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克白-海绵城市建设建筑与小区要点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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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图,可将我国内陆地区可分为4个区,即干 旱区 (h≤200mm)、半干旱区(200mm< h≤400mm)、半 湿 润 区 ( 400< h≤800mm ) 、 湿 润 区 ( 800< h≤1600mm 和 1600< h)
我国大陆地区大致分为五个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并给出了 各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α的最低和最高限值,即I区(85%≤α≤90%; 干旱区)、II区(80%≤α≤85%;半干旱区)、III区(75%≤α≤85%; 半湿润区)、IV区(70%≤α≤85%;湿润区)、V区(60%≤α≤85%; 湿润区),如图所示。各地应参照此限值,因地制宜的确定本地区
(2)对于水资源丰沛的城市或地区,可侧重径流污染及径 流峰值控制目标。
(3)径流污染问题较严重的城市或地区,可结合当地水环 境容量及径流污染控制要求,确定年SS总量去除率等径流污染 物控制目标。实践中,一般转换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
2.2 控制目标的选择
(4)对于水土流失严重和水生态敏感地区,宜选取年径流 总量控制率作为规划控制目标,尽量减小地块开发对水文循环 的破坏。
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
我国各地的年 总雨量分布得极不均 匀,南多北少,东多 西少,由东南沿海向 西北内陆递减,山地 迎风坡多、背风坡少 。太平洋的东南季风 和印度洋的西南季风 为东南沿海地区带来 了充沛的降水,雨量 充沛;西部地区由于 远离海洋和被山脉阻 挡的原因,雨水量沿 西北方向递减。
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
(5)易涝城市或地区可侧重径流峰值控制,并达到《室外 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标准。
(6)面临内涝与径流污染防治、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多种需 求的城市或地区,可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空间条件等,选取年 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首要规划控制目标,综合实现径流污染和 峰值控制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径流总量控制一般采用年径流
总量控制率作为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
降雨量为一一对应关系。
理想状态下,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应以开发建设后径流排 放量接近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流排放量为标准。自然 地貌往往按照绿地考虑,一般情况下,绿地的年径流总量外 排率为15%-20%(相当于年雨量径流系数为0.15-0.20),因 此,借鉴发达国家实践经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最佳为80%85%。这一目标主要通过控制频率较高的中、小降雨事件来 实现。
来自百度文库
2.2 控制目标的选择
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是个水资源短缺的城市,人均水资源量不 足300m3,地下水位逐年降低。北京地区降雨集中 在雨季,易出现短时强降雨,城区低洼处易出现 内涝、西部山区易出现洪水。因此,对照上述原 则应采取:推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切实削减 峰值径流排水量,防止城市内涝,同时实现雨水 的资源化利用。
实践中,各地在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时,需要综合考 虑多方面因素。一方面,开发建设前的径流排放量与地表类 型、土壤性质、地形地貌、植被覆盖率等因素有关,应通过 分析综合确定开发前的径流排放量,并据此确定适宜的年径 流总量控制率。另一方面,要考虑当地水资源禀赋情况、降 雨规律、开发强度、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利用效率以及经济发 展水平等因素;具体到某个地块或建设项目的开发,要结合 本区域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土地利用布局等因素确定。
因此,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基础上,当不具备径流控制的 空间条件或者经济成本过高时,可选择较低的年径流总量控 制目标。同时,从维持区域水环境良性循环及经济合理性角 度出发,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也不是越高越好,雨水的过量收 集、减排会导致原有水体的萎缩或影响水系统的良性循环; 从经济性角度出发,当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超过一定值时,投 资效益会急剧下降,造成设施规模过大、投资浪费的问题。
设计阶段应对不同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进行 科学合理的平面与竖向设计,在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 绿地与广场、水系等规划建设中,应统筹考虑景观水体、 滨水带等开放空间,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构建低影响开 发雨水系统。
——
海 绵 城 市 构 建 途低 径影 示响 意开 图发 雨 水 系 统
2
控制指标的确定
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
我国地域辽阔,气候特征、土壤地质等天然条件和经 济条件差异较大,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也不同。在雨水资源 化利用需求较大的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以及有特殊排水 防涝要求的区域,可根据经济发展条件适当提高径流总量 控制目标;对于广西、广东及海南等部分沿海地区,由于 极端暴雨较多导致设计降雨量统计值偏差较大,造成投资 效益及低影响开发设施利用效率不高,可适当降低径流总 量控制目标。
其核心是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包括径流总量 、峰值流量、峰现时间等。从水文循环角度,要维持径流总 量不变,就要采取渗透、储存等方式,实现开发后一定量的 径流量不外排;要维持峰值流量不变,就要采取渗、储存、 调节等措施削减峰值、延缓峰值时间。
低影响开发水文原理示意图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需统筹协 调城市开发建设各个环节。在城市各层级、各相关规划中 均应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结 合城市开发区域或项目特点确定相应的规划控制指标,落 实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
建筑小区海绵城市建设要点及案例
2015年1月10日
目录
1 低影响开发内容 2 控制指标的确定 3 北京市相关规定 4 工程案例
1
低影响开发内容
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 Development,LID)指在城
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采用源头削减、中途转输、末端调蓄等多 种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实现城 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 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
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2.2 控制目标的选择
各地应根据当地降雨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径流污染状况、 内涝风险控制要求和雨水资源化利用需求等,并结合当地水环 境突出问题、经济合理性等因素,有所侧重地确定低影响开发 径流控制目标。
(1)水资源缺乏的城市或地区,可采用水量平衡分析等方 法确定雨水资源化利用的目标;雨水资源化利用一般应作为径 流总量控制目标的一部分。
我国大陆地区大致分为五个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并给出了 各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α的最低和最高限值,即I区(85%≤α≤90%; 干旱区)、II区(80%≤α≤85%;半干旱区)、III区(75%≤α≤85%; 半湿润区)、IV区(70%≤α≤85%;湿润区)、V区(60%≤α≤85%; 湿润区),如图所示。各地应参照此限值,因地制宜的确定本地区
(2)对于水资源丰沛的城市或地区,可侧重径流污染及径 流峰值控制目标。
(3)径流污染问题较严重的城市或地区,可结合当地水环 境容量及径流污染控制要求,确定年SS总量去除率等径流污染 物控制目标。实践中,一般转换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
2.2 控制目标的选择
(4)对于水土流失严重和水生态敏感地区,宜选取年径流 总量控制率作为规划控制目标,尽量减小地块开发对水文循环 的破坏。
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
我国各地的年 总雨量分布得极不均 匀,南多北少,东多 西少,由东南沿海向 西北内陆递减,山地 迎风坡多、背风坡少 。太平洋的东南季风 和印度洋的西南季风 为东南沿海地区带来 了充沛的降水,雨量 充沛;西部地区由于 远离海洋和被山脉阻 挡的原因,雨水量沿 西北方向递减。
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
(5)易涝城市或地区可侧重径流峰值控制,并达到《室外 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标准。
(6)面临内涝与径流污染防治、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多种需 求的城市或地区,可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空间条件等,选取年 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首要规划控制目标,综合实现径流污染和 峰值控制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径流总量控制一般采用年径流
总量控制率作为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
降雨量为一一对应关系。
理想状态下,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应以开发建设后径流排 放量接近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流排放量为标准。自然 地貌往往按照绿地考虑,一般情况下,绿地的年径流总量外 排率为15%-20%(相当于年雨量径流系数为0.15-0.20),因 此,借鉴发达国家实践经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最佳为80%85%。这一目标主要通过控制频率较高的中、小降雨事件来 实现。
来自百度文库
2.2 控制目标的选择
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是个水资源短缺的城市,人均水资源量不 足300m3,地下水位逐年降低。北京地区降雨集中 在雨季,易出现短时强降雨,城区低洼处易出现 内涝、西部山区易出现洪水。因此,对照上述原 则应采取:推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切实削减 峰值径流排水量,防止城市内涝,同时实现雨水 的资源化利用。
实践中,各地在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时,需要综合考 虑多方面因素。一方面,开发建设前的径流排放量与地表类 型、土壤性质、地形地貌、植被覆盖率等因素有关,应通过 分析综合确定开发前的径流排放量,并据此确定适宜的年径 流总量控制率。另一方面,要考虑当地水资源禀赋情况、降 雨规律、开发强度、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利用效率以及经济发 展水平等因素;具体到某个地块或建设项目的开发,要结合 本区域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土地利用布局等因素确定。
因此,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基础上,当不具备径流控制的 空间条件或者经济成本过高时,可选择较低的年径流总量控 制目标。同时,从维持区域水环境良性循环及经济合理性角 度出发,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也不是越高越好,雨水的过量收 集、减排会导致原有水体的萎缩或影响水系统的良性循环; 从经济性角度出发,当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超过一定值时,投 资效益会急剧下降,造成设施规模过大、投资浪费的问题。
设计阶段应对不同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进行 科学合理的平面与竖向设计,在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 绿地与广场、水系等规划建设中,应统筹考虑景观水体、 滨水带等开放空间,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构建低影响开 发雨水系统。
——
海 绵 城 市 构 建 途低 径影 示响 意开 图发 雨 水 系 统
2
控制指标的确定
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
我国地域辽阔,气候特征、土壤地质等天然条件和经 济条件差异较大,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也不同。在雨水资源 化利用需求较大的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以及有特殊排水 防涝要求的区域,可根据经济发展条件适当提高径流总量 控制目标;对于广西、广东及海南等部分沿海地区,由于 极端暴雨较多导致设计降雨量统计值偏差较大,造成投资 效益及低影响开发设施利用效率不高,可适当降低径流总 量控制目标。
其核心是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包括径流总量 、峰值流量、峰现时间等。从水文循环角度,要维持径流总 量不变,就要采取渗透、储存等方式,实现开发后一定量的 径流量不外排;要维持峰值流量不变,就要采取渗、储存、 调节等措施削减峰值、延缓峰值时间。
低影响开发水文原理示意图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需统筹协 调城市开发建设各个环节。在城市各层级、各相关规划中 均应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结 合城市开发区域或项目特点确定相应的规划控制指标,落 实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
建筑小区海绵城市建设要点及案例
2015年1月10日
目录
1 低影响开发内容 2 控制指标的确定 3 北京市相关规定 4 工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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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影响开发内容
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 Development,LID)指在城
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采用源头削减、中途转输、末端调蓄等多 种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实现城 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 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
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2.2 控制目标的选择
各地应根据当地降雨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径流污染状况、 内涝风险控制要求和雨水资源化利用需求等,并结合当地水环 境突出问题、经济合理性等因素,有所侧重地确定低影响开发 径流控制目标。
(1)水资源缺乏的城市或地区,可采用水量平衡分析等方 法确定雨水资源化利用的目标;雨水资源化利用一般应作为径 流总量控制目标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