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分析进入21世纪后中国政治与公共事务报道领域的变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今天,善治已经成为人类政治发展的理想目标。简单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和管理活动。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进入20世纪下半叶以来,伴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空前发展和现代民主制度的逐步完善,我们可以看到政府职能在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拓展与深化的积极方面。同时,我们也会看到在政府权力不断扩张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政府能力的有限性乃至政府机构及其官员中出现的寻租和腐败现象等等。现代市场经济以及民主政治对于政府的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政府治理的理念和价值取向必须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要求政府治理不能停留在一般的治理而必须转向“善治”。
在政府善治过程中公共事务方面涉及多方利益,公共事务是介于国家政治事务与公民私人事务之间的一些社会性事务,从2003年的抗击“非典”到2006年的抵御台风和高温等自然灾害,都具有公共事务的属性。媒介既要报道这些事关社区居民和城市市民的公共事务,还要通过传播各方面专家以及各阶层的意见,指导这些事务的正确决策和顺利推进,预防和纠正各种有背于公共利益的举措,以更好地协调和处理涉及各方权益的公共事务。
善治需要政府与公民的共同努力,媒体在其中发挥着代表公众、监督政府的作用,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政治的进步,媒体在公共事务报道中的作用将变得日益重要。下面探讨一下政府善治过程中公共事务报道中的一些变化:
一、报道内容广泛,更为及时准确,客观真实,注重人文关怀。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政府对媒体实行的是强有力的控制,什么该发,什么不该发,具体到发什么内容都是有硬性规定的,媒体实质上是政府的宣传工具,是政府的“传声筒”,失去了媒介作为一种专业的主体意识。媒体在公共决策中需要发挥的传播知识,监督舆论,反映民情的作用基本上都被湮没了,反映在公共事务报道的观念上则是严格按照政府的指示报道,没有自身的特色。随着我国政府善治推进中,政府职能在不断转变,对公共事务报道方面的管理,不再是统管一切,包办一切,而应是有限的。善治理论提倡使政府重新思考在社会中对公共事务新闻报道的管理及监管重心。
从灾害新闻报道分析以上特点:
报道内容更为广泛,比如2001年的南丹矿难,2003年的“非典”事件,2005年的“禽流感”,2005印度洋海啸,2008年的大雪灾,报道的内容涉及到了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方面。2007年6月15日,广东九江大桥遭运沙船撞击垮塌,此次塌桥事故引起了国家高度重视,开始加强水上建筑物管理,而后媒体对九江大桥过桥费收入早己超过总投资的报道又引发了我国桥梁收费问题的争议。2008年大雪灾,报道角度从基础设施建设到普通公路在公路网中的地位问题,从城市交通现状到医疗救助体系,从电力体制改革到公共管理能力……内容涉及到社会活的方面面面,与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连。
报道更为准确客观,以前我国灾害新闻的报道主要是集中在人们如何抗灾救灾上,对具体灾情的介绍常常一笔带过,对引发灾情的原因更是避之不及,严重损害了新闻报道的客观
性。随着善治治理的推进,灾害新闻报道加强对灾情的如实报道,对灾害事件的反思。
报道更为注重人文关怀,之前灾害新闻中关于人的报道基本上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与灾害作斗争的人民群众,在高扬主旋律的背后,作为弱势群体的灾民还是沉默的大多数,遇难者的名字、人数都会被“伤亡损失惨重”这样的“模式性”话语一笔带过。随着政府善治治理的推进体现出对生命个体的尊重,不单强调抗灾救灾的“人”,更关注灾害事件中的灾民及其家属,不再片面的关注抗灾救灾的热情,而是在客观报道灾情的基础上,冷静地思考灾害报道发生的原因,解决方法等,目光更为长远,思想更为深邃。
关于以上几点从1976年唐山大地震与2008年汶川地震的报道中就能明显看出报道的变化,对于唐山地震的报道,消息内容十分简略,重点是放在人与灾害作斗争上,即放在毛主席、党中央和各级领导如何关怀灾区人民、如何带领灾区人民抗灾救灾方面。而汶川地震过程中,新闻报道更为人性化,关注受灾群众,分析事件的原因,对事件进行反思。
从以上的对比可以看出随着政府善治的推进,政府促进民主的发展,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共事务方面,更为关注受众的切身利益。
二、公民参与性增强,满足受众知情权,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公众是个模糊而庞大的群体,他们的意见通常只有借助媒介这一主渠道的集合和表达才能形成舆论,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因此媒介是代表人民群众发挥监督的作用。政府在行使职能时应接受公众的监督,公众有权了解政策的制定、实施的过程。公共事务报道中舆论监督功能的增强,有利于增加政府执政的透明度、更为公正、公平、公开。
公民舆论监督的范围扩大,参与性增强。原先的公众舆论监督对象级别偏低,如以舆论监督著称的《焦点访谈》,其监督对象多为处级以下。舆论监督的范围也存在“雷区”,负面报道受很多限制,“新闻、旧闻、不闻”就包含了对报道内容的区别管制。现在公共事务报道中,这些“门槛”都被踏破,尤其在网络上,舆论议题的生死权经常掌握在网民手中,内容涉及到公众生活各个方面舆论,“死角”被清除。2003年,舆论对孙志刚的监督矛头直指国家不合理的收容遣送制度,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调查,最终导致这项不合理的制度因舆论监督而终止。此后不久,非典突然来袭,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媒体再次介入,发挥监督作用,对落后的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的拷问,对政府和官员应急能力的质疑,对公民知情权的声讨……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勇气、责任感和理性,促成了政府由“内外有别”的信息模式到“及时、公开、透明”的信息模式,将舆论监督带入了一个新的层次。
从传统媒体到新兴媒体,从媒体、记者代表受众的单一监督到如今广大群众普遍积极参加的全民监督,从“党和政府的喉舌”到“群众喉舌”,监督主体的多元化和外延的扩大体现着受众本位的一种回归,这种回归是符合新闻规律的历史必然要求,更体现了我国民主程度的不断提高。
公共事务报道舆论监督功能增强体现在,舆论监督那些无视或违反市场行为规则的不良现象。可以对权利管理和经济领域滋生的腐败现象进行监督,从而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舆论监督保障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作用,上情下达,沟通民意,促进政府和公众在公开层面上进行社情民意的理性交流,增进双方的信任和理解。能够揭露党和政府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