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工程建设应急管理手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热电厂2×330MW机组工程建设应急管理手册

目录

一、前言 (1)

二、编制依据 (2)

三、应急管理体系 (3)

四、应急响应人员职责 (5)

五、组织机构与通讯联络 (6)

六、应急准备 (8)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

八、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8)

九、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20)

十、应急预案框架图 (22)

十一、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示意图 (23)

十二、现场急救常识 (24)

一、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热电厂工程建设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期间对安全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订本应急管理手册。

审核:

批准: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字[2005]48号)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06)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9号

5.《集团公司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6.现场实际情况。

三、应急管理体系

为了防止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事故,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承包商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以保证工程建设安全顺利地进行。

1.工程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领导体系。工程项目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应急管理工作。组长由建设单位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副总经理担任,工程安委会成员为该小组工作成员。

2.工程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接受上级应急办公室的工作领导;研究决定工程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指挥工程较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工程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安全部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工程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应急办公室负责人的通讯联系方式,应通知各承包商。4.施工承包商应参照以上模式,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并将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工程应急办公室备案。

5.施工承包商应急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接受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领导;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组织现场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对突发的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实施应急救援和及时处理;上报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6.施工承包商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扩展、处理的全过程,结合事故类型和事故规律,制定并落实防止较大事故发生的预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事故扩大的控制措施,以及减少事故损失,尽快恢复工程建设正常秩序的恢复控制措施。7.施工承包商现场和生活区应建立消防和救护紧急联络体制。内容包括各种应急小组和管理网络、通讯手段等,如消防小组、医疗救护小组、治安保卫办公室,火警电话、交通报警电话、安全事故紧急报告电话、医疗救护电话等。建立的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内容要求宣传到每位员工,紧急联络电话制作成标识牌置于醒目地点。

8.为了预防较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承包商应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或使用化学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重大或危险作业环境,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落实危险源隔离、消防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有效防范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人员抢救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的范围应包括:一般以上人身安全事故;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防震减灾、防食物中毒等。

9.较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9.1施工承包商应急工作小组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主要领导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救援,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工程应急领导小组。

9.2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领导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救援,同时立即报告华电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人民政府,并视情况请求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人民政府提供必要的事故应

急援助,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9.3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后,建设单位应参与事故调查或接受委托组织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四、应急响应人员职责

1.建设单位总经理

1.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组织的设置,明确常务办事机构;1.2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总体决策和指挥;

1.3批准建设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习计划。

2.建设单位分管工程副总经理

2.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和协调;

2.2在总经理离开施工现场时全面履行总经理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过程中的职责;

2.3审核建设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习计划;

2.4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演习。

3.安全部

3.1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习计划;

3.2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设备及物资的落实;

3.3协助建设单位分管工程副总经理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的演习;

3.4负责组织维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现场秩序及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

3.5负责事故现场资料照片的拍摄、记录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医务所

4.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并与外援急救力量联络,请求必要的支援;

4.2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日常的急救培训与宣传工作。

5.总经理工作部

5.1负责救护车辆的安排及伤员抢救所需的预支出费用。

5.2负责统一对外发布安全事故信息。

6.相关人员

积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五、组织机构与通讯联络

1.组织机构

1.1工程项目安委会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最高管理机构,常务办事机构设在安全部。

1.2总指挥1名,由工程项目安委会主任担任,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总体决策和指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