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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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事故的通报

煤矿的事故时常发生,下煤矿时是一定要做好足够的安全设施。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煤矿事故的通报,供大家参考!

关于近期煤矿事故的通报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进入3月份以来,咸宁市、宜昌市煤矿连续发生3起顶板事故,死亡3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请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抓好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月3日,咸宁市通山县陈胜煤矿在暗斜井下山排水恢复巷道过程中发生一起顶板垮塌事故,死亡1人;

月12日,宜昌市远安县刘家煤矿在复工整改过程中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月13日,宜昌市远安县井沟河煤矿在复工整改过程中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以上3起事故,都是节后复工煤矿在整改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特别是远安县煤矿在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入井施工作业,连续两天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的接连发生,暴露了一些煤矿在复产整改工作中隐患排查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工人培训走过场。同时,也反映了一些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和指导上存在一

些薄弱环节和漏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集中多发的势头,根据3月13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扎实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要督促各煤矿企业务必把恢复生产前的整改工作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从地面到井下、从主要生产系统到辅助生产系统、从采掘工作面到各种机电硐室,全方位地抓好各类隐患和问题的检查、整改,在确保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再提出验收申请,严禁在复产验收期间无安全措施作业,严禁在恢复生产验收之前擅自组织生产。各地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研究完善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复产计划,规范复产验收程序,坚持“严格、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验收工作落实到矿、落实到现场;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标准,系统、全面、全过程地开展验收工作;同时要把握好验收进度,分期、分批、有序验收,确保验收质量。

二、强化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对所有采掘工程要组织技术人员编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作业规程,经审批和贯彻后严格执行。要严格坚持敲帮问顶等必要的顶板管理制度,杜绝空帮空顶作业。对采煤工作面遇断层、过老巷、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回柱放顶、工作面初采、收尾、

工作面前端空顶处理、强制放顶等情况,要制定特殊安全措施,并由矿领导亲自到现场指挥处理。

三、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要督促各煤矿企业按规定严格矿井采掘工作面的布署,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杜绝无风、微风作业。要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可靠运行,瓦斯超限必须能够及时报警、断电。认真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进一步加强瓦斯地质工作,查清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等地质资料。

四、加大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力度。资源整合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先关闭、后整合”的规定,严格遵守整合技改的有关要求,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禁以掘代采。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规定颁发相关证照、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让整合技改煤矿早日合法、规范进入施工组织阶段。对资源整合矿井违规技改、违法生产的,要坚决取消整合资格、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既定安排继续组织开展好近期的专项督查。一查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瓦斯治理、防突、防透水、防灭火及动火作业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按期整改。二查煤矿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严禁未经安全培训下井作业。三查煤矿企业按照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

产情况,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四查县市区复产验收工作是否按标准进行、是否存在走过场和降低标准进行验收行为。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复产176处矿井,大批矿井的复产工作还有待进行,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制定好复产计划,严格把关,分期分批地进行,严防一哄而上。

六、严厉打击煤矿恢复生产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严格依法监管,对蔑视法律、无视政府监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一律坚决予以关闭。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近期发生的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安全简报

川煤集团达竹公司柏林煤矿安全监察处

矿属各单位:

十月以来,我矿发生轻伤事故7人次,失爆现象3起,各类违章及事故仍然居高不下,为确保最后一个多月矿井安全生产,扭转目前安全被动局面,认真吸取各类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揭制“三违”现象。现将近段时间发生的各类事故及违章行为作简要通报,希各队认真组织学习,吸取教训,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王顺坤违章乘坐皮带2010年8月31日柏林煤矿0829皮带

运输机液力连轴器无水。王顺坤把皮带开起,叫08210皮带司机黄朝全为其看守,自己到0829机头去拿搬手,转来时从皮带运输机机尾开始乘至08210机巷与08北7号**交岔口处时,被机关下井人员发现,后立即从皮带上跳下。9月1日上午机电科、安监处对王顺坤严重违反规定,违规乘坐皮带运输机一事进行了追查。王顺坤本人对违规乘坐皮带运输机一事供认不诲。鉴于目前我矿安全形式异常严峻,为严肃矿规矿纪规范职工行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经矿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征得同级工会组织同意:“对王顺坤罚款2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希广大职工认真吸取教训,狠反“三违”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云南省3起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今年以来,云南省接连发生3起煤矿较大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教训十分深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月27日,曲靖市宣威市虎场煤矿+1980m水平轨道下山发生较大运输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斜巷串车提升过程中,把钩工违规摘钩,造成跑车,将进入轨道下山从事检修作业的人员冲撞致死。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执行斜井提升“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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