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去杠杆背景下股票质押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以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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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去杠杆背景下股票质押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陈晓燕1楚文帅2

摘要:当前,沪深上市公司九成以上的上市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融资,股票质押业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但在金

融强监管和去杠杆的背景下,其潜藏的平仓风险、流动性风险、控制权非正常转移风险等风险隐患较大。本文在分析股票质押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金融环境,研究了其潜藏的风险隐患,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股票质押;平仓风险;流动性风险;预期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9(1)-0016-06

收稿日期:2018-12

作者简介:陈晓燕(1981-),女,河南洛阳人,博士,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楚文帅(1991-),男,河南漯河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

(1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郑州4500402中国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河南漯河4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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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沪深A 股上市公司为例一、引言

截至2018年6月29日,沪深两市共有3463家上市公司涉及股票质押融资,占两市全部上市公司家数的95.96%,几乎“无股不押”,其中股东质押比例超过总股本50%的有138家公司1。受宏观经济转型和金融去杠杆等因素影响,叠加中美贸易摩擦,上半年A 股市场部分上市公司股价已经出现多轮“闪崩潮”,股票质押风险突显。2018年8月2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会议指出:“防范化解上市

公司股票质押风险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帮助市场主体主动化解风险”。因此,积极研究和梳理当前股票质押存在的问题和潜藏的风险,对于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国内不少学者针对股票质押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呈现出一些优秀的成果。谢德仁等(2016)研究发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更低,在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股价崩盘风险负相关的关系更强。吕晓亮(2017)利用可观测的Bivariate Probit 模型研究了控股股东质押对公司违规的影响,认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提高了公司违规后被稽查的概率,降低了公司的违规倾向。叶宇杰(2018)认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会对上市公司价值造成负面影响,民营上市公司较国有上市公司表现更为明显。陆天(2018)认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文雯等(2018)研究认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抑制了企业创新,在高科技行业和非国有企业更为显著。李玉龙(2018)认为提高股权质押比例可以降低企业融资约束,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也会造成主要经济变量更大的波动。李昕(2018)研究了辉山乳业的例子,认为大股东股权质押与股价崩盘风险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李平娜(2018)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控制权私人收益理论开展研究,得出结论认为大股东股权质押程度对公司绩效存在负向影响。周琳(2018)认为防控股权质押风险,必须从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两方面着手,构建化解股权质押风险的长效机制。本文将在认真梳理当前股权质押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现状分析

(一)股票质押融资模式

股票质押是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注:本文为作者观点,文责自负。

1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站得到。

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其实质是上市公司股东拿股票作质押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我国股票质押业务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解决股东融资难的问题,绝大多数资金融入方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且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质押方一般为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及信托公司等,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对于质押方来说,股票质押属于高风险业务,为防范违约风险,质押方会通过设定质押率、利率、警戒线(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和平仓线(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等来控制股价波动带来的未能

偿付风险。通常,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的质押率分别为50%、40%和30%,利率普遍在

7%-8%之间,警戒

线(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一般为150%-170%,平仓线(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一般为130%-150%,而部分较为激进的券商警戒线、平仓线甚至分别设置为140%、120%。当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小于警戒线时,质押方将通知出质人追加担保品或补充保证金,但不作强制性要求;当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小于平仓线时,质押方将要求出质人在隔日收盘前追加担保品或补充保证金,否则质押方将采取平仓措施。

从业务模式看,股票质押主要分为场内质押与场外质押。场内质押以券商为主体,交易要经过交易所;而场外质押以银行、信托公司等为主体,交易不直接经过交易所。从融资成本看,场内融资利率一般在7%-8%,场外融资成本则弹性较大,利率在7%-15%。从质押期限看,场内质押期限最长3年,且延期不得超过3年。自2013年6月股票质押业务正式在沪深交易所开通以来,由于券商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具有融资效率高、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专业化程度高、客户资源丰富等优势,券商股票质押业务迅速增长,券商已代替银行成为最大的质押方。

(二)股票质押基本情况

1.股票质押规模快速增长。2013年5月,上交所、深交所分别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对股票质押业务进行了规范。由于股票质押具有灵活、操作简便的优势,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以股票质押业务发生时参考市值计算的当年新增股票质押规模在2013年首次突破万亿,约为1.02万亿元,2014年和2015年快速增长,至2016年的最高点之后缓慢回落,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新增股票质押规模分别为1.79万亿元、4.34万亿元、4.88万亿元和3.87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75.49%、14

2.46%、12.44%、-20.70%;2018年上半年新增股票质押规模为1.43万亿元1。

图1股票质押模式简介

1以上数据均来自WIND数据库,并由作者整理得到。

图22013年-2018年上半年新增股票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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