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国际商法》62页PPT

合集下载

国际商法的电子教案PPT课件

国际商法的电子教案PPT课件

.
1
经济法:国家在调整干预经济活动时的法律规范。如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预算法、审 计法、环境资源保护法、消费者利益保护法、交 通运输法等。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是法律从个人权利本位到 社会权利本位的过程。
2、国际商法与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 区别
国际私法:“结婚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合同 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关系的国家的法律”、 “继承的适用被继承人死亡地法,不动产的使用 不动产地法”、“侵权的适用侵权地法”
第一章:绪论
一、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的概念 即调整跨越一国国境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和 1、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区别
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财产关系 债权:合同;侵权;不当得利等 民法 人身关系 人格权:生命;健康;姓名;肖像等
身份权:荣誉;亲属;知识产权
.
9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一节 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俄罗斯14岁(2002年前为16岁); 菲律宾男16岁,女14岁; 韩国法定结婚年龄:男18岁、女16岁以上。未满20岁者,要申请结 婚时必须有父母的同意。女子在婚姻六个月内不能申请再婚,但有医 生的妊娠诊断证明可作例外处理。 巴西16岁; 澳大利亚男21岁,女18岁; 英国16岁; 德国18岁; 法国男 18岁,女15岁; 希腊男14岁,女12岁; 美国统一结婚法规是18岁,但美国各洲不一,部分州规定男21岁,部 分州规定,如双方未满成年人年龄,须经父母同意方可结婚,有的州 规定男子不满18岁、女子不满16岁者,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结婚。 爱达荷、密西西比、新泽西和华盛顿等州则允许年满14岁的男孩、 年满12岁的女孩结婚。 二、最高结婚年龄除沙俄民法规定年满80岁以上不得结婚外,古今中 外未发现其他规定最高结婚年龄的国家或地区。

国际商法 全套 PPT课件

国际商法 全套 PPT课件

甚至还存在个别的衡平法院。
11
3、制定法 英美法系也有制定法。英王很早便发布过一些具有实体法或
程序法内容的敕令。最近两个世纪,特别是20世纪以后,议会更 通过大批立法,在某些领域,如刑事案件的审判,其主要依据已 是制定法,而不是判例。但英国的制定法有其特点,即不论民事、 刑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没有统一的法典;对某些特定问题例 如证据、货物销售、性犯罪、盗窃罪以及青少年犯罪等,虽然制 定了单行法,但是往往民刑不分、实体规定与程序规定兼及,而 且修改频繁,同名法令很多,在援用时必须注明法令颁布的年代, 有的法令内容重复,甚至前后规定不一;而且,法令绝大部分是 归纳判例而成,不论概念或原则,类多来自司法习惯,因而解释 和适用时往往需要借助判例。 代表国家:英国、美国
14
二、中国的司法制度 1、中国的法律体系 最高法院、地方高级法院、地方中级法院、基
层法院、专门法院 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门管辖)
15
2、民商事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 合议制 诉讼基本程序【立案、送达、开庭、判决、执
行】
16
三、中国的民商法 1、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物权法 2、商法
9
二、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1、普通法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以前,英国各地 施行的是盎格鲁-撒克逊的习惯法;东北部则施行入侵 的丹麦人传入的北欧条顿人习惯法。诺曼人在英国建 立以国王为中心的封建土地制度,逐步形成王权专制 国家,在历史上第一次设立权威极大的御前会议,以 其判例作为普通法适用于全国,并由国王派出的巡回 法官在各地宣传和施行这些法律。狭义的普通法即指 这类判例法。
17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重点内容: 1、合伙企业的类型和特点 2、公司的类型及运作

国际商法课程ppt课件

国际商法课程ppt课件
◆ 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 1930年、1931年《日内瓦公约》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 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1883年《巴黎公约》 1891年《马德里协定》
(三)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 ) 也称作英美法系、判例法系
起源:中世纪英国的习惯法 2. 代表国家:英国、美国(P6) 3. 渊源:判例——先例约束力原则 4. 特点: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
美国——此外,联邦法和州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案例
中国贪官为何总逃往加拿大 新入伙人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是否负责?
中国:连带责任;英国:不负责任 中国外贸代理制、货代、船代 FOB CFR CIF
要约(发盘) 承诺(接受)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业和贸易的国际条约或公约。 重要渊源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公约: ◆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 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国际商法》PPT课件

《国际商法》PPT课件

.
15
思考与练习
一、名词解释 国际商法
事惯例
国际商事条约
国际商
二、简答题 (1)国际商法的渊源有哪些? (2)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哪些区别?
.
16
第二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
学习目标:
▲素质目标:对各种商事组织的设立及其管理具有一 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能力目标:具有依法设立各种商事组织的能力;依 法管理合伙企业和公司的相关能力。
• 主要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一种是实体法规 则的国际条约,这些公约能够有效消除各缔 约国在这些领域的法律冲突。另一种是冲突 法规则的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可以使各缔约 国在这些领域内的法律冲突规则得到统一, 为国际商事案例确定准据法。
.
6
相关链接:
• 实体法是指在国际条约和协定中直接规定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需要借助其 他法律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 系。
▲知识目标:熟悉各种商事组织形式的概念及其特征。 了解各种商事组织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合伙企业的分类及相互间的区别。 掌握公司设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权利 和义务。
重点难点:
1、各种商事组织形式的概念及其特征。 2、各种商事组织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3、合伙企业的分类及相互间的区别。 4、公司设立的规定。
• 国际商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华沙-牛津规则》《美 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
8
• 3、各国国内法
尽管已有大量的国际商事公约或惯例,但由于传统 习惯与自身利益所在,各国仍在很多的商事领域中保 留独占的立法权。
民商合一:指民事和商事统一立法,将商事方面的内 容编入民法典中,或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中国、 瑞士、荷兰、泰国、意大利、土耳其、东欧一些国家)

《国际商法》PPT课程课件全编精选全文

《国际商法》PPT课程课件全编精选全文
任适用法律公约》等。
国际条约(或公约)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实践中,各国为了奉行条约必须信
守的古老法律原则,一般将其相关的内容在国内法中予以体现。但是,国际商法
在本质上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损国际公约
(或条约)的效力,由此致使其不具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例如,各国国情不同,在
英美法系
(二)英国法的结构、特点和渊源
3.英国的法院组织体系
➢ 英国的法院体系比较复杂,有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两类。前者包括上议院(枢密院司
法委员会)、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三种,后者包括王冠法院、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三
种。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作为英国最低一级的法院,分别审理辖区内争议标的在5
除法国、德国外,许多欧洲大陆国家如瑞士、意大利、奥地利、荷
兰、卢森堡、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都适用大陆法系。
另外,曾受大陆法系国家殖民统治过的拉丁美洲、非洲,以及近东
的一些国家也实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如美国
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实行大陆法系。另外,日
本、土耳其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也引入了大陆法系。
各种方式把商法纳入
本国的国内法,使之
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
从而使商法失去了它
原有的国际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特别是20世纪60年
代以后,随着世界生
产力的增长,各国之
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
切,经济生活越来越
国际化,互相依赖的
程度也大大增强。
洲地中海沿岸是世
界各国贸易的中心,
意大利的威尼斯、
热那亚等一些城市
则是这一贸易中心
➢ 英国法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这种二元性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国际商法教学课件(全)

国际商法教学课件(全)

一、合同能力
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 2、自然人: 解除亲权、禁治产制度。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
能力。 3、法人: 目的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特许经营范围。
二、对价和约因
英美法中的对价是对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某种回报。待履
行的对价、已履行的对价和过去的对价。
4、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1)大陆法系中判例的作用日益增强。 (2)英美法系成文法的数量迅速扩大。 (3)两大法系取长补短,逐渐融合。
四、中国法律制度概要
1、中国法律制度的沿革
历史:满清以前诸法合一;民国政府“六法全书”。 现实:1949-956;1957-1965; 1966-1976;1978-1992;1993年 层次: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律、特殊区域法律 部门:民法、商法、民诉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刑诉法
导论
在学习国际商法的基本规则和具体内容之前,读者可能比较关心诸如什 么是国际商法,它包含哪些内容,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 之间有什么关系,在WTO体制下的国际贸易统一法新格局对国际商法有 何影响等等问题,引言部分将对此进行扼要说明,并进一步分析国际商 法的结构和特点、作为国际商法历史渊源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法律以 及中国法律制度的概况。
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类型公司的特征 二、发起人资格 三、设立条件 四、公司章程 五、公司资本 六、出资形式 七、设立程序 八、设立中公司的地位 九、设立登记 十、设立责任
第四节 股份和股票
一、股份
1、股份既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又是公司社员也即股东在公司 中的地位股权的象征,一般表现为股票这一有价证券的形式。
础要求不同,(3)分配形式不尽相同,(4)收回出资的方式不同

国际商法概述PPT课件

国际商法概述PPT课件
公法以权力为轴心,严守“权力法定”的定律;私法则以 权利为核心,适用“权利推定”的逻辑。
公法奉行“国家或政府干预”的理念,私法遵循“意思自 治”、“私法自治”的原则。
公法以政治国家为作用空间,私法以市民社会为功能范域。
.
22
商法的基本原则principal
1.维护市场正常运行原则 2.提高商事交易效益原则 3.保障商事交易安全原则
.
11
商法与经济法economic law的共性
都是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 经济法是公法,商法也带有某些 公法性质
.
12
商法和经济法的不同点
(1)所追求的利益不同
商法——着眼于商事主体的权益,侧重保护商事主体个体
经济法——着眼于整个国民经济生活的全局,侧重维护社会 整体利益
(2)调整范围不同
商法———调整商事主体间特有的经济关系
.
7
分类
从表现形式划分: 形式意义的商 法、实质意义的商法
从商法包括的内容划分: 广义商 法,狭义商法
从民法与商法关系划分: 民商合 一,民商分立
依立法基础划分: 商人商法,商行 为商法,折中商法,习惯商法
.
8
三、商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商法与民法 商法与经济法 商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商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商法与刑法 商法与国际法
.
2
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论
商法概述 国际商法概论 商事法律关系 两大法系
.
3
第一节 商法概述
商的概念 commercial
一般常识的商 经济学角度的商 商法的商(第一种商、第二种商、
第三种商、第四种商 ) 市场经济和商法
.
4
一、商法的商
第一种商:直接沟通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 第二种商:货运、仓储保管、居间、行纪、 代理 第三种商:银行、信托、加工承揽、制造、 出版印刷 第四种商:旅馆、饮食、广告、保险.18商法调整对象和范围调整对象

国际商法完整ppt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国际商法完整ppt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第三节 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11
•二、英美法系典型国家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一)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 •1.英国法的渊源 •⑴ 判例法 •⑵ 成文法 •⑶ 习惯法 •2.英国法的结构和特点 •⑴ 救济方法 •⑵ 诉讼程序 •⑶ 法院的组织系统 •3.英国的法院组织与司法制度
第三节 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12
•(二)美国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1.美国法的渊源 •⑴ 判例法 •⑵ 成文法 •2.美国法的结构和特点 •3.美国的法院组织与司法制度 •美国的法院组织也反映出联邦制的特点,设有联邦和州的两 套法院体系。 •⑴ 联邦法院 •⑵ 州法院
第三节 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13
•三、大陆法系典型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大陆法系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 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它主要是在罗马帝国的消亡过程中, 在欧洲大陆,尤其是在西欧国家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 因此,罗马法的概念和原则对大陆法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强 烈和直接的影响。 •(一)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和特点 •(二)大陆法系各国的法院组织
第五节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概述
16
•(一)和解 •和解是指在纠纷产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 上,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的活动。 •(二)调解 •调解是指国际商事交易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者的主持下,通 过调解、说服,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协议,以解决争议 的活动。 •(三)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依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 裁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付第三者居中评断,由第三者 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纠纷解决方式。 •(四)诉讼 •当事人不愿进行和解或调解的,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没有 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且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 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