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有限公司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
实施日期:**年**月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规范公司码头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码头安全作业的能力,保证安全生产及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5)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安监应急[2014]6号)
(6)《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府办[2011]86号)
2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码头安全生产保证。
(2)统一领导,密切配合。本公司总指挥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大,按照分级响应定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
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码头的安全设施。
(5)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培训与预防相结合。
码头装卸工艺
本码头为公司散货装卸码头,码头起重机将煤从货船上卸入煤堆场,或将废纸由起重机卸入板拖车上,再由拖拉机拉入厂区仓库。装卸工艺流程如下:
(1)原煤
货船→桥式抓斗→桥式抓斗水平运送→煤堆场
(2)废纸
货船→固定吊起重机→小轮拖车→厂区仓库
码头装卸物品
码头装卸物品为煤、废纸。
码头主要设备设施
表码头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危险性分析
装卸物质的危险性分析
煤是由有机质和无机质所组成的复杂的混合物,其组成以有机质为主体,构成有机高分子的主要由碳、氢、氧、氮、硫五类元素组成。其中,碳、氢、氧占煤中有机质的95%以上。具有可燃性、易爆性、毒性等。下面就煤的危险特性进行详细分析。
(1)可燃性
煤的存放时间过长容易氧化,甚至自燃。煤的氧化是放热反应,煤在堆放中因氧化放出的热量不能及时扩散,则会被煤吸收而使煤的温度提高,煤的温度提高又促使了煤更加剧烈的氧化,放出的热量就更多。当温度达到煤的着火点时就会起火燃烧。
(2)爆炸性
煤在码头的装卸运输过程中会受到冲击、摩擦、震动或因风速过高扬起,产生一定量的煤尘,当煤处在粉尘(或悬浮微粒)状态,与空气中的氧气达到一定程度的均匀混合后,其与氧气的比例在一个爆炸极限范围内,一旦遇到合适的火源,就会产生爆炸。
(3)毒性
煤尘发生爆炸时,在爆源的进、回风侧会聚积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在该范围的人员经呼吸道吸入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会引起中
毒。
装卸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综合考虑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对码头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触电、淹溺、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坍塌、高温、船舶靠离泊危险、粉尘危害、自然灾害等。
火灾爆炸
根据公司装卸的煤危险特性分析,煤的温度达到煤的着火点时就会起火燃烧,其煤尘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遇到合适的火源,便会爆炸。本码头装卸过程中可能产生火灾、爆炸的因素有:
(1)煤的氧化
煤储存不良,使煤长时间与空气作用,通风量不足,或煤没有隔离空气存放,使煤氧化释放的热量不断积累,达到着火点后燃烧。
(2)煤尘
煤在码头装卸过程中,因到冲击、摩擦、震动或因风速过高扬起,产生一定量的煤尘,煤尘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一旦遇到合适的火源就会爆炸。
(3)废纸
废纸原料是可燃物质,遇火源可引起燃烧,引发火灾事故。
(4)火源
1)动火作业
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是散货装卸码头及船舶设备设施安装、检修过程中常见的一种作业。若违章动火,或防护措施不力,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当
在卸空的船舱内进行动火作业时,由于内部可能存在可燃物或爆炸性混合气体,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尤为突出。
2)电火花和电弧
船舶、码头面均设置有电气设备设施,如配电箱、照明灯、电缆等。当电气设备设施存在质量缺陷(如不防爆、防爆等级不够、未采取接零和漏电保护措施等),或发生故障(如防护失效、短路、超负荷等),或使用者操作不当时,均有可能产生电火花或电弧,或者高热。
3)雷击
雷击产生的电弧是一种很强的点火源。码头设备设施、船舶的防雷措施不落实,雷雨天气仍进行装卸作业,或因管理疏忽导致防雷效果降低,则可能在雷暴天因雷击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4)摩擦、撞击
金属工具、法兰盘、鞋钉等,若与码头面、船甲板发生摩擦或撞击,有可能产生火花。
5)明火
船舶或码头附近水域的其它船舶(如过往的货船、港作船及渔船等)上生活设施用火不当,或排烟口夹带火焰,都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6)现场吸烟
在码头面、船上禁烟区及附近水面等场所吸烟(包括使用火柴或打火机),是非常危险的,应绝对禁止。
7)其它点火源
①在货船甲板、码头上放置和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等);
②蒸汽机船和与货船工作无关的船舶系靠,带有明火或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