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住房改革政策解读
住房改革政策解读住房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人们在住房方面的困惑和需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住房改革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住房改革的动态。
一、扩大住房供应为了缓解住房紧缺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扩大住房供应。
首先,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公寓楼,提供租赁住房,以满足人们的租房需求。
其次,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提供适合人们居住的新式住房。
此外,政府还依靠土地资源,发展新的住房区,增加住房供应。
二、提高住房质量除了扩大供应,政府还注重提高住房质量。
在新建住房项目中,政府要求开发商遵守一系列建筑标准和规定,确保住房的质量。
同时,政府加大对住房质量的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住房进行整改或处罚,以维护人们的权益。
三、完善住房制度住房制度是住房改革的基础。
政府通过完善住房制度,进一步保障人们的住房权益。
首先,建立公平公正的住房分配机制,防止住房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其次,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提供多元化的住房贷款方式,方便人们购买住房。
此外,政府还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保护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租购并举政策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政府提出了租购并举的政策。
租购并举意味着人们可以选择租房或购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合适的选择。
政府鼓励人们通过租房解决短期住房需求,同时提供购房优惠政策,鼓励人们长期稳定居住。
五、推动住房智能化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住房智能化成为住房改革的新方向。
政府提倡在新建住房项目中加入智能化设备和系统,提高住房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通过智能化技术,人们可以实现家居自动化、智能安防等功能,提升生活品质。
六、促进住房绿色环保住房改革政策还注重住房的绿色环保。
政府要求在住房建设中使用环保材料,推广节能技术,提高住房的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政府还鼓励住房小区建设绿化环境,提供人们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总结起来,住房改革政策着重解决人们的住房需求和问题,通过扩大住房供应、提高住房质量、完善住房制度、推进租购并举、推动住房智能化和促进住房绿色环保等一系列措施,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和环境。
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其政策建议
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其政策建议近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措施,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住房市场不断健康发展。
然而,住房问题作为民生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城市居民的一道难题。
本文将探讨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1.改善居住环境住房制度改革通过多元化的住房供给方式,增加了人们购买和租住住房的选择空间,使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住房,改善了他们的居住环境。
同时,在居住环境方面,各类住房企业在推广绿色住房、智能住房等新型住房的同时,也在用科技手段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
2.增加住房消费者权益住房制度改革充分保障了住房消费者的权益,以加强相关法规法律和部门监管为核心,进一步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责任,增加了购房和租房的透明度,降低了房地产市场租赁乱象,使消费者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3.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市场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房地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无论是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还是相关从业人员的就业,都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政策建议1.加大房地产税力度为了推动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我国应该加大房地产税的力度,通过税收等手段,实现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
同时,建议加大政府对各类房间的管理和监管力度,切实打击假冒伪劣住房和房地产乱象。
2.推动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在住房制度改革中,租赁市场是一个重要的方向,应该推动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
通过加强租赁市场的法规和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租赁市场,实现租房人口的基本安居需求。
3.推进共有产权房建设共有产权房是通过政府和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以较低的价格建造共有产权房,用于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需求。
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也应该推进共有产权房建设。
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完善各项政策和法规,推动共有产权房建设,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更为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2023年“房改”政策(出炉)
2023年“房改”政策(出炉)2023年房改政策出炉历史上的“房改”政策梳理文件明确两大目标,楼市将迎来两大变化:1.针对保障性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各地须按照“保基本”原则,合理确定不同群体的保障面积标准。
同时在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开发贷和个人住房贷款、税费等方面对保障房给予政策支持。
2.针对商品房: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曾经的市场主要以商品房市场为主,新一轮房改将保障房和商品房属性分开,这次改革后将成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两条路”共同发展。
也意味着,保障性住房将成为楼市发展的一个新的重点方向,那么又将如何执行呢?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文件中提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以需定建,支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实践,尤其是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推进。
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2020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共35个,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南宁、石家庄、厦门、太原、苏州、贵阳、合肥、乌鲁木齐、宁波、无锡、福州、长春、南昌、常州。
也就是说这个新政也并非在全国全面实施,而这35个城市享有“新房改”的优先资格。
对商品住房库存大的城市,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文件要求与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工作结合,稳妥推进。
政府通过低价转让国有土地,购买存量存量房子,既稳定了当下的房地产市场预期,又保障民众住房需求。
房改改革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住房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住房困难。
为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国政府于2003年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房改改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明确。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房改改革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改改革的法律依据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其中,关于住房问题,《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住宅权。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基本法律,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该法对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等环节进行了规定,为房改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由国务院发布,旨在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
该条例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和使用等规定,为房改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4.《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文件,于2003年8月12日发布。
该文件明确了房改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政策措施,为房改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房改改革的法律规定1.房改改革的目标《决定》明确指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制度,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房改改革的原则(1)坚持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加强政府调控,保障住房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2)坚持社会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又要提高住房资源的利用效率。
(3)坚持政府主导与居民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和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同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
房管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
建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房管局领导任组长的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 单位的具体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部门协作
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财政、土地、税务等相关部门 的沟通协调,确保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
落实属地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住房制度改革实施 方案,确保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05
住房制度改革预期成果与 影响
提高居民居住质量
改善居住条件
通过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提供更多符合居民需求的住房,改善居 民的居住条件,特别是对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
提升居住环境
改革方案重视提升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质量,为居民提供更舒适、 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包括完善小区配套设施、提升物业管理 水平等。
03
改善地方财政状况
通过加强房地产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 管理,改善地方财政状况,为地方政 府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用于发展教 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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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成为社会问题
高房价、住房困难、住房品质等问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亟待解 决。
改革意义
促进社会公平
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可以逐步实现住房的全面公平,使不同 收入层次的人群都能享有合理的住房条件。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改革将有助于提高人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满足人民对美好 生活的向往。
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03
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打击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
者权益。
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01
拉动经济增长
02
促进就业增长
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解读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解读2023年,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住房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之一。
为保障公民的住房权益,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为职工提供的一种住房福利制度,主要是通过特定比例的工资缴存和政府配套资金来支持职工购买房屋和租房。
2023年,我国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更加科学、合理、可行的管理和运行。
一、缴存比例调整根据最新的政策解读,2023年起,企业单位应向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将由现行的12%调整为15%。
此外,职工本人缴存比例也将从目前的6%提高至8%。
缴存比例的调整,旨在加大住房公积金资金池的规模,为职工提供更为有力的住房支持。
二、贷款额度提高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下,职工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住房贷款。
为更好地满足职工的购房需求,2023年起,我国政府将进一步提高住房贷款额度。
例如在一线城市的职工,住房贷款额度将从目前的500万元提高至800万元,而在二线城市和三线城市,住房贷款额度的上限也将有相应的提高。
三、支持租房除了购房外,在租房市场上的职工也是需要获得住房保障的。
因此,2023年起,政府将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管理和监管,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有租房需求的职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在租房市场中,职工可以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来获得相应的租房补贴和贷款支持,使得租房也成为一种理性的住房选择。
四、扩大适用范围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针对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
2023年起,政府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适用范围。
例如,将包括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人群在内。
这将为更多的人群提供住房保障,更好地支持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五、治理恶意透支如今,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广泛运用于我国各地,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职工存在恶意透支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给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深度解析我国的住房政策
深度解析我国的住房政策住房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增长,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住房政策。
本文将对我国的住房政策进行深度解析,分析其背景、特点和影响。
一、住房政策的背景我国住房政策的制定背景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不断涌入城市的农民工和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迅速增加,住房供应相对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我国开始出台一系列住房政策,以促进住房供应、保障住房需求和维护市场稳定。
二、住房政策的特点我国的住房政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多元化供应:我国住房政策鼓励多部门、多渠道供应住房。
除了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外,还鼓励发展租赁市场、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房等多种形式的住房供应。
2. 区域差异化:考虑到我国地域差异和发展不平衡问题,住房政策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
一线城市更加注重调控和限购政策,而中西部地区则更加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
3. 政府主导:住房问题属于国家重点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政府在住房政策中扮演重要角色。
政府通过出台政策和引导市场,调控住房供需关系,推动住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住房政策的影响我国住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住房供需矛盾,并对经济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保障住房需求:住房政策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租赁市场发展等措施,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基本的住房保障,增加了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 刺激经济增长:住房市场的繁荣对于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
住房政策的实施,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如建筑业、装饰材料业等,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动力。
3. 维护社会稳定:住房问题一直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住房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减少不平等现象的加剧,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四、未来住房政策的展望尽管我国的住房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2024年集团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集团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____年集团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住房问题成为制约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更好地满足集团职工的住房需求,提高职工的居住条件和幸福感,集团决定对住房制度进行改革,并制定了以下目标:1. 提高职工住房的保障水平,确保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能够得到满足;2. 加强住房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住房的利用效率;3. 推动住房制度与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的需求相适应;4. 加强住房供应和建设,提高住房的质量和数量。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集团制定了以下改革方案。
二、改革方案1. 住房保障政策的调整(1)保障对象的扩大:在原有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集团职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扩大住房保障对象的范围。
(2)住房保障标准的提高: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职工的实际需求,适当提高住房保障标准,确保职工能够获得适宜的住房。
(3)住房保障形式的多样化:除了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外,可以引入住房供应市场,采取购买或租赁的方式,为职工提供各类住房选择。
2. 住房分配制度的改善(1)公平分配原则:住房的分配要坚持公平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能够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获得住房。
(2)租售并举:除了提供购房渠道外,可以适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没有购房需求或暂时无力购房的职工提供租房选择。
(3)住房申请与评审:建立住房申请与评审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住房的分配有序和公正。
(4)住房使用期限的限制:对于住房配售的职工,可以限制住房的使用期限,经过一定年限后,可以将住房重新分配给其他需要的职工。
3. 住房管理的优化(1)住房管理机构的完善:建立专门的住房管理机构,负责住房的申请、分配、使用和管理等工作,提高住房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2)住房信息化管理:建立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将职工的住房需求和分配情况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方便查询和调配。
(3)加强住房维护和保护:增加住房的维护经费,加强住房的保护和维修工作,确保住房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2024年)
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13•【字号】•【施行日期】2024.05.1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1999年10月2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发布2024年5月1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社会化和商品化进程,解除安居房产权约束,根据国务院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居房是指按本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第三条参加房改的人员包括深圳市、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户籍户口、暂住户口的职工。
列入房改的住房包括市住宅局和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拥有的住房以及已出售或出租的安居房。
不准出售的住房包括近期内需要拆迁改造的住房、结构已被破坏的住房、产权不清楚或有纠纷的住房、两户以上家庭共用的周转房。
第四条安居房建设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住房建设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进一步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
第五条住房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房改)应当促进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工资分配的转变,建立新的住房运行机制,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第六条合理确定售价、租金,售租并举,稳步售房。
确定房价应围绕成本、考虑承受、兼顾公平。
房价应适应城市经济的发展和职工购房经济承受力的提高,逐步向市场商品房价格过渡。
第七条深圳市房屋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首长、专业人员以及市民代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
该委员会就我市住房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协调、指导和决策;市房屋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下设办公室承担市房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负责全市房改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全市住房政策、房改政策和安居房售价、租金的制订,安居房售价和租金的审核,购、租条件审查和解除产权约束跟踪管理,及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是指中国政府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进行的改革措施和政策的推进过程。
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使居民更容易拥有和购买住房,并提高住房供给的质量和数量。
以下是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的主要内容:1. 住房政策的转变:改革开始着重从住房分配到住房供给的转变。
过去,住房分配主要靠公租房、单位房和福利房分配,现在政府将重点转移到自住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住房等多元化供给。
2. 城市住房供应:政府大力推进公共住房建设,建立房地产开发与公共住房建设相协调的住房供应机制。
政府也鼓励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集体租赁住房等形式,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3. 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不断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
一方面,加大了对廉租房、公租房的投入和建设力度;推出了“大力度限购”和“人才新政”,为低收入群体提供购房优惠和政策支持。
4. 市场调控与房地产税改革:政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限购、限贷、限售等,以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
与此为了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政府也在稳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5. 租赁市场的发展:为了解决大城市租房需求旺盛的问题,政府开始重视租赁市场的发展。
通过建设租赁住房、推行租赁补贴等政策,政府鼓励租房人口稳定住房消费,从而减轻购房压力。
6. 工作人员购房政策改革:政府对公务员、教师等特定工作人员的购房政策进行改革,取消了一些特殊待遇,提高了购房门槛,并将购房资格与绩效挂钩,以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
7. 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相结合:住房制度改革强调政府的指导和主导作用,同时也注重市场化运作。
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住房供给,推动住房市场多元化发展。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在多个方面推进,从住房政策的转变、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租赁市场发展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旨在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人民对美好居住环境的需求。
虽然改革进程还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但可以看出政府已经意识到住房问题的重要性,并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制的改革。
一、改革内容1.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
由原来国家或单位统包的投资体制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
2.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
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
3.改革住房分配体制。
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分配制度。
职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通过向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住房需求。
4.建立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
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5.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分别交缴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以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6.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
7.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发展过程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制度改革是指对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进行变革,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机制的住房体制,实现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房地产行业可谓一大看点,其影响和意义远远超出经济范畴。
与其他各项改革一样,住房制度改革也是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在调整中逐步展开。
根据相关重大决策出台以及实践中执行的效果,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三个10年:1978-1988年的探索试阶;1988-1998年在全国逐步推开和深化阶段;1998年至今实行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和试点1949~1979年,是我国住房发展相对缓慢的时期。
住建部第二次房改有哪些规定
住建部第二次房改有哪些规定我国的住建部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是对于城乡的住房建设作出相关的规定,对于住房的建设会根据社会的发展结合民情作出新的改动,力求更加切合当下的时代需要。
那么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有关于住建部第二次房改有哪些规定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一、住建部第二次房改有哪些规定核心内容二次房改的核心内容,就是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基本方向就是由政府主导房屋住房服务。
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三制)。
三种住房制度指的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论坛新闻)制度和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
而相应的三类供地方式也分别为,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四定两竞”招标用地和商品房的“招拍挂”方式供地。
其中,公共住房实行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的四定两竞方式,是二次房改实现的一个必要条件,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中间阶层的夹心层问题。
三支队伍参与:政府、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
二、二次房改是什么意思在社会舆论和上百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动下,二次房改有了实质性进展。
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和迟夙生分别领衔30余位人大代表提出的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已经列入11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议案。
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和迟夙生分别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和"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
两位代表议案的核心内容都是,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由政府主导房屋住房服务,供应对象是占城镇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根本目的是解决夹心阶层的住房问题。
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三制)。
三种住房制度指的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解答
答: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多数职工家庭购买或者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合用住房,保障新职工和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主要内容是:住手住房实物分配,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完善住房补贴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加快实现住房商品化;改革住房供应方式, 逐步实行住房供应社会化。
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 号)的规定: 1998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参加工作,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无房老职工:⑴未以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⑵未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或者其它政府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职工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者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住房的,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待遇);⑶未按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享受货币补偿,未按危改政策享受补偿或者未按房改价回迁购房;⑷未以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参加集资合作建房;⑸未享受过单位资助购建住房;⑹未领取过国家或者单位的住房津贴(不含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⑺退出以规定的标准租金承租城镇私有住房。
答:标准价是指 1999 年 1 月 1 日以前,对按房改成本价购房确有艰难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依据本市职工家庭平均经济承受能力(负担价和抵交价之和)确定的低于当年房改成本价的售房价格,标准价作为过渡性政府价格,于 1999 年 1 月 1 日起取销。
按标准价购买现住公有住房的职工只拥有部份产权,产权比例按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例确定。
答:根据《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 号)的规定,下列住房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⑴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⑵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⑶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城镇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造面积;⑷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⑸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份。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8.07.03•【文号】国发[1998]23号•【施行日期】1998.07.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国情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城镇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三)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
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四)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
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有的地方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
(五)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到1999年底,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应不低于5%,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要建立健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继续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住房制度新版
住房制度住房制度是指国家规定、管理和调节全社会住房供应、住房分配、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
住房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住房制度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内容。
住房问题的背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人口增长,住房问题逐渐变得日益突出。
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达到8.5亿,而城镇化率也已超过60%。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住房成为广大城市居民普遍关注的问题。
但是由于住房供需不平衡、住房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农民工无法融入城市、年轻人长期租房等困境。
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政府陆续实施了多项住房保障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购房补贴政府通过一些购房补贴政策,帮助住房困难家庭购买自住房,例如根据城市不同的规模、不同的经济实力,设定不同的购房补贴标准,以及部分城市为家庭签订住房租赁或租购同权合同等。
2. 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或房屋租赁企业等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租赁服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由政府主导,政府设立租金补贴计划,实行租金优惠政策,确保低收入家庭及时享受住房待遇。
3. 限购和限贷政策政府通过限购和限贷政策,控制住房价格,减轻房贷压力,防止房地产过热。
例如,限制市民买房数量、限制新购房贷款利率等措施。
近年来,多个城市出台了“认房又认贷”的新政,实行“首次购房不限贷、二套房按首付比例提高最高贷款额度”的政策。
4.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政府推行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以强制性、储蓄性、保障性为特点。
通过单位个人缴存及政府财政补助等形式筹集住房资金,使职工能够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后购买自住房。
目前寓意有些争议,有人认为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避免产生过度资金强度和滥用。
我国住房制度的现状与改革尽管政府实施了多个住房保障政策,并在一些城市推出了多种住房保障措施,但是目前我国的住房制度在基本公平、高效和可持续性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住房分配方面,我国目前仍以经济实力为第一参考因素,高房价仍然成为低收入人群购房的最大障碍。
2023房改新政策(最新完整)
2023房改新政策(最新完整)2023房改新政策2023年房改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供应,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推进城市居民住房更新改造。
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住品质。
同时,鼓励居民合理置换住房,优化住房资源配置。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支持租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发行租赁住房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住房金融产品,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力度。
房改房遗留问题新政策2023年房改房遗留问题新政策有以下几点: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且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已购公有住房具备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房改房上市交易要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等。
2023房改政策价格济宁最新2023年10月新房均价约8644元/m2,环比上月下滑1.69%2023年9月新房均价约8793元/m2,环比上月下滑0.58%2023年8月新房均价约8844元/m2,环比上月下滑0.18%2023年7月新房均价约8860元/m2,环比上月下滑5.39%2023年6月新房均价约9365元/m2,环比上月下滑0.75%2023年5月新房均价约9436元/m2,环比上月上升0.67%2023年4月新房均价约9373元/m2,环比上月上升1.03%2023年3月新房均价约9277元/m2,环比上月上升0.57%2023年2月新房均价约9224元/m2,环比上月上升1.42%2023年1月新房均价约9095元/m2,环比上月下滑1.42%2023房改政策最新规定2023年房改政策最新规定有以下几点: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政府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供应,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是民生问题之一,也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
近年来,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住房保障的层次不断提高。
本文着重探讨城乡居民住房保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城乡居民住房保障的现状1. 城市居民住房保障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保障得到了较好的改善。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 年全国城镇居民住房拥有量达到97.2%,城镇住房保障质量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同时,城市住房保障主要采用的是市场化和政府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如公租房、廉租房、限价房等,这些保障方式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2. 农村居民住房保障相比于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住房保障状况较为严峻。
农村住房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住房面积较小、建筑质量较差、缺乏基础设施、其次是住房的数量不足和供求矛盾。
农村居民的住房问题,也是影响农民工回乡创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
二、存在的问题1. 城市居民住房保障中存在的问题(1)住房价格过高。
随着房价的逐年攀升,限价房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2)保障方式单一。
主要采用市场化和政府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而且住房保障模式相对单一,难以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3)住房保障区域不均衡。
住房保障区域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而较小的城市、中小城镇保障较少。
2. 农村居民住房保障中存在的问题(1)多数农村居民住房建筑质量较差。
因为建筑材料与建筑工艺等技术问题,导致农村居民住房的建筑质量较差,使用寿命短。
(2)供求矛盾。
农村居民住房问题主要表现在住房数量不足,供求矛盾突出,导致住房价格过高。
(3)基础设施不完善。
由于经济发展不够,农村居民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较低,制约了住房保障水平的提高。
三、未来的发展方向1. 引导住房供给侧结构改革。
通过完善土地制度、推进物业租赁市场改革、加大房地产税等政策措施,引导住房供给侧改革,调整住房结构,满足市场需求,推动落实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
国务院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88]1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1988年2月25日)国发〔1988〕11号1.国务院同意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2.住房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从烟台市等几个试点城市的情况来看,这项改革可以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国务院决定,从1988年起,用三、五年时间,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把住房制度改革推开。
3.我们的国家很大,各地情况不一样,住房制度改革主要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抓。
今后,国家主要从宏现上统一政策,加强规划指导,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不再直接抓试点城市。
在全国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可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用情况的做法,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精神。
4.住房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牵涉面很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各地区要把这项改革提到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缜密安排,切实把这项改革搞好。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本地区分期分批的实施规划,于今年六月底前报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1988年2月15日)我国现行的住房制度存在着严重弊端。
国家为城镇居民建房花了大量投资,但由于不能从经济机制上制约不合理的需求,城镇住房问题并没有得到缓和。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及实施对策研究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及实施对策研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越来越引人注目,更成为社会公共问题。
我国住房改革政策的实施尚未得到有效的推进,所以必须抓住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住房制度,为人们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一、住房改革政策的现状目前我国对住房改革的政策还相对滞后,导致了我国住房市场的乱象。
政府出于维护住房市场稳定的考虑,在某种程度上给住房市场注入了必要的信心。
同时,出台的限购、限贷等刚性政策有效地抑制了投机炒房的情况。
然而,当前的住房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完善。
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提出的问题目前,住房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为:住房市场怎么做到快速发展,同时能够长效稳定;如何通过有效地管理和调整,实现住房保障的平衡;如何确保市民的购房需求得到满足,同时维护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措施1、统筹城市和农村住房建设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城市的日益壮大使得城市住房需求量的增加,农村没有得到同等主义发展,导致了农村人口流向城市。
因此需要完善农村住房的政策,减轻城市住房压力。
2、完善房地产的管理方式目前我国住房市场中存在大量粗放规模的房地产企业。
因此,需要完善住房市场计划和管理实施体制、完善住房市场的服务机构,以利于住房企业的规范化和集约化发展。
3、鼓励租赁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需要被重视和发展。
在保障市民居住需求的同时,建立租赁市场也能够增加“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拓展空间,促进经济发展。
四、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对策1、加大对投机炒房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那些恶意炒作的房产商,必须采取强有力的制约手段,抑制市场价值的过度波动。
同时,控制住房的财政投资规模,增加符合市场需求的住房投资数量,以避免市场出现过度投资的危险。
2、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性住房作为住房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民购房压力,增加居民消费信心,刺激消费市场。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土地制度、住房供给、住房公积金、购房政策等多个方面。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从以商品房为主导的住房供给方式到多元化供给方式的转变。
本文将围绕这几个方面来介绍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
土地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
在计划经济时期,土地由国家所有,住房分配基于计划和福利,市场机制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逐渐建立了现代土地制度,实行了土地使用权制度。
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重要改革措施,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基础。
住房供给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公共分配到市场经济时期的市场供给,中国住房供给模式经历了巨大的改变。
改革开放初期,商品房供应不足,人们只能通过单位分配住房或自建住房来解决住房问题。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商品房成为主导的住房供应方式。
政府逐渐加大了对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完善了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体系。
近年来,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租赁住房发展,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了住房供给的多样化程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共同缴存的一种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低成本的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补贴,缓解居民的住房压力。
2000年,我国颁布了《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等具体规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渐普及和完善,成为居民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
购房政策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之一。
近年来,中国政府频繁出台一系列购房政策,旨在调控房地产市场,保障居民的住房需求。
这些政策包括限购、限贷、限售等,以及推动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改革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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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制的改革。
一、改革内容1.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
由原来国家或单位统包的投资体制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
2.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
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
3.改革住房分配体制。
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分配制度。
职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通过向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住房需求。
4.建立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
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5.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分别交缴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以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6.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
7.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发展过程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制度改革是指对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进行变革,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机制的住房体制,实现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房地产行业可谓一大看点,其影响和意义远远超出经济范畴。
与其他各项改革一样,住房制度改革也是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在调整中逐步展开。
根据相关重大决策出台以及实践中执行的效果,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三个10年:1978-1988年的探索试阶;1988-1998年在全国逐步推开和深化阶段;1998年至今实行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和试点1949~1979年,是我国住房发展相对缓慢的时期。
根据相关资料,国家在这30年内虽投入374亿元巨资建设住房,但仍不能满足城镇职工居民的需求。
197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仅3.6m2,缺房户达869万,占城市总户数的47.5%。
同时,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租金的福利分房制度,国家和企业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延缓了我国住房建设的进程。
实践表明,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完全靠国家包下来,实行福利分配的路子走不通。
因此,从1978年开始,国家和企业一方面增加住房投资,加快住房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开始探索改革住房制度。
这年9月,中央召开的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传达了邓小平的一次重要谈话,主要思路就是: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位置。
1980年4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住房改革要走商品化的路子,从而揭开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
1982年,国家有关部门设计了“三三制”的补贴出售新建住房方案,即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各承担1/3,并在郑州、常州、四平、沙市试点。
在试点中,验证了职工有购房需求和一定支付能力,也暴露出在大量旧公房低租金制未触动的情况下,租买比价不合理,个人缺乏买房动力,住房建设资金不能自身循环,国家和企业难以长期承受这种负担,因而有关部门于1985年停止这种做法。
1985年,住房制度改革从“三三制”售房转向租金制度改革的研究和设计。
1986年,选定烟台、唐山、蚌埠进行房改试点,试行“提租补贴、租售结合、以租促售、配套改革”的方案。
租金按准成本起步,月租金由原来的0.07~0.08元/m2(使用面积)提高到1元以上,相当于成本租金(由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投资利息和房产税5项因素组成)的70%~80%;公房按包含建筑造价、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的标准价出售。
这次试点从根本上动摇了根深蒂固的住房福利观念、等级观念和消费观念,分房上的不正之风也基本得到解决,国家、企业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调整,为全国的住房改革提供了思路。
第二阶段:从分批分期到全面推进、深化改革1988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推出《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首先,实施提租补贴、租售结合,实行维修费、房产税等5项因素组成的成本租金;其次,随着工资调整,逐步将住房补贴纳入工资,进入成本,并将租金提高到包含8项因素(成本租金加土地使用费、保险费和利润)的市场租金。
1988年下半年,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零售物价总指数上升18.5%,使较大幅度提租补贴方案的实施遇到很大困难,用3~5年完成提租补贴方案的计划也夭折了。
随后,一些城市想绕开这个难点,试图“甩包袱”出售公房,在标准价基础上优惠折扣。
据不完全统计,这一年全国共出售旧公房654万m2,每平方米仅回收资金65.7元,实则以低价福利售房取代租售并举的配套改革,既不利于住房机制转换,也带来很多不良后果,因而国务院房改办明令制止这种做法。
1991年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将现有公有住房租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到成本租金;在规定住房面积内,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实行标准价。
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房改的总目标是: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入手,从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由住户通过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这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的房改房也陆续开始实施,其中,一些大城市的运作比较规范,部分中小城市则相对较差,优惠比例越来越高,房改又一次进入了低价售房的怪圈。
对此,1992年6月,国务院房改工作会议再次提出制止。
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房改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改四建”:“三改”,即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性体制,从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从国家、单位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体制;从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方式改为以按劳分配的货币工资分配为主的方式。
“四建”,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住房制度,包括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保险,建立政策性、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房屋维修、管理市场。
《决定》出台后,各地纷纷制定本地区的房改实施方案,在建立住房公积金、提高公房租金、出售公房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到1998年6月,全国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达980亿元。
1997年底,35个中等城市的公房租金有了较大提高,平均为1.29元/m2。
到1998年中,全国城镇自有住房比例已经超过50%,部分省市已超过60%。
第三阶段: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住房保障制度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从同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首次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1.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
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出售,其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企业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原则上企业管理费不超过2%、开发利润不超过3%,使中低收入家庭有能力承受。
2.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
对最低收入家庭,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廉租住房,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
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租金由政府按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定价。
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普通商品住房。
对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的商品住房实行市场调节价。
3.发放住房补贴。
如果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m2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政府和单位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截至1998年底,全国已经全面停止实物分房,中国城镇住房制度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转变。
但在执行住房货币化改革的过程中,住房补贴的发放和群众对住房需求满足的程度还不能令人满意,住房不公平现象进一步扩大,并随着房价的飙升更加恶化。
而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目标不明确,执行过程中失当、失控现象严重,1998~2003年,全国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面积仅4.77亿m2,累计解决600多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并没有成为供应主渠道。
2003年以来,中央一方面继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一方面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
国务院先后颁发“前国八条”、“后国八条”、“国六条”等一系列文件,提出在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稳定住房价格(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
在稳定房价方面,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
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 m2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在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方面,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
同时,将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严格审定销售价格,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不过,由于宏观调控政策的滞后性以及其他种种原因,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依然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
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外加经济适用住房;中等收入家庭根据各地实际可以采取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的办法解决;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