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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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

北京市水务局

2009年7月

本导则是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 387—2007)等标准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北京市矿山开采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制定的,以指导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本导则要紧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

——有关单位责任

——各设计时期任务和要求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附录

本导则由北京市水务局制定。

本导则起草单位:

1 总则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1

4 有关单位责任2

4.1 建设治理单位2

4.2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3

4.3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3

4.4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3

5 各设计时期任务和要求3

5.1 各设计时期的差不多要求3

5.2 要紧任务4

6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5

附录A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纲及要紧内容的规定6附录B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格式和内容20

总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爱护优先的原则,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环境爱护理念,结合近年来矿山开采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体会,有效操纵和治理矿山开采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爱护首都生态环境,编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煤矿和金属矿山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北京市矿山开采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除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引用而成为本导则条款,所列引用标准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

(3)《土壤腐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

(4)《防洪标准》(GB 50201—1994)。

(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 73.6—2001)。

(6)《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 277—2002)。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运算方法》(GB/T 15772—1995)。

(8)《生态清洁小流域技术规范》(DB11/T 548—2008)。

术语

表土

泛指所有自然土壤的表层部分,为植物根系密集而有机质丰富的土层,一样厚20~30cm,生物积存作用较强,含有较多的腐殖质,肥力较高(盐化土壤及腐蚀土壤的表土层除外)。

永久占地

指项目建设征占地红线范畴。

临时占地

指除占地红线范畴外,为项目建设服务的临时性占地。

4 有关单位责任

4.1 建设治理单位

(1)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时期托付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依据水土保持工作要求,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

(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要及时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定期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3)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将水土保持有关设计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并单独成章。

4.2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2)初步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落实到初步设计文件中,并独立成章(篇),要紧包括各分区的具体防治措施,做到定位、定量的要求,以满足招标的需要。

4.3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1)在同意建设治理单位托付后,要及时编写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并告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2)监测成果定期上报建设治理单位和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要及时告知建设治理单位和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4.4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1)同意建设单位托付后,编写监理规划,应向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机关备案。

(2)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并将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划分情形向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质量、进度和投资操纵,并提出质量评定意见,报质量监督部门审核批准。

(4)建立施工过程中临时措施影像等档案资料。

(5)监理报告定期上报建设治理单位和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5 各设计时期任务和要求

5.1 各设计时期的差不多要求

(1)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一样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个时期。目前,北京市矿山开采项目差不多属于

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为项目生产时期补报或原有水土保持方案服务期已满重新编报。

(2)工程可行性研究时期或项目审批前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有水土保持章节。初步设计时期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应有水土保持章节。施工图时期应进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施工图设计。

5.2 要紧任务

5.2.1可行性研究时期要紧任务

(1)开展相应深度的勘测与调查以及必要的试验研究。

(2)从水土保持角度论证矿山开采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制约因素。

(3)对矿山的开采工艺、项目布局进行比选分析,提出优化设计要求和举荐意见。

(4)分析废石、尾矿、生产用水的排放和循环利用方案,提出优化方案。进行水量平稳分析运算。

(5)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畴、防治分区及防治目标等。

(6)分析矿山开采项目中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环节、因素,定量推测水力腐蚀、风力腐蚀量及分布,定性分析矿山开采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类型及程度。专门是遇不可抗力可能带来的水土流失灾难的分析,如尾矿库、排土场遇超标准降雨可能诱发的泥石流给周边工矿、交通设施以及居民区带来的阻碍。

(7)差不多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对要紧防治工程的类型、布置进行比选,确定合理的防治方案。按防治工程分类进行典型设计并讲明工程设计标准,估算工程量。

(8)确定水土保持监测内容、项目、方法、时段、频次,初步选定地面监测点位。

(9)编制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分析水土保持效益。

(10)拟定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保证措施。

5.2.2初步设计时期要紧任务

(1)开展相应深度的勘测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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