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隋唐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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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隋唐的法律

(581年——907年)

o隋唐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封建法律制度也发展达到了空前完备的程度,步入了成熟阶段。

o隋朝在继承和借鉴前代法制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开皇律》,对以往的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并为唐律所继承,成为制订唐律的蓝本。

o唐朝统治者吸取隋朝法制的教训,确立了以“德主刑辅”为核心的立法指导思想,并进行了大规模的立法。就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疏议》而言,它的立法成就达到了中国古代立法的巅峰。

第一节隋朝的法律概况

一、隋朝的立法概况

(1)隋文帝:

——隋初立法,承袭以德为主,德刑并用的正统法律思想。

* 开皇元年:高炯等制新律

* 开皇三年:苏威等更定为《开皇律》

修律的指导思想:——“以轻代重”,“尽除苛惨”,“取适于时,故有损益”。(2)隋炀帝:《大业律》

二、《开皇律》的立法成就

——在中国法制史上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为唐代及后世法典的编撰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蓝本。

——在内容上和体例上都有创新。

(一)确定封建律典的体例

*《开皇律》以《北齐律》为蓝本

1、12篇篇名及顺序:

《名例》《卫禁》《职制》《户婚》

《厩库》《擅兴》《贼盗》《斗讼》

《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2、影响

——封建刑律12篇的体例最终确定下来,并为后世封建立法所继承。

(二)确立封建五刑制

1、五刑20等

*死刑(2):斩、绞

*流刑(3):2千里、1.5千里、1千里

(并服徒刑:3年、2.5年、2年)

*徒刑(5):3年、2.5年、2年、1.5年、1年

*杖刑(5):100、90、80、70、60下

*笞刑(5):50、40、30、20、10下

2、五刑定制的意义

——标志封建刑制改革(汉文帝开始)的最终完成,封建制五刑正式确立,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因此走向正规和较为人道。

——后世各代王朝所确定的法定正刑基本上都没有超过《开皇律》所确立的五刑范畴。

(三)改重罪十条为“十恶”

1、十恶罪名:

谋反———反逆

谋大逆——大逆

谋叛———叛、降

恶逆———恶逆

不道———不道重罪十条

大不敬——不敬(北齐律)

不孝———不孝

不睦

不义———不义

内乱———内乱

2、惩罚原则:

——重罚

(十恶皆死罪,遇赦不赦)

3、意义:

——强化了封建法律的镇压职能,有效地维护了封建国家的统治;

——成为中国古代封建法典重要组成部分,从唐到清不改。

(四)扩大贵族官僚法律特权

《开皇律》贯彻“礼有等差”的等级制原则,赋予贵族官僚以议、减、赎、当等司法特权,对后世产生了直接影响。

(如:开皇四年的杨素妄言案)

三、《开皇律》的破坏

1、隋文帝带头有法不依

——晚年用法极为严峻

* 首开在朝廷之上责打大臣之制

* 允许各部门长官对部下法外施刑

2、隋炀帝时刑罚更残酷

* 镇压礼部尚书杨玄感叛乱,恢复车裂、枭首、醢刑、灭九族等酷刑。

第二节唐朝的法律指导思想

唐朝在法律上确立了“德本刑用”、“立法宽简”、“执法划一”的指导思想,标志着礼法结合法律思想的成熟。

一、“德本刑用”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唐律疏议‧名例律》

——唐朝形成了以礼为内容,以法为形式,融礼法为一体,相互为用的思想。

二、立法宽简

*“宽”

——指立法内容应轻刑省罚

唐太宗即位后,“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为慎”,取消了许多死刑,以仁义之心治理天下。

(案例:戴胄救死)

*“简”

——指立法形式要条文简明

三、执法划一

1、强调法律的稳定,反对法令数变。

*唐太宗:变更法律要“详慎而行之”。

2、强调法制严明,一断以法。

*君主带头守法,“人有所犯,一一于法”

如:唐太宗自责违法案(关于贪赃犯党仁弘“死刑”改为“罢官”之事)

第三节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

——唐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格、式四种

——以安史之乱为界,唐中后期的法律形式发生变化,以格后敕与刑律统类为主.

一、唐朝前期律、令、格、式的定型

(一)律

——唐的刑法典,亦是基本法典,采取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

——作用是“正刑定罪”

——唐的最主要法律形式,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相对的稳定性。

1、唐律的制定与修订

(1)唐高祖制《武德律》

——12篇、500条

——基本为《开皇律》的翻版

(2)唐太宗制《贞观律》(长孙无忌)

——12篇、500条

——刑罚制度较隋律有很大减轻

——奠定了唐律的基本框架

(3)唐高宗制《永徽律》及《永徽律疏》

——12篇、502条

——《永徽律》基本上是《贞观律》的翻版

——《永徽律疏》为唐朝立法的杰出成果,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

——后定名为《唐律疏议》

(4)唐玄宗制《开元律疏》

——对以前律典进行刊定,使唐律趋于完善。

* 唐朝前期修律综述:

武德肇始

贞观奠基

永徽制疏(最高成就)

开元完善

2、唐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地位

(1)礼法高度融合

——中华法系礼法结合的特点到唐律发展到顶峰

* 封建法律礼法结合的3个阶段:

汉代:以经注律(“春秋决狱”)

魏晋:引礼入律

隋唐:一准乎礼

唐太宗:“失礼之禁,著在刑书。”

(2)立法技术空前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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