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察举制由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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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度名词解释

察举制度名词解释

察举制度名词解释察举制是汉武帝创立的选官制度,汉武帝刘彻(前156—前87)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实行“独尊儒术”的皇帝。

汉武帝时期重用儒生,不仅对以往历代采用的世官制和任子制加以改革,而且还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察举制度,从下层中提拔了大批人才。

察举制使汉朝廷得到了大量有才干的官吏,他们大多数都是从地方上选拔上来的,为政府效力。

汉武帝以儒家思想为官学,先后立五经博士,每日开讲。

博士中最著名的有严安、王臧等人。

公元前106年,汉武帝又设置“五经”师。

这种政策可能与当时社会盛行厚葬之风有关。

其父刘据、祖母卫子夫均被奸臣陷害,皇后卫子夫、太子刘据被迫自杀。

刘据死后,刘弗陵继位,即汉昭帝。

元平元年(前74年),汉昭帝去世,年仅八岁的刘贺即位。

汉宣帝曾向霍光询问汉昭帝死因,霍光说:“昌邑王因为受到掖庭令张贺的诅咒才无辜死去的。

”霍光又派人暗杀张贺,并斩其首。

霍光因此深得信任,逐步把持了朝政,直至逝世。

昭帝病重,霍光命昌邑王刘贺赴京任职,实则软禁起来,意在夺权。

刘贺是西汉皇室远支,昌邑王刘贺被立为帝,象征着刘氏皇族已成为新朝的主体,宣告了外戚集团控制政权的结束。

霍光也以功封为博陆侯,成为汉代外戚的第一人。

八字,出于《管子》,记述的是当时贵族阶级如何将优秀人才送进政权中枢参与政务。

主要手段包括评定年资、考核德行、荐举贤能三项。

“八辟”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

后来察举中就演变成“征辟”。

秦朝废除了分封制,采用了郡县制,设立了两个官职,丞相和御史大夫,以此作为分封制的替代品。

秦始皇想找一个既能保证帝位传承,又能代替他处理政事的人,于是下令让李斯写了一篇分封制的文章。

但是李斯以为这只是专门写给秦始皇看的,所以写得很模糊。

到了汉武帝的时候,他觉得李斯当年说得有道理,但由于太长了,没法抄写,所以就简化了一些。

同时汉武帝认为,那么多有才能的人都去做官,如果不给他们一个好处,他们怎么会积极地工作呢?于是他想出了“征求意见”的办法,即向天下征集意见。

试论西汉察举制的内容特点及对当今选拔的启示

试论西汉察举制的内容特点及对当今选拔的启示

试论西汉察举制的内容特点及对当今选拔的启示1. 引言1.1 西汉察举制简介西汉察举制是西汉时期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

它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制举制度,经过Qin 初期的试举制、汉初期的阐扬,最终在汉武帝时期得以系统化。

西汉察举制在选官上十分讲究选才用能,注重考察官员的个人品德和能力。

官员的选拔通过举荐、庭试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言谈、仪容、才德、才能、行为等多个方面。

选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量避免腐败和裙带关系的干扰,保证选拔结果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西汉察举制在当时社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提高了官员的素质和能力,为政权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 正文2.1 西汉察举制的内容特点西汉察举制是中国历史上一种重要的选拔制度,具有独特的内容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选拔对象广泛。

西汉察举制采取了以考试选拔人才的方式,不再像先前那样只是依靠出身背景进行选拔。

这样就使更多有才能的人有机会参与政治,提高了选官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选拔标准明确。

西汉察举制规定了明确的考试科目和标准,主要考察的是候选人的才能和能力。

这有助于选拔出真正的人才,避免了以往的因私人关系或门第身份而得官的情况。

三、选拔程序规范。

西汉察举制对选拔程序进行了规范和制度化,包括考试、答题、评分等环节,使选拔过程更加透明公正,减少了潜规则和私心干扰。

四、选拔结果权威。

西汉察举制凭借其严格的选拔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标准,所选出的官员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能够更好地为政府和人民服务。

五、选拔制度稳定。

西汉察举制虽然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有所变化,但其基本原则和精神一直延续至今,为后世选拔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借鉴。

2.2 对当今选拔的启示1. 值得借鉴的选拔标准:西汉察举制注重考核候选人的才能、品德和能力,这对当今选拔也具有借鉴意义。

在选拔人才时,不仅要看重个人的学历和工作经验,更要注重其实际能力和素质。

2. 公正公平的选拔程序:西汉察举制通过严格的选拔流程和清晰的评价标准,确保了选拔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察举制度名词解释

察举制度名词解释

察举制度名词解释察举制度,又称举荐为官,起源于汉朝,这种以举荐人才为主要方式的选拔官员的办法最早出现在战国,而到汉朝时候,这种方法成为了西汉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察举制度是西汉时期选拔官吏的制度,有两个步骤:一、中央向地方派遣使者或刺史,负责举荐人才;二、地方向中央推举德才兼备的人担任官职。

魏晋以后,由地方长官向上级举荐人才蔚然成风,著名的曹操就是在汉献帝那里听到许攸和田丰两个人有“异智”后,亲自带领自己手下的几百名部下南下去投奔他们的。

东汉末年时期,当时政府设置的学校对教育普通民众有很大的作用,公元172年的时候,张奂为河间相,“每举孝廉,常多所称,为天下所信重”,可见这一制度的实行效果之好。

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废除了秦代沿袭下来的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在全国建立起中央集权的统治,这也意味着从此以后中国再没有分封诸侯王,同时也否定了古老的嫡长子继承制。

同时对于国家重要的官职,都不允许世袭,但允许由皇帝推荐任命,这就叫做“举贤才”。

如此一来,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了皇帝和大臣们互相推荐人才,大臣们的升迁是依靠自己的能力,有利于强化了中央集权。

虽说当时的察举制是以举荐为官,但是并非只有察举制才可以做官。

皇帝们为了更好的管理地方事务,需要当地百姓推荐合适的人才,因此推行了举孝廉的制度。

举孝廉的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比较开明的选官制度,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官员直接选拔制度,把选官的权利交给了老百姓,这样可以避免当官的腐败。

公元前205年,汉高祖刘邦平定了天下,建立汉朝。

为了巩固统治,开始选择合适的人才进入官场。

公元前200年,刘邦派大将军韩信为太尉,让萧何做丞相。

由于太尉韩信曾经是个刑徒,没什么文化,所以就征召一些有才学的人做官,以便充实朝廷官员队伍。

刘邦认为在此之前,周朝有姜太公辅佐周文王,汉朝有张良协助汉高祖刘邦平定天下,都是因为用了人才的原因。

于是他也采取了这种方式,让人们推荐品行良好的人做官,这一制度被称为“举孝廉”。

汉代察举制由来

汉代察举制由来
文吏課牋奏」,四十 歲以上。 • 東漢:增設「茂才」
徵辟
• 徵召:皇帝主持 • 辟舉:二千石及地方州牧郡守選任自己
的幕僚。
察舉制的影響:
形成士人政府:以讀書為 有利統治:吸納人才 任官條件,政府中全為 讀書人
風俗純樸:重孝、廉
流弊:郡守徇私、「舉秀 才,不知書;察孝廉, 父別居」
察舉制是中國科舉制的濫觴?
• 促成門閥政治: 「上品無寒門,下 品無世族」
• 造成政治腐敗:高 位者專事虛浮,不 理政事
隋唐科舉制度: 取士之途
生徒
(官學生) 中央禮部試 中央吏部試
鄉貢 ( 秀才、明經、進士、 (身、言、書、判)
(州縣保送) 明法、明算、明字、 道舉、童子等,每 年一次)
任官
制舉
(奇才異能)
天子親試
隋唐科舉制的特點
時間 每年一次 三年一次 鄉試後 會試後
參加者 童生
秀才
舉人 貢士
名號 生員(秀才) 舉人
貢士 進士
清代進士級別
• 一甲三名:賜進士及 第,依次為狀元、榜
眼、探花,狀元授翰 林院修撰,餘授編修
• 二甲賜進士出身 • 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 二、三甲擇優入翰林
院庶吉士
特科:
山林穩? 博學鴻詞 經濟特科 翻譯科:滿蒙弟子
清科舉
• 特色:
• 制度完備:程序、內 容、防止舞弊
• 部族色彩:對漢人懷 柔、網羅明遺臣、籠 絡滿蒙子弟
• 影響: • 內容狹窄、思想僵化
• 結束: • 19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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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察举制度产生及发展演变研究

西汉察举制度产生及发展演变研究

西汉察举制度的产生及发展演变研究摘要:汉代的察举制度,是汉代人才选拔的主要方法,是汉代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和汉代社会很多方面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对西汉的察举制度的流变进行论述,对察举制度的发生、发展、完善、革新、衰落进行了简单的梳理。

汉代察举制产生于汉高祖刘邦二年,汉武帝时期察举制度的完善和革新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关键词:西汉;察举制度;发展演变一、西汉察举制度的产生察举,即考察后给予推荐。

秦行法家政治,“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1]对士阶层采取粗暴的镇压政策,士人被与专制政治相分离,这是加速秦王朝短命的重要原因之一。

西汉王朝以秦为鉴,意识到要妥善处理专制政治与士人之间的关系,对此其具体措施为,在意识形态领域独尊儒术与在政治体制上促使士阶层的工具化。

而其在实施这些措施的重要途径就是察举选官制度。

据文献记载,汉代察举制度产生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汉高祖刘邦时期,但是具体时间至今仍没有定论。

《通典·选举制》曰,“汉高祖初,未逞立制。

至十一年,乃下诏曰:贤士大夫既与我定有天下,而不与我共安利之,可乎?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荣之。

以布告天下。

其有称明法者,御史、中执法、郡守必身劝勉,遣诣垂相府,署其行、义及年。

有其人而不言者,免官。

又制诸侯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也”。

[2]《汉书.高帝纪》有更为详细的记载,即早在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 196 年),高帝首次下诏求贤,诏曰:“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

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

贤人既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其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

布告天下,使明知联意。

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鄂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有贤者,郡守身自往劝勉,令至京师,驾车遣之)。

汉代察举制

汉代察举制

汉代察举制沿革: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前196 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

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

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书·文帝纪》)。

选拔标准: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

一是对于察举人才的标准有了明确的新规定,凡儒家以外的各家均不得举,开创了以儒术取士的标准。

二是取士包括德行、学问、法令、谋略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是察举分岁举和诏举两类。

岁举为常科,每年推举。

科目有孝廉和秀才。

孝廉始为孝与廉两科,后来连称为一科。

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

有名额限制,东汉和帝时制凡满20 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20万人的两年举一人,不满10 万人的三年举一人。

边境地区郡国人少,10 万人以上则可以岁举一人。

孝廉的出路最多的是在皇帝身边当郎官,然后再由郎迁中央或地方官吏。

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

举秀才的对象为现任官吏。

到东汉为避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

茂才由州推举,所以人数比孝廉少得多。

茂才的出路大多充任地方县令,比孝廉任用为重,但名额少。

诏举,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的特科。

其特点是:诏举常在灾异之后举行。

诏举人数不限,由诏令临时规定。

诏举科目很多,也不固定,能把有专门才能的人推举出来。

无论岁举孝廉、秀才还是诏举贤良文学,到中央以后均需经过考试。

考试办法有对策(命题考试)和射策(抽签考试)两种。

对策多用于考试举士,射策多用于考试博士弟子。

凡属诏令推举之士一般是由天子策试;郡国岁举之孝廉、秀才则由三公府考试。

儒生考经学,官吏考举奏,通过考试选出优等生,报皇帝录用。

考试实际是量才录用。

作用: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

察举制考试资料

察举制考试资料

汉代察举的制度一.察举制的定义察举又叫做荐举,是三公九卿,地方郡国守相等高级官员根据考察,把所谓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授予他们官职或提高其官位。

是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主要方法。

「选」的对象为没有官职的读书人。

「拔」的对象是下级官吏。

按规定,他们都必须是品德高尚、学识才干出众的人。

察举制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二.察举制的发展演变(一)察举制的初创期,即高祖至景帝时期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发展以及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汉初西汉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的人才而任子讲究门第、赀选讲究财产不能真正选拔出治国之才。

于是在汉初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刘邦于高祖十一年( 前196年) 发布了一道要求各地举荐贤士大夫的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

有而弗言,觉,免。

年老癃病勿遣。

”(《高帝纪》)刘邦诏书的颁布,正式拉开了推行察举的序幕。

惠帝、吕后(二人执政时间为公元前194-前180年)诏举「孝弟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

从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

不过,此时察举的内容尚缺乏稳定性,也没有制度化。

(二)察举制的确立时期,即汉武帝时期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

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

但西汉晚期,察举的舞弊行为开始产生,特别是到成、哀之间,政治腐败,一些人或伪饰行节,欺世盗名;或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纷纷进入官场。

察举随着西汉命运的衰落而走向堕落。

(三)察举制的完善时期,即东汉时期针对西汉末年出现的种种弊端,东汉前期几代统治者对察举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使其内容和形式趋于完善。

一,对孝廉察举的名额做了调整。

二,扩大察举对象的范围。

三,对孝廉进行文化水平和行政能力的综合考试。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察举制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通过察举制的实施,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而且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弄清楚察举制度产生与演变的规律、特点、内容及其在推行中利弊得失,对于研究汉代的官吏选拔制度和政治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意义。

一、察举制的产生与演变察举是指汉代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推荐给朝廷任用为官的政策。

其形成为一个制度,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一)察举制的初创期,即高祖至景帝时期汉初为了适应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刘邦选拔或委任官吏的办法沿袭秦朝,重在“军功”,高后、惠文景时期增设任子”、“赀选”等。

任子是沿袭周秦以来的世袭制,即任用一些王公、贵族及其子孙为官;赀选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财产,即入选资格。

军功则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战功。

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发展以及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官吏多出自“军功”或采取“任子”、“赀选”的办法,已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任子讲究门第,赀选讲究财产,不仅排斥了被统治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入仕为官,容易引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

二是军功的建立需要战争这种特殊机遇,汉初西汉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的人才,若仍以军功爵位选官,不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久之计。

在汉初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刘邦于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发布了一道要求各地举荐“贤士大夫”的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

有而弗言,觉,免。

年老癃病勿遣。

”刘邦诏书的颁布,正式拉开了推行察举的序幕。

史载:“高后元年二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孝悌”、“力田”初定为察举科目。

文帝前元二年诏:“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察举科目出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察举制和科举制世官制课件

察举制和科举制世官制课件
维护分封制度
由于官职和权力只能由特定的家族传承,阻碍了人才的流动和社会的发展。
阻碍人才流动
世官制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宗法制度的重要性,使得家族的地位和权力更加稳固。
强化宗法制度
04
CHAPTER
三种制度的比较
03
世官制
家族世袭,根据家族地位和势力决定官职。
01
察举制
以地方推荐为主,中央进行审核和任命。
综合素质考察
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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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
通过考试选拔人才,分科考试,按成绩录用,推动了社会阶层的流动,但考试内容僵化,缺乏实际操作能力。
科举制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选官制度,保证了官员的忠诚度和稳定性,但限制了人才选拔的范围。
世官制
结合多种选拔方式,根据岗位需求和人才特点进行个性化选拔。
多元化选拔
不仅考察知识技能,还要考察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等综合素质。
选拔人才
加强中央集权
社会流动
察举制的实施,加强了中央对地方官员的掌控,加强了中央集权。
察举制的实施,使得一些出身贫寒的人才有了晋升的机会,提高了社会流动性。
03
02
01
02
CHAPTER
科举制
科举制起源于隋朝,当时国家需要选拔大量官员来管理国家事务,而察举制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因此科举制应运而生。
夏商周时期
世官制起源于夏商周时期,当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官吏的职位世代相传,形成了一种固定的世官制度。
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世官制的基础,根据宗法制度的规定,官职和权力只能由特定的家族传承,形成了世官制的传承体系。
官位世袭

察举制的时间和选拔标准

察举制的时间和选拔标准

察举制的时间和选拔标准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

1、察举制主要是依靠中央的三公九卿、郡守、列侯以及地方上的高级官员,从平民或低级官吏当中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拔在道德、品行、才能方面符合当时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入朝为官。

2、“选”的对象为没有官职的读书人,“拔”的对象是下级官吏。

按规定,他们都必须是品德高尚、学识才干出众的人。

由下而上推举官吏的办法,在秦代已有,但作为完整选士制度的“察举制”,则是在西汉时期才开始确立。

汉高祖刘邦(公元前206年一前195年在位)虽是“马上得天下”(靠打仗而夺天下)的,却深明不能以“马上治天下”(治国不能靠武力)的道理。

所以高祖在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下诏求贤,辅佐帝业。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察举制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通过察举制的实施,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而且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弄清楚察举制度产生与演变的规律、特点、内容及其在推行中利弊得失,对于研究汉代的官吏选拔制度和政治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意义。

一、察举制的产生与演变察举是指汉代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推荐给朝廷任用为官的政策。

其形成为一个制度,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一)察举制的初创期,即高祖至景帝时期汉初为了适应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刘邦选拔或委任官吏的办法沿袭秦朝,重在“军功”,高后、惠文景时期增设任子”、“赀选”等。

任子是沿袭周秦以来的世袭制,即任用一些王公、贵族及其子孙为官;赀选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财产,即入选资格。

军功则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战功。

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发展以及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官吏多出自“军功”或采取“任子”、“赀选”的办法,已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任子讲究门第,赀选讲究财产,不仅排斥了被统治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入仕为官,容易引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

二是军功的建立需要战争这种特殊机遇,汉初西汉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的人才,若仍以军功爵位选官,不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久之计。

在汉初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刘邦于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发布了一道要求各地举荐“贤士大夫”的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

有而弗言,觉,免。

年老癃病勿遣。

”刘邦诏书的颁布,正式拉开了推行察举的序幕。

史载:“高后元年二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孝悌”、“力田”初定为察举科目。

文帝前元二年诏:“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察举科目出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汉代察举制概论

汉代察举制概论

汉代察举制概论
汉代察举制是中国历史上久负盛名的官僚制度,也是中国古代政
治文化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

主要以通过统一招考考核人才录用官吏,发展的科数就业制度。

汉代察举制始于汉武帝时期,是汉朝派才制的
最高成就,至元末完善,被称为“明则”,至清末完全废除。

汉代察举制的实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利器,巩固了帝王的统治
地位。

试用制、宪法制和官员竞争机制,促进了古代中国官僚体系的
建立,也使古代中国政治文化得以发展壮大。

汉代察举制是对古代社会中下层人民的一种机会均等的制度,每
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考試考上官职,把原本属于封建社会高层社会的权
力赋予到更多的人手里,起到了相当的公平作用。

另外,它也拉开了
中华民族教育的大门,普及了书面文化,使不少出身贫寒者都可以通
过考试脱颖而出,致使汉朝变得越来越强大,形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文
化中晚期蓬勃发展的局面。

然而,汉代察举制也有其不足之处。

由于考务繁琐,充斥着名利
观和亲友情谊,考试本身就已不够公正,加之当时组织考试的官府犯
有枉法、贪污腐败等弊病,汉代察举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受到了极大
的损害。

总的来说,汉代察举制曾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它划分了
官府的职权,增强了中央权力,促进了社会文明,而其缺乏公正性也
是灾难性的,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

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

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汉代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其政治制度也备受关注。

其中,察举制是汉代选官的一种重要方式。

本文将从汉代察举制的起源、演变以及选官标准三个方面来探讨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

一、汉代察举制的起源察举制是汉代选官的一种方式,其起源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的“举贤良、能、勇、信”制度。

西周时期的举贤良制度,是指在人才选拔方面,以“贤良”为标准,即选取有道德、知识、才能等方面的优秀人才担任官职。

而在汉代,察举制则是在这一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汉代的察举制,主要是由朝廷对民间人才的发掘和选拔组成的。

其主要特点是以“品德、才能、行为”为标准,对各种人才进行考察和选拔。

这种制度的出现,为后来的科举制奠定了基础,对于中国历史上的官员选拔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汉代察举制的演变汉代察举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不断的演变。

汉代初期,察举制主要是由皇帝直接任命,也就是皇帝亲自挑选人才。

这种方式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容易出现偏袒和贪污等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汉武帝开始采用“乡举制”,即由各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人才进行考察和提名。

这种方式的实施,使得选拔的范围更广,选拔的人才更加优秀,也更能够反映地方政治和经济状况。

到了东汉时期,察举制进一步发展成为“举孝廉”,即选拔品德高尚、廉洁公正的人才担任官职。

这种方式的实施,使得选官更加公正、公平,也更能够反映社会风气和政治文化。

三、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主要是以“品德、才能、行为”为标准。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品德方面:品德是选官的首要标准,要求官员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诚奉国,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和公仆精神。

2. 才能方面:才能是选官的次要标准,要求官员具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3. 行为方面:行为是选官的关键标准,要求官员行事公正、稳重、谨慎,能够有效地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

综上所述,汉代察举制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一种选官制度,其选官标准以“品德、才能、行为”为主要标准,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对后来的科举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汉代察举制选官标准

汉代察举制选官标准

汉代察举制选官标准汉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而察举制选官标准是汉代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地阐述一下这一制度的具体流程和标准,以加深我们对汉代历史的了解。

一、察举制的起源察举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当时的君主制度并不稳定,一个国家的统治权往往易手于各个诸侯之间。

于是,一些地方开始尝试采取一种更为公平、公正的制度——推举和评选各种官员。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制度逐渐演化成了汉代的“举孝廉、舉賢良、選郎中”等制度,成为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察举制的流程在汉代的察举制中,选举官员的流程是非常繁琐的。

具体流程如下:1. 候选人的资格审核首先,要有大量人员自荐,这些人员需要到当地县令的衙门,提交自己的资料、公职记录等等。

县令会对这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条件之处就会予以淘汰,剩下的人员则可进入下一轮比赛。

2. 考试和试卷评分接下来,选举单位会组织一场考试,考试内容以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知识为主。

考试题目通常都是各种诗文、史书等文化经典,考生们需要自己准备筹集参考资料,答题在场。

考试后,选举单位会组织一场评分会议,将考试试卷进行评分,产生一张分数排名表。

3. 选拔和调配经过一番排名之后,选举单位会根据分数排名表进行选拔,选择出一些优秀的考生,将他们调配到适当的官职上。

这样一来,那些落选者便不能够担任任何官僚职务了。

三、察举制的标准在汉代的察举制中,选官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1. 孔子思想和道德观念察举制最早的标准源于孔子思想,即“博观群书,纳古通今”,这意味着遴选官员不仅要考虑他们的学问是否够扎实,还要根据他们德、才、望等多方面考量。

2. 策才用人在遴选官员时,需要考虑到他们的才能和专业特长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因此需要进行一些专业测试,如工程、经济、道德等方面的专业测试。

3. 实际表现当然了,在察举官员时,还需要考虑实际表现,特别是实际成绩和社会声誉加分,比如中状元和高尚的声誉会为你的官僚生涯提供极大帮助。

简谈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察举制

简谈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察举制

简谈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在上一篇文章里我介绍了汉朝的政府组织,中央是三公九卿制、地方是郡县制。

而汉朝有一百多个郡、一千多个县,还有中央机构,这些机构想要运转就需要大量专业的官员,那么这些官员是如何产生的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汉朝的选官制度,这是研究历史时一个很重要的题目。

在西周封建时代,天子统治国家靠的是宗法制,选官制度是世官制,统治阶级都是世袭的。

天子的嫡长子依然是天子,诸侯的嫡长子依然是诸侯,卿之嫡长子依然是卿,士大夫的嫡长子也同样是士大夫。

到了秦汉时期,封建制度被推翻,官职不能世袭;而且也没有了战争,不能通过军功晋升。

那么疆域辽阔的汉帝国所需要的这么多官员从哪里来?汉武帝汉朝的选官制度一直到汉武帝时期才趋于成熟,制度方面汉朝施行的是察举制,察举制就是一种地方官定期考察,并向中央推荐人才的制度,察举的科目很多,我们熟知的举孝廉也是其中的一项。

按照察举期可以分为常科和特科,常科就是常设的科目,有孝廉、茂才、察廉、光禄四科。

特科就是由于政府在特别的时期需要特殊的人才,从而进行的察举,比如国家要出使西域,那便需要一些精通胡语的人才;如果要修水利工程,孝子和廉吏也不能胜任,所以就需要征召特殊的人才。

除此之外如果发生一些重大的事,也会进行选举,比如老皇帝驾崩以后,即位的新皇帝往往会下诏让各郡国选举人才;如果遇到荒年、瘟疫之类的自然灾害,古人会认为这是行政失职遭受天谴,那么也会下诏推举人才。

特科规模小,而且影响力不足,因此今天只谈常科:孝廉常科里最重要的一科当属孝廉,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这个途径进入仕途的。

孝、廉就是孝子廉吏。

“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

汉朝实行“以孝治天下”,因而“孝”也成了一个衡量人才的标准。

汉武帝最初设立孝廉科的时候,这并不是一个常科,后来才逐渐成为常科,而且成为了常科里极为重要的一科。

最开始汉武帝的要求是郡、国每年各举孝廉一人,但是地方官对这个命令并不重视,于是汉武帝又下诏说要处罚那些不积极察举孝廉的地方官,由此举孝廉才成了一种定期的选举。

浅谈汉代的察举制度

浅谈汉代的察举制度

浅谈汉代的察举制度汉代的察举制度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在汉朝的治理体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察举制度的实施使得政府能够高效地选拔人才,为国家的运转做出贡献。

本文将从察举制度的起源、内容、特点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汉代的察举制度。

察举制度在汉代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

在这个时期,为了秦朝的任用制度,武帝通过“表状”来选拔人才。

这一制度之后逐渐发展为了察举制度。

察举制度的内容是官员在考核任用人才时,通过听取民众举荐人才的意见和评议,来确保人才的选拔公平、公正。

察举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察举制度强调选拔人才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当时的汉朝,政府部门设有“丞相”和“言官”负责管理提拔人才的事宜。

同时民众也可以通过递交奏疏和上书的方式向政府推荐人才。

这种民众推荐的方式为政府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范围,不仅提高了人才的选拔质量,也有助于防止权贵家族的垄断和任用不当。

其次,察举制度强调选拔过程的可依赖性和透明性。

政府要耐心听取民众的举荐和评议,以充分了解人才的能力和品德。

这样一来,不仅有助于排除虚假和偏见,还可以通过广泛听取民意来避免政府的独断和腐败。

察举制度在汉代的政治制度中具有明显的特点。

首先,它重视人才的选拔和使用。

当时的政府官职分得比较细致,每个职位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政府通过察举制度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官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才干,为国家的发展和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其次,察举制度以民众的参与为基础,反映了政府的人民取向。

当时的政府面对百姓诸多需求,通过公正公平的察举制度来回应民众的呼声,得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察举制度倍受重视,体现了当时汉朝政府的良好治理理念。

当时的政府倡导国家以“仁政”为核心,察举制度作为执政者的选人选拔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的廉洁和高效。

察举制度对汉代社会的影响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看。

首先,察举制度为人才的选拔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得优秀的人才得以被政府所重视并加以使用。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察举制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通过察举制的实施,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而且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弄清楚察举制度产生与演变的规律、特点、内容及其在推行中利弊得失,对于研究汉代的官吏选拔制度和政治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意义。

一、察举制的产生与演变察举是指汉代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推荐给朝廷任用为官的政策。

其形成为一个制度,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一)察举制的初创期,即高祖至景帝时期汉初为了适应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刘邦选拔或委任官吏的办法沿袭秦朝,重在‚军功‛,高后、惠文景时期增设任子‛、‚赀选‛等。

任子是沿袭周秦以来的世袭制,即任用一些王公、贵族及其子孙为官;赀选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财产,即入选资格。

军功则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战功。

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发展以及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官吏多出自‚军功‛或采取‚任子‛、‚赀选‛的办法,已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任子讲究门第,赀选讲究财产,不仅排斥了被统治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入仕为官,容易引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

二是军功的建立需要战争这种特殊机遇,汉初西汉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的人才,若仍以军功爵位选官,不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久之计。

在汉初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刘邦于高祖十一年 (前 196年 )发布了一道要求各地举荐‚贤士大夫‛的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

有而弗言,觉,免。

年老癃病勿遣。

‛刘邦诏书的颁布,正式拉开了推行察举的序幕。

史载:‚高后元年二月,初臵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孝悌‛、‚力田‛初定为察举科目。

文帝前元二年诏:‚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察举科目出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察举制

察举制

察举制西汉政府不仅注意信用学问高深的士人,还希望把于国有用的所有士人和其他有一技之长的人,都收罗拢来,用于充实和更新国家官吏队伍。

汉初几朝皇帝曾多次专门发布诏令,在全国广为招贤,推行大规模的选拔人才的察举制度.公元前196年,刘邦下诏说:上古时代称王称霸有所作为者如周文王、齐桓公等,都是依赖了贤能之士的帮助。

现在我们汉朝建立不久,需要大批人才帮忙治国安邦,而且到处都有贤能。

大家踊跃地站出来为我们出力吧,国家不会亏待大家的。

(见《史记·高祖本纪》)这个诏令说明刘邦颇有求贤若渴的心理,更说明汉初急需人才的情况。

封建专制君主下诏,就是封建国家法律性制度的颁布。

刘邦的求贤诏确定了汉初的基本用人政策。

汉代大规模的荐举人才选拔官吏的察举制度,就是汉初国策的产物。

一、什么是察举制“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

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

这种选拔国家官吏的方式,史称察举制度。

二、察举制的形成和发展求贤诏后,刘邦曾提出具体要求,凡御史大夫、诸侯王、各郡太守等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都必须向政府推荐人才。

不能发现人才、推荐人才者,要追究责任。

推举的基本对象,是有一定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

(同上)这是汉代察举制的先声,所以,察举制度最早产生于刘邦在位时。

汉文帝时,诏令“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见《汉书·文帝纪》)规定了察举的两个科目:“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

这是察举制度付诸实施的开始。

汉武帝时代,全面推行察举制度。

中央规定了察举的期限、人数、对象。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贤者,岁贡各二人”;(见《汉书·董仲舒传》)并“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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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公平是否考試最重要的 部份?
你認為唐、宋科舉制度,那 一較佳?
明代科舉制度
童試
地點 內容 時間 府州縣 八股文
鄉試
省城 八股文
會試
中央禮部
殿試
殿 策問 會試後 貢士 進士
八股文 鄉試後 舉人 貢士
每年一次 三年一次 秀才
參加者 童生 名號
生員(秀才) 舉人
明代進士級別
• 一甲三名:賜進士及 第,依次為狀元、榜 眼、探花,狀元授翰 林院修撰,餘授編修 • 二甲賜進士出身 • 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 二、三甲擇優入翰林 院任庶吉士
你認為科舉制是否應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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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面影響 • 人才輩出:打破大 族壟斷;制舉亦發 掘不少人才 • 詩賦繁榮:進士重 詩 • • • • •
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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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科舉制最大的特色是甚麼?
比較九品中正制,是否較為 進步?試說明理由。
宋代科舉制度
州試 中央禮部試(省試)
三年一次,有明法、明經、
殿試
英宗後不黜落
任官
進士等,王安石變法,獨存
進士,考策論及經義
名號有:
一甲賜進士及第 二甲賜進士出身
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制舉
宋代科舉制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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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科舉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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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科舉缺點
• 閉塞民智:八股之害, 甚於焚書 • 學問空疏,靠背誦, 束書不觀 • 官分清濁:舉人出身 有限,只當胥吏,貪 污舞弊
清代科舉制度
院試
地點 內容 時間 府州縣 八股文
鄉試
省城 八股文
會試
中央禮部
殿試
殿 策問 會試後 貢士 進士
八股文 鄉試後 舉人 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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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 童生 名號
生員(秀才) 舉人
清代進士級別
• 一甲三名:賜進士及 第,依次為狀元、榜 眼、探花,狀元授翰 林院修撰,餘授編修 • 二甲賜進士出身 • 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 二、三甲擇優入翰林 院庶吉士
特科:
山林穩?
博學鴻詞
經濟特科 翻譯科:滿蒙弟子
清科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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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辟
• 徵召:皇帝主持 • 辟舉:二千石及地方州牧郡守選任自己
的幕僚。
察舉制的影響:
形成士人政府:以讀書為 有利統治:吸納人才 任官條件,政府中全為 讀書人 風俗純樸:重孝、廉 流弊:郡守徇私、「舉秀 才,不知書;察孝廉, 父別居」
察舉制是中國科舉制的濫觴?
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 察舉制破壞:士人 流散,考詳無地 • 察舉制流弊:所舉 者名不副實 • 鞏固曹魏政權 • 品評風氣激發
隋唐科舉制度: 取士之途
生徒
(官學生)
中央禮部試
中央吏部試
(身、言、書、判)
任官
鄉貢
(州縣保送)
( 秀才、明經、進士、
明法、明算、明字、 道舉、童子等,每 年一次)
制舉
(奇才異能)
天子親試
隋唐科舉制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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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科舉制之影響
漢代察舉制由來
• 漢初:蔭任(二千石或以上任一子弟)及貲 選。 • 高祖:「求賢令」 • 惠帝:「孝悌力田」,免徭役及賜米帛 • 文帝:日蝕,詔舉「賢良方正」 • 武帝:郡國歲舉孝子廉吏各一人
察舉制內容
• 特科:詔舉賢良,不 定期。
• • • • • 常科:察舉考廉: 歲舉各一人 東漢併為一人 直接任郎官 東漢:「諸生試家法, 文吏課牋奏」,四十 歲以上。 • 東漢:增設「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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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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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文
• 題目:以四書五經命題 • 格式一定:破題、承題、起講、提比、虛 比、中比、後比、大結 • 語氣 :用古人語氣,代聖人立言 • 見解:沒有個人見解
非進士不入翰林,非 翰林不入內閣
入翰林者穩當大官,進士 出身謂清流,舉人以下為 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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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完備:童試至殿試 • 場規嚴格:應考人資料詳盡、「糊名」、 「謄錄」、「搜檢」、「鎖院」、「巡 邏」 • 八股取士 • 配合學校:生員須入學後才考鄉試 • 重進士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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