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加工场标准化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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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长江公路大桥(湖北境内)

SS-2标

钢筋加工厂申请

验收材料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建大桥局石首长江大桥SS-2标项目部

二零一五年七月

钢筋加工场建设方案

一、工程概况

石首长江公路大桥为潜江至石首高速公路的一部分,我单位负责施工的石首长江大桥SS-2标段起点位于石首市大垸镇以北3km,穿过700m宽长江故道,经北碾子湾接820m斜拉桥跨越长江,线路长度为4.513km。本项目共有钢筋约2.6万吨,通过生产能力及供应需求核算,我部决定在拌合站旁边设置一座钢筋加工场。

二、钢筋加工场选址

我部钢筋加工场位于K68+540~K168+660主线边,主要负责全线的钢筋制作,总占地面积6800平方米,设置 5台钢筋棚门吊。

三、硬件设施要求

加工场内部功能区划分包括加工制作区、原材料堆放区、半成品堆放区、废料堆放区、运输通道等。

1、本座钢筋加工场占地面积达到6800平方。

2、场区内原地面采用清砂填筑30cm,再填筑50cm毛渣石,整平后地面采用20cm厚C20混凝土整体硬化。面按照中间高两边低的原则设置2%的横坡。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设1.5%排水坡度,水流向场外排水沟。龙门吊基础采用混凝土浇筑,管线布置挂设上墙。

3、钢筋加工场采用半封闭式管理,顶棚均采用彩钢棚封闭,钢筋棚起拱线为9.5m,一端留门,顶部间隔使用透明瓦,确保采光通风。

4、原材料堆放区:钢筋、钢绞线、型钢等按照不同规格型号垫高分类存放,并挂牌标识,离地30cm以上,下部支点保证钢筋不变形,保持干燥。并作相应标识,按型号、类别登记入册,以便查询。

成品、半成品堆放区:对于加工完成的半成品、成品钢筋,按其检验状态与结果、使用部位进行标识,分类存放。成品、半成品存放区应通风良好,垫高堆放,离地20cm以上,下部支点应以保证成品、半成品不变形为原则,采用托架存放。易于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半成品、成品加工制作均在台座或胎架上完成,台座或胎架在已经硬化的场地上制作。

5、钢筋、型钢和管材等金属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按规定存放,并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介质接触。

四、机械设备要求

1、场内配备2台10吨龙门吊、3台5吨龙门吊。龙门吊由专业厂家生产,使用前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严禁使用自行组装的龙门吊。

2、钢筋加工场大量采用数控加工设备,以满足钢筋加工的精确度和减少人工消耗,加工场配备2台数控钢筋弯箍机、2台数控钢筋弯曲机、2台钢筋笼滚焊机。数控设备要求如下:

(1)数控钢筋弯曲机:可加工直径10-32 mm的成型钢筋,平均每日加工量约5500根;

(2)数控钢筋弯箍机:单线生产能力约900个箍筋/小时;双线生产能力约1800个箍筋/小时;

(3)滚焊机(手动焊):长度12m,直径1.5m的钢筋笼,约2小时完成(滚焊机(全自动焊接)机型,在焊接过程中主筋和箍筋搭接焊不是很理想);

(4)钢筋调直切断机:矫切速度90米/分

钢筋加工场所有机械设备见下表:

钢筋加工场设备配置表

各设备合格证见如下:

弯箍机1

弯箍机2

数控钢筋笼滚焊机1

数控钢筋滚焊机2

钢筋弯弧机1

二氧化碳弧焊机

3、钢筋运输车辆采购2台9.6米运输汽车,用以满足桥梁钢筋运输。

五、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施工组织机构图

人员配置表

六、施工用电、消防布置

(1)施工用电布置

a.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低压电力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现场施工用电布线将从硬化地面下预埋管线穿越,并在用电位置预留接口,照明和动力合用一配电箱,但照明与动力分路设置,每一个配电箱照明部位安装一个两级漏电保护器和刀闸开关。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b. 钢筋加工场临时用电

钢筋加工场单独用一台500KVA变压器及配电房,供应生活及生产用电。采用三相交流电路,用电线路全部埋于地下,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确保用电安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设置标记,配电箱设置门、锁及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接地。确保所有电器设备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做到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夜间施工时,现场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2)施工消防布置

1)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存放,符合安全规定,并有专人保管、发放、回收。

2)禁火区不得动用明火;有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规定。

3)电气线路、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非电工严禁安、拆、检修电气设备。

4)钢筋场内各功能区在明显位置设防火设施,每个功能区将配备不少于2个的灭火器。

5)项目部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消防措施检查,保证消防设施的合格性。

七、厂区标识、标牌施工

3.5.1标牌建设

a.场区采用封闭式管理。

b.“八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质量保证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风险告知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各类标示牌、警示牌齐全标准美观。“八牌一图”放在进入工地入口处,其他承建标牌、进出管区指示牌、工点名称牌、配合比牌、交通、安全警示牌、形象进度牌、材料牌、机械设备状态牌、操作规程牌按安全标识牌功能布置。

c.预制场出入口、场内均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3.5.2 标识建设

a.焊接、切割场所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安全通道设置禁止标志。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各种气瓶刷标准色,气瓶间距不下于5m,距明火不小于10m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存放符合要求,配有防震圈和防护帽。加工场出入口和场内设置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用电场所设置警告标志,易发生火灾场所设置警告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设置提示标志,各作业区设置分区标识牌。

b.机械设备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和设备标识牌。

c.严格按照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批号、进场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数量、使用部位等,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

3.5.2 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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