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考试要求及相应项目()
电焊实操考试内容(一)
电焊实操考试内容(一)电焊实操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地点:指定的实操场地•考试工具和材料:电焊设备、焊接电路图、金属工件、焊接材料等•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实操两部分,笔试占总分的50%,实操占总分的50%理论知识考核1. 电焊的基本原理•了解电焊的定义和作用•理解电焊的三个基本要素:电弧、金属熔融和填充材料2. 电焊设备和工艺•掌握电焊设备的组成和工作原理•熟悉焊接电路图的解读•理解电流和电压的设置对焊接质量的影响•了解不同金属材料的焊接特性和适用焊接方法3. 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电焊操作中的个人防护措施•了解电焊操作区域的安全标识和防火措施•理解电焊设备的安全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处理实际操作考核1. 准备工作•熟悉焊接工件的图纸和尺寸要求•熟悉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选择•检查焊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操作性2. 焊接准备•清理工件表面的油污和氧化物•进行焊缝的布置和准备•调整焊机的电流和电压参数3. 焊接操作•进行焊接前的试焊和焊缝调整•控制电流和电压的稳定性•保持焊枪和焊缝的角度和速度•注意焊接过程中的温度和气氛环境4. 焊接质量检验•对焊接后的工件进行外观检查•进行焊缝的力学性能测试•检查焊接点的精确度和质量考核评分标准•笔试部分:根据题目的难度和答题的准确度进行评分•实操部分:根据操作的流程、质量和安全意识进行评分•笔试和实操各占总分的50%•笔试和实操均需及格,才能通过考试以上是关于电焊实操考试内容的介绍和要求。
参加考试的同学们,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准备,掌握好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巧,顺利通过考试。
加油!。
焊接考试要求及相应项目
焊接考试要求及相应项目一、考试要求1. 考试目的焊接考试旨在评估焊工的技能和能力,确保其具备进行安全有效的焊接工作的能力。
考试要求焊工在特定条件下使用正确的焊接方法和设备,达到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焊接质量要求。
2. 考试合格标准考试合格标准根据不同焊接项目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焊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通过考试: - 无明显的焊缺陷,如气孔、夹渣、裂纹等; - 符合焊接标准和规范的焊接质量要求; - 通过焊接拼合试样的实际测试。
3. 考试项目焊接考试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项目,具体要求如下:3.1 焊接材料准备在焊接项目之前,焊工需要准备好焊接材料,包括焊接金属材料、焊条或焊丝、气体或药剂等。
焊工需要根据焊接材料的类型和要求进行正确的准备。
3.2 焊接设备检查焊工需要检查焊接设备的状态和性能,确保其正常工作。
包括检查焊接机、电缆、气体供应等设备,确保其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3.3 焊接电流设置根据焊接项目的要求,焊工需要正确设置焊接电流。
电流设置不当可能导致焊接质量不达标或设备损坏。
3.4 清洁工作区域焊工需要在焊接之前清洁工作区域,确保没有杂质和污染物。
清洁工作区域可以提高焊接质量和工作安全。
3.5 焊接执行焊工需要按照焊接程序要求进行焊接操作,包括焊接位置、焊接顺序、焊接速度等。
焊接过程中需要注意焊接参数的控制,确保焊缝的形状和质量符合要求。
3.6 焊后处理焊接完成后,焊工需要进行相应的焊后处理。
包括清理焊接残渣、打磨焊缝、进行非破坏性检测等。
焊后处理的目的是提高焊接质量和外观。
二、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和地点焊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通常考试会在具备焊接设备和实验室的专业培训机构或焊接工厂进行。
2. 考试流程焊接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环节。
2.1 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主要测试焊工对焊接知识和相关标准的理解程度。
考试内容包括焊接原理、焊接材料、焊接方法和工艺、焊接标准和规范等。
焊工操作技能考试要求
焊工操作技能考试要求1.1焊接方法1.1.1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和维修中常用的焊接方法的分类和代号见表1,表1中的各类焊接方法之间不能互相代替。
1.1.2操作技能考试可以由一名焊工或者焊接操作工在同一个试件上采用一种焊接方法进行,也可以由一名焊工、焊接操作工在同一个试件上采用不同焊接方法进行组合考试;或者由两名以上焊工、焊接操作工在同一个试件上采用相同或不同焊接方法进行组合考试。
由三名以上焊工、焊接操作工的组合考试试件的厚度不得小于20mm。
每个焊工、焊接操作工焊接整体焊缝的有效长度不小于150mm。
注注:对于采用的焊接方法不属于表1的情况,考核中心应将新增的焊接方法分类代号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1.1.3组合焊接方法的代号可用每种焊接方法的代号并列表示。
例如:手工钨极氩弧焊打底,其余层采用焊条电弧焊的组合方法表示为“HWS/HD”。
1.2母材类别1.2.1母材金属的分类和代号见表2。
表2的分类适用于轧制、锻造和铸造等材料。
1.2.2焊工、焊接操作工在操作技能考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工采用同类材料中任一钢号考试合格后可免去该类其它材料的考试。
(2)焊工采用Ⅰ~Ⅳ类材料中类别较高的考试合格后,可免去类别较低材料的考试。
(3)焊工采用Ⅵ~Ⅸ类材料的考试不能由其它类别材料互相代替。
(4)对于异种材料的焊接,焊工若采用母材中的两类材料均包括在表2中第Ⅰ—Ⅳ类别内,并且对两者中较高类别的材料已考试合格,则可免考;若采用两类材料中有第Ⅵ类,且已对两类母材分别考试合格,则可免考,但焊接材料采用镍基合金材料时,仍须考试。
(5)焊接操作工采用某类别任一钢号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其他类别钢号。
1.2.3异种材料在考试项目代号中的表示方法用“X/Y”表示,X、Y表示母材金属的类别号。
1.2.4 当母材金属为表2之外的材料类别时,考核中心可根据材料焊接性能试验或者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对母材进行分类,并将分类意见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焊接技能考试项目明细
焊接技能考试项目明细
焊接技能考试项目明细如下:
1. 焊接安全知识考试:考察学员对焊接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装备的了解程度,以及应对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
2. 焊接设备操作考试:考察学员对焊接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参数设置、设备故障排除等方面的掌握情况。
3. 焊接工艺规范考试:考察学员对焊接工艺规范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包括焊接方法、焊接材料选用、焊接接头设计等方面的内容。
4. 焊接质量检验考试:考察学员对焊接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的掌握程度,能否正确判断焊缝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 焊接缺陷处理考试:考察学员面对焊接缺陷时的处理能力,包括焊缝修补、焊缺陷分析、缺陷原因找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6. 焊接项目实操考试:考察学员在实际焊接项目中的操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包括焊接工艺选择、焊接方法操作、焊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焊接技能考试项目明细,实际考试内容和项目可能因不同考试机构和考试等级而有所差异。
焊工考试项目
焊工考试项目焊工考试项目第一部分:理论知识测试题目一:焊接基本知识(总分10分)1. 焊接是一种什么样的加工方法?(2分)2. 焊接的原理是什么?(2分)3. 焊接的应用有哪些方面?(3分)4. 焊接的主要分类有哪些?(3分)题目二:焊接安全知识(总分10分)1. 在焊接作业中,应戴什么样的个人防护装备?(3分)2. 焊接过程中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7分)题目三:焊接机械设备(总分10分)1. 请简述焊接机械设备的分类和用途。
(5分)2. 列举几种常见的焊接机械设备,并简单介绍其功能。
(5分)题目四:焊接材料与试样(总分10分)1. 列举几种常见的焊接材料,并简要介绍其用途。
(5分)2. 请说明焊接试样的作用及其常见种类。
(5分)题目五:焊接缺陷与质量控制(总分10分)1. 请简述焊接缺陷的分类及常见的缺陷原因。
(5分)2. 列举几种常用的焊接质量控制方法,并简要介绍其原理。
(5分)第二部分:操作技能测试题目一:手工电弧焊(总分20分)1. 准备工作(2分)2. 焊接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可能原因及解决方法(4分)3. 根据图纸要求进行手工电弧焊接实际操作,对焊缝进行检查和评估(14分)题目二:焊接电源与设备操作(总分20分)1. 焊接设备的正确操作(5分)2. 根据图纸要求进行焊接实际操作,对焊缝进行检查和评估(15分)题目三:气体保护焊(总分20分)1. 气体保护焊设备的正确操作(5分)2. 根据图纸要求进行气体保护焊实际操作,对焊缝进行检查和评估(15分)题目四:焊接缺陷的检测与修复(总分20分)1. 列举几种常见的焊接缺陷,并简要说明检测方法。
(10分)2. 根据给定的焊接缺陷样品,进行修复操作,并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10分)题目五:焊接质量控制与评估(总分20分)1. 焊接质量控制方法的理论知识(5分)2. 根据给定的焊接样品,进行质量控制与评估。
(15分)第三部分:实际操作题题目一:手工电弧焊工艺参数调试与焊缝质量评估(总分30分)根据给定的工艺参数要求,调试手工电弧焊设备,并根据焊缝质量标准对焊缝进行评估。
电焊工实操考试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试卷中级电焊工技能操作试卷一、说明:1、 本试卷命题以可行性、技术性、通用性为原则编制的。
2、 本试卷是依据1995年劳动部、机械工业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焊工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核大纲)》设计编制。
3、 本试卷主要适用于考核中级手工电弧焊工。
4、 本试卷无地域和行业限制。
5、 本试卷无其他特殊要求。
二、项目:1、 试题名称(一) Q235钢板平对接焊(图1) (二) Q235钢板立对接焊(图2) 2、 试题文字或图表的技术说明:技术要求1、 焊条直径自定。
4、 准备时间:15min 。
2、 钝边、间隙自定、板状试件允许采用反变形。
5、正试操作时间:60mim 。
3、 试件离地面高度自定。
6、总时间75min 。
三、Q235钢板平对接焊评分表四、Q235钢板立对接焊评分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试卷中级电焊工技能试卷(M–06)一、说明1、本试卷命题是以可行性、技术性、通用性为原则编制的。
2、本试卷是依据1995年劳动部、机械工业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焊工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核大纲)》设计编制的。
3、本试卷适用于考核中级手工电弧焊工。
4、本试卷无地域或行业限制。
5、本试卷无其它特殊要求。
二、项目1、试题名称:<一>、低合金钢板—板对接立位手弧焊<二>、低合金钢管板(骑座式)垂直府位手弧焊2、试题文字或图表的技术说明:装配图技术要求:1、要求单面焊双面成形。
2、钝边、间隙自定,板状试件允许反变形。
3、焊条直径自选。
4、试件离地面高度自定。
三、考试规则1、所用试件,焊接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必须按管理制度领用,试件要统一打印钢字考号标记。
2、考生应提前五分钟持准考证进入指定的考位。
3、考评人员与考生比例为1:5。
4、除考评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准进入实际操作考试现场。
5、焊接时不允许坐着或依靠其它物件。
6、试件的点固、焊接及清理应由考生独立完成。
焊接考试要求及相应项目
焊接考试要求及相应项目焊接考试是制定和推行焊接标准的必要手段之一。
它是评价焊接工人技能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工业生产中确保焊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焊接考试通常包括多个项目,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考试要求。
本文将介绍焊接考试的要求及相应项目。
1. 焊接考试要求焊接考试要求包括技能水平、操作规程、焊接材料和设备、健康状况、安全意识等几个方面。
技能水平:焊接工人应熟练掌握各种焊接技术和工艺,具有基本的焊接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能够根据工程图纸和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操作,能够完成高质量的焊接。
操作规程:焊接工人应掌握焊接规范和标准,了解工程要求和质量要求,能够制定适合的焊接操作规程,并进行正确的操作。
焊接材料和设备:焊接工人应了解不同的焊接材料和设备,能够正确选择和使用不同的焊接电极、焊丝、焊盘和焊接设备。
并保证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健康状况:焊接工人需要保持健康状态,限制烟酒、药物和其他对身体有害的物质。
对于一些患有眼疾、心脏病等疾病的人来说,标准的焊接培训和检查也是必要的。
安全意识:焊接工人需要具备安全意识,知晓相关安全规则和操作方法,保持工作区清洁和整洁,遵循工作规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操作。
2. 焊接项目焊接考试通常包括下列项目: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TIG/MIG)、自动焊接、切割等。
手工电弧焊:手工电弧焊是根据要求采用不同规格的电焊机和电极进行焊接的技术。
焊接要求焊缝平整、成型、强度高。
气体保护焊(TIG/MIG):气体保护焊是通过惰性气体进行保护的焊接方法。
TIG/MIG焊是应用广泛的气体保护焊。
焊接要求焊缝均匀、美观,光洁度高。
自动焊接:自动焊接是机器自动焊接的一种方法,它适用于焊接同类部件,适合批量生产。
焊接要求焊缝均匀,成形符合要求。
切割:切割是指采用切割设备进行金属加工,刃口成型。
切割机器分为直线切割机和曲线切割机。
切割要求切缝平整、成型。
3. 总结焊接考试是制定和推行焊接标准的必要手段之一。
pe焊工证考试项目
pe焊工证考试项目
一、考试内容
PE管焊工证,是指用于焊接聚乙烯(PE)管道的专业技能证书PE管焊工证考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聚乙烯管道的性能和特点;
2. 管道焊接的基本原理;
3. 焊接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4. 焊接材料和检验方法;
5. 焊口的质量和检验标准。
考试涵盖了聚乙烯管道的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考生需要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二、考试资格
PE管焊工证考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 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身体素质;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参加培训并获得合格证明。
三、证书有效期
PE管焊工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可以在PE 管道焊接行业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
但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否则证书将被注销。
四、报名流程
第一步: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具体时间根据地区不同而异。
考试机构在报名前会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等信息,考生需及时关注。
第二步:准备资料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同时,需要提供体检证明和照片等材料,以便考试机构对考生进行初步审查。
第三步:缴纳报名费
考试机构会规定一定的报名费用,考生需按照要求缴纳报名费,并保留好收据证明。
焊工考试要求
吉宝(南通)船厂有限公司焊工考试要求一、考试纪律1、参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考试。
迟到15 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
2、当听到考试结束命令时,参考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考试时间。
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
3、考场除监考人员、安全巡视和考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考场。
二、监考员须知1.核对应聘人员信息,并告知参考人员考试内容及考试程序。
2.检查试板点固焊的位置、数量、长度及装配要求,检查试件固定在夹具上的位置、高度、有关尺寸及试件钢号位置。
3.在施焊过程中,应监督选手是否按规定的焊条规格及应用范围、焊接方向等规定进行施焊。
4.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考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串位,不准接受任何的协助和参谋。
如发生此类情况,监考人员应立即制止,但监考人员不得干预选手的正常操作。
选手在操作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如实记录备案,供评分参考。
6.参考人员焊好的试件交给监考员后,监考员应认真全面检查并详细填写好监考记录表(如焊缝表面是否有修复、补焊、记号等)。
三、成绩评定方法1、参考人员的成绩评定由监考组负责。
2、操作技能的成绩,由试件焊接外观质量和拍片结果两部分组成。
四、考试场地与设施1、考试场地:公司903车间培训部。
2、考试设施:每个选手配置一个标准焊工工位,及考试指定焊接设备。
①船体车间准备标准考试试板。
②质检部准备电焊机、打磨机及相关工具。
③人事部准备考试所需劳护用品。
五、考试细则1. 考试流程2、考试项目及等级3、监考人员名单:张建云、李建军、顾建娟、杨凌华、王会新、许卫东、胡铁山、包秀峰、徐志杰、刘书兵、卜毅、严海峰、戚东山、童群。
特种设备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
特种设备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A1 适用范围本附件规定了特种设备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结果评定与项目代号。
适用于特种设备用金属材料的气焊、焊条电弧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等离子弧焊、气电立焊、电渣焊、摩擦焊、螺柱焊和耐蚀堆焊的焊工考试。
A2 术语A2.1 焊工从事焊接操作的人员。
焊工分为手工焊焊工、机动焊焊工和自动焊焊工。
机动焊焊工和自动焊焊工合称焊机操作工。
A2.2 手工焊焊工用手进行操作和控制工艺参数而完成的焊接,填充金属可以由人工送给,也可以由焊机送给。
A2.3 机动焊焊工操作焊机进行调节与控制工艺参数而完成的焊接。
A2.4 自动焊焊机自动进行调节与控制工艺参数而完成焊接。
A2.5 焊机操作工操作机动焊、自动焊设备的焊工。
A3 基本知识考试范围(1)特种设备的分类、特点和焊接要求;(2)金属材料的分类、牌号、化学成分、使用性能、焊接特点和焊后热处理;(3)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和气体等)类型、型号、牌号、性能、使用和保管;(4)焊接设备、工具和测量仪表的种类、名称、使用和维护;(5)常用焊接方法的特点、焊接工艺参数、焊接顺序、操作方法与焊接质量的影响因素;(6)焊缝形式、接头形式、坡口形式、焊缝符号与图样识别;(7)焊接缺陷的产生原因、危害、预防方法和返修;(8)焊缝外观检查方法和要求,无损检测方法的特点、适用范围;(9)焊接应力和变形的产生原因和防止方法;(10)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规章制度、工艺纪律基本要求;(11)焊接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12)焊接安全和规定。
(13)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14)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关焊接作业人员考核和管理规定。
A4 焊接操作技能考试A4.1焊接操作技能的要素与焊接操作技能的要素如下:(1)焊接方法;(2)焊接方法的机动化程度;(3)金属材料类别;(4)填充金属类别;(5)试件位置;(6)衬垫;(7)焊缝金属厚度;(8)管材外径;(9)焊接工艺因素。
焊接考试要求及相应项目()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为加强焊工管理工作,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和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类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考试,主要包括:(一)受压元件焊缝;(二)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三)熔人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四)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
其他设备的焊工考试可参照本规则。
第三条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条电弧焊、气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电渣焊、摩擦焊和螺柱焊等方法的焊工考试及管理应符合本规则要求;钛和铝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分别JB4745《钛制压力容器》和JB4734《铝制压力容器》中的规定;铜和镍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按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钛、铝、铜和镍材料焊工考试的组织、监督、发证和持证焊工的管理按本规则规定执行。
第二章焊工考试的临督管理及组织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应组织成立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试监管会)。
焊工考试监管会在省级安全监察机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全过程监督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二)核对焊工考委会资质及承担考试范围;(三)审查考试计划、内容和试题;(四)核查应考焊工资格、考试项目及焊工合格证的变更手续;(五)对《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附件一)签字确认,焊工考试监管会成员由辖区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焊接技术管理人员和省、地(市)两级安全监察机构人员组成。
第五条焊工考试工作由焊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组成焊工考委会:1.至少应有1名从事焊接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或以上)人员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具有2名(或以上)焊接操作技能指导教师或焊接技师。
焊工考试
河南辰闰科技有限公司
焊工评级考试规程
一、焊接方法:
1、(焊条电弧焊)SMAW试板要求:长300mm、宽125mm、厚12mm,60°坡口。
平焊为必考项,其他项目可选考。
2、(埋弧焊)SAW试板要求:长300mm、宽125mm、厚16mm,60°坡口。
3、(氩弧焊)GTAW试板要求:长350mm、宽150mm、厚10mm,60°坡口(管φ89X6)。
二、考试时间:
以开始焊接开始计时,时间控制在120min以内。
40min内得20分,40~60min得16,60~80min得12分,80~100min得8分,100~120min得4分。
二、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评定为一级得30分,二级20分,三级10分。
1 一级焊缝不得存在未焊满、根部收缩、咬边和接头不良等缺陷,不得存在表面气孔、夹渣、裂纹和电弧擦伤等缺陷;
2 二级焊缝的外观质量不得存在表面气孔、夹渣、裂纹和电弧擦伤等缺陷,尚应满足下表的有关规定;
3 三级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表有关规定
四、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注:1,焊条电弧焊和氩弧焊均为单面焊双面成型,埋弧焊为双面焊。
2,满分为100分。
TSG Z6002焊接人员考核细则
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已勘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以下统称为承压类设备)和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统称为机电类设备)焊接操作人员(以下简称焊工)的考核。
第三条从事下列焊缝焊接工作的焊工,应当按照本细则考核合格,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承压类设备的受压元件焊缝、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二)机电类设备的主要受力结构(部)件焊缝,与主要受力结构(部)件相焊的焊缝;(三)熔入前两项焊缝内的定位焊缝。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负责确定并且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焊工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及其承担的考试类别、项目范围,其中承担长输(油气)管道和非金属材料的焊工考试的考试机构及其考试类别、项目范围,由省级质监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考试机构在公布的考试类别、项目范围内组织实施考试。
考试机构不得强制要求焊工参加本机构组织的培训。
省级质监部门或者授权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质监部门),对焊工考试进行监督、负责审批、发证和复审(以下简称发证机关)。
第六条焊工考试包括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考试内容应当与焊工所申请的项目范围相适应。
基本知识采用计算机答题方法,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采用施焊试件并且进行检验评定的方法。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相应基本知识考试:(一)首次申请考试的;(二)改变或者增加焊接方法的;(三)改变或者增加母材种类(如钢、铝、钛等)的;(四)被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焊工重新申请考试的。
焊接考试要求及相应项目
焊接考试要求及相应项目焊接考试要求及相应项目引言:焊接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金属加工技术,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汽车制造、建筑工程等行业。
为确保焊接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焊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试。
本文将介绍焊接考试的要求和相应的项目,以帮助焊工们更好地了解和准备。
一、焊接考试要求焊接考试的主要目标是评估焊工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以及他们是否能够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焊接工作。
焊接考试一般包括以下要求:1. 基本知识和技能:焊工应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了解不同焊接方法的原理和特点,并能正确使用焊接工具和设备。
此外,焊工还需要掌握焊接操作的基本技能,如焊接接头的准备、焊接电流和电压的调节等。
2. 规范要求:焊接工作必须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考试要求焊工熟悉并遵守这些规定,如焊接接头的尺寸、焊缝的形状和尺寸、焊接材料的选择等。
3. 安全操作:焊接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作,考试要求焊工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焊接面具、耐热手套等,并掌握焊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焊接质量:焊接质量是考试的关键要素之一,焊工需要保证焊接接头的质量符合要求,并能够避免常见的焊接缺陷,如气孔、裂纹、夹渣等。
5. 故障诊断和处理:在焊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的故障,如电弧不稳定、电流不均匀等。
焊工需要具备诊断和处理这些故障的能力,以保证焊接工作的连续进行。
二、焊接考试项目焊接考试项目根据不同的焊接方法和材料而有所不同。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焊接方法及其相应的考试项目。
1. 电弧焊:电弧焊是最常见的焊接方法之一,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
电弧焊考试项目主要包括焊接材料的选择和准备、电弧稳定性的控制、焊接接头的质量和外观等。
2. 氩弧焊:氩弧焊是一种常用的保护气焊接方法,适用于焊接不锈钢、铝合金等材料。
氩弧焊考试项目包括气体流量的调节、氩弧稳定性的控制、焊接接头的质量和外观等。
3. 焊接自动化:随着科技的进步,焊接自动化技术越来越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焊工考试规则
焊工考试规则一、船体焊工考试科目代号二、不同焊工等级的考试科目试板平焊F 立焊V 横焊H 仰焊O1G 管子水平滚动焊 2G 管子垂直固定焊 5G 管子水平固定焊管子对接尺寸及图管径Φ≤60 壁厚t 3~6 V 型坡口角度≤70° 间隙δ≤2~3mm 钝边≤2mm限制环的外径比壁厚较大的管子的外径至少大300mm ,且安装在该管子的外缘,距两管子接缝及壁厚较大的管材的端面距离不大于13mm.5G 管子水平固定焊 6G 管子倾斜45°固定焊 6RG 带有限制环的管子倾斜45°固定焊三、焊工考试试板制作尺寸:(船体加工)四、船舶焊工考试要求:(有垫板的单面焊双面成型)1、按焊接工艺进行焊接,焊接参数符合WPS要求。
2、按规定进行破口制备、试件装配和焊前清理。
3、试样焊接过程中,各种焊接方向应始终保持一制,不得变更。
4、试样坡口两端一律不准安装引弧板及熄弧板。
5、试样在焊接前应打上焊工代号钢印、焊接位置代号及CCS钢印,并保持至试验的所有阶段,水平固定和45度固定的管子应有焊接位置的钟点符号。
6、试样一经施焊,不得任意更换和改变焊接位置。
7、试件应至少在盖面层有一个街头,当进行无衬垫单面焊双面成型考试时,还需在打底层设置一个接头。
8、焊接后焊缝表面一律不许打磨,修补。
五、试件弯曲试样的截取加工:(见下图)。
(机械加工)1.试样应采用机加工方法切取。
2.焊缝余高和垫板应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加工至与母材轧制面平齐,及去除焊缝边缘的咬边。
3.加工试样前,应将钢印复制到试样上。
4.每块试板取样四个,余下试板保留。
六、不同形式的试件试验、检验项目和试样数量规定。
七、焊缝外观检查要求:用肉眼直接观察或用不大于5倍的放大镜检查焊缝表面的缺陷性质,位置,数量和尺寸,并作记录。
焊缝外观应满足下列要求:1.焊缝表面成型良好,焊缝边缘应圆滑过渡到母材。
焊缝宽度均匀、平直,光顺。
2.焊缝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气孔和焊瘤等缺陷。
焊工考试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为加强焊工管理工作,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和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类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考试,主要包括:(一)受压元件焊缝(二)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三)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四)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其它设备的焊工考试可参照本规则第三条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条电弧焊、气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电渣焊、磨擦焊和螺柱焊等方法的焊工考试及管理应符合本规则要求;钛和铝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分别按JB4745《钛制压力容器》和JB4734《铝制压力容器》中的规定;铜和镍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按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钛、铝、铜和镍材料焊工考试的组织、监督、发证和持证焊工的管理按本规则规定执行。
第二章焊工考试的监督管理及组织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锅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应组织成立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试监管会)。
焊工考试监管会在省级安全监察机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全过程监督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二)核对焊工考委会资质及承担考试范围;(三)审查考试计划、内容和试题;(四)核查应考焊工资格、考试项目及焊工合格证的变更手续;(五)对《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附件一)签字确认。
焊工考试监管会成员由辖区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焊接技术管理人员和省、地(区)两极安全监察机构人员组成。
第五条焊工考试工作由焊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组成焊工考委会:1、至少应有1名从事焊接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或以上)人员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具有2名(或以上)焊接操作技能指导教师或焊接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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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为加强焊工管理工作,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和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类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考试,主要包括:(一)受压元件焊缝;(二)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三)熔人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四)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
其他设备的焊工考试可参照本规则。
第三条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条电弧焊、气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电渣焊、摩擦焊和螺柱焊等方法的焊工考试及管理应符合本规则要求;钛和铝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分别JB4745《钛制压力容器》和JB4734《铝制压力容器》中的规定;铜和镍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按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钛、铝、铜和镍材料焊工考试的组织、监督、发证和持证焊工的管理按本规则规定执行。
第二章焊工考试的临督管理及组织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应组织成立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试监管会)。
焊工考试监管会在省级安全监察机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全过程监督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二)核对焊工考委会资质及承担考试范围;(三)审查考试计划、内容和试题;(四)核查应考焊工资格、考试项目及焊工合格证的变更手续;(五)对《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附件一)签字确认,焊工考试监管会成员由辖区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焊接技术管理人员和省、地(市)两级安全监察机构人员组成。
第五条焊工考试工作由焊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组成焊工考委会:1.至少应有1名从事焊接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或以上)人员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具有2名(或以上)焊接操作技能指导教师或焊接技师。
2.至少应有Ⅱ级(或以上)资格射线无损检测(RT)人员1名,当承担堆焊项目考试时,至少应有Ⅱ级(或以上)资格的表面无损检测人员1名。
3.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场地应满足焊工考试要求,专试工位不少于10个,其中至少应包扩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埋弧焊三种焊接方法。
4.焊接设备、焊条和焊剂烘于设备、试件和试样加工设备、射线透照设备、试验设备和测量工具等应与承担考试范围相适应。
5.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焊工考试和管理焊工焊接档案的能力,一般应具有管理不少于100名焊工的能力。
6.具有适用于不同焊接方法、不同材料种类的基本知识考试题库;有满足焊工考试要求的焊接工艺规程。
7.具有焊工考试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
(二)焊工考委会的主要职责:1,制定焊工考试计划;2.审查焊工资格;3.确定考试内容;4.检验考试用试板(管)、焊材、设备及仪表;5.组织焊工进行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负责考场纪律;6.负责考试试件和试样的检测,并评定考试成绩;7.办理焊工合格证延期和注销手续;8.发放焊工钢印;9.建立、管理焊工焊接档案;10.评定或确认焊工考试用焊接工艺。
焊工考委会应在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基础上,编制焊工考试焊接工艺规程。
焊工考委会在考试十日前将焊工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通知焊工和焊工考试监管会。
第六条焊工考委会资质及所承担的考试项目范围(包括焊接方法和材料种类),须经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承担以下范围焊工考试的焊工考委会,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一)长输管道;(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焊工考试;(三)铝、铜、钛、镍及其合金;(四)电渣焊、摩擦焊以及耐蚀堆焊。
焊工考委会只能在批准的范围内组织焊工考试工作,批准机构每3年应对焊工考委会进行一次审核。
第七条焊接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工,可以向本地的或具备跨省考试资格的焊工考委会提出申请,经考试委员会同意后可参加考试。
申请考试焊工应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能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操作,独立承担焊接工作。
第三章考试内容和方法第八条焊工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两部分。
基本知识考试内容应与焊工所从事焊接工作范围相适应,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分为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考试.第九条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焊接操作技能的考试,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为6个月.第十条在焊工考试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相应基本知识考试:(一)首次申请考试;(二)改变焊接方法;(三)改变母材种类(如钢、铝、钛等);(四)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内,未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的。
第十一条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焊接安全知识和规定;(二)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基本知识;(三)金属材料的分类、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特点和焊后热处理;(四)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和气体等)类型、型号、牌号、使用与保管;(五)焊接设备、工具和测量仪表的种类、名称、使用和维护;(六)常用焊接方法的特点、焊接工艺参数、焊接顺序、操作方法及其对焊接质量的影响;(七)焊缝形式、接头形式、坡口形式、焊缝符号及图样识别;(八)焊接接头的性能及其影响因素;(九)焊接缺陷的产生原因、危害、预防方法和返修;(十)焊缝外观检验方法和要求,无损检测方法特点、适用范围、级别、标志和缺陷识别;(十一)焊接应力和变形的产生原因和防止方法;(十二)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工艺文件、工艺纪律、焊接工艺评定、焊工考试和管理规则基本知识。
第十二条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的结果应记人《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试件的检查记录应记人《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 (附件二):第十三条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应从焊接方法、试件材料、焊接材料及试件形式等方面进行考核。
焊接方法及代号见表1,焊条类别、代号及适用范围见表2,试件钢号分类及代号见表3,各种试件形式、位置及代号见表4,焊接要素及代号见表5。
表1 焊接方法及代号表2 焊条类别、代号及适用范围表3 试件钢号分类及代号表表4 试件形式、位置及代号第十四条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的焊工,当试件钢号或焊材变化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需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一)手工焊焊工采用某类别钢号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焊接该类别其他钢号时;(二)手工焊焊工采用某类别任一钢号,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焊接该类别钢号与类别代号较低钢号所组成的异种钢号焊接接头时;(三)除Ⅳ类外,手工焊焊工采用某类别任一钢号,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焊接较低类别钢号时;(四)焊机操作工采用某类别任一钢号,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焊接其他类别钢号时;(五)变更焊丝钢号(或型号)、药芯焊丝类型、焊剂型号、保护气体种类和钨极种类时;第十五条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的焊工,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需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一)改变焊接方法;(二)在同一种焊接方法中,手工焊考试合格,从事焊机操作工作时;(三)在同一种焊接方法中,焊机操作考试合格,从事手工焊工作时;(四)友5中焊接要素(代号)01、02、03、04、06和08之一改变时;(五)焊件焊接位置超出表11规定的适用范围时:第十六条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可以由一名焊工在同一个试件上采用一种焊接方法进行,也可以由一名焊工在同——个试件上采用不同焊接方法进行组合考试;或由两名(或以上)焊工在同一个试件上采用相同或不同焊接方法进行组合考试。
由三名(含三名)以上焊工的组合考试试件,厚度不得小于20mm。
表5 焊接要素及代号第十七条考试试件(一)试件形式各种试件形式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对接焊缝试件、管板角接头试件、螺柱焊试件和堆焊试件。
管板角接头试件接头形式见图2。
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分带衬垫和不带衬垫两种。
双面焊、部分焊透的对接焊缝和部分焊透的管板角接头均视为带衬垫。
(二)试件规格考试试件的尺寸和数量见表6。
其中堆焊试件首层至少堆焊三条并列焊道,总宽度≥30mm;堆焊管材试件最小外径应满足取样数量要求。
(六)气焊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焊件母材厚度及焊缝金属厚度不大于试件母材和焊缝金属厚度。
(七)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采用不带衬垫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分别适用于带衬垫对接焊缝焊件和管板角接头焊件;反之不适用。
气焊焊工采用带衬垫对接焊缝试件,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不带衬垫对接焊缝焊件;反之不适用。
(八)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采用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除规定需要重新考试时,适用于焊件角焊缝,且母材厚度和外径不限。
(九)焊机操作工采用螺柱焊试件,经仰焊位置考试合格后,适用于任何位置的螺柱焊焊件;其他位置考试合格后,只适用相应位置的焊件,见图3。
(十)耐蚀堆焊试件各种焊接方法的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规定也适用于耐蚀堆焊。
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采用堆焊试件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焊件的堆焊层厚度不限,适用焊件母材厚度范围见表10。
(十一)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采用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焊件的焊接位置见表11。
第十九条手工焊焊工向下立焊试件考试合格后,不能免考向上立焊;反之也不可。
第二十条摩擦焊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试件,其形式应与任一通过焊接工艺评定的试件或焊件相同。
第二十一条螺柱焊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应采用机械化焊接(手工引弧除外)。
第二十二条试件坡口形式及尺寸应按焊接工艺规程制备,或由焊工考委会按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备:第二十三条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要求如下:(一)手工焊焊工的所有考试试件,第一层焊缝中至少应有一个停弧再焊接头;焊机操作工考试时,中间不得停弧:(二)采用不带衬垫试件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必须从单面焊接.(三)机械化焊接考试时,允许加引弧板和引出板。
(四)表3第1类钢号的试件,除管材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的第一道焊缝在换焊条时允许修磨接头部位外,其他焊道不允许修磨和返修;第Ⅱ-Ⅳ类钢号试件除第一层和中间层焊道在换焊条时允许修磨接头部位外,其他焊道不允许修磨和返修。
(五)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试件的焊接位置不得改变。
管材对接焊缝和管板角接头45*固定试件,管轴线与水平面间的夹角应为45°±5°,见图1。
(六)水平固定试件和45‘固定试件,应在试件上标注焊接位置的钟点标记。
定位焊缝不得在“6点”标记处;焊工在进行管材向下焊试件操作技能考试时,应严格按照钟点标记固定试件位置,且只能从“12点”标记处起弧,“6点”标记处收弧,其他操作应符合本条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