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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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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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一)参会条件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一)参会条件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医院外出参会学习及进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加会议的流程及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一)参加学术会议类别:1、指令性会议:(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参加的;(2)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3)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

2、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等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各类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学习班及其他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二)参会人员资格: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

2、学科带头人及省级学会委员每年限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3次,高级职称及科室行政副主任每年限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2次;中级职称、市级学会委员、论文第一作者每年限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次;初级职称每两年限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次。

3、上年度或本年度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本年度参加学术会议资格:(1)在医疗工作中出现负有责任的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2)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者。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牵涉到某一病种、某一技术多学科诊治的学术会议,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

5、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或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1、审批:接学习会议通知——>科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院长批准——>医务科登记(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科主任需院长审批)。

2、会后1月内需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或专科内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限报会务费、食宿费、交通费。

4、返院1月内需完成会议传达和费用报销,逾期不予办理。

(四)管理规定:1、交通费用以直线或就近乘用汽车、火车,确需乘坐飞机的需报分管院长同意,不得绕道,费用总控。

2、住宿费用结算以会议通知日期为准,原则上按会议通知上的住宿标准报销,擅自住单间或更高档的酒店票据不予报销。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管理规定(1)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管理规定(1)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管理规定讨论稿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培训的管理,形成一套规范、统一、高效的管理和办事程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人员资格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的人员,须是取得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含中级)的在职在岗人员,且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内容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一致;参加各级学术年会的人员必须是该学会的委员(参加国家级学会年会必须是该学会的省委员或以上)。

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类别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必须是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针灸学会、康复学会等国家一级学会举办的三级学科以上的学术会议、中南六省学术会议及湖北省医学会在本省举办的学术会议,且属继续医学教育范围内的可获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议。

短期培训班须是国家、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㈡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次数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一般1年不得超过1次(凡担任省级以上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者,或学术刊物的编辑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下同);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一般2年不得超过1次;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一般3年不得超过1次;4、担任医学学术刊物的编委会成员(编委委员及以上职务)可参加该杂志社召开的学术会议。

5、重点专科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参加的会议如协作组成员单位会议、重点专科工作会议,另作具体安排。

二、申请及报销程序㈠申请程序: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须持会议通知或培训班邀请函,经医务科或护理部同意,业务院长审核,再到科教科备案,报分管领导、院长审批。

㈡报销程序:经费的报销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科教科核实,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财务科根据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三、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会议或者培训班,原则上1次只派1人参加。

在本省、本市举办的学术会议或者培训班参加人次数可适当放宽。

医院职工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进修管理规定

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短期培训的管理规定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快医院人才培养,完善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参加学术会议等事项做以下规定:一、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1、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工作,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2)具有某些方面发展培养潜力,是本专业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并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3)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1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3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5年。

(5)必须具有本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

(6)医院重点科室、重点发展科室、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7)年度考核合格。

2、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1)符合进修条件者,由申请进修者本人或所在科室与进修单位联系相关事宜。

科室或本人提出书面进修培养申请,科主任签字后递交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登记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2)申请进修人员在医务科(护理部)领取进修申请表或在进修医院网站上下载该院正式的进修申请表,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

医院审批同意后,将进修申请表和单位介绍信一同寄出,离院前到医务科(护理部)登记、签署协议书,到人事部备案。

(3)外出进修学习人员须提前将行程时间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人事部,以便安排工作。

3、进修管理及进修期间待遇:(1)进修期间发放扣除职务津贴部分的原基本工资待遇,不参与原科室绩效考核。

(2)进修学习期间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

外出进修管理规定(3篇)

外出进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业务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教职工在学校安排下,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进修学习,以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和个人发展需求,合理确定进修项目。

2. 质量优先原则:选择优质进修单位,确保进修效果。

3. 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进修机会的公平分配。

4. 节约高效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进修效益。

第二章申购与审批第四条外出进修的申购:1. 教职工根据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需要,向所在部门提出进修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人事部门。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审批:1. 学校人事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进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2. 学校领导对人事部门的审批意见进行最终审定。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流程:1. 教职工提出进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出意见。

3. 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

4. 学校领导审定。

第七条外出进修的审批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 具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计划。

4.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5. 具备进修所需的条件。

第三章进修内容与要求第八条外出进修内容:1. 专业课程学习:参加进修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教学实践:参与进修单位的教学实践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 科研活动:参与进修单位的科研活动,提高科研水平。

4. 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九条外出进修要求:1. 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 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积极参与教学实践活动,积累教学经验。

外出参加学术会管理规定(3篇)

外出参加学术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行为,提高学术交流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以下简称“参会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

第三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有利于提高我单位职工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有利于推动我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三)有利于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我单位设立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术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术会议管理制度;(二)负责学术会议的申报、审批和监督;(三)负责学术会议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四)负责学术会议成果的收集、整理和推广;(五)组织开展学术会议交流活动。

第六条参会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参加学术会议:(一)参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三)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四)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参会人员可参加学术会议。

第七条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对参会人员申报的学术会议应进行以下审核:(一)会议主题是否符合我单位学科发展方向;(二)会议组织单位是否具有权威性;(三)会议内容是否具有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四)参会人员是否具备参会条件。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八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管理:(一)国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二)国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并需提供相关费用发票。

第九条学术会议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章学术成果管理第十条参会人员应认真参加学术会议,积极发言,展示我单位学术成果。

第十一条参会人员应在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报告等成果,并积极争取获奖。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
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为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开拓视野,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及参加学术活动等做出以下规定:
一、教师、行政干部外出进行专业或相关专业学习、培训及进修,必须由各处室或教研组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拟定本科室或教研组学期或学年教师学习、培训、进修计划,报科研处或有关处室统筹、审核,由主管副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批准。

二、凡参加各类学术专题会议的论文,必须先送科研处审阅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

凡未经学校审阅,以个人名义投稿者,学校不予以负责(包括参加会议的一切费用等);以第一作者身份参加学术会议的,仅限论文被大会录用为大会宣读的。

三、凡教研组教师或处室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必须符合以上两项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科研处或其它相应科室批示意见后,再上报主管副校长审定,最后送校长批准。

四、教职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费用报销规定:
1、各种学术论文发表的出版费不予以报销。

2、教师进行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报销。

3、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全国性会议或全省性会议的给予全额报销。

4、因学校新设专业、课程需要,按计划派出学习、进修、培训的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3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3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1. 外出进修学习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 外出进修学习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

3.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个人需按时完成单位交办的任务,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习进展。

4.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单位将停发工资,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生活补助。

5. 外出进修学习期满,个人需提交学习成果报告,并对所学知识进行总结和应用。

6. 外出进修学习期满后,个人需及时回到单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并向单位汇报所学情况,分享经验。

7.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个人需遵守学习机构的相关规定和纪律,准时参加学习活动,尊重学习机构的师资和教学安排。

8.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个人需保持联系,及时回复单位和家人的信息,并尽量避免与单位和家人产生不必要的困扰。

9.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个人需注意自身的安全和健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遵守学习机构和社区的规定。

10.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个人需严禁私自离开学习地点,擅自改变学习计划或违反学习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2)一、进修学习(一)概念外出学习时间____个月至____个月,为中期进修学习,外出学习时间大于____月,为长期进修学习。

(二)资格1.在本职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执业医师(护士)可申请脱产进修学习,二次进修原则上要与上次进修相隔五年。

外调来院人员原则上需来院工作____年以上(含____年)方可考虑;特殊情况需经院长批准。

2.发生医疗事故者当年不允许进修;3.行政记过处分者当年不允许进修;4.院内学术讲座学分____年累计小于____分,不同意外出进修。

5.双方均在医院工作的夫妻不允许同年外出进修。

(三)程序1.每年____月份,各科室主任到医务部领取《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附件1),上报下一年度需要外出进修人员名单,医务部____月份交由主管院长核准,____月上旬交院务会讨论审批,经院长签字同意后,医务部将《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交给继续教育科。

关于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

关于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

关于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为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完善我院人才梯队建设,切实提高我院整体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出进修学习(一)具备条件1、医务人员首次外出进修学习,临床科室要求人员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医技、护理等专业人员本科、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中专学历工作满7年,且具备执业医(护)师证书或相关的资格证书;2、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需再次外出进修学习者,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3、外出进修学习,原则上到省级以上适于学科发展需要的医院进修。

(二)审批程序1、各科室须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外出进修计划,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把下一年度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名单报医务部或护理部,医务部、护理部审查后经院长办公会统一研究审批。

2、医院批准后,外出进修人员须填写《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审批表》,经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报医务部或护理部审核并签订协议书,方可外出进修学习,如省外进修再报院长审批。

(三)相关规定1、进修6个月以内,医院报销往返车票各一次;进修12个月,医院报销往返车票各二次;进修交通工具限乘用汽车(出租车除外)、火车(软、硬卧除外);原则上由进修单位统一安排住宿,未经医院批准自行租房,医院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2、进修学习期间,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赔偿费用、进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进修者全额承担;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完成进修计划中途自行返院者,进修费、交通费、住宿费按时间比例报销;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完成进修计划中途自行返院者,进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进修者全额承担。

3、进修期满后三天内,进修人员必须到医务部或护理部报到;4、进修结束后提交书面汇报材料报科教科备案,并由科教科安排业务讲座;5、外出进修学习结束后,未经医院批准,不能私自调离医院,若违反医院规定,医院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医院的培养费。

关于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关于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关于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明确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行为,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责任部门与审批流程1.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为公司员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审批流程: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报批。

具体审批流程如下:(1)员工个人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填写《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申请表》,并提交至直接上级主管审批;(2)经直接上级主管审批同意后,员工需将申请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审核;(3)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相关领导审批;(4)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员工方可按照规定参加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

三、申请与报名程序1.申请:员工需提前了解所需参加的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符合公司业务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

在此基础上,填写《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申请表》,明确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2.报名:员工需按照所参加的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按照规定的截止日期提交报名材料。

同时,需按照审批流程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四、经费报销与支付1.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员工可按照公司规定的经费报销标准进行报销。

具体报销标准及流程详见公司《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2.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所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报销。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范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范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外出进修学习行为,提高员工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作用和潜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进修学习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外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课程、进修培训、学术研讨、交流访问等活动。

第三条进修学习应以提高岗位工作能力、服务企业发展为目的,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进修学习应与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和培养计划。

第五条进修学习以自费参加为原则,鼓励员工自愿选择付费进修学习项目。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第六条进修学习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

第七条进修学习包括国内和国外学习机会,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学习项目。

第二章进修学习程序第八条员工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应提交申请表,包括学习计划、学习目标、学习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第九条申请进修学习需提前一个月提交,涉及国外学习需提前三个月提交。

第十条申请进修学习的员工应向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的邀请信、课程大纲、费用明细等。

第十一条主管部门对进修学习申请进行审批、评估和安排。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需求、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员工的替补和岗位调整,在员工外出期间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进修学习管理第十四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需遵守进修学习机构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培训、学习课程等活动。

第十五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需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学习进展和学习成果,及时沟通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六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如有退学、逃学等行为,应向企业做书面报告并全额退还企业给予的经济补助。

第十七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如有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企业有权终止其学习资助。

第十八条进修学习期满后,员工需向主管部门提交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心得、学习成果和下一步的学习计划等内容。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对员工的学习报告进行评估和总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关于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短期培训进修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短期培训进修管理暂行规定

河南++医院关于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领先行业技能水平,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一、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的原则(一)医院重点建设科室,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科室与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医务者可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进修学习。

(二)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根据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对口,有计划地安排外出学习。

(三)参加的各种学术活动原则上为本省、本市的行业专业委员会(卫生部认可的)下属的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国家继续教育项目,整形美容专业行业高端论坛。

专业不明确的综合性学术会议原则上不予参加。

(四)医务人员需要参加项目:⑴所在岗位须有上岗证需要;⑵医院专科技术发展和行政管理培训必须;⑶上级指令性会议。

(五)医务人员在试用期一般不予批报学术会议、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等外出学习项目。

(六)原则上选拔热爱医院,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潜质的人员。

二、参加会议范围(一)各级专业委员会召开的年会,中华医学会及下辖各专业学会、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护理学会、药学会、医院管理学会等学术团体组织的正规学术会议,可选择性参加。

(二)因医院业务需要和科室岗位需求,经院委会办公会议批准的外出学习。

(三)被聘为学术团体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理事、委员,并持有大会邀请信的正式代表;(四)发表论文在正规学术会议上,代表医院在大会交流宣读的专业技术人员(与从事的专业一致,限第一作者)。

三、外出学习、短期培训、专业进修审批程序(一)本人填写申请表,附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进修学习通知(纸质版或电子版),注明举办单位,学术会名称,会务费列项及数额,学习日期、时间;进修人员应递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进修内容及进修结束后业务开展计划和效益分析)。

医院关于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的规定

医院关于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的规定

栾川县人民医院关于医务人员外出学术交流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学术交流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和医院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务人员外出学术交流的原则(一)医院对重点建设科室、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医务人员和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科室优先安排。

(二)各科室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以及有利于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进修学习,原则上不能因人员外出学术交流而影响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原则:应与本人专业相应的国家级学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和本省、市组织召开的专业学术会议;国家或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可优先考虑;其他省市及其他学术团体召开的专业学术活动、专业不明的综合性学术会议或多学科会议原则上不予参加。

(四)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习班)应需符合以下条件:所在岗位要有上岗证需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要有学分需要;医院专科发展或行政管理培训需要。

(五)中级职称医务人员原则上每年只能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习班)1次(上级指令性、确切需要的、在本市举办的会议例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医务人员可参加2次学术会议(学习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医务人员可参加外省学术会议(须经院长审批),中级职称医务人员原则上只参加省内会议;其他人员原则上只参加市内会议。

二、申请外出学术交流的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安心本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未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医疗、医技质量较高和医疗投诉率较低(<2起/年)。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其他专业相应的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四)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的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科研机构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科研机构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科研机构外出进修管理规定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科研机构人员外出进修行为,提高人员科研水平和专业素质。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科研机构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研究人员、实验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外出进修类型外出进修根据目的和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2. 学术访问和合作:拜访其他科研机构或实验室,展开学术合作;3. 短期培训:参加培训班、研修班等短期培训活动;4. 长期进修:申请参加较长时间的进修研究,如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

外出进修准备1. 提前申请:人员应提前向所在科研机构提出外出进修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2. 拟定研究计划:人员应编制详细的研究计划,包含进修的目的、内容、时间等信息;3. 预算申请:人员应向科研机构提出预算申请,包括进修费用、差旅费用等;4. 同意和安排:科研机构审批通过后,安排人员外出进修,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指导。

外出进修执行1. 出行安排:科研机构将安排人员的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事宜;2. 研究交流:人员应积极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与其他研究者进行交流与合作;3. 研究成果:人员应根据研究计划,提交进修期间的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4. 健康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积极参与健康管理,遵守当地的安全和卫生规定。

外出进修总结与评估1. 总结报告:人员在返程后,应提交外出进修总结报告,对整个进修过程进行总结与评估;2. 研究收获:科研机构应对人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并组织分享与交流活动,促进成果转化;3. 经费结算:科研机构按照预算申请和实际支出进行经费结算。

外出进修违规处理1. 违规情况:外出进修期间,如发生严重违反科研机构规定的行为,包括不参加研究活动、私自离开研究地点等,将被视为违规行为;2. 处理措施:对于违规行为,科研机构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扣减绩效、停薪留职、纪律处分等。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研修管理制度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研修管理制度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研修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本领,促进医院科学研究和学术沟通,特订立本《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研修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研修的管理及报销事宜。

二、学术会议和研修审批1.医务人员申请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研修,须事先填写《学术会议和研修申请表》,包含以下内容:–参会人员姓名、职称、所属科室;–参会时间、地方、会议名称及主办单位;–参会目的、内容及预期收益;–估计费用预算。

2.学术会议和研修申请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至所属科室主任处,科室主任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看法提交至行政部门。

3.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应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4.申请被批准后,申请人应协调科室和相关部门的资源,确保学术会议和研修的顺利进行。

5.申请被驳回的,行政部门应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三、费用报销标准1.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研修的费用报销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依据,包含:–交通费:依照市内交通公共交通费用(如公交、出租车等)实报实销,超出市内交通范围的,依照火车、飞机等实际费用报销;–留宿费:依照学术会议和研修地方公布的标准报销,需供应留宿发票、行程单等相关凭证;–餐饮费:依照国家标准以外出人员实际消费为依据;–学术会议和研修费:依据学术会议和研修的报名费用标准报销,需供应相关收费凭证;–其他费用:如通讯费、会务费等,需供应相关发票和凭证。

2.医务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报销凭证,包含原始发票、行程单以及相关费用明细。

3.医务人员应尽量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和留宿方式,并提前与行政部门沟通,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

4.费用报销时间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须在3个月内向行政部门提交费用报销申请,逾期未报销的,视为自行承当。

5.行政部门依照相关财务制度审核费用报销,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

四、外出期间工作布置1.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研修的医务人员应做好工作交接和布置,确保科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XXX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学习培训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继续教育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培训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会条件1.省外原则上只限于华北地区学术会议,会议级别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

参加人员仅限于高级职称或科主任,每年1次。

2.省内、市内学术年会,或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文件)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可由相关职能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人员参会。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由院领导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长治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5.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6.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7.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医院中层干部外出,需到院办公室办理报备手续。

四、经费报销1.凡符合条件经正常程序批准同意参加的学术会议,会务费(含资料、论文证书费)原则上全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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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进修学
习管理办法(暂行)
为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广大职工外出学习,掌握医学领域的新成果、新进展,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现就医院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范围:
(一)各种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学术会议。

(二)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短期进修学习:指参加3个月内的专业学习班、与各学科发展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学习。

(四)上级及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派性培训班、学习班、学术会议等。

(六)专业、专题观摩。

二、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人员条件:
(一)所有在职在岗职工,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热爱医院,爱岗敬业,有高尚的医德医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愿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三)学术论文被会议录用并要求做大会交流的论文第一作者。

(四)对口专业学会的省级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担
任省级学会委员以上人员,或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

原则上每个科室每次限1人,重点学科每次限2人。

(五)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培训班、学习班、学术会议等人员由医院安排,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由科教科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会同相关科室协商,根据拟参加会议内容及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合理选派人员参加。

三、基本原则
(一)外出学术交流、短期学习和培训、专业观摩等活动,必须符合我院学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总体安排原则。

(二)岗位、专业相一致原则。

要求与职工本人的岗位或专业(或研究方向)相一致。

若参加的学术交流、短期学习和培训对我院学科建设确实需要,但又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则以与岗位、专业紧密相关为原则。

(三)机会均衡原则。

全院职工享有均等的外出学习机会,避免机会的过度集中。

(四)业绩优先原则。

平时工作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者优先,在相关方向上有一定研究基础者优先,科室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优先。

(五)高级学术活动优先原则。

高级学术会议指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年会(如中华医学会及隶属分会等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观摩指具有高层次、前
沿性的专业学术会议、观摩会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审批程序及要求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职工,需填写《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进修学习审批表》,提交相关材料:邀请函或通知、论文入选通知、专业观摩章程性文件等。

自主性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报科主任、科教科、分管副院长逐级审批。

指派性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报科主任、科教科、分管副院长、院长逐级审批。

(二)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职工,必须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安排好外出期间的工作。

(三)外出参加活动归来,必须在两周内提交活动总结材料,完成科内汇报讲座或交流,必要时在全院以学术讲座形式进行汇报,相关材料原件(含图文资料)由科室存档,科主任签署确认意见;相关材料扫描件报送科教科存档。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省外要求全国性活动,省内要求省级以上活动),学科带头人每年不超过三次,其中省外不超过一次;正高职称人员每年不超过两次,其中省外不超过一次;副高职称人员每年省内不超过两次;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每年省内不超过一次;因工作需要“指派”外出者除外。

该年度未参与者,不作下一年累计。

五、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的经费管理
(一)自主性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必须与本人专
业和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相关费用由科室承担。

有科研经费的优先由科研经费报销,不记入科室成本。

(二)指派性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一是参加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学校及医院指派性活动,费用按所归属报销渠道,据实报销;二是因我院学科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参加的活动,按医院规定据实报销。

(三)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经费报销需严格执行医院经费报销制度。

六、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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