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教学考核评价模式改革创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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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考核条例

2014年11月26日(通工校)

一、总则

(一)根据《教师法》、《教育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对全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及外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实绩进行量化及定性考核。

(二)学校所有教师必须接受本条例的考核,严格执行本条例规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实施。

(三)教师工作考核分为教师课程教学测评、教师工作质量考核、教师职业道德评估、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四种,考核结果分别作为教师课时费发放、职称评聘及评优、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二、教师课程教学测评

(一)概述

1.教师课程教学(含上机、实验实训等)测评实行过程管理,结果考核的原则,坚持以教学效果为导向,以评价为引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课程教学工作考核以教学业务部门(机电工程、信息工程、财经管理、基础部、农林工程暂时与基础部合并考核)为大类,业务部门以班级课程为单元,对任课教师课程教学效果进行量化考核。

3.课程教学工作考核总分100分,由课程教学环节文件(18分)、教学检查(52分)、教学效果考核或评价(30分)三部分构成。

(二)课程教学环节文件18分

l.教学进度表(1分)

接受教学任务的各类教师须按要求填写授课进度计划表(实训课程按要求撰写实训计划书及整体安排表),并按时上交得1分,超过两周不交扣 1分,超过一周不交扣 0.5分。

2.教案(10分)

教师必须进行备课,携教案上课,并规范书写教案(实训课程教案为包括实训的组织安排及考核等内容的任务书)。学期结束时进行教案质量评比,根据评比结果得0~10分。

3.批改学生作业(2分)

教师布置并批改作业(含学生实训报告的批阅等),根据批改作业的数量和质量得0~2分。

4.考试工作(5分)

①不按时出卷并送审:每份试卷扣0.5分,因未按时出卷而影响考试的扣3分。

②不按时按质出成绩:每班每门课程扣0.5分。

5.扣分以扣完相应指标分值为限。

(三)教学检查52分

1.教师无故缺课,或中途脱岗的每节次扣2分。

2.教师未经批准调课每次扣0.5分;上课者不计工作量。

3.教师上课迟到或提早下课(5分钟以内,超过按缺课论):扣0.5分;上课接听手机或打手机每次扣 0.5分(授课班级出现学生突发较大疾病等事故或提前书面申请,校领导审批同意除外,以及教师发现班级脱岗人数较多,制止学生上课睡觉、要求学生手机放手机袋等学生不听劝告,教师报告学生科领导或教育教学联合检查值班领导除外)。

4.教师必须进行备课,携教案上课,无教案上课每次扣0.5分。(实训教学、现场教学和在无多媒体的教室上课为纸质教案。其余情况由任课教师提前告知教务科教研督导室教案类型:电子教案或纸质教案。电子教案需在本次课第一节开始前拷入机房指定的文件夹\\192.168.100.252或发送到教务科邮箱jxtyjwk@,抽查时间为当次课上课开始后)

实训教学教案重点检查实训教学的组织管理和实训任务安排、过程考核两项内容。实训教学组织管理包括实训分组安排、过程考核等,实训任务安排包括实训项目任务及考核标准等。实训教学教案缺少一项扣0.25分,两项都没有扣0.5分。

5.课堂纪律明显混乱而放任不管;或在机房上课时,教师不是在机房巡视或解答学生问题,放任学生玩游戏:扣1分。

注①: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视为混乱。当上课睡觉学生人数较多及在本次实际上课总人数的1/4(不含)以下时,给任课教师提出示警,学生睡觉人数达1/4及以上时,扣1分。学生上课玩手机,发现1

人时给任课教师提出示警,发现有2人及以上玩手机时,扣1分。②:课程教学(含体育课、实训、上机等),脱岗学生达本次课开始上课实际总人数的1/4及以上,且没有及时报告学生科领导或联合值班负责人时,扣1分,本次课开始上课实际总人数为考勤委员在班务日志登记的上课实际人数(任课教师督查考勤委员如实登记),若没登记人数,以学生科核定的人数为准。

6.在机房上课,未经许可打开互联网的,任课教师扣1分、机房管理员扣人民币20元。

7.教师办理了调换课手续,代其它教师上课时,发生扣分现象,由联合检查人员将扣分计入代课教师其它班级课程考评扣分,按相同相近或其它的原则确定课程,具体由联合检查负责人指定,被扣分教师不得提出将扣分更换为其它班级课程。

8.教学检查(含讲座、暑期教学等)发生扣分现象时,除了扣除相应测评单元的总分外,另按扣1分,扣20元标准,减发教师当月工资,教务科每月汇总一次,报校办执行。

(四)教学效果考核或评价30分

有教学标准和考核标准的课程(教学业务部门负责制定标准,与课时数相适应),且进行了教考分设的课程(含实训等),根据考试成绩进行效果测算得18-30分。暂时不符合条件的课程,通过测评来评价教学效果。这两类课程按学校规定的比例,分别确定A、B、C三档。

第一类依考试成绩测算教学效果的课程30分

1.根据考试成绩计算不合格率(59分及以下)、合格率(60~100分)、良好率(70~100分)、优秀率(80~100)按下列公式测算教学效果分,公式如下:

不合格率×60+合格率×70+良好率×80+优秀率×100

2.根据教学效果分,以班级课程为单元对教学效果分进行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分为30分,根据单元数确定相同级差,依次递减至最低分为16分。

3.相同的课程及学时数相当时,若有5个及以上测评单元、3位及上教师同时任教,则可以对该课程按测评单元综合评定后单独划定A、B、C三档。

4.为加快课程标准的建设,鼓励教师担任建立了教学标准和考核标准的课程,对该类课程进入测评前15%-30%者,在学校确定的课时费标准基础上,再上浮1元/节,进入测评前15%者,再上浮3元/节。

第二类依测评来评价教学效果的课程30分

由学生满意度测评(10分)、教师平时随机听课考评得分(15分)和班级溜生情况得分(5分)三部分组成。

1.学生满意度测评得分(10分)

班级全体学生对各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满意率测评,分满意、不满意两种情况,计算出满意率,按本学期所有班级课程单元进行满意率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分为10分,根据单元数确定相同级差,依次递减至最低分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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