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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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县(区)公交车辆运营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公交线路和车辆。

第三条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准点、有序、文明、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应依法进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应加强与交通管理、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和环保宣传活动。

第六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应加强与社区、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提高公交服务质量。

第七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应加强车辆的巡查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二章车辆运行安全管理第八条公交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失信驾驶员名单,定期对驾驶员的个人信用进行评估,对有违章记录、事故记录等不良行为的驾驶员暂停其驾驶资格和调整岗位。

第九条公交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驾驶员培训制度,加强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公交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交车辆的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台账。

第十一条公交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交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公交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交车辆的安全设备的配置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公交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紧急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事故处理能力的提升。

第三章车辆运行准点管理第十四条公交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调度中心,加强对公交车辆运行的监控和调度。

第十五条公交车辆运行的班次和发车时间应按照线路客流情况合理安排,设立车辆运行时间表,确保车辆准时到站和发车。

第十六条公交车辆运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如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应及时调整班次和发车时间,并通过车载广播等方式及时通知乘客。

第十七条公交车辆运行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或意外情况导致车辆不能继续运行,应及时安排替代车辆或其他交通工具,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

2024年城市公交运输及车站管理条例全文

2024年城市公交运输及车站管理条例全文

2024年城市公交运输及车站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公交运输及车站管理,保障城市公交运输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促进城市交通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公交运输及车站的管理,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枢纽站、城市公交停车场等。

第三条城市公交运输及车站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便捷高效、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城市公交运输管理第四条城市公交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和设施、设备;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管理人员;3.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城市公交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手续,取得城市公交运输经营许可证。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城市公交运输活动。

第六条城市公交运输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票价运营;2. 保持车辆整洁、设施完好、安全运行;3. 不得拒载、甩客、绕道、超速、疲劳驾驶;4.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5. 建立健全乘客安全保障制度,对危害乘客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6.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减排、环保等相关规定。

第七条城市公交运输企业应当提供便捷的票务服务,支持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为乘客提供优惠措施。

第八条城市公交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城市公交车站管理第九条城市公交车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符合规定的站牌、候车亭、座椅等设施;2. 有明显的线路、站点标识;3. 有安全、便捷的上下车通道;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城市公交车站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车站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车站设施完好、安全、整洁。

第十一条城市公交车站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车站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公交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公交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公交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交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公交公司成立安全运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交安全运营工作。

2. 安全运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运营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队、站点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队、站点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驾驶员入职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2. 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对新入职驾驶员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车辆管理1.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 车辆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4. 车辆运营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五、行车安全管理1.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

3. 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规定站点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

4.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距,遇紧急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六、乘客安全管理1. 乘客应自觉遵守乘车规定,文明乘车,不得携带危险品上车。

2. 乘客在车上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

3. 驾驶员应关注乘客动态,发现乘客行为异常,应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4. 驾驶员应协助维护车上秩序,确保乘客安全。

七、应急处置1. 驾驶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遇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2. 公交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碰撞、拥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城市公交运营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公交企业的全体工作人员及涉及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交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交运营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交车辆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车辆安全技术保障,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六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人员第七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公交企业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公交运营安全情况,开展分析研判,提出安全改进措施,确保公交运营安全。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安全技术保障,提高车辆运行安全水平。

第十二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制度,对公交车辆进行计划性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提高车辆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处置车辆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四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演练机制,定期组织车辆安全演练活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

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

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原则城市公交企业作为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民出行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公交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营,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公交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工作的开展。

2. 公交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并明确各类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各岗位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三、安全培训1. 公交企业要组织每年定期的安全培训,保证员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了解和掌握。

2. 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岗位相关的安全培训,并经过相应的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 对于已有员工,应定期组织不同层次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车辆安全1. 公交企业要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每辆车进行定期的例行检查和维护,并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维修和保养情况。

2. 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由专门的保养人员负责,保养人员要具有相关的技能和资质,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3. 对于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必须及时停驶并进行维修,确保车辆在达到安全标准之前不得重新投入使用。

五、员工安全1. 公交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严禁员工携带危险品上车,并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2. 对于司机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驾驶公交车。

3. 在行驶过程中,司机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服从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六、应急处置1. 公交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应急处置程序。

2. 对于突发事件,公交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七、监督检查1. 公交企业要定期进行内部安全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相关部门要对公交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违章率考核
根据违章率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行为进行考核, 违章率越低,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越高。
3
乘客满意度考核
根据乘客满意度对公交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乘客满意度越高,服务质量越好。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驾驶员和公交公 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 处理。
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公交公司和 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驾驶员应保持冷静,迅速疏散乘客,确保乘客安全撤离现场。
03
安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与要求
驾驶员安全意识培训
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提高其对安全行车重 要性的认识。
交通法规与规章制度培训
确保驾驶员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交 公司的行车规定。
紧急情况处理技能培训
教授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如紧 急制动、避让障碍物等。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
全管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31
• 总则 • 安全管理规定 • 安全培训和教育 • 安全监管与考核 • 附则
目录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01
02
03
确保乘客安全
通过实施行车安全管理规 定,保障乘客在乘坐公交 车辆时的安全,减少交通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提高运营效率
规范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 理,有助于提高公交运营 效率,减少因违规或事故 引起的延误和损失。
公交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 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消除安全 隐患。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对 城市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进行监管, 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
驾驶员安全培训
公交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培 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 理能力。

公交车站运营管理规定

公交车站运营管理规定

公交车站运营管理规定公交车站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节点,承担着乘客上下车、候车和换乘等重要功能。

为了确保公交车站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运营,为广大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以下公交车站运营管理规定。

一、车站设施与环境管理1、公交车站的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包括站牌、候车亭、座椅、垃圾桶等。

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

2、保持车站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包括地面垃圾清理、垃圾桶清空等。

严禁在车站内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3、车站周边的绿化应定期修剪和养护,确保美观整洁,不影响乘客的视线和通行。

4、合理规划车站的布局,确保乘客有足够的候车空间,车辆能够顺畅进出站。

二、车辆运营管理1、公交车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运营,准时进站,不得提前或晚点发车。

2、车辆进站时应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候车乘客,停靠在指定位置。

3、司机应遵守交通规则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不得在站内争道抢行、鸣笛催促乘客。

4、车辆出站前,应确保车门关闭,乘客站稳扶好,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启动。

三、乘客服务管理1、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标识,态度热情,为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咨询。

2、及时发布车辆到站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等方式告知乘客线路变更、晚点等情况。

3、对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应给予特殊照顾,提供必要的帮助。

4、设立乘客投诉渠道,对乘客的投诉和建议应及时处理和反馈。

四、安全管理1、车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严禁在车站内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加强对车站周边治安的管理,防范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暴雨、大雪等,应采取相应的防滑、防寒措施,确保乘客的安全。

五、秩序管理1、乘客应在指定区域候车,依次排队上车,不得拥挤、插队。

2、禁止在车站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候车。

3、不得在车站内摆摊设点、散发广告传单等,影响车站的正常秩序。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范文《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保障乘客和道路交通安全,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便捷、文明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注册和排班第四条公交车辆的注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必须具备安全可靠、无事故记录、技术状况良好等条件。

第五条公交车辆的排班应根据乘客需求和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公交车辆投运率达到规定标准。

第六条公交车辆的排班要求司机按照规定时间出车,保证正常运营,并按照规定路线和站点停靠。

第三章车辆运行和维护第七条公交车辆的运行应严格按照交通信号和规定行驶,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公交车辆运行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报警,并进行必要的救援和处理。

第九条公交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车辆的机械、电器、制动等设备。

第十条公交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四章乘客安全和服务第十一条公交车辆应配备安全设施,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公交车辆的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良好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

第十三条公交车辆的司机应礼貌待客,不得推搡、吵闹、辱骂乘客。

第十四条公交车辆应提供足够的座位和站立空间,合理安排乘客上下车,确保乘车秩序。

第五章违规和处罚第十五条公交车辆运行中违反本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司机违反交通法规行驶,将面临罚款、扣分、暂停驾驶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公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应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和效果。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城市公交车辆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和行驶环境的安全,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正常运营,订立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共汽车、有轨电车、轨道交通等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车辆。

第二条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政策的基本目标是防止事故的发生,尽可能削减交通事故对乘客、车辆、道路和四周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应当遵从“防备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管:1、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2、加强车辆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3、订立和完善行车安全制度和风险防备措施。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四条车辆质量安全管理应严格依据相关标准保障,确保车辆技术参数符合要求,车辆的安全性、牢靠性、经济性达到规定标准,车辆装置符合技术标准。

第五条车辆保养管理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保养、保养记录等,要求保养标准快捷、恰当、科学,各项工作制度适时更新,除去不安全因素。

1、车辆日常维护保养:(1)定期进行车辆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要将定期消毒提高到每日消毒一次,做到无死角清洗消毒;(2)定期对车辆各项技术参数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故障排查;2、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维护保养,防止因维护造成的车辆故障。

3、应急维护和修理保养:在紧急情况下适时组织维护和修理,避开在行驶过程中因突发故障造成事故。

4、保养记录:对车辆的保养情况进行定期记录,并保存到档案中,以备日后查询和检查。

第六条车辆检测管理要求对全部车辆进行全面检测,保障车辆安全,削减事故。

检测重要包括安全性能检测、燃油排放检测、车辆性能检测。

1、安全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检测重要包括制动、悬挂、转向、灯光等方面。

2、燃油排放检测:进行燃油排放检测,保障车辆燃烧的清洁环保。

3、车辆性能检测:进行车辆性能检测,比如发动机功率、动力传输、过桥性等方面。

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规定一、前言城市公共交通作为现代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促进城市发展、减少道路拥堵、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乘客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1. 服务优先:公共交通企业应以乘客需求为导向,提供高品质服务,确保行程安全、准点和舒适。

2. 公平竞争:鼓励公共交通市场竞争,维护合法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3. 安全第一:加强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乘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环保可持续:推动公共交通绿色发展,减少污染排放,提高交通能源利用效率。

三、运营管理要求1. 运行安全管理1.1 公共交通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培训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2 要定期检查车辆、设备和站点的安全状况,确保运营安全。

1.3 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应遵循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和疏散。

2. 服务质量管理2.1 公共交通企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乘客的投诉和意见。

2.2 要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培养,提高服务水平。

2.3 加强车辆、站点的清洁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环境。

3. 运营调度管理3.1 设定合理的公交线路和站点,确保覆盖面和便利性。

3.2 根据交通流量和需求,合理调整车辆的发车间隔,确保公交运营的高效性。

3.3 配置现代化的调度系统,实时监控车辆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运营问题。

4. 收费管理4.1 公共交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票价制度,确保票价合理。

4.2 可以推行电子支付等新型收费方式,提高乘客支付便利性。

4.3 加强对票务管理,严禁假冒伪劣车票的出现。

四、监督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公共交通运营监管机构,负责对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活动进行监督。

2. 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定期进行公共交通运营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城际公交安全管理制度

城际公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城际公交运营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并通过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2)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 车辆管理(1)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车辆设备应齐全有效,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包等。

(3)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3. 行车管理(1)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行驶,不得擅自变更线路、停站。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3)驾驶员应与乘务员密切配合,确保乘客安全。

4. 乘客管理(1)乘客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物品上车。

(2)驾驶员和乘务员应引导乘客文明乘车,保持车厢整洁。

(3)驾驶员和乘务员应关注乘客需求,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驾驶员和乘务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三、监督检查1. 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车辆、行车、乘客、应急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单位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四、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追究。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公交公司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外,安全管理也是其首要任务之一。

为了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公交公司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交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公交运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安全培训与教育1. 员工培训计划:公交公司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初级培训,并定期对现有员工进行复训。

2. 安全操作程序培训:公交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操作程序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公交车的操作要点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3. 乘客安全教育:公交公司应通过各种形式向乘客提供安全教育,宣传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巧和行为规范。

三、车辆安全检查1. 日常检查:公交公司应建立日常车辆检查制度,对公交车进行机械部件、安全设施等方面的检查。

2. 定期检查:公交公司应定期对公交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等方面的检查。

3. 突发事件检查:公交公司应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检查,确保车辆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应急预案与处理1. 安全应急预案:公交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乘客疏散指南。

2. 事故处理流程:公交公司应建立事故处理流程,确保在发生事故时有序、迅速地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紧急救援协作:公交公司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效果。

五、运营管理与监控1. 运营监控系统:公交公司应安装运营监控系统,对公交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等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车辆运营的安全性。

2. 乘客监控系统:公交公司应安装乘客监控系统,监控车厢内的乘客行为,减少乘客之间的冲突和事故发生。

3. 运营记录管理:公交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运营记录管理制度,记录每辆车辆的运营情况和安全事件,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六、安全检查与评估1. 基础设施检查:公交公司应定期对公交车站和候车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基础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5篇)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5篇)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公交车辆运营管理,理顺经营秩序,提高线路及车辆运行质量,切实服务好城区居民出行,根据公交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各车司机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服从公司管理。

二、各车司机要按发车表发车,早上发车时间提前五分钟到站点,对表后发车,迟到____分钟以上扣款____元。

三、班次必须整点发车,整点进站(包括整点进入每个小站点),如果提前____分钟以上或晚____分钟以上进站的扣款____元。

四、同方向两个站点之间有两部车辆以上的为串车,串车有错方每次罚款____元。

五、严禁中途调头,中途甩客,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服务奖,发现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运营中不开启或关闭监控设备的扣款____元。

七、驾驶中做本岗位不相符的行为每次扣款____元。

八、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教育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公交站牌、站点不按规定停车,中途乱停乱放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____元。

十、待岗驾驶员岗位,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一、驾驶员有事需请假(上午班的需前一天下午六点前报,下午班需提前至少四个小时,否则就按脱班),经过调度室批准后,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二、驾驶员拒绝生产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顶班加班,每次扣____元。

十三、依线运营,不能私自变更行车路线(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一经查实扣款____元,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不服从调度人员指挥及时发车的每次扣款____元;有顶撞现象的待岗;十五、在运营管理中,被处罚人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的待岗;人身攻击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构处理。

十六、如遇雨、雪、雾天气及特殊情况,运行时间及线路另行调整。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提高公交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性,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分为运行组织管理、车辆调度管理、车辆驾驶员管理、运营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4篇)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4篇)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交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交公司是指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市区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客运等。

第三条安全是公交公司的首要任务,公交公司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公交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公交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事故处理制度等。

第六条公交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第七条公交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对车辆、设备、线路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公交公司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制定快速、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九条公交公司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运行状态安全可靠。

第十条公交公司要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性能完好。

第十一条公交公司要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对车辆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定期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公交公司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安全驾驶的能力。

第四章乘客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公交公司要建立健全乘客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公交公司要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教育,告知乘客乘车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方法,提醒乘客注意自身安全。

第十五条公交公司要加强对乘车环境的管理,保证车辆内部的安全设施完善,保证车厢内的秩序良好。

第十六条公交公司要建立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提高乘客满意度。

第五章司机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公交公司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驾驶员安全驾驶。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交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交公司安全管理原则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三条公交公司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管理措施、事故处理、违章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度第四条公交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公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在安全工作上发挥表率作用。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和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目标和安全管理措施,并将其纳入本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中。

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第八条公交公司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车辆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第九条公交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第十条公交公司应根据新员工的情况,安排相应的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确保新员工对安全管理规定的了解和掌握。

第十一条公交公司应鼓励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技能比赛,以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公交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养护、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条公交公司应加强车辆巡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整改。

第十四条公交公司应加强驾驶员管理,建立健全驾驶员考核制度,对违反交通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公交公司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公交公司发生事故后,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一、车辆运行安全管理1. 车辆维护保养每辆公交车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安全。

保养和检修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包括车身、发动机、刹车系统、轮胎等各个方面的检查和维护。

2. 驾驶员的素质要求驾驶员应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驾驶经验。

同时,驾驶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交车辆运行规定,确保安全驾驶。

3. 车辆运行检查每日车辆运行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械状况、电子设备、灯光等方面的检查。

确保车辆在正常的工作状态下进行运行。

4. 突发情况处理如果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驾驶员应及时做出正确的应对措施,保护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二、车辆运营管理1. 车辆运行时刻表公交车辆应按照规定的时刻表进行运行,确保按时到达各个站点。

时刻表应事先发布,并做好及时更新和通知工作。

2. 车辆的站点停靠在车辆到达站点时,应准确停靠到指定位置,确保乘客的方便和安全上下车。

同时,驾驶员应注意站点上的秩序维护和乘客的安全。

3. 乘客服务驾驶员应积极主动地提供乘客服务,包括热情接待、引导乘客上下车、解答乘客问题等。

同时,驾驶员应保持良好形象,为乘客提供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4. 投诉处理对于乘客的投诉,应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

投诉内容应认真核实,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乘客合法权益。

三、车辆运行统计与评估1. 运行数据记录车辆运行管理部门应对车辆运行数据进行记录和统计,包括车辆的运行里程、运行时间、载客量等。

统计数据应用于车辆运行分析和评估。

2. 运行评估定期对公交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车辆的运行安全、准点率、服务质量等方面。

评估结果应作为优化公交运营的参考依据。

四、车辆运行违规行为处理1. 交通违规行为处理驾驶员在运行过程中,如有交通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同时,必要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违规行为的证据和情况,以便进行处罚。

公交公司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公交公司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交公司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交线路、车辆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运营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公司运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教育培训、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车队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车队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车队队长对车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驾驶员、乘务员等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部门、各车队应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旨在加强公司运营安全管理,确保公交运营安全、优质、有序进行,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公交车安全营运管理制度

公交车安全营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高效、便捷,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公交车安全营运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交公司成立安全营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公交车安全营运管理工作。

2. 安全营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营运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和检查安全营运情况。

3. 公交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安全营运管理制度。

四、安全营运管理内容1. 公交车辆管理(1)定期对公交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严格执行车辆年审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标准。

(3)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2.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通过岗前培训和考核。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应熟悉公交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3. 线路管理(1)线路规划应符合国家规定,确保线路安全、合理、便捷。

(2)加强线路沿途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3)严格执行线路调度制度,确保线路运营有序。

4. 乘客服务管理(1)为乘客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乘车服务。

(2)加强乘客安全宣传,提高乘客安全意识。

(3)严禁驾驶员与乘客发生争执,确保乘客乘车安全。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驾驶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

3. 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公交公司定期对安全营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营运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安全营运管理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青岛公交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公交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岛公交线路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青岛市范围内所有公交线路及运营车辆,包括市区线路、郊区线路、旅游线路等。

第三条公交线路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青岛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成立公交线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交线路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公交集团下属各公交公司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的公交线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交集团及各公交公司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公司公交线路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监督检查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六)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公交集团及各公交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公交线路安全操作规程;(三)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四)安全行车、乘车常识;(五)心理健康教育;(六)其他与安全相关的内容。

第四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第九条公交集团及各公交公司应确保公交线路运营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公交线路运营车辆应配备以下安全设施设备:(一)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等;(二)紧急停车装置、转向助力装置、制动系统等;(三)车辆监控系统、GPS定位系统等;(四)其他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公交集团及各公交公司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二条公交集团及各公交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公交集团及各公交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公交管理规定

山东省公交管理规定

山东省公交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和完善山东省的公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出行权益,促进城市交通的有序发展,加强公交运营管理,确保公交安全、便捷、高效,本规定依据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公交运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交车辆管理第三条公交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有效的公交运营许可证;2. 安装了运营定位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3. 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4. 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

第四条公交车辆的用途仅限于公共交通服务,不得私自改变车辆用途或进行其他非法营运行为。

第五条公交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表运营,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行驶路线和班次。

第六条公交车辆应当配备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件,并且熟悉行车路线和交通规则。

第七条公交车辆应当设置有效的应急逃生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和维护。

第三章公交安全管理第八条公交车辆的安全管理应当注重以下方面:1. 严格按照运营要求和安全规定进行运行,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2. 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的运行安全;3. 对乘客提供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4. 做好公交车辆事故处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处理事故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公交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违反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

第十条公交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权益,并保持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良好协调和沟通。

第十一条公交车辆应当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如紧急报警装置、灭火器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四章公交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公交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表和班次运营,确保乘客的出行便利和准时。

第十三条公交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内部环境清洁,提供良好的乘坐体验。

第十四条公交车辆应当保障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出行权益,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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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证城市公交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城市公交运营源头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公交车辆的安全运营管理。

特制定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一、加强对公交营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交车运营安全工作的监管,要充分认识加强公交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公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指导公交安全运营的职责。

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市公交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定期研究公交安全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公交企业是公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各公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日常安全检
查、营运动态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全面做好公交营运车辆维修和日常保养工作
加强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定期检查公交车的转向、制动、传动、灯光、轮胎、悬挂、雨刮、灭火器等装置,建立规范的车辆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要制定严格的每天发班前和收班后实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

在交通运输部未出台城市客运车辆维修保养相关规范前,严格遵照《城市客运车辆保养通用技术条件》(CJ/3052-1995)要求,公交车行驶里程达到3000公里,必须进行一级保养;行驶16000公里,必须进行二级保养;行驶50000公里,必须进行三级保养;行驶110000公里,必须进行四级保养。

公交营运车辆维修,必须在具备资质的汽车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严禁在加油站、加气站检查维修车。

四、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要重点检查公交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行驶中接打手机、吸烟、抢闯信号灯行驶、违章占道及不按规定进站上下乘客等行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二要加大对公交车的安全检查,重点是车辆电路、油路等管路设施及安全锤、灭火器、三角架、车门手动应急开关等随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对存在
漏油、漏气、漏液和电路、管路老化问题以及没有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器材的车辆,要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车整改;三要加强车辆调度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和调配车辆营运班次,改善行车秩序,保持全线均衡运载,正点运行,不断提高运营效能,严禁对驾驶员下达过高的营收指标;四要指派专人在密集的站点维持秩序,疏导乘客,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五要加强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化学品检查,加大“三品”查堵力度,严禁“三品”上车,确保我县公交的安全运营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司乘人员准入和安全教育工作
严把公交客运驾驶员准入关。

要对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实行严格的技能考核和从业资格审查,在严格资质审查的同时,要对司乘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公交服务资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保证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一次(2小时),要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应急演练、刹车失灵应急以及机动车初起火灾事故扑救等工作,确保司乘人员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各公交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实现方便群众、规范营运、安全行驶的目标,确保我市公交的安全运行。

宝清县道路运输管理站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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