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持续经营而购买、使用的,预计使用年限较长的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首先,新会计准则第4号明确了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固定资产应当以取得时的成本为基础进行确认,成本包括购置价、自行修建或加工制造的费用、直接运输和安装费用等。
同时,固定资产的原值应当减去预计可取得的残值,计算出的净值进行折旧。
如果固定资产产生了组合,应当按照产生组合时各项资产的成本加权平均法进行确认。
其次,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残值进行了规定。
使用年限是指企业预计从投入使用之日起能够用于企业经营的年限。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考行业相关规定和经验,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残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届满或者转让处置时的估计净残余价值。
再次,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进行了规定。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经济效益已经明显下降,无法继续使用,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取得经济效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并清理相应的账务。
固定资产可以进行转让,但是转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后的净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最后,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进行了规定。
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可取得的残值后,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数法、工作量法或者年均摊法进行折旧计提。
同时,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情况,定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如果发现固定资产的净值减少,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相应的账务。
总之,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使用年限和残值、报废与转让以及计提折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企业处理固定资产相关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透明度和准确性。
新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若干问题研究

2019新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

2019新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
2019年新会计制度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折旧方法,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可以选择直线法、年数总和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进行计提。
直线法是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其成本。
年数总和法则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按照一定的年数总和计算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则将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设为直线法的两倍,前几年的折旧额较高,后几年逐渐减少。
2. 折旧年限,新会计准则对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规定了不同的折旧年限。
例如,房屋建筑的折旧年限一般为20年,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一般为10年,车辆的折旧年限一般为5年。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折旧年限。
3. 残值率,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计提折旧时考虑资产的残值率。
残值率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后的预计价值。
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经验或专业评估来确定固定资产的残值率。
4. 折旧核算,企业需要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等信息进行准确的核算和记录。
这包括编制折旧计算表、折旧明细账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对2019年新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的一般规定,具体的折旧政策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具体操作和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

企业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
企业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指的是《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是国务院颁布的一个关于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细则。
《新准则》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取代了原来的《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暂行办法》。
《新准则》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固定资产的认定、计量、初始成本和后续计量、折旧、摊销等方面的内容。
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计量依据:《新准则》采用了成本模式作为计量依据,即固
定资产的计量基础为初始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
2.折旧方法:《新准则》推荐使用直线法进行折旧计提,同时
允许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
3.资产减值:《新准则》明确规定,在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时,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对减值损失进行计提。
4.固定资产组:《新准则》引入了固定资产组的概念,对具有
相似经济性质和功能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以便更好地进行计提折旧和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5.延续使用价值:《新准则》明确规定,在资产年限到期后,
若固定资产仍具有延续使用价值,可以继续使用,并且应当继续计提折旧。
通过《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可以帮助企业更准确地计量和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并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企业会计准则2024——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2024——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修订后,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固定资产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长期持有和使用的各种不易变现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
以下是企业会计准则2024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一、固定资产的确定和计量1.购入固定资产: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应计入资产原价,并且包括购买价款、关税、运费和非可退还税款等直接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支出。
若购买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延期付款,应按实际付款日期确定其应计入各期费用和固定资产原价的金额。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应计入建造成本。
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直接费用和合理间接费用。
若企业开展的自行建造项目可作为资产之间相互替代,那么建造项目合同的价值应该是建造成本的依据。
3.固定资产的估价: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或者改造固定资产过程中,若未能取得可靠的相关价值证据,可以根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合理的估价。
二、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1.初始认定:企业在固定资产购入或自行建造时,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并且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2.重估:企业固定资产应在其可靠的价值证据发生变动时进行重估。
重估后的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在所有者权益中作为会计利益进行确认。
3.报废或报损:固定资产达到预计的使用年限、不能正常使用、遭到自然损坏等,应将其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少原有固定资产的原值。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并且不再计提折旧。
4.折旧:企业对固定资产按其使用寿命计算并分配折旧。
折旧的方法有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法等。
折旧费用的计提和分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残值、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进行。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5.外包装资产:固定资产外包装物的费用可以计入当期费用,也可以在固定资产的原值中计入。
三、固定资产的报表披露1.报表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列示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及其计提折旧的方法和折旧年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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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除已提足
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是: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的固定资产。
不得提取折旧的范围是: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可以看出,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必须纳入计提折旧的范围。
而税法则规定这部分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1.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2.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3.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销售费用;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6.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7.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研发支出;
8. 企业将自有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其折旧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折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以下简称“准则4号”)是指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和会计处理的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会计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和核算项目,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准则4号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和意义。
一、深度评估:准则4号的核心要点及应用1.折旧方法:准则4号规定了三种折旧方法,分别是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其中直线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折旧方法,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率来平均计提折旧费用。
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则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率来确定每年折旧费用的具体数额。
2.会计处理:准则4号强调了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企业按照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化来计提折旧费用,并将其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进行相应的核算。
准则4号还规定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如折旧费用的分配和资产减值测试等。
3.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确定:准则4号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率来确定折旧年限和残值率。
在确定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时,企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资产类型、使用状况、市场价值等。
准则4号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固定资产折旧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折旧政策的变更:准则4号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变更折旧政策,但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这一规定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使得企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和优化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式,从而更好地适应经营环境和需求。
二、广度评估:准则4号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与意义1.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准则4号规范了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方法和会计处理,使企业能够以一种统一、标准化的方式来核算和呈现固定资产相关的财务信息。
这样可以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方便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估。
2.强化资产管理和决策支持:准则4号的要求使得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和处置过程中更加关注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化。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第4号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目的是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计入成本、计提折旧以及处置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企业会计处理的准确性与可比性,并为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国际化提供依据。
新会计准则第4号首先明确了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定义。
根据准则,固定资产是企业用于经营活动、预期持有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则是指为了生产农产品、林产品、鱼类产品以及其他可获得人类利益的生物物质而持有的动植物和相关的资产。
准则进一步规定了固定资产确认的要求。
据此,企业应当确认其在使用环境中有望带来经济利益并且成本可以可靠计量的固定资产,并且能够明确将来获取经济利益的相关成本。
此外,企业还需要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加以确认。
在计量方面,新会计准则第4号提出了按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选择性原则。
成本模式是指以实际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作为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初始成本,并按照成本减值法计提折旧或摊销。
公允价值模式则指以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或同类交易价格作为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初始成本,并按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计量模式,并在确认时进行必要的披露。
准则还规定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和期限。
根据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采用直线法、加速折旧法或减余价值法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此外,准则要求企业针对发生重大变动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计提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计提方法,并做好相关披露。
最后,新会计准则第4号还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提出了具体要求。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当根据其作价和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差异计入损益。
企业还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损耗、拆卸、出租、售出等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并对处置所得或处置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相关记录和分析。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计入成本、计提折旧以及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处理方面提供了准确、规范的指导。
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根据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计算方法和以往可能会有所不同。
下面将详细介绍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的相关规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是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报废价值和折旧方法来确定的。
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分类有所调整,分为不同类别,并规定了不同类别的折旧年限和残值。
首先,根据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通信设备;其他设备设施等多个类别。
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各不相同。
例如,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一般为20-30年,残值一般为10%;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一般为10-15年,残值一般为5%。
其次,新会计准则还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工作量法等。
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固定折旧年限进行等额分摊,年折旧费用相等;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然后逐年按比例计提折旧费用,年折旧费用随年数增加而递减;工作量法是指按照资产实际工作量进行折旧,即资产在不同年度的折旧费用与使用量成比例变动。
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首先,根据新税法,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通信设备;其他设备设施等多个类别。
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各不相同。
例如,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寿命一般为20-30年,折旧年限一般为20-30年;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的预计使用寿命一般为10-15年,折旧年限一般为10-15年。
其次,新税法也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残值。
根据新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残值是预计在使用寿命结束时的价值,也称为报废价值。
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残值各不相同。
例如,房屋、建筑物的残值一般为10%;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的残值一般为5%。
需要注意的是,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规定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预计值。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二、关于计提折旧方法的解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第五章固定资产——第三节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1、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办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都相等。
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3、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4、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
会计准则4号应用指南

会计准则4号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 —— 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时间: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提足折旧与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资本化条件:满足固定资产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费用化处理: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 或有事项》的规定,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7 号 —— 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处理。
不属于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费,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

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
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修订)进行的。
根据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
为了在其预期使用寿命内,将固定资产成本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的
过程。
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主要做出了以下规定:
1. 折旧方法,新会计准则允许企业选择直线法、工作量法或双
倍余额递减法等合理的折旧方法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
企业应
当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预计残值和折旧方法的特点等因
素来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2. 折旧会计核算,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按照所选折旧方
法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会计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3. 折旧政策变更,如果企业的折旧政策发生变更,新会计准则
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的折旧政策对固定资产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
表中进行合理的披露。
4. 折旧残值,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时,
应当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并在折旧计提过程中予以考虑。
总之,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的折旧会计核算,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企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折旧会计核算和披露。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计核算事项。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长期持有的有形资产,如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为了准确反映企业固定资产使用的磨损和价值减损情况,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折旧必须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原则进行,即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到其预计使用寿命内。
具体而言,折旧计提的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首先是直线法,它是最常用的折旧计提方法之一、直线法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残值,再除以预计使用寿命来计算每年折旧的金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比较稳定、价值丧失比较均衡的情况。
其次是工作量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价值减损程度与实际使用量相关的情况。
按照工作量法,企业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残值,然后乘以当前年度的实际使用量与总使用量之比来计算每年折旧的金额。
最后是双倍余额递减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在初期快速减少后逐渐稳定的情况。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直线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根据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去累计折旧的余额,再乘以固定的系数(通常是2)来计算每年折旧的金额。
这种方法在初期可以提高折旧金额,逐渐减少后逐渐接近直线法的折旧金额。
无论采用哪种折旧计提方法,企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选择和计算。
折旧计提不仅仅是一种会计操作,更是对企业固定资产价值变化的一种准确反映。
另外,企业还需要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固定资产的残值进行估计。
预计残值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后,其实际价值与预计总投资中剩余价值的差额。
企业需要根据过往经验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在折旧计提过程中将其纳入考虑。
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复杂的会计核算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实用版】目录1.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要求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3.固定资产折旧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变化4.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5.小结正文1.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这意味着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的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其进行折旧计提,以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价值递减。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1)年限平均法: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来计算折旧额,工作量大的时期折旧额多,工作量小的时期折旧额少。
(3)双倍余额递减法:每年计提的折旧额是上一年未计提折旧额的两倍,以此类推,直到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4)年数总和法: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年数相加,每年计提的折旧额是固定资产原值与预计净残值之差除以年数总和。
3.固定资产折旧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变化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准则扩大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将以前不计提折旧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纳入了折旧计提范围。
此外,新准则要求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这些折旧相关因素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当前情况的折旧因素进行调整。
4.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财务报表有着重要影响。
正确计算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有助于企业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价值递减,为投资者、债权人等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而错误的折旧计算和计提,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报表失真,影响投资者、债权人对企业的判断。
5.小结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要求和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有助于企业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价值递减。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工作量法——直线法工作量法是依照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估量总工作量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形下,用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去乘固定资产在每一会计期间开始时的账面净值,运算各期折旧额的折旧方法。
年折旧率=2÷估量使用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注意:使用这一方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估量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估量净残值〕÷2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承前例采纳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计提折旧如下表〔4〕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这种方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估量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运算每年折旧额,那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估量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量净残值〕×月折旧率承前例采纳年数总和法各年计提折旧如下表3.折旧的调整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估量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需要调整的属于会计估量变更,不需要追溯调整。
4.账务处理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治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二〕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那么第8 号——资产减值»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依照资产减值准那么确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缺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预备〞。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与影响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与影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核算方法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这些变化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财务报告和经营管理。
以下将详细介绍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与影响。
一、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1. 存货计价方式: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可以选择使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其他合理的方法计价存货,而不再局限于先进先出法。
这一调整使得企业更加灵活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式,提高了核算的准确性。
2.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和期限,而不再局限于一种固定的折旧年限。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情况灵活调整折旧政策,更好地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和使用情况。
3.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可以分为债务续借和债务重组两种情况,并分别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债务续借按原债务的条件和期限计算,而债务重组则按新的债务条件计算。
这一变化使得企业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债务重组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4.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需要对资产进行定期评估,如果发现存在资产减值的迹象,就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这一要求增加了企业对资产价值的关注和核算的准确性,使企业能够更及时地反映资产减值的风险。
二、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变化的影响1. 提高核算准确性:新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方法,使得企业的财务数据更准确和真实。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报告的可信度,增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信任度。
2.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更加关注资产减值和经营风险,使企业更加注重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
企业需要加强对资产的评估和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3. 促进企业间的可比性:由于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方法,使得不同企业之间的财务数据更具可比性。
这对于投资者、金融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来说,更容易进行比较和评估,提高了市场的有效性和资源的配置效率。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会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也有详细的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作为一种核算方法,可以把长期投资分摊到几个会计期间内,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那么,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呢?
首先,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率按年递减逐年核算并计提折旧。
这就意味着,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需要对其进行长期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率的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进行折旧核算。
同时,折旧的计提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递减。
这样,企业就能够将资产的价值在较长的时间内缓慢消耗,达到有效利用资产的目的。
其次,企业会计准则中还规定,减值损失应当及时确认,且已计提的折旧应当按照资产价值的变化调整。
这就意味着,如果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减值损失,企业需要及时确认和核算,并对已计提的折旧进行调整。
这样,企业的财务报表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和企业的经营状况,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
最后,企业会计准则还规定了一些折旧方法,如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企业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
法进行核算。
这一规定旨在提高固定资产的核算精度和效率,有助于
企业更好地利用资产,提高企业效益。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企业需
要在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算和计提折旧,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信息的真实性,达到有效利用资产和提高企
业效益的目的。
同时,在选择折旧方法时,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选用合适的折旧方法进行核算。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理念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理念是“真实性、公允性、记账本位、谨慎性”。
其中,“真实性”指会计信息应该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公允性”强调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即会计师应该按照市场价格或价值来计量资产和负债;“记账本位”是指会计师应该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记录和报告经济交易和事项;“谨慎性”强调会计师应该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保守估计,避免夸大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尽量反映风险和不确定性。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主要包括直线法、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产量法等。
其中,直线法是最常用的方法,按固定资产的原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每年的折旧,具体计算公式为: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固定资产的年初资产净值的两倍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每年的折旧,具体计算公式为: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年初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原则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原则,主要包括确认标准、计量基础、计量对象、计量方法和计量时点等。
确认标准是指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规、法规、企业内部制度和实际情况等确定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和计量对象;计量基础是指固定资产的计量应当基于其原始交易和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计量对象是指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按照单项进行计量,并以实物而非组合形式计量;计量方法是指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经济用途和其他相关因素来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计量时点是指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交付、完工或者使用之时进行计量。
四、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影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和原则的规定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有着重要影响。
首先,选取合适的折旧方法和计算会影响固定资产的净值和确定每年的折旧费用,从而影响财务报告中的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和折旧费用的数额。
其次,合理的折旧方法和原则能够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状况,有助于企业评估投资回报和进行经营决策。
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折旧

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折旧
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资产。
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特点,会计准则将其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不同类别。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安装费等。
在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和使用情况,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包括成本计量法、可变现净值计量法等。
3.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其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应当采用直线法,即按照固定的折旧率计算折旧,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折旧。
在计算折旧时,应当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残值等因素。
4.固定资产的减值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就应当认为固定资产存在减值。
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并相应地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
总的来说,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是为了保证企业资产的合理计量和有效利用,避免资产的浪费和闲置,同时也是为了满足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需要。
固定资产(新准则)第二部分

(三)预计使用寿命 是指固定资产预计经济使用寿命。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的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一)平均年限法/直线折旧法
1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100 %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 年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月折旧率
1、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950万 累计折旧 200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万 贷:固定资产 1200万 2、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200万 贷:工程物资 200万
3、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58.5万 贷:原材料 5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万 4、计提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 80万 贷:应付工资 80万 5、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 借:在建工程 61.5万 贷:银行存款 61.5万 6、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1350万 贷:在建工程 1350万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可提取折 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 当月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固定资 产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增加固定资产应计提的 折旧额-上月减少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
六、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 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384 000 230 400 138 240 59120 59120
(138240-20000)/2 59120 59120
(三)加速折旧——年数总和法
尚可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100 %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预计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100 %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限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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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是: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的范围是: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可以看出,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必须纳入计提折旧的范围;而税法则规定这部分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1.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2.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3.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销售费用;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6.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7.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研发支出;
8. 企业将自有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其折旧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