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决策机制说明文件

合集下载

预决算管理制度

预决算管理制度

预结算管理制度(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结算管理,明确集团及所属单位预结算管理职责和各项预结算业务管理工作内容及程序,保证预结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确定、有效控制,打造预结算管理业务优势,维护集团整体利益,提升集团创效能力,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预结算管理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工程预结算管理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统一、指导与规范相统一、协调与管理相统一、服务与监督相统一的管理方式。

在具体业务运行过程中实行:工程投标报价编制、决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工程预算结算进度、质量考核备案制;政策性等共性矛盾和问题分析、研究、协调、解决整体推进制。

第三条本办法是集团及所属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及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实施预结算管理应遵循的工作标准,是明确工作职责、评价工作质量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责任部门及基本职责第四条集团经营部是集团预结算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分析、研究国家、行业、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预结算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办法;制定集团预结算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组织开展集团范围内的预结算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所属单位经营部是集团预结算管理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者,负责在集团经营部的业务领导下,具体组织本单位造价人员对工程项目从投标报价到工程结算实施全过程造价管理,对本单位工程预结算管理质量负责。

第六条为了加快工程结算进度,加速资金回笼,提高工程结算质量,确保集团整体利益的实现,集团成立工程结算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分管经营的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经营部、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及技术质量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工程结算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领集团对外工程结算工作,对工程结算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协调和解决。

经营部负责工程结算的总体协调、推进、实施、管理和考核工作。

法律事务部负责工程合同及结算纠纷的法律事务工作。

安全生产及技术质量部负责协调、解决影响工程结算的技术资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2.04.28•【文号】中证协发〔2022〕104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的通知中证协发〔2022〕104号各证券公司:为落实公司债券注册制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承销业务规则,在广泛征求行业与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协会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进行了修订。

修订稿已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2022年修订)2、修订说明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4月28日附件1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2022年修订)(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4月28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承销机构承销境内公司债券时,项目承接、发行申请、推介、定价、配售和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适用本规范。

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由受托管理人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业务行为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承销业务制度和决策机制,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定价和配售等过程管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二章承接与申请第五条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

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第六条承销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承接项目,不得以承诺通过内部审批及通过内部审批时间、获得批文及获得批文时间等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

法律谈判案例报价策略(3篇)

法律谈判案例报价策略(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法律谈判过程中,报价策略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合理的报价策略能够帮助谈判者争取到更有利的谈判结果,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法律谈判案例的报价策略,包括:了解谈判对手、分析案件背景、制定报价方案、灵活调整报价以及签订合同。

二、了解谈判对手1. 背景调查:在谈判前,充分了解谈判对手的背景信息,包括其公司规模、行业地位、历史业绩、经营理念等,有助于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报价策略。

2. 谈判风格:观察谈判对手的谈判风格,如是否强势、是否容易妥协等,有助于预测其可能的报价范围和谈判策略。

3. 关键人物:了解谈判对手的关键人物,如公司决策者、法律顾问等,有助于在谈判过程中与之建立良好关系,提高谈判成功率。

三、分析案件背景1. 案件性质:根据案件性质,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等,确定报价策略的侧重点。

2. 案件证据:分析案件证据,了解己方和对方的优势和劣势,为报价提供依据。

3. 案件法律依据: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报价策略符合法律规定。

四、制定报价方案1. 基础报价:根据案件背景和谈判对手情况,制定一个基础报价,作为谈判的底线。

2. 谈判空间:根据案件性质、证据和法律依据,确定报价的浮动范围,以便在谈判过程中进行灵活调整。

3. 价值报价:强调己方服务的价值,如专业团队、成功案例等,以提高报价的可接受度。

五、灵活调整报价1. 观察谈判对手的反应:在谈判过程中,密切关注谈判对手的反应,如是否满意、是否提出异议等,根据其反应调整报价。

2. 谈判节奏:掌握谈判节奏,适时提出报价调整,以增加谈判的灵活性。

3. 适时妥协:在谈判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妥协,以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

六、签订合同1. 明确条款:在签订合同前,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 审查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3. 签订合同:在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双方签订合同,正式确立合作关系。

XX公司《比质比价管理办法》

XX公司《比质比价管理办法》

比质比价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比质比价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国XXXX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规定了比质比价的范围和原则、比质比价的管理机构及职责、比质比价审批权限和程序、比质比价具体要求、比质比价管理工作的执行与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相关采购活动。

二、范围和原则(一)比质比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器材采购、设备(含信息设备,下同)软件购置及维护、外协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等经济活动。

1.器材采购:原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及元器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通用及专用工具、非固定资产类的监视和测量仪器的采购等。

2.外协任务:科研/生产外委加工、设计、试制、试验、研究、工装、模具制造、检测、专用软件开发及各类出版、印刷、宣传等外包任务及相关服务等。

3.设备/软件购置及维护:通用办公设备,科研生产设备,各类专用和辅助设备,各种工装及模具,通用软件,固定资产类的监视和测量仪器,各类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改造及租赁等。

4.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零星土建,各类工程建筑的装饰、维修和改造等项目和服务。

5.以上四项未包含的应当进行比质比价的其他经济活动。

(二)比质比价的原则:1.合理选择供方,等质择廉,等价择优;2.原则上每项业务均需选择三家及以上的供方比质比价,特殊情况下仅有唯一供方时,按本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3.选择供方应综合评价其技术能力、硬件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充分体现其质优品质和持续保证能力;4.各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委托或采购的历史成交最低价作为基价,对首次委托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以最低谈判价作为基价;5.比质比价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办理委托或采购业务,办理时的价格不得高于已审批的价格。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建立分级比质比价管理机构,加强管理。

报价规章制度怎么写范本

报价规章制度怎么写范本

报价规章制度怎么写范本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报价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报价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参与的报价工作。

第一条报价的定义报价是指根据客户提出的需求和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和条款说明的行为。

第二条报价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客户进行公平、公正的报价,没有任何歧视。

2. 诚实守信原则:报价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隐瞒信息或虚构条件。

3. 保密原则:对客户提供的信息和要求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4. 专业原则:报价内容应合理、明确,符合公司政策和客户需求。

第三条报价的流程1. 接收客户需求:销售或市场部门接收客户需求,收集整理客户信息。

2. 制定报价方案:根据客户需求,确定报价方案及报价价格。

3. 报价审核:经过销售部门审核,确保报价内容准确、符合政策。

4. 报价发送:将报价发送给客户,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5. 报价跟进:对客户反馈进行跟进,及时调整报价方案。

第四条报价的规定1. 报价文件内容应包括产品或服务描述、价格、条款和有效期等信息。

2. 报价价格合理,不得随意浮动或歧视客户。

3. 报价文件应及时发送给客户,不得拖延或忽视客户需求。

4. 报价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相关政策和程序,不得擅自做出决策。

5. 报价文件应保存备份,确保客户需求随时可查阅。

第五条报价的监督与管理1. 负责人:销售部门负责报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监督机制:公司经理定期对报价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报价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管理制度:建立报价档案,保留客户信息和报价记录,方便日后查询和跟进。

4. 员工培训:对参与报价工作的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报价能力和质量。

5. 不定时抽查:对报价工作进行不定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报价的违规处理1. 若发现员工涉及报价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或解聘等处理措施。

2. 一旦发现有故意误导、欺骗客户的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追究。

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和成本控制

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和成本控制

浅析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和成本控制[摘要]目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具体内容有下列几方面:实际成本核算,根据统计核算、业务核算、会计核算提供的资料,对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项目成本是超支还是节约。

因此建筑企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收集好原始资料,各部门要能准确提供相关数据,才能使成本分析有依据,比较对象,要用数据说话,发现问题及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改善经营,降低成本,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成本控制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09-0200-01作为施工项目造价管理和成本控制,其控制过程、控制措施和控制方法是相互贯通、互相体现的。

其工作核心都是通过降低劳动消耗,实现对施工项目的造价管理成本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经济分析、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的经比较,以及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造价分析、对比,能动地影响着设计、施工,控制着工程造价。

一、现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一)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1、缺乏科学的报价决策机制现场调查不深入,成本分析缺乏可靠基础;对招标文件研究不透彻,施工组织方案不合理,导致报价结果出入较大;对施工技术规范了解不细致,对计量支付规则未进行认真研究,致使工程数量漏列、错列;预算与施工组织联系不紧密,缺乏准确性;对于定额中没有的,而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项目,因对施工工艺不熟悉,补充单价分析缺乏科学性,导致预算结果偏差较大;过分地考虑了现场施工实际,缺乏综合分析,导致偏差加大。

2、成本控制存在的局限性如何针对单位工程制订出可操作的工程成本控制依据十分关键。

但很多企业对于工程目标成本的制订过于简单化和表面化,有些只是简单地凭经验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百分率确定目标成本,而忽略了现场环境、施工条件以及工期的要求。

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是促进成本控制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实施低成本战略的重要武器。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4.10.18•【文号】•【施行日期】2024.10.1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2024年10月18日修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工作,维护网下发行秩序,净化网下发行生态,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网下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所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证券公司开展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推荐工作,担任首发证券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开展网下投资者选定和管理工作等,适用本规则。

上述主体开展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相关业务时,参照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网下投资者进行自律管理。

协会建立网下投资者跟踪分析和评价体系,由协会另行规定。

第二章网下投资者注册管理第一节注册条件第四条投资者及其所属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者直接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应当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并在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和证券配售对象(以下简称配售对象)注册。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前述机构资产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后,可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统称一般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后,可参与主板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协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对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的注册条件进行调整。

第五条机构投资者注册网下投资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应为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依法设立、完成登记手续且专门从事证券投资的一般机构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经验。

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1.18•【文号】财金[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银监局,有关金融企业: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现将《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附件: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外)。

其他中资金融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和银监会。

上述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造价咨询现场踏勘及询价机制__概述说明

造价咨询现场踏勘及询价机制__概述说明

造价咨询现场踏勘及询价机制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本文将重点介绍造价咨询现场踏勘及询价机制。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造价咨询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其中,现场踏勘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而询价机制则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合理采购材料和设备,在工程施工前确定准确且经济有效的价格。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这两个方面,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于实践中,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讲解:引言、正文、踏勘现场、询价机制以及结论。

在引言中,我们将对文章所涉及的主题进行简要介绍,包括概述、目的以及文章结构。

在正文部分,我们将详细讲解造价咨询现场踏勘和询价机制,并针对每一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说明。

我们将介绍现场踏勘的重要性、实施步骤、踏勘数据收集方法等方面内容,同时也会探讨询价机制的核心原则、流程和常用方法等方面知识。

接着,在踏勘现场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踏勘现场的具体操作过程,包括考察要点、数据采集方式、问题记录等相关内容。

通过深入了解现场踏勘的必要性和实施步骤,读者可以更好地把握项目中的关键环节。

然后,在询价机制部分,我们将重点介绍如何建立一个高效可行的询价机制。

我们将详细说明该机制的流程步骤、涉及到的各方利益以及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读者将了解到如何通过优化询价机制来提高项目成本控制水平和采购效能。

最后,在结论中,我们将总结文章主要观点,并对进一步研究和应用造价咨询现场踏勘及询价机制提出一些建议。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对造价咨询现场踏勘及询价机制有一个更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并可以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介绍造价咨询现场踏勘及询价机制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通过深入研究现场踏勘和询价机制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也希望能够唤起人们对于造价咨询工作的重视,准确而经济地管理项目成本,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3.05•【字号】深财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本级各采购人,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了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机制和交易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局2020年3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定分离政府采购程序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附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机制和交易机制,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实现优质优价采购结果的政府采购竞争机制,助力深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定标分离(以下简称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三条深圳市行政区域内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鼓励采购人在执行重大项目和特定品目项目政府采购时选择适用评定分离,其他项目不适用评定分离。

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11.26•【文号】医保发〔2019〕67号•【施行日期】2019.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年11月26日附件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现就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衔接完善现行药品价格政策以现行药品价格政策为基础,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围绕新时代医疗保障制度总体发展方向,持续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一)坚持市场调节药品价格的总体方向。

医疗保障部门管理价格的药品范围,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等。

其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药品经营者(含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下同)制定价格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使药品价格反映成本变化和市场供求,维护价格合理稳定。

(二)发挥医保对药品价格引导作用。

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方向,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探索实施按通用名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

健全公开透明的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机制。

完善对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对医保基金支付药品的价格监管和信息披露,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部分条款的公告-国家规范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部分条款的公告-国家规范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部分条款的公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一、新增一条作为第十四条:“做市商在取得做市库存股时,可与挂牌公司股东就一定条件下回售或转售做市库存股作出约定。

“做市库存股回售约定,是指做市商在协议受让挂牌公司股东股份时,与该股东约定的在一定条件下将不超过受让数量的股份回售给该股东的协议安排;做市库存股转售约定,是指做市商在认购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时,与挂牌公司股东约定的在一定条件下将不超过认购数量的股份转售给该股东的协议安排。

”二、新增一条作为第十五条:“做市商与挂牌公司股东作出回售或转售约定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做市商单次约定的回售或转售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受让或认购的股份数量;“(二)做市商申请为股票做市前获取的库存股,回售或转售数量不得超过申请为股票做市时的初始库存股数量,因挂牌公司权益分派导致的超出初始库存股数量的部分除外;“(三)做市商不得存在对做市后的申报或成交价格、数量、金额进行承诺等可能影响做市报价的情形。

“做市商应当自回售或转售协议签署日起2个转让日内披露相关协议,并于回售或转售安排变更或终止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披露相关情况。

”三、第十六条第(六)项修改为:“与所做市的挂牌公司及股东就股权回购、现金补偿等作出约定,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回售、转售约定除外;”修改内容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内容作相应修改,全文重新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全国股转公司2019年1月25日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做市商做市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做市商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以下简称《转让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公司价格管理细则(四篇)

公司价格管理细则(四篇)

公司价格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价格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树立公司形象,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公司价格管理的目标是合理确定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价格,促进市场竞争,满足消费者需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公司价格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价格政策。

第五条公司价格管理应以市场需求、成本、竞争对手价格、品牌价值等因素为基础进行定价。

第六条公司价格管理应与市场营销、产品开发、财务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全面的价格管理体系。

第二章价格定位第七条公司应根据产品的市场定位和消费者需求,制定不同级别的产品定价策略。

第八条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竞争环境,确定相应的价格范围和浮动空间。

第九条公司价格定位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品牌、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定位,确保价格的市场适应性。

第三章定价原则第十一条公司定价应根据产品的成本、市场需求、竞争态势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第十二条公司定价应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阶段,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

第十三条公司定价应合理回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成本,确保公司的利润率。

第十四条公司定价应根据产品的附加值、创新性和差异化程度,合理确定价格。

第十五条公司定价应注重市场反馈和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四章价格策略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产品的市场定位和竞争状态,采取不同的价格策略。

第十七条公司可以采取折扣、促销等手段,推动产品销售和市场份额的增长。

第十八条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价格,进行灵活的定价调整。

第十九条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独特性和品牌价值,采取溢价定价策略。

第二十条公司可以根据不同销售渠道和消费者群体,制定差异化的价格策略。

第五章定价执行第二十一条公司定价应通过内部流程,获得相关部门的确认和支持。

第二十二条公司定价应制定相应的销售政策和措施,确保定价的有效执行。

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模板

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模板

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模板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确保公司大宗材料的采购价格合理、质量优良,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特制定本询价制度。

1.2 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询价过程应保持公开透明,给予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平等参与的机会,确保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2)竞争性:通过多家供应商参与报价,促进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以获得更有利的采购条件。

(3)效率性: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提高询价和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金额较大、供应商较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大宗材料。

三、组织机构3.1 成立询价小组: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询价过程。

3.2 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采购部门负责对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四、询价流程4.1 市场调研:采购部门应提前对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大宗材料的行情、价格趋势和潜在供应商。

4.2 发布询价公告:在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范围内,发布询价公告,邀请供应商参与报价。

4.3 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资质证明、产品说明书等。

4.4 询价评审: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主要评审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和价格合理性。

4.5 谈判与决策:根据评审结果,询价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和价格。

4.6 报告与审批:将询价结果报告给公司相关负责人,并进行审批。

4.7 签订合同: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监督与考核5.1 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询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询价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5.2 公司审计部门应对询价过程进行审计,加强对询价小组的考核,确保询价过程的合规性。

5.3 对询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工程管理咨询询价方案模板

工程管理咨询询价方案模板

工程管理咨询询价方案模板一、前言在当前的建设项目中,工程管理咨询服务的作用愈发凸显。

好的工程管理顾问不仅能够规避风险,提高效率,还能够为项目带来更多的价值。

因此,选择一家合适的工程管理咨询公司对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为此,我们特别向贵公司提出询价邀请。

我司需要一家有丰富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强、具备良好信誉和服务态度的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本方案将详细介绍我司需求和招标要求,希望贵公司认真阅读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报价。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一项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项目涉及很多领域,包括线路设计、车站建设、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等方面。

在此过程中,工程管理咨询公司需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协助业主方全面项目管理。

三、服务范围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协助业主方拟定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预研;-协助业主方进行招标文件编制和筹备工作;-协助业主方开展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和评标工作。

2.施工过程管理阶段-监督业主方管理机构组建,协助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和决策机制;-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组织施工方管理工作;-参与项目管理工作的定期评审和总结,对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专业意见。

3.项目验收和完工阶段-参与项目完工验收,协助业主方对施工项目进行评审;-协助项目完成最终结算工作。

四、咨询要求1.提供工程咨询相关资质证明;2.提供工程管理咨询服务经验;3.提供项目所需的团队人员简历及其业绩;4.提供报价单及相关收费标准;5.其他相关资料。

五、报价细则以下为报价细则,特此说明:1. 报价明细:-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用、住宿费用及相关税费,不含税金额和含税金额均需列出;- 报价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

2. 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实施计划:- 提供具体的项目执行计划,包括服务范围、时间节点、工作内容、质量保证和风险控制措施等。

3. 团队人员设置:- 提供团队人员的资格、工作经历和业绩;- 团队人员设置要求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

网下打新业务内控合规制度

网下打新业务内控合规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新股网下配售业务内控制度一、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流程二、参与推介活动的专项内控机制三、报价决策机制四、估值定价模型五、申购资金划付审批程序六、合规风控制度七、员工培训制度八、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工作底稿存档制度一、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流程在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时,证券部应认真、审慎、专业地掌握资料、深入调研,理性报价、合规申购。

证券部应根据自身研究力量的匹配程度,在深入研究相关项目及其所在行业的前提下,有选择地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不会盲目参与。

在开展首发股票的研究工作时,证券部应始终坚持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信息,发现存在异常情形的,如与本次发行相关联的机构或个人存在不良诚信记录、发行人所在行业已经出现不利变化、发行人盈利水平与行业相比存在异常等,将采取调研、核查等方式进一步核实研判。

具体询价、申购业务流程如下:1、证券部在新股招股说明书刊登日,编制《新股申购建议书》,提出明确的申购意见;2、由证券部提交《新股申购建议书》,财务产权部对资金拨付进行审阅,审计部对法律及内控合规性进行审阅,无异议后,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交由总经理审定并签发;3、新股如需累计询价,由证券部提交《累计投标询价建议书》,财务产权部对资金拨付进行审阅,审计部对法律及内控合规性进行审阅,无异议后,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交由总经理审定并签发;4、《新股申购建议书》或《累计投标询价建议书》经审定签发后,财务产权部按照申购资金划付审批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购资金划入指定账户。

5、经公司授权,被授权人按照经审定签发的《新股申购建议书》或《累计投标询价建议书》执行申购指令,完成网下申购平台操作。

网下申购操作应根据上市新股所在地不同,选择上交所或深交所的KEY在业务机上进行操作,操作前再次确认询价数量和价格,确认后进行操作。

二、参与推介活动的专项内控机制证券部在参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组织的首发股票项目推介活动、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时,应杜绝发生以下行为:(1)参与首发股票推介活动时收受礼品或礼金;(2)与发行人、主承销商或其他询价对象协商抬高或压低股票价格;(3)网上网下同时申购单一首发股票项目;(4)提交有效报价或申购要约后应缴款未缴款;(5)利用非指定证券账户或银行资金账户参与网下申购;(6)行政法规、自律规则或新股发行公告中规定或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公司价格管理细则(5篇)

公司价格管理细则(5篇)

公司价格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价格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监督制约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确保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真实反映市场动态,供应价格合理稳定,内部物流有序高效。

根据《____成立____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号)及《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办法》(____〔____〕____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和专项工程的物资采购与供应价格;内部多经企业采购与供应价格。

第三条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价委会办公室”)是集团公司价格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集团公司物资价格的政策研究和监督考核,定期发布物资价格信息。

第二章采购价格管理第四条采购价格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是招标采购的物资,原则上以招标价格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二)公开比价采购的物资,以比价结果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三)没有招标比价的物资,由采购部门公开询价,以询价结果作为采购价。

第五条建立健全物资价格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构建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

第六条在物资价格信息平台没有开发之前,物资公司每月定期向集团公司价委会办公室上报物资采购计划。

价委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其采购价格。

第七条物资公司必须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价格内控体系,每季定期把物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物资品种规格、采购形式、采购价格、供应商等,报价委会办公室,接受价委会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未实行集中采购供应的单位,市场自购物资要实行公开比价采购,价委会办公室将定期对其采购物资____进行检查审核,对____单价高于当时市场平均价格的,经落实没有特殊原因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实行供应商定期报价制度,集团公司逐步实行供应商准入制。

供应商把供应____集团公司的物资,每月定期一次性进行网上报价,作为采购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

工程投标决策及报价技巧

工程投标决策及报价技巧

巨大 , 以及缺 少必要 的资源 等等 , 时候企 业 就处 于 这 两难 境地 。 如果选 择 继续投 标 , 必然 要采 取高 报价 的 策 略 , 就势 必造成 同等条件 下 的竞争 力弱 化 ; 这 如果
20 0 6年 第 3 期 第 2 卷 l
少铁 程 价管 路工 造 理 适

关键 词 : 工程投 标 ; 策 ; 决 报价 技 巧
De ii n s i a cso m k ̄l nd uo i kil i d ig o oet g q tng s ls nb dn r rjc i f p s
— — —
Ab ta tI h s at l id n e iin ma ig i iie no t o sr c : t i r ce bd ig d cso kn s dvd d it w n i sa e ,vz r bd i g d cso kn n o rh n ie d cs n tg s i.p e- idn e iin ma ig a d c mpe e sv e ii o
赢 或专利技术并有着 良好 的声誉 ; 总价较低 的中小 型工 常 利 程 ; 特殊垄 断性 工程 ; 主要求 苛刻且工 期紧急 的工 业 策 程 ; 竞争对手少且弱 ; 支付条件 不理想 。 用

“ 彼分 析” 知 ,即分 析与投 标 工程相 关 的一切 外
界信 息 , 括项 目基 本情 况 、 主 的诚信 及美 誉度 情 包 业
周 芒
( 中铁 六局 集 团有 限公 司, 北京 10 3 ) 0 0 6
摘 要 : 文将投 标 决策过 程 分为 两大 阶段 即标前 决 策和 综合 决 此 策 阶段 。标 前 决策 阶段 详 细讨论 了决策 的 步骤 、影 响 因素与 方

合作协议的决策机制说明合作协议中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合作协议的决策机制说明合作协议中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合作协议的决策机制说明合作协议中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合作协议的决策机制说明合作协议是商务合作中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于规范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其中,决策机制和程序在协议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详细说明合作协议中决策机制和程序的要点,以使各方能够了解和遵守。

一、决策机制的设立合作协议中的决策机制旨在确保各方在合作中能够做出准确和有效的决策。

通常,决策机制由合作各方共同商定,并在合作协议中写明。

具体的决策机制可以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一票否决制:即每个合作方都有权利对某项决策进行否决,只有得到所有合作方的同意才能通过。

2. 多数表决制:即根据合作方的权益比例进行表决,获得过半数合作方赞成即可通过。

此形式常用于大型合作项目中。

3. 合作方代表制:各方委任代表进行集体决策,代表之间通过协商和表决确定决策结果。

在选择决策机制时,应根据合作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各方的利益关系来确定,以确保决策的公正和高效。

二、决策程序的规定在合作协议中,必须明确规定决策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决策议题的提出: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合作项目中的决策议题,议题应当明确、具体、与合作相关。

2. 决策的讨论和表决:根据决策机制,各方就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表决,确保各方的声音得以充分听取。

3. 决策结果的确认和执行:一旦决策达成,需将决策结果明确写入协议,并在各方之间保持一致。

同时,各方应按照决策结果积极履行,确保决策的有效性。

三、灵活性和变更合作协议中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合作项目的变化。

当合作环境或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能需要对决策机制和程序进行调整或修改。

因此,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变更的流程和要求,保证各方能够共同商定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变更。

四、争议解决机制在合作协议中,还必须设立争议解决机制,以便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争议时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常见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机制,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相关细则,以保障争议解决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报价决策机制说明文件
一、总则
为规范新股报价机制,合理规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说明文件。

二、管理细则
1、网下认购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投研小组,投研小组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研究报告、财经网站、协会网站及各种合法渠道,研判拟发行新股所处行业现状,行业市盈率及拟发行新股行业地位,未来盈利能力等,由此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以此来初步筛选将会参与哪些新股的申购。

2、授权投研小组,结合存量配售比例、发行特殊条款等因素,拟订报价方案,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3、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做最后决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