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工作细则
2023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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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一、职责和使命1.作为董事会的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董事会的日常工作,确保其高效运转;2.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和公司治理建议,确保公司合规运营;3.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保持密切合作,高效沟通信息,推动决策的实施;4.维护董事会的法律文件、档案和其他机密信息的保密性。
二、工作细则1.董事会会议(1)制定会议议程,确保议事程序规范;(2)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协调会议时间,准备相关材料;(3)记录会议记录和决议,并及时向相关方传达会议决议;(4)跟踪和督促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2.信息传递和沟通(1)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传达信息和反馈意见;(2)协调其他部门提供董事会所需的信息和文件;(3)维护公司内部和外部的信息披露,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4)协助董事会成员处理涉及公司事务的公函、来访、投诉等事项。
3.公司治理和合规(1)督促公司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决议;(2)协助董事会制定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3)监督公司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合规性和合理性;(4)及时通报和应对公司涉及的法律风险和合规问题。
4.文件和档案管理(1)负责董事会相关文件和决议的起草、修改、审定和归档工作;(2)保管和管理公司董事会文件、档案和机密信息,确保安全可靠;(3)协调董事会文件的核实和认证工作。
5.专业建议和支持(1)提供法律和公司治理方面的专业建议,为董事会成员提供必要的支持;(2)研究和分析行业和公司相关的法律、政策和规定,并及时向董事会成员传达;(3)协助董事会成员制定决策的目标和原则,为决策提供支持和方法。
6.业务拓展和创新(1)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提供业务拓展和创新的建议;(2)参与公司战略计划和经营决策的制定,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能力要求1.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有效合作;2.具备扎实的法律和公司治理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3.优秀的组织和执行能力,能够高效处理多任务;4.保密意识和责任心强,能够妥善处理机密信息;5.具备创新思维和业务拓展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战略性建议。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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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前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三条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五)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一)《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公司现任监事;(五)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六)法律法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拟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应当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备案,并报送以下材料:(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履历;(二)候选人的学历证明、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
上交所自收到报送的材料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未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对于上交所提出异议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不得聘任其为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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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足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献、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免职规定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一)具有以上学历,有一定财务、法律、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二)具有行政、管理等任职经验;(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四)《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人员及其他法律、法规严禁的人员不得担任;(五)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六)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二)公司现任监事;(三)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四)最近三年受到相关监督部门处罚的;(五)公司章程或相关部门认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一)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二)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规定其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连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三)董事会秘书若提出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并提交书面申请。
(四)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献、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五)董事会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董事会应当向全体股东报告并说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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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一、岗位职责1.协助主席团制定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2.安排会议场地和设备,并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文件。
3.准确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和行动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策划、组织和实施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跟踪评估。
5.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与保护。
6.协助董事会主席向股东代表、监管机构报告董事会工作情况。
7.协助做好董事会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职位要求1.具备较强的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和重要制度。
2.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办公软件,精通文字处理、制图、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操作技巧。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级别部门和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
4.具备较强的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清晰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5.具备较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
三、工作流程1. 会议准备1.主席团将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提供给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制定计划表。
2.根据计划表提前安排好场地和会议设备,并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和文件。
3.在会议前一天,在会议室摆放各类会议资料和文具。
2. 会议进行1.根据议事日程,在会议开始前检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备,为议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2.记录与会董事的出席情况以及列席人员的身份,报告主席团。
3.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4.对于每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统计,记录票数情况。
5.记录决议和选举结果,撰写会议记录,并发送相关人员关注。
6.确保决议和决定得到准确执行。
3. 会议结束1.检查会议文件、资料和记录是否完整,并进行归档保存。
2.对于有关决议和行动计划的跟踪工作进行记录和定期报告。
3.汇总本次会议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对后续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工作注意事项1.董事会秘书应遵纪守法,秉持行事公正、谦虚敬业的工作态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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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工作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确保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维护董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重要职务,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主席汇报工作,负责董事会决策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负责董事会的会议组织,包括制定会议日程、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安排会议场地等工作;(二)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和讨论,及时整理并发送会议纪要给与会人员;(三)负责董事会决策的执行和落实,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四)协调董事会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董事会决策的实施;(五)组织并保管董事会的各类会议文件、决议和其他相关资料,建立和维护董事会档案;(六)及时关注法规、政策、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动态等,向董事提供法律、政策、经济等方面的信息和分析报告;(七)协助董事会主席开展董事选举和董事职务评价工作;(八)参与公司治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九)负责董事会相关机构的管理,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公司秘书处等;(十)积极参与公司内外部会议和活动,代表董事会与外界沟通和交流。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要求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独立思考、决策和执行;(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调动公司内外部资源;(三)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预见和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四)具备较高的法律、法规、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专业素养;(五)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六)具备较高的语言表达和书面文档处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会前准备阶段: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主题及议程,制定并发送会议通知,收集整理会议资料;(二)会议阶段:安排会议场地、设备和服务,组织会议进行,记录会议讨论和决议;(三)决议执行阶段:按照董事会决议制定并安排实施方案,监督并推动落实情况;(四)监督检查阶段:定期向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协调沟通公司内外部各部门,推动决策实施;(五)档案管理阶段:建立并维护董事会档案,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决议和相关资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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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 职责和职能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及会议管理,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协助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长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提供信息、参与决策、安排日程等各方面。
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情况。
1.2 管理董事会文件董事会秘书需要保管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确保这些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机密性。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对文件及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1.3 组织和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需要负责组织和记录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发布会议决议。
在会议前,董事会秘书需要向董事们发送会议通知和材料,并确认与会人员。
在会议后,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记录整理出正式内部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
1.4 协调董事会委员会当董事会需要进一步分工和委任委员会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管理董事会委员会。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做好董事会和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并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1.5 提供董事会指导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董事会或委员会提供相关指导,以确保其工作有效推进。
2. 工作方法为了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董事会秘书应该按照以下工作方法:2.1 沟通董事会秘书需要与董事长和其他董事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与各委员会联系,并关注董事会工作的实时进展。
2.2 定期更新董事会秘书需要定期更新董事会工作的重点、进度和所需的工作计划,以向董事会展示和报告工作成果。
2.3 管理文件为了确保董事会文件安全和机密,董事会秘书应该使用机密文件柜、密码保护、加密等措施,有效地保护董事会的文件和资料。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审查文件和资料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4 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将其载入有关文件中。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应该收集和分析与会者的反馈意见,以便领导层对会议进行评估。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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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是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1. 日常行政支持:负责董事会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会议安排、文件整理、行程安排等。
2. 董事会会议准备:负责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议程的制定、文件的分发、会议室的预订等。
3. 会议记录和报告: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内容,并准备相关报告和文件。
4. 通信协调:负责董事会与公司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与高层管理人员、股东、监管机构等的联络。
5. 文件管理:负责董事会的文件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存档、整理和归档等。
6. 法律合规:负责董事会的法律合规工作,包括监督公司的合规操作、管理董事会文件的机密性等。
7. 董事选举和任命:负责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命程序,并维护董事会成员名单和个人档案。
8. 机密信息保护:负责董事会的机密信息保护工作,确保董事会的文件和讨论内容的安全性。
9. 监督执行决议:负责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和反馈结果。
10. 公司治理支持: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治理工作,包括董事会评估、委员会运作等。
董事会秘书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与高管、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和决策的有效执行。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保护董事会的机密信息,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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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是一家公司非常重要的职位,负责为董事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维持董事会在公司中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为了帮助董事会秘书有效地完成工作,制定一系列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可以提高效率,确保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质量,帮助公司顺利推进业务。
一、工作准备董事会秘书需要在会议前对所有相关文件进行审阅和整理,以确保所有的材料和文件都准确无误且齐备。
这一步骤十分关键,要求董事会秘书具有真正的细心和耐心,需要认真审核所有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公司章程、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规等所有与董事会工作相关的文件,并将其整理为可供查阅的清单,以便与会的董事们能够全面了解所有相关的内容。
二、会议组织董事会秘书需要为会议安排足够的时间,并对所有议程安排充足的讨论时间。
在会议前,董事会秘书需要联系董事们确认会议参加人员名单,并确保参会人员得到通知。
董事会秘书还需要与董事会的秘书主席协作,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并为会议提供会议桌椅、会议记录本、笔、纸、投影仪等必要的设备和物资。
三、记录会议内容董事会秘书需要准确记录所有的会议讨论、决策和行动计划,并将其整理为会议纪要,这份记录将直接影响董事和公司的决策和行动。
在编写会议纪要时,应注重内容准确、简短明了,同时突出会议重点和行动计划。
董事会秘书还需通过会议纪要在下一次会议前验证所有的工作内容,以确保董事会能够按时完成所有的工作安排。
四、协助其他部门董事会秘书需要协助股东关系部门、法务部门和公司秘书部门等其他部门,并传达董事会的重要决定和行动,以便公司顺利推进业务。
协助其他部门还包括公告会议决议、协调董事会活动和工作、委托公证人对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公证等。
五、保守秘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非常重要,因为秘书需要保守所有机密信息和商业机密,确保所有的机密都得到保密处理和妥善保管。
董事会秘书应该主动规划如何保护公司的秘密,并收集和保留所有机密信息,以处理未来可能发生的机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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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股份有限企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任职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旳任免................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重要职责和权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董事会会议工作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沟通与联络......................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履职汇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履职监管及问责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XXXXX股份有限企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旳规定,为深入完善XXXXX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法人治理构造,明确董事会秘书旳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增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提高企业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XXXXX股份有限企业章程》(如下简称《企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企业旳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所规定旳义务,享有对应旳工作职权。
第三条企业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企业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旳工作。
第四条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配置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旳专职人员,对董事会秘书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旳工作,并列席董事会,负责作董事会会议记录。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五条董事会秘书旳任职资格:(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投资、经济管理或股权事务等工作不少于三年;(二)掌握法律、财务、证券、企业管理等方面旳知识,具有良好旳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遵法律、法规、规章,可以忠诚地履行职责,熟悉企业经营状况,并具有良好旳处理公共事务旳能力。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doc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doc](https://img.taocdn.com/s3/m/81861618ccbff121dd368358.png)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更好的组织、协调、服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健全相关工作程序,加强股东大会、董事会资料管理,推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下设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人员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批准、聘任。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负责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会议材料,安排有关会务,负责会议记录,并保障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
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的制度,参加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
第七条负责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协调来访接待,处理投资者关系,保持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协调解答社会公众的提问,确保投资人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
第八条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董事股份记录资料。
第九条协助董事及董事长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知悉公司做出或可能做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有义务及时提醒,并有权如实向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机构反映情况。
第十条协调向公司监事会及其他审核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协助做好对有关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董事和董事长履行诚信责任的调查。
第十一条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新三板挂牌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新三板挂牌公司)](https://img.taocdn.com/s3/m/8d8a73fe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f21fc4c.png)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新三板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董事会会议第五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制定会议议程,起草会议决议,保存会议记录,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董事会成员发出会议通知。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将会议议程、相关文件和资料,及时发放给董事会成员。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期间,记录会议内容,及时整理会议记录,起草会议决议,并在会议结束后,向董事会成员发放会议记录和决议草案。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会议记录和决议草案报送董事会主席,经过审批后,及时向董事会成员发放正式决议。
第三章董事会文件管理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负责公司董事会文件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阅等,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准确。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董事会主席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董事会成员发放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董事会规范化管理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会主席,对董事会的运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制定董事会工作计划、组织董事会培训、完善董事会制度等。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会主席,对董事会成员进行管理和督促,确保董事会成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五章董事会对内外联系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会主席,与内外部相关人员进行联系和沟通,包括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股东、监事会、审计机构等进行沟通。
第六章其他第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内部信息。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0aadcb86b90d6c85ed3ac671.png)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七)公司现任监事、独立董事;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兼任的情形除外。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聘任与解聘第七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八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一)本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连续三年未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三)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四)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后果严重的;(五)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后果严重的。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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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 名。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公司现任监事;(二)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三)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四)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五)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六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负责保存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东名册、董事名册、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董事持股情况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记录文件、公司组建档案等资料,制订保密措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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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祕书工作细则2、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安排,提出会议方案,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出席人员及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议程、所审议提案及相关材料、会议费用等,报董事长同意后定稿;3、根据会议议程安排和出席会议的人员,整理、複製相应份数的会议档案;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董事会成员和列席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并接收会议通知回执,统计出席人员情况;5、发出会议通知的同时,向董事会成员和列席人员传送会议材料;6、安排具体会务。
第九条董事会祕书负责製作、保管董事会会议签到簿。
董事会签到簿应记载如下内容:1、董事会届次;2、会议地点、日期;3、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4、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缺席原因及所委託**出席董事的签名;5、其他内容。
第一十条董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而委託他人代为参加会议的,应在签到时将委託书交予董事会祕书。
董事会祕书应对委託书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要件。
核对无误的,应由受託人代委託人签到。
第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签到簿和**出席会议委託书由董事会祕书建档储存。
第一十二条董事会祕书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或指定公司行政部门专人负责。
第一十三条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届次;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3、出席会议董事及受委託**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人员情况;4、会议议程;5、董事发言内容;6、对会议议题形成决议或不能形成决议的情况;7、其他会议事项。
第一十四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和记录人签名。
第一十五条董事会祕书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归纳彙总后,製作会议纪要,包括会议基本情况、董事发言概要,所通过的决议;经董事长签发后,按照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经理班子成员的人数複製相应份数,于会议结束后7日内送交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经理班子成员。
第一十六条董事会决议书由董事会祕书拟订,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决议书的份数,并于会议结束后3日内送交各位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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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修订)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参与日常工作的分管和协调;公司应当明确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或部门。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接受董事会的领导,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方能以公司的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董事会秘书职位;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最近三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证券交易所对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次数累计达到二次以上;
(六)公司现任监事;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拟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本细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履历;
(二)候选人的学历证明、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不得聘任其为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年未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三)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四)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后果严重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后果严重的。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时,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离任的,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
董事会秘书辞职后未完成上述报告和公告义务的,或者未完成离任审查、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的,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公司董事会未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履 职
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
(二)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五)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六)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第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一)组织筹备并列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四)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五)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董事会秘书负责上市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
(一)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二)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三)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四)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第十七条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第十八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第十九条董事会秘书应提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
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行为。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三条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对外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不属于前述应当履行保密的范围。
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其职责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章 培 训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或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应参加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资格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6个课时,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董事会秘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应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秘书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年度考核和离任考核。
董事会秘书的年度考核期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离任考核期间为其任职之日至离任之日。
第三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在每年5月15日或离任前,主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年度履职报告或离任履职报告书。
董事会秘书未在上述期间内提交年度履职报告书或离任履职报告书的,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应督促该董事会秘书提交。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年度履职报告书和离任履职报告书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年度或任职期间内个人履职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