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知识问答

1、什么是草原?

答:草原是指由草本植物和灌木为主的植被掩盖的土地,包括自然草原和人工草地。自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是指经过人工种植牧草而构成的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

2、国度为什么要制定«草原法»?

答:国度制定«草原法»的目的是为了依法治草,有效维护、树立和合理应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开展现代畜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继续开展。

3、农牧民为什么要学习«草原法»?

答:农牧民是草原维护树立的主体,草原是农牧民赖以生活和开展的物质基础。农牧民学习«草原法»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增强自身法律看法,防止因不了解法律规则而做违法的事情;另一方面,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可以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国度管理草原的方针是什么?

答:国度对草原实行迷信规划、片面维护、重点树立、合理应用的方针,促进草原的可继续应用和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开展。

5、我国公民在草原维护方面有哪些权益和义务?

答:«草原法»规则,任何单位和团体都有遵守草原法律法规、维

护草原的义务,同时享有对违犯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停止监视、检举和控诉的权益。

6、什么部门担任草原的监视管理任务?

答:农业部主管全国草原监视管理任务。县级以上中央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草原监视管理任务。

7、草原监理部门的性质和职责是什么?

答:各级草原监理部门是专门担任草原监视和管理的执法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维护草原的主要力气。草原监理机构的职责是担任对草原法律、法规执行状况的监视反省,对违犯草原法律、法规行为停止查处。

8、我国草原一切权方式有哪几种?

答:我国草原一切权有国度一切和团体一切两种方式。

9、如何确定国有草原的运用权?

答:国度一切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一切制单位、团体经济组织等运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注销,核发运用权证,确认草原运用权。

10、如何确定团体一切草原的一切权?

答:团体一切的草原,由县级人民政府注销,核发一切权证,确认草原一切权。

11、在承包运营期限内,能否对已承包的草原停止调整?

答:在草原承包运营期内,不得对承包运营者运用的草原停止调整;一般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需经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许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赞同,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12、草原承包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草原承包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承包草原的边界、面积和等级、承包期和起止日期、承包草原用途和违约责任等。

13、草原承包运营者享有哪些权益,应当实行哪些义务?

答:草原承包运营者主要享有以下权益:〔1〕享有依照承包合同规则的内容自主应用草原,并从中获取收益的权益;〔2〕享有消费运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和转让权;〔3〕当承包草原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取得补偿;〔4〕在草原承包期届满后,原承包运营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5〕享有对违犯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停止监视、检举和控诉的权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权益等。草原承包运营者应当遵守草原法律法规,实行维护、树立和依照承包合同商定的用途合理应用草原的义务。

14、转让草原运用权或承包运营权应当留意什么效果?

答:草原运用权或承包运营权受法律维护,转让草原运用权或承包运营权应当留意以下效果:〔1〕要依照自愿、有偿的原那么依法转让;〔2〕受让方必需具有从事畜牧业消费的才干,并应当实行维护、树立和依照承包合同商定的用途合理应用草原的义务;〔3〕转让应当经发包方赞同;〔4〕转让期限不得超越原承包合同剩余的期限。

15、草原运用权或承包运营权发作争议,应当如何处置?

答:草原运用权或承包运营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处置;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置。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置;团体之间、团体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置。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置决议不服的,可以依法乡人民法院起诉。在草原权属争议处置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草原应用现状,不得破坏草原和草原上的设备。

16、国度展开草原监测任务的目的是什么?

答:展开草原监测任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准确掌握草原面积、植被、消费力等静态变化状况,为指点农牧民做好草原维护树立和应用任务提供迷信依据。

17、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鼓舞和引导农牧民展开哪些草原树立?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鼓舞和引导农牧民展开草原围栏、饲草饲料储藏、牲畜圈舍、牧民定居点等消费生活设备的树立。还应当鼓舞与支持人工草地树立、自然草原改良、饲草饲料地树立以及人畜饮水设备、草种基地等基础设备树立,动摇和提高草原消费才干,改善农牧民消费生活条件。

18、什么是草畜平衡?

答:草畜平衡是指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经过草原和其他途径提供的饲草饲料量与所饲养的牲畜所需的饲草饲料量坚持相对的静态平衡,也就是说,既保证牲畜有充足的饲草料,又不至破坏草原。

19、国度为什么要实行草畜平衡制度?

答:实行草畜平衡制度,是为了尽快处置草原超载过牧效果,维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畜牧业安康开展,添加农牧民支出。

20、什么是草原载畜量?

答:草原载畜量是指在放牧期内,在保证草原可继续应用和牲畜正常生长发育的前提下,一定草原面积所能容纳放牧牲畜的最大数量,通常以〝羊单位〞作为计算单位。

21、什么是羊单位?

答:羊单位是牲畜的计算单位。一只体重50公斤、每天采食1.8公斤规范干草的成年母绵羊规则为一个羊单位。

22、草原运用者或承包运营者对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草原载畜量有异议时,应当怎样办?

答:草原运用者或承包运营者对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草原载畜量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核定通知之日起30日外向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央求复核一次,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议。

23、草畜平衡责任书应当写明哪些事项?

答:〔1〕草原现状:包括承包草原的边界、面积、类型、等级,草原退步面积及水平;〔2〕现有的牲畜种类和数量;〔3〕核定的草原载畜量;〔4〕完成草畜平衡的主要措施;〔5〕草原运用者或承包运营者的责任;〔6〕责任书的有效期限;〔7〕其他有关事项。

24、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草畜平衡状况停止抽查时,主要抽查哪

些内容?

答:各地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组织对草畜平衡状况停止抽查,抽查的内容包括:〔1〕测定和评价自然草原的应用状况;〔2〕测算饲草饲料总量,即当年自然草原、人工草地和饲草饲料基地以及其他来源的饲草饲料数量之和;〔3〕核对牲畜数量。

25、征用或运用草原为什么要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答:不论运用国有草原,还是征用团体一切草原,都不可防止形成草原资源总量增加,加剧草畜矛盾。草原植被恢复费,主要用于恢复草原植被,改良和管理退步草原,从而坚持草原总量和质量的动摇。

26、暂时占用草原必需遵守哪些规则?

答:暂时占用草原是指工程树立、勘查、旅游和其他暂时性运用草原的行为。暂时占用草原必需遵守以下规则:〔1〕暂时占用草原须经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赞同,并签署暂时占用草原合同;〔2〕暂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越二年,不得在暂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世性修建物、构筑物;〔3〕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需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4〕暂时占用草原不能改动草原性质,即草原用于放牧的农用地属性不变,不能将暂时占用的草原开垦种植粮食或经济作物,更不能将草原变为树立用地。

27、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维护和畜牧业消费效劳的工程设备由哪个部门审批?

答:直接为草原维护和畜牧业消费效劳的工程设备包括:〔1〕消费、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备;〔2〕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

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备;〔3〕科研、实验、示范基地;〔4〕草原防火和灌溉设备。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维护和畜牧业消费效劳的工程设备,运用草原超越七十公顷的,由农业部审批;运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由县〔旗〕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28、哪些草原应当划为基本草原?

答:依照«草原法»的规则,以下草原应当划为基本草原:〔1〕重要放牧场;〔2〕割草地;〔3〕用于畜牧业消费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4〕对调理气候、修养水源、坚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5〕作为国度重点维护野生动植物生活环境的草原;〔6〕草原科研、教学实验基地;〔7〕国务院规则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

29、国度为什么要实行基本草原维护制度?

答:国度实行基本草原维护制度,就是要用法律的手腕对重要的草原实行最严厉维护,防止乱采滥挖、乱开滥占等各种破坏草原违法行为的发作,确保草原生态环境不再遭受破坏,草原畜牧业开展和农牧民增收失掉有效保证。

30、什么是草原自然维护区?

答:草原自然维护区就是将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散布区和具有重要生态功用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划定为自然维护区,并依照自然维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则加以严厉维护。树立草原自然维护区,有利于防止草原退步、沙化和盐碱化,也有利于维

护国度重点野生植物和植物的种质资源,维护草原生物的多样性。广阔农牧民应当自觉遵守自然维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则,制止在草原自然维护区内停止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捞沙等活动。

31、国度为什么要制止开垦草原?

答:开垦草原是人为破坏草原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开垦草原不只直接形成草原面积不时增加,同时还加剧了草畜矛盾,形成其他草原的超载过牧和退步,对生态环境和草原畜牧业开展以及农牧民增收都会发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草原法»明白规则制止开垦草原,对开垦草原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严峻的规则。

32、哪些草原应当实行禁牧、休牧制度?

答:国度规则对严重退步、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软弱区的草原实行禁牧、休牧制度。

33、退耕还草地如何依法实行土地变卦手续,发放草原权属证书?

答:«草原法»规则,退耕还草完成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注销,依法实行土地用途变卦手续,确认草原权属,发放草原权属证书。

34、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许饲料作物,为什么应当契合草原维护、树立、应用规划?

答:«草原法»规则,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许饲料作物,应当契合草原维护、树立、应用规划。草原维护、树立、应用规划是在充沛调

查、了解各地气候、水源、土壤等条件的基础上迷信编制的,是指点草原维护、树立、应用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只要在规划确定的区域内种植牧草或许饲料作物,才干有效防治草原退步和水土流失。

35、在草原上展开运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留意哪些效果?

答:应当留意以下几个效果:〔1〕在草原上展开运营性旅游活动,应当契合有关草原维护、树立、应用规划,规划不得展开旅游活动的草原,不能展开旅游活动;〔2〕在操持有关手续之前,应当首先征得各地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赞同;〔3〕不得侵犯草原一切者、运用者和承包运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草原植被。

36、为什么要制止机动车辆分开路途在草原下行驶?

答:机动车辆分开路途在草原下行驶,会对草原植被形成严重破坏,特别是重型车辆在草原下行驶,将形成草原土壤板结,植被难以恢复。因此,«草原法»明白规则,制止机动车辆分开路途在草原下行驶。但抢险救灾〔如草原扑火〕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除外。同时,也思索到地质勘探、迷信调查等活动的特殊性,«草原法»规则,因从事地质勘探、迷信调查等活动确需分开路途在草原下行驶的,应当向县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行驶区域和行驶路途方案,经确认后执行。做出这样的规则就是为了尽能够防止或许增加机动车辆对草原形成的破坏。

37、草原监视反省人员实行监视反省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答:草原监视反省人员实行监视反省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被反省单位或许团体提供有关草原权属的文件和资料,停

止查阅或许复制;〔2〕要求被反省单位或许团体对草原权属等效果作出说明;〔3〕进入违法现场停止拍照、摄像和勘测;〔4〕责令被反省单位或许团体中止违犯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法定义务。

38、草原监视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农牧民应当怎样配合?

答:草原监视管理人员是草原的忠实卫士,是维护草原、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的专门队伍。草原监视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农牧民应当积极支持、配合,不得拒绝或许阻碍草原监视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39、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任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依法实行监视管理草原职责,应当承当什么责任?

答:«草原法»规则,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任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依法实行监视管理草原职责,或许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形成严重结果,构成立功的,依法清查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依法给予行政奖励。

40、草原征占用应当契合什么条件?

答:草原征占用应当契合以下条件:〔1〕契合国度的产业政策,国度明令制止的项目不得征占用草原;〔2〕契合所在地县级以上草原维护树立应用规划,有明白的运用面积或暂时占用期限;〔3〕对所在地生态环境、畜牧业消费和农牧民生活不会发生严重影响;〔4〕应当征得草原一切者或运用者的赞同;征占用已承包运营草原的,还应当与草原承包运营者达成补偿协议;〔5〕暂时占用草原的,应当具有恢复草原植被的方案;〔6〕央求资料完全、真实;〔7〕应当契

合法律、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41、国度为什么对甘草和麻黄草采集实行采集证制度?

答:甘草和麻黄草是我国二级维护野生植物。甘草和麻黄草不只具有重要的固沙作用,同时也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无序采集甘草和麻黄草,不只形成甘草、麻黄草资源的干枯,影响到医药行业的安康开展,还对草原生态环境形成严重破坏,对农牧民消费生活形成严重影响。为增强甘草和麻黄草的采集管理,完成甘草、麻黄草资源的有序开发、永续应用,国务院规则,国度对甘草和麻黄草采集实行采集证制度。农业部也专门制定«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方法»,依法规范了甘草和麻黄草采集活动。

42、如何央求甘草和麻黄草等草田野生植物采集证?

答:央求采集甘草和麻黄草等草田野生植物的单位和团体必需填写由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一致印制的采集审批表,由采集地县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央求操持采集证。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地年度采集方案颁发采集证。

43、国度为什么要制止采集和销售发菜?

答:发菜是我国一级维护野生植物,主要生长在荒漠草原上。搂发菜不只直接形成发菜资源日益增加,也会招致大面积草原退步、沙化,影响农牧民的正常消费生活和社会动摇。为此,国务院于2000年采取武断措施,下发文件明白规则要制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取缔发菜市场。

44、为什么要留意草原防火?

答:草原一旦发作火灾,极易烧死牲畜,甚至形成人员伤亡。草原被烧以后,牧草荡然无存,对牲畜越冬也形成严重影响。此外,草原火灾还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形成愈加严重的损失。因此,农牧民应当进一步增强草原防火看法,自觉依照规则运用火源,尽能够降低草原火灾隐患。

45、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因特殊状况需求用火应当遵守哪些规则?

答: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制止野外用火。因特殊状况需求用火的,必需遵守以下规则:〔1〕因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烧秸秆、烧防火隔离带等,需求消费性用火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或许其授权单位同意。消费性用火经同意的,用火单位应当确定专人担任,事前开好防火隔离带,预备扑火工具,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2〕在草原上从事牧业或许副业消费的人员,需求生活性用火的,应当在指定的平安地点用火,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用火后必需彻底熄灭余火;〔3〕进入草原防火控制区的人员,必需听从外地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或许其授权单位的防火控制。

46、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作业和经过草原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遵守哪些规则?

答: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作业和经过草原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需安设防火装置,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动车闸瓦零落惹起火灾。行驶在草原上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机和乘务人员应当对旅客停止防火平安教育,严禁旅客随意丢弃火种。在野外操作

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需遵守防火平安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47、国度对因扑救草原火灾挂彩、致残或许牺牲的人员有什么规则?

答:因扑救草原火灾挂彩、致残或许牺牲的,国度职工〔包括国度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和暂时工〕由其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则承当医疗费用、给予抚恤。非国度职工由火灾肇事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则承当医疗费用、给予抚恤,火灾肇事单位确定有力承当的,由有关中央人民政府承当医疗费用、给予抚恤。对在扑救火灾中牺牲的人员,依照«革命烈士表扬条例»的规则,应当追以为烈士的,由有关部门依照规则操持。

48、草原扑火经费应当依照哪些规则支付?

答:草原扑火经费依照以下规则支付:〔1〕国度职工参与扑火时期的工资、旅差费,由所在单位支付;〔2〕国度职工参与扑火时期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度职工参与扑火时期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时期所消耗的其他费用,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的规范,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许肇事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人或许起火单位确定有力支付的局部,由有关中央人民政府支付。

49、草原防火期内,哪些行为将受四处分?

答:草原防火期内,以下七种行为将受四处分:〔1〕私自进入草原防火控制区的;〔2〕在草原上运用枪械狩猎、吸烟、随意用火;〔3〕违犯规则运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成为火灾隐患的;〔4〕有

草原火灾隐患,经草原防火主管部门通知仍不肃清的;〔5〕拒绝或许阻碍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实施防火反省的;〔6〕损毁防火设备设备的;〔7〕过失惹起草原火灾,尚未形成严重损失的。有上述行为的责任人,将遭到正告或许罚款的处分;形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构成立功的,依法清查刑事责任。

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方法»知识问答

50、为什么要制定公布«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方法»〔以下简称«实施方法»〕?

答:«实施方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制定的一部草原维护的中央性法规,它是以迷信开展观为指点,以维护草原生态良性循环,促进草原可继续应用为基本目的,在总结我省多年来草原维护管理任务阅历基础上出台的中央性法规。

«实施方法»的公布实施,将为依法维护青海草原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促进草业可继续开展发生严重影响。

«实施方法»在«草原法»的基础上细化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内容愈加片面,层次愈加明晰,重点愈加突出,可操作性更强。是我省草原管理的基本法规,是对广阔从事草原规划、维护、树立、应用和管理活动人员的行为规范,也是对广阔农牧民群众以及有关人员所必需遵照的行为规范,是各级政府及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停止监视管理的法律依据,是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的法律武器。

51、«实施方法»是青海省第几届几次会议于什么时间审议经过的?

答:«实施方法»由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9月28日审议经过。

52、«实施方法»分几章、共有多少条?

答:«实施方法»分八章,六十九条。

53、«实施方法»对草原的概念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草原是指自然草原和人工草地。自然草原

包括草地、草山、草坡及疏林草地、灌丛草地;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

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

54、«实施方法»对已实施退牧还草的土地的管理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第九条规则:对在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同意规划

范围内实施退耕还草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核实注销,依法实行土地用途变卦手续,发放草原运用证。

55、草原如何承包运营?承包运营的期限是多长?

答:全民一切制单位固定运用的草原可以由单位一致运营,也可

以由职工承包运营。团体经济组织运用的草原可以承包到家庭或许联

户运营。农区的草山、草坡可由团体经济组织一致运营,也可以承包

到家庭或许联户运营。

草原承包运营期限普通为五十年。

56、«实施方法»对承包初期留有的机动草原的处置是如何规则

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牧〕民委员会,不得留无机动草原。除寄宿学校和寺院运用的草原外,现无机动草原应当承包到牧户。

57、«实施方法»对草原承包运营者自愿交回或许发包方依法收回的草原的管理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草原承包运营者自愿交回或许发包方依法收回的草原,发包方应当重新发包。在退包、重新发包时,属于原承包者一切的草原树立设备的处置、补偿等事宜,由当事人共同商定。

58、草原运用权或承包运营权流转遵照的原那么是什么?

答:«实施方法»规则,草原承包运营权流转应当签署合同,并遵照以下原那么:

〔一〕对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团体不得强迫或许阻碍承包方停止草原承包运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动草原一切权的性质和草原的牧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越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必需有牧业运营才干;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59、«实施方法»对草原承包运营权出让方的权益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草原承包运营权出让方应当对受让方运用流转草原的状况停止监视,受让方破坏草原植被或许严重超载放牧,形成草原等级下降的,草原承包运营权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中止损害,也可以要求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许草原监视管理机构依法查处。

60、«实施方法»对草原承包运营合同和草原承包运营权流转合同的管理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草原承包运营合同、草原承包运营权流转合同等有关资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全民一切制单位担任管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草原监视管理机构备案。

61、«实施方法»对展开草原生态及基本状况调查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五年停止一次草原生态及基本状况调查,树立草原资源档案和数据库,并依据国度草原等级评定规范对草原停止评等定级。

62、«实施方法»对草种管理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第二十五条规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增强草种消费、加工、检疫、检验的监视管理,鼓舞和支持选育、引进、推行适宜本地条件的优秀草种类。

草原承包运营者或许草原运用者发现有病虫害的草种,应当及时报告草原监视管理机构处置。

63、«实施方法»对载畜量规范的制定和发布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省、州、市人民政府、海东地域行政公署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草原载畜量规范,结合外地实践状况,制定并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不同草原类型等级的详细载畜量规范,报下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并规则,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省、州、市人民政府、海东地域行政公署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详细载畜量规范

和本行政区域内草原基本状况、草地消费才干、静态监测结果,核定、发布草原载畜量,确定草原承包运营者或许草原运用者的牲畜饲养量。

64、草原植被恢复费由哪个部门收取,如何管理?

答:«实施方法»规则,因树立运用国有草原的,应当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由草原监视管理机构收取,并依照规则用于恢复草原植被。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运用和管理,按国度和省有关规则执行。

65、«实施方法»对暂时占用草原的审核权限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在草原上修路、修筑地上地下工程、勘探、钻井、旅游等需求暂时占用草原的,依照以下规则的权限操持,并依照规则的时间、区域和作业方式停止:

〔一〕暂时占用草原三十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赞同;

〔二〕暂时占用草原十公顷以上缺乏三十公顷的,由州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赞同;

〔三〕暂时占用草原缺乏十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赞同。

暂时占用草原的单位,应当依照规则给予草原承包运营者或许草原运用者一次性补偿,并向草原监视管理机构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66、修建直接为草原维护和畜牧业消费效劳的工程设备运用草原的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第三十九条规则:修建直接为草原维护和畜牧业消费效劳的工程设备运用草原的,依照以下规则的权限操持审批:〔一〕三十公顷以上缺乏七十公顷的,由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十公顷以上缺乏三十公顷的,由州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缺乏十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7、«实施方法»对疏林草地和灌丛草地的应用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第四十四条规则:草原承包运营者或许草原运用者应当增强疏林草地和灌丛草地的植被维护,遵守有关森林资源维护的规则,适时合理应用草地。

68、«实施方法»对开垦草原的行为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制止开垦草原。对水土流失严重、有沙化趋向、需求改善生态环境的已垦草原,应当有方案、有步骤地退耕还草;已形成沙化、盐碱化、荒漠化的,应当限期管理。

树立人工草地、饲草饲料基地应当在种植条件适宜的已垦草原或许在原生植被破坏严重、不适宜采用封育措施恢复植被的土地上停止,并应当契合草原维护、树立、应用规划。

69、«实施方法»对生态软弱区草原的维护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制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步、沙化、盐碱化和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软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

70、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沙、采石等作业活动,如何操持手续?

答:«实施方法»规则,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据国度和省有关规则向草原承包运营者给予补偿。作业活动完毕后,应当限期恢复植被或许委托草原监视管理机构代为恢复。

71、在草原上展开运营性旅游活动如何管理?

答:«实施方法»规则,在草原上展开运营性旅游活动,应当契合有关草原维护、树立、应用规划,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操持有关手续。

72、草田野生植物的管理是如何规则的?

答:«实施方法»规则,制止采集、收买、出售草原上的国度一级维护野生植物。

采集、收买国度二级维护和省重点维护野生植物的,实行采集、收买证制度,采集、收买证依照国度有关规则操持。

73、取得采集容许证的单位和团体如何采集二级草田野生植物?

答:«实施方法»规则,在草原上采集国度二级维护和省重点维护野生植物的,应当依照采集证规则的区域和时间停止,做到随挖随填,保管植物母株,维护草原植被,并向草原承包运营者支付草原补偿费,向草原监视管理机构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74、哪些状况下可以央求操持国度一级维护草田野生植物采集容许证?

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一、总则(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制定《土地管理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重点是什么? 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是保护耕地,重点是推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哪两种形式?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哪几类?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包括哪些?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在土地管理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和批准日期。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不足0.33公顷( 5亩) 或者其他耕地不足1公顷(15亩)或者其他土地不足2 公顷 (30亩)的,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在土地管理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是什么?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今年全国第十个土地日的主题是什么? 保护耕地──为了美好的明天。 △《土地管理法》共几章几条? 共8章86条。 △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应如何表述?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和切实保护耕地。 回目录 二,耕地保护 △何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何谓基本农田? 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呼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何谓土地整理? 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何谓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指对基本农田衽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何谓土地复垦? 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 △何谓未利用土地开发? 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对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加工和配套建设,使其变为可供建设或农业使用的土地。 △何谓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问答

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问答(一) 1、环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有哪些? 答: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海洋污染等。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有滥用农药,导致水污染;工厂的“三废”,导致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农民的生活垃圾乱扔乱丢导致的环境污染。 2、如果因环境问题发生争议和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答:在环境纠纷出现之后,争执双方可以自行选择适当的途径来解决纠纷。一、自愿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二、行政调解,请求环境管理机关或者有关行政机关调解处理;三、司法诉讼解决,环境纠纷当事人,在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或者不能通过行政调解纠纷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当然,纠纷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协商和行政调处,直接提起司法诉讼的办法来解决环境纠纷。 3、哪些人有资格提起环境民事诉讼? 答:环境是人类共享的公共财产,任何人都不可能对其拥有专有权和排他权。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里的控告包括向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控告和人民法院起诉两个内容。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答:在环境污染诉讼时效方面实行较长的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5、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答:环境污染属特殊侵权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6、遭受的环境污染损害达到怎样程度时可向污染制造者索赔? 答:按照《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也就是说,任何单位或个人受到污染危害,都可以要求致害单位或个人排除危害,赔偿损失。但是,赔偿损失需要以受害人受到实际损失为前提,受害人必须经医院诊断或有关部门鉴定,凭相关证明索赔。7、翻新房子时,将建筑垃圾倒在村旁边的河里,这种行为违法吗? 答: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所以,翻新房子时,将建筑垃圾倒在村旁边的河里这种行为违法的。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知识问答 1、什么是草原? 答:草原是指由草本植物和灌木为主的植被掩盖的土地,包括自然草原和人工草地。自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是指经过人工种植牧草而构成的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 2、国度为什么要制定«草原法»? 答:国度制定«草原法»的目的是为了依法治草,有效维护、树立和合理应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开展现代畜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继续开展。 3、农牧民为什么要学习«草原法»? 答:农牧民是草原维护树立的主体,草原是农牧民赖以生活和开展的物质基础。农牧民学习«草原法»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增强自身法律看法,防止因不了解法律规则而做违法的事情;另一方面,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可以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国度管理草原的方针是什么? 答:国度对草原实行迷信规划、片面维护、重点树立、合理应用的方针,促进草原的可继续应用和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开展。 5、我国公民在草原维护方面有哪些权益和义务? 答:«草原法»规则,任何单位和团体都有遵守草原法律法规、维

护草原的义务,同时享有对违犯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停止监视、检举和控诉的权益。 6、什么部门担任草原的监视管理任务? 答:农业部主管全国草原监视管理任务。县级以上中央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草原监视管理任务。 7、草原监理部门的性质和职责是什么? 答:各级草原监理部门是专门担任草原监视和管理的执法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维护草原的主要力气。草原监理机构的职责是担任对草原法律、法规执行状况的监视反省,对违犯草原法律、法规行为停止查处。 8、我国草原一切权方式有哪几种? 答:我国草原一切权有国度一切和团体一切两种方式。 9、如何确定国有草原的运用权? 答:国度一切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一切制单位、团体经济组织等运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注销,核发运用权证,确认草原运用权。 10、如何确定团体一切草原的一切权? 答:团体一切的草原,由县级人民政府注销,核发一切权证,确认草原一切权。 11、在承包运营期限内,能否对已承包的草原停止调整? 答:在草原承包运营期内,不得对承包运营者运用的草原停止调整;一般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需经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

环境保护知识问答题

环境保护知识问答题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2、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我国环境保护法是在何时通过的1989年12月26日 4、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是指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凡是排放三废和污染环境的,治理措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环境保护“三同步”是指 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6、环境保护“三统一”是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7、我国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8、一切新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什么环境保护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法 9、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为了? 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10、国家对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哪三类?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部门,必须执行什么环境保护制度 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排污申报制度 12、为什么要征收排污费 环境是一种资源,征收排污费是对排污者占用环境资源的一种补偿。 13、环境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在各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依法对辖区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环保各项政策标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处理的专职部门 二、环境保护基本内容 14、世界环境日是每年的六月五日 15、世界环境日是如何确定的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同年联合国27届大会确定每年六月五日为世界环境日 16、什么是环境凡是影响人类生存、发展和健康的各种自然要素和社会要素的总和 17、自然环境要素有 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等 18、社会环境要素有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19、环境问题 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的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20、原生环境问题 自然环境本身发展演变而引起的有:地震、洪涝、干旱、台风、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

普法知识问答附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选、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每题4分,共60分) 1.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AD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C.国务院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ABCD ) A、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B、侮辱当事人的 C、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D、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 )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4.党的(A )提出了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目标。 A、十五大 B、十六大 C、十六届三中全会 D、十一届三中全会 5.依照我国宪法规定,可以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哪些?( ABD ) A.森林、草原 B.荒地、滩涂 C.矿藏、水流 D.山岭 6.下列财产中,不属于遗产的财产是( D ) A、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著作权 B、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存款 C、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学习用品 D、指定了受益人的死亡保险金

7.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 ABCDE )的原则。 A. 合法 B. 公平 C. 平等自愿 D. 协商一致 E. 诚实信用 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 (A )的原则。A.教育为主、惩罚为辅B.惩罚为主、教育为辅C.教育与惩罚并重 9.物权法所指的物权包括( ABD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占有权 D、担保物权 10.我国刑罚的附加刑包括下属哪些?( BCD ) A、罚款 B、没收财产 C、剥夺政治权利 D、罚金 11. 我国现行刑法是(d )。 A.1979年刑法 B.1979年刑法以及以后制定的单行刑 C.1979 年刑法以及以后的附属刑事法规 D.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 12. 试题——我国目前通用的火警电话是( B )。 A.110 B.119 C.120 D.911 13. 任何单位、( B )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A.义务消防队员 B.个人 C.成年公民 14 .根据我国刑法,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ABC ) A.有较严重后果的 B.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 的 C.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D.没 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15.发生火灾后,如何逃生?( BCD ) A.发生火灾后,应选择电梯逃生 B.逃离火场的路线上遇有 浓烟烈火时,必须把自己的衣服淋湿,再找一块湿毛巾捂住口鼻,以起到隔热虑毒的作用。 C.在有浓烟的情况下,采用低姿

国土资源法规政策知识问答(三)

国土资源法规政策知识系列问答(三) ——矿产资源 1、什么是矿产资源? 答:矿产资源是指存在于地下或地表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具有现实或潜在经济价值的天然富集物。 2、什么是矿业权? 答:矿业权是指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合称。矿业权是财产权的一种形式,是依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权能分离而产生的他物权。设立矿业权的意义在于使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人们对矿产资源进行勘察、开采的权利相分离。 3、如何办理采矿许可证? 答:根据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用作普通建筑的砂石、粘土、页岩、石材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发证。 分两步办理。 第一步: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所需资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办矿投资等); (2)申请开采的以地质地形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通知。 第二步:采矿权登记发证所需资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 (3)简要开发利用方案(包括:位置、地形、地貌,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等;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式。); (4)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执照(验原件或经工商部门签字的复印件); (5)具有相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6)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表格或文字材料); (7)地质环境评估报告; (8)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9)其它材料:涉及林业、水利、路政、需办理相关部门手续。采砂石的,需水利局的{河道打砂许可证>,海事部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等。 4、办理采矿许可证有哪些程序? 答:1、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收件(采矿权受让人持采矿权出让合同、确认书、收取材料并作登记,出具受理通知书); 2、现场勘查(地矿股对申报矿区进行勘查); 3、审查(经办人对申报材料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审核(地矿股对受理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5、报批(经地矿股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送局领导批准); 6、颁发采矿许可证归档、上报(同意登记、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交纳有关费用,颁发采矿许可证、地矿股对审批材料归档,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5、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是怎样规定的? 答: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规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6、什么情况下,应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矿区范围;变更主要开采矿种;变更开采方式;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 7、什么是矿产资源补偿责?征收标准?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凭借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向采矿权人征收的费用。它所体现的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收益权,它所调整的是矿产资源所有权人与采矿权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青海消防安全知识问答

青海消防安全知识问答 青海消防安全知识问答 问:青海是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域,那么在青海的消防安全方面有哪些特点和要求呢? 答: 在青海,由于地势较为复杂,气候干燥,火灾发生频率较高,因此青海在消防安全方面有着一些独特的特点和要求。 1. 高原环境特点:青海位于青藏高原,海拔较高,气温低,氧气稀薄。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防队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体力和适应高原缺氧环境的能力。 2. 干燥气候:青海气候干燥,气温较高,林草灌木易燃,火灾发生频率较高。因此,青海对于火灾的防范工作非常重视,提倡人们注重预防,增强火灾防控意识。 3. 牧区和农区防火:青海是一个以牧区和农区为主的省份,很多地方有着广阔的草原和农田。在牧区和农区,火灾的发生往往会对农民和牧民的生活和经济带来重大影响。因此,青海在牧区和农区也加强了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提醒农民和牧民加强火灾防范,不乱烧秸秆,合理利用火源。 4. 边境地区防火:青海与我国的西北邻国接壤,边境地区火灾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为了防止火灾蔓延到边境地区,青海加大了边境防火工作力度,增加了消防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加强了

与邻国的合作,共同防范边境地区火灾的发生。 5. 民族特色:青海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消防安全习俗和宗教信仰。在消防安全工作中,青海需要兼顾不同民族的文化特点,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各民族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问:在青海,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 在青海,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规定了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机关和个人的消防责任等。在青海,消防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承担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检查等工作。 2. 青海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青海省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 3. 青海省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该制度是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加强对消防安全风险的管控,确保消防安全。 4. 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并规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问:青海在消防安全方面有哪些重要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站到底旅游类地理知识问答题目

1.我国的“云贵高原”中的“云”是指的哪个省?云南 2.在中国神话传说中,女娲的形象是人首什么动物身?蛇身 3.当今世界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是哪个铁路?青藏铁路 4.著名旅游景点月牙泉、鸣沙山都位于甘肃省的哪个县级市?敦煌 5.中国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是我国哪个少数民族的人?白族 6.潘帕斯平原大部分在哪个国家境内?阿根廷 7.世界上最大的岛屿是哪个岛?格陵兰岛 8.位于湖南古镇凤凰,因剿匪而出名的山是哪一座山?乌龙山 9.江西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被誉为“江南第一仙山”的是哪座山?三清山 10.新疆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高山冷水湖是什么湖?赛里木湖 11.中国四大石窟之一的云冈石窟始建于哪个时期?北魏 12.蒙古族人民口中的 "毡包 "实际上指的是哪种物品?蒙古包 13.中国西藏自治区最大的内陆湖,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咸水湖叫什么?纳木错湖 14.我国最大的半岛是什么半岛?山东半岛 15.西奈半岛属于哪国在亚洲的领土?埃及 16.洪湖是我国哪个省的湖泊?湖北 17.我国的四大牧区是新疆、内蒙古、西藏和西北地区的哪个省?青海 18.我国四大盆地中,哪个盆地拥有“紫土”这种特殊的土壤?四川盆地 19.有“共和国钢都”的美誉,中国第一钢铁工业城市是辽宁的哪个城市?鞍山 20.中国第一个海上油田“埕北油田”位于我国什么海的西南方?渤海 21.除了美国之外,获得“环球小姐”冠军人数最多的是哪个南美洲国家?委内瑞拉 22.云南省最大的淡水湖,被誉为“高原明珠”的是哪个湖?滇池 23.被称为阿尔卑斯山的“皇后” ,是瑞士境内的哪座山峰?少女峰 24.位于我国海南省,被称为“天下第一湾”的是什么湾?亚龙湾 25.丝绸之路由中国长安经过西域和中东,远达当时的哪个国家?古罗马 26.“海牙国际法庭”位于哪个欧洲国家?荷兰 27.首都是雅加达,有“千岛之国”之称的是亚洲东南部的哪个国家?印度尼西亚 28.“断桥残雪” 、“平湖秋月”是我国哪个湖泊的著名景点?西湖 29.有“东方金字塔”之称著名景点西夏王陵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哪座城市? 30.汇集了丰富的生物资源,位于中国西藏地区世界上最深的峡谷是什么?雅鲁藏布大峡谷 31.光明顶、天都峰都是我国哪座名山的著名景观?黄山 32.杜甫诗句“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中的“锦官城”指的是我国西南地区的 哪座城市?成都 33.位于朝鲜语韩国交界的著名景点,是哪座山?金刚山 34.我国面积最大、陆地边境线最长、毗邻国家最多的是哪个省级行政区?新疆 35.“全聚德”是北京一家什么食品店的字号?烤鸭店 36.有“沙漠之舟”之称的动物是什么?骆驼 37.非洲的第一大湖是哪一个湖泊?维多利亚 38.被称为“狂欢节之都”的是巴西的哪座城市?里约热内卢 39.世界上最大的海湾是亚洲的哪个湾?孟加拉湾 40.沟通南大西洋和南太平洋的通道是什么海峡?麦哲伦海峡 41.威尔逊总统将美国哪个大峡谷地区辟为“大峡谷国家公园” ,并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科罗 拉多大峡谷 42.北起北冰洋喀拉海,南至哈萨克草原,同时又是亚欧大陆的分界线之一是哪个山脉?乌

2023年关于科技的广播稿800字

2023年关于科技的广播稿800字 2023年关于科技的广播稿800字 近几年来,我们看到了我们伟大的祖国的科技事业的迅猛发展,这让我为我是个中国人而感到无比的自豪。记得很久以前,手机的用途几乎只有一个,那就是打电话,可是前几年,手机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仅外观漂亮多了,而且用途也多了,可以用手机拍照、开会、上网、发短信息等等一系列的事情,这让我们的生活更为方便,也让我更加领会到了科技的力量,不过,我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学生,对“科技”二字的内容还知之有限,我无法用一些很深奥的理论来阐述科技的玄奇,也无法对各位走上工作岗位的长辈们承诺我所能实现的科技蓝图。但我愿意用一个学生的角度来畅想科技与未来。从基因工程“让人活到一千岁”的梦想,到纳米技术“包你穿衣不用洗”的诺言;从人工智能“送你一只可爱机器狗”的温馨,到转基因技术“让老鼠长出人耳朵”的奇观。不断有新的科技在诞生,每一个新科技的发现都会让人们欣喜若狂,因为,这些新科技正在逐步地改善我们的生活,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就近期而言,中国首先完成了非典病毒全基因组测序,非典现在是全球公认的危害性最大的疾病,可是为什么别的国家不能首先完成,而我们国家就偏偏完成了呢?很简单,这说明了我们国家不比别人落后,不比别人差,回头看看我们祖国的过去,从曾经一个刚刚起步的改革开放的国家到现在的拥有领先的科技水平的大国,我们的祖国经历了多少的风风雨雨,多少的困难与坎坷,但是我们的祖国还是挺过来了,因为我们的祖国坚信——科技不仅改变命运,还可改变未来。对于我们这一代人,对社会的普遍感觉是竞争意识强了,学习劲头足了。科普知识是我们关注的焦点,爱因斯坦、霍金、比尔?盖茨是我们心目中的明星,计算机科学、现代物理和化学动态更是无时不牵动着我们。我们已经明白科技的重要性,也知道了科技的普遍性。虽然科技创造新生活的前景引人遐思,令人神往。但是归根结底是要靠我们共同的努力实现的。作为祖国未来建设的中坚,我们这一代年轻人肩上的担子的确不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LT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什么是草原? 答:草原是指由草本植物和灌木为主的植被覆盖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是指通过人工种植牧草而形成的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 还草地。 2、我国草原所有权形式有哪几种? 答:我国草原所有权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集体所有的草原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行使所有权。草原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改变的,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征用之后,集体所有草原变为国家所有。 3、如何确定国有草原的使用权? 答: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使用权证,确认草原使用权。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负责保护管理。 4、如何确定集体所有草原的所有权? 答:集体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认草原所有权。 5、依法改变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答:依法改变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当在原登记机关办理草原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如不进行变更登记,草原权属变更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6、什么人可以承包草原? 答: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7、草原承包的期限为多少年? 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草原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 8、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能否对已承包的草原行进行调整? 答: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9、草原承包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承包经营草原,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草原承包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草原的边界、面积和等级、承包期和起止日期、承包草原用途和违约责任等。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二 11.村民会议有哪些职权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会议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权:1村内重大事项的决策权;2建章立制权;3监督权;4其他权利;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12.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答: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村民委员会应将所讨论的事项在村内公告;村民代表要在所代表的村民当中,广泛征求意见;开会时,村民代表要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加以反映,从而达到直接民主的目的; 13.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坚持公开;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14.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答: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15.哪些事项应实行民主决策 答: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草原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草原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全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题库 《草原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问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所称草原是指什么? 答: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2、天然草原包括哪些? 答:草地、草山和草坡 3、人工草地包括哪些? 答: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 4、哪个部门主管全国草原监理工作? 答: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5、草原属于谁所有? 答:属于国家,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6、草原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可以按照什么原则依法转让? 答:自愿、有偿原则 7、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必须具有什么条件? 答:必须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 8、在草原权属争议解决前,不得做出哪些行为? 答:任何一方不得改变草原利用现状,不得破坏草原和草原上的设施 9、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应当与什么相衔接? 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安排资金,用于草原保护、利用的哪些方面? 答:用于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草种生产 11、《草原法》规定,因建设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交纳什么费用? 答: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12、国家对草原实行什么制度? 答:以草定畜、草畜平衡 13、牧区的草原承包经营者在利用草原资源时,应实行什么制度? 答:应当实行划区轮牧,合理配置畜群,均衡利用草原

8、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草原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支持、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草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9、牲畜饲养量超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草原载畜量标准的纠正或者处罚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10、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1、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合理利用草原,不得超过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载畜量。(√) 三、单项选择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于(D)开始施行。 A.1985年6月18日 B.1985年10月1日 C.2002年12月28日 D.2003年3月1日 2.确认草原权属适用(A)。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A)的权利。 A.监督、检举和控告 B.监督、控告和报复 C.监督、打击和处罚 D.控告、检举和处罚 4.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草原,由(B)。 A.县级草原监理机构登记,核发使用权证,确认草原使用权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使用权证,确认草原使用权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认草原所有权 D.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发使用权证,确认草原使用权 5.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对个别草原承包经营者承包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B)以上村(牧)民代表同意。

行政复议知识问答

行政复议知识问答

公共服务热线平台问答(行政复议方面) 1.问:行政复议是什么? 关键词: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 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行为。 2.问:什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关键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3.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有哪些? 关键词:行政行为行政复议 答:(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二)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问: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可以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吗? 关键词:复议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合法性审查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一) 1 .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答: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2.村民自治的方式是什么?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自治的方式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是指由广大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这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指村中涉及村民利益的问题,必须由村民参与决定,这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管理,是指村民依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参与村中事务的管理,这是村民自治的核心;民主监督,是指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村干部的行为实施监督,就是实行村务公开,这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可靠保证。 3.村民自治的事项主要有哪些? 答:村民自治的事项主要有:(一)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直接选举或罢免;(三)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四)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对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进行评议;(五)村民小组长的推选产生;(六)法律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七)村民代表的推选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八)监督法律规定的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权利和义务的实行和履行情况,如要求村务公开。 4.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应该注意什么? 答:首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因为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其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能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因为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一切合法权利,包括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如果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都是无效的,都必须加以修改或纠正。 5.村民小组组长应如何产生? 答:村民小组的组长应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有选举权的全体村民参加。推选方式比较灵活,可以由一人或几人推荐,大家举手表决,也可以由村民先推荐候选人,然后由全组村民投票表决。为减少矛盾,便于开展工作,一般采用第二种方式。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出组长后,应报村民委员会备案。村民小组组长的推选,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出后举行,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6.村民委员会有权对村民进行罚款吗? 答:没有。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享有罚款权的主体只有国家机关,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当然没有罚款权。7.换届后不及时移交帐目怎么办? 答: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向下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相关的帐目,如果不移交,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方式有哪些? 答: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投票。即把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

森林草原防火知识问答试题(100题)

森林草原防火知识问答试题(100题)森林草原防火知识问答试题(100 题) 一、单项选择题(40 题) 1. 《森林防火条例》于()经国务院第36 次 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起施行。 A 1988 年1 月16 日;1988 年3 月1 日 B 1988 年1 月16 日;1998 年5 月1 日 C 2008 年11 月19 日;2009 年1 月 1 日 D 2008 年11 月19 日;2009 年3 月1 日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 防火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草原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草原防火规划,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A 本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B 本级发展改革部门C 本级人民政府D 上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3. 《森林防火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不适用于()。 A 农村地区B 城市市区C 城市郊区D 城乡结合部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确定本行政区域的草原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A 草原面积B 草原植被状况 C 草原火灾发生规律 D 当地气候条件 5. 草原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的方针。 A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积极消灭 B 打早、打小、打了C 积极预防、重兵扑救D 扑救为主、综合治理6 . 根据《草原防火条例》规定,以下()说法正确。A 扑救草原火灾应当迅速组织过往行人和游客。 B 扑救草原火灾应当迅速组织周围单位职工和群众。 C 扑救草原火灾应当迅速组织周围在校学生。 D 扑救草原火灾应当组织和动员专业扑火队和受过专业培训的群众扑火队。7. 我国草原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负责制。 A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 B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 C 驻林区各单位领导D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8.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草原森林防火工作。 A 应急指挥

《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

《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环境污染防治立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 海洋环境保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野生动物保及其两个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 草原法 水法 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煤炭法 海域使用管理法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二篇:环境保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环保体系基本法,是环境单行法(单行法是和一般法相对应的称谓。一般法规定的是比较综合的法律问题,而单行法是对一般法中规定的某个特别法律事项进行的特别规定。)制定的依据。它规定了环境的范围: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我国环境保的范围主要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自然环境要素保,如森林法、

水法、野生动物保、水土保等;文化环境保,如风景名胜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环境管理、监督、监测及保证法律实施的法规,如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另外政治还有各种环境标准,包括环境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s):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规定。环境质量标准体现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是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和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主要标准包括: 水质量标准:按水体类型分为地面水、海水和地下水质量标准,按水资 源用途分为生活饮用水、渔业用水、农业用水、娱乐用水和各种工业用水质量标准; 大气质量标准:是对大气中污染物或其他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所做的规 定,还有一种大气质量标准是规定工厂企业生产车间或劳动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或污染物的最高容许浓度; 土壤质量标准:对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最大容许含量所作的规定;

行政复议知识问答

行政复议知识问答 1.问:何为行政复议? 答:针对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和纠错机制。针对当事人来说,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由行政复议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2.问:《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3.问:《行政复议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答:《行政复议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时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4.问:什么是行政相对人? 答: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指向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问: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有哪些权利? 答: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的权利主要有: (1)依法选择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利; (2)获得告知的权利,如告知是否受理以及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等;

(3)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权利; (4)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权; (5)向行政复议机关陈述意见,提供证据的权利; (6)聘请行政复议代理人的权利; (7)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权利; (8)请求行政赔偿的权利; (9)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6.问: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7.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收取费用和审理期限上有什么不同? 答:行政复议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行政诉讼当事人需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诉讼费。 行政复议一般情况下审限为60日,行政诉讼一审一般情况下审限为6个月。 8.问: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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