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作业2

中国法制史作业2

第六章至第十章

一、名词释义1第一隐瞒

这是中国古代法制上的一个原则,一般规定是如有人犯罪,那么百姓不得包庇,窝藏罪犯或掩盖罪行,现行刑法也有相关罪名。但在中国古代法制上,规定如果是亲属犯罪,其他亲属对其包庇、窝藏、掩盖罪行将不会受刑罚或减轻刑罚,而且如果亲属犯罪而其他亲属揭发的,反而可能收到官府追究。2.春秋决狱

春秋狱决定,又称“Jingyi狱决”,是西汉中期儒学的代表董仲舒提出的。它是审判案件的一种推理和判断方式,主要运用孔子的思想来分析和判定犯罪事实。也就是说,除了使用规律之外,诗、书、礼、彝、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也可以作为判断案件的依据。《春秋》是孔子修订的鲁国志。3.官方

官当起源于《晋律》中的“杂抵罪”,即用夺爵位、除名籍和免官来抵罪。在南朝的陈出现了正式的“官当”名称,所以一般认为这种制度是陈所确立的。4.《开皇律》

这是隋文帝命令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立法经验后修订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律。

5.《唐律疏议》

“唐律疏义”原名吕疏;唐律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代刑法及其注释也是中国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刑法,共30卷。6.宋刑制度

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时任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主持立法,是年7月制定完成了《宋建隆重详定邢统》,简称《宋刑统》,由宋太祖诏令颁行全国。7.元典章

《元典》是对治治二年(1322)以前元朝法律文献的分类汇编。它的全名是《元朝正典》。元朝成宗年间,规定地方政府应抄袭统一后的法律法规,“立书立案”,作为官方历史的依据。《元典章》是一种地方小吏法律法规的印刷品。8.秋季回顾

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明朝的朝审制度被清朝继承后,又有了发展变化。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即朝审和秋审,但这两种审判方式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审判的对象有区别。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而朝审则是复审刑部在押的死刑犯。审判官的组成是相同的,都是中央各部院的长官。朝审和秋审的区别还在于时间上,朝审要晚一些。

二、讨论问题

1.两汉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什么?

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巨大变化,汉代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总体

上可分为两个阶段:(1)汉高祖至文静时期

这一时期,是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的指导思想。黄,指传说中

的黄帝;老,指老子即老聃。黄老思想的特点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

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二)汉武帝以后

这一时期以儒家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作为法制的指导思想。其核心是“道德

第一,惩罚第二”。

2.什么是“准五服以制罪”?

所谓“准五官犯罪”,是指九个民族内的亲属相互侵犯。“五常”制度是中国礼治中

的悼念死者亲属制度。“五服”指的是伐衰、气衰、大功、小功、电麻。五役制犯罪的原

文是“准五役制犯罪”,即以五役所表达的亲属关系、距离和尊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其实质是维持家庭的等级制度。

3.简述唐律十二篇的篇章和结构。

《唐律》共有12条和500条。根据这12条的顺序和内容,它们如下:(1)名法,

规定了唐代法律的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它相当于现代刑法的

一般规定,在刑法的12条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禁卫法”是指守卫皇宫、寺

庙和陵墓,以及守卫城门、要塞和边防的法律。

(3)《职制律》,关于官吏职守、惩贪治赃和交通驿传的法律。(4)《户婚律》,关于

户籍、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5)《厩库律》,关于牲畜管理、仓库管理、官物出纳方面的法律。(6)《擅兴律》,关于军队征调、指挥、行军出征、军

需供给和兴造工程等方面的法律。(7)《贼盗律》,关于严惩十恶以及恶性杀人、害人的

法律,是分则中很重要的内容。(8)《斗讼律》,关于惩治斗殴以及诉讼方面的法律。(9)《诈伪律》,关于惩治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10)《杂律》,关于不便列入分则内容的

其他法律,如和奸、强奸罪等。(11)《捕亡律》,关于追捕逃亡方面的法律。(12)《断狱律》,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方面的法律。4.宋朝法律制度有哪些重大发展?

答:宋代的法律制度:1。立法体现(1)在宋代国法中,增加了皇帝的个人诏书,反

映了皇权对立法的控制。(2)(三)制定关于盗窃罪重要性的法律;(1)规定暗杀罪;(2)规定了最残酷的生命刑——灵池刑;(3)反思司法制度;(1)在中央司法机制

的基础上设立审判庭。(2) 5. 在州县以上设立刑事司法部门明清时期司法制度的发展情

况如何?

答:1、司法机关:明以后的皇朝体制,许多都受到元王朝的影响,原有刑部继承元

的体制,仍然以刑部作为主审机关,虽然恢复了大理寺,却成为了复核机关。清的中央司

法机关是以刑部为首,大理寺和负责监察的监察院为辅的司法制度。2、司法制度:明代

地方司法机构有省、府、县,省一级设有提刑按察司,其是古代出现的较为独立的地方司法机构。清代地方司法分州县、府、省按察司、总督四个审级。3、廷杖与厂卫:廷杖。

皇室幕僚并非始于明代,但其真正的影响和制度化在明代最为突出。法庭工作人员是在法庭上审判部长的工作人员。工厂警卫是皇帝直属的特勤部门。清代没有这样的机构。

4.诉讼制度:明代九清联审(又称九清轮审)、清代秋审和庭审,以及秋审和庭审后如何处理。

5.法律形式:《明法》以名称和规定为总纲,分为官、户、礼、兵、刑、工六章,即《唐法》中的11章是按照“中央六部”的名称编排的,是一种新的体例。清代的法律法规包括“法”的稳定法律形式和“例”的不稳定法律形式。

最新电大《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任务01-06网考试题及答案

最新电大《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任务01-06网考试题及 答案 100%通过 考试说明:《中国法制史》形考共有6个任务,任务5、任务6是主观题,任务1至任务4是客观题(中国法制史第1 次任务_0001、中国法制史第2次任务_0011、中国法制史第3次任务_0001、中国法制史第4次任务_0001)。在考试 中,可以多次抽取任务1和任务4试卷,直到出现这几套试卷中的任意一套,就可以按照该套试卷答案答题。做考题 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 还有其他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D. 龟骨 01任务 3. 西周结婚要遵循“六礼”的程序。其中男家请媒人到中国法制史第1次任务_0001 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一、填空题(共 8 道试题,共 30 分。每空3分) 它礼物前去求婚,请求女家收下的程序是() 。 1. 商朝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继承了原始社会的(神权 A. 纳采法)。 B. 问名 2. 原始社会部落首领通过“(禅让)”产生。 C. 纳吉 3. 《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D. 纳徵 4. 春秋时期楚国制定了严禁和搜捕奴隶逃亡的法律,叫

4. 西周自后成王以后,王位继承开始实行()。。做(仆区法) A. 禅让制 5. 封建统治者把危害其财产的行为称之为“(盗) ”。 B. 父死子继 6. 《夏书》曰:“昏、(墨)、贼,杀。” C. 兄终弟及 7. 法的起源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 D. 嫡长继承制的演变与发展过程。 5. 《竹书纪年》记载:“夏后芬三十六年作( )”。 8. 西周的“九刑” 即在五刑的基础上加上鞭、(扑)、 A. 囹圄赎、(流)四刑。 B. 夏台 C. 均台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D. 圜土 1. 西周的判例叫()。 6. 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将刑罚条写在()上。 A. 决事比 A. 竹简 B. 廷行事 B. 丝绢 C. 成 C. 铜鼎 D. 刑统 D. 龟骨 2.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将刑罚条写在()上。 7. 战国时期楚国在悼王时任用()任令尹,实行变法。 A. 竹简 A. 李悝 B. 丝绢 B. 吴起 C. 铜鼎 C. 商鞅 D. 子产 C. 耳听 D. 目听 8. 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 “杀 人不忌为( )”。 4. 西周的中央司法机关的有()。 A. 昏 A. 大司寇

中国法制史第2次任务0020

1. 秦朝以(身高)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2. 公元前216年秦朝颁布了(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在全国实行土地私有制。 3. 北齐律的篇目为(十二)篇。 4. 秦朝提出“法令由一统”,意思是说,全国不仅施行统一的法律,而且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5. 北魏、北齐将(流刑)列为法定刑,作为死刑与徒刑的中间刑。 6. 汉朝为了惩罚诸侯在酎祭时所献贡金不合标准,特制定了《(酎金)律》。 7. 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后人评价“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 8.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和(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不受法律追究或减免刑罚。 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在汉朝,如为农民起义通风报信、提供饮食,则构成(D )。 A. 阑入罪 B. 见知故纵罪 C. 僭越罪 D. 通行饮食罪 2. 以下确立封建制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是(C)。 A. 魏律 B. 晋律 C. 北齐律 D. 北魏律 3. 两汉的立法活动始于汉朝建立前的(D)。 A. 傍章

B. 左官律 C. 九章律 D. 约法三章 4. 秦朝多对麻风病人犯罪所适用的刑罚是(C)。 A. 具五刑 B. 族诛 C. 定杀 D. 阬 5. 汉朝规定,吏民如知有人犯法,必须举告,否则就是(D)。 A. 大逆无道 B. 首匿 C. 通行饮食 D. 见知故纵 6. 秦朝有一种徒刑,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这种刑罚是(C)。 A. 罚作 B. 鬼薪 C. 城旦 D. 复作 7. 汉代的起诉叫(A )。 A. 告劾 B. 读鞫 C. 乞鞫 D. 鞫狱 8. “八议”最早规定在(A)。

中国法制史 (2)

论述唐律自首原则的特点 一、自首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早在西周时期,《尚书·康诰》中就有“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的记载,即犯罪人已经述说全部犯罪事实,虽犯大罪,亦可不杀。明代丘睿就认为:“此后世律文自首者免罪之条所自出也。”那时的自首与现代意义的自首不同,还包括坦白。到秦汉,自首制度日臻完备。如《法律答问》中就记载:“隶臣妾系城旦舂,去亡,已奔,未论而自出,当笞五十,备系曰。”可以看出,此时的自首只能减刑,不能免罪。汉代的自首制度就有所不同,已经可以免罪。如《汉书·淮南衡山王传》载:武帝“元狩元年冬,有司求捕与淮南王谋反者,得陈喜于孝家,史劾孝首匿喜。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反,恐其发之,闻律先自告除其罪,……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魏晋南北朝基本上承袭了汉的立法,并无太大变化。到唐朝,自首制度就相当完备了。以后各朝自首制度虽然也有变动,但始终脱不了唐朝立法的窠臼。 二、唐律完备的自首制度 唐朝是我国的封建盛世,也是中国古代立法成果最为辉煌的时期。作为中国古代法典巅峰之作的《唐律疏议》,吸取了历代封建王朝的立法、司法经验和律学成就,继承了以往历代律典自首减免刑罚的原则,采取一般原则和具体规定相

结合的立法体例,对自首制度作了十分详细而全面的规定,形成了完备的自首制度,成为后世封建王朝自首制度的立法典范。 (一)唐律自首成立的条件 自首是唐律中最为发达的法律制度之一。唐律中自首制度的律文较多,与自首制度有关的律文主要规定于《名例律》和《斗讼律》,其基本律文规定于《名例律》。从律文规定看,唐律自首成立的条件主要有: 1.自首的适用范围:不是所有犯罪都成立自首。唐《名例律》总第三十七条规定,“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若越度关及奸,并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例”。按此规定,如下情况不在自首之类:第一,伤害罪。注文说:“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按《唐律疏议》的解释:“假有因盗故杀人,或过失杀伤财主而自首,盗罪得免,故杀伤罪仍科。若过失杀伤,仍从过失本法。”注文和《疏议》都是对伤害者不适用自首的进一步解释。从现代立法的角度看,意即牵连犯若自首可以免除其他罪,而伤害罪仍不能免除。而且,伤害罪不论故意、过失,都不适用自首。第二,标的物为“不可偿”之物所涉罪行。《疏议》解释道:“称‘物’者,谓宝印、符节、制书、官文书、甲弩、旌旗、幡帜、禁兵器及禁书之类,私家既不合有,是不可偿之色。”但是注文又作出例外规定:“本物见在首者,听从免法。”也就是说当自首时能带原物的,也可免除罪行。第三,私度、越度罪。《疏议》称:“度关有三等罪:私度、越度、冒度。其私度、越度,自首不原;冒度之罪,自首合免。”也就是冒名顶替翻越关卡的,可以免罪。第四,侵害良人的奸罪。“若奸良人者,自首不原。”即奸奴贱可以适用自首的规定。第五,私习天文罪。《疏议》对此罪不在自首之列作了说明:“天文玄远,不得私习。” 2.自首的前提:《名例律》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由此可知,自首的前提是“犯罪未发”。唐律中自首制度的规定都是围绕这一前提建立。《疏议》有解释:“若有文牒言告官司,判令三审,牒随未入曹局,即是其事已彰,虽欲自陈,不得自首。”犯罪一经告发,不论是否已经开始处理,就认为犯罪已发,即使主动投案,也不能按自首论。所谓“犯罪未发”也就是犯罪未被告发。当然即使没有人告发而官府已经获知犯罪人所犯罪行的,同样也不能以自首论。这样的规定相对严格,并不是只要犯罪人有悔过之心就成立自首。但是,也

中国法制史作业2

中国法制史作业2 第六章至第十章 一、名词释义1第一隐瞒 这是中国古代法制上的一个原则,一般规定是如有人犯罪,那么百姓不得包庇,窝藏罪犯或掩盖罪行,现行刑法也有相关罪名。但在中国古代法制上,规定如果是亲属犯罪,其他亲属对其包庇、窝藏、掩盖罪行将不会受刑罚或减轻刑罚,而且如果亲属犯罪而其他亲属揭发的,反而可能收到官府追究。2.春秋决狱 春秋狱决定,又称“Jingyi狱决”,是西汉中期儒学的代表董仲舒提出的。它是审判案件的一种推理和判断方式,主要运用孔子的思想来分析和判定犯罪事实。也就是说,除了使用规律之外,诗、书、礼、彝、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也可以作为判断案件的依据。《春秋》是孔子修订的鲁国志。3.官方 官当起源于《晋律》中的“杂抵罪”,即用夺爵位、除名籍和免官来抵罪。在南朝的陈出现了正式的“官当”名称,所以一般认为这种制度是陈所确立的。4.《开皇律》 这是隋文帝命令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立法经验后修订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律。 5.《唐律疏议》 “唐律疏义”原名吕疏;唐律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代刑法及其注释也是中国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刑法,共30卷。6.宋刑制度 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时任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主持立法,是年7月制定完成了《宋建隆重详定邢统》,简称《宋刑统》,由宋太祖诏令颁行全国。7.元典章 《元典》是对治治二年(1322)以前元朝法律文献的分类汇编。它的全名是《元朝正典》。元朝成宗年间,规定地方政府应抄袭统一后的法律法规,“立书立案”,作为官方历史的依据。《元典章》是一种地方小吏法律法规的印刷品。8.秋季回顾 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明朝的朝审制度被清朝继承后,又有了发展变化。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即朝审和秋审,但这两种审判方式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审判的对象有区别。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而朝审则是复审刑部在押的死刑犯。审判官的组成是相同的,都是中央各部院的长官。朝审和秋审的区别还在于时间上,朝审要晚一些。 二、讨论问题 1.两汉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什么?

中国法制史_在线作业_2

中国法制史_在线作业_2 一、单选题 1. (5分) ? A. 御史台 ? B. 刑部 ? C. 都察院 ? D. 大理寺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10 明朝的法律制度 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 2. (5分) ? A. 伍廷芳 ? B. 刘坤一 ? C. 张之洞 ? D. 劳乃宣 纠错 明朝中央审判机关是:()。 1902年,清政府任命了两位修订法律大臣,一位是沈家本,另一位件是:()。

知识点:13 鸦片战争后清朝法律制度 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 3. (5分) ? A. 六科 ? B. 给事 中 ? C. 科道 ? D. 察院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11 清朝的法律制度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 4. (5分) ? A. 司寇 ? B. 蒙士 ? C. 士 ? D. 大理 纠错 清朝沿袭了明朝制度,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合称(),使监察机构一体化。 夏代称其中央最高司法官为:()。

知识点:1 夏商的法律制度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 5. (5分) ? A. 北齐 ? B. 西晋 ? C. 隋朝 ? D. 唐朝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7 隋、唐、五代的法律制度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 6. (5分) ? A. 《大清律例》 ? B. 《大清新刑律》 ? C. 《大清律集解附例》 ? D. 《大清律集解》 纠错 得分:5 确立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制度的朝代是()。 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传统型律典是()。

知识点:11 清朝的法律制度 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 7. (5分) ? A. 《大清商律草案》 ? B. 《公司律》 ? C. 《破产法》 ? D. 《商人通例》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13 鸦片战争后清朝法律制度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 8. (5分) ? A. 30年 ? B. 20年 ? C. 未作明确规定 ? D. 25年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9 元朝的法律制度 清末最早颁行的带有商法总则性质的法规是()。 元代对于典当的收赎年限是()。

东大19春学期《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2

------------------------------------------------------------------------------------------------------------------------------ (单选题)1: “十恶”的前身是“重罪十条”,“重罪十条”最早出现在哪部律典中?( ) A: 曹魏《新律》 B: 晋《泰始律》 C: 《北魏律》 D: 《北齐律》 正确答案: (单选题)2: 领事裁判权最早规定在( )中。 A: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 B: 中美《望厦条约》 C: 中英《天津条约》 D: 1864年清政府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 正确答案: (单选题)3: 后人评价《大明律》曰:“千数百年之律书,至是面目为之一大变”,是指( )。 A: 《大明律》突破了隋唐以来律典依十二篇分编的传统,首创按朝廷六部的政务范围分目的新体例 B: 《大明律》首创律、诰合编的新体例,从而将刑罚的威慑力发挥到极致 C: 《大明律》条例简于唐律,而精神严于宋律 D: 《大明律》律首冠以服制图、六赃图等图表,相关制度更为形象直观 正确答案: (单选题)4: 清朝刑罚和法制与前代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 )。 A: 轻其轻罪,重其重罪 B: 设重法地之制 C: 实行民族分治 D: 大力加强思想文化方面专制统治 正确答案: (单选题)5: 唐代的法律形式主要是( )。 A: 礼、刑、誓、诰 B: 律、令、科、比 C: 律、令、格、式 D: 律、例、会典、章程 正确答案: (单选题)6: 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B: 《后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C: 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 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正确答案: (单选题)7: 唐、宋时代由中央政府主持的法律专业考试被称为( )。 A: 律博士

《中国法制史》练习与作业

法制史练习与作业 1、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 )(2 分) A.夏 B.商 C.西周 D.春秋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2、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为( )(2 分)
A.《武德令》 B.《开皇令》 C.《大明令》 D.《大清令》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3、三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是()(2 分)
A.“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B.“拨乱之政,以礼为先” C.“拨乱之政,以德为先” D.“拨乱之政,以律为先”
我的答案:A
得分:2分 4、现存关于遗嘱继承的最早的法规是唐代制定,宋代沿用的( )(2 分)
A.《户令·应分条》 B.《户绝法》 C.《丧葬令》 D.《户绝条贯》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5、春秋末期,撰写“竹刑”的是(
)(2 分)
A.子产 B.赵鞅 C.邓析 D.范武子

我的答案:D
得分:0分 6、首次规定“刑名”律,并将其列入律首的法典是(
)(2 分)
A.《法经》 B.《九章律》 C.《新律》 D.《晋律》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7、西周在王位继承上实行( )(2 分)
A.兄弟相宗制 B.嫡庶继承制 C.嫡长子继承制 D.父死子继制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8、在秦代,知情人必须告发、官府必须受理的案件,称为( )(2 分) A.公室告 B.非公室告 C.州告 D.诣阙告诉
我的答案:A
得分:2分 9、将死罪按是否秋后处决分为斩立决、斩监候、绞立决、绞监候始于( )(2 分)
A.唐朝 B.宋朝 C.明朝 D.清朝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10、太平天国的刑罚简单而残酷,包括( )(2 分)
A.笞、杖、死刑 B.廷杖、死刑

东师《中国法制史》17春在线作业2

2017秋17春中国法制史17春在线作业2 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对于临时大总统的谋叛行为,参议院可依法行使( )。 A. 罢免权 B. 废黜权 C. 审判权 D. 弹劾权 正确答案: 2. 宋代以有无不动产为标准,将户口分为( )。 A. 主户与客户 B. 主户与佃户 C. 主户与农户 D. 农户与客户 正确答案: 3. 西周时期的官府在受理诉讼以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交纳诉讼费用,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用称( )。 A. 束矢 B. 钧金 C. 傅别 D. 质剂 正确答案: 4. 春秋时期,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的是: A. 魏国李悝 B. 郑国子产 C. 晋国范宣子 D. 楚国楚庄王 正确答案: 5. 西周时期的官府在受理诉讼以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交纳诉讼费用,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用称为: A. 束矢 B. 钧金 C. 傅别 D. 质剂 正确答案: 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 )。 A. 男子X岁,女子20岁

B. 男子20岁,女子18岁 C. 男子20岁,女子16岁 D. 男子18岁,女子16岁 正确答案: 7. 商代的中央最高审判官吏为: A. 大理 B. 司寇 C. 正 D. 史 正确答案: 8. 宋代创设的( )五刑的执行方法。改变了封建制 A. 刺配 B. 凌迟 C. 折杖法 D. 具五刑 正确答案: 9. 宋代以有无不动产为标准,将户口分为( )。 A. 主户与客户 B. 主户与佃户 C. 主户与农户 D. 农户与客户 正确答案: 10. 清代中央三法司是( )。 A.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B. 刑部、大理院、御史台 C. 刑部、大理寺、御史台 D. 法部、大理院、都察院 正确答案: 中国法制史17春在线作业2 二、多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清初颁布的( ),完全阻绝了海外贸易。 A. 禁海令 B. 迁海令 C. 五口通商章程 D. 禁榷法

中国法制史练习题2

第一章夏、商、周的法律制度 一、名词解释 1、天讨天罚 2、五刑 3、汤刑 4、炮烙 5、颠越不恭7、脯 8、兄终弟及 二、简答题 1、简述夏代天讨、天罚的神权政治律观。 2、简述商代的的罪名玉刑罚。 3、简述奴隶制五刑。 4、简述中国古代的法律起源的特点。 三、分析题 请说明下面这句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分析。 1、“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尚书.甘誓》 2、“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 奇技奇器已疑众,行伪而坚,学非而博,顺非二泽以疑众, 杀;假于鬼神、时日、十巫以疑众,杀。”——《礼记.王制》 四、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 1、试述商代的神权政治法律思想。 2、试述中国古代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含义。 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名词解释 1、五听 2、五过 3、三刺 4、七出三不去 5、六礼 6、《吕刑》 7、刑罚世轻世重 8、九刑 9、五礼10、乞鞠11、质剂、傅别 二、简答题 1、简述西周时期实行的同姓不婚原则。 2、简述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3、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 4、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律知道思想。 三、分析题 请说明下面这些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穿透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1、殷因于夏礼,其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其损益可知也。 ——《论语》 2、五罚不服,正于五过。 3、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 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 不亲;班朝、治军、三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 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记.曲庙》 4、悼与耄,虽有死罪不加刑焉。——《礼记. 5、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杀。乃有大

中国法制史作业及答案

学生姓名常海兵学号200910640027 一、为什么说《法经》是中国古代法典的鼻祖。 1.《法经》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历史作用。 从公元前475年至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这是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期,是封建社会的开端。这段时期,在中国古代法治的形成发展过程中,是重要的奠基阶段。 战国时期,以土地私有为主体的封建地主经济已逐步在各大国占据了统治地位,正在从奴隶主阶级手中夺取或已经取得政权的地主阶级为了巩固经济方面的成果,开始致力于上层建筑方面的变革。他们以法律为武器,继承了春秋末期的公布成文法的传统,主张以公开的、划一的“法”取代奴隶制的“礼”和秘密的“刑”,并提出“法治”的口号以反对奴隶主阶级的“礼治”,要求建立保护地主阶级利益、打击奴隶主旧势力、维护封建的生产关系并调整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关系的法律制度。 由当时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组成“法家”站在时代的前列,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主张“变法”、“以法治国”、“一断于法”。他们在不断认识新的社会关系,总结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完善、充实了自己的法治理论,指导着战国时期的封建立法和执法。 在此大背景下,魏国当时的宰相李悝集诸国成文法之要而作成的中国历史上具备一定规模和体系的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法经》应运而生。 李悝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进行,保护经济、政治改革所取得的成果,维护新兴地主阶级所取得的利益,使富国强兵的基本国策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进行,在变法的过程中总结了前人的立法经验,在“撰次诸国法”的基础上制定出《法经》。《法经》既是变法的重要内容,又是对变法成果的肯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法典。它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刑制,以罪统刑,是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重大建树,对于后世封建法典体例的创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2.《法经》的篇目及其内容。

2023年秋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第1—5章) 一、名词解释 1. 圜土:夏、商、西周监狱旳名称。传说因狱墙、狱窗皆为圆形而得名。 2. 质剂:西周时出现旳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据郑玄注释,把两份买卖旳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买卖双方各执二分之一。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3. 七出:又称“七去”、“七弃”。中国古代休弃妻子旳七种理由。所谓“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所谓“七去”,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 4. 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测当事人心理活动旳五种措施,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说,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测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说时旳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测当事人旳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测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五听”体现出浓厚旳形式主义特点,但就其注意观测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有一定借鉴意义。 5. 《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旳封建法律。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旳立法经验旳基础上,制定《法经》六篇。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旳一部粗详细系旳封建法典。《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因此把盗、贼放在开头部分,而把相称于刑法总则旳具律放

在了篇尾。从《法经》旳内容,可看出其阶级本质:第一,它旳锋芒重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感人民旳;第二,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意志和利益旳集中体现,是封建地主阶级弹压农民对抗旳暴力工具。 6.子产:春秋时期郑国旳政治家和思想家. 7.具五刑:秦汉时期旳一种酷刑,即对一种囚犯几乎同步施用五刑。《汉书?刑法志》:“当三族者,皆先默、剔、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署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 8.廷尉:秦朝和汉朝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注意:其长官也叫廷尉。 二、论述题 1:夏朝法律制度旳内容重要有哪些? 答:(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旳夏朝奴隶制刑法旳总称,其详细内容已无从查证。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了“五刑”,共三千条。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公布旳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 (3)“昏、墨、贼,杀”。其中旳昏、墨、贼是夏朝旳三个罪名,杀是刑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当时用青铜来赎罪。 2. 奴隶制五刑是什么?

2023年电大中国法制史第二次作业与答案

中国法制史第二次作业 一、填空题(共8 道试题,共30分。每空3分) 1.魏律改具律为(刑名),并冠于律首。 2. 秦朝提出“法令由一统”,意思是说,全国不仅施行统一旳法律,并且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3. 曹魏高贵乡公规定:“在室之女,从父母之诛,”已嫁之妇,“(从夫家之罚)”。 4.秦朝采用(法家)思想作为自己统治思想旳基础。 5. 北齐律旳篇目为(十二)篇。 6.两汉时期,公侯及其嗣字和官吏三石但以上者在法律上皆享有有罪(先请)旳特权。 7. 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后人评价“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 8.亲亲得相首匿是指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和(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不受法律追究或减免刑罚。

二、单项选择题(共10道试题,共30 分。) 1.秦朝旳法廷成例叫做(B)。 A. 成 B. 廷行事 C. 式 D. 法律答问 满分:3 分 2.第一次将儒家旳“服制”列入律典旳是(B)。A. 魏律 B. 晋律 C.北齐律 D.北周律 满分:3 分 3. 汉代旳买卖契约叫做(C)。 A.质剂 B.傅别 C.券书 D.红契 满分:3 分

4.皇帝制度旳理论化、神秘化,开始于(C)。 A.西周 B.秦朝 C. 汉朝 D. 唐朝 满分:3分 5. 汉朝针对某类事旳一种方面制定旳单行法规,叫做( C)。 A.律 B. 令 C. 科 D.比 满分:3分 6.汉朝规定,吏民如知有人犯法,必须举告,否则就是( D )。 A.大逆无道 B.首匿 C. 通行饮食 D. 见知故纵 满分:3 分 7. 开始辨别律和令旳是(A),其中规定“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A. 晋律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2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2 (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 1. 西汉文景时期刑制改革,不涉及下列刑罚方式的 SSS_SINGLE_SEL A 劓刑 B 墨刑 C 宫刑 D 斩左趾 该问题分值: 1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三节中的文景时期刑制改革。肉刑,古指墨、劓、剕、宫、大辟等,严格地说大辟是生命刑而不属于肉刑,其余四项,在文景刑制改革中,只有宫刑没有涉及。这一点也可以从日后汉武帝时期史学家司马迁受宫刑来理解记忆。 2. 汉代对选拔任用官吏有身份的限制,据此,下列各选项能够成立的是 SSS_SINGLE_SEL A 某大商贾子婿被举孝廉 B 中山靖王之孙出任益州刺史 C 县令王某因贪赃被免官三年后又被征召为官 D 上党郡守与渤海郡守为姻亲关系 该问题分值: 1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三章的汉代官吏管理制度。汉代对选拔任用官吏有身份的限制,如商人子弟、赘婿以及因贪赃被免官者不得为官,故A、C选项错误;在官吏选任中还实行回避制度,为此制定“三互法”,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即交互为官)”,故而两郡郡守不可能是姻亲关系,D选项错误;宗室子弟不得任公位高官,中山靖王之孙虽然是宗室子弟,但郡守并不属于公位高官,即中央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三公”。 3. 汉代已经产生了官员退休制度,称为“致仕”,汉代致仕的法定年龄为 SSS_SINGLE_SEL A 60岁 B 65岁 C 70岁 D 75岁 该问题分值: 1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三节中的汉代官吏管理制度。本题纯属记忆性题目,汉代法定退休年龄为70岁。对于法制史上涉及一些具体数字的内容,要注意精确记忆。 4. “八议”、“官当”正式入律,即为法律所规定,发生的朝代是 SSS_SINGLE_SEL A 东汉时期 B 王莽新朝 C 曹魏时期 D 西晋时期 该问题分值: 1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四节中的三国两晋南北朝刑事立法。“八议”是指贵族官僚中位高权重的八种人犯罪后,普通司法机构无权审理,须在大臣“议其所犯”后,由皇帝对其所犯罪行决定减免刑罚的制度。“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辟之议”,曹魏时期正式入律。“八议”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大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的人)、议功(有大功勋的人)、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议宾(前朝皇室宗亲)。自曹魏以后,“八议”遂成为古代法律的重要原则。 5. 按照唐律规定的化外人相犯原则,***人与日本人在长安相犯,应适用的法律是SSS_SINGLE_SEL A 唐律 B ***法律 C 日本法律 D ***法律或恶日本法律 该问题分值: 1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代刑事司法原则。《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一国家侨民在中国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家侨民相犯或唐朝人与外国人相犯,则按照唐律处刑,实行属地主义原则。也可以从一般法理上理解,即当事人同为外国,故而按照化外之民平等对待的基本理念,适用任何一国的法律都不合适,故而只能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适用唐律。对这种反映了现代一些基本法理的知识点要注意理解、掌握。6. 在官制中实行差遣制的朝代是 SSS_SINGLE_SEL A 汉朝 B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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