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论文——浅谈我国房产税征收的改革
房产税改革论文房产税收论文
房产税改革论文房产税收论文对于房产税新政的思考摘要:本文对我国房产税实行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对房产税新政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地产税收是国家参与房地产收益分配的形式,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过去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而不包括农村房产,此外,房产税对个人非经营性房产予以免税。
今年年初,重庆上海相继出台房产税试行征收方案,成为我国首批对居民个人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试点城市,目的在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财税调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重庆市对本地居民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
税率以上两年主城区新房均价为基准,3倍以下的0.5%,3~4倍的1%,4倍以上的1.2%。
上海市对本地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以及外地居民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征收0.6%的房产税。
两地出台的房产税征收方案侧重点不相同。
重庆市主要抑制高档房的消费,上海市的侧重点在于二套房的消费。
共同的目标是打击炒房投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1 我国房产税实行存在的问题房产税的征收增加了二套房的持有成本,使购房投机者犹豫不前,同时拥有二套房或以上房产的所有者为了合理避税,将房产出售投入市场。
结果使买房的人减少但房源的数量增加,供求发生了变化,可以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
但是现实中的情况往往不是这样简单,存在很多问题。
1.1 征税对象难以界定前文笔者已经说明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抑制投机性需求,那么最具针对性的征收对象是投机购房者而非自住,可是如何将投机性需求从刚性需求分离出来是一个难题,哪些征、哪些免,哪些属于自住房哪些属于非自住房实难划清界限。
从试点地区的征收细则中可以看出,认为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或异地购房大部分属于投机性需求。
论文:当前房地产税收政策改革的思考及建议
当前房地产税收政策改革的思考及建议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整体规模也呈现出迅猛的发展趋势。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房地产行业在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逐步出现了供求失衡、价格飞涨、利润构成畸形等方面的问题,给中国的整体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调控具有脱缰之势的房地产行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而税收政策作为宏观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被反复使用。
但是从当前的市场反馈情况来看,税收政策本身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并不明显,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显示出现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和宏观调控不相协调的环节。
本文将全面阐述税收和房地产行业的现状以及相互间的关联关系,以及税收作用宏观调控手段的作用机制。
从保有环节税制、流转环节税制、取得环节税制三个方面系统的剖析了我国现有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来源、现状以及国外相应的税收制度极其执行效果,并进行相应的比对分析。
指出现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税收环节分配不合理,具体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揭示现有的税收体系在实现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目标之间的缺陷。
结合宏观经济学中关于税收作用的理论根据,本文提出着力于需求方的税收分配调整理论,提出关于房地产行业分环节税收分配,改革不合理税制,加强征管水平等方面的改进方案,多管齐下提高房地产税收体系的宏观调控作用水平。
框架:一、宏观经济环境(背景)房地产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房地产的稀缺性与特异性决定了房地产的价格不断走高的趋势。
特别是近年来,全国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出现快速上涨趋势,为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发展环境,国家不断出台税收宏观调控政策,但效力不大;而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制,既可以充分发挥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公平社会财富的功能,又可以为国民收入开源,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
浅谈房产税的意义及改革方向
浅谈房产税的意义及改革方向引言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
然而,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房地产税成了国内公共财政领域的一个热点话题。
目前,市场主体多呼吁出台相关房地产税制度,对于缓解房地产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有效抑制房价上涨,都有着重要意义。
房产税的意义缓解房地产市场压力房地产税收制度可以缓解房地产市场的压力。
目前,国内房价持续走高。
房地产税可以有效地通过税收的方式,提高购房者的负担,进而推动房价的下行。
可见,房地产税对于缓解房地产市场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大税收来源房产税还可以作为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
目前,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房产价值也越来越高,征收合理的房产税可以从源头上增加财政收入。
这样可以有助于提高财政自给自足能力,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公共事业投入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
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在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征收合理的房地产税,可以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使得市场资源可以合理配置。
这样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推进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
促进城市更新和住房供给合理的房地产税也可以促进城市更新和住房供给。
一方面,对于一些长期闲置或老旧房产,税收可以促使房主出租或出售,从而填补住房供给的缺口;另一方面,征收差别化的税收,有助于推动城市更新和低价住房建设。
房产税的改革方向房产税的改革方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城乡差别化调整当前,城市和农村房地产市场情况不同,因此也可以采取不同的房产税调整,逐步建立城乡差别化调整机制,以使其更加贴合实际情况,为地方财政和公共服务提供基础建设支持。
差别化计税差别化计税是对不同价格和地区房地产做出差异化的征税,促进旧城区间和城乡间的差距逐步缩小。
对于在城市老旧区域(或工业区)拥有已经满足居住条件的房屋的个人、企业或单位,可适当减免税率或缴税周期,鼓励其重新利用并改造此房屋,促进城市更新。
2024年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综述财政的研究
2024年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综述财政的研究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然而,与之相伴的房地产税制却存在诸多问题,如税种繁多、税负不公、计税依据不合理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制约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因此,对房地产税制进行改革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房地产税制现状分析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制主要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构成。
这些税种在调节房地产市场、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
首先,税种繁多,计税依据复杂,导致纳税人难以理解和遵守税法,也增加了税务部门的征管难度。
其次,税负不公,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和不同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较大,容易引发市场失衡和社会不公。
最后,计税依据不合理,往往以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但由于评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从而影响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与原则针对现有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建立科学、公平、合理的房地产税制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在改革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简化税制,降低征管成本,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二是公平税负,确保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和不同地区之间的税负相对均衡;三是合理确定计税依据,建立科学的评估制度,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四、改革措施与建议为实现上述改革目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与建议:合并现有税种,减少税种数量,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可以考虑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简化计税依据和征收流程。
建立公平的税负机制,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和不同地区实行差别化的税率政策。
根据房地产的用途、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税率范围,确保税负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完善计税依据的确定方法,建立科学的评估制度。
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浅谈我国房产税的改革
浅谈我国房产税的改革房产税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在我国征收的历史非常久远。
在古代,唐代的“廛布”拉开了房产税征收的序幕,随后的各朝各代设置了五花八门的称谓来对房产进行征税。
新中国成立后,对全国统一开征了房产税,并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了房地产税。
70年代,将对国营、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了工商税。
80年代,进行了工商税制的改革,重新恢复了房地产税,并且颁布了沿用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房产有了特殊的青睐,把大量的钱财投入到房产中,促进了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拉高了房价,这造就了少部分人拥有大量房产、大多数人买不起房的状况。
为了改善现状、保障住房、稳定房价,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新国十条”,并且发改委也在《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推进房产税改革。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2011年,重庆、上海两地政府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了房产税的改革方案,并作为试点开始试行新的房产税。
一、房产税征收的必要性(一)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了社会安定团结的隐患。
富人用手中富余的资金购置了大量的房产,通过对存量房、高端房以及高档房的征税,能够促使“富人”多交房产税、“穷人”少交或不交房产税,以此达到缩小贫富差距、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
(二)有利于引导居民理性购房房产税属于财产税,能够调节居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对房地产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
它将直接影响居民购房的选择,从而引导其购房的理性。
对于投资者而言,房产税的征收,将增加房地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者的收益预期。
投资者想要获得收益,房价的涨幅就必须要超过税收和持有成本。
开征房产税,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对其投资行为有很强的制约性。
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投资者,为了减少房产的持有成本,会对房产进行买卖或者出租,对于房地产市场,是增加了供给,可以促进房价和房租的降低,让存量房合理流动。
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与完善毕业论文
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与完善毕业论文摘要公共经济学将公共部门(政治及其附属机构)的功能定义为促进经济稳定,调整收入分配,优化资源配置。
税收是促进公共部门职能的重要政策工具。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房产税有利于促进公共部门职能的实现,并体现了财产税的功能。
房产税是提高收入的手段。
房产税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税收,与来源的非流动的税收增长,税收直接,强大的地方的依附特性,可以在当地政府一起提供一个稳定的,足够的收入。
房地产税是调整社会财富分配的杠杆。
社会现实中,房地产具有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原因。
而开征房产税,其价值越高,纳税人的房地产价值越大,面积越大,时间越长,房产税的缴纳越高。
房产税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工具。
在现实中,由于公共物品的存在、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竞争的不完善,市场资源的配置是无效的,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状态。
公共经济学的任务就是寻找和发现那些能促进帕累托的进步,并最终达到的目的。
房产税的征收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的差距。
在保留部分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所有房地产综合税的低收入家庭照顾,每一个成员的家庭到一定数额的救济,并设置了一些累进税率。
房产税,可以缩小贫富差距,根据房地产价值征收,真正做到居者有其屋的和谐社会主义社会。
房产税的征收可以恢复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解决供需矛盾,房地产税开征,是在保有环节征收的。
从供应方面的角度来看,房地产税的出台,房地产开发成本降低,增加销量,也许可以使房产商获得更大的利润。
房产税的征收能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
这有利于地方政府提高资金效率,更负责辖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我国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啊哪找房屋的余值或房屋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已经不适应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弊端日益明显,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本文介绍了我国房产税的主要功能以及当前我国实施房产税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功能定位;改革目录一、房产税的的概念及功能 (1)(一)房地产税是筹集财政收入的手段 (1)(二)房地产税是调整社会财富分配的杠杆 (1)(三)房地产税是一种资源配置的工具 (2)二、我国房产税现状及问题 (2)(一)我国房产税发展的现状 (2)(二)我国房产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3)三、房产税制的国际经验借鉴 (6)(一)美国:房产税收支透明,有征有减,区别对待,体现为不动产财产税 (6)(二)英国:细分税收级层 (7)(三)加拿大:区域化差异课税,体现“征税与服务社会公众相结合” (7)(四)日本: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征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减免制度(7)(五)韩国:综合不动产税调控房价 (8)四、我国房产税的改革和完善 (8)(一)上海和重庆改革试点情况简介、 (8)(二)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的若干建议 (9)参考文献 (13)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与完善一、房产税的的概念及功能房产税是已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房屋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财政学毕业论文: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综述
财政学毕业论文: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综述财政学毕业论文: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综述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问题1、房地产开发过程和交易环节税费复杂交叉,税费混乱,费挤税现象严重。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费体系中租、税、费混杂现象严重,具体表现在:(1)以税代租。
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土地有偿使用的一项措施,税项中含有租的因素,征税混淆了税收与地租的界限。
(2)以费代税。
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内资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资企业免征此税,但外资企业须缴纳土地使用费(场地占有费),造成以费代税,致使内外资企业间税费并存。
(3)以费挤税。
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业的各种收费项目名目繁多,且费项总数远多于税项总数。
仅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项目上看,有的地方各种收费(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费等)多达50多项。
从收费比例上看,各项收费占销售收入的35%左右,相当于经营成本及费用的70%.收费过多,造成了多方面的消极影响:一是导致房地产的高成本和高价格,严重扭曲了房地产商品的真实价值,直接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二是使房地产开发者和消费者都对政府行为的规范性和稳定性产生怀疑,从而影响房地产开发规模和房地产市场繁荣;三是抑制了真正意义上税收的培育和成长,“费大于税”的状况使得国家税收政策难以发挥其作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四是收费权力属于基层部门,较为分散,且缺少约束,容易形成一种竞争收费的态势,直接扭曲了收费的性质,变成了部门创收,更容易孳生腐败。
据调查,我国城市涉及城建和房地产业的收费有几十项,其中有经过中央和省级相关部门批准的合规收费,也有一些不合规收费。
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完善,所筹集的税收收入过少,而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入的重要性对于地方政府是不言而喻的,房地产收入的不足必然使地方财政捉襟见肘,而由于税收管理权限的过于集中,地方政府通过调整税收制度来增加收入几乎没有可能;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基金、收费等形式筹集收入又是被允许的。
房产税改革的探析
房产税改革的探析1. 引言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所有权者按照其房地产的价值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的一种税收制度。
房产税的征收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状况、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的房产税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亟需进行改革。
本文将对房产税改革进行探析,分析其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改革方案,旨在为我国房产税制度的改革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2. 房产税的现状与问题2.1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目前,我国对房产税的征收主要采用的是按照房产的评估价值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也就是所谓的“按价计税”。
然而,这种征收方式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评估价值的确定方式存在较大争议。
由于各地评估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导致同样一套房产在不同地区可能会被评估出不同的价值,从而产生不公平现象。
其次,按价计税方式往往让高价值的房产承担更多的税负,从而加重了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
高额的房产税可能会导致投资投机行为,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
2.2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当前,我国的房产税征收对象主要为个人住房所有权者和房地产企业。
然而,这种征收对象的设定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个人住房所有权者包括了广大的普通住房购房者,他们购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居住,而非投资经营。
对他们征收较高的房产税会增加他们的经济压力,不利于居民的良好居住环境。
第二,房地产企业作为一种经济实体,在房地产开发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对房地产企业征收过高的房产税,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经营困难,进而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2.3 房产税的用途和管理房产税征收后的具体用途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主要用于地方财政的支出,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
然而,由于各地财政情况不同,导致部分地区的房产税收入无法充分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另外,房产税的管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房产税的征收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并缺乏统一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这导致了征收效果的不尽如人意,也给相关纳税人带来了繁琐的申报和缴税程序。
关于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探讨
关于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探讨
房产税是一种按照房产市场价值征收的税种,征收房产税是很
多国家的常规做法。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就提到了房产税,
但目前我国并未实施全面的房产税制度,而是以房产交易税的形式
存在。
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增加地方政
府财政收入,优化税收结构。
与现行的房产交易税相比,房产税的
税基更广,涵盖的范围更广,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更加精准。
此外,对于聚集于一线城市的高房价,房产税也能够起到重要的调节作用。
但是,在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点。
首先,如何公平公正地评估房产的市场价值是一个重要问题,需要
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
其次,如何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防止高房价导致社会不平等的加剧
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综合来看,推进房产税改革并非易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
各方共同协力,制定依法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从而实现房地产市
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浅析我国房产税改革
『重要 的财政收入来源 ,还能够加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 _ 2 .将部分 事业单位 的房产 作为征税 对象 。随着事 业单 位改制 的进 行 ,一部分无法提供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逐步地进行市场化 ,转 变为企 业 ,其所用房产 的性质界定随之清晰 ,即改制后此类单位拥有 了房产 的 产权 。所有拥有房产产权 的所有者都 应承担 房产税 的纳税义 务 ,因此 , 应将这部分事业单位用房作为房产税征收对象。 3 .保留对经营性房产征 税。在房 产税 改革 阶段 ,经营 性房产 仍将 作为房产税 的主要征收对象 ,在房产税 中仍处于主要地位。 ( 二 ) 完善 房 产 税 的 计 税 依 据 目 前我 国房产税是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按房屋的计税余值 或租金收 入 为计税依据 ,弊端 日 益 明显 。许多发达 国家都是将房产 的市场评估价 值作 为征 收房产税 的计税依据 。因此 ,我 国房产税计税依 据的改革 ,最 终会将计税依据改 为房产 的评估价值 。但是 由于我 国缺乏房 地产评估方 面的经验 , 具体制度也不健全 ,并不能充分发挥房产税 的作 用。从 国际 经验来看 ,采取市 场价值评估方法 的国家之所 以能取得很 大的成效 ,是 和其健全 的房产评估制度分不开 的。因此 ,不仅仅要完善房 产税 的计 税 依据 ,同时还要尽 快建立 、完善适应我 国国情 的房产评估体制 。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 , 在 开始建立评估机构 的时期 ,还应该遵 循以 政府主导 、市场为辅的原则 ,在政府 主导之下 ,以税 务机构为 主体 ,在 税务机构内部建 立专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负责房地产 的评估工 作。但 是 考 虑 到 评 估结 果 的公 平 性 ,从 长远 角度 来 看 还 是 应 该 建 立 独 立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承 担 评估 l T 作 ,减 少政 府 部 门 和 纳税 人 对 评 估 结 果 的 影 响 。 通 过 公开招投标方式利用社 会评估 资源 ,组 建非 营利性 的评 估机构 ,实施房 产价值的评估行为。中央政府 可以制定 房地产评估基 本规则 ,进行 整体 性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政府责 负责具体 招投标 _ T 作的组 织 ,分T 明确 。 最后 ,可以招标多个评估机构 ,对同一 房产 的价值进 行同时评估 ,这样 就能更好地保证房地 产评估 结果 的客观 性。如果 评估 价值 出现 较 大差 异 ,可 以申请相关政府部 门进行仲裁。 ( 三 )制定科学合理的税 率 房产税税率作为税收制度的 中心环节 ,其设置是否合理直接 影响着 税收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我 国应积极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完 善的税率 制定体 系,从长期效果 出发 ,制定适 合我 国实 际情 况 的房产 税税 率体 系。第一 ,由中央制定统一税 的率标准 ,但是采用幅度税率 ,地方政府 可 以依据具体 的情况 ,针对不 同的房产 ,制定相应税率 。这样 不仅能够 考 虑到各地 的经 济水平 差异 ,也 能 防止税 率的 浮动过 大 引发风 险 。第 二 ,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未 完全成熟 ,相关的法律制度和配套设施 还不够 完 善,单一地采取 比例税率 ,有可能达不到房产税 的 目的。因此 ,我 国 应该 采用差别税率 和累进税率相结合 的方法 。 ( 四 ) 制 定 合 理 的 税 收 优 惠 及 减 免 措 施 我国贫 富差距越来越大 ,税收公平原则在房产税方面 的体现就是 高 收 入 者 多 纳税 ,低 收入 者 少 纳 税 甚 至 不 纳 税 ,应 该 更 多 的考 虑 属 于 社 会 弱势群体 的低 收入 者的负担水平 ,在房产税 的进一步改革 中要谨 慎设计 税 收优惠及 减免政 策 ,做 到更加 的公平 合理 。 ( 作 者单位 :西北政法 大
我国房地产财政税收论文(全文)
我国房地产财政税收论文1我国房地产市场财政税收政策的研究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中,要充分利用好房地产市场价格和居民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以及GJ的宏观调控等这些因素,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因素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在近些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因素,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和需求不平衡的现象非常普遍。
当然,这其中肯定会有一些房地产市场自身的缺陷所引起的,这就需要我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经济调节,也就是要发挥财政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
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控,并重视和完善相关的保障性住房条件等来规范并稳定好房地产市场。
2房地产财政税收政策对我国房地产的影响(一)我国房地产在不同的环节设置不同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对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税收收益分配产生影响;其一,房地产市场开发阶段的税收政策,将会影响房地产商品的供给,有效操纵投资规模和调节投资方向,其二,房地产流转环节税收政策,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
从而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政府要积极参与到市场流通环节的价值再分配,抑制投机取巧的行为。
其三,要加强对房地产保有环节的财政税收政策,从而能使得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得到最为有利于的进展。
使得土地资源得到最为有效的利用和配置,同样的也使得减少土地闲置,确保土地交易的正常运行,一方面,对于房地产的增值方面,要让政府积极参与到价值上的分配,从而得到一部分的税收收入。
对于一些转售的住宅要及时加强对其进行征收全额营业税,从而达到对房地产市场的降温目的。
(二)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税收是作为经济政策中最为常见的手段之一,是GJ对国民经济政策进行调节的重要支柱之一,由于城市土地资源的缺乏性,城市可以开发的土地并不是很多,很多的土地都是由于在土地上的上涨让投机者有机可乘,有些土地没有使用,这样不仅仅造成了房地产的资源浪费,还影响到了房地产经济的正常运行。
在征收房地产税收可以有效制止富人占有更多的土地,从而让更多的土地资源得到开发和利用,这样对于低收入者来说,GJ更多的是给予他们税收上的优惠,而对于一些GJ亟需进展的产业,同样的也可以采取一定的税收政策优惠,从而可以引导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合理地进行投资行为。
浅谈我国房产税试点征收问题的探讨和研究第2页-论文.doc
房地产税在墨西哥拥有较长历史,早在西班牙殖民时期,当地居民就要为自己所拥有的不动产缴纳费用。
1917年,房地产税正式写入墨西哥法律。
经过数次变革,目前已形成一套较完善的征缴体系。
墨西哥房地产税税率较低,政府希望利用低税率刺激房地产市场投资,改变房地产市场增速缓慢的现状。
按照法律规定,拥有房产的墨西哥居民每年都要根据相应税率,向州政府缴纳一次房地产税,房屋的价值由政府派遣的评估师确定。
墨西哥缴纳房地产税的方式灵活,可以月付、季付甚至双月付。
在每年固定的时间,居民会收到通知缴纳房地产税的邮件,然后到当地银行付款。
如果在银行拥有账户,也可申请自动从账户上扣除税款的服务。
此外,各地财政部门还会指定一些商店代收房地产税。
从以上几个国家的比较来看,房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因其具有税源稳定、容易管理的有点,在地方税收体系中占有重大比重。
许多国家在征收房产税时,都以房屋当前评估的实际价值作为征税依据,并侧重在房产的保有环节征税,避免在房产的流动环节征收过多的税费。
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降低住宅建设与经营中的税收负担。
此外,各国都通过不同的形式对低收入群体进行税收优惠,包括税收减免、免征额等方式。
三、我国开征房产税的问题及建议房产税的征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成效值得肯定,但在沪渝试点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多问题。
主要包括:(一)征收范围过窄从沪渝两地试点情况看,征收范围过于狭窄,仅限于二套以上新购房和高档别墅等增量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部分业主属于富裕群体,对税收不是很敏感。
这种情况下房产税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商品税的特征,而不是对社会财富存量征收的、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税。
(二)税率设置有待考证整体看,沪渝两地房产税征收税率均偏低,力度较小。
在房价依然坚挺的时期,这种低税率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转嫁性。
因此,目前税率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论证。
(三)立法程序不合理沪渝试点的办法仅仅是当地政府的决定,其房产税征收的依据也只是“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
暨南大学研究生-财政学期末论文-金融学(理财规划方向)
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题目浅谈我国房产税费改革专业金融学(理财规划)姓名马标浅谈我国房产税费改革摘要: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行房产税费制度虽然取得了一些发展,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文章通过分析我国房产税费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经验,提出优化我国房产税费制的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费、税费制度改革、宏观调控一、房产税概念简述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
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二、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
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
(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200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就《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探析【精品发布】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探析【精品发布】房产税,是以房产税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它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税款。
房产税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一、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房产税作为一种国家对房产税市场宏观调控的手段并不直接决定房地产价格。
房地产的价格实际上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
房地产市场是受市场机制的调控,但是市场机制本身有其局限性,所以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时就会失去应有的作用。
这时就需要国家制定一些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国家通过征收房产税来改变纳税人的收入,达到通过税收来进行调控的目的。
二、我国房产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一)税率设计不合理现行房产税并没有对炒房者有太大的限制,房产税的税率过低成为其原由之一。
税率太低使得房产税可以从想炒房的人手中转移到其他人手里,因为房价还在增加,炒房者获得的收入依旧高于缴纳的房产税,并且可以通过较高的房租出租给房客,将房产税计算在了租金之中。
对来说我国的房产税的税率,除试点城市之外,依旧是单调的税率。
但是不同地方的发展速度存在差距,仅仅适用同一税率征收房产税,不利于实现税收公平。
另一方面,仅适用此种税率,底层人士和上层人士缴纳的房产税比例一样的。
此举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尽管试点城市已经开始使用不同税率,可是试行的税率过于低,比较高额的房价,所占比例比较低。
(二)纳税范围窄小现在房产税征税对象主要为是城镇中用于营业的房产。
作为改革试点的上海市、重庆市征税范围进行了扩展。
但是,地方政府把市场上存在的大多数用于个人居住的房产去除在征收对象以外。
正常情况下,手中享有两套及以上房产的人都属于中上层士人,把这类人去除掉在一定意义上扶持了“先富起来”的人。
(三)计税依据不合理我国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扣除10%-30%后的余值,具体减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的由该房产所在地税机关参考同类房产规定。
按原值对房产征税会导致多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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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采访中可以看出国家积极改革房产税的决心,进一步推动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范围及程度,同时对如何在中国进一步改革财产税进行了思考,如何使房地产调控在制度建设方面得到更多实质性推进及如何改革完善地方税务体系。
如何推进财富分配机制及如何抑制房地产泡沫等。
正因为当前我国房价虚高,有关专家提出要多占有多套房产的人征收房产税,希望通过征收房产税来遏制炒房,投机性购房现象。
这是在物业税面临法律和技术障碍的情况下,房产税被赋予的厚望。
财政部2017年9月曾就为什么要进行房产税改革做出公开回答,提出是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
房产税的征收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
众所周知,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土地资源尤为有限。
随着人口大爆炸时代的到来,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越来越少。
人人有所居是人类生存的合理需求,如果让少数人一人占有多套住房,导致闲置空房,则是对资源的滥用。
因此,对自住房以外的房产征收房产税,以减少少数人对自主需求以外的房产的占有,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的。
而且近几年房产投资或投机成为一部分人积累财富的重要方式,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通过对面积大、价值高、套数多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进行适当调节,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收入和财产的合理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在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所导致的。
征收自住以外房产的房产税,有利于少数人占有财富的表现形式,从而增加其他社会成员的财富占有显示,这将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促进社会稳定。
从财政收支划分角度谈我国“房产税”改革
从财政收支划分的角度谈我国“房产税”改革一、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引发的问题财政收入的划分是为了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的职能而对国家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所享有的职责和权限所进行的划分。
①在财政收入权划分上,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模式,财政收入权,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只享有极其有限的税收立法权。
1993年底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政支出的划分做了明确区分。
虽然分税制改革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政府和中央对经济的调控能力,但是,由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不到位、不完善以及过度重视gdp对地方政府绩效的反映,加之分税制改革的实施使得我国地方税制更加薄弱,地方缺乏充足的财政收入来源,但又要完成大量的公共事务,因此,避开税收而大量收取各种”费”,曾一度盛行的费大于税现象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同样的,在房产税征收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为拓宽财政收入来源,往往以费代税,重复征税。
这样做就直接导致了房地产业投资成本增加的后果。
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此后,开发商又通过价格操纵将税费负担直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另外,除了通过大量以费代税,”土地财政”也是地方政府一项收入来源,并且是最大的一块收入来源。
有人形象地将其称为”土地绑架政府”现象。
财政入不敷出促使地方政府逐步从”税收财政”走上”土地财政”,具体表现就是政府高价拍卖土地。
但我们应当认识到的是:这种”土地绑架政府”的做法,带来的只是眼前利益,但是却提高了房地产开发环节成本,间接推高了地方房价,损害了城乡居民的经济利益。
为此,为扭转”土地财政”现状,从宏观上来看,不仅需要国家对目前的土地制度和征用办法等条例的修订和完善,更需要改革和完善财政税收体制,促进回归正常有效的”税收财政”。
②从微观上、从具体措施上考虑,若想真正摆脱房价牵着政府鼻子走的恶劣态势,就必须寻找一条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稳定税源的新路,”房产税”正是作为这种新的财政收入来源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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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课程论文题目:浅谈我国房产税征收的改革姓名:学号:系(院):专业:班级:()班任课教师:浅谈我国房产税征收的改革【摘要】近几年,居民住房价格快速上涨的现象,成为全国人民热议的话题,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的存在,使我国社会矛盾不断的激化,从全国都可以看到征地引发的社会问题。
为缓和社会矛盾,解决地方财政的收支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分配,中央政府把房产税的改革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突破口,通过开征住房房产税,减少房屋空置率,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问题通过对我国房产税现状的研究,分析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提出征收房产税后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有效促进房产税的征收。
【关键词】房产税;财富分配;税基调整;改革;一、我国房产税现状房产税在我国有千年的历史,最早起源于周朝,新中国成立后,在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
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至此,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征收。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举行,讨论房产税改革的问题。
现行的房产税基本规范是1986年颁布的,就近几年来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陈旧的税收制度无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局限性日益突出。
第一,现行房产税采用固定税率。
近几年全国城市化发展迅速,许多城市房价也逐步上涨,不同城市不同地段的房价差距很大,这种税率征收制度就显失公平。
第二,现行的房产税基本规范是在国内尚未对居民福利水平严重威胁时出台的,削减房价的针对性不怎么高。
第三,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城镇区域的经营性房产征收,范围过于狭窄,应当扩大征收范围,对非经营性房产也开征房产税。
二、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一)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房产税的征收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改善居住环境、缓解贫富两级分化、增加人民福利、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人人有所居是人类生存的合理需求,如果让少数人一人占有多套住房,导致闲置空房,则是对资源的滥用。
因此,对自住房以外的房产征收房产税,以减少少数人对自主需求以外的房产的占有,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的。
而且近几年房产投资或投机成为一部分人积累财富的重要方式,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通过对面积大、价值高、套数多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进行适当调节,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收入和财产的合理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征收自住以外房产的房产税,有利于少数人占有财富的表现形式,从而增加其他社会成员的财富占有显示,这将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促进社会稳定。
(二)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房产税的征收是为了改善地方税收结构。
我国房产税的征收的一个目的即是健全地方税体系,改善地方税收结构。
(三)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集约利用征收房产税能够适当的调整经济结构,对房产市场过热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政府是土地经营者,政府向房地产业提供土地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并带动经济的增长,创造良好的政绩。
近几年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较快,社会媒体将地方财政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的现象称为“土地财政”。
我国土地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贫乏,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土地供求紧张,就要抑制开发商过多的占用土地资源。
征收房产税,过多流向房地产的资金再次转向别的产业,对整个资本市场的经济结构产生了一些调控的作用。
随着房产税的征收,购置房产的成本增高,促使投资者对土地的理由更加谨慎,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四)对房价的控制有一定的作用,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从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来看,刚性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但不可否认大量有机需求的存在。
许多楼盘的空置率十分高,说明拥有多套房的家庭,将房产作为投机投资,在房价上涨的预期下,更多的是讲房产待价而估。
而造成这一现象的的一大重要原因是房产持有成本过低。
同时也说明了房价有人为操作存在的,为了减少人为操作房价的情况,让市场反映真实的供求需要且让房价趋于合理,进而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征收自住房以外房产的房产税是必须的。
三、房产税改革的目的1、将房产税培育为地方主体税种,保障地方财政收入。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规定,国有土地权出让收入构成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纳入国库,构成一项财政收入。
住房是价值较大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房屋价值动态评估系统是房产税全面开征的两大必要技术前提,以此为税基将会获得财政收入,并可以促使地方财政摆脱土地财政的局面。
随着房产税征收范围的不断扩大,也可能会成为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2、房产税发挥一般财产税作用,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房产税还能实现社会公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征收房产税实际上就是对居民所持有的一项不动产征收财产税。
因此房产税应该并且也能够发挥一般财产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具体而言,根据住宅的类型不同制定不同的税率,对于包含别墅在内的高档住宅制定较高的税率,而对于基本的住房需求则降低税率甚至免征。
同一层次的房产则按照房产面积实行差别化对待。
3、促使房价回稳,抑制房价上涨具体有三种情况的考虑:一是开征个人非营业用住房的房产税后就要相应取消土地出让金,原本包含在房价中的高昂的土地出让金将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转化为70年产权保有期间的房产税。
如此之后,则房价中只包含建筑房屋的所有成本费用的集合,而将土地出让金剔除在外,房价完全交给市场决定。
二是认为即便不取消土地出让金,征收房产税加大了住房的保有成本,对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投机性住房需求都会构成不同程度的打压,因此减少了需求,降低了房产的投资热情,价格会随之下降。
三是征收房产税后能够引导人们改变居住方式,如以租代购,也能够降低对住房的需求从而导致价格下降。
四、房产税改革后存在的问题(一)计税依据、税率制度不合理按原值征税只能体现购买、建造房产的历史成本,而不能良好的反应对市场供求变化、基础设施改善、土地稀缺等因素引起的地价变动;征纳双方对购买性房产、购置土地自建房产原值是否包含地价存在争议,使征管矛盾显着;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但是征税依据不明确,造成自用、出租房产形成较大的税赋差异。
且我国的房产税现在采取的是单一固定的比例税率,对于自用房产税率均为1.2%。
因此税率缺乏弹性,导致了房产税对居民收入的调节作用不是十分明显,对财富的再分配效果不明显。
目前对从价、从租房产分别采用 1.2%、12%的统一税率,其中对出租房屋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缺乏依据性。
通过不同的计税依据计算出得应纳税额不同,这便造成税赋不公平,为人为的偷税漏税提供温床。
因此虽然采取统一税率简化了税制,使征管方便,但不利于反映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确定税率水平且体现不了房产税的地方税特点。
(二)征增量还是存量征收房产税是征增量还是存量,还在进一步的考虑中。
从2011年房产税征收试点来看,上海针对的是增量住房部分,重庆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
具体来说,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重庆征收的税率为0.5%~1.2%。
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有助于扩大税源,将存量房纳入,就涉及到是按市场价还是购置价评估房产价格,这两者的差距还很大。
因此对于征存量还是征增量,没有形成定论。
(三)减免税范围不合理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业务范围内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等被列为免税对象。
但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因此房产减免税范围显得不是十分合理。
五、如何有效促进房产税的征收(一)建立房地产法律制度体系,考虑到当前我国住房市场现状之外,房产税短期内难以开征还因为法律和现实操作上的障碍。
解决问题办法之一就是要是建立房地产法律制度体系,在立法基础上,再开展房地产税制综合(行情专区)改革,做到有法可依。
开征房产税需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是房产登记制度,必须有一个信息平台,清楚知道市民的住房信息情况;其次要有房产评估机制;第三要有房产争端的仲裁机制,当发生房产争议与纠纷时,有一个仲裁机构和方法,这需要大量的专业队伍;第四是必须要有民众的共识。
(二)对于征存量还是增量由于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不同,各地房价和居民收入水平不等,各地政府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征收房产税为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
对高档住宅采取较高税率征收房产税,即实行存量征收和增量征收相结合。
在中国现在的住房供需上,供小于求,所以卖方往往都把房产税转嫁给买家。
只有采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行政手段打出组合拳才会对于房价有一定的影响。
(三)税收立法,可以让房地产税费的征收更有依据,让征税在阳光下进行。
(四)调节减免税范围参考文献[1]陈共.财政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142-144.[2]袁竟凯.有关房产税改革的理论研究及现实思考[J] .评估体系的建立,2012,18-20[3]胡成.我国房产税改革研究[J] .我国房产税现状,2012;10-11[4]毕重军,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有效性分析[J]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目标,2012;17-19[5]百度百科.房产税[DB/ OL] . ,2013.11.09[6]国研中心. 未来房产税开征将会考虑地区差别[EB/OL].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