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规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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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商务的特征
(一)电子商务构造了虚拟商业环境
(二)电子商务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真正实现了贸易的全球化
(三)电子商务实现了信息化和无纸化交易
(四)交易自动化、迅捷化
二、虚拟财产权(或财产利益)
虚拟财产权:对虚拟财产所享有的权利
(虚拟财产是指在虚拟世界中可能受到法律保护的客体。)
1、存储形式:虚拟物体现为存储在游戏服务器上的电磁记录。
2、效用形式:虚拟物体现为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义务和权利凭证。
3、感知形式:虚拟世界中的美术作品。
三、网络侵权行为及归责原则
(1)侵犯他人著作权
(2)发布侵害他人人格权的信息
(3)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信息导致的侵权
(4)发布信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5)传播非法或有害信息
归责原则:“谁侵权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章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
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电子合同的特征
1、电子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
2、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具有特殊性
3、电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特殊性
三、电子合同的分类
1、根据电子合同的标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合同分为信息产品合同和非信息产品合同
2、根据电子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主要可以分为点击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订立的合同和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
四、电子合同的法律承认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承认数据电文具有与书面形式相同的法律效率,但这种约定不能不能与法律的强制规定相抵触,也没有约定第三人的效力。所以需从立法上承认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主要存在两种方法来解决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问题。
1、扩大解释法将数据电文直接纳入书面的范畴。
2、“功能等同”法若网络新媒介基本功能与纸质媒介相等,新媒介即具有同纸质媒介同样的法律效力和意义。
五、确认收讫规则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对确认收讫的应用规定了五项主要规则:
(1)确认收讫可以用任何方式或行为进行;
(2)发送人要求以确认收讫为条件的,在收到确认之前,视信息为未发送;
(3)发送人未要求以确认收讫为条件,并在合理期限内未收到确认的,可通知接收人并指定期限,在上述期限内仍未收到的,视信息为未发送;
(4)发送人收到确认的,表明信息已由收件人收到,但不表明收到的内容与发出的内容一
致;(5)确认收讫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或各国自己决定。
六、电子错误
(一)电子错误的含义
电子错误,是指在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使用信息系统而产生的错误或者变异
(二)电子错误的法律调整规则:
在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若当事人双方约定使用某种安全程序检测变异或者错误,一方当事人遵此执行,而另一方当事人为遵守约定。在未遵守约定放如遵守约定就可以检测到错误的情形,遵守方可以撤销变异或错误的电子信息所产生的效力,不论合同是否已经订立或履行。
七、点击合同
(一)点击合同概述
1、点击合同(click-wrap contract),是指由商品或服务的提供人通过计算机程序预先设定合同条款的全部或一部分,以规定其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相对人必须点击“同意”才能订立的合同
2、点击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点击合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订,其条款是定型化的,相对人的意思具有附和性。第二,点击合同可以广泛、重复使用,其相对人可以是不确定的。
第三,点击合同具有互动性
(二)影响点击合同效力的因素
B2C交易中点击合同应满足的条件
(1)合理提醒消费者注意
(2)保证消费者有审查的机会和时间
电子合同履行(了解)
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履行方式:在线付款、交货;在线付款,离线交货;离线付款、交货。
第四章
一、电子签名概论
1、传统手写签名功能:识别签名人;表明签名人对文件内容的确认;构成签名人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根据。
2、电子签名
(是附加于一项数据电讯之中或之后的,或与之有逻辑上联系的电子数据信息,它可以用来证明数据电讯发出者的身份,确定前名人与数据信息的联系并表明签署者承认该数据电讯中所包含的信息内容。)
(1)广义的电子签名
所谓广义的电子签名,是指包括数字技术、生物特征技术、电子录音、电传等各种电子技术手段在内的电子签名
(2)狭义的电子签名即数字签名
3、数据电文:也称作电子信息、电子数据、电子记录、弟子文件等。数据电文概念中包含两种意思:使用的是电、光、磁或其他类似功能的手段;其实质是各种形式的信息。
4、电子认证的概念
电子认证指一个国家承认的认证机构通过颁发数字证书和管理公共密匙来检验带有电子签名的文件所有人及其内容的真实性。
电子认证的性质:电子认证服务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和可靠性炎症的公共服
务活动。
第五章
1、电子支付的定义
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其有两特别功能,电子支付的工具是电子终端;电子支付的来源并非局限与商业银行。
2、电子支付的种类
(1)依据支付指令发起方式的不同
(2)依据支付金额的大小及客户对象范围小额电子支付大额电子支付
(3)根据支付系统处理划拨的类型贷记划拨借记划拨
电子支付工具包括电子支付系统和接入设备两个方面。
3、电子货币的概念是一种存储于电子设备上的货币价值,它表现为对发行人所享有的请求权。其特征:其存在形式是电子数据;是一种支付手段;是货币价值的电子化。
4、虚拟货币的概念
虚拟货币是指网络服务商发行的能够在互联网上存在的、购买自己或者签约服务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一种电子数据
5、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的异同点
1)、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的相同点。
首先,两者都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
其次,两者都是一种支付工具
2)、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的不同点。
首先,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是网络服务商,即非金融机构
其次,虚拟货币的回赎性完全受限
最后,虚拟货币并非完全意义上的“预付价值产品
第六章
1、域名
所谓域名(Domain Name),是网络设备和主机在互联网中的字符型地址标识
2、域名权的概念
所谓域名权,从技术上讲就是域名持有人通过其掌握的域名密码,自由解析域名的权限,从法律意义上说,是合法的域名持有人所享有的,排他性地控制域名解析和分配的权利。
特征:
1)、域名权是域名持有人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2)、域名权是一种排他性的对世权和支配权
3)、要区分域名权与域名持有人对组成域名的符号的其他权利
4)、域名系统的技术特征使侵害域名权的行为模式具有唯一性
5)、“网域霸占者”(Cybersquatter)不是域名权的侵权人,而是商标权的侵权人
第七章
1、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
(一)网络消费欺诈问题(二)网络虚假广告问题
(三)网络消费合同履行问题(四)网络格式合同问题
(五)网络支付安全问题(六)网络隐私权保护问题(七)损害赔偿权难以实现问题。2、、电子商务消费纠纷的救济途径
(一)司法救济
(二)非诉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