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物业管理制度(DOC)
2023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1. 引言高速公路服务区作为供车主休息、用餐和加油等服务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对于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2. 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和责任2.1 服务区管理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区管理部门,负责对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2 管理责任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各部门的责任,确保服务区的基本功能的正常运作。
具体责任如下:•运营部门负责服务区的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和运营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服务区的安全工作,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服务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垃圾处理、水源保护等;•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服务区的客户服务工作,包括接待车主、提供相关信息等。
3. 服务区的基础设施设备3.1 加油站服务区应当设有加油站,以提供车辆加油服务。
加油站应配备专业的加油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加油安全。
3.2 餐饮服务设施服务区应提供餐饮服务设施,以满足车主的饮食需求。
餐饮服务设施应符合卫生标准,并提供多样化的餐饮选择。
3.3 卫生间设施服务区应提供卫生间设施,以满足车主的生理需求。
卫生间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4 停车场服务区应设有停车场,以供车主停车休息。
停车场应合理规划停车位,并配备必要的标志和设施,确保停车秩序和交通安全。
4. 服务质量管理4.1 客户服务服务区应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礼貌热情的接待车主、解答相关问题等。
服务区管理机构应设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客户的投诉。
4.2 环境保护服务区应保持周围环境的干净整洁,定期清理垃圾,并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机制。
同时,服务区应采取措施保护水源和自然环境。
4.3 安全管理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公路管理服务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管理服务区(以下简称“服务区”)的管理,提高服务区服务水平,保障旅客出行安全、便捷、舒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公路服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路管理服务区的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服务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四)创新驱动,持续发展。
第二章服务区建设第四条服务区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建设标准和规范,遵循合理布局、方便快捷、功能完善、经济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服务区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旅客出行需求,设置必要的设施和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停车区:提供充足的停车位,方便旅客停车;(二)加油站:提供汽油、柴油等燃油补给;(三)卫生间:设置男女卫生间,方便旅客如厕;(四)餐饮区:提供快餐、小吃、饮料等餐饮服务;(五)购物区:提供日用品、食品、饮料等商品销售;(六)休息区:提供座椅、茶水等休息设施;(七)信息咨询服务:提供交通、旅游、天气预报等信息咨询服务;(八)医疗服务:设置医疗服务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九)其他服务设施: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其他服务设施。
第六条服务区建设应当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三章服务区运营第七条服务区运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二)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三)优质服务,顾客至上;(四)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第八条服务区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服务区经营许可证;(二)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管理能力;(三)拥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四)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九条服务区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服务区运营规范有序。
第十条服务区运营单位应当加强服务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服务区运营单位应当加强服务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服务区整洁卫生。
服务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区车辆停放管理,保障服务区交通安全、有序,提高服务区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服务区内的所有车辆停放行为,包括小型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服务区车辆停放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三)规范管理,服务至上;(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第二章车辆停放区域规划第四条服务区车辆停放区域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规划:(一)设置明显的车辆停放指示标志,标明车辆停放区域;(二)根据服务区规模和车辆类型,合理划分不同车型车辆停放区域;(三)考虑停车场出入口、通道、绿化带等因素,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畅通;(四)设置应急车辆停放区域,保障应急车辆通行。
第五条服务区车辆停放区域应分为以下几类:(一)小型客车停放区:用于停放小型客车,包括轿车、微型客车等;(二)货车停放区:用于停放货车,包括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等;(三)特种车辆停放区:用于停放特种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工程车等;(四)临时停车区:用于临时停放车辆,如旅客上下车、装卸货物等。
第三章车辆停放规定第六条车辆停放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绿化带等;(二)车辆停放应整齐划一,不得随意停放,占用他人车位;(三)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轮垂直于地面,停放稳定;(四)夜间停放车辆,应关闭车辆门窗,锁好车辆;(五)不得在服务区内驾驶车辆鸣喇叭、乱停乱放、乱丢垃圾等。
第七条以下情况不得停放车辆:(一)服务区停车场满员时,不得再进入车辆停放;(二)严禁在服务区道路上停放车辆;(三)严禁在服务区停车场内占用多个车位停放一辆车辆;(四)严禁在服务区停车场内进行非法改装、维修车辆等行为。
第八条车辆停放时间:(一)小型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车辆停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二)临时停车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三)特殊情况需延长停放时间的,应向服务区管理人员申请。
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管理制度是指管理和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的一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管理制度中的内容:
1. 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背景和技能,并接受培训,以确保高质量的服务区管理和运营。
2. 物业管理人员应遵守服务区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服务区的安全、整洁和有序。
3. 物业管理人员应提供友好、礼貌和高效的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投诉。
4. 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服务区内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如厕所、垃圾箱、供水供电设备等。
5. 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理和维护服务区的公共区域,如停车场、休息区、餐厅、加油站等。
6. 物业管理人员应与服务区商家进行良好的合作,确保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质量,与商家解决各种问题和纠纷。
7. 物业管理人员应制定并执行紧急应急预案,包括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紧急救援措施。
8. 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汇报服务区的运营情况和用户反馈,并在需要时提出改进措施。
9. 物业管理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如交通运输、环保等)合作,共同解决服务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提供安全、舒适和便利的服务给用户,同时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服务区的管理水平和用户满意度。
服务区停车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服务区停车安全,预防交通事故,保障旅客和车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公路服务区内的停车区域。
第三条服务区停车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服务区停车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配备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停车安全。
第二章服务区停车区域设置与管理第五条服务区停车区域应当设置在服务区主入口附近,便于旅客停车和进出。
第六条服务区停车区域应当划分为不同等级,包括小型车辆停车区、大型车辆停车区、临时停车区等。
第七条服务区停车区域应当设置以下设施:(一)明显的停车引导标志和标线;(二)应急电话、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三)监控设备,对停车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四)照明设施,确保夜间停车安全;(五)排水设施,防止积水影响停车安全。
第八条服务区停车区域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停车区域布局和设施;(二)具备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三)持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第九条服务区停车区域的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维护停车区域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二)检查车辆停放是否符合规定;(三)制止违反停车规定的行为;(四)处理停车区域内的突发事件;(五)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停车区域内的交通事故。
第三章停车规定第十条车辆进入服务区停车区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标志、标线指示停放;(二)不得占用应急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等;(三)不得逆向停车;(四)不得在服务区停车区域内随意驶入或驶出;(五)不得在服务区停车区域内长时间停放,如需长时间停放,应当驶入停车场。
第十一条车辆停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车辆应当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二)车辆停放时,应当拉紧手刹,确保车辆不自行滑动;(三)夜间停车时,应当关闭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内物品被盗;(四)车辆停放时,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五)车辆停放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02x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细则-word版

202x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细则-word版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高速公路上设置的服务区(含停车区)。
高速公路服务区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区征地范围内的所有服务性设施,均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范围。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以下称服务区)的行业主管部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服务区的监督管理工作,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具体负责所属服务区的建设、养护和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服务区应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和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合理获取经济利益。
第五条服务区应与高速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开通,做到布点合理、设施完好、功能适用、管理有序、价格合理、环境优雅、安全有序。
第六条服务区应逐步开展IS09001质量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2x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细则-word版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有以下职责:(一)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制订全省服务区规划,组织服务区设计评审;(二)指导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工作。
第八条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负责服务区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二)组织开展服务区学习交流、人员培训等工作;(三)定期检查考核服务区管理工作;(四)完成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服务区日常经营管理;(二)负责服务区的绩效考核、人员培训等工作;(三)负责服务区秩序、保洁、环保、公共照明及绿化管理等;(四)负责制定服务区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十条服务区经营(含承租)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充分利用服务区设施设备,依法经营,文明服务;(二)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对经营场所进行完善和维护,按要求合理配置设备和服务人员;(三)负责经营项目的日常管理。
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物业管理制度

一、服务区(停车区)的物业管理主要是对服务区(停车区)公共区域的安保、清洁、绿化、水电及公共设备设施、零星工程维护维修等。
二、相关概念及界定(1) “公共区域”与“租赁区域”的划分以租赁场所(含配套设施)滴水线为界。
“公共区域”是指租赁建造物及附属建造物、构筑物以外的区域,包括共同使用的停车坪,公共厕所,供配电房,发机电房等部位。
“租赁区域”是指租赁建造物内部及室内外墙面、建造物外围边沟,由经营单位自行管理的餐厅、厨房、超市、客房、走廊通道、门厅及室外地砖等建造物有效延伸部份。
(2) “公共设施”与“租赁设施”的划分: 1、水电设施以计量分表为界,表内(含表) 为租赁水电设施,表外(含总表及属于服务区维护维修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为公共水电设施; 2、电信电视网络等设施以服务区内公共分线设备为界,以内为租赁设施,以外为公共设施; 3、排水排污设施以管道(沟渠)汇集处为界,汇集前的部份为租赁设施,汇集后的部份为公共设施。
(3) “公共资产”是公共区域内的资产和公共设施,“租赁资产”是指租赁区域内的资产和租赁设施。
一、房屋建造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二、公共建造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天桥,公共洗手池,垃圾站,化粪池,锅炉房,沟渠、池、井,水塔、高压水泵房,高杆灯,供配电房,发机电房等;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管道路线,水泵、供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供配电系统(含所属服务区管理范围内的电线电路及相关设施) ,发机电,室外消防系统,垃圾站清运,化粪池、污水处理池、沉淀池、沟渠池井的清淤处理等;四、公用绿地、花木、雕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五、附属配套建造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LED 显示屏、公共洗手间、公共垃圾桶、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六、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广场、公共厕所、车坪道路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采集、清运等;七、车辆的引导、停放及公共秩序的维护,包括:安全监控、巡视、治安执勤等;八、保管并完善物业管理相关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等.一、服务区各种用途房屋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措施

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措施一、目的本文档旨在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的目的、适用范围、职责、管理规定和处罚措施,以便服务区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更好地遵守停车秩序,提高服务区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措施适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停车管理,包括服务区内各类停车区域和停车设备。
三、职责1. 服务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停车管理规定,确保停车秩序和安全。
2. 驾驶员应遵守服务区停车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停车设施,共同维护好停车环境。
四、管理规定1. 停车区域划分:服务区应明确划分出各类停车区域,包括客车、货车、危险品车辆等专用停车区,以及临时停车区、应急停车区等。
2. 停车秩序:驾驶员应将车辆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停车时应保持车头朝向一致,方便车辆快速疏散。
3. 停车设备:服务区应配备相应的停车设备,包括停车场标线、停车位标牌、停车计时器等。
停车设备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4. 停车安全:驾驶员在停车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在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
5. 环保要求:服务区应设置相应的环保设施,如垃圾桶、排水系统等。
驾驶员应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6. 行人优先:在服务区内,行人应优先通行。
驾驶员在停车时应避让行人,确保行人安全。
7. 禁停区域:服务区设有禁停区域的,驾驶员不得在禁停区域内停车。
8. 夜间停车:夜间在服务区停车的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并确保车辆安全。
9. 特殊情况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车或停放非标准车辆的,应提前与服务区管理人员联系,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10. 配合管理:驾驶员应积极配合服务区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接受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五、处罚措施违反本管理措施规定的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服务区管理人员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驾驶员应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并对此类行为引起重视。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范本(2篇)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范本一、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目标和原则1. 目标:- 维护服务区广场秩序,确保游客和车辆安全;- 提供一个干净、整洁和有序的环境;- 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广大游客的需求。
2. 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 秩序与服务并重,确保游客满意度;- 依法管理,文明出行;-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能。
二、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规定1. 停车管理1. 严禁随意停放和占用停车位,对违规停车的车辆进行罚款和拖车处理;2. 不得在车位之间进行摆放物品,确保通行畅通;3. 停车时,请使用驶入式停车,不得逆行或倒车停车。
2. 垃圾管理1. 定期清理垃圾,请将垃圾投放至指定垃圾箱,切勿乱丢垃圾;2. 倡导垃圾分类,设置不同类别的垃圾箱,方便游客进行分类投放;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清理垃圾或破坏垃圾箱。
3. 餐饮管理1. 餐厅内禁止吸烟;2. 餐后请将餐具放回指定位置,不得乱放乱丢;3. 游客自带食物的,请在指定区域用餐,不得占用餐桌。
4. 秩序维护1. 秩序员有权制止违规行为并处罚;2. 游客之间如有纠纷,应理性沟通,不得打斗和造成伤害;3. 对侵犯他人权益或公共安全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5. 设施设备使用1. 使用服务区提供的设施设备时,请爱护和正确使用;2. 设施设备若损坏,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6. 广场环境维护1. 禁止在广场上乱涂乱写,保持广场环境整洁;2. 禁止在广场上破坏花草树木等绿化设施;3. 禁止在广场上放置非法广告或做宣传活动。
三、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措施1. 建立巡逻机制:- 服务区设立专门的巡逻队伍,定时巡视广场;- 增加巡逻频次,加大巡视力度。
2. 安装监控设备:- 在服务区广场安装监控设备,提高对秩序问题的监控能力;- 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维护和更新。
3. 强化宣传教育:- 制作公告牌、提示标语等,提醒游客遵守秩序规定;- 制作宣传单页,宣传文明礼仪和法律法规。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1]》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1]》](https://img.taocdn.com/s3/m/e7b8a6e9b90d6c85ed3ac687.png)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1]》附件: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局属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规范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明确各方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约机制,以“国内一流”为目标,争创河南省“星级服务区”,提高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水平。
第三条总体要求。
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坚持“品质第一,服务一流”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和经济效益目标等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由河南省公路项目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公司)实行统一管理。
项目管理公司、物业公司及服务区承包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按照各自职责,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分工协作,履行服务区经营管理职责。
第五条服务区的经营权转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服务区包括局属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和停车区。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公路管理局所属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河南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省局委托项目管理公司统一负责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工作。
在服务区进行招商的情况下,各承包经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在服务区管理单位指导下具体实施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省局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河南省、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方针,督促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的相关办法。
2、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争创“星级服务区”,创建“国内一流”服务区。
服务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区车辆管理,确保服务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服务区内所有车辆,包括工作人员车辆、顾客车辆、临时停放车辆等。
第三条服务区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科学管理、方便快捷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停放规定第四条服务区设有专用停车场,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
第五条车辆停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停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行人通道等;2. 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不得堵塞其他车辆通行;3. 不得在禁停区域停放车辆;4. 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洗车、修车、加油等非停车活动;5. 不得在停车场内鸣喇叭、乱扔垃圾等。
第六条服务区停车场实行分区管理,分为普通停车区、贵宾停车区、残疾人停车区等,车辆应按照标识停放。
第三章车辆通行规定第七条服务区车辆通行应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进入服务区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保安全;2. 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3. 不得在服务区内超车、逆行、掉头等;4. 不得在服务区内鸣喇叭、追逐打闹等;5. 不得在服务区内长时间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八条服务区设有临时停车区,供顾客临时停车使用,车辆应在规定时间内驶离。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九条服务区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条车辆维护保养应遵守以下规定:1. 定期更换机油、刹车片、轮胎等易损件;2. 定期检查车辆灯光、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3. 不得使用非法改装、损坏的车辆;4. 不得在服务区内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等;5. 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非停车区域。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服务区车辆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服务区;3. 严禁在服务区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等;4. 严禁在服务区内进行非法营运、非法装卸等;5. 严禁在服务区内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规范-杭州交通信息网

ICS03.220.40R 2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XXX—XXXX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规范Expressway service(parking) area management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报批稿)2017-XX-XX发布2017-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管理要求 (2)4.1 一般规定 (2)4.2 经营单位 (3)4.3 经营项目企业 (3)4.4 从业人员 (3)4.5 设施设备和场地 (3)4.6 安全管理 (4)4.7 制度建设 (4)4.8 节能与环保 (4)5 服务要求 (5)5.1 一般规定 (5)5.2 基本服务 (5)5.3 公益服务 (7)5.4 其它服务 (8)6 投诉与处理 (8)6.1 投诉受理 (8)6.2 投诉处理 (8)7 评价与改进 (9)7.1 评价 (9)7.2 改进 (9)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务区管理及服务规范目录 (10)附录B(资料性附录)服务区服务管理细则 (12)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建平、陈记训、黄戟文、周志强、陈文标、叶万里、马伟、龚祖贤、朱忠华、陈兴刚、骆鉴湖、方哲形、金光向、杨奕、赵炜华。
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的管理、服务、投诉与处理、评价与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和管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秩序,保障公共秩序和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广场区域,包括停车场、餐厅、商店等公共区域。
第三条:管理原则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条:管理责任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方应加强对广场秩序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配备专业人员。
第五条:广场秩序管理1. 停车区域应按规定停车,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2. 广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保持环境卫生。
3. 广场内严禁拉横幅、酿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4. 广场内应保持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5. 广场内设施设备应按规定使用,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6. 广场内商家应合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7. 广场内服务人员应礼貌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管理措施1. 对违规停车、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服务区管理方可依法责令驶离、清理现场,并可予以罚款。
2. 对横幅、酿酒、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行为,服务区管理方可报警处理。
3. 对大声喧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服务区管理方可劝阻、制止。
4. 对破坏公共设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服务区管理方可要求停止经营并予以处罚。
第七条:管理宣传服务区管理方应定期对广场秩序管理制度进行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自觉性和遵守规则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第八条:监督投诉对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存在问题的,广大群众可通过服务区投诉电话、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投诉,服务区管理方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第九条:处罚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服务区管理方可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止经营等措施。
第十条: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服务区管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本制度。
服务区停车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区停车秩序,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提高服务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务区所有停车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有序、高效、便民的原则。
二、停车区域划分第四条服务区停车区域分为以下几类:1. 快速通道停车区:供临时停车使用,车辆停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2. 长期停车区:供长时间停车使用,包括旅游车辆、货车等。
3. 特殊车辆停车区:供特殊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等紧急停车使用。
4. 无障碍停车区:供残疾人士等特殊群体使用。
三、停车规定第五条严禁占用无障碍停车区、紧急停车区,确保车辆通行和救援通道畅通。
第六条停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顺向停放,车头朝外,方便车辆进出。
2. 靠右停车,留出足够的车道宽度。
3. 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
4. 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第七条停车费用:1. 快速通道停车区免费。
2. 长期停车区按实际停车时间计费。
3. 特殊车辆停车区免费。
四、停车管理第八条停车管理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停车秩序。
2. 维护停车场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4. 及时上报停车设施损坏、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九条停车场内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包括入口、出口、停车区域划分、收费标准等。
第十条停车场出入口设置专人值守,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引导。
第十一条停车场内设置巡逻人员,对停车秩序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第十二条停车场内设置监控设备,对停车区域进行监控,确保车辆安全。
五、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停车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制止,并按以下规定处理:1. 乱停乱放、占用他人停车位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2. 拒不改正的,可暂扣车辆,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3. 非法占用无障碍停车区、紧急停车区等行为,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服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路服务区规章制度

公路服务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服务区的管理与运营,提高服务区的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服务区是指为旅客提供休息、餐饮、卫生、加油等服务的服务设施,是旅行途中必经之处。
第三条公路服务区的经营必须遵循依法经营、服务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服务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同类型的服务区,包括大型服务区、中型服务区和小型服务区等。
第五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
第六条公路服务区的经营者应具备相关资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路服务区的管理者应具备相关管理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协调和监督服务区的运营。
第八条公路服务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服务区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旅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条公路服务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公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十一条公路服务区应为旅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旅客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二条公路服务区应设立便民服务点,提供餐饮、购物、洗手间等服务设施。
第十三条公路服务区应提供清洁卫生的环境,保持服务区内的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公路服务区应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的出现。
第十五条公路服务区应提供24小时加油、维修等服务,确保旅客的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六条公路服务区应为旅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解答旅客的疑问和需求。
第十七条公路服务区应设立安全岗、巡检员等岗位,保障服务区的安全。
第十八条公路服务区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第十九条公路服务区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第二十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服务文化,倡导彬彬有礼的服务态度。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二十二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人员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服务区管理规范

服务区管理规范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和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和经济效益合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湖北省境内高速公路以及长江大桥的用地范围内按规范设置的服务区或停车区。
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由___(以下简称省高管局)实行统一行业监管,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具体负责。
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和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合理获取经济效益,确保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做到功能适用、设施良好、价格合理、安全卫生、秩序良好、环境优美。
应及时维护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各类设施,确保完好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应在服务区逐步开展ISO9001质量体系、OHSAS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第二章服务区管理机构及职责省高管局综合计划处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业务管理,各路段管理单位下设服务区管理机构或部门。
省高管局履行的职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行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检查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形象设计、研究交流、人员培训等工作;定期检查考核服务区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服务区经营招标;审核服务区开通运营、关闭、服务区改扩建等事项;其他依据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管理工作。
各路段经营管理单位和服务区管理机构、部门职责:在省高管局的指导下负责各服务区日常经营管理;负责本路段服务区的经营商管理、绩效考核、人员培训等工作;按照服务质量招标的要求选择经营单位,确保服务区诚信规范经营、安全卫生,环境面貌保持良好;负责服务区保安、保洁、环保、公共照明、公共信息查询及绿化管理等(经营合同中有其他协议要求的除外);负责服务区应急或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订、演练处置,加强区内各项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高速服务区物业服务质量控制、考核方案

目录1. 服务质量控制标准 01.1. 考核准则 01.2. 服务区保洁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2)1.3. 服务区保安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7)1、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服务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进一步提高服务区物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
本办法合用于各服务区物业管理考核。
2、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1)服务区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物管范围内的考核工作,物业服务公司接受服务区对服务合同内物管工作的考核和监督。
(2)物业服务公司对受聘的服务区物管区域负有依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合同约定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依照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人员做好管理服务区的日常管养、门卫、保安、公共安全、治安纠纷、路产及设施赔偿、停车秩序工作;2)制订管理服务区管理服务的详细计划和方案,保障服务区行车的方便、安全,保持外场设施完好、环境优美、公共秩序良好;3)负责做好本班组员工文明值勤、现场动态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日常巡查和检查;4)制定管理服务区部管理制度,规范所属人员的行为,做好所属人员的上岗、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及时处理下属人员的违规行为;5)定期听取服务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6)对管理服务区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服务区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即将依法劝阻、制止,并向服务区有关部门报告;7)配合服务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完成服务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考核办法(1)服务区以公司制定的《服务区保安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和《服务区保洁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制(考核分即扣除分)每日检查,每月月末累计得出考核分一。
(2)服务区现场管理人员每天的检查结果以《稽查处罚单》的形式每周通报物业服务公司项目部。
(3)公司业务部门、第三方神奇客每月不定期对服务区物管情况进行稽查,评分采取扣分制(考核分即扣除分),公司业务部门对每月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得出考核分二。
(4)物业服务公司可查询自己的评分情况。
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物业应急预案

适用文档服务区应急方案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仔细贯彻落实企业和省高管局的有关要求,保障服务区的安全和稳固,防止公共财富和顾客财富损失,妥当办理各种突发事件及案件,保证服务区职工和过往司乘人员的人生安全,创造一个和睦的服务区,联合 XX高速服务区的实质状况,拟订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一致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工协作;预防为主、快速反响;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疏不宜激,把突发事故的损失和危害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应急组织系统1、服务区安全生产指挥领导小组组长:联系电话:副组长:联系电话:成员:联系电话:2、服务区下设联系组、紧急救护组、分散引导组、抢险抢修组、消防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办理组,负责应急响应工作的详细实行。
名单以下:a、联系组:组长:副组长:成员:b、紧急救护组组长:副组长:成员:c、分散引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d、抢险抢修组组长:副组长:成员:e、消防扑救组组长:副组长:成员:f、后勤保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g、善后办理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 指挥机构及职责1、XX服务区安全生产指挥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拟订应急急救方案。
(2)负责一致协调应急方案的实行工作及紧迫办理举措。
(3)负责服务区应急营救的整体指挥。
(4)负责平常的应急准备,合理高效地使用应急资源。
(5)按期组织安全检查,除去不安全隐患 ; 对服务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识 ; 负责组织方案的操练,实时对方案进行调整、订正和增补。
(6)负责配合上司部门进行事故检查办理工作。
(6)事故办理达成以后,负责总结事故因由,评估事件损失状况及善后工作。
2、联系组:(1)负责向有关急救部门打电话,并留下联系号码。
(2)到商定的地方接急救车辆。
(3)负责与上司联系,说明详细状况。
(4)负责与联防单位联系,说明详细状况。
3、紧急救护组职责(1)事故发生后,对现场一般伤员进行急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物业管理制度
(DOC)
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服务区物业管理的相关概念及界定
一、服务区的物业管理主要是对服务区公共区域的安保、清洁、绿化、水电及公共设备设施、零星工程维护维修等。
二、相关概念及界定
“公共区域”与“租赁区域”的划分以租赁场所滴水线为界。
“公共区域”是指租赁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区域,包括共同使用的停车坪,公共厕所,供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部位。
“租赁区域”是指租赁建筑物内部及室内外墙面、建筑物外围边沟,经营单位自行管理的餐厅、厨房、超市、客房、走廊通道、门厅及室外地砖等建筑物有效延伸部分。
“公共设施”与“租赁设施”的划分:1、水电设施以
计量分表为界,表内为租赁水电设施,表外为公共水电设施;
2、电信电视网络等设施以服务区内公共分线设备为界,以内为租赁设施,以外为公共设施;
3、排水排污设施以管道汇合处为界,汇合前的部分为租赁设施,汇合后的部分为公共设施。
“公共资产”是公共区域内的资产和公共设施,“租赁
资产”是指租赁区域内的资产和租赁设施。
第二节服务区物业管理的范围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
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二、公共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天桥,公共洗手池,垃圾站,化粪池,锅炉房,沟渠、池、
井,水塔、高压水泵房,高杆灯,供配电房,发电机房等;
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
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管道线路,水泵、供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供配电系统,发电机,室外消防系统,垃圾站清运,化粪池、污水处理池、沉淀池、沟渠池井的清淤处理等;
四、公用绿地、花木、雕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LED 显示屏、公共卫生间、公共垃
-1 -
圾桶、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六、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广场、公共厕所、车坪道路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等;
七、车辆的引导、停放及公共秩序的维护,包括:安全
监控、巡视、治安执勤等;八、保管并完善物业管理相
关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二章房屋建筑及整体形象第一节房屋建筑
一、服务区各种用途房屋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二、房屋外观符合服务区整体规划要求,建筑整体完好、整洁。
三、不得乱搭乱建或擅自对房屋建筑进行改造,如因经营需要添置、修缮或改造房屋,须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在规定保修期内,房屋建筑保修单位负责保修。
五、房屋维修按公司相关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节标识标牌
各功能区标识标牌指示明确,标识、标线、指示牌等设置恰当,清晰明确与区的整体建筑装饰风格协调。
一、设置
1、符合高速公路统一形象的要求.
2、区内标识标牌物业部统一规划和设置;
3、采用的文字、图形或符号应简洁明了、会意性强;
4、导向标牌与其表示的功能属性、位置、路径方向必须一致;
5、功能区主导向标牌竖立在行车道入口,并且主面与路面平行
6、张贴、悬挂的标牌主面下边沿与水平线平行;
7、室内标
牌设置的位置必须醒目。
二、管理
服务区综合办公室对区内所有标识标牌实行统一监督
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服务区公共区域设置任何标识、标牌和张贴各种商业广告、宣传资料、标语及其他张贴物。
严禁在区内标识标牌和墙面乱写、乱画,第三章公共环境卫生
-2 -
第一节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一、保持建筑物的整体美观,不得堆放、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二、应当根据需要,在建筑物、广场等周边摆放花草和
盆景,保证其整洁、美观。
三、对在服务区内随地吐痰,
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大小便和抛洒油污等不文明的行为,每个员工都有及时制止的义务。
四、确保停车场地面无油污及明显垃圾,。
五、垃圾桶、垃圾房做到及时清理并进行定期消毒防虫处理。
六、厕所保证不间断供水,达到无味、无蝇,保持公厕地面清洁、干燥,台盆无积水。
第二节车坪道路、停车坪绿化带清洁
一、清洁要求
1、每天两次,用扫把、拖斗车对路面、绿地进行彻底清扫,清除地面果皮、纸屑、树叶和烟头等杂物,每隔半小
时巡回清扫一次。
2、发现污水、污渍、口痰等必须及时冲刷、清理干净,用铲刀清除粘在地面上的香口胶等杂物。
3、果皮箱和垃圾桶每天上、下午各清倒一次,并用长
柄刷子沾水刷洗一次。
4、每天清扫停车坪地面,保持无垃圾杂物,定期用高压水龙头冲洗停车坪地面。
5、每周用湿毛巾擦拭各种指示牌及其他装饰物品,确
保无污迹和灰尘,擦拭完后必须归原位。
6、每周清理沟渠、通道等处至少两次,每月冲冼有污
迹地面、墙身一次。
7、草木、盆景、花木等应按规定进行浇水、施肥、修枝整形、除草灭虫等工作。
二、清洁标准
1、停车坪干净、整洁,无烟头、车辆摆放整齐,绿地、
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无积水、无杂物堆放、无明显污渍、泥沙。
2、花木、草坪修剪整齐、环境幽雅;外场垃圾及时清理、没有堆积乱放。
3、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迹,无垃圾粘附物;垃圾箱及时清理,定期喷洒药物保持清洁、无异味、无漫溢
4、距宣传牌、雕塑半米处目视无灰尘、污渍。
沙井、明沟内无积水、无杂物。
第三节垃圾箱桶清洁一、清洁要求
每天及时清除垃圾箱桶、内的垃圾。
二、清洁标准
目视箱桶表面无污迹,走近箱桶边无异味,每天清洗二次。
三、将箱桶、搬到有水源的地方,先用水冲洗一遍,然后对污迹处倒少许清洗液搽洗,再用水冲洗干净,搬到原位放好。
第四节停车场管理办法
一、广场停车场为顾客提供临时停车服务;二、车辆
必须按车型有序停放,不得在通道上停车;三、司乘人员
在下车前请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四、不得在停车场内试车、修车、装卸货物及损坏路面,修车应到指定地。
如有油渍、损坏路面的,参照路政管理条例应当做出相应的赔偿;
五、不文明行为,服务区保安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制止;
六、严禁按喇叭换人;
七、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广场,如特殊情况确需停放的,需事先通知广场保安或服务区值班经理,按指定区域停放;
八、违章停车不服从服务区保安指挥的,服务区将予以
拖离,费用车主承担,并通知高速交警按违章处理;
九、服务区内车辆临时停放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第四章绿化亮化小品第一节乔灌木养护要求
一、乔木修剪
1、修剪工具包括高枝剪、高枝锯、截枝剪、截锯、枝剪、人字梯、手套、警示牌等;
2、棕榈科植物老化枝叶枯
黄面积达2/3时即应剪除,其叶壳在底部开裂达1/3以上
时应剥除,修剪时应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
3、对于受意外伤害折断而枯黄的枝叶应及时清剪;
4、每年12月〜次年2月应对乔木修剪,剪除徒长枝、树身的萌蘖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对造型树木应每两个月修剪一次外形,以保持形状:
-4 -
5、修剪整形必须达到均衡树势、完整树冠和促进生长
的要求;6、剪下的枝叶应及时清除,集中运到花木基地处理。
二、灌木修剪
1、修剪工具、用具主要有绿篱机、绿篱剪、手套、警
示牌等;
2、所有灌木在冬季进行一次枯枝、弱枝、徒长枝清剪及株型修剪工作;
3、非观花的造型灌木生长季应每25天进行一次修剪以
保持树冠丰满、树型美观;4、每天巡查中及时清剪因折断
等而枯黄的枝叶;
5、对于散尾葵、棕竹等棕榈科灌木及时将枯黄的叶边清修;
6、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