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
高职高专之课程层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方案
××××××学院课程层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根据《××××××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课程层面诊断与改进工作,结合我校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建立课程层面质量目标体系、标准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基础,以搭建课程“诊改”平台为支撑,以课程建设考核与教学评价为抓手,形成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多元化的课程质量保证机制。
通过实施课程诊改,整体提升学校课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任务课程层面诊改工作任务包括完善课程层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课程层面诊改和实施课程层面诊改复核三个方面。
(一)完善课程层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1.制定课程建设规划依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课程建设实际,制定学校“十三五”课程建设规划,确定课程质量目标等级(国家级标准、省级标准、校级优秀标准、校级合格标准四个等级),明确课程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分年度建设计划;各课程制定本课程三年建设规划(见附件1),确定本课程质量目标等级,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分年度建设计划,并结合课程现有基础,按要求做好本年度课程建设工作计划(见附件2)和年度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
2.确定课程层面标准学校明确“十三五”课程建设目标,确定课程层面基本标准包括课程设置与调整标准、课程建设质量标准(见附件4)、课程标准编制指导意见,各课程明确本课程三年建设目标,并依据课程层面基本标准,确定课程建设标准(见附件5)。
3.完善课程层面质量保障措施为保证课程建设、课程教学的有效运行,建立常态化的课程诊改运行机制,学校不断完善课程设置调研论证制度、课程建设评价制度、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课堂教学规范、课堂效果评价制度等相关的制度、规定。
4.依托数据平台采集课程建设和教学信息学校依托数据平台及时采集课程建设相关数据,每学期组织各课程在专业课程诊改系统进行诊断项目和课程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6)的填报,每学期所有教师均使用××××××云课堂教学平台授课,实现教师教学全程记录,实时采集课前、课中、课后教师的教学过程数据和学生的学习过程数据,为课程层面诊改提供数据支撑。
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资料
三、基本原则
(一)立足实际 (三)自主保证
(二)突出特色 (四)抽样复核
三、基本原则
(一)立足实际 高职院校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 两个需求,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制定学校事业发展 等各类规划,明确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 目标等,并通过自主开展诊断和改进,建立符合院 校发展目标的质量标准和制度,形成自主改进、持 续创新、富有活力的良性发展机制。
复核结果的符合程度。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诊断项目参考表中,诊断要素共15项。复核结论分为 “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
“待改进”和“异常”的学校改进期为1年,改进 期满后须重新提出复核申请,再次复核结论为“有效” 的,同一周期内可不再接受复核。
复核结论为“异常”或连续2次“待改进”的学 校,省教育厅将对其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备案新专 业、限制项目申报等限制措施。
二、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全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 系诊改,建立基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 据、学校自主诊改、省教育厅根据需要抽样复核 的工作机制,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 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实现院校自我约束、自我评价、自我改进、 自我发展,持续提升办学活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诊改与复核
(一)诊改对象
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应每3年至少完成一次质量保证 体系自主诊改工作。鼓励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山 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每年开展一次质量保证体系自主诊改 工作。
四、诊改与复核
(二)基本程序
1.自主诊改。 2.抽样复核。 3.报告与结论。
4.整改。
四、诊改与复核
(三)结论与使用 复核结论反映院校自主诊断结果、改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 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要 求,以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 为目标,以自主改进和持续创新为动力,以制定 各类规划为基础,以完善质量标准和制度为保障, 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 进”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职教诊改〔2018〕25号复核工作是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有机组成和重要保证。
为整体把握复核工作方向、规范复核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程序,特制定本复核工作指引。
一、复核目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握诊改制度建设方向,突出高职院校质量保证主体的地位和责任,督促高职院校有效落实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简称学校实施方案),以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平台(简称平台)建设为支撑,以诊改为手段,加快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机制,营造现代质量文化,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复核工作以教育部诊改工作通知为指导,以学校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为重点。
(一)聚焦核心要素。
坚持以学校诊改工作为基础,聚焦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简称五个层面)的目标与标准、监测与预警、诊断与改进的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关注诊改轨迹。
坚持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基于学校平台数据分析,以轨迹变化为关注点,辅以实际调查研究,做出与事实相符的判断。
(三)尊重校本特色。
坚持一校一策,尊重学校的历史文化和办学自主权,针对学校当前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引导学校科学定位、服务发展、促进就业,进一步完善有效可行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
三、复核内容(一)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复核目标链与标准链(简称两链)的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
复核五个层面“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简称螺旋)建设的科学性、覆盖面、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
复核学校质量文化与机制引擎(简称引擎)驱动与运行情况及成效。
1.两链打造与实施(1)学校发展规划是否成体系,学校发展目标是否传递至专业、课程、教师层面,目标是否上下衔接成链。
学校机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岗位工作标准,标准和制度执行是否有有效机制。
高职院校诊改实施方案:滨州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docx
滨州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 2015〕2 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 2015〕 168 号)要求,推动学院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建立教学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制度,明确学院诊改试点工作要求与安排,不断提升发展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自建院以来,学院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围绕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在两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推动下,巩固和提升教学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增强教学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了全面提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在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也亟待解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体师生员工的质量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质量保证尚未内化为自主、自觉行为,全面质量管理的文化在学院文化中渗透不够、普及不够;二是学院的质量保证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质量保证的组织架构、目标标准、制度流程、诊改项目等要素尚待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质量诊断与改进的程序与方法尚未运用和实施;三是学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为薄弱,校内各系统之间统一身份认证、数据标准、信息门户尚未实现,各项教育教学数据的适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围绕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求,以全面质量管理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利益相关方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构建包括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学生教育、行政管理与后勤服务等领域在内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全员、全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切实发挥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主体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不断提升发展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为“两区一圈”建设以及滨州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是为了提升学院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围绕实施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提出一套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制定改进目标与计划1. 改进目标:明确改进工作的目标,例如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提升师资队伍素质等。
2. 制定改进计划:根据改进目标,制定实施改进工作的具体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工作重点等。
二、开展质量保证体系的诊断工作1. 收集相关数据:对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文件、数据进行梳理和整理,包括内部评估报告、学生评价数据、教师评价数据等。
2. 分析数据与评估结果: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了解各个环节的问题与不足之处,并与评估结果进行对比,找出差距和问题点。
3. 制定诊断报告:基于数据分析,编写质量保证体系的诊断报告,明确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三、确定改进方向与措施1. 分析问题原因:在诊断报告的基础上,分析问题的原因,包括组织管理不到位、教育教学方法滞后、师资队伍素质不高等。
2. 确定改进方向:根据问题原因,确定改进的方向和目标,例如加强对教育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培训、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等。
3. 制定改进措施: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例如开展教师培训、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建立激励机制等。
四、实施改进措施1. 组织实施:根据改进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改进措施进行实施,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进度。
2. 监督与评估:建立改进措施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及时了解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改进效果进行评估。
3. 修订相关文件:根据改进实施的情况,对原有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总结与反馈1. 总结改进成果:定期对改进工作的成果进行总结,了解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和成效,发现问题和不足。
2. 提出改进建议:根据总结和反馈的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改进建议,为下一轮的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为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简称高职院校)建立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引导和促进高职院校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升内部质量保证工作成效,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质量标准和制度、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高职院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目标任务建立基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促进高职院校在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基础上,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具体任务是:(一)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以诊断与改进为手段,促使高职院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强化学校各层级管理系统间的质量依存关系,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二)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
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在诊改工作的基础作用,促进高职院校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完善预警功能,提升学校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三)树立现代质量文化。
通过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引导高职院校提升质量意识,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内涵,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三、基本原则(一)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
诊改工作主要基于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分析,辅以灵活有效的实际调查研究。
(二)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本方案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充形成省级执行方案。
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建设与运行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职院字[2016]58 号)为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建立常态化人才培养质量自主保证机制,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2015〕2 号)和《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 号)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2013 年学院入选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建设单位,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数字化校园等特色项目建设。
2014 年学院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
2016 年6 月,学院全面完成名校建设各项任务,以“优秀”等级通过“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验收,为建设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中,我院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保障体系建设作为特色项目,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
明确了4 个教学监控主体,构建了目标与标准、监控与评价和反馈与调控3 个体系,完善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和教学管理信息平台,构建了“432”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经过多年努力,学院已健全了各类教学岗位工作规范、质量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了教学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自觉要求、自我检测、自我修正、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机制。
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初步建成校园网软硬件平台、数字化教学服务平台、校园一卡能平台、信息化管理平台、文献信息服务平台等五个基础平台,为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奠定了基础。
对照文件的目标任务要求分析,我院现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运行机制还存在以下问题:(一)内部质量保证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432”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侧重于教学质量的评价与监控,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各层面的关注度不够,没有建立相应的目标、标准以及科学的运行和诊改机制。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实施方案(试行)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实施方案(试行)一、引言高等职业院校是培养人才,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教育组织。
为了提升院校教育质量,持续改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试行方案,用于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诊断和改进指导,以确保高等职业院校的稳健发展。
二、诊断阶段1. 院校质量评估在诊断阶段的第一步,对整个院校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教师素质、学生学习成果、办学设施等各方面。
通过收集数据、进行调查研究等手段,了解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
2. 制定评估报告基于对院校的评估结果,编制一份详细的评估报告,详细列出问题、原因和改进建议。
评估报告应该具备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为改进提供明确的指导。
三、改进指导阶段1. 设定目标和策略在改进指导阶段的第一步,根据诊断阶段的评估报告,制定改进目标和具体的策略。
目标应该明确、可衡量,并且与院校的使命和愿景相一致。
策略应考虑到院校内外的因素,确保其可行性。
2. 实施改进措施根据目标和策略,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应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要注重与师生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整体合力。
3. 监测和评估改进效果改进措施实施后,需要进行监测和评估,以了解改进效果。
监测和评估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如定期的调研、收集师生反馈等。
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以便进行针对性的改进。
四、持续改进与质量保证1.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基于改进指导阶段的成果,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该体系应具备完备的程序和制度,确保质量的稳定和可持续。
2. 持续监测和改进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需要持续监测和改进。
通过建立相应的指标和评估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的空间,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 提高师资队伍素质高等职业院校的师资队伍是质量保证的核心。
通过提供培训计划和教务支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4. 加强学生指导与支持为了提升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发展,加强学生指导与支持至关重要。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一、诊断方案1.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构成要素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
它涉及本院科学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情况,包括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考核机制、质量控制、质量评估和管理信息反馈等。
2.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通过对院内校内各科室及部门的诊断,厘清各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细致分析内部质量体系内各项要素的存在状况,提出客观、准确、明确的诊断意见,不断改进、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有效地保障学生的质量学习。
二、改进指导方案1. 组织管理组织是处理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
高等职业院校应当明确教务部门在教育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职能,主动担负起教学质量责任,加强对教学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高等职业院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测机制,在管理上推行多样化、反馈及时的考核机制,以提高教学质量。
2. 规章制度高等职业院校有必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形成以教学质量科学、健全和统一的规章制度为支撑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高质量教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实效性。
3. 质量控制高等职业院校应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将教学质量把关作为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引导教师把控教学过程,以确保学生的质量学习。
4. 质量评估高等职业院校应当加强内部质量评估工作,不断完善质量评估的流程和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客观性、准确性和明确性,以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
5. 管理信息反馈高等职业院校应当及时、准确地反馈内部质量保证的管理信息,便于进行质量监控和评估。
此外,高等职业院校还应当及时对外发布质量报告,同时根据学生的反馈意见,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进。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6.23
•【字号】鄂教职成〔2016〕6号
•【施行日期】2016.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鄂教职成〔2016〕6号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湖北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
3.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格式)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3日。
河北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
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试行)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建立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机制,引导和促进高等职业院校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升内部质量保证工作成效,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内涵发展、办出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质量标准和制度、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成“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原则。
诊断与改进工作要以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工作。
(二)坚持数据分析,实际调研的原则。
诊断与改进工作主要基于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分析,辅以灵活有效的实际调查研究。
(三)坚持质量标准,突出办学特色的原则。
高职院校以省实施方案为基本标准开展诊改工作,同时要突出学校办学特色,补充有利于自身特色发展的诊改内容。
(四)坚持自主诊改,抽样复核的原则。
诊断与改进工作以高等职业院校为主体,自主诊断与改进,省教育厅根据需要对学校进行抽样复核。
三、内涵与任务(一)基本内涵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是高等职业院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与建设、课程体系与改革、课堂教学与实践、学校管理与制度、校企合作与创新、学生全面发展与保证、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完善提高,谋求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工作过程。
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
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高职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部署,以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满意度为目标,以完善常态化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优化数据采集管理信息系统,营造具有学校特色的质量文化为重点,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原则,建立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促进高职院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基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断改进、上级部门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促进高职院校牢固树立内部质量自我保证意识,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院校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具体任务是:(一)推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促进各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相对独立,又互相关联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强化统筹决策、质量生成、资源建设、服务保障、质量监控各个层级管理系统间的互相依存关系,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二)优化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在诊改工作的基础作用,鼓励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开发优化本校人才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数据分析、预警等智能化功能,实现实时、动态、共享,提升学校教学运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营造院校创新发展质量文化。
引导高职院校更新理念,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质量意识、创新发展的责任意识,积极构建院校自主发展创新机制,营造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方位育人的质量文化。
三、基本原则(一)试点探索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在自愿申报基础上,全省选择若干所院校先行先试,注重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再行全面推开。
加强校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对不同类型院校诊改工作的分类指导,着力提高诊改工作的有效性。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
附件1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以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度,健全管理、监控机制,不断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建立创新发展责任意识和现代质量文化意识,切实履行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育质量的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目标任务(一)普遍树立创新发展责任意识和现代质量文化理念。
自2016年开始,通过宣传动员、试点研究和培训交流,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制度,促进干部教师更新理念,树立立足本位、创新发展的责任意识,树立服务需求、与时俱进的现代质量文化理念,积极构建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自主发展创新机制,持续提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 1 -(二)全面建立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积极推进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引导全体高等职业院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质量目标与标准、管理制度与规范和诊断改进机制,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独立设臵的高等职业院校每三年至少完成1次自主诊断与改进工作,到2020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基本完成一轮自主诊断与改进工作。
(三)显著提升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
发挥数据管理和应用在诊改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到2018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普遍完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健全预警和统计分析功能,在决策、管理、运行、监控和质量年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管理信息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基本原则(一)全面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
全省所有独立设臵的高等职业院校均应建立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自主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
2016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要点
附件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建立常态化人才培养质量自主保证机制,引导和促进高职院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湖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湘教发〔2014〕50号)等文件精神,以完善质量标准和制度、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高职院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型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以诊改为手段,促使高职院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强化学校各层级管理系统间的质量依存关系,形成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学校质量保证能力。
(二)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及相关信息在诊改工作的基础作用,促进高职院校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完善预警功能,提升学校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并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三)形成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文化引导高职院校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及质量标准,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自主发展创新机制,加强综合素质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毕业设计考核等质量监测制度建设和实施,建立完善以学习者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为核心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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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
(试行)
为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简称高职院校)建立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引导和促进高职院校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升内部质量保证工作成效,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质量标准和制度、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高职院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目标任务
建立基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促进高职院校在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基础上,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具体任务是:
(一)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以诊断与改进为手段,促使高职院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强化学校各层级管理系统间的质量依存关系,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二)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
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在诊改工作的基础作用,促进高职院校进一步加强人才培
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完善预警功能,提升学校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三)树立现代质量文化。
通过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引导高职院校提升质量意识,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内涵,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三、基本原则
(一)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
诊改工作主要基于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分析,辅以灵活有效的实际调查研究。
(二)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本方案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充形成省级执行方案。
学校可在省级方案基础上,补充有利于个性化发展的诊改内容。
(三)自主诊改与抽样复核相结合。
以高职院校自主诊改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对学校进行抽样复核。
四、诊改与复核
(一)诊改对象与复核抽样
1.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应每3年至少完成一次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
新建高职院校可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自主诊改基础上,每3年抽样复核的学校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4。
(二)基本程序
1.自主诊改。
高职院校应根据省级诊改工作实施方案,依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及效果定期进行自主诊改,并将自主诊改情况写入本校质量年度报告。
学校自主诊改可以安排校内人员实施,也可自主聘请校外专家参加。
2.抽样复核。
复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检验学校自主诊改工作的有效程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抽样复核。
被列入复核的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
(2)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3)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4)近2年学校、校内职能部门、院(系)的年度自我诊改报告。
(5)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及其他子规划。
(6)学校所在地区的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具体报送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报送材料应于复核工作开始前30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三)结论与使用
复核结论反映院校自主诊断结果、改进措施与专家复核结果的符合程度。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中,诊断要素共15项。
复核结论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标准如下:
有效——15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2项;改进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成效明显。
异常——15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0项;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待改进——上述标准以外的其他情况。
如执行方案对诊断要素有调整,可根据实际诊断要素数量,按上述比例原则,确定相应标准。
“待改进”和“异常”的学校改进期为1年,改进期满后须重新提出复核申请,再次复核结论为“有效”的,同一周期内可不再接受复核。
复核结论为“异常”和连续2次“待改进”的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对其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备案新专业、限制项目审报等限制措施。
五、工作组织
(一)教育部组建“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全国诊改专委会)负责诊改工作的业务指导。
设立诊改工作网站,集中发布诊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教育部总体要求,统筹规划本省(区、市)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执行方案和工作规划。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熟悉高职教育、具有管理经验的高职院校专家、教育研究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任期制的省级诊改专委会,负责本省诊改工作业务指导。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委托诊改专家委员会,探索建立诊改专家认证制度,建立动态的诊改专家库并规范专家管理。
(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下一年度接受复核的院校名单。
(五)学校须根据复核工作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六、纪律与监督
各地要加强诊改工作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
(一)各地要按照报备的实施方案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
如有调整,须及时报备。
(二)复核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二十条要求及有关规定。
(三)复核专家必须洁身自律,被确定为专家组成员后,不得接受邀请参加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
如有违反,应予更换并及时公布。
(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指定网站,将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名单、接受复核院校应公示的材料,以及复核结论、回访结果等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地要严格复核专家管理,对违反纪律或社会反响差的专家,应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附:1.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2.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附1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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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注:1.本表设5个诊断项目,15个诊断要素,37个诊断点。
2.“数据管理平台相应编号”所列的各指标编号,起引导作用,不是规定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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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
(参考格式)
学校名称:
一、自我诊改工作概述(500字以内)
二、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表
校长(签字):年月日
注:1.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每一诊断要素的“自我诊断意见”需阐明目标达成程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总体不超过500字。
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应占一半左右篇幅。
3.每一诊断要素的“改进措施”需突出针对性、注重可行性。
总体不超过200字。
4.每一诊断要素的“改进效果”指实施改进措施之后已经显现的实际效果,不是预测或估计成效。
如果措施尚未实施,请加说明。
总体不超过200字。
5.自我诊改务必写实,无需等级性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