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工作制
税收管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税收管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
负责调查核实纳税人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了解掌握所管纳税人的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
负责调查核实所管纳税人纳税申报各类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了解掌握欠税纳税人处理资产等情况,定期定额纳税户税收定额的调查和初步核定等。
负责进行税款催报催缴,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管理事项的调查核实,协助有关部门清缴其税务证件、发票,清算应征税款、罚款、滞纳金;负责纳税人使用发票和税控器具的日常管理,督促纳税人安装使用税控器具,负责对各类异常发票的到户核查。
负责调查、了解、分析管户税源变化和税负变化趋势及原因,提出纳税评估对象筛选建议,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要求和工作计划对评选对象进行分析评估、约谈辅导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行为的提出纠正意见或处理建议。
负责对管户各类税源信息实行“一户式”存储管理与维
护;负责税收政策法规宣传,提供纳税辅导等各项纳税服务和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税收管理员管辖范围及联系电话
(一)长寿区国家税务局凤城一所
(二)长寿区国家税务局凤城二所
(四)长寿区国家税务局长寿湖税务所
(六)长寿区国家税务局葛兰税务所
(七)长寿区国家税务局云台税务所。
税务所考勤管理制度
税务所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税务所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人员管理,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税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及休假制度,保障税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税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实习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节假日及周末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休息时间:中午12:00至14:00,为休息时间。
3. 工作时长: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4. 夏令时:根据国家规定,夏季作息时间可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时间由税务所领导层决定。
5.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下,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请所长审批。
6. 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等,确保税务所工作正常开展。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税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税务所指定,可采用电子签到、纸质签到或其他方式。
(2)签到时,工作人员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每日签到作为出勤依据,未签到或签到不完整者,按未出勤处理。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上班前。
(2)上午签到时间:8:20至8:30,下午签到时间:13:50至14:00。
(3)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签到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工作人员,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2)外出期间,工作人员需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会议通知等,以便核实。
4、忘记签到处理(1)工作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在当天内补签。
(2)补签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在考勤记录上注明原因。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税收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税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制员工等。
第三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履行税收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职责:1. 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 负责办理纳税人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3. 加强税收征管,防范税收风险,确保税收安全;4. 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5. 参与税收调研,为税收政策制定提供参考;6. 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权限:1. 对纳税人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进行审核;2. 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3. 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进行保密;5. 参与税收业务培训、研讨等活动。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六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七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税务机关形象。
第九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对在税收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税务机关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6.22•【文号】国办发[1998]73号•【施行日期】1998.06.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6月22日国办发〔1998〕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1.将中央各部门集中交纳税款的征收管理工作,交给北京市等有关国家税务局承担。
2.将具有社会中介服务性质的工作,交给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
1.财政部承担的税政调查研究职能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起草及其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财政部承担的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职能。
3.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海洋石油税收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5.01.06•【字号】粤国税发[2005]1号•【施行日期】2005.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5]1号)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应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省局。
二00五年一月六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税源、实施日常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税收管理员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区域大小和税源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划分税源管理范围,在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结合纳税人类型、行业、规模等因素分类或分片设置税收管理员,实现管户与管事的有机结合。
(二)以人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选拔业务骨干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培训机制,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不适应税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及时予以撤换。
(三)精简效能原则。
正确处理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质量与效率、效益与成本等关系,按照监控有力、服务优化、成本降低、效率提高的要求,结合分管区域内纳税人的性质、数量、规模,合理配置税收管理员的人数和管户数量,并积极运用信息化等有效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
纳税岗位管理制度
纳税岗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纳税岗位的管理,规范纳税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纳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纳税工作人员,包括税务局的工作人员、纳税服务员等。
三、岗位职责1. 税务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纳税征管工作,如接待纳税人、办理纳税证明等。
(2)负责税收政策宣传和解释,帮助纳税人理解税收政策,遵守税法规定。
(3)负责税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负责纳税相关业务的受理和审批。
(5)负责纳税数据分析和报告。
2. 纳税服务员岗位职责:(1)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咨询和服务。
(2)负责帮助纳税人填写纳税表格。
(3)负责帮助纳税人提交纳税申报材料。
(4)负责为纳税人办理税收减免等事务。
4. 其他纳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四、纳税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1. 遵守纳税法律法规,维护税收秩序。
2. 保守纳税人的隐私,不得泄露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3. 服务纳税人时,要积极主动,礼貌待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4. 纳税工作人员要注重个人形象和修养,不得有不良行为和言论。
五、纳税工作人员管理1. 考核评估:对纳税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人员进行培训或调整。
2. 培训管理:纳税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税收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3. 岗位轮岗:根据工作需要,对纳税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轮岗,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全面素质。
4. 纪律管理:对纳税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纪律管理,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岗位纪律和规章制度。
六、纳税工作人员的权利1. 有权参加纳税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
2. 有权获得奖励和表彰。
3.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工作提供改进和创新。
4. 有权享受工作的安全保障和福利待遇。
七、纳税工作人员的责任1. 忠诚履行工作职责,服务纳税人,维护税收秩序。
2. 严格遵守纳税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纪。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互联网站政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互
联网站政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8.03.31
•【字号】粤国税办发[2008]30号
•【施行日期】2008.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互联网站
政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粤国税办发〔2008〕30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办税公开意见和财务公开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互联网站评估的要求,为规范政务公开目录设置,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拥有部门职责,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省局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目录》(见《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目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6〕33号)“政务公开”部分做出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各级国税机关要依照新目录优化互联网站政务公开功能设置,落实分工和职责,严格公开程序,加强保密审查,做好目录内容公开和日常更新维护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目录。
税管员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税管员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税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税收工作的税管员。
三、岗位职责1. 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2. 负责税务登记、申报、缴纳、退税、减免税等税收业务办理;3. 负责税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4. 负责税收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5. 负责处理税收投诉、举报、咨询等事宜;6. 负责税收工作的调研、培训和指导;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依法行政;2. 严格执行税收工作制度,确保税收工作顺利进行;3. 保守国家秘密和纳税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4. 严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地履行职责;5. 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积极参加各项税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1. 税管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2. 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 接待纳税人时,应热情、礼貌、耐心,不得推诿、刁难;4. 处理税收业务时,应严谨、细致,确保准确无误;5. 收集、整理、归档税收资料,确保完整、规范、安全;6. 定期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7. 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考勤与考核1. 税管员实行考勤制度,每月按实际出勤情况计算工资;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3. 对考核不合格的税管员,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或处理。
七、奖惩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税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不端正、造成不良影响的税管员,给予批评、通报或纪律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税务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税管员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税收工作顺利进行。
税管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为我国税收事业作出贡献。
税务管理岗岗位职责
税务管理岗岗位职责税务管理岗一般是指从事企业税务工作的专业人员,其职责包括负责企业税务管理、纳税申报、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下面将详细介绍税务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税务管理岗的首要职责是负责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包括从事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收确认等各项税务事务。
同时,还需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制定操作流程、定期检查纳税情况和制定防范税务风险措施等。
二、负责税务申报负责企业税务申报工作,即准确计算税款及时缴纳,同时以合理方式优化税务成本。
税务管理岗需要及时更新税法法规知识,了解税法变化情况,熟悉纳税申报要求、方式和程序,并懂得如何选择适合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法。
三、从事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前提下合理利用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扣除的方法,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过程。
税务管理岗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管理。
四、风险控制税务管理岗需要对企业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构建税务风险防范机制,避免或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纳税合法、规范。
同时,在遇到税务上的问题时及时告知企业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处理。
五、组织税务审计税务审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环节,税务管理岗需要组织企业税务审计工作,确保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遵纪守法、合规经营。
在组织审计时,需要及时找出和排除存在于企业纳税申报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
六、管理税务档案和资料税务管理岗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和管理企业税务档案、资料,做好存档、备案、归档、文档管理等工作,保证企业税务资料的有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要勤于学习和汇总税务管理经验和实践,做好知识积累和传承工作。
总之,税务管理岗位职责较为复杂,需要具备良好的税务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同时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通过贯彻以上税务管理工作职责,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税务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税务员管理制度
税务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员工作行为,保障税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税收征管工作的税务员,包括国税、地税及其他税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税务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税收法纪,保守税务机构的国家秘密,履行职责,维护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税务员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入职与离职管理、职责及权利、工作纪律、奖惩制度等内容。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五条新员工入职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面试和资格审查。
第六条税务员在入职之后,应当接受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提高自身的税收征管业务水平。
第七条税务员需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税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离职: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 完成工作任务或到期解除劳动合同;3. 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工作。
第九条离职员工需经过交接手续,将工作资料、档案等工作物品交接给接替者,并在离职前完成离职手续。
第三章职责及权利第十条税务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负责税收征管相关工作;2. 负责税收政策宣传;3. 负责纳税人资料审核;4. 负责税收处罚;5. 负责征税监督;6. 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税务员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参加税收征管培训;2. 参加税收政策制定;3. 享受税收政策优惠;4. 享有工作安全保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税务员应当严格遵守税收征管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2. 遵守工作秩序,不无故离岗;3. 遵守工作纪律,不私自处理事务;4. 保守税收机构秘密,不泄露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税务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一、岗位背景和职责概述税收管理员是企业职能部门中的紧要职位,重要负责管理和执行企业的税收事务。
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包含与税务机关的沟通,订立和执行税务策略,及时完成各项税务申报和缴纳义务,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要求有高度敏感性,需要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杰出的沟通本领、优秀的数据分析和处理本领,以及高度保密的意识。
二、税收管理员的重要职责和工作内容1.税务策略订立和执行–跟踪国家、地方税收政策的变动以及相关法规法规定,及时了解税务优惠政策和税收风险;–依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订立税务策略,并与企业高层进行沟通与协商,确保策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跟踪税务策略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税务管理措施。
2.税务申报和缴纳–负责企业各项税收申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并定时准确地报送相关信息和料子;–跟踪各项税收缴纳义务,确保定时足额缴纳各项税金,并保管好缴款证明和缴款凭证;–帮助税务机关的审计和检查工作,搭配供应相关的税务资料和解释。
3.税务合规管理–负责建立和完满企业的税务合规管理体系,明确税收管理的流程和标准;–监督各部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矫正违规行为;–定期进行税务合规自查和评估,确保企业的税收管理实现规范化、正常化、有效化的要求。
4.税务数据分析和处理–负责企业税收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供应给企业高层决策参考;–及时发现和分析税收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帮助企业部门间的数据对接和共享,确保税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税务培训和引导–依据企业的需要,组织和开展税务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和税务知识水平;–针对岗位需要,订立相关培训大纲和教材,并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为企业员工供应税务咨询和引导服务,解答相关税务问题,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标准1.工作行为准则–忠诚于企业,维护企业的利益,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税收合规形象;–保持职业操守,不以个人行为损害企业和税务机关的声誉和利益;–严守工作保密制度,对所知悉的企业信息和税务事项保密。
税收管理部门公务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
税收管理部门公务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税收管理部门公务员是国家税务系统中承担管理税收事务的重要力量。
他们的职责以及工作内容包括:税收政策制定与宣传、税收征收与管理、税收执法与监督,以及税收数据分析与研究等方面。
一、税收政策制定与宣传税收管理部门公务员参与制定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结合经济政策和社会实际,制定相关税收政策和措施。
他们需要深入调研和分析,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国家税收政策的制定和优化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他们还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向纳税人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增强纳税人对税收征收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二、税收征收与管理税收管理部门公务员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与管理工作。
他们根据税法规定,收集、审核、核对纳税人的税款申报信息,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并监督和实施税款的征收工作。
同时,他们还参与税收收入的统计和核算,确保税收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
三、税收执法与监督税收管理部门公务员在税收管理过程中,负责税收执法和监督工作。
他们依法对有关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包括税款的逃避、偷漏、骗取、逃漏税等行为。
他们有权进行税收调查、查账、抽样核查等工作,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追缴案。
四、税收数据分析与研究税收管理部门公务员需要进行税收数据分析与研究,着眼于税收政策的完善和税收管理的改进。
他们通过税务信息系统,分析和研究税收征管的数据情况,深入挖掘税收数据的内在规律和特点,为税收政策的优化和改革提供依据。
同时,他们还通过数据分析和研究,发现和预防税收违法行为,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综上所述,税收管理部门公务员承担着税收管理的重要职责。
他们通过制定税收政策、征收与管理税款、执法与监督工作,以及数据分析与研究,不仅为国家税收收入的增加和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做出贡献,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税收管理部门公务员的工作需要严谨、责任感和专业知识,他们是税收管理体系中的中坚力量,为国家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税务管理员制度
税务管理员制度税务管理员制度税务管理员制度是指国家税务部门对从事税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旨在规范、提高和加强税务管理工作。
税务管理员制度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税务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管理员具备良好的素质和专业知识。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务管理员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主体,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税收政策,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自觉维护税务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同时,税务管理员还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素养,深入了解税法、财务会计和税收政策等相关知识,不断学习更新,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其次,税务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管理员切实履行职责。
税务管理员是税收管理的执法者和执行者,必须按照法律和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税务管理员要积极宣传税法、财政政策和税收征管要求,加强对纳税人的指导和服务,帮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税务管理员还要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查处,严惩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再次,税务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管理员建立健全的纪律和奖惩机制。
税收征管工作是一个复杂和繁琐的工作,为了保持税务管理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必须建立健全的纪律和奖惩机制。
税务管理员应遵守税务部门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履行职责,严禁违反纪律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对于违纪行为和失职失责的税务管理员,应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保证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同时,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税务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激励和奖励工作出色的税务管理员,提高税务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最后,税务管理员制度还要求税务管理员加强合作与协调。
税收征管工作需要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和协调,共同完成税收管理的任务。
税务管理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共享信息和数据,加强跨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加强对税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_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包括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_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包括》摘要: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机关责税管理、有管户责任税工作人员按照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开展工作,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税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基工作是企业税收管理员重要工作职责,纳税贯穿税管理全程税收管理员应加强税管理纳税人提供优质,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征纳成总则条加强税管理优化纳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办法二条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机关责税管理、有管户责任税工作人员按照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开展工作三条税收管理员基职责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纳税税收管理员履行职责应根据具体分工围和管户情况确定工作重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巡巡管严防漏征漏管;加强税额核定管理公平体税企业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开展纳税评估实施精细化管理使企业纳税申报趋真实征收率不断提高减少税收流失四条税收管理员履行税管理职责依法具有日常检权、纳税评估权和处罚建议权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和税稽工作不具有税款征收权、减免缓退税定权和涉税处罚定权特殊情况如交通不便地区和集贸市场零散税收也可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税款五条税收管理员税管理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原则六条税收管理员应当依法纳税人情况保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不得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故刁难纳税人七条基层税机关应根据工作要、税实际状况和税人员素质及能力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队伍企业税收管理员应具备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了企业生产营管理知识税收管理员占基层税人员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实行定期轮换制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原则上每两年轮换次八条各级税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管理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培训不断提高其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日常管理九条日常管理是指税收管理员按照国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总局、省局有关制规定依法行使税收管理职能统称包括税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额核定调、催报催缴、多元化申报方式推广和税控装置推广与管理税格认定调、税行政审批事项调以及履行管理职能所进行日常检等十条基层税机关应当规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纳税人日常管理统筹安排下户依法进行工作十条税收管理员责辖区纳税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销登记、外出营报验登记等事项管理,实地核纳税人登记认定事项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了掌握所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基础信息保证基础数据准确和及更新十二条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账簿凭证管理督促纳税人落实财会计制、财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制等规定十三条税收管理员责对纳税人票种核定进行调对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领购量等提出建议加强对纳税人取得、使用、保管、缴销发票等监控管理和稽核检督促纳税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废旧物销售发票、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及税机关代开xx(简称“五票”)监控管理和稽核检等十四条税收管理员责对xx般纳税人格认定、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行政审批事项调按照规定提出合理建议十五条税收管理员责对财核算不健全纳税人应纳税额核定和调整工作调提出核定和调整建议十六条税收管理员责对按期申报、缴税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按照规定制作相应并依法送达纳税人十七条税收管理员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对管户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工作计划依法纳税人进行日常检实地了纳税人情况十八条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发现存“偷逃抗骗”税嫌疑纳税人要按照规定及移送稽部门十九条税收管理员对上级税机关和部门布置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也应按照要认真完成三纳税评估二十条纳税评估是指税机关通掌握纳税人各类、外部信息运用有效方法和技术手段按照规定程序对纳税人和扣缴义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规定期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和代扣代缴义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管理行是强化税管理重要工作方法二十条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税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基工作是企业税收管理员重要工作职责二十二条税收管理员应对所管辖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可根据其实际情况按月、季、年或生产营周期等进行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企业原则上年评估遍掌握管户实际税情况二十三条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主要责评估对象初步确定、实地调、约谈、对评估问题提出初步处理见等工作二十四条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纳税评估要根据分类管理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采集相关涉税信息并输入“户式”存储管理相关涉税信息包括静态信息、动态信息、三方信息静态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及日常监控要采集纳税人定期般不会变化信息包括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生产能力等动态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主、辅控指标及日常监控要采集纳税人每月有变化信息包括企业金流、货物流等;三方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主、辅控指标及日常监控要从其他企业(单位)采集相关信息包括耗电量、水量、矿产部门收取费等对静态信息实行次性采集录入;对动态信息可根据日常监控要原则上按月采集录入;对三方信息原则上由征管等部门统采集或指定专人采集录入二十五条税收管理员采集各种信息应与巡巡管、涉税调、日常检相结合尽量做到次下户、全面采集、共享使用二十六条税收管理员应充分利用所采集纳税人信息、计算机初审结结合管户实际情况和监控重进行案头综合分析初步确定重评估对象二十七条税收管理员要按照评估方案要对存疑进步验证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和约谈()对般性问题或者行明确、疑清晰问题可以直接进入约谈举证(二)对疑不够明确不调难以与纳税人约谈可先进行实地调疑初步明确再进行约谈;约谈仍存疑可再次进行实地调(三)对存递进关系疑实地调和约谈可步进行二十八条税收管理员实地调和约谈要税管理科(所)长批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国税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规定进行并根据调和约谈结提出初步处理见二十九条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程发现纳税人存“偷逃抗骗”税嫌疑要按照规定及移送稽部门三十条纳税评估结束税收管理员应将相关和及整理、归档并对纳税评估型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和完善纳税评估办法建议四纳税三十条纳税贯穿税管理全程税收管理员应加强税管理纳税人提供优质,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征纳成三十二条税收管理员要树立依法识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做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各类事宜三十三条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进行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特别是新出台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了税法渠道畅通三十四条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纳税相关要认真落实首问责制、承诺制、限制等制纳税人提供优质三十五条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进行管理、程发现有可能发生税收违法违规行情况应及提醒纳税人三十六条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提供性化纳税、辅导五考核评价三十七条基层税机关具体责对税收管理员考核并按照“以人激励主绩效量化”原则建立起真正能体现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和职责履行情况考核指标体系()对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考核参考指标主要有登记率、户月税、虚假停业率等(二)对企业税收管理员考核参考指标主要有管户(按户)税变化率、税违法案件发现户(次)数、按规定移交稽率等三十八条基层税机关应对税收管理员各项职责进行量化分合理确定每项指标分值并按照“人机结合”方法定期进行考核至少每季全面考核次对税收管理员考核应与执法责任制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应与实地抽、纳税人见反馈相结合确保考核准确性、科学三十九条基层税机关应充分利用考核评价结建立与能级制相结合激励机制基层税机关可以建立纳税评估主评制设立纳税评估主、副评员对主评员可设置较高岗位基础分和岗位福利待遇基层税机关可按照考核评价结对综合得分较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较差进行批评教育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进行处罚四十条各级税机关要不断改进和加强部执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廉政监督进步健全税收管理员责任追究制;对由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税收流失或重税违法案件发生或存违规、违纪等不廉行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四十条各级税机关应积极开展税管理能手评选活动省、市、县每级评选出定比例人员级税管理能手授予“税管理能手”称并与公员年考核和“能级制”相结合,给予精神物质奖励六附则四十二条各省辖市国税局可根据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办法、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并报省局备案四十三条规所称基层税机关是指县级以下税机关四十四条规由河南省国税局责释四十五条规年月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规不致以规准。
税务专管员的职责
税务专管员的职责税务专管员是在税务行政部门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负责税务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
他们有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以确保国家税收的平稳运行和合法性,保障国家税收利益。
一、税收政策与法律宣传税务专管员负责宣传和解释税收政策和法律,帮助纳税人正确了解和遵守税收法规。
他们会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讲座,解答纳税人的疑问,确保纳税人能够全面理解税收政策和法律要求。
此外,税务专管员还会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和网站发布宣传资料,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规意识。
二、纳税申报与登记管理税务专管员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登记管理和纳税申报工作。
他们会指导纳税人填写各类税务申报表格,帮助其准确申报纳税信息。
他们会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对,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税务专管员还会对新注册的纳税人进行登记,并核发纳税人识别号码。
三、税务检查与查询税务专管员有权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查明纳税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和遗漏申报的情况。
他们会对纳税人的账务记录、财务报表和票据进行审查,核实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
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违法行为,税务专管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追缴税款和征收罚款。
四、税务咨询与服务纳税人在税务问题上有疑问时,可以向税务专管员咨询。
税务专管员会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税务咨询和解答。
如果纳税人需要特殊的税务帮助,税务专管员还可以协调相关部门,为其提供更全面的税务服务。
五、税收统计与分析税务专管员负责税收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统计工作。
他们会定期编制各类税收报表,向上级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有关税收情况的数据。
税务统计数据对于国家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也对于及时发现并纠正税收违法行为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税务宣传与教育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税收合规意识,税务专管员还会进行广泛的税收宣传和教育活动。
他们会组织税收知识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活动,向纳税人普及税收基本知识,引导纳税人积极遵守税收法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粤府办[1994]27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4]2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四年八月二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地方税务局从省税务局分设,重新组建。
一、组建原则和指导思想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地方税务系统的垂直领导和组织建设,理顺关系,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确保地方税收任务的完成。
二、主要职责地方税务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营业税、所得税和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和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负责管理各市(不含县级市,下同)地方税务机关内设机构和省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地方税务专项编制,考核任免和管理各市局领导班子;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税收宣传工作。
税务管理岗岗位职责
税务管理岗岗位职责
税务管理岗是企业、机关等单位中的一种经济管理职位,负责
督导与落实税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主要职责如下:
1. 税收筹划和税务咨询:对公司税务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进
行分析,提出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协助公司选择最佳的税收方案,同时定期向公司内部人员进行税务培训和咨询。
2. 税务申报和纳税:完成公司税务申报工作,包括税金申报、
纳税申报、税费结算等工作,确保公司纳税合规。
3. 税务审计和风险管理:指导审核填表申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有效,积极面对税务稽查和审计,独立提示审核结果,提出风险管理
措施,主动劝下其后续处理工作。
4. 税务相关的部门协作: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协助公司实现
发票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和交叉检查等工作。
5. 税务法规与管理制度的信息收集和解读:充分了解、分析和
掌握税务政策、税务法规和税务管理制度的最新信息,及时向上级
汇报,方便业务部门整体规划和决策。
6. 税务管理的维护和完善: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提高在应
对税务风险应对时的迅速反应能力,维护企业税务的合法权益。
7.其他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公司领导或税务主管分
配其他的工作任务。
综上所述,税务管理岗职责十分繁杂,需要具备许多的税务知
识和能力,如良好的财务管理、法律知识和商业智慧。
税务管理岗
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员工必须具备严谨的思维、耐心细致的工作态
度和较强的逻辑推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税务管理的职责并积极应对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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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工作制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密切征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管理员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主管税务机关负有管户责任、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
税收管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二)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熟悉基本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三)政治素质好,为税清廉。
第三条?税收管理员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
税收管理员既要按户管理涉税事务,又要按照管理的业务流程,对所管纳税人的具体税收事项实施有效的控管,进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税收管理员应当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源管理的全过程,要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管理。
第四条?地方税务机关应根据区域大小和税源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划分管理范围,实行属地管理。
在此基础上,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等不同类型的分类管理机制。
第五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纳税人有关信息采集的及时、真实和完整,促进信息共享。
第六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提高税收管理员占全体税务人员的比重。
第七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
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素质。
要通过能级管理等激励机制,鼓励税收管理员增长才干,积累经验,成为税收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二章?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第八条?加强户籍管理。
(一)严格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加强登记环节的管理,全面掌握所管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各项登记事项,掌握辖区内纳税人户籍变动情况;(二)有计划地对所管纳税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未办理税务登记户,清理漏征漏管户;(三)通过所掌握的户籍管理信息对纳税人进行实地核查,核实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及时了解和掌握与户籍管理相关的各类动态情况。
第九条?加强税源监控。
及时掌握所管纳税人的税源变动,为组织入库并准确预测税源走势提供依据。
(一)了解所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包括经营范围、生产规模、销售收入、资金运作及经济效益的变化等;(二)了解所管纳税人各个时期的申报纳税情况;(三)收集可能引起纳税人税源变化的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经营策略的调整,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变化,经营环境(市场条件、市场因素)的变动情况等;(四)预测所管纳税人资金运作对税收入库的影响,协助组织税款入库;(五)加强对纳税人发票领、用、存的管理;(六)进行税款催报催缴,协助做好欠税清理工作;(七)协助做好管理范围内非正常户的监督管理和注销户的税款以及税收票证的清缴;(八)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的对策。
第十条?优化纳税服务。
要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为所管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根据所管纳税人的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促使所管纳税人依法纳税。
(一)及时宣传各项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并做好纳税辅导;(二)辅导所管纳税人依法申报,正确划分纳税环节、正确计算应税收入;(三)辅导所管纳税人正确取得和使用合法凭证;(四)接受所管纳税人税法咨询,解答涉税方面的各种疑难问题;(五)协助和辅导所管纳税人做好各项纳税检查工作。
(六)征询并及时反馈所管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和税务机关工作的意见。
第十一条?实施纳税审核。
对所管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税务质疑约谈。
(一)收集、汇总、分析税收征管资料,确保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根据审核对象的各种税收征管资料,综合评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三)对异常申报纳税人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四)根据纳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质疑约谈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税务质疑约谈;(五)为稽查选案提供案源,对稽查反馈结果进行分析,并将审核资料与其他相关信息有机结合,形成监控合力;(六)对纳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加强档案管理。
(一)及时归纳、整理、分析和记录所获的各种税源信息,实行共享,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和细化管理;(二)健全户籍管理档案,并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纳税人户籍资料的“一户式”存储管理。
纳税人的户籍管理档案资料包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人生产经营及其财务核算情况;各税种的核定及其有关资格认定、各类征收方式核定、多元化申报和缴款方式的核准情况;各税种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滞纳及催缴和补缴情况;税务检查及处理情况;享受减免税政策及执行情况;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发票的领购、核销情况;纳税人关、停、并、转以及委托税务代理情况等。
第十三条?税务机关需要对纳税人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税收管理员负责调查核实。
税收管理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反馈调查核实情况。
第十四条?税收管理员对一般性税收违法行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
一般性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所列的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和违章处罚工作。
税收管理员在管理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的,必须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移送稽查局处理。
第三章?对纳税户的分类管理第十六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分类管理、管住大户、责任到人的原则,把税收管理的重点和主要的力量放在重点税源户的管理上,加强重点税源户的管理。
对重点税源户的管理一律要落实责任,由专人负责、专人监控。
第十七条?地方税务机关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纳税户的分布情况以及管理力量和税收管理员素质,按应纳税额、经营规模、行业性质等因素确定重点税源户。
第十八条?地方税务机关对辖区内新设立的对税源影响较大的大型企业、大型工程(投资)项目要及时列入重点税源监控范围。
第十九条?加强重点税源户的管理主要采取派出税收管理员的方式进行。
重点税源户税收管理员可以是专职也可以兼职。
各地要抽调业务能力强,熟悉税收征管业务,熟悉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熟悉财务会计知识的税收管理员从事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工作。
税务机关向重点税源户派出税收管理员,必须发出《派出税收管理员通知书》。
第二十条?重点税源户税收管理员必须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重点税源户详细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取得有关涉税的动态数据,找出影响税源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源变化趋势,写出书面分析报告,报送派出税务机关。
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见《重点税源户税源分析报告(式样)》,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分析对象适当增减有关内容并设置有关分析表格。
对纳入全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的企业,税收管理员必须督促其按时如实报送《全国重点企业税源状况月报表》第二十一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设立或指定负责重点税源管理的部门,其职责是:(一)提出本辖区的重点税源户;(二)制定对重点税源户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三)建立重点税源户台帐;(四)对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进行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
第二十二条?对非重点税源户,地方税务机关按照规范、公平的原则,根据税收管理员的多少和人均管户的数量,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管理方式。
一般来说,管理人员较多、人均管户较少的单位,可分户管理,责任到人;管理人员较少、人均管户较多的单位,可按地域范围结合行业等对纳税户进行细分,在细分的基础上实行分片管理。
第二十三条?对非重点税源户,采用分户管理方式的,税收管理员必须定期下户进行管理;采用分片管理方式的,税收管理员要定期对纳税户进行巡查辅导,对申报纳税情况异常的要及时下户检查。
非重点税源户税收管理员要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对管理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总体情况写出书面分析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纳税人户籍变动、税收收入、税源变化、收入预测以及存在问题等。
第四章?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要求第二十四条?税收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税收管理员在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征管业务规程办理各种管理事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税务文书。
第二十六条?税收管理员对所管纳税人进行调查时,态度要文明,不得向所管纳税人索取超出工作范围以外的资料及提出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条?税收管理员不得代所管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包括纳税申报、缴纳税款、购买发票、购买印花税票等。
第二十八条?税收管理员不得与所管纳税人串通进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活动。
第二十九条?税收管理员不得对外泄露纳税人的经营、纳税情况等资料。
第三十条?税收管理员应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廉政纪律制度。
第五章?税收管理员的监督考核第三十一条?地方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三十二条?地方税务机关对税收管理员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税收管理员负责管理的纳税人原则上每两年应更换一次。
第三十三条?税收管理员实施日常检查要按计划和规定程序进行。
下户调查核实纳税人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和进行日常检查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
下户调查或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并接受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地方税务机关要制定廉政警示工作制度,如定期召开廉政监察座谈会,设立廉政监督举报热线等。
第三十五条?地方税务机关要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机制。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漏征漏管情况,纳税人欠税增减情况,纳税人自觉诚信申报纳税情况,纳税人的涉税违章、违法情况,税源变化掌握情况,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纳税服务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地方税务机关可参考征管质量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第三十六条?税收管理员违反工作纪律,造成税款流失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税收管理员违反廉政纪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除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进行管理外,地方税务机关还应采取下列方式加强与所管纳税人的联系和管理:(一)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的领导定期(至少每年一次)与本辖区内所管纳税人代表进行座谈,通报税收管理员工作情况,听取所管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