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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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十六项重点工程,把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十六项重点工程之一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市委、市政府面对当前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竞争和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新情况,为了加快农业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适应品牌发展和品牌消费的新趋势,作出的科学决策。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可以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可以促进资源整合,引导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品牌农产品优化配置,实现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载体;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可以实现品牌销售,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农产品市场,是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我市农产品品牌数量较少、特别是名牌少,品牌知名度低,品牌效应不强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都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品牌就是信誉、就是竞争力、就是无形资产、就是效益的理念,把培育农产品品牌、发展品牌农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点任务,着力推动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全面实施,切实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步伐,加大名牌农产品培育力度,不断提升我市农业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明确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各种经贸洽谈会、农产品展销会和网络媒体为平台,以创建国家名牌、省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为重点,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突出重点产品,打造知名品牌,为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目标任务是:
围绕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2011年,全市新增农产品品牌30个以上。其中丰润、丰南、滦县、滦南、乐亭、迁安、迁西、遵化、玉田每个县(市)区发展3个以上,开平、古冶、唐海每个县区发展2个以上;在现有农产品品牌中争取培育省级以上名牌5个以上;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农产品10个以上。力争“十二五”期间,培育150个以上生产规模大、标准化水平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
三、严格落实农产品品牌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产品品牌的质量基础。
要以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广泛采用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监管要求,结合优势农产品布局,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产品品牌主体。要加快以农产品加工、流通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专业合作社,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合作社,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
接。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步伐,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三)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包装上市。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促进品牌农产品包装上市,促进农产品的品牌销售。同时要加大服务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切实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要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把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产品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内外通行规则和市场需求,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依托优势农业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五)积极组织名牌农产品申报认证,树立良好品牌信誉和形象。
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河北省名牌产品”、“河北省著名商标”的申报认证工作。要整合现有地方农产品品牌资源,通过申报认证,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名牌农产品。在此基础上,加强包装、扩大宣传,大力推介,积极争创“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要建立完善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加强农产品出口市场研究,努力提高农产品出口份额。围绕农产品展示展销,继续组织参加各类大型农业会展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推介和宣传品牌,让广大消费者了解产品、使用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七)自觉维护品牌形象,确保农产品品牌健康发展。要加强品牌保护,努力维护品牌的质量信誉,保障农产品品牌健康发展,对恪守信用者要予以宣传表彰。品牌主体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四、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