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
XXXXX公司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按照集团公司党委《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公司转型发展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继续深化党内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公司转型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
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的原则。
紧密围绕公司转型发展大局,结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
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以及企业商业秘密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都要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做到多样便捷,保证党内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
要把党务公开与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厂务公开、区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大胆改革和积极探索公开的有效形式和载体,不断拓展和丰富公开内容,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二、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内容分为公司党委层、基层支部层。
1、公司党委层党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技人员聘任及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实事工程规划制定、落实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其他应公开的事项等10个方面43 项内容。
中共广东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8.11•【字号】粤卫党[2011]47号•【施行日期】2011.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广东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党﹝2011﹞47号)省中医药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卫生厅党组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粤党公开〔2011〕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办新发〔2011〕68号)、《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4号)等一系列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以下简称“三公开”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三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规范“三公开”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为着力点,落实民主决策,深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增强“三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实现三个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权力运行机制的监督制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法纪的自觉性,贯彻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提高党务、政务、院务工作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各级党的基层组织、行政机关以及公职人员的凝聚力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医患之间的信任和谐,自觉维护医疗卫生行业新形象;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切实把党务、政务、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交给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使各级领导干部在“三公开”工作中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实现领导决策科学、民主,机制规范运行,制度真正执行,提高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的有效性。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原则,结合公司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办法。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
包括: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支部作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支部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企业发展的情况。
8监督情况。
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9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专栏、电子邮件、支部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
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支部网站上公开。
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党员管理制度等党建制度的通知
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党员管理制度等党建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淄经合党字[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党员管理制度等党建制度的通知(淄经合党字[2010]30号)各党支部:现将我局党总支制定的《党员管理制度》和《党员“亲情式”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党员管理制度2、党员“亲情式”管理制度二0一0年八月十一日附件1:党员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此外,对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的问题,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二、“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上党课每半年1次。
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
三、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组织)生活会。
要加强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质量。
党员要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监督。
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2021年党务公开规章制度
2021年党务公开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党内民主监督和党员参与的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促进党内民主决策,2021年,我党制定了一系列党务公开规章制度,以规范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进行。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1. 党务公开的原则党务公开应当遵循党内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依规依纪、真实有效。
2. 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内容包括党员权利、义务,党内组织和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等事项。
3. 党务公开的对象党务公开主要对象为党员和广大党员群众,同时包括其他社会公众。
4. 党务公开的方式党务公开的方式包括向党员发布通知、公告,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党务公开活动等形式。
二、党务公开的主体责任1. 党组织各级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党员党员应当积极参与党务公开活动,主动了解党务工作进展情况,支持和监督党组织的工作,向党组织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3. 党委书记各级党委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亲自关心支持党务公开工作,推动各项党务公开活动的顺利开展。
4. 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各级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应当负责协调和管理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党务公开的具体措施1. 公开党内会议记录党内会议的会议记录应当及时公开,党员可以通过查阅会议记录了解党内会议的讨论情况和决议结果。
2. 公开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支部应当定期向党员公开工作计划,及时向党员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接受党员监督和评议。
3. 公开党员大会决议党员大会的决议应当及时向党员公开,让党员了解党内事务的决策过程和结果。
4. 公开组织生活活动支部组织的各类党内活动和组织生活应当充分公开,让党员了解支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党内凝聚力和活力。
5. 公开党员权利和义务党员权利和义务应当明确公开,让党员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增强党员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26•【字号】鲁国资党办[2011]3号•【施行日期】2011.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务公开制度》的通知(鲁国资党办〔2011〕3号)各党支部:《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务公开制度》已经委党委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0月26日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务公开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的意见》(鲁直机党工字〔2011〕66号)要求,切实提高委机关党务公开水平,使机关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原则(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
坚持服从服务于国资监管和省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目的通过实行党务公开,使机关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党员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加强国资监管、推进省管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23•【字号】鲁国资党[2011]51号•【施行日期】201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国资党〔2011〕51号)各省管企业党委:现将《山东省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2011年8月23日山东省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改进党的作风,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在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
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断提高省管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巩固党在国有企业的领导地位,为省管企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党务公开制度体系和务实高效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党员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一)服务中心,促进发展。
坚持服从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心任务,牢牢把握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工作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为省管企业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环境。
关于建立党务公开六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中共威海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文件威纪派驻三组发…2011‟1号★关于建立党务公开六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各驻在部门、联系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市直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办发[2011]2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质量,优化公开效果,保证各部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到实处,经研究,建立以下六项工作制度,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党务公开责任制度。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
各部门、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担任联络员。
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小组会议,及时有效地研究、部署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落实直接责任。
对文件规定的党务公开8项内容,要以公开目录为基础,全面进行细化分解,逐个落实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每个公开项目内容都有具体部门和相应人员直接负责。
二、党务公开预审制度。
依据“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的原则,各部门、单位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即将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进行预审,严格限制党务工作不能公开的内容,而对广大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定要在最大范围内尽快公开,尊重一般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
在每项党务工作公开前,领导小组都要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能不能公开、怎样公开、公开的范围等进行审核明确。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将监督贯穿于党内事务研究、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三、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各部门、单位都要聘请一定数量的退休老党员和群众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全面监督-2-党务公开实施过程。
要在党务公开办公室设立意见箱,收集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同时要注重及时反馈和整改。
确定每年12月份为“党务公开监督月”,各部门、单位都要结合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民主测评等活动,开展一次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评议,集中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切实杜绝该公开的不公开、先期公开后期不公开、公开时避实就虚、成绩公开问题不公开等问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栏和公开内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内容的通知各镇(街)党(工)委,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工)委,年度大中型企业党委:为进一步规范公开栏的公开内容,提高党务公开的实效性,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栏公开内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的有关要求,凡应通过公开栏向社会进行公开的事项,必须按照全面、具体、真实的原则,及时进行公开。
在公开过程中,不仅要公开政策、公开措施、公开结果,还要公开党务决策过程,最大限度的保障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
二、认真把握统筹结合原则,确保公开形式的协调性。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实施方案》关于“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的要求,在做好党务信息公开的同时,把政务(厂务、社区事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信息一并搞好公开,不断丰富和充实公开内容,坚决杜绝把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割裂开来、仅公开党务信息等现象。
三、加强公开栏更新维护,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各基层党(工)委要对本级及所属党组织现有公开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未建立的要立即开工建设,样式陈旧、规格档次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未更新内容的要抓紧更新。
党务公开栏的设立,要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现的原则,可使用电子显示屏、展板、喷绘、橱窗等固定形式制作,应设在比较醒目的地方,坚持做到防雨、防晒、实用、美观,室外党务公开栏版面原则上不能小于长2.4米、高1.2米,可根据公开量和场地,结合单位实际条件精心设计、合理裁定版面,方便党员、群众观看。
各基层党组织都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公开栏的维护和公开内容的更新,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为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根据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结合人防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党务公开是指本办党组织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党内事务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党务公开遵循实事求是、全面真实、注重实效、面向群众的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任务、重大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
(三)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四)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五)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六)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七)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九)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一)制定目录。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办党务、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
(二)实施公开。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
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印发等
第 4 页2018/01 工作指导 总第283期 时政资讯Political information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印发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通知》强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
《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务公开基本原则,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办公厅(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务公开工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指出,做好2018年经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8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四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五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六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七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八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举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五办[2011]51号关于下发《五星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各村党总支、镇直各支部:根据《党章》、《阜阳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五星镇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党员申请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意见收集和处理回复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
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五星镇党委政府办公室2011年9月17日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党务例行公开制度一、公开的主要内容(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七)制度建设情况。
(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九)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十)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一)把重大决策及贯彻落实情况以文件、简报、通报、报告、备案等形式向党内外进行公开。
(二)通过有关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三)设立长期、定期、即时性党务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投诉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发挥“五星先锋网”、“阜阳市阳光村务信息网”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五)充分利用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六)通过实行“开放日”、党代表调研、询问和质询、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形式公开。
(七)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其他公开形式。
三、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一)拟定公开内容。
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二)党组织审定。
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
(三)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
由所公开内容的原审批人审查签字后实施公开。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系列制度的通知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系列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11.20•【字号】青科发党〔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系列制度的通知厅属各党委(总支)、支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规范党建工作业务流程,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基层党组织,不断提升厅系统党建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制定省科技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14项系列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1月20日党建工作系列制度之一省科技厅系统基层党组织联学联建工作制度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旨在充分发挥联学联建基层党组织的优势互补作用,构建联动共建、互助共赢、统筹发展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以党内和谐促进厅系统和谐。
二、工作目标。
针对厅机关、厅属单位、国科资党委以及所属各党支部的具体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差异,拟定工作目标为:通过“支部联学联建”打破地域和时间限制、单位界限,把两个支部联合起来,以强带弱,整合资源,促进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使基层党组织设置更加适应科技工作的发展,更加准确适应科技创新,在业务工作中找准党的建设与科技发展的结合点。
通过“支部联学联建”进一步深化“结对联创”活动,发挥“五个好”党支部帮带作用,提高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基层党组织,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达到“班子联优,实力联强,党群联心”的目的。
通过“支部联建”进一步协调步伐,一致发展,通过各类学习活动的开展,集思广益,寻找更加有利的工作办法和管理模式。
三、工作原则。
本着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力发展,互助共赢,采取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活动,实现党建引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农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度的通知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农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17•【字号】东府办〔2016〕70号•【施行日期】2016.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农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度的通知东府办〔2016〕7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国营广坝农场,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方市农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7日东方市农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确保村务信息公开安全有序进行,以实现村务监督的常态化和长效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务信息公开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面、真实、及时的原则,实行长期、定期和随机公开。
第三条农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实行责任分工制市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各乡镇农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工作。
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各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数据录入和日常更新、管理和维护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市国库支付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协助乡镇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政府有关部门指导落实村务信息公开平台,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信息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村务信息公开平台” 软件的维护与管理;并协助各个信息发布部门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培训。
第四条每个乡镇通过文件或会议方式,确定一名责任领导,具体分管农村村务信息平台工作;一名干部作为平台日常管理员,负责“农村村务信息公开平台”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工作,以及日常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平台稳定正常运行。
责任领导和管理员名单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度
关于印发《XX乡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度的通知各村党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为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全乡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XX 乡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XX乡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九项配套制度,即:《XX乡党务预公开制度》、《XX乡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XX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XX乡依申请公开制度》、《XX乡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XX乡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XX乡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XX 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XX乡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现将这九项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XX乡委员会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XX乡党务预公开制度第一条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社会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意见。
第二条针对具体情况和预公开内容,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单位内部预公开,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第三条面向社会预公开的,主要采用印发征求意见表、借助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在单位内部预公开的,主要采用召开会议、企信通、内部局域网等形式公开。
第四条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
在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第五条党务预公开工作由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充分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XX乡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乡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由本单位负责实行公开并报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8•【字号】烟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18日烟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率先基本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做出新贡献。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一)系统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
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辖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本地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归集区市政府(管委)和市政府部门规划,展示全市规划体系,引导社会支持、监督规划实施。
(二)突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非煤矿山清理整顿和安全管理信息公开。
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提高公众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20•【文号】•【施行日期】2017.12.20•【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
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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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党组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现将《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党务公开工作制度2011年X月X日附件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根据《XXX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X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X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交委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制度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的事项暂缓公开外,其余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党务公开方式:可采取在党员大会上公布或在公示栏张贴等方式进行。
二、党务公开监督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为XXX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XXX系统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由党总支从党组成员、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离退休职工和群众代表中聘请产生,原则上要覆盖所有下属单位。
下属各党支部要聘请本单位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对XXX系统各党支部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支部反馈;参与支部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各党支部党务公开情况。
三、定期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定期组织监督员对系统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其指出的、客观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三、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一、交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系统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三、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四、督查情况要及时向交委党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
必要时,要根据交委党组意见予以督办。
五、建立系统督查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四、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一、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
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三、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四、各党支部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交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
五、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一、各党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二、各党支部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
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四、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五、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六、党务预公开制度一、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以广泛听取意见。
二、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为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单位内部预公开两种。
公开范围可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三、预公开形式:面向社会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函)、召开会议、开通热线电话或通过服务窗口、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
在单位内部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会议和内部局域网等形式公开。
四、预公开期限: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
在本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五、预公开受理:在公开期间,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办公室应广泛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对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预公开领导:党务预公开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七、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党组民主集中制制度,现就党组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事项,建立如下制度:一、党组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党支部既要定期向党组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党组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组通过支部让党员对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党组内部事务进行了解和参与。
二、党组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组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
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组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
八、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特建立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1、发展规划;2、XXX系统各项规章制度;3、机关党政工团工作计划;4、XX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7、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8、政务公开工作;9、XX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建立主任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交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为交通事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九、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支部党组织和个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二)未按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未开展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五)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四、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