可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主体同样为业主和承包商,但施工合同的承包商通常是专门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二、内容与目的1. 建造合同建造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材料供应、设备安装、质量保修等。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按照预定的设计、技术、功能和用途顺利完成,并交付给业主符合合同要求的资产。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材料和设备供应、工程款支付等。
其目的是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筑安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进度完成。
三、执行方式1. 建造合同建造合同的执行方式通常是分阶段进行,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直至交付使用。
承包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执行方式主要是按照工程量清单和工程进度进行。
承包商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进度完成施工任务,同时承担工程安全、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等风险。
四、风险承担1. 建造合同建造合同的风险承担主要包括设计风险、施工风险、材料和设备风险等。
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中约定各自承担的风险范围和责任,从而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风险承担主要包括工程质量风险、工期风险、工程安全风险等。
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中明确风险责任和承担方式,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中国财政部于2024年4月发布的一项会计准则,为企业会计提供了关于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和解释。
新准则的发布旨在统一企业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
新准则对于建造合同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明确,将建造合同定义为一个实体向另一个实体提供建造服务,并且具有如下特点:合同涉及为特定顾客设计、制造或建造资产;合同所涉及的资产是独立于企业自用资产的;合同的完成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周期。
根据建造合同的性质和特点,新准则将建造合同分为两类:按工程实物计量收入和按完成程度计量收入。
按工程实物计量收入的建造合同是指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将与合同有关的实物交付给顾客,并根据实物的交付情况确认收入。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当在合同交付实物的日期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工程进度款的收入。
按完成程度计量收入的建造合同是指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不断地进行施工、加工,并在各个阶段下发票给顾客,根据合同完成的程度确认收入。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当按照完成百分比法来计量收入,即根据已完成的工程进度占合同总工程量的比例来确认收入。
此外,企业还应当根据各个阶段下发票的情况,进行预收账款的确认和调整。
新准则还明确了企业应当如何处理建造合同中的风险和变更。
对于风险处理,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中对风险的约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对于变更处理,企业应当根据建造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进行会计处理,即在变更后的合同金额中确认收入,并根据变更后的合同金额调整预收账款。
新准则对于建造合同的准确确认和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使企业能够按照统一的方法和标准处理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事项。
这有益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避免了因为不同企业对于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而引发的混乱。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是一项重要的规定,对于企业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建造合同与施工合同区别

建造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
建造合同和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领域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但它们在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执行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合同的主体
建造合同的当事人通常是业主和建筑商,业主是希望建造某种建筑物或结构的人或机构,而建筑商是承担建造任务的企业或个人。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则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是需要进行某项工程建设的人或机构,承包人则是承担该工程建设任务的企业或个人。
二、合同的内容
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业主和建筑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交付和价款的支付等。
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的施工、交付、质量保证和价款的支付等。
三、合同的目的
建造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完成某种建筑物或结构的建造,满足业主的使用需求。
施工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完成某项工程的建设,满足发包人的使用需求。
四、合同的执行
建造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建筑商需要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并在工程完成后将建筑物或结构交付给业主。
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承包人需要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并在工程完成后将工程交付给发包人。
总的来说,建造合同和施工合同在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执行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种合同形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财会审计论文】《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和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说,持有待售存货的收入是在卖方将该项目所有权上的重大风险和报酬转让给买方时予以确认。
这类销售通常是在存货被购买或生产后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相对建造工程而言,单项金额往往不是很大。
相反,建造合同中在建工程的金额一般比较重大,且需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工程。
为此,在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时,必须考虑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
有关建造合同的核算办法,《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作了规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业务日趋复杂以及报表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现行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已暴露出存在的局限性。
为此有必要加以改进。
相对于现行做法,建造合同准则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的账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改革。
二、关于建造合同的类型建造合同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造价合同,另一种是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的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从而确定工程价款款的建造合同。
这两类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所包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
固定造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则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在实际工作中,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对建造合同作按上述分类标准进行的分类。
从合同价款的确定上看,有几种不同的方式:(1)施工图预算造价方式。
即企业按施工图纸所提供的资料和计算出的工作量,依据预算定额和单位造价以及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造价;(2)对某些军需品(如船舰)采用按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利润确定造价的方式;(3)投标造价方式。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讲解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讲解首先,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时应遵守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自愿原则指的是合同的缔约各方应当自由选择合作,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平等原则强调合同各方在权利和义务方面应当平等对待;公平原则要求合同的内容和执行结果对各方都必须是公平和合理的;诚实信用原则则强调双方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欺诈或违背合同约定。
其次,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时应遵守合同的约定条款。
建造合同的约定条款包括工程范围、标准和质量、工期、价款和支付方式等,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
施工企业应当合法使用劳动力和材料,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资支付,不得违反安全和环保要求。
此外,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应当保持沟通和协调,与业主和设计单位及时交流,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如果发生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纠纷,施工企业应当积极寻求解决办法,避免争议的发生或激化。
最后,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时应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施工企业应合理控制成本,确保施工质量,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同时,施工企业也应遵守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建筑工程。
总之,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是标准和规范施工企业在承接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时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施工企业应合法、合规地执行建造合同,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合同当事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讲解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
19
第一讲 六个基本概念
⑴判定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条件为: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的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③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确定; ④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的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2003年9月2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 [2003]27号。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增设十一个一级科目, 一个二级科目。“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 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施工 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施工企业 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 来”等科目。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 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该项条款主要适用于路外工程尤其是世行或亚行贷款项目。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
7
第一讲 六个基本概念
⒋奖励款收入的计量 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施工
单位的额外款项,主要有工程质量奖、工程进度奖、提前竣工奖、 综合评比奖等。其确认的条件为: ⑴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 超过既定的标准; ⑵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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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六个基本概念
⑶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施工机械配置、机械使用状况及台班消耗 定额,结合当地电力、燃油料价格、工日单价、实际折旧情况、 预计修理支出等分析机械费用开支,确定台班单价; ⑷财务部门:根据工程管理人员数量、预计人员月工资、合同工 期,计算编制管理人员工资预算表;按规定标准计提工资附加费; 根据施工人员数量、合同工期编制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 理费、管理工具用具等间接性费用的开支预算;
施工企业如何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范

位 。特 别 在 当 前 , 进 一 步 贯 彻 执 行 的 现行 会 计 制 度 与 要
此 项 准 则 的 基 本 精 神 . 要 是 要 确 立 新 的会 计 观念 和 会 主
计思想。 如 , 例 如何 实施 合 同 的分 立 或 合 并 . 确 地 确 立 正 合 同 核 算 对 象 , 确 高 效 地 核 算 合 同 成 本 : 何 判 断 建 准 如
、
建 立 新 的 会 计 观 念 与 会 计 思 想 。 是 实 施《 造 这 建
合 同准 则 》 前提 。 种好 的 观念 和意 识 , 但 对 于 新 事 的 一 不
物 的 执 行 具 有 重 大 的影 响 . 且 占有 十分 重 要 的 指 导 地 而
能根据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 当期 的合 同收入和费用 。 而应 区别 以下二 种情况进行处理 :①合 同成本 能够收回的 ,
区别 于 以往 会 计 思 想 和 观 念 的 新 思 维 方 式 来 处 理 业 务 . 这 也 是 会 计 改 革 对 会 计 人 员 的 适 应 性 提 出 的 一 种 挑
建立各种财产 物资的收发 、 领退 、 转移 、 报废 、 清查制度 。
建 立 、 全 与 成 本 核算 有 关 的 各 项 原 始 记 录 和工 程 量 统 健 计 制 度 , 定 或 修 订 工 时 、 料 、 用 等 各 项 内部 消 耗 定 制 材 费 额 : 善 各 种 计 量 检 测 设 施 , 格 计 量 检 验 制 度 , 成 本 完 严 使
合 同收 入 根 据 能 够 收 回 的 实 际 合 同成 本 加 以 确认 , 同 合 成 本 在 发 生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⑦ 合 同 成 本 不 能 收 回 的 . 当在 发 生 时 立 即 确认 为 费 用 . 确认 收入 。 一项 应 不 对 建 造 合 同 而 言 .如果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大 于 合 同总 收 入 . 应 将 预 计 损 失 立 即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四 、必 须 做 好 建 造 合 同成 本 核 算 的 各 项 基 础 工 作 。
浅谈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中的问题及对策

,
建 造 合 同 准 则 实 施 的 优 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实 施 , 速 了施 工 企 业 目标 的快 速 加 实 现 , 企 业 的 经 济 增 加 值 最 大 化 。 同 时 , 提 高 了企 业 即 也 财 务 报 表 及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的 及 时 性 , 好 地 满 足 了企 业 投 更 资 者 、 债 权 人 、做 出 科 学 投 资 、 信 贷 决 策 的 需 求 。 《 建 造 合 同》 准 则 的 颁 布 , 所 有 的 施 工 企 业 的 会 计 核 算 都 带 给 来 了 显 而 易 见 的 改 变 。 通 过 对 建 造 合 同》 和 《 工 企 施 业 会 计 》 的对 比 , 以看 出 建 造 合 同》 准 则 实 施 的 优 点 可 主 要有 以 下 几 点 : ( ) 能 实 现 施 工企 业 的 目标 , 业 的经 济 增 加 值 最 大 1更 企 化 。 在 确 定 施 工 工 程 完 工 的 百 分 比 的过 程 中 , 根 据 项 目 是 开 工 前 编 制 的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成 本 设 计 等 , 施 工 工 程 预 对 计 成 本 与 实 际 发 生 的 成 本 做 对 比 , 过 对 比 , 时 发 现 施 通 及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在 物 资 采 购 、技 术 、 安 生 、 环 保 、 概 预 算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问题 , 对 这 些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后 , 合 施 工 在 结 企 业 对 风 险 的 承 受 度 , 衡 收 益 与 风 险 , 合 运 用 风 险 规 权 综 避 、 风 险 降 低 、 风 险 分 担 和 风 险 承 受 等 风 险应 对 策 略 , 实 现对 这些 风 险的有效控 制 , 高整个项 目的经济效益 , 提 也 促 进 企 业 目标 的实 现 。 ( ) 效 提 高 施 工 企 业 的整 体 管 理 水 平 。 提 前 编 制 合 2有 同总 成 本 设 计 , 要 企 业 所 有 部 门之 间 的 合 作 。对 合 同 总 需 成本 的合理 预计 , 以控 制施工企 业施 工过程 中的浪费 , 可 有 效 提 高 施 工 企 业 的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 现 企 业 的 价 值 及 社 实 会价值 。 ( ) 以 降 低 施 工 企 业 “ 出 国 门 ” 的成 本 , 高 施 3可 走 提 工 企 业 在 国 际 竞 争 中 的 地 位 。 还 可 以促 进 我 国 资 本 市 场 的进 一 步 国 际化 , 断 提 升 我 国 的 国 际形 象 。 不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问题探析

要领用 出库 , 不论实 际使用情 况都计入“ 工程施工” 目, 科 在核算合
同实际发生成本 时, 财务人员往往 直接采用“ 工程施工 ” 目当期 科 归集的费用 , 而不剔除 尚未使 用或者无效 的成本投入 , 造成核算的 合同成本大于实际发生 的合 同成本 , 以致完工进度被高估 。 准确可靠地确 定完工进度 ,企业必须有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 制度和有效 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 ,并具备 良好 的成本核算
体系。 同时 , 这也对企业 的管理水平 、 内控制度提 出了较高的要求 。
一
合 同收入与合同费用 。完工百分 比法是指根据合 同完工进度确认 收入 与费用 的方法 , 用这 种方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费用 , 运 能为报表 使用者 提供 有关 合同进度及本期业绩 的有用信息 ,体现 了权责发 生制 的要求 。
成本 。 企业 在采 用该 方法 时往往面临如下问题 : 合同总成本的预计
号——建造 合同》 。 准则规范 了企业 ( 造承包商 ) )该 建 建造合 同的 确认 、计量和相关信息 的披露 ,但 由于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 的不规 范 、施工环境 的复杂多变 以及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进行操纵动 机 的存在 等现实 情况 , 使得《 建造合 同》 准则在 建筑施工企业执 行 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 拟结合 国内当前建筑施工市场 的特点 , 笔者 就
10 该方 法较常用 ; 0 %, 二是根据 已经完成 的合 同工作 量 占合 同预 计 总工 作量 的 比例确 定 ,合同 完工 进度 = 已经 完成 的合 同工 作 量 ÷合 同预计总工作量 ×10 该方法适用 于合 同工作 量容易确 0 %, 定 的建造合 同, 如道路 工程 、 土石方挖掘 、 砌筑工程等 ; 三是根据实 际测定 的完工进度确定 , 该方 法适 用于一些特殊 的建造合 同, 如水 下施工工程等 。 在完工进度确定后 , 按照 以下公式确认合同收入与 费用 :当期 确认 的合 同收入= 同总收人 ×完 工进 度 一以前 会计 合 期 间累计 已确 认 的收入 ;当期确认 的合 同费用= 同预计 总成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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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准则讲解中建六局财务资金部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建造合同准则讲解——中建六局财务资金部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新准则改变了旧准则注重会计信息的稳健性而更加强调信息的公允性。
同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一个企业对同一经济业务采用相同会计政策,即可比性、一致性原则,上市公司更要严格执行。
由此,总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建造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方法,统一调整为按累计实际发生施工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企业均需按此方法调整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
中建六财【2007】317号转发中建财字【2007】227号文件。
一、有关的定义:(13个名词)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对象:施工企业按单个工程项目,而不是单个合同,确认项目成本、收入、费用。
项目预计总收入:是指预计完成全部项目可从工程发包方收回的全部价款,由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收入、合同索赔收入、合同奖励收入组成。
1、合同初始收入,是指工程承包方与工程发包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确定的合同总价款。
2、合同变更收入,是指工程发包方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所形成的价款。
3、合同索赔收入,是指因工程发包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工程承包方向工程发包方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价款。
4、合同奖励收入,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工程发包方同意支付给工程承包方的额外的价款。
合约(预算)管理部门应按月分别根据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签认的变更及索赔文件、实际收到的奖励款项确认合同初始收入、变更索赔收入、奖励收入,加总计算项目预计总收入。
项目预计总成本:是指为完成项目预计要发生的全部耗费,由项目累计发生实际成本和项目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组成。
1、项目累计发生实际成本,是指截止某月末,为完成项目已经发生的实际成本性支出。
累计发生实际成本由财务部门根据发生的实际成本性支出归集。
2、项目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是指自某月末至项目竣工日,为完成项目预计仍要发生的全部成本性支出。
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由合约(预算)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预算资料进行合理预计。
3、项目预计总成本按月根据确定的完工进度计入项目当月的主营业务成本。
合同预计总毛利:是指合同预计总收入减去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差额。
完工进度:是指截止某时点,累计发生实际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财务部门在当月项目预计总成本大于当月项目预计总收入时,应按单个项目计提当月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1、当月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项目预计总毛利×(1-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计提的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2、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待项目竣工结算时转回。
3、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时计入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在某会计当期前,各会计期间已经确认的合同收入的总和。
即以前各会计期间,确认的该项目主营业务收入的总和。
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收入:根据完工进度,某会计期间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收入。
即当期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以前会计期间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是指在某会计期间以前,各会计期间根据完工进度已经确认的累计合同预计损失。
即:“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余额数。
当期应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某会计期间,根据完工进度及合同预计总亏损,应确认的合同的预计亏损。
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成本:某会计期间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成本,即当期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
完工进度= 累计发生实际成本×100%当月项目(合同)预计总成本工程结算:用于归集向业主开出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财务部门或合约(预算)管理部门根据结算单确定的金额,确认工程结算价款。
1、根据经发包方签认的工程结算单,确认项目的结算款及应收债权。
2、收到发包方预付款时,作预收账款处理,根据当月或以后各月发包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抵扣预收账款金额。
3、收到发包方自购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材料(设备)时,作预收账款处理,计入原材料;在消耗时,计入工程施工;同时,计入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并增加项目预计总收入,在实际消耗时计入当月的工程结算中。
收到合同价款外的甲供材料时,收取管理费的,管理费应计入项目预计总收入。
4、收到工程奖励款时,计入银行存款和工程结算,同时应增加当月项目预计总收入。
预计保修金:施工企业的工程预计保修金,在工程合同完工前,按结算价款的0.5%计提,并计入项目成本,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提保修费);在工程发生实际维修时,直接冲减预计负债,不足部分计入管理费用,预提保修金余额直接冲减管理费用。
工程竣工决算书中确定的工程保修金部分应作为应收工程款处理,超过保修期不能收回的,作坏账处理,计入管理费用。
季度、半年度、年度资产负债表日,项目结算价款的累计数应不小于确认的项目收入累计数。
(新制度第150条)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且合同金额较小(500万以内)的安装、装饰工程,可以不采用建造合同核算。
(新制度第154条)新制度第153条分5种情况还具体规定了对停工三个月的项目的会计处理二、收入、毛利、成本核算归集实际成本1计算完工进度5合同预计总毛利4合同预计总成本3当期合同收入6合同预计总收入2记录工程结算价款10当期合同预计损失准备9当期合同成本8当期合同毛利7(一)主要步骤第一步:归集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包括从执行合同开始至合同完成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
直接费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生产、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等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及修理费等。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与合同有关的非经常性零星收益不作为合同收入,而应直接冲减合同成本;期间费用不得计入合同成本。
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来代替实际成本。
在分包工程的工程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合同成本归集:总包合同(项目)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归集: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存货等第二步:确定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索赔收入+奖励收入。
合同预计总收入由工程预算(合约)部门提供。
初始收入一般根据合同中标价确定;变更、索赔收入根据有对方签认的变更、索赔文件确认;奖励收入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
第三步: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
合同预计总成本=累计合同成本+尚需发生的合同成本。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根据财务部门归集的实际成本确定;尚需发生的合同成本由工程预算部门提供。
第四步:确定合同预计总毛利。
合同预计总毛利=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
第五步:计算完工进度。
完工进度=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第六步: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即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的合同收入。
第七步:确认当期合同毛利。
当期合同毛利=合同预计总毛利*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的合同毛利。
第八步:确认当期合同成本,即当期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合同成本=当期合同收入—当期合同毛利—以前会计期间预计损失准备。
六、七、八三个步骤的会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当期毛利为正数)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当期毛利为负数)第九步:确认当期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当期合同损失准备=合同预计总亏损*(1—完工进度)。
在合同预计总毛利为负数时确认。
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存货跌价准备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第十步:记录工程结算价款。
工程结算价款根据开出并有业主签认的工程结算单的金额确认。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二)竣工当期的核算:1、工程竣工已经办理完工程决算的,合同预计总收入应等于工程决算书确认的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应等于实际归集的实际发生的总成本。
合同预计预计总毛利应等于合同实际毛利。
竣工当期的合同收入、毛利、成本按上述公式计算。
“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
2、工程竣工未办理完工程决算的,除合同预计总成本应按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确认外,其他情况按上述步骤计算。
3、工程竣工时,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应在竣工当期全部转回,冲减竣工当期的合同成本。
(三)报表列示:资产负债日编制会计报表时,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抵减后,其差额为正数,在存货项目下“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中列示;其差额为负数,在预收账款下“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中列示。
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余额在资产减值表中的对应项目列示。
三、举例:中建某公司某项目的有关资料如下:合同中标价款4000万元,工期为7个月。
工程开工的第3个月,甲方设计变更增合同价款200万元,并取得甲方签认;第4个月因甲方原因造成材料及窝工损失,向甲方索赔100万元,并取得甲方签认;第6个月受到甲方工期奖100万元。
工程决算收入4400万元,累计发生工程成本4200万元。
收入、毛利、成本计算如下表各期会计处理如下:第1个月根据累计发生成本500万元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00贷:存货等科目 500根据工程预算(合约)部门提供的资料确定:合同预计总收入为4000万元;完成合同(工程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为3400万元。
根据财务成本资料确定该项目累计已发生实际成本500万元。
计算完工进度:=500/(500+3400)=12.82%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收入=12.8%*4000=512.82确认当期合同总毛利=4000—3900=100确认当期毛利=100*12.82%=12.82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成本=512.82-12.82=500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2.82贷:主营业务收入 512.82根据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及业主签认的工程结算单:借:银行存款 500(应收账款—工程款 500)(如果未收到)贷:工程结算 500第2个月步骤同上,会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00贷:存货等科目 500完工进度=(500+500)/(500+500+2800)=26.32%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9.81贷:主营业务收入 539.81结算:借:银行存款 500应收账款—工程款 500贷:工程结算 1000第3个月步骤同上,会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00贷:存货等科目 500完工进度=(1000+500)/(1000+500+2500)=37.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2.37贷:主营业务收入 522.37结算:借:银行存款 600应收账款—工程款 600贷:工程结算 1200第4个月步骤同上,会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00贷:存货等科目 500完工进度=(1500+500)/(1500+500+2400)=45.45%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379.55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20.45结算:借:银行存款 1000贷:工程结算 1000当期出现合同预计亏损,应根据完工进度确认合同预计损失:应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100*(1—45.45%)= —54.55借:管理费用 54.55贷: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54.55第5个月步骤同上,会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0贷:存货等科目 1000完工进度=(2000+1000)/(2000+1000+1500)=66.67%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912.12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87.88结算:借:银行存款 1000贷:应收账款 700工程结算 300当期仍然出现合同预计亏损,应根据完工进度确认合同预计损失,上期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无法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