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制度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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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科举考试,其正式考试分三级进行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第一级院试
院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最低一级的考试、院试前还须经过两次预备性考试——县试和府试。这三次考试总称小考或童试。应考者称“童生”又称“儒童”、“文童”。意即尚未“进学”的童年人。童试三年两考,丑、未、辰、?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顺天府所辖各县县试,与各省县试同。凡参加县试的童生,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写内容包括籍贯、姓名、年龄、三代履历、身貌等项表格。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再由本县廪生出结作保,保其确系本县之籍贯、且出身清白,非倡、优、皂隶之子孙,并无居父母之丧者,方准报名应考。县考分四场,入场按卷面盖号戳对号入座。第一场试一文一诗。第二场仍一文一诗。第三场覆试一赋一诗(或试一策一论)。第四场覆试以小讲三、四艺。除去各场陶汰者,发一榜称“长案”,主考官为本县之县官。考期在二月。
府试,主考官顺天府由府丞主持。外省为管辖本县之知府主持。将各县长案所列取之童生再试三场,考法与县试雷同,亦发一长案。府试考期在四月。
院试,主考官为学政。一般以监察御史、各部侍郎中由进士出身者充任。任期三年,于子、卯、午、酉乡试年八月由皇帝钦命派往各省一人,顺天府学政驻通州,余各省皆驻省城。院试分两场进行,第一场正试,试以两文一诗。第二场覆试,试以一文一诗。考完亦发一“长案”列第一名者为案首。院试取中者称“秀才”(俗称),正称为“生员”,别称“庠生”。凡录之生员都送入府州县学,如北京东城今有府学胡同,因原顺天府学所在地故名。各级学校都有一定限额,以清朝为例大致府四十名,直隶州三十名,县二十名。此类生员为廪生,明初给生员月廪六斗,清制每月给廪银四两。后又增加名额称“增生”。再加者为“附生”。其中廪生地位最高,如考试作保非方廪生不可。秀才是求取功名的起点就有资格参加下一级乡试了就科举考试来说是很关键的资格。在帝制时代身穿兰衫头戴银雀顶(清制见县官不跪、免去差役、田赋、也就是不同于布衣平头百姓了。地位与最高学府——国子监的监生、五贡同属一类了。虽同在一个档次但有高低之别,秀才出类拔萃者方能入监出贡。
明、清科举制度考试,有很多的清规戒律,如:廪、增、附生、遇到父母丧亡,就要呈报丁忧,服阕三年后,再呈文起复、才能应考,其结果贻误了不少人才。
第二级乡试
乡试,是科举才试的第二级才试,习惯称乡试之年为“大比”之年。北京顺天府乡试在京城东南隅崇文门内。各省考试地点也在省城之贡院,所有贡院都建在城之东南方。贡院是科举考试的考场,顺天府京城贡院也是举行会试的场所故建制优于各省。悬“贡院”墨字匾于大门上正中,建“明经取士”、“为国求贤”两牌坊于大门东西两侧。大门外为东、西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大门前有“天开文运”牌坊。三门外并有东、西砖门,乾隆二十七年复添砖墙于南面,增加砖门各一,共为砖门四。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外又平列四门。直进为至公堂,中悬御书“旁求俊义”匾。两楹联为“号列东西,两道文光齐射斗;帘分内外,一毫关节不通风”。堂为外帘官办公处,堂前有;回廊,设木栅栏环绕。至公堂后有飞虹桥,渡桥为内帘门。居于龙门、至公堂中间。院内有明远楼,楼下南面悬联:“矩令若霜严,看多士府伏低?群嚣不息;襟期同月朗,喜此地江山人物,一览无遗。”四角各有楼专供监考瞭望用。
乡试时间每三年一考,明代逢子、卯、午、酉年举行(《明会要》卷四十七)清沿明制恩科例外。顺天府乡试正副主考在协办大学士、尚书或副都御史以上官员中选派。各省由翰林、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监临官,顺天府为府尹、各省由本省当地巡抚、总督充任。考生顺
天府各省凡本府省籍之秀才、贡生、监生及“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皆由有司申举”始得应试。因乡试在秋季举行,所以也称“秋闱”(闱、考场)又发榜在九月中旬,时值桂花盛之季,故俗称“桂榜”。又因发榜取寅、辰日支故也叫“龙虎榜”。均为吉祥典雅之意。
乡试共考三场,每隔三天举行一场,每场考一天。考试时间在八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考前二日,编好座位号,出榜通知。考试日,黎明入场,对号入座,给三支蜡烛。第一场,试四书文一,五言八韵诗一;第二场试五经文各一;第三场试以策问五道。乡试考中者称“举人”。因第二场每人于五经中选一经,故前五名称“五经魁”。乡试者中头名者称“解元”唐制乡举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名。如电影《三笑》中唐寅(伯虎)就因乡试考中第一名故人称“唐解元”。
乡试各省和顺天府录取名额都有定数,大致按各省文风之优劣,人口之多寡、丁赋轻重而定。一般大省百数十名、次省百余名,再次七、八十名;小省四、五十名。乡试发榜次日报“鹿鸣宴”宴请新科举人。顺天府(北京)在国子监内举行,因席间乐奏(《诗经》·小雅)中的《鹿鸣》篇故名。今北京安定门内国子监仍有鹿鸣园旧称。中举后就能充当下级官吏了,如县教谕、知县等。中、高级官吏中也有由举人出身者,但人数不如进士出身者多,当时官场中称举人出身者为乙科出身,进士出身者为甲科。
第三级会试和殿试
第三级是科举考试的最高一级考试,分两步进行,先会度后殿试。
会试,就是集中会考之意,也是三年举行一次,顺天府及全国各省举人,于乡试后的第二年即丑、未、辰、戌年来京参加由朝廷命礼部主持举办的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后改在三月)故称“春闱”。又因会试由礼部主办故亦称“礼闱”。会试始于唐朝,“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集试贡举选士于礼部,以礼部侍郎主之。”后宋无明清皆沿袭为例。
会试主考官四人,称总裁。一正三副,以进士出身之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官,由礼部提名皇帝钦命特派。
会试地点在北京贡院举行。各种规章制度略同于乡试。会试共考三场,每场三日,先一日领卷入场,后一日交卷出场。
三场考试内容:明制(清也大致同)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制五、诏、诰、章、表内科各一;第三场试经、史、策五。清时三场所试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策略问,亦与乡试同。又唐、宋时也曾以诗词赋取士。
会试发榜之日正值四月中旬,此时杏花盛开,所以称杏榜,会试考中者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录取名额(中式)无定数,每科多或三、四百名,少也近百名。举人考中贡士的比率据文献记载粗略统计,每科录取名额一般占来京应试举人的二十分之一。
殿试,由皇帝主考,在宫中殿廷亲发策问,故又叫廷试。会试录取的贡士参试,一般殿试不黜落贡士,只是重新分定出等第名次,殿试考试时间在会试发榜后进行,以清朝来说,清初二月会试,三月发榜,四月初殿试,后又改为三月会试,四月发榜,五月初殿试。乾隆十年改为四月二十六日殿试,五月初一日传胪(即在殿试后,由皇帝主持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唱名典礼)。上传语告下叫胪,即胪唱传名的意思。故二甲第一名也叫传胪。清乾隆二十六年又改在四月二十一日殿试。
殿试地点,清安在天安门外,顺治十五年改在太和殿前考试,雍正元年恩科,十月廿七日殿试,因天气寒冷改在殿内考试,以后遂为沿例。
殿试之制始于唐武则天天授元年(690年)“策贡士于洛成殿”。又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于“讲武殿度进士”后遂为永制。殿试后进士分等级始于宋。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开始把考中的进士分为五甲(等)。元顺帝时又将进士分为三甲,并规定一甲为三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