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转 包 材 回 收 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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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桶回收协议
各尊敬客户:
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达到节约资源、安全贮运目的及创造双赢的合作关系,我司再次重申对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敬请各客户配合。协议细则如下:
①我司周转桶上有专用标签,烦请各客户仓管在整理
包材时按标签清晰区分,我司只回收本公司包材。
②我司报价单、送货单上有标注包装规格及回收/不
回收包材类别,另有专用的“空桶退桶单”上印有
包材类别明细,请如实在“空桶退桶单”上填写退
桶数量(建议:数量最好用大小写同时标注)、签
名、盖章。
③破损严重、严重变形、雨淋生锈、包材内有异物的
包材,我司有权拒收。
④为避嫌及减轻工作量,我司决定:每月5日前把各
客户上月空桶回收反馈函反映给各客户采购(各客
户采购与各自的仓管核对、查验),一月一清。
⑤如为急件(仅限小包装、小数量),可启用快递发
货。鉴于快递的特殊性(不便退包材及回单延迟),
可凭送货单具结包材数量。
⑥包材回收反馈函请在2~3个工作日确认、回签,
否则视为默认。
⑦如未能如数、及时退还包材,我司将按市价索赔,
具体为200L大铁桶:80元/个;20L胶桶(红色、
蓝色、绿色等)14元/个;25L胶桶(白色,蓝色)
20元/个(注:小铁桶可不回收)。
⑧如客户未能及时、如数退还空桶而影响我司包材周
转,可能会导致不能/不方便及时安排发货,因此
而导致的贵司停产、停线之情形,我司恕不负责,
敬请见谅!
⑨特别提示:包材数量一经签字,经核对无误或被视
为默认后永久有效,不因仓管、采购离职、调离工
作岗位或其他原因而失效。
以上望双方互相监督,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客户签名:
盖章:
惠州市一鑫化工有限公司
201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