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第六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学校的决定-津教委[2011]136号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学校的决定正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学校的决定(津教委〔2011〕136号)各区县教育局,天铁教育集团: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普教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要求,努力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学校。
为激励广大中小学校学习先进,促进我市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再上新水平,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天津市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学校的通知》(津教委〔2011〕105号)文件精神,在各区县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决定授予天津市耀华中学等100所中小学“天津市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学校”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所有学校要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务实创新,继续在全市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的成绩。
附件:天津市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学校名单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附件:天津市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学校名单和平区天津市耀华中学天津市第二南开中学和平区万全道小学岳阳道小学河西区天津市新华中学海河中学河西区中心小学河西区上海道小学河西区实验中学河东区天津市第八中学第二中心小学天津市第七中学河北区天津市汇森中学光明小学天津市红光中学河北区实验小学南开区天津市南开中学南开区宜宾里小学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南开区科技实验小学红桥区天津市第八十九中学天津市求真小学天津市第三中学红桥区新村小学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大港第八中学滨海新区大港第二中学天津市苏家园学校汉沽第一中学塘沽大庆道小学塘沽宁波里小学塘沽第六中学大港油田第一中学油田三中塘沽实验学校汉沽盐场小学开发区第二小学东丽区东丽区津门小学东丽区民族中学天津市鉴开中学天津市第一百中学西青区西青区实验小学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第一中学杨柳青第一小学津南区咸水沽第二中学咸水沽第三小学咸水沽第一中学小站第一中学北辰区北辰区北仓小学天津市东堤头中学集贤里中学北辰区模范小学武清区大黄堡乡朝阳里小学大良镇初级中学高村初级中学河西务中学天津英华国际学校王庆坨镇九街小学杨村街第一小学杨村街第六小学杨村第七中学杨村第十小学杨村第四中学宝坻区宝坻区李家深高中林亭口高级中学宝坻区第一中学宝坻区第二中学宝坻区第三中学宝坻区第四中学马家店镇初级中学新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景苑小学宝坻潮阳小学进京路小学静海县静海县第四中学静海县大邱庄镇育德小学静海梁头镇中学静海县第六小学静海县模范学校静海镇第五小学静海县独流中学静海县实验小学瀛海学校宁河县芦台镇第四小学芦台镇第五中学芦台镇第一中学潘庄镇潘庄小学宁河县岳龙镇中学蓟县蓟县别山小学蓟县城关小学东二营镇东二营中学蓟县第二中学天津市蓟州中学蓟县礼明庄乡初级中学蓟县城关第六小学蓟县上仓中学蓟县实验小学蓟县城关第四中学蓟县杨家楼中学蓟县第一中学天铁集团天津铁厂第二中学——结束——。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津教委办[2011]72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教委办〔2011〕72号)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各科研院所,各成人高校:为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学校推荐和初选,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了一批优秀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对30个“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79名“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全市负责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从事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同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全面提升我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附件:1.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1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先进集体30个)普通高等教育南开大学教务处天津大学教务处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天津外国语大学教务处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天津职业大学教务处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天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天津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委处天津工业大学教务处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教务处天津体育学院教务处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教务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教务部研究生高等教育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处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成人高等教育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天津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天津市红桥区职工大学教务处附件2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先进个人79名)普通高等教育单喆天津财经大学郭茜中国民航大学王亦旻天津科技大学刘仲会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索海军南开大学刘洁天津大学贾萍天津师范大学张亮天津医科大学韩萌天津理工大学张超天津工业大学庆来刚天津商业大学毕慧娟天津中医药大学肖娜天津外国语大学尉健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梁丽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刘君天津农学院侯清礼天津体育学院沈楠天津音乐学院哈伊莎天津美术学院刘治国天津职业大学李娜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李子铮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郭玮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张建华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王欢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贾悦欣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徐川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周丽娜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郭静静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周雪松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刘群英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王军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边广伟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刘幼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杨光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冯建平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李军松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宁宁天津海运职业学院陈雁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刘宇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崔冉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白学涛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刘全权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李娜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李远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邹林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段建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汪宏友天津天狮学院研究生高等教育魏震南开大学秦岭天津大学梁珍淑天津科技大学羊隽芳天津工业大学赵拥军中国民航大学王永刚天津农学院郭华星天津中医药大学封旭红天津师范大学张晓欢天津外国语大学陶岩天津体育学院张旋天津音乐学院董亭天津美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陈爽南开大学郑华南开大学高玉鹏天津大学杨莉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解萍天津理工大学冯建生天津体育学院魏勇健天津中医药大学董润平天津商业大学牛萍天津美术学院段辉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孙晓芳天津市红桥区职工大学杨鸣艳天津市南开区职工大学张丽霞天津市河东区职工大学岳辉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张力钧天津市渤海化工职工学院贾振中天津广播电视大学于萍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崔健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刘玉兰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的通知-津教委办[2012]65号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的通知正文:----------------------------------------------------------------------------------------------------------------------------------------------------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的通知(津教委办〔2012〕65号)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教委〔2011〕46号)和《关于开展“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1〕7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各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就业工作水平,我市开展了“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评选工作,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使这项工作实现新跨越,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实地考察,市教委决定,授予天津大学等10所学校“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以下简称示范校)称号予以表彰,同时给予每所示范校10万元的奖励,经费分两年拨付到位。
期间,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获得示范校称号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建设情况以及示范作用的发挥情况进行验证性督查,对于不能保证持续性发展的示范校将采取退出机制。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其他各学校要以示范校为榜样,认真落实我市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大力加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推动我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天津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名单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附件:天津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名单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02•【字号】津教委[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津教委〔2012〕33号)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直属学校:为热烈庆祝第28个教师节,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贯彻落实《教育发展纲要》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 2012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12〕3号)要求,我委决定在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和条件推荐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名额和时间教育部分配给我市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名额2名。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直属单位可分别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根据各自实际可以选择放弃)。
请于2012年5月22日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报市教委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推选流程㈠.各区县教育局和各高校负责本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要联系本地区主要媒体,大力宣传所推荐的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㈡. 我委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博以及校园网、校报等平台,大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民办教育特色学校、优秀举办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通知-津教委[2014]6号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民办教育特色学校、优秀举办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民办教育特色学校、优秀举办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通知(津教委〔2014〕6号)各区、县教育局,天狮学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激励全市民办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根据《关于评选2013年度民办教育特色学校、优秀举办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通知》(津教委〔2013〕34号)文件精神,经各区县教育局推荐、专家组投票以及实地考察等程序的认真评选,最终,天津市三毛艺术学校等10所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天津市河西区启明幼儿园等5所民办幼儿园被授予"天津市民办教育特色学校"称号,天津市万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华夏未来幼儿教育集团被授予"天津市民办教育优秀举办者"称号,天津市育贤中学校长王桂儒等10位同志被授予"天津市民办教育优秀校长"称号,天津霍元甲文武学校李雪等27位同志被授予"天津市民办教育优秀教师"称号,并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民办教育特色学校、优秀举办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珍惜荣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民办教育的发展模式,不断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特色,为推动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民办教育特色学校、优秀举办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名单2014年2月12日附件天津市民办教育特色学校名单1.天津市三毛艺术学校2.天津旅游外事职业学校3.天津市津英中学4.天津市求真高级中学5.天津市求真小学6.天津耀华滨海学校7.天津霍元甲文武学校8.天津市南华中学9.天津市英华国际学校10.天津市渔阳中学11.天津市河西区启明幼儿园12.天津市河北区华夏未来幼教集团北岸华庭幼稚园13.天津河北欧文希浦幼儿园14.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武清附属幼儿园15.天津市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东方剑桥幼儿园天津市民办教育优秀举办者名单1.天津市万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英中学)2.天津市华夏未来幼儿教育集团(天津市津南区华夏未来领世郡幼稚园)天津市民办教育优秀校长名单1.天津市双菱中学赵淑珍2.天津市和平区老年大学樊本璋3.天津小学张红葵4.天津市育贤中学王桂儒5.天津市南开翔宇学校康岫岩6.天津市南开区老年大学徐从军7.天津市河北区老年大学杨学俊8.天津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河东职工业余学校赵雪梅9.天津市东丽区万科城伊顿慧智双语幼儿园曲枫10.天津市蓟县晟楷中学马占春天津市民办教育优秀教师名单1.天津市和平区华夏未来幼儿教育集团第一幼儿园贾萧2.天津旅游外事职业学校孙连华3.天津新世纪语言文化教育中心王晶4.天津新世纪语言文化教育中心王蕊5.天津市津英中学孙秀芬6.天津市华泽中学王景浩7.天津翻译专修学院陈建8.天津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河东职工业余学校秦艳丽9.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中穆莹10.天津河北欧文希浦幼儿园任萍11.天津市河北区华夏未来幼教集团北岸华庭幼稚园陈丽12.天津市求真小学温艳洁13.天津耀华滨海学校陈亮14.天津耀华滨海学校张维锋15.天津霍元甲文武学校李雪16.天津市西青区普迅电力管理培训中心赵有17.天津市津南华夏未来米兰阳光幼儿园夏冰18.天津市北辰区瑞景街秋瑞幼儿园耿静19.天津市北辰区瑞景街秋瑞幼儿园王力心20.天津市北辰区瑞益民族幼儿园陈媛媛21.天狮学院杨静22.天津市英华国际学校左德秀23.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裕川艺术幼儿园王伟24.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汇明幼儿园刘少卿25.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德远高级中学穆富江26.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务实第二幼儿园姚海英27.天津市蓟县童话之城双语幼儿园唐莹莹——结束——。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的决定-津政发[2010]2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的决定
正文: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的决定
(津政发〔2010〕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和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工作要点〉的通知》(教督办〔2009〕1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对全市区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根据督导情况和评估结果,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南开区等6个教育工作先进区县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区县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模范作用,再创新的业绩。
全市各区县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本着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全面建设区域现代教育体系,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天津市教育工作先进区县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天津市教育工作先进区县名单
南开区
东丽区
河西区
和平区
北辰区
静海县——结束——。
天津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1.27•【字号】津教委办〔2015〕117号•【施行日期】2015.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意见》(中办发〔2014〕59号)精神,落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水平,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高校按照《办法》要求,推荐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每校限报1人,请各高校认真填写《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连同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12月18日前报送市教委德育处。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天津市教委德育处邮箱。
2015年11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四章设立程序第五章考核管理第六章附则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是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个人姓名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是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合作共同体。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是我市建设高水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团队的重点工程。
建立名师工作室旨在促进我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发展,推动我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学实效,提升教师队伍总体素质,搭建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平台。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立场坚定,学识渊博、人格魅力强,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主动承担工作任务。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11•【字号】津教委[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津教委〔2012〕27号)各普通高校、高职学院、独立学院:2011年全市高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创新管理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了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为充分调动高校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高校安全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评选推荐2011年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津教委〔2012〕13号)精神,经各学校推荐,市教委决定授予在高校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南开大学吕军等108名同志“2011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各高校要以先进工作者为榜样,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高校安全工作水平,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推进教育事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附件:2011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南开大学:吕军徐宁宁李维维张俊杰王建国阴沛涞天津大学:秦晋赵洪浩李全智杨淑梅陈庆丰赵永祥天津师范大学:宋广太田德明杨桦王永华李凤江陈巨旺天津医科大学:曹颖杰彭庚生王津英天津科技大学:张嘏伟孟红玲邢玉林张磊王荣庆天津工业大学:丁志忠于文彬李永利许永生陈云鹏马然李战旗天津理工大学:赵志伟张国会胡曰琪鲁玉刚王建国天津商业大学:杜军强张永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韩杰吴平天津财经大学:许洪桥姚旺张晖李湛王雯莉吴艾薇中国民航大学:刘陆江王长杰河北工业大学:张宇天津中医药大学:张杰兰荣刚天津外国语大学:马树明崔伟杰天津音乐学院:武守文齐崇玲天津体育学院:刘中晖天津美术学院:胡志红天津城建学院:郑代章顾林天津农学院:赵斌杜继媛天津广播电视大学:黄海平天津大学软件学院:王岳天津职业大学:孙乐明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杨彦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孙立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王伟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马鹰兰学文天津青年职业学院:黄世彬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刘敬莹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边凤新唐学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于慎江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顾刚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李强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铁惠林陈克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刘希昆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叶宝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赵保龙刘玉书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张震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李长华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郑磊张刘峰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李金宏赵金监顺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田建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徐东天津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秦爱华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学院:钟华山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黄文智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段清智高辉任广海天津大学仁爱学院:马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侯继斌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吴亚娟王学武赵伟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陈相城天津外国语大学外事学院:李大为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郭玉生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运国峰天狮学院:杨贵。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2013年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优秀论文的通知-津教委办[2013]186号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2013年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优秀论文的通知正文:----------------------------------------------------------------------------------------------------------------------------------------------------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2013年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优秀论文的通知(津教委办〔2013〕186号)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单位:2013年7月市教委发出了《关于开展2013年天津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征文活动》的通知(津教委办〔2013〕112号),此次活动得到全市各相关单位的积极响应,共收到论文78篇。
文章内容涉及区县信息化顶层设计,学校信息化,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反映了我市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情况与应用水平,交流和分享了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经验与成果,有效地推进了我市基础教育领域的"三通两平台"建设。
经专家组综合评议,共评出一等奖论文2篇,二等奖论文8篇,三等奖论文19篇,现给予表彰(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信息化优秀论文名单2013年12月13日附件2013年天津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优秀论文名单一等奖:1数学学科能力培养互动平台研究与设计(KEAS&SADE)潘婷天津市第四十一中学2浅谈多媒体教学在自闭症训练中的应用杜冰天津市和平区培育学校二等奖:1多元教学评价在Moodle平台上的探索与实践崔佳龙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2学科网站为小学英语课堂教学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崔宝国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小学借助Moodle平台,优化网络校本教研武金刚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向阳小学4浅谈电子书包在小学作文教学中的应用罗勤天津市和平区万全小学5教育资源的建设标准与应用研究刘蓓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6WebQuest多元智能理论的学习模式乔颖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7浅谈小学教育对云计算的初步尝试李辰天津市和平区万全小学8发挥信息通信技术效能促进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钱蓓蓓和平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三等奖:1大港教育博客建设的实践与探索张勇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教师进修学校2信息技术课堂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魏鸿儒静海县教育教学研究室3信息技术与物理课程整合中的问题与对策张冠军天津市第三中学4做好顶层设计是体现教育信息化核心价值的关键宁东河北区教育局5巧用多媒体,优化“说话”训练张安婷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小学6扬起白帆,驶出高效的船-巧用“白板”教学,活化语文课堂赵倩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小学7利用Moodle促进网络深度学习董祥天津市第五十一中学8电子白板在历史教学中的运用徐颖静海县教育教学研究室9扬信息技术之帆,驶小学语文课程整合之船刘翠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小学10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优化英语教学高珊天津市和平区第五十五中学11浅析我校数字化校园的构建迟玉天津市五十七中学12浅谈如何利用学校信息技术平台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张师旗鞍山道小学13在交互中让小学语文课堂“活”起来-使用交互式电子白板体会魏梦荔北辰区双口小学14感悟在数字化中李媛天津市十四中学15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高效整合,实现教育教学信息化李松河北教师进修学校16信息技术优化物理课堂孙永霞天津市第五十一中学17浅谈静海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果马利利静海县瀛海学校18让信息技术“走进”数学课堂石梅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小学19多媒体技术与英语教学的整合张敬静海县瀛海学校——结束——。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和表彰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教委[2011]90号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和表彰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和表彰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教委〔2011〕90号)各区县教育局、滨海新区教育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精神,激励全市民办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我委决定继续开展全市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表彰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就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范围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在3年以上的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从事民办教育3年以上的民办学校举办者、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
二、表彰时间及名额市教委拟定于2011年10月召开天津市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届时表彰民办教育学历学校10所、民办幼儿园10所、民办培训机构20所,民办教育先进个人50名。
三、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办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注重社会效益,在民办教育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学校管理规范,组织机构及制度完善。
在招生、招聘及办学资金运作等方面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资金运行状况良好;3.有独特的办学特色,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办学声誉良好,获得社会和家长的广泛认可,在区域范围内起到示范性作用;4.办学条件符合相应层次学校的设置标准,产权明晰,教学设施设备齐全。
天津市教委关于成立“天津市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市政府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成立“天津市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市政府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08•【字号】津教委办[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天津市教委关于成立“天津市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市政府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津教委办〔2012〕69号)教委有关处室,有关高校:为加强对国家奖学金和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我市国家奖学金和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市教委决定成立国家奖学金和市政府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并成立由9人组成的国家奖学金和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现将有关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一、评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李绍洪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成员:刘坚天津市教委学生处处长陈长征天津市教委财务处处长赵鸣天津市教委德育处处长郭罡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史瑞杰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侯洁天津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委员:郭罡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成员:王丽焕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处处长张继东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处处长黄娜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处处长张立顺天津体育学院学生处处长贾青天津商业大学学生处处长张波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处副处长秘书:王峥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员三、评审委员会职责(一)依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教〔2007〕36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教〔2007〕40号)的有关要求,对国家奖学金和市政府奖学金评选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
(二)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审阅评审材料,听取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在平等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三)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发现与评审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回避。
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二等奖
2009
以学科建设为平台,培养食品宽口径科技人才的研究与实践
国家级教学成果
二等奖
2005
贾士儒获“全国优秀教师奖”
全国优秀教师
教育部
2007
贾士儒被评为全国高等院校优秀骨干教师
优秀骨干教师
教育部
2003
全面强化工程教育培养行业卓越人才的改革与实践
天津市教学成果
一等奖
2013
深化教学改革,推动生物工程特色专业建设
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项目名称
奖励名称
奖励级别
时间
贾士儒获“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国家特支计划
国家级
2013
贾士儒获“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国家教学名师
国家级
2011
坚持拓展轻工特色优势,产学研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
国家级教学成果
二等奖
2009
生物工程与生物技术专业创新人才和实践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天津市教学成果
二等奖
2013
“生物反应工程”教材建设
天津市教学成果
二等奖
2009
贾士儒获“天津市教学名师奖”
教学名师
天津市2Βιβλιοθήκη 08以学科建设为平台,培养食品宽口径科技人才的研究与实践
天津市教学成果
一等奖
2004
专业教学体系的改革研究
天津市教学成果
二等奖
2001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8.11•【字号】津人社局发〔2015〕61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61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职称)部门:《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标准》已经有关专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市人事局、市教委印发的《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津人专〔2001〕37号)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2015年8月11日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标准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的教师。
第二条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风端正,立德树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应用的实践能力,较好地履行现职务岗位职责;身体健康。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讲师职务:(一)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业务条件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2.较熟练掌握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理论的基础知识;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胜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过实验、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参加完成学校规定的对外培训任务,历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应为合格,期间出现考核不合格的须延迟两年申报。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关于评选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校优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关于评选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5]15号【发布部门】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3.10【实施日期】2015.03.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关于评选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的通知(津教委办〔2015〕15号)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树立高校辅导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提高辅导员开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开展"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时间2015年3月15日前为学校评选、推荐时间,3月至6月为市级评审时间。
二、评选范围天津市普通高校、高职学院、独立学院中工作满两年的专职辅导员。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数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评选"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100名,并从中推荐若干"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入围人员。
入围人员通过参加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确定20名"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候选人通过演讲投票的形式评出10名"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
四、评选条件(一)"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天津市杰出津门
学者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6.11
•【字号】津教委办〔2018〕57号
•【施行日期】2018.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市教委关于印发2017年度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计划入选名单
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7〕23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同行专家评议、专家委员会评审、公示、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确定了2017年度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计划入选名单,我市7所高校的10名人选入选。
现将名单印发给你单位,请各学校按照《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人选进行管理。
2018年6月11日附件:2017年度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计划入选名单
附件。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0年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的决定-津教委德[2009]42号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0年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的决定正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0年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的决定(津教委德〔2009〕42号)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天津铁厂教育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精神和我市实际,今年继续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09年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
经各区县教育局认真推荐,市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评选,委领导批准,决定命名李翔等11名同学为2010年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予以通报表彰。
同时,上述11名同学享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的资格。
希望受表彰的学生再接再厉,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不断进取,努力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附件:2010年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名单二00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2010年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名单李翔天津市第一中学于硕天津市河西区海河中学张萌天津市汉沽区第一中学曹文亮天津市第一百中学荣爱萌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罗树郁天津市杨村第一中学王嘉琦天津市宝坻第一中学胡西溟天津市蓟县第一中学郝贵喜天津市静海县第一中学周秋子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申大山天津市铁厂第二中学——结束——。
天津科技大学教学工作
天津科技大学教学工作简 报总第79期 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1年5月15日我校2011年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1]48号)和《关于开展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活动的通知》(津科大教[2008]5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11年4月组织了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育计划”推荐工作。
经本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专家组评审材料、现场评课、无记名投票以及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过校内公示,特确定2011年度天津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和“名师培育计划”人选为:教学名师奖:食品科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张泽生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晓燕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孝忠“名师培育计划”:法政学院 蔡 辉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顾翀艺术设计学院刘羽理学院夏国坤我校列入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近日,从市教委获悉,今年本市将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目前已确定了112个“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努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全市各区县、各学校申报试点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评选出112个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示范性强的改革项目作为市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由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立项并指导实施。
在教育体制改革项目中,天津市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包括:本市各区县教育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天津市第一中学、天津市耀华中学、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天津中学等。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学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优秀学生优秀集体的决定(2012)【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发文字号】津教委[2012]69号【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发布日期】2012.07.26【实施日期】2012.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优秀学生优秀集体的决定(津教委〔2012〕69号)各区县教育局,天铁集团教委: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2012年继续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优秀学生和优秀集体表彰活动,以激励广大中小学生从小树立学雷锋、爱祖国、知荣辱、讲奉献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奋发向上、拼搏进取的时代精神。
经各区县教育局推荐,由市教委会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批准,决定授予和平区汇文中学陈宇童等82名中小学生为“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优秀学生光荣称号,授予岳阳道小学三年七班等72个集体为“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优秀集体光荣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和集体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新的学年里取得新的成绩;全市中小学生要向这些优秀学生和优秀集体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争取在今后的学习和思想品德上取得新的进步。
附件:2012年“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优秀学生、优秀集体表彰名单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附件2012年“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优秀学生、优秀集体表彰名单一、“见义智为”优秀学生(1)白龙起宝坻中等专业学校二、“助人为乐”优秀学生(63)陈宇童和平区汇文中学孙玺涵河西区师大二附小朴韵琦河西区闽侯路小学张云峰河西区第四十一中学融奕扬南开区五马路小学张翊轩南开区翔宇学校马云鹏河东区第八中学曹炜晨河东区友爱道小学陈金言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董彦君河北区第五。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天津市高校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先进教师、先进青年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天津市高校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先进教师、先进青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津教委办[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天津市高校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先进教师、先进青年的通知(津教委办〔2012〕2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市教委提出的工作要求,全市各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健康、活泼的阳光体育运动,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2010年通过评选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动了我市高校阳光体育活动持久、有效地开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要求,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各高校中继续开展评选阳光体育活动先进高校、先进教师、先进青年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二、评选时间(一)校级评选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26日;市级评选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21日。
(二)报选时间:各院校评选结束后,于2012年11月8日至9日(周四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6:00)报送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天津外国语大学体育馆二楼E205室)。
三、评选条件(一)天津市高校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意见》、《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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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第六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奖获奖教师的决定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津教委[2011]75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6.08
【实施日期】2011.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第六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的决定
(津教委〔2011〕75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1〕48号)精神,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学校推荐的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候选人名单进行了公示,最终确定南开大学刘方等30位教师为第六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特此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教师再接再厉,继续取得新的成绩。
各高等学校要以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继续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切实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培养高素质人才上。
同时,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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