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载试验检测报告(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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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工程地址:
检测日期
检测性质:
成都交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20XX年XX月XX日
XXX
静载试验检测报告
主要检测人:
报告编写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声明
1、检测报告无检测专用章、检测报告专用章及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2、检测报告无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3、复制检测报告未重新签章无效。
4、检测报告涂改、换页、无骑缝章无效。
5、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6、本检测报告共XX页。
检测单位:成都交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203号千佳大厦6楼
电话(传真):028-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610031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执行标准及依据
三、工程地质概况
四、现场检测
4.1、试验点位
4.2、检测方法
4.3、设备列表
五、试验资料整理及分析
六、检测结论
七、附录图表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表表1
我公司受XXXX的委托,于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对XXX工程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
检测目的: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
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二、执行标准及依据
执行标准:
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3、《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
试验依据:
1、《XXX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委托方提供的设计、施工等相关资料。
三、工程地质概况
四、现场检测
4.1、试验点位
根据相关规范并应委托方要求:抽取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桩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本工程总桩数共XXX根,抽取X根桩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试验点位由甲方、设计及监理等单位共同选定,检测点位平面布置示意图详见附录二。
4.2、检测方法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4.2.1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本次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采用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配重采用2.5T/个标准砼荷载块;反力横梁由主梁和副梁组成,均采用工字形钢梁;荷载由油压千斤顶施加,荷载大小由准确度为0.4级的油压表(或压力传感器)量测;试验点的沉降量由安装在离桩顶平面200mm下的2只精度为0.01mm的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量测。
试验装置如图一所示。
图一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装置示意图
4.2.2现场检测
本次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逐级加卸载,测得在每级荷载作用下的沉降量。分级荷载为预估极限荷载的1/10,最大加载量不少于设计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在每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连续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在每小时内小于0.1mm时可视为稳定。当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可终止试验: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当桩顶沉降能相对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2)、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3)、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4)、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
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按第15、30、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4.2.3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1)、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绘制竖向荷载-沉降(Q-s)、沉降-时间对数(s-lgt)曲线。
(2)、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①、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型Q-s曲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②、根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s-lg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③、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取前一级荷载值。
④、对于缓变型Q-s曲线可根据沉降量确定,宜取s=40mm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大于40m时,宜考虑桩身弹性压缩量;对直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桩,可取s=0.05D(D为桩端直径)对应的荷载值。
⑤、不满足本条第1~4款情况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宜取最大加载值。
(3)、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的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必要时可增加试桩数量。
②、试验桩数量小于3根或桩基承台下的桩数不大于3根时,应取低值。
4.2.4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的50%取值。
4.3、设备列表
本次所使用仪器设备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