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优势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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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优势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及其启示
作者:王东升
来源:《西部论丛》2018年第12期
摘要:发达国家优势产业产学研模式和经验呈现出多样化加快发展的趋势,而国内产学研协同创新仅仅是起步。因此,借鉴发达国家高校大学研究园、产业集群、跨边界合作等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树立新理念、开展多元化的生态协同、创建优质中介、跟进政策制度至关重要。同时,积极营造产学研协同创新氛围、借势推进优势产业发展、强化政府政策激励制度、构建生态协同创新联盟方能开拓国内优势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的新局面。
关键词:发达国家优势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
世界新技术的进程不断加快,各国为更好更快地满足供需矛盾中日益突出的个性化需求,势必把产学研协同创新作为战略焦点,德国工业4.0、美国历次经济危机后的复苏等实事都证实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伟大力量。以创新驱动代替资源驱动,“积极推进优势产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项目开发、产学研联合体建设等领域的广泛合作,共建产业技术联盟,提升核心竞争力。”才能打造出我国优势产业的新的增长点,这也是新常态经济持久强劲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必然性
借势产学研协同、充分发挥科技资源优势、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是贯彻党的新时代精神的重要内容。当前,在我国大力提倡自主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优势产学研协同涌现出多种多样的合作形式,如协同中心的创立、创业联盟的兴起,全国各地开启了创业创新的新局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我国产学研协同仅仅是刚刚起步,发展过程中遇到了新问题,出现了新瓶颈。首先是企业不认可、不情愿,认为协同只是形式上的合作,产业是一线,合作是捣乱。其次是高校办学理念的滞后,部分人认为,高校办学就是要规规矩矩做好自己,与企业合作是不务正业;第三是协同过程中各自为战,不能共担责任风险,协同时期对高校不情愿研究的人员实行一刀切,缺失个性关怀,或缺失生态理念,以破环生态换取创新,从而导致资源浪费,成本加大等现象;还有高素质中介组织管理不规范,协同中介服务者无证上岗,技术含金量低等。最后是政府制度激励不够,这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如国家规定某些重大高校研究成果专利属于国家,导致高校和企业合作中身份模糊,界定不明晰,束缚了协同者的手脚,制约了协同创新的积极性,以致专利过期,剩下沉淀成本,劳民伤财。
因此,研究发达国家的产学研协作创新,借鉴先进国家产学研协同创新经验,以创新驱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使改革继续走向深入成为必然;推进创新进程,让中国制造变为中国创造,中国发展变为中国质量方能更好的为转型的我国新常态经济服务。
二、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内涵和发展
最早给出协同创新(Collaborative Innovation)内涵界定的研究员彼得葛洛工作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中心,“他认为协同创新是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中国学者指出,“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指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三个基本主体共享他们各自的优势资源和资本,在政府、金融机构及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的协同支持下,联手进行科技开发的协同创新活动。”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硅谷”在全球掀起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浪潮。作为国家创新战略的子系统,产学研协同以政府为引导,把学术界和产业界紧密地联系在美国科技工业园区,共同按照“共担、共享、共赢”的原则,合理的选择,精准地协同,实施目标管理,有序地开展协同创新活动。随着这协同创新模式对经济增长的日益明显,世界各国纷纷加大了推动产学研协同的力度。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产学研协同创新已成为经济一体化经济发展晴雨表和指南针,各国积极推进产学研协同工作,协同带来了各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晰了产学研合作在国家创新战略体系中所占据的中心地位,对产学研协同研究现状进行了评价,指出了其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发达国家产学研协同创新主要模式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比较成型的国家有美国、德国、英国、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这些国际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得失都对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的进程有很大帮助,并从对他们的经验学习交流上能缩短我们研究发展进程,降低协同成本,尽早尽好地出成果、出效益。
(一)美国高科技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
美国历史不到300年,是一个移民国家,也正是多种文化的冲突与交流,成为了产学研协同创新排头兵。美国高科技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主要由“企业孵化器”模式和建设高科技园区模式构成。
“‘企业孵化器’是由政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私营企业向新企业提供的场地。”这些部门通过对新企业提供场地,以及各种支持性服务,从而为他们的注册提供便捷的平台,为他们的管理提供顶尖的专家,为他们的融资提供对口的支持,为他们的技术提供有力的支撑;通过这个模式,历练了企业管理和技术专家,带动了企业走向成熟发展。高新技术发展是“企业孵
化器”模式的最大受益者,高新技术的发明者借助政府、企业提供的各种融资,开拓市场,如风投创办的高新技术产品,实际上是利用企业孵化器提供的场地上产出新产品,从而实现了成果的转换,使专利更好的回报了社会,科学家也逐渐成为了懂科学有技术的企业家。
另有一种形式就是建设高科技园区模式,即把高科技移植到有资本运作的企业中,建设高科技园区,形成集聚效应,进行有偿交流。大学与企业在知识产权归属上都是通过协议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是所有權归属高校,高校可以授权许可企业的经营。美国的高科技园区依托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比如麻省理工学院与128号公路、斯坦福大学与硅谷等衍生现象就是美国大学繁殖企业,建设高科技园区的典范。“硅谷”的“教学——科研——生产”体系的形式,发端于1885年加州州长、铁路大王利·斯坦福在自己的3600公顷土地上筹办的私立大学——斯坦福大学,“该校从本世纪30年代起,就竭力鼓励大学的科研与工业产业的结合,并鼓励学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新产品。”依靠“斯坦福研究园”为核心,集约发展起来的“硅谷”成为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竞争优势最强的微电子科技城,引领了美国乃至整个世界科技工业园的发展。
(二)德国市场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
德国一直是世界上经济劲旅。经济的突出表现主要依赖于一直以来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对科技的不懈追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学研协同合作是道风景线。德国市场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主要由“双元制教育”模式和顾问合作制模式构成。
“双元制教育”模式严格规定了产学研创新合作的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对包括开始和结束的期限都做了具体的定位,融资、双方的义务和责任都一一落实,最后还要进行过程中的监督,及事后的評价和整改。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依据市场需求与自身资源,选择匹配的合作高校及科研院所,给出需求合作项目,由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研究开发,企业人员参与研发,共同完成整个项目的研发,并一起策划营销策略,将产品推向目标市场。所需要合作资金由企业全部提供,高校及科研院所在企业的协管下全权使用。
另外一种形式是顾问合作制,“学校要求教师要尽可能担任各行各业的顾问,特别是工科教师,要求必须担任工厂顾问,且不论企业的大小。企业一般都把企业的顾问权授予高等工业大学的教授,企业特别尊重教授的建议,并随时将企业的信息向顾问们传输与开放。”德国柏林大学与企业进行技术转移时规定“柏林合同”为“标准合同”,该合同规定专利所有权分三种情况,其一是企业的发明,专利权属于企业,高校不需要补偿,其二是高校超过50%的研究贡献,知识产权属于高校,但企业在使用专利时有排他权,高校研究超过25%时,校企都有第一次申请专利的权利。德国的工业4.0引领了当下产学研协同创新,成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新标杆。
(三)其他国家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