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工作规则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规则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规则天科党组〔2013〕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规范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31号),按照《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天科党组〔201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基层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航天事业、建设航天强国”的宏伟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离退休工作,在科研生产、经营开发和发展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集团公司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组织保证、文化支撑以及和谐稳定的环境。
第三条基层党委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党的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基层党委工作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集团公司发展建设要求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一批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建设一批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支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队伍;建立一套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体现职工根本利益,具有航天特色的航天文化体系;建设一套体系完整、机制科学、教育扎实、制度健全、监督有效、惩处有力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支具有一流职业素养、一流业务技能、一流工作作风、一流岗位业绩的职工队伍;营造一个劳动关系和谐、关爱氛围浓厚、保障机制完善、职工队伍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党委工作规则
市政设施管理处党委工作规则为了进一步做好党委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做到按程序、按规定、按要求办事。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委的职责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书记、副书记、委员必须在集体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努力做好党委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决议,组织实施好党建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维护团结统一,保证政令畅通。
(二)研究制定本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目标、规划和相应的措施,及时研究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策。
(三)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管好用好干部,负责并做好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三培养”工作,探索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员干部管理的新途径。
(四)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为实现各项经济指标、改革目标、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五)支持设施处行政工作,充分行使行政职能,检查、督促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定、决议,确保令行禁止。
(六)及时向市建委汇报全处三个文明建设情况,并对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决议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协调、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发展经济,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创造较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条件。
(八)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九)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促进全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书记、副书记、委员职责(一)书记职责1、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
2、主持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书记联系会和其他重要活动,组织讨论全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3、检查督促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做好工作。
4、向上级汇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5、对临时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中共安岳县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委工作制度一、民主集中制1、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各级党组织、省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决议、决定在局机关的贯彻落实。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项制度,重要学习和活动安排,组织发展工作,表彰先进、处分党员,党委、支部换届选举,成员调整、增补等重大事项。
3、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实行集中。
党委工作的大事,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采纳各基层党委、支部以及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机关党委书记应广开言路,善于采纳和集中各党委委员的意见,形成共识和决议,并付诸实行;各党委委员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讲真话,以积极的态度参加讨论,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对集体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实行。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施党内监督。
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检讨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诚恳接受批评;党委成员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不断增强班子团结。
二、分工负责制1、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
按照分工,在集体领导下,各委员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各委员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对分管的工作应有总体思路,提出具体计划。
根据集体的决定,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并向党委报告。
3、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每个党委成员既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明了党委工作全局,积极参与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三、理论学习1、按年制定机关理论学习计划,根据形势任务要求进行阶段性的理论学习安排。
2、组织全机关的集中学习活动,每季度安排一次专家报告会或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县直党委的各项学习活动。
市直部门党委议事工作规则
市直部门党委议事工作规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市直部门党的建设水平,规范党委议事工作,制定了以下市直部门党委议事工作规则。
一、议事工作的目的和原则市直部门党委议事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保证市级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促进部门的发展。
其基本原则是“集体决策、民主协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二、议事会的组织和召开1.市直部门党委议事会的召集者是党委书记。
在党委书记不能代表的情况下,由党委副书记或者委员中按照排名顺序依次代理。
2.议事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应当提前通知各委员,并公布在党委会议室或部门内部网站等渠道。
3.议事会可以分主席固定议事会和特殊议事会两种形式。
主席固定议事会每月至少开一次,特殊议事会由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三、议事会的议程1.议事会的议程由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或者由委员自主提出,经过党委书记或者常委会讨论后确定。
一般包括常规议题、重点工作情况汇报、部门领导人选、干部选拔任用等。
2.议事会议程应当尽量保证多方面利益的平衡,既要综合考虑部门整体利益、发展要求和各委员意见,又要照顾带动部门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四、会议的方式和议事规则1.会议的方式采取面对面,准时到达,严格按照议程进行讨论,确保开会效率和质量。
2.议事会的议事规则符合民主协商和科学决策的原则。
应当做到宽容讨论、慎重表决、严肃科学,不轻易改变已经决定的议事结果。
3.会议期间,委员有权向其他委员提出问题,评论其他委员的发言,但要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不作个人攻击。
4.经过讨论后,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上报上级党委做出决策。
如果有必要,在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公开投票或者秘密投票等方式决定。
五、会议记录和会议纪律1.会议记录应当细致,包括议题名称、讨论内容、讨论意见、投票结果等。
记录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防止记录内容外泄。
2.会议应当以大家共识为前提,但如果委员在会议期间违反党纪党规、扰乱会场秩序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将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中国党委工作条例
中国党委工作条例不同基层党委在具体基层单位的职能有所不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下文是中国党委工作条例,欢迎阅读!中国党委工作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公司党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工作实际,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忠实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动员组织广大干部员工,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水平公司,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党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在公司得到贯彻执行,及时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党员和干部员工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二)发挥在重大决议中的主导作用。
讨论审议企业开展战略规划、年度打算、重大改革重组、重大风险防控、限额以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重大生产经营策略、重要股权投资管理、限额以内大额度资金运作、党的建设、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同时抓好公司党建系统化管理,对全系统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推进各级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斗争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合作力。
(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公司中高层领导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拔尖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选拔使用、考核奖惩、监督管理,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和专业齐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勤勉敬业、贡献突出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党委工作规则
张掖电大党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委工作机制,提高学校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张掖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组(党委)工作的意见》及有关党内法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学校党委是全校的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全面领导学校各方面工作。
第三条学校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张掖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人才。
第四条党委工作的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委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进行议事和参与学校“三重一大”的决策;四、坚持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学校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二章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第五条党委职责及分工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校的贯彻执行,保证学校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保证学校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得到落实。
在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中自觉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
二、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凡是本单位的总体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改革措施、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安排和干部任免管理等事关全局的工作决策,都要由党委研究决定。
三、抓好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以培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队伍为目标。
注重对领导班子的引导、评价,建设高水平的领导班子团队。
四、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交流教育、考核、监督和奖惩工作。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公司党委工作条例公司党委工作条例1.目的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制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促进党委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推动企业的改革、稳定和文明建设,实现公司全面持续协调发展。
2.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党委工作。
3.党委遵循的基本工作基本原则3.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3.2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管方向、抓大事的原则。
3.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3.4坚持党管干部、党委管班子、党委书记管协调的原则。
3.5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围绕中心,注重实效的原则。
3.6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与时俱进的原则。
4.组织机构4.1公司党组织处于公司政治核心地位,并依法开展活动。
4.2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公司设立党委,在所属单位设立党总支(党支部)。
4.3公司党组织根据结构的变化和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公司内党组织的设置,保证党组织体系的健全。
4.4党组织内部机构4.4.1在上级党组织指导协调下,公司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高效精干原则设立内部机构。
公司党组织设立党的委员会,纪委检查委员会。
4.4.2党的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4.4.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4.5领导班子与工作人员4.5.1公司党委成员由5人组成,基层党总支(党支部)为3—5人组成。
4.5.2专职党务工作者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4.6公司在改组或设立新的公司时,按三同步原则,同步建立新组织,同步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同步开展党的活动。
5.职责5.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
5.2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和人事管理工作,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好公司行政与工会关系,增强公司合力。
中石化党组党委工作规则要点
《中石化党组党委工作规则》共11章55条,1.3万字,重点突出了7个方面的内容:(一)明确党委基本职责及党委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明确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内容,是党委履行各项职责的重要前提。
根据党章和2013年中办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规则》提出了党委的7项基本职责,力求把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原则要求具体化、程序化,为党委履职尽责提供基本、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落实党委基本职责、做好党建工作,党委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其他党委成员责无旁贷。
目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从领导体制上为促进党政深度融合创造了条件。
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兼任党委成员的行政负责人党内职务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个别党委书记、副书记履责不到位,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党建工作上。
对此,《规则》根据中央精神和党组要求,从两个层面提出党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一是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相互支持和配合。
实际工作中,兼任党委副书记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党委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二是强调领导班子中党委成员应增强党内职务角色意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抓好分管业务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稳定等工作,并可根据党委工作需要分管或协管某一方面的党群具体工作。
需要明确的是,强调党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是就党建抓党建,而是从领导职责上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为一体,切实做到抓党建工作从生产经营出发,抓生产经营要重视发挥党组织独特的政治优势,把工作的着眼点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聚焦。
(二)明确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定位、重点环节和工作流程。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决策部署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基本途径。
实际工作中,企业反映党委如何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重点也是难点,希望从制度和机制上予以明确。
对此,《规则》从建立制度机制入手,对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强调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要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针对涉及发展战略规划和重要经营方针、企业改革、员工切身利益、“党政同责”、境外合资合作等5类重大事项,提出党委参与决策的重点环节和基本流程,以及对决策事项进行分析研判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提高党委参与决策的质量,确保党委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把好方向关、政治关和政策关,从决策源头上促进党政工作深度融合。
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公司党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共产党XXX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委“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党委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XX公司党组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
第三条党委工作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委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委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党委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好政治核心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党委讨论和决定公司下列重大问题:(一)需要向XX集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公司各党支部、机关直属党支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公司内部机构设臵、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公司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党委应当按照“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集团章程中,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始终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同步设臵、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
党委会工作规则
党委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国资委党委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党委职责第二条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要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企业依法经营;(2)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3)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企业稳定;(4)对企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董事会、监事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与监督;(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参与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6)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保证监督企业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7)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统战工作。
第三条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四条要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
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五条需党委会做出决议的事项:(1)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2)党委、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党内重要活动的部署和规划;(3)加强党委和纪委自身建设的制度、措施和规划;(4)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措施和规划;(5)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及其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与任免;(6)子企业党委、纪委和工会负责人的任免;(7)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与考核;(8)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9)党内奖惩和评优创先活动;(10)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需党委会研究向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出建议的事项:(1)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战略方针和目标;(2)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战略规划;(3)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年度预算、决算方案;(4)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的方案;(6)结构调整、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方案以及对外担保、借贷、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等重大投融资方案;(7)机构设置以及基本管理制度;(8)工资制度和福利制度;(9)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聘任(或解聘)和任免;(10)需党委会研究提出建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党委工作规则
张掖电大党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委工作机制,提高学校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张掖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组(党委)工作的意见》及有关党内法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学校党委是全校的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全面领导学校各方面工作。
第三条学校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张掖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人才。
第四条党委工作的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委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进行议事和参与学校“三重一大”的决策;四、坚持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学校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二章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第五条党委职责及分工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校的贯彻执行,保证学校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保证学校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得到落实。
在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中自觉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
二、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凡是本单位的总体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改革措施、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安排和干部任免管理等事关全局的工作决策,都要由党委研究决定。
三、抓好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以培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队伍为目标。
注重对领导班子的引导、评价,建设高水平的领导班子团队。
四、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交流教育、考核、监督和奖惩工作。
模板-国有企业党委会工作规则模版
国有企业党委会工作规则模版中国共产党****建设集团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共产党****建设集团公司委员会(简称**集团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集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集团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集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集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为促进**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第三条 **集团党委工作必须贯彻以下四项基本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必须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
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必须坚持党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坚持民主集中制。
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集团各级党组织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上级的重大决策、**集团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迅速有效、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四条 **集团党委在**集团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主要任务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讨论和决定**集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集团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集团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集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党委(扩大)会议事工作规程
党委(扩大)会议事工作规程1、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公司党委(扩大)会议召开过程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保证会议质量和实效,依据《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公司党委会议事制度》、《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召开全过程。
3、职责3.1 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审批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
3.2 党委员负责向会议提交议题,出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履行表决权。
3.3 非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向会议提交议题,列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
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甄别、提出议题建议并整理相关资料,根据要求列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
3.5 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列席会议。
3.6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征集、组织及服务。
3.7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公司相关保密制度,禁止泄露任何党委会议事的涉密信息。
4、工作流程4.1 会议准备4.1.1 会议议题(1)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议题的征集,并呈送党委书记审核。
(2)党委委员、非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如有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事项时,可向党委书记提交议题;各部门梳理甄别本部门业务,如有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事项时,可向分管领导提出议题建议,或与党委办公室主任沟通,向党委书记提交议题。
(3)提交党委会审议的议题,由有关部门认真准备材料,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应至少提前3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4)党委书记根据所征集的议题,最终确定党委会议题。
4.1.2 会议时间、地点(1)党委书记根据党委会议题,并在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能够出席会议的前提下,确定党委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如讨论干部问题,必须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出席。
(2)党委办公室根据确定的党委会议题、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参会,必要时将会议材料呈送出席会议人员;组织布置会议室,与会人员座次应按照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任职先后依次排序。
中共xx市xx局党委工作规则
中共xx市xx局党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加强市xx局系统党的建设,规范党委工作制度,究善党委决策机制,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市xx 局落到实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中共xx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市xx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xx局党委在中共xx市委领导下工作,是市xx 局及局属各单位的领导核心和领导机关。
第三条局党委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委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委的活力和团结统一;(四)坚持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行政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行政领导班子的决定;(五)坚持服从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谋划和推进市xx局各项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四条局党委履行领导机关的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局落实中共xx市委决策部署,增强政治坚定性,提高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贯彻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中共xx市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重大部署,坚持“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综合素质高能干事的人吃亏,不让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的人吃亏”的用人导向,究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中共xx市委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第六条加强对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中共xx市委、市人民政府交给的任务。
第七条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局党委工作规则
市司法局党委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司法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为进一步健全党委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强化和改善党的领导,强化班子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使党委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保证党的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则。
一、党委的职责党委是在市委的领导下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商量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1、组织党员和全局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根本知识,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效劳的本事。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本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指示、决议的措施。
3、对本局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开展规划,当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贯彻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党委的自身建设,以及本局思想政治工作,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人事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选拨培养后备干部,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对本局机关党支部、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进行指导。
二、组织原则1、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
党委在开展工作中,要坚决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决定,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每年向市委或市直机关工委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对执行市委重要决定写出专题汇报,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或市直机关工委请示汇报。
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本局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都必须由党委集体商量决定。
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及成员的作用,委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紧密配合,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重要问题,应有分析、有措施、有方案或意见,交党委会商量决定。
党委工作规则
张掖电大党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委工作机制,提高学校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张掖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组(党委)工作的意见》及有关党内法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学校党委是全校的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全面领导学校各方面工作。
第三条学校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张掖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人才。
第四条党委工作的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委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进行议事和参与学校“三重一大”的决策;四、坚持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学校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二章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第五条党委职责及分工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校的贯彻执行,保证学校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保证学校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得到落实。
在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中自觉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
二、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凡是本单位的总体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改革措施、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安排和干部任免管理等事关全局的工作决策,都要由党委研究决定。
三、抓好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以培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队伍为目标。
注重对领导班子的引导、评价,建设高水平的领导班子团队。
四、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交流教育、考核、监督和奖惩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一、职责与任务
(一)对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实施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指示,并报告工作情况。
(三)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党的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
(四)实施党内监督,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
(五)审批所属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对人事部门关于公司的干部任免建议提出意见。
(六)按照管理权限,审议、审批党员违犯党纪的处分。
(七)组织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
(八)组织培训、考核各单位党务工作干部。
(九)加强和改善对工会、青联(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的领导。
二、会议制度
(一)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议)。
1、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
(1)学习、研究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的重要指示、部署和决定;
(2)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研究、解决党的工作中存在的
重要问题,制定召开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的方案;
(3)研究公司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等问题;
(4)讨论制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
(5)听取和讨论纪委的工作汇报,研究和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6)讨论通过报送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
(7)讨论和审批所属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意见;
(8)审议(审批)党员党纪处分决定;
(9)讨论通过党委换届选举方案和党委向党员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10)讨论决定由党委表彰或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11)听取工会、青联和妇委会的工作报告;
(12)审批数额较大的党费开支;
(13)其它需要研究讨论的重要工作。
2、党委会议的工作规则:
(1)党委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党委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其他党委委员对会议议题可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召开的
时间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以外,一般应在会前3个工作日通知党委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亦应同时送达。
(3)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表达。
根据工作需要,纪委委员、工会主席可列席党委会,党委会主持人还可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4)党委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对重大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无记名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民主方式。
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5)党委会议的会议情况经会议同意可在党内通报,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经会议批准应及时印发。
未经会议批准传达公布的内容,与会人员均需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6)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思政部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定期向党委汇报或印发给党委委员。
(二)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会议
1、党支部书记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可视情况不定期召开。
2、主要任务: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精神;部署年度工作或党的临时性重要工作;结合工作
实际,研究党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交流工作经验。
(三)书记办公会议
1、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及有关同志参加。
2、书记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讨论和决定党委重要的日常工作安排和内部管理;讨论和研究需要提交党委会决定的重要文件和问题;讨论和决定贯彻执行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及交办的重要工作;处理所属党支部请示的工作问题;讨论和审批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设置、所属党支部换届改选及正、副书记人选;研究党委机关的人事安排;研究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三、文件审批制度
(一)涉及一个时期全面工作的规划、计划性文件,原则上须经书记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书记签发。
(二)涉及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部署的文件,原则上须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由书记签发。
(三)以党委名义印发的一般事务性文件,由副书记签发。
(四)向上级党组织的报告和对所属党支部请示问题的批复,原则上须经书记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副书记签发。
(五)以党委工作部门名义发的各类文件,重要事项由副书记审定,思政部主任签发。
(六)党委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一般工作会议纪要,由副书记审核签发。
(七)党委《简报》及临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的报告,由副书记签发。
四、请示报告与批复制度
(一)重要工作的部署和重要决定的形成,原则上应事先请示上级党组同意。
(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职工队伍的重要动态,重要事件的发生,重大案件,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每年向上级党组专题汇报工作1-2次。
(四)对所属党支部请示的批复,自接到请示之日起,原则上按下列时限办结批复:事务性工作请示3个工作日;换届改选请示7个工作日;政策性问题请示15个工作日;审批新党员30个工作日;不能按期批复时,应向请示单位说明原因。
五、民主集中制规则
(一)党委的工作贯彻集体领导与日常工作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
(二)提倡敢于负责的精神,党委委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应当成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
党委委员要相互信任、支持、谅解,增强党委班子的团结。
(三)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听取各方面意见。
如对问题有重大分歧时,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决定。
当意见难以统一而情况紧急又必须作出决定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四)公司党委负责同志代表党委发表重要讲话和文章,事先须经党委会议或书记办公会议讨论。
(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的,书记或副书记可临时处置,事后应时向党委会议报告。
六、党委委员和党委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
(一)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勤政廉政,严以律已,艰苦朴素,勇于奉献。
(三)坚持全局观念,处理问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四)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
七、实施监督
(一)坚持向党员大会或所属党支部报告工作,接受全体党员和所属党支部的监督。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做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