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ord 整理版
天府新区企业优惠政策汇总优惠事项
企业研发与认证
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创新类项目资
金资
助的企业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
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试点
示范
企业按国家到位资金的10%、最高不超过200 万,省级到位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市级到位资金的40%、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给予配套补贴
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分别给予企业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突破“零”专利授权的企业
最高不超过6000 元奖
励
普通商标每件1000 元补贴、国际商标每件
4500 元补贴
主导制定并已公布的行业标准、国家标
准、
国际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采
标
证书的企业或组织
新创中国政府质量奖、四川省政府质量
奖、
成都市政府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 万元、最
高不
超过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 万元补贴
2 万元补贴
分别给予60 万元、40 万元、30 万
元、20
万元奖励
获得国内专利授权每件最高不超过6000 元补贴
获得企事业单位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每件最高不超过4 万元补贴
每年新获得普通商标注册超过30 件的企业10 万元补贴
优惠措施
企业新注册的普通商标和国际商标
word 整理版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0)认可3 万元补贴
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
认可
获得CMM(I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
成)
等级认证的企业
给予不超过认证费70%的一次性补贴,
最高
不超过50 万
通过GM(P GoodM anufacturing
Practices ,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际或国家级认证的
企业
人才引进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等国内外著名科学家创办的企业
给予200—500 万元一次性项目启动补
贴,
并按2∶ 3∶5 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按国家、省、市标准,给予企业5 万元、3
万元、2 万元奖励
获得成都市在职(硕)博士学费补贴后,
再给予10%的学费补贴
创新创业载体
纳入创业服务支持体系的创业咖啡馆、创客空间及创业工场等创新型孵化器
直管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创新创
业载体
实收注册资本在500 万元及以上且成立后1 年内用工人数达到50 人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租用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及其下属单位建设的载体或管委会认可的相关产业专业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一次性补贴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60万元、3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按评估等级,给予不超过1000 平方米的办公研发用房3 年房租补贴,第1 年按每月不超过45 元/ 平方米,第2、3年按每月不超过25 元/ 平方米标准执行
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可2 万元补贴
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
员会
(CNAS)认可
3 万元补
贴
2 万元补贴
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一次性补贴
已入驻直管区的科技型企业新引进或
略新兴产业领域在职(硕)博士的直
管区
科技金融融合
对融资成本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0% 给予补贴,连续补贴三年,每家企业累
计 补贴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具有重大商业模式或技术创新、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经认定符合天府新区 高
端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管理要求
科技服务体系
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
给予 50%的担保费补贴, 每家企业每
年最高
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 可通过股权投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备注:
1. 政策所支持的企业是指注册地和税务解缴关系在直管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其他经济组织)
2. 上文中A、B、C、D 档的分类,请参照附件1。
附件1: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鼓励发展产业目录
附件2: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