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M J1.0044-2013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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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1U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Y型、H型和W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见图5-1-2、图5-1-3、图5-1-4所示。
图5-1-2Y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图5-1-3H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图5-1-4W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5.1.2两条回风巷的采煤工作面
b)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
c)大气压力:(80~110)kPa。
4
4
4
5
5
一条回风巷的采煤工作面
用U型通风方式时,按图5-1-1所示设置:在上隅角(最后一排支架切顶线处,距煤壁不大于600mm)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在超前支护范围内设置甲烷传感器T3。Y型、H型和W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专家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通风安全专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晋煤集团通风处、成庄矿。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爱军、韩剑、郑怀晋。

1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标准。
安设位置
报警浓度%CH4
断电浓度%CH4
复电浓度%CH4
断电范围
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
T3
≥1.5
≥1.5
<1.0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双巷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双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0.5
≥0.5
<0.5
双巷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0.5
5.1.5采煤工作面在撤架回收过程中,应在回风系统中保留至少一台甲烷传感器,
5.1.6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5
单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见图5-2-1、图5-2-2: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风筒不能吹探头,应设置在与风筒相对位置),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用混合通风时还应在压风机与抽风机风流重叠段设置甲烷传感器T3;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4。
5.1.3设置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见图5-1-8,在专用排瓦斯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7,在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8。
图5-1-8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5.1.4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口10-15米设置甲烷传感器T4。
甲烷传感器
设置地点
报警浓度
%CH4
断电浓度
%CH4
复电浓度
%CH4
断电范围
煤仓下口
≥1.0
≥1.5
<1.5
煤仓下口20米范围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仓上口
≥1.0
≥1.5
<1.5
煤仓上口20米范围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仓内
≥1.0
≥1.5
<1.5
煤仓口20米范围内(不包括抽排风机)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4
距进风巷口10-15米处
≥0.5
≥0.5
<0.5
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第二条回风巷
T6
距回风巷口10-15米处
≥1.0
≥1.0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专用排瓦斯巷
T7
距专用排瓦斯巷巷口15米处
≥2.5
≥2.5
<2.5
≥1.5
<1.0
采煤机及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电源
掘进工作面
T1(压入式)
距工作面小于5米处
≥1.0
≥1.5
<1.0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1(混合式)
距抽风机吸风口小于1米处
≥1.0
≥1.0
<1.0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
T2
距回风巷口10-15米处
≥1.0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T2
距回风巷口10-15米处
≥1.0
≥1.0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T3
距工作面小于10米处
≥0.5
≥0.5
<0.5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5.1.2.1双回风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设置见图5-1-5。
图5-1-5双回风方式采煤工作面
5.1.2.2“三进两回”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设置见图5-1-6。
图5-1-6“三进两回”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设置
5.1.2.3“大U套小U”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见图5-1-7。
图5-1-7“大U套小U”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晋煤瓦发字(2011)1091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察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3
3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4
4
4
a)环境温度:0~40℃;
(2)调校零点,范围控制在0.00%~0.03%CH4之内。
(3)校准气瓶流量计出口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
(4)打开气瓶阀门,先用小流量向传感器缓慢通入1%~2%CH4校准气体,在显示值缓慢上升的过程中,观察报警值和断电值。然后调节流量控制阀把流量调节到传感器说明书规定的流量,使其测量值稳定显示,持续时间大于90s。使显示值与校准气浓度值一致。若超差应更换传感器,预热后重新测试。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JMJ 1.0044—2013
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
2014-05-1发布2014-05-01实施
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

附录A(资料性附录)催化燃烧原理的低浓度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13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甲烷传感器管理牌....................................................15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AQ 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
≥0.5
≥0.5
<0.54
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
≥0.5
≥0.5
<0.5
装煤点处上风流100m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处
≥0.5
≥0.5
图5-4-3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附表1选煤厂、煤仓甲烷传感器设置情况表
<1.0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T3
距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口上风3-5米处
≥0.5
≥0.5
<0.5
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0.5
≥1.5
<0.5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甲烷传感器
设置地点
甲烷传感器编号
<0.5
瓦斯涌出巷道上风流100m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
≥0.5
≥0.7
<0.7
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
≥1.0
≥1.0
<1.0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
≥1.0
≥1.5
<1.5
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全部电气设备
附表2 井下各地点甲烷传感器设置情况表
甲烷传感器
设置地点
甲烷传感器编号
安设位置
报警浓度%CH4
断电浓度%CH4
复电浓度%CH4
断电范围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
T0
最后一排支架切顶线处
≥1.0
≥1.5
<1.0
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排瓦斯出口下风侧30米处设置的栅栏外侧1米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巷道风流瓦斯浓度超限时,实现报警、断电。断电值为巷道允许瓦斯浓度最大值,断电范围为瓦斯抽放泵站电源。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盘区进风巷应当设置甲烷传感器。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局部通风机前3-5米处设置甲烷传感器。
设置在回风流中的个别机电设备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做断电控制。
煤仓内抽排风机
≥2.0
≥2.5
<2.0
抽排风机电源
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
≥1.0
≥1.5
<1.5
贮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及其他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内
≥1.0
≥1.5
<1.5
选煤厂内全部电气设备
返煤地道
≥1.0
≥1.5
<1.5
返煤地道内全部电气设备
混煤场
≥1.0
≥1.5
<1.5
混煤场内全部电气设备
图5-2-1单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图5-2-2混合通风单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见图5-2-3: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在局部通风机前3-5米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
图5-2-3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
6
6
6
6
6
6.6 井下安设的二氧化碳传感器应按规定悬挂,具体应设置在距离地面(底板)0.5-0.8米的位置。
7
7
7
7
7
7
附 录 A
A.1
配备器材
1%~2%CH4校准气体、配套的减压阀、气体流量计和橡胶软管,空气样。
调试程序
(1)空气样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调节流量控制阀把流量调节到传感器说明书规定值。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
T8
距专用排瓦斯巷口10-15米处
≥1.0
≥1.0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
≥1.0
≥1.0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机
≥1.0
5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井下煤仓、地面煤仓上口应设置
均质混煤场:设置在堆wenku.baidu.com机顶部皮带上悬空安装
井下煤仓、地面煤仓
矸仓、外运定量仓下口由于处于露天状态,可不安装甲烷传感器。
洗煤厂、煤仓甲烷传感器设置地点、报警值、断电值、断电范围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5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5-4-1所示。
图5-4-1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5-4-2所示。
图5-4-2装煤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时,在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5-4-3所示。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回风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采用双巷或多巷平行掘进,各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工作面风流甲烷传感器T1距工作面迎头不大于5米,回风流甲烷传感器T2距回风巷口10~15米。
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室内必须设置至少1台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为泵站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5
<0.5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巷道中部
≥1.0
≥1.0
<1.0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掘进机
≥1.0
≥1.5
<1.0
掘进机电源
采区回风巷
≥1.0
≥1.0
<1.0
采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
≥0.7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
T1
距工作面小于10米处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5
见图5-1-6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
T1
距工作面小于10米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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