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级
国内外关于病原微生物等级的划分
国内外关于病原微生物危害等级的划分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之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其中,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2、《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危害等级Ⅰ(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不会导致健康工作者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因子。
危害等级Ⅱ(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
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危害等级Ⅲ( 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危害等级Ⅳ(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之间传播的病原体。
3、农业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中的微生物危害通常分为以下4级:生物危害1级:对个体和群体危害程度低,已知的不能对健康成年人和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生物危害2级:对个体危害程度为中度,对群体危害较低,主要通过皮肤、粘膜、消化道传播。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模板
生物安全手册1.目的预防各种感染因素对微生物实验室、实验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2.适用范围整个微生物实验室。
3.岗位承担人员职责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督促执行, 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执行。
4.具体工作程序4.1.微生物危害评估4.1.1.感染性微生物危险度等级分类4.1.1.1.危险度1级: 无或极低的个体和群体危险。
不太可能引起人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4.1.1.2.危险度2级: 个体危险中等, 群体危险低。
病原体能够对人或动物致病,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社区、牲畜或环境不易导致严重危害。
实验室暴露可能会引起严重感染, 但对感染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而且疾病传播的危险有限。
4.1.1.3.危险度3级: 个体危险高, 群体危险低。
病原体一般能引起人或动物的严重疾病, 但一般不会发生感染个体向其它个体的传播, 而且对感染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4.1.1.4.危险度4级: 个体和群体的危险均高。
病原体一般能引起人或动物的严重疾病, 而且很容易发生个体之间的直接或间接传播, 对感染一般没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4.1.2.实验室分级:4.1.2.1.根据处理的微生物及其毒素的危害程度将实验室各分为四级。
各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依次为: 一级最低, 四级最高。
4.1.2.2.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
4.1.2.3.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4.1.2.4.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主要经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 一般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
4.1.2.5.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 经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 当前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
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级
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级
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级
1、危害等级1 (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不会导致健康工作者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因子。
2、危害等级2 (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致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奉贤有限。
3 危害等级3 (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能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4 危害等级4 (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能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或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之间传播的病原体。
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范围
附件1: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范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级应根据卫生部印发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并结合同一病原微生物不同实验活动进行分类(见表1、表2)。
请各实验室根据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及本实验室从事的实验活动进行实验室备案。
一、病毒二、细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附件2:上海市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附件3:BSL-1实验室基本要求附件4:BSL-2实验室基本要求附件5:附件6: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检验项目附件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承诺书(样张)区(县)卫生局:本申请人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对于卫生行政部门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本单位所报备案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准确的、真实的、有效的。
2、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要求。
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制度,实行操作人员培训上岗制度4、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不擅自改变病原微生物检测项目范围。
本申请人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张三承诺日期:年月日附件8: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样张)(BSL-2)编号:___字第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涉及病原微生物操作项目:备注:BSL-2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活动发证机关(盖章):年月日- 11 -。
微生物取样等级分类
微生物取样等级分类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我国目前规定的第一类病原微生物全是病毒,没有细菌,如高致病禽流感病毒、非洲猪瘟病毒、天花病毒、刚果热病毒、埃博拉病毒、委内瑞拉病毒、黄热病毒等,共计29种病毒。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如狂犬病病毒,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暂按照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进行管理。
炭疽芽孢杆菌、布氏杆菌等也属于第二类病原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安全级别:
根据对人体安全的潜在威胁,可分为4个级别。
1级:基本对人体不致病,一般超净台即可操作;
2级:对人体条件致病,不传染,但需在二级生物安全柜操作,感染后可以有效治疗;3级:对人体严重致病,具有传染性,可以有效治疗;
4级:对人体严重致病,极具传染性,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法。
微生物实验室的分类及要求
二、微生物实验室的分类
1.病毒类实验室
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病原微生物 病毒培养
未经培养的感染 灭活材料的操作 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
危害程度
材料的操作
第一级
——
——
BSL-2
BSL-1
第二级
——
BSL-2
BSL-1
BSL-1
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有备用电源。
▪ 14.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第3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 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 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 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这类微生物通常对个体危害中等,群体危害程序较 轻,一般不会导致人和动物死亡,但也存在个例。
第3类病原微生物是最为常见的导致食品中毒的危 害微生物,也是食品实验室重点检测的目标,这类 微生物包括:沙门氏菌、单增李氏菌、空肠弯曲杆 菌、布鲁氏杆菌、葡萄球菌等。
▪ 3.实验台面能防水、耐腐蚀、耐热。实验台和橱柜 应牢固稳定,彼此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以便于清洁。
▪ 4. 实验室内照明应保证工作需要,避免反光和强光。
▪ 5.实验室门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 ▪ 6.实验室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
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BSL-1
三、BSL-2级实验室的相关要求
▪ 一、选址布局:
▪ 实验室布局应分清洁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污染区和污染区,人流、 物流、信息流应有效分隔 。
▪ 二、设施和设备要求: ▪ 1.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微生物可根据其自身或其所产生的毒素的危害程度分为四个不同的生物安全等级。
对健康成年人(动物)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为一级;对人(动物)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为二级;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动物)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的生物安全级别为三级;对人体(动物)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为四级。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的操作,如分离、培养、鉴定和保藏,应在相应生物安全防护的条件下进行。
本规范根据当前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微生物菌种资源的特点制定,便于在微生物菌种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研究和利用过程中,尽量避免环境和人员受到微生物本身及其代谢产物的危害,实现菌种资源的高效共享和可持续利用。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微生物生物安全分类标准,以及不同生物安全级别防护级别进行微生物的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各菌种保藏单位所保藏的菌种资源的操作,如分离、培养、鉴定和保藏。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24条令)《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2003年农业部302号公告)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OIE2003国际动物卫生法典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二版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3术语、定义、符号、缩写语3.1一类微生物对个体和群体危害程度高,通常引起人和/或动物严重疫病且暂无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的致病微生物。
微生物实验室的分类及要求
▪ 二、设施和设备要求: ▪ 1.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和设施。
▪ 2.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平整、不渗水、 易清洁并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 不得铺设地毯。
▪ 3.实验台面能防水、耐腐蚀、耐热。实验台和橱柜 应牢固稳定,彼此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以便于清洁。
这类微生物通常对个体危害中等,群体危害程序较 轻,一般不会导致人和动物死亡,但也存在个例。
第3类病原微生物是最为常见的导致食品中毒的危 害微生物,也是食品实验室重点检测的目标,这类 微生物包括:沙门氏菌、单增李氏菌、空肠弯曲杆 菌、布鲁氏杆菌、葡萄球菌等。
第4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 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微生物实验室的分类及要求
大家好
1
一、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等级
我国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中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 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4类:
第1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 病,对个体、群体危害严重,无有效的疫苗防治的微生物: 如霍乱、鼠疫、埃博拉病毒等。
BSL-1
BSL-1
▪ 2.细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 旋体、真菌类实验室:
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 大量活菌操 样本检测 非感染性材料的操作
作
第二级
—— BSL-2
BSL-1
第三级
BSL-要求
▪ 一、选址布局:
二、微生物实验室的分类
1.病毒类实验室
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生物危险等级
生物危害等级划分危害程度分级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3.1危害等级Ⅰ(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不会导致健康工作者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因子。
3.2 危害等级Ⅱ(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
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3.3 危害等级Ⅲ( 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3.4 危害等级Ⅳ(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之间传播的病原体。
生化危险标志生物危害的来源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致病微生物首先,来自人和动物、植物的各种致病微生物的危害称为紧急卫生事件。
有史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有害微生物一方面长期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另一方面危害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给人类文明带来的灾难是十分沉重的。
公元5世纪下半叶,鼠疫病菌从非洲侵入中东,进而到达欧洲,造成大约1亿人死亡;1845年马铃薯晚疫病(potatolateblight)侵入欧洲,造成历史上著名的大饥荒,夺去了数十万人的生命;1933年猪瘟在中国传播流行造成920万头猪死亡;1997年,中国香港发生禽流感事件,不得不宰杀140万只鸡,仅政府赔偿损失即达14亿港元;2003年在我国暴发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和2004年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流行的禽流感,给人民生命健康、社会经济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和影响,同时也促进了人们对烈性传染性疾病病原体危害的认识,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极度关注。
外来生物其次,来自外来生物的入侵。
虽然在历史上有不少引进的外来生物使当地人们得益的先例,但是,也有许多由于引进本地区外的外来生物导致的农作物和牲畜死亡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下降甚至丧失,从而严重危害环境生物安全的情况,这种现象称之为生物入侵,也有人称之为“生物污染”。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精选文档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附件1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4类,相应风险等级为I级~IV级。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患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相应的风险等级为IV级(个体高风险,群体高风险),即容易直接或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动物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间传播,一般为不能治愈的病原体(如Smallpox virus)。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患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问传播的微生物。
相应的风险等级为Ⅲ级(个体高风险,群体低风险),即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如Salmonellatyphi、prion)。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相应的风险等级为Ⅱ级(个体中风险,群体有限风险),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构成严重危险的病原体。
实验室暴露很少引起致严重性疾病的感染,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相应的风险等级为I级(个体低风险,群体低风险),即不会使健康工作者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如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如非致病性生物因子)。
其中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生物安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危险度评估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 要求》GB19489-2008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 手册》
Ⅰ级:(无或极低的个体和 群体危险)不太可能引起人 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Ⅱ级(个体危害中等,群体 危害低)病原微生物能够对 人或动物致病,但对实验室 工作人员、社区、牲畜或环 境不易导致严重危害。实验 室暴露也许会引起严重感染、 但对感染有有效的预防和治 疗措施,并且疾病传播的风 险有限 Ⅲ级(个体危害高,群体危 害低)病原微生物通常能引 起人或动物的严重疾病,但 一般不会发生感染个体向其 它个体的传播,并且对感染 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 手册》
Ⅳ级(个体和群体危害均高) 病原微生物通常能引起人或 动物的严重疾病,并且很容 易发生个体之间的直接或间 接传播,对感染一般没有有 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颁布时间:2006年1月11日 核心内容:
对于常见病原微生物(病毒、细菌、衣原体、 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和真菌)的常见实验操 作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指导 各单位涉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
3.职责
3.1 检测人员: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3.2 质量监督员: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对检测人员进行监督。 3.3 科室负责人: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对科室进行管理。
麻疹病毒危害评估报告
4.程序
4.1 危害程度分类等级 4.1.1 麻疹是儿童最常见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通过飞沫直接传播,人是自然宿主,人群普遍 易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属丙类传染病。 4.1.2 根据2006年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 物名录》,麻疹病毒属于第三类病原微生物。 运输包装:B类,UN编号:UN3373。
微生物安全等级
微生物安全等级
微生物安全等级是指对于微生物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系统。
根据危害程度和传播途径等因素,国际上一般将微生物分为四个安全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其中,一级微生物对人类无危害;二级微生物对人类有一定的危害,但可采取较简单的防护措施避免感染;三级微生物对人类具有较强的危害,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防护措施;四级微生物对人类的危害极大,具有高度传染性和致死性,需要在高度安全的实验室内进行研究和操作。
微生物安全等级的划分和实施,对于保障实验室研究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 1 -。
实验室操作因子及其危害程度分级一览表
验室工作外套 ◇室内负压。
和手套,必要
时要有呼吸防
护面罩。
BSL-4
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高,通常引起严重疫病 实验室诊断,病原的分离、鉴 的、暂无有效预防和治疗措施的动物致病。通过气 定(毒型和毒力),动物实验 溶胶传播的,引起高度传染性、致死性的动物致病; 等及相关试验研究和操作。 或导致未知的危险的疫病。 与 BSL-4 微生物相近或有抗原关系的微生物也应 BSL-3 操作加: 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 ◇进入之前更换衣物; 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 ◇在出口处淋浴; 低一级安全水平下工作,以及从事外来病病原微生 ◇实验室拿出的所有材料在出 物的研究分析。国家根据防治规划和计划需要另有 口处消毒灭菌。 规定的。即除 BSL-3 含的病原微生物外,还包括 一部分外来病(如裂谷热病毒、尼帕病毒、埃博拉 病毒)等疫病。危害 4 级。
瘟等弱毒株。危害 1 级。
等及相关试验研究和操作]
障) 要求开 放台面, 有洗手池
BSL-2
对个体危害程度为中度,对群体危害较低,主要通 实验室诊断,病原的分离、鉴
过皮肤、粘膜、消化道传播。对人和动物有致病性, 定(毒型和毒力),动物实验 等及相关试验研究和操作。
但对实验人员、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具 BSL-1 操作加:
(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 BSL-2 操作加:
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 ◇控 制 进 入 ;
兰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 ◇所有废弃物去污染;
禽流感、鸡新城疫等)、二类动物疫病中布病、结 ◇实验室衣服在清洗之前需灭
核病、狂犬病、马传贫、马鼻疽及炭疽病等引起的 菌;
大气微生物评价分级标准
大气微生物评价分级标准大气微生物评价分级标准是一种对大气中微生物丰度和多样性进行评价的方法,通过对微生物群落的结构和功能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大气环境的微生物污染程度和生态状况。
大气微生物评价分级标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控制大气微生物污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下面是一份关于大气微生物评价分级标准的简要介绍。
1.一级评价标准:优秀-大气微生物群落结构稳定,物种多样性高。
-大气微生物丰度适中,微生物数量在合理范围内。
-大气微生物功能正常,对环境变化有较好的适应能力。
-大气微生物群落对人体健康无明显危害。
2.二级评价标准:良好-大气微生物群落结构相对稳定,物种多样性较高。
-大气微生物丰度适中,微生物数量在正常范围内。
-大气微生物功能较为正常,对环境变化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大气微生物群落对人体健康无明显危害,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3.三级评价标准:一般-大气微生物群落结构相对不稳定,物种多样性较低。
-大气微生物丰度略高或略低,微生物数量不稳定。
-大气微生物功能存在一定的异常,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较弱。
-大气微生物群落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进一步监测和控制。
4.四级评价标准:较差-大气微生物群落结构非常不稳定,物种多样性极低。
-大气微生物丰度明显过高或过低,微生物数量明显异常。
-大气微生物功能严重异常,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很弱。
-大气微生物群落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的危害,需要紧急监测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大气微生物评价分级标准是基于对微生物群落结构、丰度和功能的综合评估而制定的,并非仅仅依据微生物数量的多少来判断。
因此,在进行大气微生物评价时,需要结合不同的指标来综合判断大气微生物的分级。
同时,大气微生物评价分级标准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不同地区和环境的需求,并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标准和指南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2019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9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生部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 规定》卫生部第45号令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19
菌(毒)种和样本分类
A 类感染性物质 指在运输过程中当人或动物与之接触时,能导致永久性的
残疾构成生命威胁或致死疾病。 UN2814(使人染病或使人和动物都染病) UN2900(仅使动物染病)
B类感染性物质 未达到A级标准的感染性物质,其联合国编号为UN3373。 UN3291(医疗废物) UN3373(临床标本)
II级B1型生物安全柜
30%柜内循环,70%空气排出,工作窗口流速100fpm
II级B2型生物安全柜
100%空气排出,工作窗口流速100fpm
Ⅲ级生物安全柜
箱体完全封闭,将微生物与人完全隔离; 通过手套箱操作。
保护工作人员、产品和环境。 一般无定型产品,需特殊定货。 可将若干III级生物安全柜连在一起使用 全部生物流程的操作均在柜内完成,以确保安全。
适用于要求生物安全等级为(Ⅰ-Ⅲ)的工作
Ⅱ级生物安全柜的分类
Type A A1 A2
Class II
Type B B1 B2
Ⅱ级生物安全柜分类
II级A1型生物安全柜
70%柜内循环,30%空气排出,工作窗口流速75fpm
II级A2型生物安全柜
70%柜内循环,30%空气排至室外,工作窗口流速100fpm
各级生物安全柜之间的差别
生物安全柜 级别
正面气流速 度(m/s)
气流循环量(%) 室内循环 排出室外量
实验室和微生物分级
实验室和微生物的分级
艾滋病病毒的研究(血清学实验除外)应在三级 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 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 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 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 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与上述 情况类似的不明微生物,也必须在四级生物安 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待有充分数据后再决定 此种微生物或毒素应在四级还是在较低级别进 行。
基本要求
实验室设计和建造的特殊要求 生物安全防护二级实验室必须满足本标准一级 中各款的要求。 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 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应设置洗眼装置。 实验室门宜带锁、可自动关闭。 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 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的通风换气次 数。
基本要求
c) 除观察窗外,不得设置任何窗户。观察窗必须为密 封结构,所用玻璃为安全玻璃。 d) 地面应无渗漏,光洁但不滑。不得使用地砖和水磨 石等有缝隙地面。 e) 天花板、地板、墙间的交角均为圆弧形且可靠密封, 施工时应防止昆虫和老鼠钻进墙脚。 通风空调 必须安装独立的通风空调系统以控制实验室气流方向 和压强梯度。该系统必须确保实验室使用时,室内空 气除通过排风管道经高效过滤排出外,不得从实验室 的其他部位或缝隙排向室外;同时确保实验室内的气 流由“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进风口和排风 口的布局应使实验区内的死空间降低到最小程度。
基本要求
f) 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 g) 实验室内外必须设置通讯系统。 h) 实验室内的实验记录等资料应通过传真机 发送至实验室外。 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分为:安全柜型 实验室和穿着正压服型实验室。在安全柜型实 验室中,所有微生物的操作均在III级生物安 全柜中进行。在穿着正压服型实验室中,工作 人员必须穿着特殊的正压服式保护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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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级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级
1、危害等级1 (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不会导致健康工作者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因子。
2、危害等级2 (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
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致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奉贤有限。
3 危害等级3 (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能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4 危害等级4 (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能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或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之间传播的病原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