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象与符号逻辑学
逻辑学术语

逻辑学术语逻辑(logic)是在形象思维和直觉顿悟思维基础上对客观世界的进一步的抽象,所谓抽象是认识客观世界时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的过程,是形成概念的必要手段。
该词最早被清末的严复翻译成汉语。
概述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从狭义来讲,逻辑就是指形式逻辑或抽象逻辑,是指人的抽象思维的逻辑;广义来讲,逻辑还包括具象逻辑,即人的整体思维的逻辑。
随着对称逻辑学的建立,人的整体思维规律被发现,狭义的逻辑将被扬弃,逻辑将单指广义的逻辑;人类逻辑史也将不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而是从中国《周易》的“天人合一”思想和思维方式开始。
在对称逻辑学的范式中,中国古代文化不是缺乏逻辑,而是人类逻辑学的真正源头。
整体上,逻辑就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
有时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通用。
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对称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
对称逻辑学就是对称逻辑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由我国著名学者陈世清先生创立。
对称逻辑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
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既是人类思维、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悖论”“逼”出来的产物。
“悖论”,是对称逻辑学产生的催化剂。
“悖论”的出现说明原有的逻辑和逻辑学的不完善,说明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是逻辑与逻辑学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
(以上内容摘自:《经济学的形而上学》,陈世清著,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1)从形式逻辑到对称逻辑形式逻辑蕴涵了线性思维方式。
把“形式”逻辑思维方式看成唯一的思维方式,把“形式”逻辑运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对象,特别是需要复杂性思维的经济领域,就会出现悖论。
符号学和逻辑学的关系

符号学和逻辑学的关系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一、符号、符号学及其方法符号就是征兆,就是表达传播意义、信息的象征物,符号是代表某一事物的另一事物,是在交际过程中能够传达思想感情的媒介物。
在古希腊时期,医学家希波克拉底把病人的症状看作符号,世称“符号学之父”。
后来,古罗马时期的着名医师、哲学家噶盖伦写了一部叫《症状学》的书,书名为“semiotics’,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符号学”。
当前,符号学已经介入了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德国哲学家卡西尔说:“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有代表性的特征。
”因此,他主张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用来取代“人是理性的动物”。
符号学,是关于符号的科学。
符号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崛起于20世纪初年,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和美国哲学家皮尔斯是现代符号学的两位奠基人。
索绪尔创立了“semiology”一词,皮尔斯使用“semiotics”。
索绪尔从语目学的角度把符号解释为是由能指和所指所构成的统一体。
他指出符号是一种二元关系,包括能指和所指。
而皮尔斯着眼于整个符号世界,他认为符号是由符号形体、符号对象和符号解释构成的三元关系。
符号的三元关系大致表明符号是一事物表明另一事物。
皮尔斯关于图像符号(icon)、索引符号(index)和象征符号(symbol)的符号分类,给了后来符号学家们以深刻的启示。
20世纪上半叶,美国哲学家莫里斯第一次把符号学分为三个部分: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的语形学部分(syntactics)+研究符号与其所指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的语义学部分(semantics);研究符号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的语用学部分(fragmatics)。
1946年,莫里斯在《指号、语言和行为》一书中更明确和具体地定义了这三个术语:语用学是符号学的这样一个部分,它在符号出现的行为中研究符号的起源、应用与效果;语义学研究符号所具有的各种方式的意谓;语形学研究符号的种种联合,而不考虑这些联合的意谓,也不考虑这些联合和它们在其出现的那种行为之间的关系。
逻辑学的符号大全

逻辑学使用一系列符号来表示不同的逻辑关系和操作。
以下是逻辑学中常用的符号大全:命题逻辑符号:
逻辑连接词:¬(非)、∧(合取)、∨(析取)、→(蕴含)、↔(等价)
括号:( )
真值:T(真)、F(假)
等同符号:≡
谓词逻辑符号:
量词:∀(全称量词)、∃(存在量词)
唯一性量词:∃!(存在唯一)
谓词:P, Q, R, ...
关系运算符:=(相等)、≠(不等)、<(小于)、>(大于)、≤(小于等于)、≥(大于等于)
集合论符号:
集合:A, B, C, ...
元素关系:∈(属于)、∉(不属于)、⊆(包含于)、⊇(包含)
推理规则和符号:
蕴含关系:⊢(可推导)、⊨(语义蕴含)
推理规则:Modus Ponens(分离规则)、Modus Tollens(否定规则)、Hypothetical Syllogism (假言三段论)等
这些符号用于描述和表示命题逻辑、谓词逻辑、集合论和推理规则等不同领域的逻辑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逻辑学派和教材可能会稍有差异,因此符号的具体用法和解释可能会有所不同。
皮尔士 符号学 解释项

皮尔士符号学解释项摘要:一、皮尔士简介二、符号学基本概念三、皮尔士符号学理论1.符号的三元论2.符号的分类3.符号的生成与解读四、解释项理论1.解释项的定义2.解释项的作用3.解释项的分类五、皮尔士符号学在我国的应用与发展六、皮尔士符号学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七、总结正文:一、皮尔士简介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1839-1914),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符号学家,被认为是现代符号学的奠基人。
他在哲学、逻辑、数学、语言学等领域取得了卓越成就,提出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的理论,如符号学三元论、解释项理论等。
二、符号学基本概念符号学是一门研究符号及其意义的学科,旨在探讨符号的产生、传播、解读与应用。
符号是一种表达意义的方式,可以是文字、图像、声音、行为等。
符号学认为,符号与意义之间的关系是多样的,这种关系可以通过解释项来进行分析。
三、皮尔士符号学理论1.符号的三元论皮尔士提出了符号三元论,认为一个符号由三个要素构成:符号本身(symbol)、对象(object)和解释项(interpretant)。
符号与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而解释项是对符号意义的阐释。
2.符号的分类皮尔士将符号分为三类:图像符号(icon)、索引符号(index)和象征符号(symbol)。
图像符号是根据对象的特征来表示的;索引符号是根据对象与符号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表示的;象征符号是根据共现行来表示的。
3.符号的生成与解读皮尔士认为,符号的意义是通过解释项来实现的。
在符号的生成与解读过程中,解释项起着关键作用。
解释项是对符号意义的阐释,它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
四、解释项理论1.解释项的定义解释项是符号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指的是符号与意义之间的中介。
它可以是人对符号的理解,也可以是符号在特定语境下的阐释。
2.解释项的作用解释项在符号学中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它建立了符号与对象之间的联系;其次,它使符号具有了意义;最后,它使符号具有了表达和传递信息的功能。
逻辑学概述

矛盾律 (Aristotle) − 例:《韩非子¡难一》。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之。 以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 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矛盾律 (Aristotle) − 例:亚里士多德 “物体的下落速度与物体的重量成正比”命题的伽利略证伪。 让 A (重)和 B (轻)绑在一起下落,因 A+B>A 故 A+B 比单独的 A 下落快,但 B<A,A 被 B 拖慢,A+B 比单独的 A 下落慢,矛盾。
−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但前提可能只对结论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 因此是或然性推理
− 前提对结论的支持程度达到100%时,归纳推理成为演绎推理,否则是强归纳 或弱归纳推理。
论证和推理 − 论证是采用论据支持或反驳某个观点的过程或语言形式。一个论证通常由论 点、论据和论证过程构成。 − 在结构上论证和推理过程非常相似,重要的区别是,论证必须确保论据的正确 性,而推理强调的是结论的构造过程的合理性,而并不关心前提的有效性。
逻辑学的起源 − 古希腊的形式逻辑:以亚里士多德的词项逻辑和 stoa学派 (斯多葛学派, 或画 廊学派) 的命题逻辑为代表。
逻辑学的起源 − 中国先秦时期的名辩学:如墨家学派。
逻辑学的起源 − 古印度逻辑:因明论。 » 公元前400至A.D. 600,“因”指原因、根据、理由; “明”义为学术。因明即关于 逻辑推理的学说.与声明(语言文字学)、工巧明(工艺历算学)、医方明(医学)、 内明(各学派自己的学说,对佛教来说则指佛学)合称“五明”, 为古印度的五 门学科
逻辑学的发展
− 德漠克里特 (古希腊,前540‐470)《论自然》
逻辑学课堂笔记

逻辑学课堂笔记logic郝云青Hao Yunqing 第一章绪论1、“逻辑”一词来源于英文的“logic”的音译,源自希腊语(逻各斯),理性、规律之义。
2、逻辑学三大源流:古希腊、古中国、古印度客观规律3、逻辑三中意思思维规律形式逻辑通常“逻辑”或“逻辑学”仅仅指形式逻辑4、形式逻辑:(1)、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研究对象:人的理性认识。
思维通过语言表达,但逻辑学不是语言学。
(3)、基本形式:概念、判断、推理(4)、性质:工具性、普遍性、抽象性、非政治性(5)、意义:a、培养批判性思维习惯与能力b、思维创新的前提c、理解、论说的基础工具备注:1、所有的“s”都是“p”:其中“所有”和“是”是逻辑常项,s和p 是逻辑变项。
2、如果p那么q=除非p否则非q=只要p就q3、或者p或者q4、只要p才q5、“要么p要么q”不等于“或者p或者q”:前者是不相容的,后者是相容的。
第二章概念第一节概述1、对象的属性:是指对象的性质的对象间的关系的统称。
(1)、本质属性:是一类对象共同具有,且仅为该类对象所具有的属性。
(2)、偶有属性:仅为其中部分成员所具有的属性。
(3)、固有属性:是该类对象全部成员所具有的属性。
2、概念与语词的关系:(1)、区别: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是抽象的思想形态;语词是概念的存在形式,是具体的物质形态。
(2)、联系:任何概念都由语词表达,但有的语词不表达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下,同一概念可由不同的语词表达,同一语词也可表达不同的概念。
1抽象的(是什么样的):质2、外延:概念对事物范围的反应:量3第二节概念的种类1、普遍概念:概念外延包含的分子多于一个。
(例:自然数、国家)2、单独概念:概念外延包含一个分子。
(可以是专名表示:中国;也可以是摹状词: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3、空概念:概念外延布不包含分子。
(例:永动机、孙悟空)1、实体概念: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实体。
逻辑学导论(第13版)

逻辑学导论(第13版)前言1
第一部分逻辑与语言
A篇推理
第1章逻辑学的基本概念
11什么是逻辑学
12命题与论证
13论证的辨识
14论证和说明
15演绎和归纳论证
16有效性和真实性
第1章概要
第2章论证的分析
21论证的解析
22论证的图示
23复杂的论证性语段
24推理中的问题
第2章概要
B篇非形式逻辑
第3章语言和定义
31语言功能
32情感语言、中性语言和论争
33论争和含混性
34定义及其用途
35定义的结构:外延和内涵
36属加种差定义
第3章概要
第4章谬误
41什么是谬误
42谬误的分类
43相干谬误
44不当归纳谬误
45预设谬误
46含混谬误
第4章概要
第二部分演绎
A篇古典逻辑
第5章直言命题
51演绎理论
52类与直言命题
53四种直言命题
54质、量与周延性
55传统对当方阵
56其他直接推论
57存在含义与直言命题的解释
58直言命题的符号系统与图解
第5章概要
第6章直言三段论
61标准式直言三段论
62三段论论证的形式性质
63检验三段论:文恩图解法
64三段论规则和三段论谬误
65直言三段论的15个有效形式
附录直言三段论15个有效形式的演绎推导
第6章概要
第7章日常语言中的论证
71三段论论证
72词项数量规约为三
73直言命题的标准化。
逻辑学符号及含义大全

逻辑学符号及含义大全
逻辑学是探讨科学推理与推断问题以及建构准确客观的思维体系的学科,因此
逻辑学符号是逻辑系统中一个常用的交流模式,可以帮助我们以最简便和有效的方式表达思想,进而更加清晰地理解逻辑推理中的基本关系。
一般来说,常见的逻辑学符号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前提符号和结论符号。
前提
符号主要反映不同情况之间的关系,其中主要有四则符号:且(∧),或(∨),非(¬)和否定(→)。
其中,“且”表示两个或多个事实同时存在;“或”表示
前者表面可以出现,后者也可以出现;“非”指的是对前者的一种否定的表达;而“否定”则是最常用的,表明前提是错误的。
结论符号负责表明一个前提条件之后的结论,主要有“蕴含(⊃)”和“等价(≡)”两种,这两种符号是探讨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最常用符号,前者表示前提条件出现时,结果必然会发生;后者表示前后两种情况及其结果是完全相等的,即当一种情况发生时,另一种情况也会发生。
总之,逻辑学符号是理解逻辑推理、构建准确客观思维体系以及表达思想的重
要工具,由于它结构清晰简洁、表达力强大、操作方便等特点,目前用于研究的范围越来越广,受到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越来越多的重视,从而有效地帮助我们建立正确的思维架构及对思考的理性思考。
辩论逻辑|绝对干货

辩论逻辑|绝对干货作者:程功来源:辩论本节拟用最简单的“数理逻辑”的基础知识介绍常用逻辑技巧的理论基础。
数理逻辑简介“数理逻辑”又称“符号逻辑”,是用数学的方法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17世纪六七十年代至19世纪七八十年代是数理逻辑发展的第一阶段。
著名的德国数学家莱布尼茨首先提出创造一种“通用语言”,这种语言应该由简单明确的表意符号和相应的“演算”规则构成,从而使逻辑能够按确定的方式进行“演算”。
整套语言应该是容易掌握的,运用它讲座问题将不受自然语言的限制,也不会产生歧义。
到19世纪,英国数学家布尔建立了布尔代数,部分实现了莱布尼茨的思想。
德国逻辑学家弗雷格,知名的英国哲学家罗素和怀特海集前人之大成合著《数学原理》一书,建立了一个完全的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的系统,有许多创造性的贡献,对现代逻辑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数理逻辑是一门边缘性学科,与数学、计算机科学交织共生,和哲学、化理学、语言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史学、文学等社会科学也有一定的联系,并且在这些学科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命题逻辑推理的基础单位是“命题”,命题是一个在客观由可以分辨真假的陈述句。
任何辩论的题目(包括立场)都应该是一个命题。
数理逻辑习惯上用大写英文字母A、B、C……表示简单命题。
日常语言中各种各样、极其丰富的连接词使我们的语言变得生动、优美。
但就其实质连接功能而言,主要的有五个:“非”、“和”、“或”、“如果……则……”、“……等同于……”。
其中“非”是对一个命题的否定,称为“一元连接词”,其他四个连接词都连接两个命题,称为“二元连接词”。
数理逻辑常用的是五个与之相应的连接词符号:~表示非∧ 表示和∨ 表示或→ 表示如果……则……←→表示……等同于……假如用A表示命题“辩论赛是有益的”,B表示命题“辩论赛受社会欢迎”,有:~B表示“辩论赛不受社会欢迎”A∧B表示“辩论赛是有益的并且受社会欢迎”A∨B表示“辩论赛是有益的或者是受社会欢迎的”A→B表示“如果辩论赛是有益的,那么辩论赛受社会欢迎”A?B表示“辩论赛是有益的,当且仅当辩论赛受社会欢迎”其中,“不”与“非”同义,“当且仅当”则相当于“等同”。
《周易》象数理论与莱布尼茨普遍语言理论对比

国外学者对于莱布尼茨普遍语言理论的研究较为深入,但对其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周易》象数理论的 比较研究尚显不足。然而,在国际学术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国外学者开始关注中国文化 及其哲学思想,为两种理论的对比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和可能性。
02
《周易》象数理论概述
《周易》简介
01
《周易》是中国古代经典之一, 被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 。
揭示两种理论对于人类思维方式和文化传 统的影响及其现代意义
研究意义
促进东西方哲学思想的交 流与对话,推动文化多样 性发展
拓展象数理论和普遍语言 理论的研究领域,深化对 两者本质特征的认识
为现代符号学、语言学、 逻辑学等学科提供新的研 究视角和方法论启示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于《周易》象数理论的研究历史悠久,成果丰硕,但将其与莱布尼茨普遍语言理论进行对 比的研究相对较少。近年来,随着跨学科研究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与差异。
借鉴《周易》象数理论和莱布 尼茨普遍语言理论的思想精髓 ,可以探索现代科技与传统文 化的结合点,推动传统文化的 传承和创新发展。
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成果总结
01
揭示了《周易》象数理论与莱布尼茨普遍语言理论 的共通之处,如符号系统、逻辑结构等。
02
阐述了两者在哲学思想、文化背景和理论应用上的 差异与独特性。
慎态度。
莱布尼茨普遍语言理论应用领域
对现代语言学、逻辑学、数学等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为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等领域 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然而,由于其过于理性和形式化,可能忽略了人类情感和经验
的复杂性。
05
两者理论相互影响及启示
逻辑学知识点及公式

考试题型及分值一、填空(10分)二、单选(30个共60分)三、综合(三道题15分)①求真值、范式②绘制欧拉图③用真值表方法判断推理是否有效四、推理(两道题15分)一、判断(一)1.SAP是指所有的S是P; SEP是指所有的S不是P;SIP是指有的S是P; SOP是指有的S不是P。
2.A与E是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I与O时下反对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A与O和E与I是矛盾关系(不能同假,已不能同真);A与I和E与O是差等关系逻辑方阵A、E、I、O四种判断的真假情况列表注:1代表“真”;0代表“假”(下同)。
4.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组成。
5.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有两个逻辑特征,他们是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反映到概念中的对象中的本质属性。
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称为概念的外延。
从逻辑的角度讲,所谓明确概念,指的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根据概念的外延大小,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
根据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6.定义的规则?(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相同的(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定义项中不得包括含混的概念和语词,不得用比喻。
7.划分的规则?(1)划分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2)每次划分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
(3)划分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8.性质判断就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它是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
中国古代逻辑学著作

中国古代逻辑学著作
中国古代逻辑学著作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讨论形式逻辑的,一部分是讨论命题逻辑的。
形式逻辑的代表性著作是《尔雅·释词》和《墨子·非儒墨》。
《尔雅·释词》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词典,其中收录了一些逻辑学术语,如“夫妇”、“田舍”等,同时对于这些术语的定义,也有着一定的逻辑思考。
《墨子·非儒墨》则是一部兼论伦理、政治、军事、哲学等内容的著作,其中也有关于形式逻辑的思考。
例如,墨子提出了“三难”论证法,即用三个命题来推出一个结论,这种方法可以用来检验命题的真伪。
命题逻辑的代表性著作则是《六经注疏》和《易经》。
《六经注疏》是中国古代经学的重要注释,其中对于一些哲学和逻辑学概念有着深入的剖析和讨论。
例如,对于“名实”、“有无”等逻辑概念,注疏中都有详细的解释。
而《易经》则是一部以占卜为主要内容,涉及哲学、宗教、政治等多个领域的典籍。
其中的“易理”和“象数”等概念,也被认为是中国古代命题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逻辑学著作虽然没有像西方那样发展出完整的逻辑体系,但其中包含的哲学思考和逻辑思维,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和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luoji

古代印度的逻辑学说起源于印度公元1世纪左右盛行的辩论术,以婆罗门较的正理论和佛教的因明为代表。因明最初在正理论的基础上产生,后经著名学者陈那和他的弟子改造,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由陈那改造的因明被成为新因明,陈那之前的因明则称为古因明,后来,正理论又吸收了新因明的成果,也获得了发展。
逻辑学发展到今天,已经称为一个庞大的科学领域。它主要包括传统逻辑、数理逻辑、现代归纳逻辑、辨证逻辑、自然语言逻辑、科学逻辑、非形式逻辑等。
在近代,法国的阿尔诺与尼科尔根据笛卡尔的哲学、逻辑和方法论观点,于1662年发表了《逻辑或思维的艺术》一书。该书分别讨论了概念、判断、推理与方法等内容,曾多次重版,成为欧洲近代逻辑的范本,对以后各种逻辑教材的编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认为,这是传统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演绎逻辑的主要代表作之一。
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左右,古代中国、古代印度和古希腊的学者,就各自独立地建立了自己的逻辑学说。他们分别是“名辨之学”、因明和古希腊的逻辑学。其中,古希腊的逻辑学最为系统,因而在世界逻辑学发展史上影响也最大、最深。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古希腊逻辑学的创始人,他在其由后人整理并取名为《工具论》的著作中,第段证明和谬误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思想。他所创立的逻辑学,逻辑史上称之为古典的或传统的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这一称呼是17世纪康德提出的)或古典的演绎逻辑。这一逻辑的主要特点在于:它是建立的对范畴的研究基础之上,即它主要涉及范畴、又范畴组成的命题、由命题组成的三段论和论证等。这是古代逻辑中较为完整地建立起来的一个三段论系统,它构成了逻辑的一个初等的、但是重要的部分。
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由亚里士多德创立。
〔说明〕在这部分初步论逻辑学的概念里,所包含对于逻辑学以及其他概念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哲学上许多基本概念。这些规定都是由于并对于全体有了综观而据以创立出来的。
逻辑学期末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引论●思维形式:抽象思维的一般形式,简称思维形式,指的是思维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一般方式,亦即思维内容赖以存在和表达的一般形式。
一般来说,各种思维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个部分构成的。
●逻辑常项:思维形式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个部分构成。
其中有确切含义且其含义始终保持不变的部分就是逻辑常项。
逻辑常项对思维形式具有决定作用。
(例:所有S是P。
“所有···是···”为逻辑常项,S、P为逻辑变项)第二章思维形式●概念的种类:1.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和空概念:概念的外延中包含不止一个分子为普遍概念。
(例:白马、科学家、自然数);概念的外延中只包含一个分子为单独概念(例:地球、珠穆朗玛峰);概念的外延中不包含分子为空概念。
(例:金山、永动机)2.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实体为实体概念。
(例:大学生、计算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属性为属性概念。
(例:勇敢、善良)3.正概念和负概念:概念以具有某种属性为本质属性为正概念(例:有机物);概念以不具有某种属性为本质属性为负概念(例:无机物)。
正负概念具有矛盾关系,负概念是相对正概念而言的。
一对正负概念的外延之和构成论域。
4.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集合体,称为集合概念,即不必每个个体所具有。
(例:武汉人火气大);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类,称为非集合概念,即每个个体所具有。
(例:武汉人住在长江边)●概念间的外延关系:概念间的外延关系相容关系不相容关系(全异)不满域关系满域关系不满域关系满域关系调和关系下反对关系(A+B=U,A,B交叉)反对关系(A+B<U)矛盾关系(A+B=U)全同关系属种关系交叉关系真包含于A≤B真包含A≥B●判断间的真假关系可同真的关系可同假的关系调和关系(可同假)下反对关系(不可同假)反对关系(可同假)矛盾关系(不可同假)●推理的逻辑性:1.推理的逻辑特征:第一,总是有所推导,推理的前提往往会被部分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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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象与符号逻辑学人类协同认知大千世界纷纭万象的中间媒介,无非是数和象(或曰形):为了交流必须能够用语言摹写事物在空间中呈现出的象,为了精确又必须诉诸于数。
数和象本来都是一种符号,经过千万年的交流使用,也就约定俗成地被赋予了语言意义,象在交流中的实用价值逐渐被“贬值”;只有在偶尔发现了数千年前的岩画时,才会唤醒极少数专家对“象”的特殊兴趣。
北宋邵雍在《皇极经世书》中所谓“穷万物之理,尽万物之数”;“有意必有言,有言必有象,有象必有数;数立则象生,象生则言用,言用则意显”,另外再加上“意显则理明”,即是对所有“认知过程”最恰当的描述。
本文就围绕数和象讨论东西方认知理路和理论体系之差异。
“希腊自然哲学的出发点是丰富多彩的现象能藉以得到解释的本原问题”;然而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却是“表象的永远的变化”(1-P69)。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承认存在着万物统一本原的同时,又该怎样说明直接呈现的“变化”这一事实呢?亚里士多德采用“形式”和“质料”分离的办法来解决这个矛盾:他认为任何学问都是研究“存在”,并将以“不变的存在”为对象的学问称为第一哲学,而将以“变化的存在”为对象的学问称为第二哲学,又叫自然哲学或物理学。
最终导致“亚里士多德关于称谓和关于基本实体的学说就发展而为实体的诸属性相互联系而基本实体之间却相互分离的学说了”;使得“所有的现代认识论和现代宇宙论都为此问题而大伤脑筋”(1-P290)。
其根源就在于,所谓“本原”论的实质,就是刻意追寻“可变现象”背后的“不变本质”,于是就将在时空过程中出现的“象”与超时空的“本原”做出二元化的分裂。
第一哲学将观念-范畴具体“对象化”的结果,虽说采用“范畴演绎”和“逻辑辩证”的手法也可以获得一种“推演力”,却失去了数字系统所具有的“自身内在的”推演机制;第二哲学依据毕达哥拉斯“数本原”论发展的结果,使得数学成为科学的楷模,理性的化身,似乎在“科学思维和语言的数学化”方面,已经取得相当大的成功,却不清楚“数学和赌博都是人为的约定”,“当几何学家骂形而上学者时,他们决不会想到他们自己的全部学问也只是一种形而上学”(2-P238)。
因为所谓的数学,都是应用特定的逻辑对数或象(几何图形)进行推演的一种学问,而所依据的“逻辑”规则,只不过是一种“人为的约定”而已,跟毕达哥拉斯学派依据数字“自身内在的”推演机制来演绎思想和语言,存在着是否包含人为因素的本质差异。
倒是随着“计算物理学”的兴起出现的“符号动力学”和“图形生成”理论,才真正属于“数本原”思想的滥觞。
因为第二哲学又被叫做自然哲学或物理学,大多数关于西方哲学史的书中谈及最多的古代哲学家,都只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却忽略了一个对西方哲学产生过关键性影响的人物——毕达哥拉斯。
他的基本哲学观点是:数是万物的本原;万事万物只有通过数才能达到理解。
由于他力图通过“数”来解释自然界永恒变化的根源,通常就被划归第二哲学的范畴而遭到第一哲学家的冷遇;但是西方文化中那种演绎理性精神和数理型的方法论思想,却根源于他把“数”作为“本原”向“可见世界”的推演。
正是这种思想“促进了一种向全新的思想形式的突破,并且使得万物的终极基础不再被设想为一种感性的物质——比如泰勒斯学说中的水——而是设想为一种思想的形式原则”(1-P70),促成第二哲学最终和第一哲学分道扬镳,研究西方哲学史的学者们却忽略了这一事实。
那些热心于追求“思维演算”和“逻辑语义学”的学者们,都又不得不以“逻辑的贫乏性”为终结;只有创立“算术二进制”的莱布尼兹和对“数理逻辑”做出重要贡献的罗素,才对他做出“高于所有别的古代哲学家”和“自有生民以来在思想方面最重要的人物之一”的评价,充分肯定了“数”对指导人类认知的关键性作用。
我们无暇讨论研究“不变存在”的第一哲学,但是又不得不指出第一哲学所持的“静态”理念对第二哲学产生的负面影响,在西方文化理论体系中留下的深深烙印。
一、数和象毕达哥拉斯学派论证“数是本原”的主要依据是:在音乐中产生基本和谐音时弦的长度,都有确定的“比率”,于是就从结构性的角度提出万物与数是“相似”的,认为自然界的万物无不可以由数获得存在的能力;自然的和谐即产生于数的比率——这种“比率”决定着现象的“本质”。
毕达哥拉斯的基本观点“数是万物的本原”,可以被理解为数(正整数和几何图形)不只是用于计算的一种形式,它们之间的关系才是最真实的“本原”。
这个学派认为10是最完美的数,他们用1、2、3、4四组黑点堆垒成一个等边三角形,名之曰四元体的“神圣三角”,从多重对称、相似、对立、平衡、谐和或比例的角度,多维度地阐释结构中包含的不同种“象”的关系;进而又非常牵强地用四元体解释四季、四方、四维以及四元素等。
对于1~10这十个自然数字,他们都做出类似的解释,主要是想通过点数不同的排列及其运动,使之与几何图形挂钩,进而达到哲学思维与语义赋值能够跟“数”的结构意义相沟通。
最终却不得不止步于即使是“有自身内在推演能力的符号系统”(指正整数和几何图形),也无法跟哲学语言和思想内容真正融通。
但是,他们对思维、语言和数字或图象直接相通的尝试,并非完全以失败而告终,比如“世界及其中的一切都是由数目‘三’所决定的”(3-P283),即将1 视为点、2视为线、3视为体,依据点的流动产生线,线的移动产生面,平面运动产生立体,得出“可见的世界”即此而产生——如果“缺少了这个,万物就将是没有规定性的、模糊的和难以辨认的”结论(3-P290)。
这一派还提出对立是事物的本原的命题,其意即是“意义”只存在于比较和辨识“对立”的过程中,与指称没有直接关系。
《希腊哲学史》中通过亚里士多德的口告诉我们这个学派所列的对立表中有:奇/偶、一/多、有限/无限、左/右、雄/雌、静/动、直/曲、明/暗、好/坏、正方/长方10对对立。
其中的动/静、明/暗、好/坏,都包含着一方的存在必须以另一方为前提,即单一地讲动、明、好,而不与静、暗、坏相比而言,确实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由于他们对奇数和偶数的偏见——认为奇数就完善性而言高于偶数,使得每对对立的两个子项除表面上的对立关系之外,还有前一项对后一项在本质上存在着优势,直接导致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或曰物质决定意识之类很值得质疑的哲学抽象——被黑格尔称为“最抽象的对立”的存在和思维,其中的两个子项之间就存在着不对等的失衡关系。
由于西方的拼音文字不具备“象”的特性,致使毕达哥拉斯学派在数与哲理语言之间很难找到能够相互沟通的“象”,关于数与言相互沟通的大部分构想都无法得以实现;最终不得不让位于巴门尼德在只保留1和圆形、并且以“存在”这一自然语言中的范畴对应之的、西方哲学长达两千余年的“存在论”传统。
但是这种存在论的体系中却不存在可以推演的结构性特点,虽说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范畴演绎”和“逻辑辩证”使之获得某种推演能力,毕达哥拉斯学派所追求的用“有自身内在依据的结构推演机制”来演绎思想和语言的初衷,却被丢失殆尽。
直到霍金发出“哲学家如此地缩小他们质疑的范围”,“这是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以来哲学的伟大传统的何等的堕落!”(4-P156)的慨叹,哲学界并没有人意识到“堕落”的根源竟出在巴门尼德将哲学中“最抽象的对立”范畴变为“观念对象化”的概念。
更远一些还可以追溯到毕达哥拉斯学派虽然承认“对立是事物的本原”,却又为之添加了一方压倒另一方、从根本处使之失衡的对立观。
本文不计划讨论第一哲学的问题,对于这两点将会在第三部分中给予较详尽的阐述。
二、普遍表意文字时间过了两千余年,重新将哲学语言和数字(不是数学!)推演逻辑挂起钩来的是莱布尼兹。
他是一个不受任何既定范畴分类原则制约的开拓者,他期望能够完全超越自然语言的概念-范畴化传统,创造一种“普遍表意文字”,这种文字本身就能够直接推演,使“思想的演算”成为可能。
基本构想是:首先制定一个“不可定义的”单纯词项字母表,思想命题可以从这些字母的组合中自动产生;这些字母应该像“数”一样具有系统内在的推演功能,字母组合的变换推演就相当于人类思想流动推移的过程,从而可以创造一种“发现性的演绎逻辑”。
就是在这种“推演性表意文字”的天才构想推动下,他对中文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曾在致埃尔斯霍茨的信中提出,中文是否可以把“不可见的事物借助于用有形的可见的事物的比较带到某种确定的形式之中”的问题。
另外他还创立了“算术二进制”,即用0、1两个符号,采用逢二进位的方法去记写任意数;当他看到“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时,马上就把“--”和“—”两个符号称为“中国最古老、最简单的文字”,并且相信人类本来就有共同的文字来源,产生了“将伏羲的文字延展出去,发明一种新的文字”(5-P277)的强烈冲动——然而,以拼音文字为母语的他,终因对表意文字理解的肤浅,“普遍表意文字”的构想最终没有能够实现。
莱布尼兹最突出的贡献是算术二进制,这项成果不仅对电子计算机的问世起到关键性作用,同时也为未来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铺就了坦荡之路。
普遍表意文字和算术二进制思想本来就是相通的,前者是想将文字向可推演系统拓展,而后者则是将可推演系统应用于直观显示意义的表意文字的一种方法;这两种思想的统一和契合,却又是在对《易》卦象辨识和理解的基础上得以沟通的——不能说这不是中西文化思想交流史上一段极其难得的奇缘。
莱布尼兹用二进制解释卦象,并将“--”、“—”看作原初文字,视其为“不可定义的单纯词项”,与普遍表意文字等价齐观,虽说他毕其一生也没有能在学理上达到真正融会贯通,他所期望的“发现性的演绎逻辑”,却已经初露端倪——完全依赖电子计算机而兴起的“计算物理学”,不仅发现了混沌、孤子等现象,还发现了可以用2n描述的倍频分岔规律及被称为普适结构常数的4.669;最让人震惊的是“能量均分原理”被证明不再适用,使得费米这位享誉全球的大科学家在写好实验报告的十年间都不敢公之于世,待到他谢世后这个报告的发表,直接带来混沌物理学、孤子物理学和分子动力学的崛起。
通常人们都把近几十年科技得以飞速发展的原因归之于计算机的应用,实际上这种“不见其事而见其功”(荀子?天道)的神奇,却来自算术二进制,莱布尼兹有一句名言:“从无中创生一切,一就足够了”(6-P140)。
这个“一”即指算术二进制中的1,这种思想的源头来自于他从《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辨认出的“造化”结构——当他获悉华夏先民本来就有一种推演万事万物的大智慧后,禁不住油然而生敬地将伏羲称为“人类之祖”予以崇拜。
算术二进制只有两个符号,0当然可以赋义为“无”,1可以被释为“有”或“存在”,亦等同于毕达哥拉斯学派所谓的“本原”。
只用0、1两种符号去记写所有的数,每一个位置上就只有0或1两种可能,这就大大提高了“位置的表现力”,数符则被简化为不需要记忆的二相辨识,数字符号原来表示的“观念”被彻底淡化掉,变成了“不可定义的单纯词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