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意见陈述书撰写及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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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案例浅谈“笔误”的修改是否超范围

结合实际案例浅谈“笔误”的修改是否超范围

结合实际案例浅谈“笔误”的修改是否超范围作者姓名:孔祥艳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摘要:由于判断修改超范围几乎贯穿整个实质审查全过程,且直接涉及法律使用标准的一致性,因此在审查过程中备受关注。

“笔误”是专利申请文件中较为常见的撰写缺陷,本文结合两个具体案例对涉及打字错误以及尺寸单位的笔误修改是否超范围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浅见的分析。

关键词:修改超范围笔误明显错误一、 引言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过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记载的范围。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1.1节进一步指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记载的范围包括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文字记载的内容和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

在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中,改正“笔误”是一种常见的修改方式。

对此,《审查操作规程▪实质审查分册》第八章第9.3.7节规定,申请文件中的明显错误是指:一旦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就能立即发现其错误并能立即知道如何改正的错误,例如语法错误、文字错误、打印错误以及某些相互矛盾指之处。

“立即发现其错误”需要所述技术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原申请文件和公知常识进行客观判断;“立即知道如何改正”要求该修改是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从原申请文件中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

关于何为明显错误、如何修改是可以接受的,虽然《规程》对《指南》中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但实际操作中审查员仍存在一些疑惑。

本文从两个实际案例入手,对明显错误的认定和修改作进一步地探讨。

二、 实际案例和观点介绍案例(一)该案涉及一种模具导柱表面形貌的激光微造型方法,其权利要求1为:一种模具导柱表面形貌的激光微造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的步骤如下:首先根据导柱的工作条件、使用性能、可靠性要求进行表面的微造型形貌初步设计;再通过流体动压润滑理论优化表面微形貌设计,确定表面微造型参数,采用激光加工设备,选用以下加工参数:激光功率2~12W、泵浦电流13~20A、激光波长355nm、532nm 或1064nm,脉冲宽度20~70ns、脉冲重复频率1~9khz、光束模式为多模、扫描速度10~50mm/s、辅助气体为氮气,气压0.15Mpa,使脉冲激光照射导柱表面,并采用“同点单脉冲间隔多次”激光造型工艺,对模具导柱表面进行微造型处理,以上造型方法在模具导柱表面形成硬度HV800-1000、且呈疏密不等分布、由凹坑组成的微观几何形貌,所述微观几何形貌参数为:凹坑直径D在20~80, 相邻两凹坑间的距离b在50~600,深度h在2~20。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如果对专利的名称需要修改的话,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专利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

下面来看看对专利名称修改需要的文件及手续。

如果专利申请文件存在各种缺陷时,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补正或者在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提出修改。

补正主要是对申请存在的形式或格式上的缺陷,或者手续上的缺陷进行补正。

例如:原文件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表格,可以主动站正提交合格的文件;原请求书未签章,可以通过主动补正提交经签章的请求书;申请委托有专利代理机构的,若申请时未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可以主动补正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修改主要是指对申请内容的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主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仅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和答复审查员的第一次审查意见书时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在上述规定期限之外提出的主动修改,专利局将作出视为未提出和处理。

对请求书的修改要通过专门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进行,不能按照这里所说的主动修改的手续办理。

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

申请人可以修改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也可以修改其特征部分,使其更准确地与发明内容相适应或更符合逻辑。

为了使专利申请符合单一性的要求或加强保护,申请人也可以增删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

对说明书的修改一般来说主要限于非实质性的部分。

例如,发明名称、背景技术、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图面说明和摘要等。

这些部分可以根据说明收实质部分的内容作修改,使芙与发明主题更适合,使公众与审查员更容易理解发明。

对说明书实质部分即发明目的、技术解决方案、效果和实施例的修改一般是不允许的,人有在很特殊的情况下可以考虑。

例如,发明目的与技术解决方案明显不相适应,可以依据技术方案对发明目的作适当修改;在申请有符合单一性的情况下,修改说明书,使其符合单一性的要求;将申请时仅写在权利要求书中的内容补写到说明书中等。

「知识产权法在线作业(第616章)」

「知识产权法在线作业(第616章)」

知识产权法在线作业(第6~16章)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100分单选题1.外观设计专利人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侵犯了其专利权,乙在提交答辩状的同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正确的说法是()A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是终局决定B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乙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乙双方都不服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再审正确答案:B 单选题2.某植物研究所培育出一种新型的“长春藤”。

经专家鉴定,“长春藤”的繁殖材料尚未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且经过多次繁殖保持其基本特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所对“长春藤”()A 享有商业秘密权 B 享有专利权 C 享有植物新品种权 D 不享有任何权利正确答案:C 单选题3.发明专利新颖性判定中的冲突申请(抵触申请)是指( )A 在申请日以前,他人向任何国家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B在申请日以前,他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C 在公告日以前,他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D 在公告日以前,他人向任何国家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正确答案:B单选题4.下列哪种发明创造只需要符合新颖性要件就可申请专利?()A 发明B 实用新型C 外观设计D 计算机软件正确答案:C 单选题5.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与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的主要区别之一是后者不要求( )A 美观B创造性 C 实用性D新颖性正确答案:B 单选题6.某市残联出于关心和扶持残疾人带来的目的,未经刘某同意,将刘某已出版的中文版《知识经济与信息革命》一书翻译成盲文出版。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甲的行为属于()A合理使用行为 B 强制许可使用行为 C 法定许可使用行为 D 侵权行为正确答案:A 单选题7.根据我国继承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不能作为继承标的的是( )A 复制权B 注释权C 保护作品完整权D 改编权正确答案:C 单选题8.甲在2003年5月10日提交了一项专利申请,于2005年3月5日获得该项发动机专利权,乙公司在2002年3月5日就在自己的工厂就汽车发动机制生产的做了必要准备,乙厂上马的这种汽车发动机包含了上述专利技术。

专利申请主动修改最多可以几次

专利申请主动修改最多可以几次

专利申请主动修改最多可以几次我们作为专利拥有者,为了让自己的专利得到保护,会进行,在专利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可以进行,但是许多人对于专利申请修改不是很了解。

那么,作为需要了解一下专利申请主动修改最多可以几次。

以下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专利申请修改的主动修改的规定内容如下:进行专利申请修改时,我们根据实施细则第51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内容如下:1、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专利申请修改;2、实用新型或者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专利申请修改。

也就是说,不同的专利进行专利申请修改的时间段是不一样的。

在这个时间段内可以进行专利申请修改。

二、专利申请修改的范围限制如下:对于专利申请修改的范围限制,我们根据专利法第33条规定的内容如下:申请人可以对其进行专利申请修改,但是,对发明和申请文件的专利申请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专利申请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三、专利申请修改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一)在提交新申请后,专利申请修改的时机如下:针对发明专利申请修改,专利申请修改的时机有两个:1、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可以进行专利申请修改;2、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进行专利申请修改。

(二)在进行专利申请修改时候,是否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在审查指南和专利法中没有明确指出进行专利申请修改时不能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规定。

因此,在进行专利申请修改时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在主动修改中是完全允许的。

(三)在进行专利申请修改时候,对专利申请修改的权利要求有所限制对于专利申请修改的权利要求限制,根据专利法33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专利申请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专利申请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专利申请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及对专利文件的修改(唐跃强)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及对专利文件的修改(唐跃强)

实施细则第118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 种手续,应当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统 一格式,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 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 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 的证明材料。

意见陈述中对申请文件 修改的要求
• 专利法33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 范围。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及 对专利文件的修改
专利局电学部
唐跃强
2008.09



第一部分 意见陈述书的撰写 第二部分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国际阶段、 初审、实审、复审、无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一部分 意见陈述书的撰写
专利法第37条 实施细则第3条 实施细则第7条 实施细则第118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 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实施细则第7条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 理有关手续。


案例分析
所有的陈述意见都应当进行充分说理,同时必须针对 每1条审查意见进行陈述,针对修改应给出出处--原说 明书或权利要求书或附图的具体位置

案例分析
一、针对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陈述

审查意见答复及申请文件修改-南宁

审查意见答复及申请文件修改-南宁

前景 预测

形式缺 陷审查
全面审查
程序节 约原则
▪ R53列出的可
能导致驳回的
缺陷
2020/8/15
15
第一次审查意
见通知书中指
出所有缺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
不全面审查
无法通过合法修改 克服实质缺陷 无授权前景
同时指出其它次 要缺陷和/或形 式缺陷无意义
实质缺 陷审查
A26.3
以说明书
单一性
权利要求
A31.1
禁止
清楚简要
重复授权
A26.4
修改/分案
A9.1
不得超范围
必要 技术特征
A33,R43.1
遗传资源
A26.5
R20.2
保密审查
A20.1
为依据
A26.4
2020/8/15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
全面审查
实质缺 陷审查
可通过合法修 改而具有授权 前景?
(实质)审查
未发现驳回理由 且无其它缺陷
申请有缺陷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2020/8授/15权

N通/会晤/ 电话讨论7
申请人在指定 期限内答复?

意见陈述/修改 后克服缺陷?

仍有问题,但 不足以驳回

视为撤回
满足驳回条件 (A38,R53)
国驳家知回识产权局专利局
代理人应当予以关注的有关内容
1
❖ 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
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复审请求,由此启动复审程序。

李益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管理(专利)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益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管理(专利)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益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管理(专利)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专利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裁决【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8【案件字号】(2020)最高法知行终1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岑宏宇佘朝阳张宏伟【审理法官】岑宏宇佘朝阳张宏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益安;国家知识产权局【当事人】李益安国家知识产权局【当事人-个人】李益安【当事人-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法院级别】最高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益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是:本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权责关键词】合法新证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8年3月2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并于2018年12月21日作出被诉决定维持驳回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被诉决定中认定: 1.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独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十字路口两层结构立交桥。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TT立交桥,该立交桥用于十字路口,该立交桥包括底层路面和高于底层路面的上一层立交桥桥面以及八处起至不同位置的坡路组成一层桥体(即该立交桥有一层地面和一个二层桥面,是两层结构立交桥)。

由此,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且也属于立交桥领域,均为了解决十字路口拐弯不便不安全的技术问题,达到了各方向通行互不干扰、便捷拐弯的技术效果。

因而,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4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1公开:该立交桥桥上路线完成相对行驶两条直行路线和四个左转弯路线,底层路面完成两个相对直线通行,以及四个右转弯(即该立交桥具有十二条车道,一层地面设置四条右拐弯和两条直行车道,二层桥面设置四条左拐弯和另外两条直行车道)。

答复审查意见[技巧]

答复审查意见[技巧]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绝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都要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

如果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能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撰写出令人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并修改出合格的申请文件,则申请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被授权,大大缩短了实质审查程序;相反,提交的意见陈述书未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满意的答复,就势必加长实质审查程序,甚至会使有可能取得专利的申请导致驳回的结果。

因此,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代理人的一项基本功,对于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来说应当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加以提高。

一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分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审查员经过实质审查后首次发出的通知书,除了极少数可直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都必须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通常对于有授权前景的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全面审查基础上指出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的所有缺陷;而对于无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陈述书将充分论述该专利申请不能授予专利权的理由。

由此可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最重要且内容最多。

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书及新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继续进行实质审查后发出的,往往是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补充,由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可以更清楚地得知该专利申请的前景。

审查意见通知书由标准表格(通常又称作通知书扉页)和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两部分组成。

在标准表格中给出实质审查所依据的文本、引用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结论性意见、实质审查的倾向性结论意见、答复期限等,其中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标准表格中还给出专利申请的基本情况,如有无优先权要求、有无主动修改等。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部分主要指出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的实质性缺陷,有授权前景时还指出专利申请文件所存在的其他问题,必要时还给出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建议。

专利申请、答复审查意见撰写

专利申请、答复审查意见撰写

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

全面、具体、详细地介绍足够数量的发 明实施方式或实施例,充分支持权利要 求的保护范围。 引用附图对技术特征进行说明,技术特 征的标记应与附图一致。

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

对于产品发明,实施例应当描述其构成、 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

涉及可动作的产品除了应说明其静态构 成,还应说明其动态工作过程。 对于方法发明,实施例应当按照顺序描 述其各步骤或工序、工艺条件、参数等。
其发明主题和类型应当正确、全面。 不得使用产品型号、商标、商品名、人 名、地名、广告式等用语,尽量不写入 区别特征。 字数不超过25个。


说 明 书 的 组 成 部 分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撰写说明书的法律依据

A26(3):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

对权利要求的实质性要求

为了符合授权条件,权利要求应与现有
技术相比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对权利要求的实质性要求
扩大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相对于现有技术 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得到说明书支持
对权利要求的实质性要求

各项权利要求、主要是独立权利要求之 间应具有发明单一性。 独立权利要求应记载解决技术问题必不 可少的全部技术特征,不得缺少必要技 术特征。
说明书的实质性要求及其作用
清楚、完整地公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以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以便 向社会公众充分地公开发明内容。 对每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的全部技术特征均应有范围的充分基础。
发 明 名 称

说明书的发明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发 明名称一致。

专利代理人考试“修改”考点真题汇总(2006-2015)

专利代理人考试“修改”考点真题汇总(2006-2015)

专利代理人考试“修改”考点的历年真题汇总(2006-2015)2006-48、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其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以下哪些修改是不允许的?A、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仅公开了"弹簧",修改后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将"弹簧"改为"弹性部件"B、原说明书和独立权利要求1仅公开了"电绝缘支持物",从属权利要求2将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中的"电绝缘支持物"进一步限定为"不导电塑料支持物",修改后的说明书增加新内容:"该电绝缘支持物可以是不导电塑料支持物"C、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对其中所述"夹持物"没有定义和解释;修改后的说明书对该"夹持物"给出定义:"该夹持物为夹子、钳子或挂钩"D、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仅公开了"合金材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将"合金材料"改为"铝合金材料"2007-6、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7月28日向张某发出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张某将于2006年9月11日举行口头审理,张某于2006年8月11日收到该通知书。

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张某应当在2006年9月11日参加口头审理,否则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B、张某应当在2006年9月11日参加口头审理,若不参加口头审理,则应当在2006年9月12日之前进行书面答复,否则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C、张某可以在口头审理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D、张某既不参加口头审理且期满也未进行书面答复,不影响复审委员会继续进行审理2007-14、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B、复审请求人认为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C、复审请求人需要进行实物演示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口头审理D、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但不能修改说明书2007-21、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某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只有一个区别特征A,并认为A属于公知常识,遂以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为由驳回了该专利申请。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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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篇一:专利意见陈述书模板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本意见陈述是对×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

(一)修改说明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及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对权利要求书修改如下:将技术特征“xxx”补入权利要求1中。

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什么位置或权利要求几中),因此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该修改是为了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

因此上述修改既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技术特征a,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a.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且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确定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特征a,由此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c.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a,但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为,而由本申请说明书可知,a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为,由此可知,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对比文件2时,不可能很容易的想到将a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来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未给出将a与对比文件1相结合来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

上述区别特征a也不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

实质审查意见陈述书撰写及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

实质审查意见陈述书撰写及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

样表
2020/4/8
样表
2020/4/8
样表
2020/4/8
样表
2020/4/8
答复时常用的相关表格
• 申请后提交文件清单 • 意见陈述书 • 补正书 • 放弃专利权声明 • 延长期限请求书 • 著录项目变更单
2020/4/8
意见陈述书的概念和组成
• 概念 • 组成
– 标准表格 – 意见陈述书正文 – 附件
• 审查意见通知书表格(包括 普通表格和PCT专用表格) 及检索报告
• 对比文件的复印(或附带)
2020/4/8
第二节 对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陈述
• 审查意见通知书和意见陈述书的 概念和组成
• 意见陈述书的作用和要求 • 意见陈述书正文的撰写 • 意见陈述书的其它注意事项
2020/4/8
样表
2020/4/8
2、全面、准确地理解审查意见,确定撰写 策略
专利代理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 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照专利申请文件,全面、 准确地理解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内容及其所引用的 对比文件的技术内容,针对具体情形作出正确的 前景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的策略。
2020/4/8
(1)总体要求
2020/4/8
三种结论
肯定性意见
•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按照目前的文 本还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如果申请人按照 本通知书提出的审查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 修改,克服所存在的缺陷,则本申请可望 被授予专利权。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符 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得超出原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2020/4/8
通常可分三个层次来论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新 颖性和创造性。
第一个层次:简单重复审查员对该申请有关新颖性 和创造性的审查结论,明确申请人为了克服该缺 陷而采取的修改方案,及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 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结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如何操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如何操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一、申请专利之前的准备工作在申请专利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以确保办理专利业务的顺利进行。

1. 确定专利类型首先,需要确定您要申请的专利类型,常见的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适用于新的技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适用于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或创新,而外观设计专利适用于产品外观的设计。

2. 确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申请资格才能进行专利业务办理。

一般来说,具备申请资格的主体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些特殊情况下,外国人申请中国专利也是允许的。

3. 准备相关材料在办理专利业务之前,需要准备一些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绘制的说明书。

这些材料对于申请专利至关重要,应当仔细准备,确保内容清晰且准确。

二、申请专利的流程申请专利的流程相对复杂,依次包括申请、初审、实质审查和授权等步骤。

1. 申请首先,需要填写专利申请书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书需要准确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专利的相关内容,包括专利的名称、类型和附图等。

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或在线方式进行递交。

2. 初审在收到申请书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进行初审,主要是对申请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

如果初审通过,将会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3. 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后,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实质审查费用,并提交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审查专利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等方面。

审查结果将以《授权通知书》或《审查意见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4. 授权如果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颁发《授权通知书》,并将专利信息公告。

获得专利授权后,申请人可以享受专利所带来的权益,并有权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三、其他相关事项除了上述的专利办理流程,还有一些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1. 保密申请如果申请人需要对专利的内容进行保密处理,可以选择保密申请。

专利代理实务要求

专利代理实务要求

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撰写一、撰写说明书的基本要求1.正确理解发明创造一个合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能够正确、全面地理解委托人所提供的发明创造(包括委托人所提供的背景技术),撰写出正确反映发明创造内容的说明书。

为此,专利代理人应当具备必要的技术知识,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能够对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有效整理和归纳,不应当仅仅借用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生搬硬套地写出说明书的各个组成部分。

2.确定能够获得专利权的申请主题一个合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熟练地掌握《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规定,能够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发明创造、有关背景技术以及自己的专业技术知识,准确地把握委托人的发明构思,为委托人确定属于能够被授予专利权主题范围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申请主题。

确定能够获得专利权的申请主题,是正确撰写专利说明书的前提条件。

说明书中对背景技术、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发明的技术方案、发明的有益效果等部分的描述.均应当围绕所确定的能够获得专利权的申请主题来展开。

3.充分挖掘发明构思的各种实施方案一个合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有能力弥补委托人所提供素材的不足之处,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委托人补充思考实现其发明创造构思的各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将这些实施方式反映在说明书中,使委托人获得一份能够有效防止他人既利用委托人的发明构思,又能够轻易绕过专利保护范围的有价值的专利权(如果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试卷明确指明,作为考试不要求考应试人员作上述挖发掘,则应当遵从试卷的要求)。

4.正确撰写说明书的各个部分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除非发明创造的性质需要采用特殊的表达方式,专利代理人应当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撰写说明书的各个部分。

发明创造涉及化学、计算机程序领域的技术方案的,说明书的撰写应当遵从《专利审查指南2010》相应部分的专门规定。

5.清楚、完整、能够实现说明书的内容应当清楚,用词应当准确,内容应当完整,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审查意见的答复和修改陈丽丽

审查意见的答复和修改陈丽丽

√至多12°,落在数值范 围内
×
切刀刀口沿印刷材料片的宽度方向连

续地切断印刷材料片

权利要求2 切刀刀口具有多个切割齿
×

说明书中所有技术特征是否 均限定在权利要求1‐2中?
实施例1 实施例1改进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用于横切印刷材料片的切割装置, 所述切割装置是印刷机的折叠机的一部 分,所述切割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切刀滚 筒,所述切刀滚筒具有至少一个带有切 刀刀口(135,235)的切刀(116, 216),切刀(116,216)位于要切割 的印刷材料片(115,215)上并可移动 通过印刷材料片(115,215),其特征 在于:切刀刀口(135,235)相对于印 刷材料片(115,215)倾斜地延伸,并 且切刀刀口(135,235)与印刷材料片 (115,215)构成至多15°的锐角 (α),使得切刀刀口(135,235)沿 印刷材料片(115,215)的宽度方向连 续地切断印刷材料片(115,215)。

续地切断印刷材料片

权利要求2 切刀刀口具有多个切割齿
×

答复策略
如何修改才能既克服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
权利要求1‐2是否存在通知书中
1 所指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
4
D1和D2中是否已经公开
了上述没有记载在权利
要求1‐2的技术特征
2 说明书中所有技术特征是否 均已限定在权利要求1‐2中
3 审查员是否对上述没有记载在权
¾实质性缺陷(细则53条中规定的条款) ¾形式性缺陷
• 其它沟通手段
¾电话讨论、会晤等
③分析审查意见, 制定答复策略
• 分析意见中对申请文件和对比文件的事实认定是否正确 • 分析意见的说理是否恰当 • 制定答复策略

实质审查请求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实质审查请求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10401 2016.10注意事项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其中,申请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

如果该专利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1.申请文件修改替换的格式要求:对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要求替换项,涉及权利要求引用关系时,则需要将相应权项一起替换。

如果申请人需要删除部分权项,申请人应该提交整理后连续编号的部分权利要求书。

对说明书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替换段,不得增加和删除段号,仅只能对有修改部分段进行整段替换。

如果要增加内容,则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删除一个整段内容,应该保留该段号,并在此段号后注明:“此段删除”字样。

段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回传的或公布/授权公告的说明书段号为准。

对说明书附图修改的应当以图为单位提交相应的替换附图。

对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替换页。

同时,申请人应当在实质审查请求书中写明修改涉及的权项、段号、图、页。

2.对于申请日前与本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应是能说明发明背景技术的专利文献、期刊、杂志和其他文献资料。

专利文献应注明国别、分类号、申请日、申请公布日、申请号或专利号;非专利文献资料应注明国别、名称、引用的文章标题、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卷、页数。

四、本表第④栏,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可填写此栏。

五、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六、申请人应当在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若由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瑞典专利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宣布不作出检索,实质审查费减免20%;若由中国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宣布不作出检索,并由中国作出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实质审查费全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流程和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流程和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流程和专利申请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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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修改”说明

专利申请的“修改”说明

一、增加了实审程序中的几个本原则(第2.2节)
实质审查程序是发明专利审查赖以合法进行的重要保证,只有建立、健全并且严格遵守规范的审查程序,才能客观、公正、准确和及时地完成专利审查;而为了保证审查程序的贯彻,必须明确并且遵循审查程序中的基本法律原则,从而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审查。
本次修改明确了实质审查程序三个公认的基本原则,即:
节约程序原则应当服从于请求原则和听证原则。
二、关于审查文本的确定(第4.1节)
在一份案卷中,可能包括原始申请文本和多份修改文本。因此,进行实质审查以及在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而进行继续审查时,首先都需要确定以哪个文本作为实质审查的基础。
2、首次审查文本的确认
(1)符合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的修改文本,可以接受。
(2)不符合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但消除了原申请中的某些缺陷,有利于节约审查程序的修改文本,可以接受。
(3)不符合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并非是为了消除申请文件中所存在的且审查员也希望克服的缺陷,而是为了扩大其保护范围的修改文本,可以不接受,而是采用之前的文本作为首次审查文本。
新修改的审查指南中,将上述修改区分为两种情况:
1、第一种是克服了申请文件中原来存在的缺陷的修改
尽管申请人的修改不符合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的规定,但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情况,且消除了原申请中的某些缺陷,这些缺陷实际上也是审查员希望克服的,从有利于节约审查程序出发,明确了也可以接受并且允许这种修改。
(3)修改超范围文本的处理:
对于从时机和/或方式上可接受的修改文本,无论修改的内容是否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均应当作为实质审查的文本。
对于全部权利要求的修改均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范围的情况,可以同时对该次修改之前的文本进行实质审查,以便申请人进一步修改时参考,从而节约审查程序。

何时可以修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

何时可以修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

问:何时可以修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答: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这些申请文件的修改分下面几种情况:(1)主动修改按照规定,申请人在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主动修改。

另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主动修改。

同时,按照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的修改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以及说明书附图所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所作的修改不能超出原图片或照片所表示的范围。

(2)被动修改所谓被动修改是指除了上述主动修改以外的其它时间所作的修改。

例如,在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不能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而只能按照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以克服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说明书附图中存在的缺陷。

同样,在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作的被动修改同样不能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附图所记载的范围。

(3)复审阶段进行的修改申请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附图进行修改。

但是,所作的修改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

也就是说,复审阶段所进行的修改属于被动修改的情况。

(4)无效宣告阶段所进行的修改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

但是,对权利要求书进行的修改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同时,按照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

(5)PCT申请的修改PCT申请在国际阶段进行过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附图的修改并且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要求以经过修改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附图作为基础进行审查的,应当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之日起的2个月内提交修改部分的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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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3
(1)总体要求
4、意见陈述书的表述方式 意见陈述书应当词语规范,有理有据,层次清 楚,表述准确,有逻辑性,有针对性,充分阐 述委托人的立场。意见陈述书应当避免强词夺 理,避免仅仅罗列不着边际的套话。
2020/8/3
(2)具体要求
• A、能够让人理解
• (a) 重点突出 • (b) 层次分明 • (c) 论据充分 • (d) 说理透彻
性和创造性的充分理由,本申请将被驳回。
2020/8/3
三种结论
不定性意见
• 申请人应当在本通知书指定的答复期限 内对本通知书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答复, 必要时应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否则本申请将 难以获得批准。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 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得 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意见陈述书的:
–作用 –要求
(1)总体要求 (2)具体要求
2020/8/3
作用
• 与审查员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方式和桥 梁
• 记载和反映了专利申请审查的过程 • 作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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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要求
大纲要求: 1、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2、全面、准确地理解审查意见,确定撰写策略 3、正确撰写意见陈述书【撰写的步骤、格式及
3、正确撰写意见陈述书
(1)如果专利申请还存在被批准为专利的前景, 意见陈述书应当全面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表达 的所有审查意见和提出的问题、要求。 对于形式缺陷,应当尽量配合审查员,通过修 改专利申请文件来克服或者消除缺陷; 对于实质性缺陷,认为有必要对专利申请文件 进行修改的,应当有理有据地阐述所作修改能 够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的理由,
内容并进行分析 • 明确审查员的倾向性意见
(1)肯定性结论 (2)不定性结论 (3)否定性结论
• 向委托人转达审查意见 • 商定具体的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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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格式:
1、起始部分 2、修改情况 3、评述部分 4、结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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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部分
1、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专利局于…年…月…日的第…次 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的,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修改的 申请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替换页,以 及表明修改处的参考页。具体如下: 2、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
实质审查意见陈述书撰写 及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杨国鑫
yangguoxin@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实质审查程序 第二节 对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陈述 第三节 申请文件的修改 考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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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实审程序
2020/8/3
审查意见通知书
• 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 • 专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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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3
对权 利要 求的 修改
对说 明书 的修

三种结论
否定性意见
•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以及从 属权利要求都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新颖性或创造性】,同时说明书中也没有记载 其他任何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因而即 使申请人对权利要求进行重新组合和/或根据说 明书记载的内容作进一步的限定,本申请也不具 备被授予专利权的前景。如果申请人不能在本通 知书规定的答复期限内提出表明本申请具有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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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结论
肯定性意见
•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按照目前的文 本还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如果申请人按照 本通知书提出的审查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 修改,克服所存在的缺陷,则本申请可望 被授予专利权。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符 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得超出原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2020/8/3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对于审查员的意 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并陈述意见如下: 3、尊敬的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对于审查员的意 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关于权利要求XXX不具 备创造性的理由,申请人具有不同的观点,现陈述如 下:
实质性缺陷的争辩方法,重点内容】 4、注意意见陈述书的表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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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要求
1、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合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能够依照专利法及 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陈述意见和 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为委托人谋求尽可能 有利的审查结果,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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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要求
• B、陈述书中针对所有审查意见进行陈述 • C、明确告知所做的各种修改及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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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正文的撰写
一、撰写前的准备 二、撰写意见陈述书正文
(一)一般格式: (二)意见陈述书中的几类主 要实质性缺陷 (三)意见陈述书的撰写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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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撰写前的准备
• 理解申请内容和保护主题 • 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比文件的
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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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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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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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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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常用的相关表格
• 申请后提交文件清单 • 意见陈述书 • 补正书 • 放弃专利权声明 • 延长期限请求书 • 著录项目变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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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的概念和组成
• 概念 • 组成
– 标准表格 – 意见陈述书正文 – 附件
• 审查意见通知书表格(包括 普通表格和PCT专用表格) 及检索报告
• 对比文件的复印(或附带)
2020/8/3
第二节 对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陈述
• 审查意见通知书和意见陈述书的 概念和组成书的其它注意事项
2020/8/3
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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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并0/8/3对所作修改作出说明;
(1)总体要求
3、正确撰写意见陈述书 (2)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有关疑问,要求申请
人予以回答、解释的,专利代理人应当给予充 分答复,必要时辅以有关证据和辅助资料。与 此同时,专利代理人必须注意陈述的分寸,避 免日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因为适用禁止反悔原 则而使委托人蒙受不应用的损失。
2、全面、准确地理解审查意见,确定撰写 策略
专利代理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 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照专利申请文件,全面、 准确地理解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内容及其所引用的 对比文件的技术内容,针对具体情形作出正确的 前景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的策略。
2020/8/3
(1)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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