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学习材料(PPT 120页)_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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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表述准确:就是观点和论述要符 合实际情况和机关意图,无虚假错漏,不 产生歧义。
6. 文字精练:就是公文语言要简明 扼要、准确贴切、严密规范。
23
关于公文起草方法方面的要求
1. 深入调查研究 ,充分进行论证, 广泛听取意见。
2. 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 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 区、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未达成一 致意见的内容不写入文件。
14
第四节 文种选用上存在的问题
缺少文种 使用非法定文种(如调查报告、建议 ) 文种重叠(如关于##的请示报告) 生造文种(如方案、规划) 文种作为公文标题(如公告、函) 文种混用(如请示、报告) 同类公文使用不同文种 错用文种
15
第五节 新《条例》的特点
新《条例》综合了旧《条例》和旧《办法》的 内容,适用于党的机关和政府机关的公文处理 ,结束了多年来党政两套标准运行的状况,有 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7.公报
12.办法、细则
3.指示
8.报告
13.函
4.意见
9.请示
14.会议纪要
5.通知
10.批复
3
2000年8月24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处理办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文种
有13种。(以下简称原《办法》)
1.命令(令) 8.报告
2.决定
9.请示
3.公告
10.批复
4.通告
11.意见
5.通知
12.函
6.通报
2.主题突出:就是要主旨明确,中心 观点和分观点开门见山,直述不曲,一目 了然。
3. 观点鲜明:就是基本观点、主张和 政策措施要表达得清楚明白,拥护什么、 反对什么,肯定什么、否定什么,想解决 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等,都应在公文 里明确表示出来。
22
4. 结构严谨:就是围绕主题表达的 需要,合理地安排和展开材料,公文层次 、段落的划分和安排前后呼应、逻辑严密 、自然连贯、完整匀称。
13.会议纪要
7.议案
ຫໍສະໝຸດ Baidu
4
2012年4月16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
1.决议
6.通告 11.请示
2.决定
7.意见 12.批复
3.命令(令) 8.通知 13.议案
4.公报
9.通报 14.函
5.公告
10.报告 15.纪要
5
公文种类的功用
体现公文性质 。如通报、通知属于告知性、周 知性文件。
新《条例》对公文和公文处理工作的涵义,及 15种文种适用范围界定更加科学。
新《条例》突出强调了公文处理方面的内容, 对公文管理要求更全面、严密、具体。
16
二、公文拟制
第一节 与原《条例》和原《办法》的不同
17
将原《条例》中“校核”和原《办法》中“ 审核”的概念统一起来,统称为“审核”, 虽一字之差,却反映了党政机关公文文 稿审核工作的与时俱进。审核与校核相 比较,除了要对文稿的形式、格式、表 述等常规内容进行把关,更强调从宏观 的角度,在政治和政策层面进行把关, 从而更加体现办公室在公文拟制方面不 可替代的参谋助手作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学习材料(PPT 120页)
一、公文种类
第一节 公文种类及其功能
2
公文种类概述
公文种类,即根据公文功能属性进行的 分类,简称文种。
1996年5月3日《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 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文种主要有14种 。(以下简称原《条例》)
1.决议
6.通报
11.规定
2.决定
20
第二节 公文起草
关于公文内容方面的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 意图,并同现有有关公文相衔接。
2.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 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 实可行 。
3.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 21
关于文风方面的要求
1.内容简洁:就是篇幅短,讲实话、 求实效,要有新情况、新政策。
15个文种适用范围表述的变化。对决议、决定 、命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报 告、纪要等9个文种适用范围作出修改。
8
第三节 15个文种适用范围
《条例》中规定的15个文种,其中意见、 请示两个文种的适用范围仍按原《条例》 和原《办法》中的内容表述,公告、议案 、批复、函4个文种的适用范围亦仍按原《 办法》中的内容表述。其他9个文种,根据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实际,对适用范 围的表述作了适当修改,如下表:
3. 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 公文起草工作,通常是谁主管谁拟稿。
反映行文方向 。如决定、决议是上级决策后要 求下级执行,行文方向自上而下。
表达行文目的 。如公告、通告均有告知的意思, 行文目的是向人告知某一事项。
揭示公文特点 。如请示、报告同为上行文,但 请示对上级有肯定性要求,报告没有。
6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文种类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至2000年,我国党政机关共 发布了9个有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法规规章 ,虽然先后有调整,但基本上是“大稳定 、小调整”。
18
增加审议前初核的规定。新《条例》针 对“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 ,明确规定“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室进 行初核”。 在重要文稿提交审议之前, 由办公室先行进行初核,其审核重点是 发文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重大政策措 施的协调一致性、可操作性。
19
通过初审需要退回公文文稿的两种情况: 一是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 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二是符合发 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完 善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中央办公厅1989、1996年2次印发党的机 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先后7次 修订颁布公文处理办法。
7
与原《条例》和原《办法》的不同
注重继承保留,文种数量相对减少。原《条例 》和原《办法》共18个文种;最终《条例》确 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去掉了“指示” 、“条例”、“规定”。
原则上不区分党政机关文种适用对象。只有命 令(令)(用于政府、军事机关)、议案(用 于政府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事项 )两个文种例外。
9
文种适用范围表述主要变化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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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5
11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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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在原《条例》表述中“传 达重要精神”之后用“和告知”3个字连 接“重要情况”。
纪要:将原《条例》和原《办法 》中的“会议纪要”文种名称简化为“ 纪要”;将原《条例》中“精神”二字 修改为“情况”,删去原《办法》中“ 传达”二字。
6. 文字精练:就是公文语言要简明 扼要、准确贴切、严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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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文起草方法方面的要求
1. 深入调查研究 ,充分进行论证, 广泛听取意见。
2. 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 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 区、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未达成一 致意见的内容不写入文件。
14
第四节 文种选用上存在的问题
缺少文种 使用非法定文种(如调查报告、建议 ) 文种重叠(如关于##的请示报告) 生造文种(如方案、规划) 文种作为公文标题(如公告、函) 文种混用(如请示、报告) 同类公文使用不同文种 错用文种
15
第五节 新《条例》的特点
新《条例》综合了旧《条例》和旧《办法》的 内容,适用于党的机关和政府机关的公文处理 ,结束了多年来党政两套标准运行的状况,有 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7.公报
12.办法、细则
3.指示
8.报告
13.函
4.意见
9.请示
14.会议纪要
5.通知
10.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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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24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处理办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文种
有13种。(以下简称原《办法》)
1.命令(令) 8.报告
2.决定
9.请示
3.公告
10.批复
4.通告
11.意见
5.通知
12.函
6.通报
2.主题突出:就是要主旨明确,中心 观点和分观点开门见山,直述不曲,一目 了然。
3. 观点鲜明:就是基本观点、主张和 政策措施要表达得清楚明白,拥护什么、 反对什么,肯定什么、否定什么,想解决 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等,都应在公文 里明确表示出来。
22
4. 结构严谨:就是围绕主题表达的 需要,合理地安排和展开材料,公文层次 、段落的划分和安排前后呼应、逻辑严密 、自然连贯、完整匀称。
13.会议纪要
7.议案
ຫໍສະໝຸດ Baidu
4
2012年4月16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
1.决议
6.通告 11.请示
2.决定
7.意见 12.批复
3.命令(令) 8.通知 13.议案
4.公报
9.通报 14.函
5.公告
10.报告 15.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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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的功用
体现公文性质 。如通报、通知属于告知性、周 知性文件。
新《条例》对公文和公文处理工作的涵义,及 15种文种适用范围界定更加科学。
新《条例》突出强调了公文处理方面的内容, 对公文管理要求更全面、严密、具体。
16
二、公文拟制
第一节 与原《条例》和原《办法》的不同
17
将原《条例》中“校核”和原《办法》中“ 审核”的概念统一起来,统称为“审核”, 虽一字之差,却反映了党政机关公文文 稿审核工作的与时俱进。审核与校核相 比较,除了要对文稿的形式、格式、表 述等常规内容进行把关,更强调从宏观 的角度,在政治和政策层面进行把关, 从而更加体现办公室在公文拟制方面不 可替代的参谋助手作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学习材料(PPT 120页)
一、公文种类
第一节 公文种类及其功能
2
公文种类概述
公文种类,即根据公文功能属性进行的 分类,简称文种。
1996年5月3日《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 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文种主要有14种 。(以下简称原《条例》)
1.决议
6.通报
11.规定
2.决定
20
第二节 公文起草
关于公文内容方面的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 意图,并同现有有关公文相衔接。
2.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 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 实可行 。
3.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 21
关于文风方面的要求
1.内容简洁:就是篇幅短,讲实话、 求实效,要有新情况、新政策。
15个文种适用范围表述的变化。对决议、决定 、命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报 告、纪要等9个文种适用范围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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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15个文种适用范围
《条例》中规定的15个文种,其中意见、 请示两个文种的适用范围仍按原《条例》 和原《办法》中的内容表述,公告、议案 、批复、函4个文种的适用范围亦仍按原《 办法》中的内容表述。其他9个文种,根据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实际,对适用范 围的表述作了适当修改,如下表:
3. 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 公文起草工作,通常是谁主管谁拟稿。
反映行文方向 。如决定、决议是上级决策后要 求下级执行,行文方向自上而下。
表达行文目的 。如公告、通告均有告知的意思, 行文目的是向人告知某一事项。
揭示公文特点 。如请示、报告同为上行文,但 请示对上级有肯定性要求,报告没有。
6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文种类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至2000年,我国党政机关共 发布了9个有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法规规章 ,虽然先后有调整,但基本上是“大稳定 、小调整”。
18
增加审议前初核的规定。新《条例》针 对“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 ,明确规定“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室进 行初核”。 在重要文稿提交审议之前, 由办公室先行进行初核,其审核重点是 发文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重大政策措 施的协调一致性、可操作性。
19
通过初审需要退回公文文稿的两种情况: 一是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 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二是符合发 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完 善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中央办公厅1989、1996年2次印发党的机 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先后7次 修订颁布公文处理办法。
7
与原《条例》和原《办法》的不同
注重继承保留,文种数量相对减少。原《条例 》和原《办法》共18个文种;最终《条例》确 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去掉了“指示” 、“条例”、“规定”。
原则上不区分党政机关文种适用对象。只有命 令(令)(用于政府、军事机关)、议案(用 于政府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事项 )两个文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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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种适用范围表述主要变化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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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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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在原《条例》表述中“传 达重要精神”之后用“和告知”3个字连 接“重要情况”。
纪要:将原《条例》和原《办法 》中的“会议纪要”文种名称简化为“ 纪要”;将原《条例》中“精神”二字 修改为“情况”,删去原《办法》中“ 传达”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