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转 包 材 回 收 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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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桶回收协议

各尊敬客户:

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达到节约资源、安全贮运目的及创造双赢的合作关系,我司再次重申对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敬请各客户配合。协议细则如下:

①我司周转桶上有专用标签,烦请各客户仓管在整理

包材时按标签清晰区分,我司只回收本公司包材。

②我司报价单、送货单上有标注包装规格及回收/不

回收包材类别,另有专用的“空桶退桶单”上印有

包材类别明细,请如实在“空桶退桶单”上填写退

桶数量(建议:数量最好用大小写同时标注)、签

名、盖章。

③破损严重、严重变形、雨淋生锈、包材内有异物的

包材,我司有权拒收。

④为避嫌及减轻工作量,我司决定:每月5日前把各

客户上月空桶回收反馈函反映给各客户采购(各客

户采购与各自的仓管核对、查验),一月一清。

⑤如为急件(仅限小包装、小数量),可启用快递发

货。鉴于快递的特殊性(不便退包材及回单延迟),

可凭送货单具结包材数量。

⑥包材回收反馈函请在2~3个工作日确认、回签,

否则视为默认。

⑦如未能如数、及时退还包材,我司将按市价索赔,

具体为200L大铁桶:80元/个;20L胶桶(红色、

蓝色、绿色等)14元/个;25L胶桶(白色,蓝色)

20元/个(注:小铁桶可不回收)。

⑧如客户未能及时、如数退还空桶而影响我司包材周

转,可能会导致不能/不方便及时安排发货,因此

而导致的贵司停产、停线之情形,我司恕不负责,

敬请见谅!

⑨特别提示:包材数量一经签字,经核对无误或被视

为默认后永久有效,不因仓管、采购离职、调离工

作岗位或其他原因而失效。

以上望双方互相监督,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客户签名:

盖章:

惠州市一鑫化工有限公司

20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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