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本形态的分类
第4章保险的形态
非人寿保险:危险事故的发生不规则,保险合 同期限较短,数理基础难以精确,计算技术能 够在保险经营中受到限制。
2、风险转嫁方式: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足额保险:亦称全额保险。足额保险是指保险金额与保险价
值相等的保险合同。在足额保险合同的场合,保险事故发生 造成保险标的全部损失时,保险人应依保险价值全部赔偿。 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海上保险例外)
程运行中的机器设备等面临的风险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 险。
37
利润损失保险:
利润损失险又叫营业中断险,通常作为企业财产 险、机器损坏险的一种附加险种来承保。保障的是 诸如火灾、雷电、爆炸、风暴、暴风雪、台风、洪 水及地震等灾害或事件使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停 产、停业或营业受到影响所造成的间接的经济损失 。 项目包括毛利润损失(即由于营业额减少、营业 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工资损失、审计师 费用。
13
2、不定值保险(Unvalued Insurance) :双方当事人
对保险标的(财产)不预先确定价值,而在保险事 故发生后在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形式。
即只在保险合同中列明保险的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 度而不列明保险标的的价值。
大多数财产保险为不定值保险。
不足额保险
14
《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
上的损失。
§4.3 保险业务的种类
一、财产保险(property insurance)
以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火灾保险: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因火灾所导致的损失负
责补偿的财产保险。
海上保险:对保险标的因海上危险所导致的损失或赔偿
保险直通车轻松聊保险
保险直通车轻松聊保险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保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无论是车险、健康险还是人寿险,保险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安全感和保障。
然而,对于许多人来说,保险仍然是一个相对陌生的领域,往往面临着不了解、不信任的局面。
本文将为您介绍保险的基本概念、常见保险类型以及选择保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让您能够轻松地理解和聊保险。
一、保险的基本概念1. 什么是保险?保险是一种以合同形式进行的经济行为,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损失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保险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将个体面临的风险转移给集体,以达到共担风险,保障个体的目的。
2. 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的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几点:•大数定律:保险公司通过大规模投保的方式,将风险分散到众多被保险人之间,从而减小风险。
•互助共济: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通过被保险人共同缴纳保险费,实现共同承担风险和共同受益的目的。
•分散风险:保险公司通过承担被保险人可能面临的风险,将个体风险转移为集体风险。
二、常见保险类型1. 车险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发生的意外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进行保险的一种保障形式。
车险通常包括车损险、交强险和商业险。
车损险用于赔偿车辆的自身损失,交强险则是强制保险,用于赔偿车辆发生的责任事故中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商业险则是根据投保人的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项目,如全车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
2. 健康险健康险是指对个人的健康状况进行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健康险通常包括医疗险、重大疾病险和意外险等。
医疗险用于报销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险则用于在确诊一定重大疾病时给予一笔保险金,而意外险则是在因意外导致的身体损伤或死亡时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
3. 人寿险人寿险是指对个人的生命进行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人寿险通常包括寿险、年金险和终身寿险等。
寿险是指在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予受益人一笔保险金,年金险则是在被保险人存活时给予一定的年金收入,而终身寿险是一种终身保险,保险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
保险产品分类介绍
保险产品分类介绍【原创版】目录一、保险产品的分类1.按照风险的种类分2.按照被保险人的属性分3.按照合同期限分4.按照保险责任分5.保险产品的具体介绍正文保险产品分类介绍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性质,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般来说,保险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分类:一、按照风险的种类分根据损失的性质,保险可以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两大类。
1.财产险:财产险是指保险公司承保的财产损失或财产损失的风险,如汽车保险、火灾保险、地震保险等。
2.人身险:人身险则是指涉及人的风险,如寿险、意外险、健康险等。
二、按照被保险人的属性分根据被保险人的性质和需求,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1.个人保险:个人保险是指针对个人的保险需求,如个人寿险、个人意外险等。
2.团体保险:团体保险则是指覆盖一个团体或群体的保险,如企业团体医疗保险、集体意外保险等。
三、按照合同期限分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保险可以分为短期保险和长期保险。
1.短期保险:短期保险的合同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如汽车保险、旅行保险等。
2.长期保险:长期保险的合同期限一般超过一年,如寿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四、按照保险责任分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给付型保险和补偿型保险。
1.给付型保险:给付型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补偿型保险:补偿型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保险。
五、保险产品的具体介绍1.财产保险:主要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等。
2.人身保险:主要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分红寿险、万能寿险等。
保险资料
风险: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或者说风险是指在客观条件下,特定时期内某一事件其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的变动程度。
风险组成: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要素。
风险特征: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等。
风险分类标准是:按照风险性质标准、风险对象标准、风险产生环境标准以及风险产生原因标准进行分类。
风险管理: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基本程序是: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风险处理方法的选择和实施;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处理风险的方法:控制型风险(包括避免、预防与控制、风险中和、集中与分散)和财务型风险处理方法(自留、转移: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
可保风险: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可保风险的构成条件:必须是纯粹的;偶然的;意外的;同质的、大量的;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风险所致的损失必须能用货币衡量。
保险的本质: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
保险功能: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
保险的作用:社会稳定器和社会助动器。
保险形态分类标准:实施方式、保险标的、保险性质、转嫁方式、业务承保方式等。
商业保险的保险形态与储蓄、社会保险、救济、赌博等其他经济形态有着一定的差异。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自然基础;商品经济的出现是保险产生的经济基础;大数法则是保险产生的数理基础。
现代意义上的保险最初产生于14世纪中叶之后的欧洲。
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海上保险先于陆上保险而产生。
随着各种保险的产生和发展,逐步形成了完整的保险制度。
保险合同组成:A、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前者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后者包括被保险人、保单所有人和受益人。
B、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
C、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关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区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其主体、内容等可能发生变更,从而使合同的效力也随之发生变更,导致合同无效、解除和复效等。
保险的分类
保险的分类学习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明白得保险分类的意义、方法和标准;了解保险的宏观分类和商业保险的具体种类;把握宏观分类中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引言恩格斯说:〝每一门科学差不多上分析某一个别的运动形式或一系列相关联和互相转化的运动形式的,因此,科学分类确实是这些运动形式本身依据其内部所固有的次序和排列,而它的重要性也正是在那个地点。
〞①保险的定义包括保险的内涵和外延两方面的内容。
保险的本质和职能的分析,揭示了保险的内涵,使人们明白了保险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
而保险分类那么是为了阐明保险的外延。
保险分类是指保险种类的划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保险不同的业务进行归类。
对保险的分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分类是指从宏观的角度将国民经济中的保险划分为社会保险、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三大类别,而狭义的分类一样是指对商业保险种类的细分。
本章重点是研究保险分类的意义、方法、标准及商业保险的种类。
§4.1 保险分类概述4.1.1 保险分类的意义保险事业历经几百年的进展,其种类日益繁多,而科学地对如此众多的险种进行划分与归类是认识、了解、把握保险的前提,是从事与保险有关的实践活动的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与进步,保险业不断向前推进,表现在险种方面确实是不断推陈出新,向市场提供日新月异的风险保证,现今保险的种类已达数百种,要想认识这繁多的险种并非易事,人们通过长期的摸索出于有用和治理的目的,对保险业务从学理上、法律上和业务治理上进行了多种多样地划分与归类。
这是人们的聪慧结晶,它为人们科学地把握保险的种类提供了一把钥匙。
具体地讲,保险分类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有利于加深关于保险的认识和把握分类是人们认识事物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差不多方法。
世界上的种种事物,都有其共性和个性,共性是归纳事物的依照,个性是区分事物的依照。
分类是通过对事物的共性、个性的对比分析来进行归纳和区分。
通过分类,能够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明白得,并逐步把握事物相互对立、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的规律。
保险产品分类
保险产品分类保险产品分类是指依据投保行为以及保险合同的设定,将保险产品按照权利义务类型归类,其分类方式有不同,因此可以将保险产品概括性归类为两大类:一类是根据保险标的把保险分为非身体保险和身体保险;二类针对投保的行为方式,将保险分为费率或统一型(统一保费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保险、保障型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或按不同投保人之间关系特征进行分类。
一、非身体保险1、财产损失险:主要指保险标的是财产而非人身,例如建筑物损失险、家业损失险、机器损失险、货物运输险等。
投保人或保险人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准备不同的保险,例如建筑物损坏保险、有盗窃险的火险、有污染险的货物运输险等。
2、经营险:主要指因经营活动发生的损失,如水患险、责任险、工伤赔偿险、风险险等。
这些损失不是直接的人身伤害损失,而是经济上的损失。
例如以不可抗力产生的河流泛滥、或原物料不符合特定质量而造成的产品无法出售。
3、保证险:主要指个人或公司在履行某种义务时发生损失,因此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责任,主要分为履行能力险、履行保证险等。
被保险人可以追究被保险人对发生损失的责任,例如签合同时被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该责任由保险人赔偿。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标的是人身伤害,行为人所承受的损失或支出由保险人担保,多针对被保险人因受一定意外事故或意外事件所致伤残或死亡而引发的经济损失。
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可在符合保险条款的范围内收到保险赔偿,其范围包括意外医疗费、额外的支出费用等。
2、保障型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指保险公司为某一特定伤害提供保障而签订的保险合同,一般来讲,在规定的保险合同期内,被保险人如果受到约定的意外损失,保险公司应当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常见的保障型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包括:终身残疾保险、终身健康保险等。
3、费率或统一型保险:是指保险标的是根据每百万元被保险客户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其中费率保险主要用于投保建筑物或机械,而统一保费保险更多用于投保对个人财产增值或收入来源所产生的损失。
保险知识普及小常识
保险知识普及小常识概述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能够为个人和组织提供经济保障和风险管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保险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很多人对于保险知识了解有限,容易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感到困惑。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保险知识的小常识,帮助您对保险有更清晰的认识。
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是一种通过合同方式进行的风险转移和分散的经济行为。
保险合同一方是被保险人,即风险的所有者;另一方是保险人,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机构。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以换取在风险发生时得到赔偿的权益。
保险的分类根据保险的对象和性质不同,保险可以分为多个类别。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险分类:1.寿险:旨在为被保险人的家属提供经济补偿,当被保险人去世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
2.意外险: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发生身体伤害或死亡的风险,提供经济赔偿和医疗保障。
3.健康险:涵盖医疗费用、住院补贴、手术费用等,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保障。
4.财产险:主要保护个人或企业的财产,包括房屋、车辆、家具等,当财产发生火灾、盗窃、水灾等意外事件时,可以获得赔偿。
5.车险:专门为机动车提供保障,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保障车辆自身损失以及第三方责任。
购买保险的注意事项在购买保险时,有一些重要的事项需要注意:1.了解保险需求:在购买保险前,应该评估自己的风险情况,确定需要购买哪种保险,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2.比较不同保险公司和产品:不同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可能差异较大,应该进行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3.阅读保险合同:在购买保险前,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4.理解保费和保额:保费是购买保险所需支付的费用,保额是在保险发生时能够得到的赔偿金额。
应该理解保费和保额之间的关系,确定适合自己的保费和保额水平。
5.注意免赔额和保险责任:免赔额是指在保险理赔时需要自行承担的部分,在购买保险时应该注意免赔额的大小。
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的义务,应该理解自己所购买的保险责任范围。
魏华林《保险学》(第3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五章 保险形态的分类)】
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一、概念题1.共同保险[中央财大2012保险硕士、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答: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在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按损失比例分担责任。
从形式上看,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相似,要保人仅需与某一保险公司接触,不必与各保险公司分别接洽,但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首先,反映的保险关系不同。
共同保险反映的是投保人与各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保险关系是一种直接的法律关系;再保险反映的是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再保险接受人与原投保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关系。
其次,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
共同保险的各保险公司对其承担风险责任的分摊是第一次分摊,而再保险则是对风险责任进行的第二次分摊;共同保险是危险的横向分担,再保险则为危险的纵向分担。
2.保证保险[对外经贸大学2011保险硕士]答:保证保险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一种保险。
保证保险的保险人代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其负赔偿责任。
保证保险有三个当事人:保证人即保险人,权利方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义务方即被保证人。
在保证保险中,当所保证的事件发生,权利人遭受损失,但只有在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损失时,保险人才会代为赔偿。
被保证人对保险人(保证人)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补偿,均有返还给保险人的义务。
保证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①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遭受的损失。
②忠诚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法行为,如盗窃、贪污、伪造单据、挪用款项等行为而使雇主受到的经济损失。
忠诚保证保险按照雇主的要求可以投保其所有雇员,也可投保其指定的某些雇员。
3.职业责任保险[广东商学院2011保险硕士]答: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保险形态的分类)【圣才出品】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本章要点●对保险形态分类进行分析的目的在于阐明保险的外延,探讨保险关系的表现及其具体内容。
保险的外延作为一种类别事物,其内容只有采用分类的方法才能全部展现出来。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客观性质。
分类的方法有三种:法定分类法、理论分类法和实用分类法。
分类都要遵循三条原则:一是要体现保险合同的内容;二是要与法律规范和统计口径一致;三是要与国际市场的标准与做法衔接。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产生于保险实践,随保险实践的发展而变化。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分类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研究中曾经使用过的保险形态分类标准主要有保险经营、保险技术、保险政策、立法形式和经济因素五种。
●现实生活中比较定型的保险种类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
第一节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一、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保险形态分类的分析是为了阐明保险的外延,探讨保险关系的表现及其具体内容。
保险的外延是一种类别的事物,其数量已达数百种之多。
保险外延的内容只有采用分类的方法,即按照不同的属性,把那些数量众多的保险形态分成若干小类的方法,才能全部展现出来。
保险服务范围越来越宽,对形形色色的日益繁杂的保险形态进行分门别类的处理,辨别不同类别保险形态的内在要求,寻找不同类别保险形态之间的相互关系,无论在理沦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必要的。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首先,通过保险形态的分类分析,可以确定保险学的研究范围,了解保险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
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在性质上属于财产保险。
然而,初始阶段的财产保险与当今社会的财产保险相比,无论其保障对象还是其责任范围,都有着某些质的变化。
这些变化的原因及其规律,可以通过保险形态的分类得到说明。
其次,保险形态的分类分析可以帮助人们弄清保险各种类别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改进保险经营方式,加强保险经营管理,建立健全与保险形态相适应的保险法规和制度,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种类
通俗易懂:一篇文章让你知道最基本的保险产品种类很多人买保险,完全不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
对于保险的种类、功能、适用人群,都完全不了解。
今天康康就给大家普及一下最基本的保险产品种类,以及它们的作用。
我们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就是生命健康和财产,那么保险公司就设置了两种保险:1. 人身保险,针对人的生命健康设计。
2. 财产保险,针对所拥有的财富设计。
我们今天主要说人身保险。
(1)人寿保险简称寿险,以人的寿命为受保护的对象。
现在市面上大部分的寿险还包括全残责任。
全残就是高度残疾,定义是由官方文件定义的,由医生来鉴定。
寿险再往下细分:1. 终身寿险:简称终身寿,保险期间为终身。
有请我们悲催的主人公——老王上场。
场景:老王一直交保险费,直到老王身故或者全残,赔一大笔钱给妻儿。
终身寿险是一定会赔的,因为人必有一死。
但是赔了以后这笔钱老王自己拿不上,只能给受益人。
作用:资产传承。
适用人群:有大量家庭资产、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企业主、富豪)。
2. 定期寿险:简称定寿,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
场景:老王在30-60 岁之间身故或者全残,赔钱;活过60岁了,那就不赔。
定寿是不一定会赔的。
定期寿险的重点在“定期” 两个字上,过了这个“期” 就不陪了。
这个“期”我们通常定在当事人最壮年之时。
因为壮年的老王要还房贷养老婆养儿子,万一身故,老婆儿子无依无靠。
那60岁以后,反正也挣不了多少钱,贷款也还完了,也就无所谓了。
作用:在家庭经济支柱倒下后,帮助其他弱小成员度过难关。
适用人群:定寿要比终身寿便宜很多,杠杆高,非常适合家里有贷款、有小孩、预算不多的白领中产们。
3. 两全保险:返还型的定寿,比定寿贵、杠杆小。
场景:如果老王30-60岁之间死了,赔钱,60岁后还活着,也会想办法把一部分钱当作养老金返还给老王。
作用:在家庭经济支柱倒下后,帮助其他弱小成员度过难关。
适用人群:在定寿的基础上,预算较多、希望返还保费的人。
寿险的主要对口人群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应该结合家庭收入结构和家庭负债来计划。
第九章_保险形态的分类
三、保险政策 1、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
自愿保险是当事人之间自由决定、彼此合意后 所成立的合同关系;
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产生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 效力。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由国家统一标准规 定,具有统一性。
2、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3、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
普通保险基于个人或经济单位风险保障的需要, 自由选择形成保险关系;
政策保险则是政府为了政策上的目的,运用普 通保险的技术而开办的一种保险。包括社会政 策保险和经济政策保险两大类。
四、立法形式 1、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中国、前苏联、台湾省等有类似规定。
2、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
多见于早期的保险立法。相对于1分类法,内容 更广泛,但分类标准缺乏同一性。
3、损害保险与人寿保险:
营利保险:公司保险、个人保险; 非营利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保险、相互保险、
合作保险。
二、经营技术 1、计算技术:
人寿保险、非人寿保险;
2、风险转嫁方式:
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3、业务承保方式:
原保险、再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共同 保险;
4、给付形式:
定额保险与损失保险、定额保险与利益保险、 现金保险与实物保险。
收入保险:承保工作能力的暂时或永久地、部分丧失 有关的经济损失;
财产保险:积极的财产和消极的财产两方面的损失;
费用保险:无法预测的异常支出而造成的财产和收入 上的损失。
目前保险市场上经常使用的保险业务种 类: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再保险。
以上几类业务形成了现代保险业务的框 架。
经营的业务侧重点; 保险需求市场的状况;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研究中主要使用的分类标 准主要有:
保险的分类保险有哪些险种
保险的分类保险有哪些险种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保险的分类保险有哪些险种一、按照实施方式分类二、按实施方式分类,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三、(一)强制保险四、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
强制保险的保险关系虽然也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但是,合同的订立受制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规定。
强制保险的实施方式有两种选择:—是保险标的与保险人均由法律限定;二是保险标的由法律限定,但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保险人,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五、(二)自愿保险六、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原则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
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当事人之间自由决定、彼此合意后所建立的合同关系。
投保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投保、向谁投保、中途退保等,也可以自由选择保险金额、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和保险期限等;保险人也可以根据情况自愿决定是否承保、怎样承保等。
七、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八、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九、(一)财产保险十、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十一、1.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是以各类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其主要包括的业务种类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种类。
十二、2.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照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其主要业务种类有: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
3.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其主要业务种类有: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和忠诚保证保险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注: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 险和信用保证保险,是人身保险险以外所有险种的统称。
狭义的财产保险指以物质财产作为标的的财产保险, 也称财产损失保险。 此处主要分析狭义的财产保险,主要包括:
2020/3/20
16
(一)火灾保险
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
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
火灾保险只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一种险别名称。最初, 因只承保陆上财产的火灾危险而得名,后来发展到承 保各种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因此,就保险责任而言, 火灾保险早已超出了当初火灾保险的范围。不过,保 险界仍然保留着对此类业务的传统叫法。主要包括家 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的等险种。
2、再保险
3、复合保险:就同一标的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 限向多个保险人投保同类险种,签订数个保 险合同。
4、重复保险:就同一标的向多个保险人投保同 类险种,签订数个保险合同,保额超过保险 价值。
5、共同保险:多家保险公司横向联合共同承保 同一标的。
2020/3/20
6
关于共同保险
狭义的共同保险仅指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联合共同保 险 广义的共同保险还包括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共同保险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共同保险是指投保金额小于保险 价值 通常情况下,共同保险指的是狭义的共同保险
强制保险:也称法定保险,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 段强制实施的保险。
政策保险:政府为政策上的目的,运用保险技术开办的保
险。如: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
2020/3/20
12
四、按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 财产损失保险 ☛ 责任保险 ☛ 信用保证保险
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一节 保险分类的意义
一 、有利于加深对保险的认识和掌握
进行系统分类有利于进行归纳和区分,可以加深对它的认识, 能够从宏观和微观上把握其规律性,有利于监管和管理。
二、有利于加强对保险业的法律管理
可分别立法进行管理。
2020/3/20
1
三、有利于改进保险企业的经营
进行适当科学分类,有利于保险企业根据不同险种险别的 特征制定经营的策略和规范系统管理和科学经营,有利于开 发新险种,拓展新业务。
共同保险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
甲保险人
乙保险人
丙保险人
投保人
再保险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纵向的(链式的)
投保人
原保险人
再保险人
2020/3/20
11
三、按保险政策分类
可分为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 保险;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等。
自愿保险:基于自愿原则,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基础上,通 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的保险关系。
2020/3/20
9
关于共同保险、重复保险、再保险的风险转嫁形式
在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关系中,风险均是在各保险人之间进 行横向分摊,这是风险的初次转嫁,是风险的第一次转嫁 在再保险关系中,风险是在各保险人之间进行纵向分摊,这 是风险的再次转嫁,是风险的第二次转嫁
2020/3/20
10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是:
☛ 人寿保险 ☛ 健康保险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20/3/20
13
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工程保险
特殊风险保险
农业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
一般商业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 投资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
合同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2020/3/20
7
关于重复保险
☛ 重复保险仅就财产保险而言
☛ 重复保险必须是相同的保险标的、相同 的保险利益、相同的保险事故
☛ 重复保险必须与两个以上的保险人,签 订两份以上的保险合同
☛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2020/3/20
8
重复保险
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 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区别
2020/3/20
忠诚保证保险
14
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
生存保险 普通寿险 死亡保险
生死合险 万能寿险 现代寿险 变额寿险 变额万能寿险 年金保险 特殊寿险 弱体保险 团体保险 简易寿险 疾病保险
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2020/3/20
15
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
合资公司
保险
个人保险(劳和社)
社会保险
政策保险
非盈利保险
相互保险 交互保险
2020/3/20
合作保险
4
二、保险技术 (一)风险转嫁方式
1、足额保险: 保额 = 保险价值 2、不足额保险: 保额 < 保险价值 3、超额保险: 保额 > 保险价值
2020/3/20
5
(二)业务承保方式P112
1、原保险
2020/3/20
2
第二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
一、保险经营
以保险经营为标准区分保险形态,具体标准分为两种:
(一)经营主体:
个人保险
保险
私营保险
合作保险 公司保险
公营保险
相互保险 合作保险 交互保险
合作保险公司 股份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
2020/3/20
3
(二)经营性质:
公司保险
股份公司
盈利保险
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机身险、旅客责任 保险、飞机承运货物责任保险等。
2020/3/20
17
(二)海上保险
简称水险(marine insurance),指以海上的财产及其利益、 运费和责任作为承保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形成和发展 14世纪开始出现,意大利伦巴德人与犹太人在伦敦共同经营海上运输、 金融和海上保险业务
15世纪出现海上保险的法律,如1435年西班牙出现了最早的海上保险 法
19世纪,欧洲国家将海上保险编入商法典 1906年,英国制定了海上保险法,并制定了标准保险单格式 英国的劳合社现已成为世界性的保险组织
2020/3/20
18
(三)汽车保险
即机动车辆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汽车第三者 责任险,是以机车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国外称为汽车保险,我国称为机动车辆保 险。
(1)车辆损失险: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 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规定给予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 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依照 合同规定给予赔偿。
2020/3/20
19
(四)航空保险
我国常称为“飞机保险”,是以飞机及其有关利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