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建议
关于“十三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十三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的思考2015.12从理论上讲,只有对环境质量和影响终端产生均质影响的污染物才能实行总量控制,如造成酸雨的二氧化硫和产生温室效应的二氧化碳。
实践中,在我国实施的总量控制是指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设定五年减排控制目标,然后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到地方,每年进行考核这样一个指令性控制模式。
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环境法律制度。
在过去10年,总量控制对削减污染物排放、遏制环境质量退化、建立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但是,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特别是随着公众对环境质量民生需求上升,“十三五”时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亟需面向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进行改革。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历程分析1988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同时实行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
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定期公布制度”,标志着我国污染物排放管理开始由浓度控制向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
我国的总量控制制度从形成到目前已经历4个五年规划,经历了不断探索、逐步发展的过程,实施成效明显。
“九五”期间总量控制制度正式起步我国通过《“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要求废气或废水中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粉尘、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镉、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12项指标实现排放总量下降10%~15%的目标,并明确提出了“一控双达标”的考核目标,即2000年全国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47个重点城市实现环境功能区达标和全国工业企业排放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3%的情况下,减排目标基本完成。
但这一时期我国的环境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同步高速增长,不仅使环境状况在20世纪90年代全面恶化,而且积累下来大量的环境问题。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10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碳汇能力显著增强。
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力争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实现率先达峰,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低碳引领能源革命(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
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X〕61号)精神,确保完成全省“十三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确保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全面完成,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X年下降20.5%,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基本建立起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框架,气候变化相关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森林、草原和湿地等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企业。
二、构建低碳能源体系(一)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逐级分解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指标,每年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严格奖惩。
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建立健全用能权、用煤权市场交易制度,实施锅(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变压器)节能、智慧节能、节能产品推广、建筑能效提升等六大节能工程,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商贸、公共机构等六大领域和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确保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2785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X年下降17%。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二)大力压减煤炭消费。
以压减工业燃煤、治理分散燃煤为重点,多措并举、加快进程,确保201X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1X年减少4000万吨,2020年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要求以内。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碳汇能力显著增强。
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力争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实现率先达峰,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低碳引领能源革命(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
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
建筑装饰行业专题研究:建筑碳减排大有可为,多赛道龙头迎新机
证券研究报告 | 行业专题研究2021年01月08日建筑装饰建筑碳减排大有可为,多赛道龙头迎新机建筑碳排放量约占全国40%,绿色建筑孕育丰富市场机遇。
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继2020年9月习主席在联合国大会发言中提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后,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度强调该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减排目标清晰。
我国建筑业总产值约占GDP 的25%,建筑业碳排放量约占全国总量的40%(主要涉及“建筑物化”与“建筑运行”阶段),未来可实现减排节能的绿色建筑大有可为,将带来生产方式、业务模式革新,孕育丰富市场机遇。
装配式建筑:碳中和目标强化中长期发展趋势。
建筑材料生产、建筑施工可统称为“建筑物化”阶段,其碳排放约占全国总量的17%。
近年来政策持续推装配式建筑,行业呈快速发展态势,无论是预制PC 建筑还是钢结构建筑,均可通过工厂集约化生产、现场机械化安装实现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明显减少碳排放量,随着碳减排政策持续推进,预计装配式建筑将成为“建筑物化”过程节能减排的重要实施载体,中长期发展趋势有望得到强化。
制造业节能减排:提标改造需求增加,看好工业工程龙头。
在碳中和发展目标下,预计高污染、高耗能的水泥、冶金与化工等传统制造业碳减排监管将持续趋严、能效要求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提标改造、智能升级等需求有望持续增加,具备相关建设与技改能力的工业工程龙头有望显著受益。
林业碳汇:提振生态园林行业中长期需求。
“碳汇”是指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的过程。
林业碳汇是世界公认最经济有效解决二氧化碳上升的办法之一。
我国2021年初已出台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顶层设计,其中重点将林业碳汇列入可以抵消企业碳排放的指标。
目前我国碳汇计算标准、碳汇项目建设、碳汇交易案例均持续出现,碳汇交易市场已逐步尝试,未来生态园林企业有望持续受益碳汇项目建设及园林运营类项目产生的碳汇交易收益。
“十三五”规划之绿色发展
“十三五”规划之绿色发展郭兆晖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教授各位,大家好。
我们现在给大家分享的一个题目是“十三五”规划中的绿色发展的概念。
我是中央党校经济学部的郭兆晖。
之前我们刚召开的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其中建议有一大亮点是提出了五个新的发展理念,包括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以及绿色发展。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理念是绿色发展,我们这节课就跟大家来分享一下绿色发展的内涵。
绿色发展是我们党对生态文明认识与实践的不断深化的过程,我们来梳理一下深化的过程。
首先是十六大的时候提出了生态文明的初步设想,当时就提到了要走生态良好的道路,在十七大的时候,我们党第一次将生态文明写入了党的报告当中。
十八大的时候,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并列在一起,形成了“五位一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加提出了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而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当中非常鲜明地提出,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这一法律制度。
所以,国家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实践越来越深化,而到今年又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总体方案,如今年3月份的时候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意见》,其中就提出了“绿色发展”这一新概念。
在“十三五”规划建议当中,绿色发展的理念主要是从这一建议当中归纳出来的,而我们又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这是今年9月份中办和国办联合发布的,这是非常少见的,两个部门一起发布。
这当中就提出的生态文明要进行体制改革,体制改革要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的“组合拳”。
而国家为什么会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提高到这么高的高度,这与“十三五”时期的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相符合。
其中关键的一条,这也是“十三五”规划建议稿当中提到的,现在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的这么一种态势。
一、我国资源环境现状我们首先来看一下,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发展当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非常突出,特别是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发展质量不高,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地突出。
行动方案建议
“十三五”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建议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是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下的除二氧化碳以外的其他温室气体种类,主要包括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五类气体。
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强调“工业生产过程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有关要求,为主动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深化相关政策与行动,需研究提出《“十三五”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一、重要意义(一)主动控制非二氧化碳排放有利于我国全面实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与行动。
2005年,我国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约为14.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20%,近年来排放量仍有所上升。
为进一步扩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范围,不断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相关制度,需要把非二氧化碳排放逐步纳入到温室气体排放量化管控范围,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的战略导向作用,落实相应的政策与行动。
(二)主动控制非二氧化碳排放有利于提升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形象。
据估算,2010年中国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排放总量的11%左右,应该说这个占比不算小,且巴西、南非等发展中国家也已明确将非二氧化碳排放纳入温室气体总量控制范围。
因此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主动控制非二氧化碳排放应是中国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也有助于落实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相关要求。
(三)主动控制非二氧化碳排放有利于落实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方案。
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结合《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有关要求,需要在“十三五”控温方案中明确提出非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的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政策行动和重点工程、保障及配套措施,统筹协调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主要政策与行动。
十三五总量控制目标详解
十三五总量控制目标详解2014年11月,我国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宣布我国计划在2030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方向。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2015年能耗强度的年度目标是降低3.1%,比去年实际完成的4.8%下调了35%,与2013年的减少3.7%也相差16%;2015年的碳强度下降目标也是3.1%,比也去年3.9%以上的目标也下调较大。
”王毅分析,这些目标与我国政府一直强调的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行动有一定落差,“我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曾提出设定2015年度目标不能仅仅满足于实现‘十二五’目标和稳增长,而应与时俱进,并建议将这一目标提高到4%左右。
”王毅指出,为了早日达到碳排放峰值,建议国家应该把短期目标与长期达峰任务相结合,在“十三五”规划中把碳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约束性指标,并为今后15年的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低碳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
总量控制是“十三五”建立全国性碳市场的基础水晶碳投:您建议国家“十三五”制定和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是否为时过早?王毅: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是实现“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且努力早日达峰”的必然要求。
虽然我国只承诺了峰值年份目标,但并未明确峰值总量。
无论如何,根据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全球绿色低碳发展趋势,未来向低碳能源转型和温室气体减排已是大势所趋。
为尽快实现能源结构变革和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尽早制定碳排放总量控制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在转型发展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
同时,设定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有利于协调已有的能源、环境等约束性指标。
碳总量是涵盖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的综合性指标,并与目前节能、环保、能源清洁化紧密相连,特别是影响到经济发展模式和能源结构的综合性转型;总量目标能够和资源承载力、环境质量等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约束条件直接挂钩并相互补充,倒逼绿色低碳创新、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碳总量约束还能避免单纯使用能源总量约束带来的潜在经济发展限制,为发展清洁能源留出创新空间。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节能减排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技术研发。
4.强化宣传教育: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
3.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六、总结
本方案立足于我国“十三五”时期的发展需求,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应共同努力,确保方案的实施,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完)
5.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
五、监督与评估
1.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加强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统计监测,定期发布节能减排统计数据。
2.实施节能减排考核评价:对各级政府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推进生态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三、保障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保障节能减排工作依法推进。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技术研发。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第1篇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根据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结合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15年降低15%,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18%。
十三五能源规划
十三五能源规划一、背景介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之一,能源供应和能源安全向来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
为了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等挑战,中国政府制定了“十三五能源规划”。
二、目标设定1.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到2022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2. 能源结构调整:到2022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摆布,煤炭占比降至58%摆布。
3.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到2022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2年降低18%以上。
4. 能源技术创新:加强能源技术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技术水平。
三、具体措施1. 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根据能源发展的长期趋势,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推动非化石能源的快速发展。
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
同时,加强对传统能源的管理和监管,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2. 能源供应保障加强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提高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加大对国内外能源资源的开辟力度,提高能源资源的探测、开采和利用效率。
加强能源储备建设,确保能源供应的安全性。
3. 能源技术创新加大对能源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新能源、清洁能源技术的研究和开辟。
推动能源技术的转化和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的开辟利用水平。
加强对能源技术人材的培养和引进,提高能源技术创新能力。
4. 能源环境管理加强对能源环境的管理和保护,提高能源利用的环境效益。
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减少能源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排放。
加大对环境友好型能源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促进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政策支持1. 完善能源立法和政策体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能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2.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和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预清洁能源的开辟和利用。
3. 建立健全市场机制,推动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
海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海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碳排放约束性指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充分发挥全国最好的生态环境、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全国唯一省域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把培育低碳清洁产业体系作为支撑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式。
坚持用唯物主义辩证法指导我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全局工作,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正确处理生态立省与传统发展方式、绿色能源与传统能源、绿色生产生活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三大突出矛盾。
坚持历史发展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一切从实际出发,控增量减存量,优结构促绿色,压责任强考核,围绕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实施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展十二大重点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把海南建设成为全省人民的幸福家园、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明显加大。
碳汇能力持续增强。
低碳产业及评估核算指标体系基本建立,产业增加值显著提高。
水泥、石油、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按照国家要求尽早实现达峰目标,为2030年前全省达峰奠定基础。
建立并完善全面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体制机制。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为了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下的节能减排目标,制定一项全面综合的工作方案,以降低碳排放、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迫切的任务。
二、目标设定1. 节能目标:在十三五期间,实现能源消耗单位GDP下降15%以上的目标;2. 减排目标:将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8%以上;3. 能效目标:提高各行业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低碳绿色发展。
三、主要措施1. 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能源消耗、碳排放的管理和减排责任;2. 加强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采取价格、税收、补贴等政策手段,引导企业和个人采取更加节能环保的行为;3. 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加大对关键领域节能技术、清洁能源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4. 推进能源结构优化:鼓励非化石能源的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5. 创新机制模式:探索建立市场机制和金融支持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绿色金融等模式的发展;6. 强化监测和评估:建立科学的数据监测和评估体系,跟踪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四、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1. 工业领域:加大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传统工业向高效节能、清洁生产的转型升级;2. 建筑领域:推动绿色建筑和节能改造,在新建和现有建筑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3. 交通领域:鼓励绿色交通方式的发展,推广智能交通系统,降低交通运输的能源消耗;4. 农业领域: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化,加强农业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和推广;5. 电力领域:推动清洁能源发电的建设,优化电力供应结构和能源利用方式;五、组织实施1. 中央政府部门职责明确:中央政府部门负责制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管理的政策法规,并落实各领域的相应指标;2. 地方政府层面责任明确:地方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的节能减排计划和措施,督促各企事业单位推进工作;3. 建立监测和考核机制:建立省级以上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监测体系,通过考核评估推动各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落实;4. 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媒体、教育、社会机构等多种渠道,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培养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行动。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全球暖化和气候变化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紧迫问题,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温室气体排放是导致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因此,制定“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成为我国当前重要的任务之一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到2024年,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在2.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以内,与国际社会共同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
二、政策和措施1.加强政策支持(1)制定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温室气体排放权的管理和交易制度;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监测体系,实现精确统计和监测。
(2)推行碳排放权市场,建立有效的碳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通过碳交易激励企业进行低碳转型。
2.加强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持(1)制定行业排放标准,对排放量较大的行业实施严格的排放限制,并制定减排指标,推动企业节能减排。
(2)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减少依赖传统煤炭等高碳能源。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
3.加强宣传教育和意识提升(1)加大对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2)加强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推动低碳生活方式的普及,鼓励公众减少碳排放。
三、实施机制和监测评估1.实施机制(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和控制,组织制定政策和措施,协调各部门的配合和合作。
(2)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通过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推动各地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2.监测评估(1)建立完善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和评估体系,对排放量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
(2)制定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审查,对达不到减排目标的单位进行问责。
(3)配合国际社会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向国际组织报告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9日滁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进一步加大,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1. 加强能耗指标控制。
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确保完成省里下达的双控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72.91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6%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管局、市统计局)2. 推进节约能源工作。
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节能审查,以及事中事后监察管理。
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业商务、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工程、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和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7•【字号】榆政办发〔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榆林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7日榆林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8〕4号)精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9%,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氢氟碳化物、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县市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
二、推进低碳能源体系建设(一)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1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3%。
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8%。
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时以内。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负责)(二)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战略,实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全面开展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计划。
公共机构实施节水及中水回收、采暖改造计划。
十三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目标
十三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目标1. 引言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十三五规划中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点目标。
本文将就这些目标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阐述。
2. 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2.1 生态保护红线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目标。
该制度旨在划定生态功能区和重要生态空间,并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以确保关键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2 水环境治理在十三五规划中,水环境治理被确定为一个重点领域。
目标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高水质量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并推动水环境整体改善。
2.3 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也是十三五规划中的一项重点任务。
通过减少工业排放、推动清洁能源使用和加强大气监测等措施,目标是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数。
2.4 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
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推动生态修复工程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以促进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 节能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3.1 能源消费与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明确了节能减排的目标。
通过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推广清洁能源等措施,旨在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3.2 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产业链循环发展和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等目标,以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再利用。
4. 生态文明理念与教育4.1 生态文明理念宣传为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的普及和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十三五规划中强调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材料和加强媒体报道等手段,目标是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4.2 生态教育与培训生态教育是培养公民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的重要途径。
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推动生态教育与培训的目标,包括加强学校环境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推广绿色生活方式等措施,以提高公众的环境素养和行为水平。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为契机,把低碳发展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非化石能源、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调节。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和责任,调动企业、中介组织及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动低碳发展的新格局。
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统筹经济发展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关系,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形成合力,积极稳妥有序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努力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体现特色,突出重点。
围绕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战略的实施,针对各市和各重点领域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措施,探索形成具有地区和行业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科技支撑,制度保障。
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快低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供科技支撑。
建立和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碳排放权交易等制度,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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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建议提升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的关键在于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
《“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要求钢铁、建材等行业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方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明确提出2020 年钢铁、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本稳定在“十二五”末的水平。
为全面落实“十三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的要求,我们研究提出了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及其政策建议。
一、重要意义首先,建立部门及行业碳排放总量管理机制是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
工业、交通和建筑等主要部门和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既是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也是实现“十三五”时期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并争取在2030 年前碳排放早日达峰目标的重点领域,是国家和地方温室气体控排工作部署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大局。
因此,理顺部门和行业碳排放管理机制,确立责任主体和分工落实体系,对于推动建立国家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建立部门及行业碳排放总量管理机制是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要求。
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及“三去一降一补”等重点任务的实施,我国工业、建筑等部门的能源消费及碳排放也进入了低速增长的新阶段。
实施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刚性约束作用,既有助于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也有利于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工业部门在2020 年左右率先达峰。
同时,建立部门及行业碳排放总量管理机制是推动建立碳排放权分配制度的基础保障。
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目标的确定、行业排放标准等关键排放指标的提出以及管理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支撑全国碳市场配额总量设定、分配和管理,其涉及的重点部门和行业也与碳市场覆盖范围有相当大程度的重合,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也有利于引导和倒逼重点排放单位提升碳排放管控水平、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有效发挥市场工具更有效、更精准地对碳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另外,建立部门及行业碳排放总量管理机制也是主动参与国际低碳合作的有效方式。
逐步推行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的总量管理机制也能有效化解当前我国作为主要排放大国面临的国家减限排压力,尽早准备和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区域贸易协议中的绿色壁垒以及航空、航海等行业实施减排的不利影响。
同时,通过不断进阶的强度、总量、峰值等目标形式演化,更好地展现我国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负责任大国形象,有效引导和管控国际社会的预期,推动跨区域主要部门间更为低碳的互联互通以及重点行业间的绿色低碳产能和资本的合作。
二、总体思路建立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管理机制,是指在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约束下,将工业、建筑、交通三大主要部门及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在某一时间段内的碳排放总量控制在设定的目标之内,并逐步建立相应的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等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兼顾当前与着眼未来相结合。
既要充分考虑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工业化及城镇化水平、能源结构、技术水平等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已提出的2020 年及2030 年应对气候变化自主决定贡献目标,合理统筹安排“十三五”时期的部门与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力度。
二是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实施相结合。
既要符合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大局要求,注重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统筹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又要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各自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各行业的实际发展能力,有所侧重地安排部署工业部门以及钢铁、建材等行业率先控制总量。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进相结合。
正确处理政府行政手段和市场调节机制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中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碳排放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在碳排放标准等方面的引导与调控作用。
(二)研究思路“十三五”时期逐步建立部门和行业碳排放总量管理和责任落实机制,确立责任主体,夯实工作基础,完善考核体系。
按照分阶段、分部门、分行业推进的实施路线,在研究提出重点部门和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析方法的基础上,率先提出工业部门及电力、钢铁、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实行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实施上述重点行业碳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和准入机制、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以保障工业部门碳排放尽早达峰。
同时,积极探索建筑和交通部门的碳排放总量管理体系,为2020 年后实行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确保全国碳排放在2030 年左右并尽早达峰提供机制和政策支撑。
一是研究确立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总量目标的分析方法。
为了分析和支撑从部门和行业层面推动我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管理工作,我们采用部门和行业评估模型(SIAM)的系统分析方法,以重点问题关切为导向,自上而下分解分析和自下而上调查研究相结合,既与2030 年全国碳排放峰值目标的时间框架和部门分解相衔接,又与重点行业的实际排放情况和可操作性相协调,提出“十三五”时期三大部门、四大行业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并针对不同部门和行业排放特点,提出推进部门及行业控排的重点任务和政策建议。
模型按照国家现有的统计规范和行业编码,对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的覆盖范围进行了定义,并对能源消费进行了适当调整。
其中:工业部门包括能源平衡表中的“工业”,但工业厂房内的建筑能耗和厂区内的交通运输能耗分别划至建筑部门和交通部门;建筑部门包括能源平衡表中的“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其他”和“生活消费”,但其中的大部分油品消费划归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包括能源平衡表中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属于场站建筑物的能耗划至建筑部门。
部门和行业排放分为直接排放和总排放(包括电力和热力隐含的间接排放)两种口径,其中水泥行业还计算了工艺过程排放。
部门和行业评估模型集成了经济、能源和排放模块,涵盖了工业、建筑、交通等主要部门以及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以2015 年作为基准年,以2016-2030 年作为预测年份,重点测算了“十三五”时期逐年的能源需求及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等相关内容(图1)。
图1. 部门和行业评估模型(SIAM)二是研究提出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考虑到模型重点测算的是“十三五”时期,是一个相对较短的周期预测,且区别于传统的高、中、低方案的情景设定,部门和行业的目标测算主要是构建“底线”和“强化”两个方案,最终形成一个供决策层参考的范围。
其中,“底线方案”是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方案,“强化方案”是鼓励实现的绿色发展方案,是付出更大努力才可以实现的方案。
从两个方案的分析结果并结合相关产业政策看,三大重点部门和四大重点行业完全有条件在“十三五”时期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管理,其中工业部门以及钢铁和建材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望在2020 年以前达到峰值。
为支撑全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实施,我们建议按照强化方案来确立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较为积极的总量控制目标。
两种情景分析方案的构建。
底线方案(BLP):是逐步推进碳排放管理的方案,即在加强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管控的同时,“十三五” 时期开始在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逐步实施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管理,总量指标作为预期性指标纳入评价考核,不对部门和行业达峰做特别约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 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左右,重点行业的去产能达到国家要求的下限任务。
强化方案(ITP):是实现深度低碳转型的方案,即“十三五”时期实施全面的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管理,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将总量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评价考核,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提前部署工业部门和钢铁、建材、化工行业碳排放达峰目标。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 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以上。
三大主要部门总量目标分析。
经初步核算,2015 年工业、建筑和交通部门能源活动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分别约为37、8 和8 亿吨,分别占全国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93 亿吨的39.8%、8.6%和8.6%。
从“十二五”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核算结果看,三大主要部门的排放总和在2014 年出现了一个阶段性高点,但从“十三五”的预测看,三大主要部门的排放仍有缓慢增长,但增量已经从“十二五” 时期的4.5 亿吨下降至1.2~1.9 亿吨。
底线和强化方案下,2020 年三部门排放总量分别约为36.2、8.8、9.3 亿吨和34.7、8.2 和9.0 亿吨,如果纳入能源加工转换部门以及农、林、牧、渔等其他部门排放,全国能源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预计可以控制在97 亿吨以内和95 亿吨左右。
从“十三五”的预测看,工业部门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体趋于稳定,且呈现下降趋势;建筑部门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虽仍将增长,但也呈现平缓趋势;交通部门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仍将持续且较快增长。
四大重点行业总量目标分析。
经初步核算,2015 年电力、钢铁、建材、化工四大重点行业能源活动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分别约为35.5、17.3、7.0(不包括工业生产过程排放8.3 亿吨)和10.3 亿吨,四大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和为70.1 亿吨,占全国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8.2%、17.3%、7.0%和10.3%。
经初步预测,底线方案下,2020 年电力、钢铁、建材、化工行业排放量分别约为35.9 亿吨、16.6 亿吨、6.9 亿吨和10.7 亿吨,而强化方案下,四大重点行业的排放量分别为35.8 亿吨、15.9 亿吨、6.3 亿吨和10.5 亿吨。
从“十二五”核算结果看,电力行业碳排放在2013 年已经出现阶段性高点,建材、钢铁行业也分别在2011 年和2014 年出现碳排放的阶段性高点,四大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总和也在2014 年出现了一个阶段性高点。
从“十三五”的预测看,在两类方案中,电力行业的发电量和碳排放增长的势头有所恢复,但总体与“十二五”的高点持平,建材和钢铁行业的能耗和碳排放出现缓慢下降,而化工行业的能耗和碳排放有望出现峰值并缓慢下降,四大重点行业的排放总量将趋于稳定甚至下降,排放增量也已经由前五年的10.8 亿吨下降至“十三五”时期近零或负增长。
三、主要目标及重点行动(一)总量目标到2020 年,工业、建筑、交通三大主要部门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5 亿吨左右、9 亿吨以内和9 亿吨左右,电力、钢铁、建材、化工四大重点行业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6 亿吨、16 亿吨、6 亿吨和10.5 亿吨左右,全国范围内的部门和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