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欠薪的现状、原因和治理措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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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结课论文

中小企业欠薪的现状、原因和治理措施

院(系、部)名称:商务管理系

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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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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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日

中小企业欠薪的现状、原因和治理措施

摘要:随着社会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小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对劳动薪资争议处理的要求变得愈加重要。一个良好的中小企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可靠的劳资关系支持。从另一方面看,劳动者贯穿中小企业生产生活的整个过程,正确处理好劳动者的薪资问题,提高劳动者的待遇,不仅仅反映中小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管理状况,也是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所以处理好劳动关系中的争议,能够促进中小企业更好、更健康、更快速的发展,同时,劳动薪资也能体现各种利益关系的界限和分配结果,被各管理层、投资者、债权人及职工个人广泛关注,因此,对于如何提高劳动关系和解决劳动薪资争议的研究具有很迫切的现实意义。为了治理欠薪,有必要通过加强劳动立法、加大劳动执法的力度、简化劳动诉讼程序、加强劳动法制宣传和教育、改善工会制度等方式,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关键字:薪资;劳动关系;经营管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劳资关系具有市场化、复杂化、劳动者地位有所弱化、劳动争议案情内容比较复杂、调整劳资关系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等新特点。发展中小企业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对于实现中小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协调劳动关系矛盾、保持企的生机与活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中小企业和和谐社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欠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及时足额为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事件经常发生,而且数额越来越大,涉及人员也越来越多,甚至在一些地方已经酿成了社会事件,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中小企业劳资关系的现状

(一)欠薪的的数额越来越大,涉及的劳动者也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增长,法治进程的加快,法规出台速度的提速,欠薪问题不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是愈演愈烈,无论是欠薪的数量总额,还是涉及到的劳动者数量都是越来越多。新闻媒体对各种欠薪事件的报道,使我们更多人更加关注薪资处理这一领域。

(二)欠薪地区分布不太平衡,经济发达地区欠薪严重

根据《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年鉴》可以发现,欠薪分布很不平衡,东南沿海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拖欠工资现象比较严重,而中西部地区相对较好。越是开放发达的地区。劳资争议越是频频事发,如何处理发达地区的劳资争议,这也是我们重点探讨的内容。

(三)欠薪行业分布也不平衡,行业差别很大

以前建筑行业欠薪情况非常严重,经过中央及地方加大劳动监察,又出台了一些针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专门文件,目前,建筑行业拖欠工资情况有所好转,但是其他行业欠薪情况却没有改观,如餐饮业、制造业、电子加工业等劳动力密集型的中小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尤其严重,而且欠薪的时间跨度长,涉及金额高。

二、中小企业欠薪原因分析

(一)我国现有的法律存在着诸多漏洞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过于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没有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没有设置刑事责任,其法律责任大部分都是民事责任。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欠薪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同样过轻,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太低,导致用人单位欠薪时毫无顾忌。同时,我国现有的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庞杂,很多法律规定效力层级太低,缺少一部统一的工资立法。既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有行政规章,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甚至一些劳动政策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法律适用不太统一,而且目前在经济生活当中起着最为重要作用的都是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劳动政策,这些文件的效力层次较低,缺乏法律所应有的权威性。

(二)劳动监察不力,地方保护严重

在一些地方,为了满足某些阶层的利益,对劳动者实行了一系列的不公正待遇,甚至有些劳动监察人员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甚至漠视劳动者的请求,和一些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对劳动者所举报的中小企业欠薪不管不问,致使劳动者投诉无门。甚至有些地方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特殊保护,规定了劳动部门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察时必须取得当地主要领导的同意。还有很多地方劳动监察人员严重不足,缺乏相应的工作保障,有时候对劳动者的举报无能为力,更谈不上主动监察,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做法。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

近些年来,尽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一个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人们守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甚至有些用人单位连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律,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等都还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劳动者也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对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没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因此而导致有些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劳动工资,劳动者逆来顺受,既不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也不去申请劳动仲裁,对用人单位的欠薪行为听之任之。

(四)工会维护劳动者权利的职能没有得到实现

工会作为一个专门维护职工权益的组织,法律赋予了它种种的权利和职能,但是,现在工会的维权职能却没有得到更好的体现,工会人员由于和用人单位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工会的经费也来自于用人单位的拨款,甚至工会人员的劳动合同也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它本身也是一个弱势群体,工会人员连自己的权利都无法维护,更不可能去维护劳动者权利。所以,即使出现欠薪现象,工会也很少督促用人单位改正错误,以致造成用人单位为所欲为。根据现行《对 (工资支付现行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时,只要“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即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在工会不能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下,这样易造成合理延迟支付工资的结果。就此而言,工会组织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权能也就难以真正有效发挥。

(五)劳动力供给失衡,劳资双方地位不对等

目前我国劳动力供给失衡的状态短期内不可能改变,甚至还会愈演愈烈。强资本弱劳动是一种普遍现象,很多劳动者为了能够找到一个养家糊口的工作,被迫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苛刻条件,也有些劳动者为了能保住工作对用人单位的欠薪现象不敢据理力争,不敢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客观上也助长了用人单位的欠薪行为。

三、解决欠薪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劳动法制建设

首先是尽快制定符合人民大众利益的法律。把《劳动法》所规定的抽象原则具体化。迄今为止,《劳动法》中有关劳动者最基本的几项内容,如劳动合同、劳动就业、劳动仲裁等都出台了专门的法律,而作为劳资关系中最基本的一个因素——劳动报酬,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此加以规范。因此,要加强对劳动者工资立法的建设,使劳动者有法可依。其次,在法律层面确立欠薪基金制度。基金费用来源主要是向中小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收欠薪保障费,以及由欠薪保障费所生之利息和对欠薪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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