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冬春季农业生产及备耕工作调研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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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冬春季农业生产及备耕工作

调研督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宁农[办]发[2016]2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发布日期】2016.01.06

【实施日期】2016.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冬春季农业生产及备耕工作调研督查的通知

(宁农(办)发[2016]2号)

各市、县(区)农牧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做好冬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在去年第四季度扎实开展“从严从实抓落实、大干实干100天”活动的基础上,经厅党组研究,继续组织调研督查组,分赴各市、县(区)、厅属各单位,对全区冬春季农业生产及备耕工作开展调研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三农”政策宣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

届七次全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各地组织开展中央1号文件、自治区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政策宣讲情况,特别是“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精神的贯彻情况和转方式、调结构、推改革、促增收的思路做法。

(二)“菜篮子”产品生产。重点包括设施蔬菜生产管理,畜禽补栏、养殖、饲草和饲料储备,冬季鱼塘管理和春季鱼苗投放准备等工作情况。春节及冬季蔬菜、肉蛋奶供给,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

(三)农产品产销对接。了解各地玉米、马铃薯、蔬菜、生鲜乳、清真牛羊肉、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及市场销售情况、价格走势、信息服务、产销衔接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农产品卖难及紧缺问题,及时指导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促销活动,推动产销衔接。

(四)农业生产安全。冬季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春节期间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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