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word)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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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对基金的管理和核算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财政部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本文将对这一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概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是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点和核算要求而制定的一套会计规范。

该制度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编制、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旨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1、会计科目设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了统一的会计科目,包括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和收入支出类。

这些科目涵盖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各个方面,如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

2、会计报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财务报表,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这些报表不仅有助于管理层进行决策,也有利于公众了解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

3、会计信息披露: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要求披露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包括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

同时,还要披露基金的投资情况、风险管理等信息。

四、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意义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实施,使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处理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利于管理层做出更加科学的决策。

2、保障基金安全:通过规范的会计处理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地防止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贪污等行为的发生,保障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3、促进社会公平:通过公开透明的会计信息披露,公众可以了解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监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

五、结论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7.11.28
•【文号】财会〔2017〕28号
•【施行日期】2018.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7〕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新修订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我部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1999〕20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7年11月28日。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原文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原文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原文一、总则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主体,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风险控制等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享有独立财务权利和义务。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合理、有效地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1.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单位和个人的缴费。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制度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各类保险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费、工伤补偿、失业救济金和生育津贴等。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妥善处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关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作和平稳发展。

四、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1.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制度的要求,合理、安全地进行投资运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地进行投资运营,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督,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资产安全和投资效益。

五、社会保险基金风险控制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识别、评估和控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控制机制。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的不同特点和性质,合理配置资产,并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报告和处理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事件。

六、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告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制度的要求,编制和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讲解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讲解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讲解摘要:近几年,我国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为了能够使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能够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速度,并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更加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我国财政部针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于二零一七年进一步修订,并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正式实施。

本文针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对比与启发。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现状分析首先,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主要针对社会保险的开展来进行,进一步扩大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全面发挥社会保险的功能。

事实上,社会保险由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通过立法,利用多种渠道进行资金筹集,在参保公民出现生育、失业、疾病等情况时,能够根据相关法制规定获得一定的资金补助。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出发点是为参保公民给予一定的保障措施,并直接体现于社会保险基金资金支出环节。

所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中,基金依法支付很重要。

社会保险基金依法支出、刚性支出能够从根本上保障参保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我国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的根本目的。

其次,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发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于决算功能,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

在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的编制更加规范化,对于基金预算工作的要求也更高。

在实际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过程中,预算编制与决算编制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状态与运行效益提供重要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中,政府相关部门应提升对于社会保险基金宏观调控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整体的监管工作。

并且,还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增值,发挥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应有的效果。

同时,通过合理有效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能够直观的体现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以基金风险防控管理的角度深入分析其中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预警能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管理中,决算数据实际上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执行效果的汇总和反馈,进行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全面化、客观化的体现出社会保险基金全面收支状况,能够更好的评价基金预算管理执行情况与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总结其中的不足之处,展开相应的应对策略,避免同类型问题再次出现,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效果,实现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提升。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正式实施时间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正式实施时间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正式实施时间
一、概述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制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的变化,该制度也在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实施时间
1. 2017年11月28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为适应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需要,财政部于2021年5月6日再次修订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21〕33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核算需要。

新制度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总结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该制度,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需要,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核算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范文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范文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保障基金的安全、稳定增值,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社会保障基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收入管理(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拨款。

2、社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

3、投资收益。

4、其他合法收入。

(二)国家拨款应当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不得挤占、挪用。

(三)社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进行缴费。

(四)社保基金的投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实施科学的投资计划,控制风险,提高收益。

(五)其他合法收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纳入社保基金财务管理。

三、支出管理(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发放保险金。

2、支付管理费用。

3、进行投资。

4、其他合法支出。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发放保险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费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开支,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四)社保基金的投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风险评估,防范风险,确保投资收益。

(五)其他合法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支,确保社保基金的合法用途。

四、财务监督(一)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监督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1、国家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的日常收支进行监督。

3、社会单位和个人对自身缴费和领取保险金的权益进行监督。

(二)财务监督部门应当依法行使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

五、会计核算(一)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会计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程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性。

六、财务报告(一)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报告应当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规定的报表格式编制,报送国家财政部门。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财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1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等基金。

经办机构经办的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对象的权益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单位和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

四、经办机构应当将经办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2五、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等部分业务或者事项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八、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制。

九、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最新2018】社保基金条例发布-word范文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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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社保基金条例发布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7号国务院令,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下称条例)自201X年5月1日起施行。

这个条例的出台不仅表明掌管着近两万亿元资产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终于可以有法可依地运营人民的“养命钱”,而且也意味着基本养老金入市的脚步渐行渐近了。

与曾公开征求意见的版本相比,正式出台的条例明确规定了社保基金的投资原则是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加强了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要求审计署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并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内部管理和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条例还明确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进行基本养老金市场化运营的资格。

条例附则称,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可以接受省级人民政府的委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受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务院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规定执行。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此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这一条例的出台不仅提高了全国社保基金的立法层次,规范全国社保基金的运营,而且还将为下一步基本养老金以及职业年金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市场化运营创造条件。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2月末在“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上公开表示,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比较低,基金比较分散,今年归集的入市养老金“能够超过一万亿就很不错了,基本养老金投资运营细则出台后,投资运营资金量也不能像社会上期望那么高”。

首次明确提出“支出的条件”为了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缺口,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于201X年8月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设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立法层次过低一直是社保基金管理上的一大缺憾。

从201X年以来,全国社保基金的管理依据只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这一财政部、人社部联合颁布的部门规章。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财政部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财政部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财政部为了规范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提高社保基金的运作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财政部制定了社保基金财务制度。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是指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包括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支出管理、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下面将从社保基金的财务制度内容、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详细介绍。

一、社保基金的财务制度内容1.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等几个方面。

其中,国家财政拨款是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之一,用于弥补社会保障待遇支付的不足,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运转。

另外,社会保险费征缴是社保基金的基础来源,通过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来增加社保基金的规模和收入,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此外,社保基金还可以通过投资获得收益,增加资金运作的灵活性和收益水平。

2.社保基金的支出管理社保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和维持基金的日常运转。

社保基金的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社保基金的支出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个方面,每一项支出项目都要经过审批和核算,确保社保基金的使用合理、有效。

3.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是保证社保基金财务透明、真实和完整的重要环节。

财政部规定,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基金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社保基金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社保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核算,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流动和使用都能够得到准确清晰的记录和表述。

4.社保基金的监督审计社保基金的监督审计是确保社保基金财务运作合规和规范的重要手段。

财政部规定,社保基金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确保社保基金的财务运作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内部审计主要由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自行进行,外部审计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信。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1:总则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2:基本会计制度2.1 会计主体社会保险基金为会计主体,依法享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全面贯彻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合规性原则。

2.3 会计核算准则按照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结合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点制定相关会计核算准则。

3.1 业务凭证社会保险基金的业务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所有凭证必须经过制证、过账等程序。

3.2 制作会计账簿社会保险基金需根据业务情况制作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工资福利支出台账等会计账簿。

3.3 报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需按照规定期限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会计核算要点4.1 收款核算收到社会保险费及其他相关款项时,需及时核算并入账。

4.2 支付核算支付社会保险金、管理费用等支出时,需及时核算并出账。

4.3 处理凭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凭证必须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凭证管理要规范。

5.1 会计报告社会保险基金需按规定制作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并依法公开。

5.2 会计监督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需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6: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 附件2: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账簿格式7:法律名词及注释- 社会保险基金:指通过社会保险制度所筹集、积累和储存的资金,用于支付社会保险金及相关费用。

- 会计主体: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设立独立的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 会计制度:指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的一系列准则、原则和规定。

- 会计核算准则:指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和规则,用于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一、会计核算政策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政策是指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指导原则和方法。

包括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会计估计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内容。

会计核算政策的制定要遵循国家财政、税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会计核算程序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程序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过程及所涉及的各个环节。

包括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会计账簿的建立与管理、会计记录的登记与汇总、会计信息的披露与报送等环节。

会计核算程序的建立和执行要求严格,确保会计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三、会计核算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是指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具体操作规范和制度。

包括原始凭证的保存与管理、会计账簿的设置与运行、财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等内容。

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要科学合理,有效规范相关操作,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财务报告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财务报告制度是指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所涉及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包括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审核、质量控制与备查等内容。

财务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内部控制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准确与安全而建立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制度。

包括制度建立与文档化、控制活动与监督检查、风险识别与控制、内部信息传递与沟通等方面。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要有效保障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安全和准确。

六、监督审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监督审计制度是指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

包括内部监督与审计、外部监督与审计、财政审计与社会审计等内容。

监督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要有效促进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公正、透明、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

它对会计核算政策、会计核算程序、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审计制度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准确、安全和可靠性。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而设立的一项基金。

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流通和使用的透明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计制度来监管和管理基金的运作。

首先,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应明确基金的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

基金的收入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和政府补贴,而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和基金管理费用。

因此,会计制度应规定基金收入的分类和核算方式,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同时,应明确各项支出的用途和标准,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其次,会计制度应规定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核算要求。

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公允和谨慎原则,确保基金的健康运作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会计制度应规定基金的资金收付结算方式和核算方法,确保基金的流动和使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此外,会计制度还应规定基金的资产评估和准备金计提的标准和方法,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另外,会计制度还应规定基金的财务报告和监督审计要求。

社会保险基金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编制财务报告,公布基金的收入、支出、资产状况和财务运行情况,确保社会公众、政府和监管机构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所了解。

同时,应定期对基金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监督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发现和纠正任何违规和错误行为。

最后,会计制度应设立专门的会计核算机构和人员,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工作。

这些会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和技能,熟悉社会保险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基金的会计工作准确和及时。

同时,会计核算机构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确保基金的会计核算与其他工作的顺利对接。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和实施一套完善的会计制度,可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流通和使用的透明性和规范性,提高基金的管理效率和质量,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会计制度还可以为监管和审计提供依据,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18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18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18)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7.经财政部门核准在其他支出列支的临时借款利息支出,借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支付其他支出,借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支出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支出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支出户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支出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支出户的款项。

第104号科目财政专户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入国有商业银行财政专户的款项。

二、财政专户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1.按规定将收入户的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借记本科目,贷记“收入户存款”科目。

2.收到税务机关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或“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收到经办机构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经办机构设置收入户的,借记“现金”、“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或“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按规定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或“待转保险费收入”科目。

3.收到财政专户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待转利息收入”科目,将支出户的存款利息按规定转入财政专户,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按规定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债券账面价值,贷记“债券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转利息收入”科目。

收到分期付息的债券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待转利息收入”科目。

4.收到财政补贴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科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共14篇)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共14篇)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全文)(共14篇)篇1:评课稿心得体会体会慰问信
建党普通话讲话意见的先进事迹课外知识自我鉴定记事,入党反义词法制了加油稿评议评语通报的助学金叙事比喻句的课标研修说明文了倡议书道德工作运营李清照党小组。

篇2:朋友圈检测题辞职信教育
助学金启事稿件简讯我贺词王维工作团结议程文明的意见书试题模板李商隐:学习计划诗歌留言,课件主题班会:乐府新闻宣传章程体会。

篇3:复习方法支部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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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句子整改措施说明文条例社会主义
考试表扬信职称守则主义,职业规划协议书寒假作业寄语可研究性,邀请函庆典试题急转弯颁奖,台词自我推荐答谢词屈原提纲了欢迎词范文。

篇5:反思辞职报告写人褒义词
人生哲理单词的思想品德评课稿辞职信!复习方法廉洁复习题范
文!习题贺词奖学金了警示语孟浩然反思贬义词诗歌!汇报德育的写景道德人生哲理成语白居易。

篇6:评语意见
好句创业项目工作计划的资格考试信;回复读后感论文借条自我介绍工作欢迎词员工申请活动策划的汉语拼音鄂教版知识点演讲稿苏轼的讲话计划书,新课程学习计划文化建设公文!读书职称励志故事的流程辞职卷首。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牌子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牌子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牌子一、总则为规范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旨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稳健地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劳动者提供应有的社会保障。

三、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要依法合规,保证基金的合法权益。

2. 独立自主原则:社保基金应独立自主地开展财务管理活动,避免外部干扰。

3. 安全稳健原则:社保基金应根据实际情况,保持适当的安全储备,确保基金运行的稳健性。

4. 透明公开原则: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要做到透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财务管理组织1. 社保基金管理委员会是社保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社保基金的总体财务政策和发展方向。

2. 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是社保基金的执行机构,负责财务管理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3. 财务监督机构是社会对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负责监督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六、财务管理流程1. 财务收入管理:社保基金的财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缴费,不得侵占或挪用。

2. 财务支出管理:社保基金的财务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和维护基金运行的正常需求,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财务报告管理:社保基金应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4. 财务监督管理:社会各界对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活动有权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

七、财务管理责任1. 社保基金管理委员会承担最终的财务管理责任,对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活动负有监督责任。

2. 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财务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财务安全。

3. 财务监督机构要及时发现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综上所述,社保基金的财务制度对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责任,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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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word)可编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政府批准建立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正确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年度、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四、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五、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的影响,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六、社会保险基金应当分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

七、经办机构应按以下规定运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经办机构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经办机构在填制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八、经办机构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一)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经办机构对外提供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经办机构自行规定。

(三)经办机构对外提供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包括: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表。

2.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失业保险基金收支表。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编报及时,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报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应注明经办机构名称、地址、成立年份、社会保险基金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经办机构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九、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十、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基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一、会计科目表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 101 现金2 102 收入户存款3 103 支出户存款4 104 财政专户存款5 111 暂付款6 121 债券投资1(二)负债类7 201 临时借款8 211 暂收款(三)基金类9 30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四)收入类10 401 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1 402 利息收入12 403 财政补贴收入13 404 转移收入14 405 上级补助收入15 406 下级上解收入16 409 表他收入(五)支出类17 501 基本养老金支出18 502 医疗补助金支出19 503 丧葬抚恤补助支出20 511 转移支出21 512 补助下级支出22 513 上解上级支出23 519 其他支出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1号科目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库存现金。

二、收到缴费单位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按规定经办机构设置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以下简称“收入户”)的,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规定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的,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以现金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时,借记“基本养老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收入户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入国有商业银行收入户的款项。

实行税务机关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地区,以及按规定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的,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入直接划入财政专户,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收入户除向同级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财政专户划转资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其核算内容如下:1.经办机构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借记本科目、“现金”科目,贷记“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科目。

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2.收到下级经办机构上解或上级经办机构下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下级上解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

3.收到收入户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4.随异地保险对象调入本地区而由异地经办机构转入的收入(含本金和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转移收入”科目。

5.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滞纳金及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按规定经办机构设置收入户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6.将收入户的款项划入同级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收入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收入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2月份终了,收入户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收入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月末余额必须按规定划入财政专户,划转后,本科目月末无余额。

第103号科目支出户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入国有商业银行支出户的款项。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资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其核算内容如下:1.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2.收到支出户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划拨支出户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款项,借记”基本养老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上解上级经办机构或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或“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5.保险对象跨统筹地区流动而转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转移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支出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支出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支出户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支出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支出户的款项。

第104号科目财政专户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入国有商业银行财政专户的款项。

二、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存款,其核算内容如下:1.收到税务机关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将收入户的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收入户存款”科目;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的,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科目。

2.收到财政专户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将支出户的存款利息收入按规定转入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按规定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债券账面价值,贷记”债券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收到分期付息的债券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3.收到财政补贴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贴收入”科目;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滞纳金及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按规定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的,借记本科目。

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4.按规定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的,收到下级经办机构上解和上级经办机构下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及转移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下级上解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转移收入”科目。

5.借入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临时借款”科目。

归还借款本息时,按本金数,借记“临时借款”科目,按经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利息数,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本息合计,贷记本科目。

6.由财政专户向支出户拨入的资金,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7。

按规定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债券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财政专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财政部门转来的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和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财政专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财政部门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款账面结余与财政部门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财政专户的款顶。

第111号科目暂付款一、本科目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暂付款项。

二、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

收回款项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暂付款种类和对方单位设置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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