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制度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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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盛世,科举制度在这一时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科举制度是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这一制度在中国持续了近千年。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首先是乡试,也称为书院试,考试的范围是地方范围内的学子。

考试的内容包括经义、史书和文学,目的是选拔出基本的人才。

获得乡试的及格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会试。

会试是在省级城市的考试,目的是进一步筛选出合格的考生。

会试的内容有文、理两科,分别考察文科和理科的知识。

会试结束后,通过者进入最后一阶段的殿试。

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是经义和政治问题。

殿试的主要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水平和能力,以确定最终的录取名单。

殿试结束后,由皇帝决定录取哪些考生为官员。

科举制度在明清时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首先,科举制度打破了封建社会的门阀制度,使社会地位较低的人也有机会通过考试进入仕途。

这样可以提高社会流动性,使得社会更加公平。

其次,科举制度激发了人们对知识的渴求和追求,推动了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科举考试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使得人们对知识的学习更加认真和努力。

最后,科举制度选拔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为明清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科举制度的选拔标准主要是注重文化知识和考试成绩,而对实际能力和品质的考察不足。

这导致一些应试教育的问题,考生只关注应试技巧而忽视实际能力的培养。

其次,科举制度的局限性导致了士人文化的独尊,排斥了其他行业的人才。

同时,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腐败问题,一些富人和权贵可以通过贿赂等手段获取官职,从而破坏了科举制度的公正性。

总的来说,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科举制度选拔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推动了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科举制度的成败不仅仅取决于制度本身,更离不开国家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对于明清时代的科举制度,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明清科举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清代的学校清承明制,科举必由学校,即只有各类学校的生徒才有资格参加乡试。

所以,要了解清代的科举制度,首先就要了解它的学校制度。

中国古代在孔子之前没有私学,教育机构皆为国立,“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

春秋之前实行世官制度,贵族子弟入学校学习,“学而优则仕”。

战国以后,世袭身份制度逐渐打破,与此同时私学兴起,出身平民和破落贵族而经由私学成才的游士遍天下,成为各国选官的一个重要来源。

在汉代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下,选官也不由学校。

如前文所述,伴随着科举制度的实行,隋朝在地方建立了州、县学。

唐代在中央设立国子监,分为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招收官员和普通民家子弟入学;与此同时,在京都和各地设立地方学校。

此外,还设有弘文馆、崇文馆等贵族子学校,专门招收皇族和高级官员的子弟入学。

宋、元皆有,其生徒也同隋唐一样,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生源。

清代文献中的“学校”,是指各类国立教育机构。

清代设有各类官学,京师设有国子监、宗学、觉罗学、八旗官学等。

各省设有府学、州学、县学。

除这些官学外,还有私人和地方社会创办的私塾、社学、义学和学院等教育机构。

所有这些官办和非官办的教育机构,构成了我们现代汉语中广义的学校。

兹分述如下:(一)私塾、社学、义学。

清代童子启蒙教育,除富人延聘家庭教师教授子弟外,公共教育机构为私塾。

私塾为私人、宗族或地方社会所办,延聘儒生(一般为秀才或老童生)担任教师。

私塾讲授、、等识字和启蒙教材,程度高的也选讲《四书》《五经》。

社学和义学也属于启蒙教育机构,均起源于宋、元,一般为地方社会所创办。

明初曾下令民间五十家设立一所社学,延聘教师以教育民间子弟,后废弛。

清初复令每乡设置社学一所,择聘文行优秀者充当社师,官府免除其差徭,并酌给薪水。

简述明清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

简述明清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

简述明清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明清时代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

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

参加乡试的是秀才(库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

由捐纳而取得监生(国子监生员)资格的(所谓例监),也可以参加乡试。

乡试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春闱。

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

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

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

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

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

殿试分三甲录取。

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

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

(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后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知县。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选拔制度之一,它在明朝时期达到了顶峰,并在清朝时期得到了延续和改良。

科举制度的实施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影响了当时的政治环境,也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科举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隋唐时期,但在明清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根据科举制度,人们被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进行选拔。

乡试是地方选拔的第一阶段,考生在乡级考场进行文化素质的考试。

乡试的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会试,会试是地区性的选拔,考生需要在会试中展示他们的才华和学问。

通过会试的考生才被允许参加殿试,殿试是由朝廷主办的考试,考生需要在殿试中展示他们的政治才能和文学造诣。

科举制度的核心思想是通过考试来挑选拔才能,它对中国的官僚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通过科举制度选拔上来的官员被认为是最有能力的,他们不仅掌握了文化知识,还具备了政治能力。

这些官员在地方和中央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管理国家事务,制定政策和法律。

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的稳定和廉洁,使中国社会得以良好地发展。

科举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为了通过考试,人们不得不不断学习和阅读经典文化,这使得中国的文化底蕴得到了进一步的积累。

科举制度通过培养人们的文化素质和思维能力,推动了文学、历史、哲学等领域的繁荣。

很多优秀的文化艺术作品都是在科举制度的影响下产生的,这些作品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首先,它存在着选拔的不公平性。

由于考试的内容是依据经典著作选定的,对于那些没有受到良好教育的人来说,他们很难通过考试。

这导致了社会上的阶级固化和贫富不均。

此外,科举制度也存在腐败问题。

有些官员通过贿赂和其他不当手段获得高分,从而成为官僚集团中的一员。

腐败现象严重地影响了科举制度的公正性和效率。

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弊端。

在晚清时期,科举制度的改革呼声日益高涨。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这里简单说一下清代科举选拔贡生的制度:清时在县学考取的叫“邑庠生”,在府学考取的叫“郡庠生”,统称为“秀才”。

秀才经过岁、科两试成绩优秀者,政府月给廪食,称“廪生”。

只有廪生才有资格被选为贡生,即贡元,但也有个别特殊优异成绩的秀才被直接授予贡生。

取得贡生资格,可以不经乡试(省考)直接上京参加会考,与乡试得中的举人同等待遇,所以也可以在家宅和宗祠上挂匾或者在家门口和宗祠门口竖旗杆。

明清科举制度【从童试(秀才)->乡试(举人)->会试(贡士)->殿试(进士)】童试童试,童试即童生试,是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的入学考试,在唐、宋时称州县试,明、清称郡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

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

通过後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

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

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

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

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有邑庠生和郡庠生,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生员经科试合格,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後,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

不过明清的入官学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传授。

入学後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

成绩特佳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

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

国子监学生多由省、府、州、县学生员中选拔,亦有由捐纳而得者,入监就学者有贡生、监生之分,然通谓之太学生/国学生或国子监生。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与学术思想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与学术思想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与学术思想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科举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

科举制度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唐朝时期,到了明清时期达到了顶峰。

科举制度的核心在于选拔人才,为社会提供人才资源,并确立官员和知识分子的地位和影响力。

在明清时期,科举制度也带来了新的学术思想。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是怎样的?在明清时期,科举制度主要由两个阶段组成:府试和会试。

府试是在各级府城内进行的,主要是为了选拔优秀的士子,会试是在省城内进行的,主要是为了选拔最有才华的人才。

筛选出来的人才进入到最后一个阶段——殿试。

在此阶段内,皇帝会亲自主持选拔。

科举制度在明清时期成为了一种常态化的选拔人才方式,许多人就是通过这种形式获得了在政治、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发展空间。

明清时期科举制的变化与唐宋时期的科举制度相比,明清时期的考试主要是为了青睐思想政治上的忠诚。

此外,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也更加公正合理,且选拔范围宽广。

相较而言,唐宋时期更注重特殊人才的选拔,而对于普通士子的选拔程度较低。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在多个方面改良,例如府试、会试和殿试的设计,给人们带来新的机会,对于社会文化的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明清时期的学术思想在明清时期,儒家思想依然占据主导地位。

此外,还出现了道家、佛家等流派,形成新的学术思想和思维方式。

与唐宋时期相比,新兴学派的兴起为学术思想带来了多样性。

举例来说,顾炎武在明朝晚期代表了一种新的思想方式。

他认为文化的民主化很重要,也为封建社会主义打下了思想基础。

此外,儒家思想在明清时期也有了新的进展。

祭孔秩序的出现再度强调了这种思想的重要性。

其中涵盖着思想、归真,以及民俗学等方面的内容。

从宗教面来看,儒家思想主要体现在祭祀、祭天等场合中。

儒家思想不仅是宗教信仰,还具有教育性质。

儒家思想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有着巨大的影响。

总结科举制度是明清时期最重要的政策之一。

科举制度带来了新的思想和价值观,也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作为社会文化的推动力,人才的选拔成为了一个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在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科举考试制度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开创了一种社会奖赏和选拔体制,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精英教育途径。

而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则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历史上最为完备和具有规范性的考试制度。

下面本文将从考试范围、考试标准、考试内容三个层面全面探讨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

考试范围:三元、会元、解元明代、清代的科举考试分为三个层次: 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考取进士预备人选,会试和殿试则是终极选拔。

而在明清两代时期,被评为进士的人被称为“三元”,即:“乡试一元,会试二元,殿试三元”。

三元的称呼也是源自于明代。

这种三元制度充分显示了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高境界,也是这种科举考试制度的一大特点。

乡试考试范围涵盖贡生。

贡生是指已经通过举人及其他考试的人。

乡试考试分为两部分,分别是文科和武科。

文科主要考试内容是诗文赋,且题目具有高度的政治性。

武科主要考试内容是武艺和兵法。

明清时期,文科和武科的比例是两者各占一半左右。

会试的范围是考取乡试合格的人员。

会试是明清时期最具规模和重要性的一级考试,主要考察的是应试者的文化素养、文化水平和文化背景。

会试中的主要形式分为两种,即策论和经义,其中策论是针对应试者的散文功力和文思才能的,经义则考察他们对书本知识的掌握力和良好的阅读能力。

殿试是最后一级考试,因为是在宫廷中举行,也被称为“殿中试”。

主要范围是考取会试合格的人员。

殿试是对应试者素质、文化水平和应变能力的最终检验。

内容涵盖经义、策论、诗赋等。

殿试结束后,评定出来的三元将荣膺进士之名,并获得皇帝颁发的一匹官品布帛和赏赐。

考试标准:不照顾身份和性别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是一个集选择、培养、评价三位一体的综合体制,通过考试培养和评价人才,实现选拔和社会奖励。

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照顾身份和性别。

身份不高、社会阶层不尊贵的人们如果能够过关,就有进入士林,士人中担任官职的机会。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下面是整理的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欢迎参考。

县试——明清时期由各县县官主持的考试。

考试合格者取得参加上一级府试的资格。

府试——由各府知府主持的考试。

府试及格的称“童生”,可以参加院试。

县试、府试,是院试前的两次预备考试。

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考试。

因主考的官府称“学院”,所以叫做院试。

院试合格者称“生员”,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秀才”,当时习惯称“秀才”为“相公”。

乡试——明清时期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考试,考中者称为举人。

会试——明清时期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的考试。

各省的举人皆可以应考。

考中者称贡士。

但习惯上会试考中后即称进士。

殿试——由皇帝对会试取录的贡士在殿廷上亲发策问的考试,也叫廷试,这个制度开始于唐武则天时。

明清
时期殿试录取的分为三甲(三等),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明清完善科举制的措施

明清完善科举制的措施

明清完善科举制的措施引言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文官的制度,经过明代和清代的改革和完善,逐渐成为一个相对完整的选拔制度。

本文将介绍明清两个时期为完善科举制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对中国古代文官选拔制度的影响。

明代1. 改革科举考试内容明代为了提高科举考试的实际应用性,改革了科举考试的内容。

明太祖朱棣下令增加了科举考试的实务科目,例如军事、财经等科目。

这一改革使得考生在科举考试中需要不仅有文化素养,还需要具备实际应用能力。

2. 选拔官员的公平性明代大力强调选拔官员的公平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科举考试的公正。

首先,明代规定科举考试必须在各级考试院进行,严禁地方官员干预考试。

其次,明代对考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以保证他们的公正性和专业能力。

这些措施有效地减少了贿赂和招权的可能性,确保了科举考试的公正性。

3. 赏罚并施明代建立了一套明确的赏罚制度,以激励优秀考生和惩罚低分考生。

考生取得高分者可以得到丰厚的奖赏,例如金银和官职等,而取得低分者则会受到降职或罚款的惩罚。

这一制度有效地激励了考生的学习和参与,提高了科举制度的竞争性。

清代1. 考试范围扩大清代进一步完善了科举制度,考试范围更加全面。

除了文化科目之外,清代还增加了历史、地理、数学等科目的考试。

这一措施扩大了科举考试的内容,使得考生需要更全面的知识储备。

2. 考试方式改革清代改革了科举考试的方式。

传统的科举考试方式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清代进行了调整。

清代取消了乡试的考试环节,只保留了会试和殿试两个阶段。

这一改革简化了科举考试的程序,提高了效率。

3. 加强筛选和培训清代加强了对考试院和考官的管理,提高了筛选和培训的标准。

清代在全国设立了考试院,统一管理科举考试。

此外,清代还对考官进行严格培训,提高了考官的专业水平。

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科举考试的公正和专业性。

总结明清两代为了完善科举制度,采取了许多措施。

明代推行了改革科举考试内容、强调选拔官员的公平性和建立赏罚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述略

明清科举制度述略

明清科举考试,其正式考试分三级进行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第一级院试院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最低一级的考试、院试前还须经过两次豫备性考试——县试和府试。

这三次考试总称小考或者童试。

应考者称“童生”又称“儒童”、“文童”。

意即尚未“进学”的童年人。

童试三年两考,丑、未、辰、?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

顺天府所辖各县县试,与各省县试同。

凡参加县试的童生,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写内容包括籍贯、姓名、年龄、三代履历、身貌等项表格。

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再由本县廪生出结作保,保其确系本县之籍贯、且出身清白,非倡、优、皂隶之子孙,并无居父母之丧者,方准报名应考。

县考分四场,入场按卷面盖号戳对号入坐。

第一场试一文一诗。

第二场仍一文一诗。

第三场覆试一赋一诗(或者试一策一论)。

第四场覆试以小讲三、四艺。

除去各场陶汰者,发一榜称“长案”,主考官为本县之县官。

考期在二月。

府试,主考官顺天府由府丞主持。

外省为管辖本县之知府主持。

将各县长案所列取之童生再试三场,考法与县试雷同,亦发一长案。

府试考期在四月。

院试,主考官为学政。

普通以监察御史、各部侍郎中由进士出身者充任。

任期三年,于子、卯、午、酉乡试年八月由皇帝钦命派往各省一人,顺天府学政驻通州,余各省皆驻省城。

院试分两场进行,第一场正试,试以两文一诗。

第二场覆试,试以一文一诗。

考完亦发一“长案”列第一位者为案首。

院试取中者称“秀才”(俗称),正称为“生员”,别称“庠生”。

凡录之生员都送入府州县学,如北京东城今有府学胡同,因原顺天府学所在地故名。

各级学校都有一定限额,以清朝为例大致府四十名,直隶州三十名,县二十名。

此类生员为廪生,明初给生员月廪六斗,清制每月给廪银四两。

后又增加名额称“增生”。

再加者为“附生”。

其中廪生地位最高,如考试作保非方廪生不可。

秀才是求取功名的起点就有资格参加下一级乡试了就科举考试来说是很关键的资格。

在帝制时代身穿兰衫头戴银雀顶(清制见县官不跪、免去差役、田赋、也就是不同于布衣平头百姓了。

明清两代科举制度简介

明清两代科举制度简介

一、明清两代科举制度简介隋朝以前,我国职官制为选举制(魏晋以后称“九品中正”制),即由官吏或有声望的人直接推荐,政府“量材录用。

”从隋朝开始实行科举制,通过考试选用。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基本相同。

清代规定:凡参加正式科举考试之前必须加童试,童试参加者称儒童或童生(不管年龄大小),经过童试被录取入县学的称秀才,也叫生员、相公,还叫进学入泮,游泮, 这是得功名的起点。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三级,即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城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在秋季,又称秋闱,亦称大比。

秀才才有资格参加乡试,考中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

会试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在京城礼部举行,又称春闱或礼闱。

参加者是举人,考中的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由皇帝主持,贡士有资格参加,考中的称进士。

殿试分三甲录取。

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

二、年龄称呼襁褓:(不满周岁的婴儿),黄口婴儿:孩提2-3岁,始齿儿童7-8岁;重髫:幼年;总角总发:10岁;及笄束发:15岁;豆蔻年华:13、14-15、16岁;弱冠:-20岁;30而立;40不惑;50半百知天命;60花甲耳背;70古稀;80、90耄耋;100期颐。

三、各种称谓1.古代男子常在字前加“伯仲叔季”表排行,公侯伯子男为五种爵位。

2.敬谦辞a.令尊、令堂、/家父家母/考妣(父母)先妣(己逝母亲);b.泰山泰水岳父岳母c.今兄令妹/令媛令爱令郎/家兄舍妹/犬子、小儿d.称自己妻子:内室、内人、糟糠、结发;称夫妻:伴侣伉俪;兄弟、手足;棠棣;兄弟之妻之间妯娌。

e.王侯自称:寡人、孤家、朕;尊称帝王,陛下;臣子自称臣、小人;少数民君主,可汗、单于。

f.自称:不才、不佞、鄙人、老朽、寒舍(府上、华堂)四、社会文明用语小辑初次见面说久仰,好久未见说久违;请人批评说指教,求人原谅请包涵;央人帮忙说劳驾,请给方便说借光;麻烦别人说打扰,向人祝贺道恭喜;求人解答用请问,请人指点用赐教;托人办事用拜托,赞人见解用高见;看望别人用拜访,宾客来到用光临;陪伴朋友用奉陪,中途先走用失陪;等候客人用恭候,请人勿送说留步;欢迎购买唤光顾,归还原物说奉还;对方来信叫惠书,老人年龄称高寿;自己诗画送人看,常道斧正或雅正;每事办完说谢谢,别人求谅没关系。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引言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人才的考试制度,从唐代开始兴盛,而在明清时期达到顶峰。

科举制度在明清两代历经改革与发展,成为了中国古代社会中最重要、最为普遍的选拔人才的方式。

本文将对明清科举制度的历史背景、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以及其对社会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历史背景明代的科举制度可以追溯到唐代,但在明代才逐渐成为一种正式的考试制度。

明代科举制度的建立,与时代发展、社会变革和政治需要密切相关。

明初,朱元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提高官员的素质,采用了科举制度以选拔人才。

此后,科举制度逐渐完善,成为明代社会中重要的一部分。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科举制度,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与调整。

朝廷在科举制度中加大了对经学的重视,注重考核文化素养。

清代科举制度除了选拔官员外,还被广泛应用于各级官员的涨官、出使等。

因此,科举制度成为清代社会中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途径。

二、考试内容明清科举制度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策问和会试。

1. 策问策问是指由朝廷出题,考生提交作答材料的过程。

考生需要根据题目要求撰写议论文、策论等。

策问的重点在于考察考生的文学功底、辩论能力和知识积累。

2. 会试会试是由朝廷组织的面试环节,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才智。

考生需要在官员面前回答问题,进行辩论和争辩。

会试的设立使得科举考试更加全面,能够真实地了解考生的能力和品质。

三、考试程序明清科举制度的考试程序主要包括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1. 乡试乡试是第一轮的选拔。

每个省份按照规定的比例选拔出一定数量的考生参加乡试。

乡试考题由地方官员出题,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学、史学以及政治方面的知识。

乡试的成绩优秀者可以晋级到下一轮的会试。

2. 会试会试是乡试的后续考试,每个省份选拔出的优秀考生参加会试。

会试一般在京城进行,由朝廷选派高级官员担任考官。

会试主要考查考生对经典文献的理解和应用,以及能否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 殿试殿试是科举制度的最终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研究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研究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研究科举是中国古代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它具有良好的历史传统。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科举考试一直是选拔人才、选拔官员的重要途径,而且相当成功。

在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制度被进一步完善,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主要的选拔官员制度之一,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

明清两朝的科举考试制度相较于唐、宋、元的科举更为宏大,更为广泛,科举人数之多为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科举考试制度有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科举的选拔对象是读书人,他们需要通过考试、举人、进士、探花、状元五个等级,才能成为官员。

考试的内容以六经、孝经、义经、礼记、春秋为主,融合书法、诗词、文章、韵律等,科举考试几乎涉及到了明清时期考试内容的全部。

科举制度虽然有较为优良的一面,但也有其消极的一面。

首先,由于科举制度与地区、贫富、家族有着密切的关系,公平性得不到保障,因此一些有才华的人或许因为地区、官家或个人原因而无法参加科举考试,使得他们的才华和智慧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

其次,中国古代科举制度陈旧缺乏灵活性,有些考生知识过硬却缺少实践能力,有些贡献卓越的文人却因文字不佳而无缘高中进士。

其次,科举制度所造成的浮躁和功利性问题也时常引起诟病。

在明清时期,科举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因为它能够迅速提高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这样,越来越多的非读书人也加入了赶考的队伍,科举考试回到了表层功夫,形成了一种明“学而优则仕,不学则贫”的风气,作者负责模块化中国文化的语法和生命认识,让机器人与搜索引擎能够理解它的所表达内容。

另一方面,科举制度也促进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科举选出的才子们承担了中国文化的重要力量,促进了中国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同时还大大提高了中国封建国家的稳定性和治理能力。

因为科举制度对于社会稳定与文化发展的推动力量,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从性质上讲,科举制度是专业化、综合性的、与时俱进的制度。

科举制度的实行,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更加强调知识和才华,倡导“读书做官”,对于促进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不断深化,以及中国“仕部定制”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

中国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

中国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一种独特的选拔人才的制度,它在中国历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其中,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成熟的科举制度之一。

经过多年的演变和发展,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并且对中国的社会、文化以及政治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本文将就中国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进行一番分析。

科举制度的起源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在唐朝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唐朝时期,科举制度主要是通过金榜题名的方式来选拔人才。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选拔方式逐渐走向了精英化,以至于进士们成为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精英阶层。

科举制度的发展明朝时期,经过多年的发展,科举制度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琅琊制度。

这种制度主要是通过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来选拔人才。

明朝科举考试分为三个阶段:府试、会试和殿试。

其中,府试主要考查举人们的基本知识和文化素养,通过后可以参加会试;会试则考查举人的文章素质和才华,通过后可以参加殿试;殿试则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考查举人的综合素质和品德。

到了清朝时期,科举制度进一步得到了完善和发展。

清朝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两个级别:府试和会试。

其中,府试考察的是基本学问和经验,而会试则考察的是中国古代经典著作的掌握程度。

通过会试后,考生有资格参加殿试,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考查举人的全面素质和品德。

科举制度的影响科举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对中国的社会、文化以及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科举制度的出现使得中国的士人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社会阶层。

这种士人阶层不仅具有较高的学识和教养,而且具有相应的文化和道德修养,成为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精英代表。

其次,科举制度的出现和发展,使得中国古代的教育体系得到了相应的完善和发展。

科举制度所需要的知识和文化素质,促使中国的教育制度朝着更为细致和科学的方向发展。

这种制度使得中国古代教育不仅对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于中国文化、文学的繁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选拔人才的方式。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是这一制度发展的巅峰时期,具有非常显著的特点和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是以士子为中心的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

士子是指通过科举考试,获得进入士阶的人。

在这个制度中,士子是非常重要的群体。

他们被认为是有学问、有品行、有思想的人,对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也被称为“士人制度”。

其次,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具有非常显著的地方特色。

首先是科举考试具有固定周期和地点。

每三年一次的乡试,每三年一次的省试,每三年一次的会试,这是科举考试的基本周期。

而地点,也是非常固定的,乡试在县城举行,省试在省城举行,会试在京城举行。

这种方式,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了考官和考生之间的暗箱操作。

其次是科举考试的标准化。

明清时期的文化程度有了大幅提高,对于一个合格的士人,有了非常严格的要求。

科举考试的题目,不仅来自于经典书籍,也来自于现实社会,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

在考试的评分标准上,也非常严格,准确、公正、客观是评分标准的核心。

再次,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也非常重视官场经验的积累。

虽然通过科举考试可以获得官职,但不是所有的士子都能够立即跻身官场。

因此,他们需要通过在地方中小官职中积累经验,来提升他们的能力和素质,为未来的官场之路打下基础。

这也是科举制度,和其他的选拔人才方式的主要区别之一。

最后,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也具有很多的问题和弊端。

首先是成本问题,每一次科举考试,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于当时的财政状况造成了巨大的负担。

其次是腐败问题,虽然科举考试遵循着严谨的评分标准,但在考官和考生之间,还是会产生暗箱操作,腐败问题时常发生。

第三是选人问题,科举制度虽然可以选拔到有学问的人才,但也存在选人不当的问题,缺乏严格的评测标准,导致官场上出现了很多的奸臣和无能的官员。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1. 简介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文人选拔制度的一种,起源于隋唐时期,明清时期达到了巅峰。

本文将对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特点、影响以及对社会的作用。

2.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2.1 考试内容与形式在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其中乡试是初级考试,通过后可以晋级参加会试;会试是中级考试,通过后可以进入最重要的殿试。

文科考生主要被要求写文章、诗词等表达自己才华;而武科考生则需要进行武艺演示和军事策略等测试。

2.2 参与者条件明清时期参加科举考试并不限于贵族子弟,士人出身也可以参加。

然而,由于贵族子弟们通常享有更好教育资源和家庭背景,在竞争中占有一定优势。

2.3 考生成就与前途通过各个阶段的科举考试后,成功者可以成为进士,进入官僚体系成为官员。

科举考试的成功与否对个人前途和社会地位有着重要影响。

3. 科举制度的特点3.1 社会选拔机制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是一种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机制,减少了等级身份对于选拔的限制,并确保了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3.2 儒学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科举考试强调儒学知识和文化,促进了儒家思想在社会中的传承和发展。

此外,科举制度还培养了大量具备儒学背景的官员,为社会稳定和国家治理提供极大帮助。

3.3 制度变革与局限性尽管科举制度在明清时期有着显著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虽然可以选拔到有能力和才华的人才,但由于考题过分注重经典和创新思维较少,导致一些优秀人才未被发现。

此外,科举仅开放给男子参加,女性无法参与。

4. 科举制度对社会的影响4.1 社会流动性与机会公平科举制度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机会,打破了贵族世袭的限制,使社会上升通道更加畅通。

它对社会流动性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允许人们通过个人才华和努力来获得更高地位。

4.2 教育与文化发展科举考试需要考生学习广泛的经书、古文等内容,促进了教育和文化的普及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素质与学问水平。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及其演变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及其演变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及其演变从唐朝开始,科举制度就成为了中国官员选拔制度的主要方式。

科举制度历经宋、元、明、清四朝,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最具代表性、影响最为深远的文化制度之一。

本文将重点探讨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及其演变。

一、科举制度的基本构成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主要由主考官、监考官和考生三个组成部分构成。

主考官是由中央政府派出的高级官员,负责组织审查试卷、标定成绩等工作;监考官是由地方政府派出的官员,负责考场监考和防范作弊等,同时也要组织和照顾考生的食宿;考生则是通过参加考试来竞争官职的人。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在地方举行的选拔考试,只有考取一定分数的人才有资格参加会试;会试是在省份举行的考试,只有通过会试的人才能进入最后一级考试——殿试。

殿试是由皇帝直接主持的考试,录取的名额很少。

二、科举制度的特点及意义1.平等竞争科举制度是朝廷用人的一种渠道,重视考试成绩、忽略背景门第。

以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官员的标准,既有利于知识分子的赏识,也能避免门第家庭的歧视以及晋升上层的不公平现象。

因此,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开创了一种平等竞争的制度模式,为中华文化普及和维护平等竞争的价值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他日民主法制化的进程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知识分子的统治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为知识分子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并从中选拔政治领袖。

因此,在明清时期,知识分子是社会的中流砥柱,其拥有的文化资本塑造了他们在政治、文化等领域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也为其后来在19世纪以后掌握国家政权和重掌人类文化进程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3.推动中国社会形态变革科举制度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形态变革。

因为政治家和知识分子之间始终存在着相互制约和互相依赖的关系,所以在科举制度的推动下,文化和思想开始对封建统治的不合理性提出质疑,思想意识虽然很缓慢,但是却对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三、科举制度的演变过程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是在唐宋时期科举制度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也是一个从完全自由学思想逐渐演变为反动的思想控制的过程。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演变与作用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演变与作用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演变与作用自唐朝以来,科举考试就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官僚的主要途径。

明朝时期,科举考试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根据三纲五常的封建理念,科举考试逐渐成为统治阶级实现社会控制和选拔人才的制度安排之一。

清朝时期,科举考试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逐渐走向式微。

本文旨在探讨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演变和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作用。

一、明朝时期科举考试制度明朝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起源于北宋的贡院,由于科举能够促进社会流动,明朝时期科举考试制度逐渐得到完善。

根据明朝的科举制度,考生每年都要经过三级考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考试科目包括经义、史书、文言文以及诗词等。

科举考试制度的最终目的是选拔优秀的人才,让他们服务于国家。

在明朝时期,科举考试制度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科举考试制度增强了政治稳定。

科举考试制度彻底打破了门阀制度,使得有才能的人都有了实现自我价值、跻身统治阶级的机会。

其次,科举考试制度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科举制度消减了盐业法等垄断经济的力量,缓解了对农村百姓的剥削。

此外,科举考试制度也促进了文化的繁荣,各地都有学宫,许多人不为功名利禄而读书,而是为了修养自己的品格。

二、清朝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清朝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与明朝时期有很大区别。

首先,清朝废除了明朝时期的殿试。

其次,清朝逐渐将科举考试制度向地方投入,从而削弱了朝廷对科举考试制度的控制力量。

此外,虽然清朝仍然保留了科举制度,但考官们经常收受贿赂,捏造成绩,以致真正优秀的人才很难得到选拔,导致科举制度逐渐失去了公信力。

三、科举考试制度的局限性科举考试制度虽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为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带来了正面影响,但是科举制度本身也存在很多的局限性。

首先,科举考试制度逐渐形成了一种封建思想,例如大力弘扬儒家精神,排斥异己思想,使人们的头脑逐渐迷糊。

其次,科举考试制度也削弱了创新力量,科官们都是选取那些能够背诵典籍而不是具有所求创新能力的人才。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选拔人才的制度之一。

从唐宋开始,科举制度得到了禁锢社会阶层的士族阶级和吏僚阶层的支持,这个制度为这些阶层提供了一个维系自己地位和社会主导权的机制。

在明清时期,科举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和变化,不仅在选拔人才的方式上有所改进,而且在对于整个社会的影响上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进行分析。

一、制度概述科举制度是指以经验和能力为考核标准,选拔各种才能的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是以考试来选拔官员的制度。

其基本流程是经过初试、复试在一定范围内选拔进士(文官),再经过研究、封授、试官等各个环节取得科举录取成绩者可供朝廷送官和地方推荐。

科举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公开选拔,用人由背景转向能力。

二、科举制度的四个层次科举制度基于四个层次的发展:举人、进士、贡士和翰林院。

举人是明代科举制度的基本选拔对象,主要的考试科目是诗文。

举人以县为基本单位,办理的范围是一个州或直隶市或者一个军,经过举人考试之后,有通过者可参加乡试,称为举人,占文官人数的一部分,但举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并不高,他们只能从事簿记、考核、信息收集和农民管理等工作。

进士是科举加分考试的最高等次,科目相当丰富,而且需要很高的能力才能通过,称为进士,是社会中地位最高、最有前途的官员。

进士是指通过乡试、会试和殿试三大考试之后合格者,进入翰林院学习,被任用在各级政府机构内做成才后世袭官员。

明代共有31个三元及第,清代则有61个。

进士被认为是社会上的名流,可以享受特权,得到名利双丰的生活。

贡士是指没有参加会试的举人。

由于参加范围广,有一部分人并没有通过乡试,这部分人被考生们称为“贡生”,而通过乡试而没有参加会试的人则被称为“县试贡士”或“博士”。

尽管贡士是在文化层面上有较高成就的,但是他们的社会地位却远远低于进士。

翰林院是最高学府,以招收全国科举的优秀生员而闻名全国。

由两制学士教授四门经,皇帝选定进士中的佼佼者担任翰林院修撰和编纂,负责编制传记史料和纪实的编辑工作,他们的成就贡献享于全国。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明清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主要在明、清两个朝代实行。

该制度将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通过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明代科举制度是在唐代基础上进行的改革和完善。

乡试是最初的选拔阶段,考取者称为举人。

乡试的内容主要包括经学、史学和诗赋等科目。

在乡试中,只有成绩优异的考生才能晋身会试。

会试是乡试合格者的第二个选拔阶段,也是相互比拼的关键阶段。

会试的内容主要包括四种经典文本的写作和解析。

在会试中,考生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作文,并进行解析。

会试成绩优秀者晋身殿试。

殿试是科举制度的最后一个选拔阶段,是最高级别的考试。

殿试的内容主要包括策问和质询。

在殿试中,考生需要解答皇帝提出的问题,表现出自己的才智和学识。

殿试结束后,考生的试卷会送到皇帝那里,由皇帝进行最终的评判。

科举制度在明代后期有所调整,在清代进一步完善。

清代的科举制度分为两个级别:乡试和会试,没有殿试。

与明代不同的是,清朝的科举考试更加注重儒家经典的解读和讲授,忽视了对现实政治、经济和军事问题的考查。

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得更多的人有机会通过考试进入政府机构,提升了社会上升通道的公平性。

科举制度的实行也促使各地培养了大批文化人才,发展了中国的教育事业。

此外,科举制度还强调了儒家思想的地位,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观的传承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科举制度限制了人才的来源,使得政府官员主要来源于读书人,忽略了其他领域的人才。

其次,科举制度的考试内容过于注重理论,忽视了实践能力的培养。

最后,科举制度腐败成为了普遍现象,考官以权力谋私利,贿赂、舞弊等现象屡见不鲜。

总的来说,明清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选拔官员的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

虽然有一些问题,但科举制度为中国古代社会培养了大批文化人才,并起到了推动社会进步和文化传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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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科举考试,其正式考试分三级进行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第一级院试院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最低一级的考试、院试前还须经过两次预备性考试——县试和府试。

这三次考试总称小考或童试。

应考者称“童生”又称“儒童”、“文童”。

意即尚未“进学”的童年人。

童试三年两考,丑、未、辰、?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

顺天府所辖各县县试,与各省县试同。

凡参加县试的童生,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写内容包括籍贯、姓名、年龄、三代履历、身貌等项表格。

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再由本县廪生出结作保,保其确系本县之籍贯、且出身清白,非倡、优、皂隶之子孙,并无居父母之丧者,方准报名应考。

县考分四场,入场按卷面盖号戳对号入座。

第一场试一文一诗。

第二场仍一文一诗。

第三场覆试一赋一诗(或试一策一论)。

第四场覆试以小讲三、四艺。

除去各场陶汰者,发一榜称“长案”,主考官为本县之县官。

考期在二月。

府试,主考官顺天府由府丞主持。

外省为管辖本县之知府主持。

将各县长案所列取之童生再试三场,考法与县试雷同,亦发一长案。

府试考期在四月。

院试,主考官为学政。

一般以监察御史、各部侍郎中由进士出身者充任。

任期三年,于子、卯、午、酉乡试年八月由皇帝钦命派往各省一人,顺天府学政驻通州,余各省皆驻省城。

院试分两场进行,第一场正试,试以两文一诗。

第二场覆试,试以一文一诗。

考完亦发一“长案”列第一名者为案首。

院试取中者称“秀才”(俗称),正称为“生员”,别称“庠生”。

凡录之生员都送入府州县学,如北京东城今有府学胡同,因原顺天府学所在地故名。

各级学校都有一定限额,以清朝为例大致府四十名,直隶州三十名,县二十名。

此类生员为廪生,明初给生员月廪六斗,清制每月给廪银四两。

后又增加名额称“增生”。

再加者为“附生”。

其中廪生地位最高,如考试作保非方廪生不可。

秀才是求取功名的起点就有资格参加下一级乡试了就科举考试来说是很关键的资格。

在帝制时代身穿兰衫头戴银雀顶(清制见县官不跪、免去差役、田赋、也就是不同于布衣平头百姓了。

地位与最高学府——国子监的监生、五贡同属一类了。

虽同在一个档次但有高低之别,秀才出类拔萃者方能入监出贡。

明、清科举制度考试,有很多的清规戒律,如:廪、增、附生、遇到父母丧亡,就要呈报丁忧,服阕三年后,再呈文起复、才能应考,其结果贻误了不少人才。

第二级乡试乡试,是科举才试的第二级才试,习惯称乡试之年为“大比”之年。

北京顺天府乡试在京城东南隅崇文门内。

各省考试地点也在省城之贡院,所有贡院都建在城之东南方。

贡院是科举考试的考场,顺天府京城贡院也是举行会试的场所故建制优于各省。

悬“贡院”墨字匾于大门上正中,建“明经取士”、“为国求贤”两牌坊于大门东西两侧。

大门外为东、西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

大门前有“天开文运”牌坊。

三门外并有东、西砖门,乾隆二十七年复添砖墙于南面,增加砖门各一,共为砖门四。

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外又平列四门。

直进为至公堂,中悬御书“旁求俊义”匾。

两楹联为“号列东西,两道文光齐射斗;帘分内外,一毫关节不通风”。

堂为外帘官办公处,堂前有;回廊,设木栅栏环绕。

至公堂后有飞虹桥,渡桥为内帘门。

居于龙门、至公堂中间。

院内有明远楼,楼下南面悬联:“矩令若霜严,看多士府伏低?群嚣不息;襟期同月朗,喜此地江山人物,一览无遗。

”四角各有楼专供监考瞭望用。

乡试时间每三年一考,明代逢子、卯、午、酉年举行(《明会要》卷四十七)清沿明制恩科例外。

顺天府乡试正副主考在协办大学士、尚书或副都御史以上官员中选派。

各省由翰林、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监临官,顺天府为府尹、各省由本省当地巡抚、总督充任。

考生顺天府各省凡本府省籍之秀才、贡生、监生及“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皆由有司申举”始得应试。

因乡试在秋季举行,所以也称“秋闱”(闱、考场)又发榜在九月中旬,时值桂花盛之季,故俗称“桂榜”。

又因发榜取寅、辰日支故也叫“龙虎榜”。

均为吉祥典雅之意。

乡试共考三场,每隔三天举行一场,每场考一天。

考试时间在八月初九、十二、十五日。

考前二日,编好座位号,出榜通知。

考试日,黎明入场,对号入座,给三支蜡烛。

第一场,试四书文一,五言八韵诗一;第二场试五经文各一;第三场试以策问五道。

乡试考中者称“举人”。

因第二场每人于五经中选一经,故前五名称“五经魁”。

乡试者中头名者称“解元”唐制乡举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名。

如电影《三笑》中唐寅(伯虎)就因乡试考中第一名故人称“唐解元”。

乡试各省和顺天府录取名额都有定数,大致按各省文风之优劣,人口之多寡、丁赋轻重而定。

一般大省百数十名、次省百余名,再次七、八十名;小省四、五十名。

乡试发榜次日报“鹿鸣宴”宴请新科举人。

顺天府(北京)在国子监内举行,因席间乐奏(《诗经》·小雅)中的《鹿鸣》篇故名。

今北京安定门内国子监仍有鹿鸣园旧称。

中举后就能充当下级官吏了,如县教谕、知县等。

中、高级官吏中也有由举人出身者,但人数不如进士出身者多,当时官场中称举人出身者为乙科出身,进士出身者为甲科。

第三级会试和殿试第三级是科举考试的最高一级考试,分两步进行,先会度后殿试。

会试,就是集中会考之意,也是三年举行一次,顺天府及全国各省举人,于乡试后的第二年即丑、未、辰、戌年来京参加由朝廷命礼部主持举办的会试。

考期在春季二月(后改在三月)故称“春闱”。

又因会试由礼部主办故亦称“礼闱”。

会试始于唐朝,“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集试贡举选士于礼部,以礼部侍郎主之。

”后宋无明清皆沿袭为例。

会试主考官四人,称总裁。

一正三副,以进士出身之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官,由礼部提名皇帝钦命特派。

会试地点在北京贡院举行。

各种规章制度略同于乡试。

会试共考三场,每场三日,先一日领卷入场,后一日交卷出场。

三场考试内容:明制(清也大致同)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制五、诏、诰、章、表内科各一;第三场试经、史、策五。

清时三场所试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策略问,亦与乡试同。

又唐、宋时也曾以诗词赋取士。

会试发榜之日正值四月中旬,此时杏花盛开,所以称杏榜,会试考中者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录取名额(中式)无定数,每科多或三、四百名,少也近百名。

举人考中贡士的比率据文献记载粗略统计,每科录取名额一般占来京应试举人的二十分之一。

殿试,由皇帝主考,在宫中殿廷亲发策问,故又叫廷试。

会试录取的贡士参试,一般殿试不黜落贡士,只是重新分定出等第名次,殿试考试时间在会试发榜后进行,以清朝来说,清初二月会试,三月发榜,四月初殿试,后又改为三月会试,四月发榜,五月初殿试。

乾隆十年改为四月二十六日殿试,五月初一日传胪(即在殿试后,由皇帝主持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唱名典礼)。

上传语告下叫胪,即胪唱传名的意思。

故二甲第一名也叫传胪。

清乾隆二十六年又改在四月二十一日殿试。

殿试地点,清安在天安门外,顺治十五年改在太和殿前考试,雍正元年恩科,十月廿七日殿试,因天气寒冷改在殿内考试,以后遂为沿例。

殿试之制始于唐武则天天授元年(690年)“策贡士于洛成殿”。

又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于“讲武殿度进士”后遂为永制。

殿试后进士分等级始于宋。

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开始把考中的进士分为五甲(等)。

元顺帝时又将进士分为三甲,并规定一甲为三人。

明沿元制,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始策问贡士于奉天殿,赐一甲三人进士及第,赐二甲进士出身,赐三甲同进士出身。

其中二三甲进士各科名额不等,无定数。

清沿明制,自顺治三年(1646年)丙戌开科,会试后将录取的贡士举行殿试。

殿试只考一场,只考策题一种,名殿试策。

策问大多是考问当时政治,经济和治国安邦、巩固政权之策。

考生要写文章回答策问故谓对策。

殿试策题,以制策四条,由皇帝亲自命题。

清制,由读卷官在殿试前一日,集文华殿密拟策题若干道,进呈皇帝钦定(珠笔圈定)。

又因殿试由皇帝亲策,即亲自主持考试,故殿试只设读卷官。

无主考官。

读卷官明代为十七人。

清初顺治,康熙时读卷官为十四人。

雍正元年改为十二人。

乾隆二十五年减为八人,由大学士二人,院部大臣六人充任。

并派王公大臣监试,以后皆以八人为定制。

金榜题名,因殿试发榜用黄纸,表里二层,分大小金榜,小金榜进呈皇帝御览后存档大内,大金榜用皇帝之宝,传胪后由礼部尚书奉皇榜送出太和中门,至东长安门外张挂在宫墙壁,故考中进士者称金榜题名,金榜按殿试成绩将进士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头名状元,因唐朝举人赴京考试皆须投状,故名,第二名榜眼,眼二也,故名。

第三名探花,因唐朝新科进士杏园举行“探花宴”,故名,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各科名额不等。

传胪后,一甲三人插花披红,状元用金质银簪花,诸进士用彩花,由鼓乐仪仗拥簇出正阳门,跨马游街,备伞盖仪送回会馆住所。

其余二甲,三甲由东华,西华门出宫。

“金榜题名”在当时被视为读书人功成名就之时,称为“登科”,“洞房花烛夜”为“小登科”,就是说这是比终身大事还大的一生中的大喜事,古往今来都是学而优由士,授官也按“金榜”甲第而论,一甲状元授官翰林院修撰,级别从六品(明清官分九品,各品又分正从),榜眼,探花授官翰林院编修,级别正七品,二甲进士授从七品,三甲进士授正八品。

都再经朝考,按成绩,结合殿试名次,分别授翰林院庶吉士、主事、中书、知县等职。

传胪后第二天,天子赐“恩荣宴”于礼部,又叫“琼林宴”,因宋代曾设宴于汴京以西的琼林苑,故得名,此宴为天子恩赐,钦命内大臣一人为主席(皇帝代表),状元一席,榜眼、探花一席,其余进士四人一席,诸读卷官也赴宴。

进士每人颁发给牌坊银三十两。

二十八日于午门前赐状元六品朝冠、朝衣、补服、带、靴等物,赐进士每人银五两,表里衣料各一端。

二十九日,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

五月初一日状元率诸进士到孔庙行释褐礼,易顶服,礼部题清工部给建碑银一百两,交国子监立石题名,现北京孔庙内大成门外共有元明清进士题碑198座,是我国最大的科举题名碑群。

院试是国家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

主持考试的长官是学政,又可以称学台、宗师。

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

岁试的基本任务是:第一,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第二,对原有的秀才进行甄别考试,按照成绩优劣分别给予奖惩。

童生通过岁试,就算是“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

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

科试通过了,才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

明清时期,通常在乡试之年的七月,还要在省城集中举行一次科试的补考,凡因故未能在各府参加科试的人,可乘机来补考,叫做录遗。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

乡试的正副主考官一般由皇帝任明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乡试有正规的考场,叫做贡院。

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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