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石油公司针对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项活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指导性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实用性、连续性原则,确保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石油公司应设立规章制度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制定第五条规章制度制定应依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管理需要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确保规章制度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规章制度制定应遵循民主程序,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规章制度内容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规章制度内容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避免产生歧义和模糊不清的情况。
第八条规章制度制定应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规章制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九条规章制度制定应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规章制度内容不会对公司合法权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条规章制度制定应进行有效期设定,确保规章制度内容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制定完成后,应进行公布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内容。
第三章规章制度执行第十二条石油公司应建立规章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石油公司应建立规章制度执行考核机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规章制度具有威慑力。
第十四条石油公司应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十五条石油公司应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正确理解和应用。
第四章规章制度变更和废止第十六条规章制度变更应遵循民主程序,对变更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和审查。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废止应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废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中油燃气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运营行为,确保燃气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保障用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油燃气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以人为本,注重培训;(三)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四)公开透明,民主管理。
第二章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燃气安全是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应严格执行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六条燃气管道、设备、仪表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设备。
第七条燃气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燃气公司应建立健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燃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采购、生产、检验、销售等环节应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市场开发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市场开发战略,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
第十三条市场开发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产品推广等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市场开发流程,确保市场开发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办公室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办公室管理制度,提高办公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办公纪律,保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办公自动化培训,提高员工办公技能。
第六章员工培训与考核制度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依据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统称地区公司),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
第四条地区公司应当根据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结合动火作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以及组织管理层级等情况,对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动火作业等级原则上划分三级,各专业系统可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动火作业分级。
炼油与化工系统可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其他系统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油气与勘探、炼油与化工、油气销售、天然气与管道系统动火作业等级划分见附录。
第五条第六条作业关闭是在动火作业结束后,由作业人员清理并恢复作业现场,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签字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职责第七条作业区域所在单位是指具备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权限,组织动火作业的属地主管单位,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一)组织开展动火作业风险分析。
(二)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向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
(三)审批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或相关方案,监督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四)负责动火作业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五)监督现场动火作业,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有权停止作业。
第八条作业批准人应当是作业区域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对动火作业全面负责,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一)与作业单位沟通作业区域风险和安全要求。
(二)组织现场核查动火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或相关方案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签发和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稿)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油法〔2014〕342号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2014年12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执行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股份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依据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行为、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实行统一制度、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
规章制度建设以股份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持续改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
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规章制度作业、照规章制度办事、靠规章制度管理,禁止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二)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规划;(三)组织或参与总部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四)审核总部各类规章制度草案;(五)组织对总部规章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总部规章制度执行中的冲突;(六)指导、检查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负责主管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完善主管业务领域规章制度体系;(二)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起草;(三)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四)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五)指导、检查所属企业相关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中石油16项管理制度范文
中石油16项管理制度范文中石油16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石油的管理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并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定中石油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石油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中石油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和较高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廉洁、透明,以身作则,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秉持诚信原则,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诚信经营,尊重他人,努力工作。
第五条中石油应保护环境,遵守环境保护政策,推广节能减排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六条中石油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慈善捐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七条中石油应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八条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人事档案等方面。
第九条对于员工的招聘,应公开透明,择优录用。
招聘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并进行严格的资历审核。
第十条员工培训应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职业发展需求进行,提供适当的培训机会和资源。
培训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岗位轮岗等。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应定期进行,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并与薪酬激励挂钩。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福利应合理,体现员工的劳动价值。
薪酬福利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应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基本情况、培训记录、绩效考核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四条中石油的生产管理应安全第一,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生产计划应科学合理,均衡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应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监督考核
领导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监督 和考核,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管理部门的职责制定安全生来自计划和方案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 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方案。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 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 急处置能力。
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需 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有。
解释方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权对规定中的条款进行解释,并对相关 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解释效力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与规定本身具有同等 的约束力。
生效日期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28
目录
• 总则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生产管理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 安全生产奖惩 • 附则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通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 事特种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
01
02
03
定期检查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 检查,包括设备设施、作 业场所、员工劳动防护用 品等方面的检查。
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抽查 ,重点检查易发生事故的 环节和部位,确保安全生 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稿)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油法〔2014〕342号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2014年12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执行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股份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依据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行为、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实行统一制度、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
规章制度建设以股份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持续改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
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规章制度作业、照规章制度办事、靠规章制度管理,禁止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二)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规划;(三)组织或参与总部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四)审核总部各类规章制度草案;(五)组织对总部规章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总部规章制度执行中的冲突;(六)指导、检查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负责主管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完善主管业务领域规章制度体系;(二)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起草;(三)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四)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五)指导、检查所属企业相关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钻井监督管理办法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的管理体制和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钻井监督管理,特指定本办法工程监督管理机构职责第二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是是股份公司工程监督(物探、钻井、地质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等)的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与监督处是工程监督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机构。
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监督中心)是工程监督技术支持和业务管理的机构。
油气田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油田公司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钻井监督是油田公司派驻钻井现场的全权代表,钻井监督资格是执业资格,钻井监督是岗位职务。
油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钻井正监督和钻井副监督岗位。
第四条钻井监督实行聘任制。
第五条本办法在股份公司范围内实行。
第二章钻井监督岗位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制订股份公司的钻井监督规章制度。
2负责股份公司的钻井监督培训、考核、注册等管理工作。
3检查指导工程监督中心和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结构的业务工作。
4研究决策钻井监督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工程监督中心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等。
2负责组织钻井监督管理办法、工作规范等的编制和修订。
3负责钻井监督动态管理。
4负责钻井监督培训、考评、注册、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5参与勘探与生产分公司重大钻井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6负责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钻井监督管理。
7组织钻井监督经验与技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第八条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结构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负责本油田公司钻井监督的聘用、考核、技术培训等工作。
2参与钻井工程设计审查和工程招标工作。
3定期向工程监督中心报送钻井监督人员有关信息等。
石油天然气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天然气公司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服务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重大投资、重大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人力资源、信息化等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九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权益。
第十条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到合适的人才。
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第十五条公司对成本费用进行严格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章生产与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公司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
第六章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第二十条公司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质量。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
第二十二条公司加强供应链管理,确保原材料、设备等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七章信息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中国石油规章制度管理
中国石油规章制度管理一、总则中国石油是国家石油行业的主要生产、销售和研发企业。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劳动效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并执行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1. 公司各级领导应当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遵守,对于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应当按照程序逐级批准。
2.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过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及法务部门的审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印发执行。
3. 修改规章制度时应当充分征求公司员工的意见,尊重民意,保证规章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及时向公司员工进行通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和解释,确保全员了解并遵守。
三、规章制度的分类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内容的不同可分为管理制度、生产制度、安全制度、质量制度等多个方面,各类制度相互关联,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
四、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违背规章制度。
2. 规章制度的执行由公司各级领导负责,具体落实由相关部门负责,对于执行不力或者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严厉追究责任。
3. 公司各级领导应当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公司设立监察部门,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
五、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宣传1.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确保全员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公司可以利用内部刊物、网站等媒体,对规章制度进行宣传和解释,提高员工的执行意识和遵守规定的自觉性。
3. 公司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对规章制度进行解读和讲解,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规章制度。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公司总部制定并下发执行,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应当加以落实。
2. 对于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总部,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应当遵守并执行。
3. 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者补充,须经公司总部批准后执行。
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二、制度的范围和制定1.石油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行业规范进行制定。
2.牵头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改,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初稿。
3.初稿由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审议,并征求全体员工的意见,形成终稿。
4.经公司领导班子审定后,下发实施,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
三、规章制度的分类和内容1.公司管理制度(1)董事会规章制度(2)经营管理规章制度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招聘与录用制度(2)薪酬管理制度(3)绩效考评制度3.岗位职责制度(1)职责与权限制度(2)工作内容要求制度4.安全生产制度(1)生产安全制度(2)应急管理制度5.企业文化管理制度(1)精神文化建设制度(2)行为规范制度6.行政办公制度(1)文件管理制度(2)会议管理制度四、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检查1.执行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负责地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2.培训公司要定期开展规章制度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3.监督和检查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五、规章制度的完善和修改1.定期检查和评估公司要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
2.随时修订当遇到紧急情况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以随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办法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措施。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作为公司规章制度的一部分。
对于不在本办法中规定的事项,可参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总之,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各项工作,保障员工权益,确保企业的有序运作。
公司要不断完善和修改规章制度,加强对其执行和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石油公司是一个国家性重要的能源企业,其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健全与有效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
为了全面提高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水平,本文将从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与监督、评估和修订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1.重视制定规章制度。
石油公司应该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确立专门的规章制度制定部门或工作组,明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将制定规章制度作为一个系列工作的重点来抓。
2.科学制定规章制度。
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石油公司应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科学、合理的制定方法,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面性和操作性。
3.广泛征求意见。
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相关人员、专家、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参与性和民主性,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规章制度更加生动和实用。
二、规章制度的落实与监督1.建立责任人制度。
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应有明确的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落实到岗位、个人,确保责任到人。
2.加强培训和宣传。
石油公司应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宣传,使每个员工都能清楚地了解和掌握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其遵守和执行的意识。
3.完善制度执行考核机制。
石油公司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考核机制,通过考核结果的反馈和相关奖惩措施的实施,促使员工真正将规章制度落实到工作中。
三、规章制度的评估和修订1.定期评估规章制度。
石油公司应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2.借鉴他人经验。
石油公司可以借鉴其他石油公司或相关行业的规章制度经验,吸取其成功的经验和教训,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3.组织修订规章制度。
石油公司应组织专门的力量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确保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避免频繁修订和不必要的反复。
综上所述,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健全与有效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承包商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及独资子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
股份公司及建设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股份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装置设备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分为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
第四条股份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总部监督、专业分公司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的体制。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者甲方,是承包商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应当严把承包商的单位资质关、HSE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文化融合,承包商相对固定。
第五条股份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替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股份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承包商安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组织制修订股份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三)检查、指导、考核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二)组织开展权限范围内承包商安全准入的评审和审批工作;(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业务归口地区公司承包商选择、使用、评价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本专业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本专业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4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三部分。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各公司、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专业公司、地区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地区公司所属厂(公司、矿)安全(安全环保)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专业公司及地区公司安全部门,应由公司行政正职领导或其授权副职领导主管,地区公司所属厂(公司、矿)及其以下安全部门应由行政正职领导主管。
第七条各级安全部门安全专职人员应具备较丰富的生产经验和安全知识,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第八条有关键装置和要害生产部位的基层单位(车间、大队)应配备安全工程师。
第九条安全专职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安全专职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及地区公司所属厂(公司、矿)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主任应由本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安委会负责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和奖惩方案,定期(公司级单位每半年一次,厂级单位每季度一次)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决议、指示和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2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质量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质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不断提高股份公司价值和实现股东回报最大化,为股份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第三条各级最高管理者是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负全责。
应将质量工作目标纳入其任期目标,严格执行“质量否决权”制度。
第四条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工作方针,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依据GB/T 19000(idt ISO 9000)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施工作业质量和服务质量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质量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质量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订质量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组织对质量工作的优秀项目、优秀成果和质量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表彰和奖励;(四)归口指导股份公司所属单位依据GB/T 19000(idt ISO 9000)族标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五)统筹规划股份公司名牌发展战略,并会同各专业分公司组织实施;(六)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招标评标和竣工验收,指导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勘探开发施工作业的质量监督和监理工作;(七)规划并提出建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建议,指导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开展工作;(八)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负责指导、监督专业分公司采购产品、设备质量管理工作和对外部技术服务队伍资质管理工作。
中石油管理规章制度
中石油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石油集团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中石油集团所有分支机构及员工,包括总部、各区域办事处、子公司等。
第三条:中石油管理原则为科学化、规范化、效益化、法制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质量为中心,遵循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全面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中石油集团各单位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管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中石油品牌形象。
第五条:中石油集团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石油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防范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中石油集团各单位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
第七条:中石油集团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合理确定绩效考核指标和分配机制,激励员工创新和拼搏。
第八条:中石油集团各单位应当积极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中石油集团总部设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公司治理,实现公司高效运转。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协调机制。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和财务情况,保持透明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保持上下联动和横向合作,增强组织效能。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人才梯队和绩效考核机制,积极选拔和培养优秀员工,优化人才流动。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团队建设和员工关怀,营造和谐团队氛围和员工文化,提升员工幸福感和归属感。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十五条:中石油集团各单位应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和风险。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配送,确保原材料和产品供应充足和及时,提升产销匹配度。
天然气开发管理纲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开发管理纲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开发前期评价 (2)第三章开发方案 (4)第四章产能建设 (10)第五章开发生产 (12)第六章规划计划 (17)第七章储量与矿权 (18)第八章技术创新与应用 (20)第九章健康安全环境 (21)第十章考核与奖惩 (22)第十一章附则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利用和保护天然气资源,合理开发天然气,确保安全、清洁生产,加强对天然气开发工作的宏观控制,规范天然气开发各项工作,制定本纲要。
第二条天然气开发管理包括规划计划、开发前期评价、开发方案、产能建设、开发生产、储量和矿权、技术创新与应用、健康安全环境等。
天然气开发专业主要包括气藏地质、气藏工程、钻井工程、采气工程、地面工程、经济评价、健康安全环境等。
第三条天然气开发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发展战略。
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上中下游协调发展的方针,做到资源准备、产能建设、管道建设和市场开发合理匹配。
第四条天然气开发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把地质研究和动态分析贯穿始终,根据生产特征和不同开发阶段,制定合理生产制度和调控措施,改善开发效果,达到较高的经济采收率。
(二)注重技术创新,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和成熟技术配套,发挥先进实用技术在开发中的作用。
(三)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构建能源与自然的和谐。
(四)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岗位培训,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队伍与管理队伍。
第五条本纲要所指天然气包括气藏气、气顶气、凝析气、油田伴生气、煤层气及非烃气等。
第六条本纲要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油(气)田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油田公司)在国内的陆上天然气开发活动。
控股公司和国内合作的陆上天然气开发活动参照执行。
第二章开发前期评价第七条开发前期评价是指在勘探提交控制储量或有重大发现后,围绕气田开发进行的各项开发评价和准备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解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解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 (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 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 “ 以人为本 ” 的思想、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基本方针和贯彻 “ 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 ” 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 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 HSE 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 两书一表 ” ,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 ;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石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石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石油行业的所有企业,包括油田、炼油厂、化工厂、输油管道、加油站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六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方针和原则;(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三)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四)安全生产投入和保障;(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八)其他应当纳入的安全生产内容。
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
第三章规章制度执行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章规章制度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档案,保存规章制度文本和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归档和备案,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编号和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制定或者未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二)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的;(三)未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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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油法〔2014〕342号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2014年12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执行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股份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依据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行为、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实行统一制度、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
规章制度建设以股份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持续改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
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规章制度作业、照规章制度办事、靠规章制度管理,禁止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二)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规划;(三)组织或参与总部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四)审核总部各类规章制度草案;(五)组织对总部规章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总部规章制度执行中的冲突;(六)指导、检查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负责主管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完善主管业务领域规章制度体系;(二)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起草;(三)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四)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五)指导、检查所属企业相关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总部规章制度;(二)负责建立完善本企业规章制度体系;(三)依据总部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具体规章制度;(四)负责本企业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五)负责本企业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
第二章规章制度制定第一节制定权限第九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分为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和所属企业规章制度两个层级。
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划分为法人治理制度、职能管理制度和专业管理制度,并分别设定审议批准程序。
第十条法人治理制度是规范股份公司法人治理、明确董事会和监事会运行规则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
股份公司章程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组织起草,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其他法人治理制度由股份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组织起草,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制度是总部机关履行业务管理职能、规范各类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管理规范,在股份公司范围内具有效力。
职能管理制度由总部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论证和起草,根据重要程度分别由股份公司主要领导、业务主管领导和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审议批准。
规定职能管理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和要求的基础性制度、涉及多项职能管理的综合性制度以及涉及职工重要利益的制度,由股份公司主要领导组织审议批准。
其他职能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组织审议批准。
对职能管理制度进行细化、补充实施程序和工作表单的实施性办法,可由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专业管理制度是专业分公司履行专业管理职能的具体规定,包括本专业领域范围内生产、建设、技术、销售等业务的相关制度以及本专业领域具体执行股份公司职能管理制度的实施性规定,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效力。
专业管理制度由专业分公司组织论证和起草,由专业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审议批准。
第十三条所属企业执行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可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对总部规章制度进行细化形成本企业的实施性规定,并对总部规章制度未覆盖的事项制定本企业的相关制度。
所属企业规章制度不得与总部规章制度相抵触,在本企业范围内具有效力。
第二节立项第十四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架构和建设规划,组织编制总部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应当于每年一季度编制完成。
第十五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对规章制度制修订立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向法律事务部提出立项建议。
第十六条论证规章制度制修订立项的必要性,应当从股份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管理提升出发,考虑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加强制度体系顶层设计,既要弥补缺失、完善制度体系,更要优化内容、提升制度质量,还要简化结构、避免制度庞杂,并与标准、流程及其他管理文件衔接配套。
第十七条法律事务部对各部门和专业分公司的立项申请组织审查,编制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经股份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在执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三节起草第十九条起草规章制度应由起草部门负责人组织,拟订起草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分工。
对于跨职能部门的综合性规章制度,应明确牵头部门,并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负责起草。
第二十条起草部门应根据规章制度规范的事项,收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等,并就有关问题开展制度调研和对标。
第二十一条起草部门应当对规章制度的规范事项、管理程序、风险节点、控制措施、管理要求进行梳理,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管理职责划分和管理部门职责界定等做出充分论证,设计形成规章制度草案的基本框架。
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进行专项调研并形成论证材料。
第二十二条起草部门应当根据调研论证情况和规章制度草案的基本框架,组织起草人员编写规章制度草案。
规章制度草案内容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二)体现股份公司的整体意志和管理要求,符合公司实际;(三)反映生产经营管理规律,体现先进的管理思想、技术和方法;(四)具有合理的权力制衡机制,权责明确、程序清晰、内容具体,便于实施;(五)与相关规章制度衔接配套,内容不重复、不矛盾。
第二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体例格式应当统一规范、逻辑严密、文字简洁、表述准确,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一)规章制度名称;(二)依据和宗旨;(三)适用范围;(四)管理部门及职责;(五)管理程序和具体规范;(六)监督与责任;(七)解释部门;(八)颁发生效时间。
第二十四条起草部门应当将规章制度草案分送总部机关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和所属企业征求意见。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对存在争议的事项,起草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规章制度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并报请股份公司相关主管领导确定。
第四节审核第二十五条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规章制度审核。
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完成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后,应向法律事务部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规章制度草案;(二)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三)需要说明和协调解决的问题;(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六条法律事务部在收到审核材料后,应对规章制度草案内容、形式以及相关制度衔接等组织审核。
需要继续讨论研究的,法律事务部会同起草部门向业务相关部门和所属企业征求意见或组织会议讨论研究。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规章制度草案呈报审议;对不符合要求的,法律事务部协商起草部门补充、修改;对审核认为应当撤销的,报股份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撤销。
第五节审议与颁发第二十八条审议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应当以会议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起草部门应当在规章制度审议前两个工作日,将规章制度送审稿和起草说明送达全体与会人员;(二)起草部门负责人对规章制度起草情况作出说明,必要的宣读规章制度送审稿;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审核情况作补充说明;(三)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审议,由会议主持人作出审议决定。
除需要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之外的规章制度,在前期论证和审核比较充分,内容没有分歧的情况下,经法律事务部同意,可以采用书面传签的方式审议。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经审议通过或原则通过的,起草部门应当按照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报法律事务部审核确认。
规章制度经审议,认为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的,起草部门应当按审议意见深入论证,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审议。
审议决定撤销或废止的规章制度,由法律事务部办理撤销或废止手续。
第三十条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按照公文处理规定,行文颁发。
法人治理制度和职能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文件颁发;对职能管理制度进行细化、补充实施程序和工作表单的实施性办法,以总部机关部门文件颁发。
专业管理制度以专业分公司文件颁发。
规章制度行文颁发时,应当由法律事务部和业务相关部门审核会签。
第三十一条规章制度印发时抄送法律事务部。
法律事务部应当及时录入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系统,对宣布废止的规章制度做出失效标记。
第六节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三十二条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明确本企业规章制度层级和制定权限,指定本企业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建立规章制度管理体系。
第三十三条所属企业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在企业层面统一制定本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规章制度的集约性和标准化,避免层层转化制度;需要授权下属单位制定的具体作业制度,应当明确制定程序,加强指导和监督,保证规章制度质量。
第三十四条所属企业按照总部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管理的原则、范围、事项应符合上级规章制度;(二)职责权限、管理程序、管理要求应与上级规章制度有效衔接;(三)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对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细化,保证制度规定落实到位;(四)内容应当体现股份公司整体意志,不得与总部规章制度相抵触。
第三十五条所属企业规章制度、标准、流程与管理体系建设应当整体规划、有效衔接、协调一致。
管理体系应当运用体系方法落实规章制度要求,不能违反规章制度规定导致冲突。
规章制度应当按照体系管理的思想,持续优化提升。
第三十六条所属企业应当参照总部规章制度制定的规定建立本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并严格执行。
重要的规章制度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涉及职工重要利益的应当履行民主程序和告知义务。
第三章规章制度实施第三十七条规章制度颁发后,与规章制度实施有关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