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分类国家标准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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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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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类国家标准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1.概述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着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精选文档】

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精选文档】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新12类)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
表1。

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和编码
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1。

2进行归并。

表1.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新12类)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表1.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和编码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1.2进行归并。

表1.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违法建设: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管线及其他设施;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和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

违法建设是行政管理中的常用概念,但在国家立法层面并无“违法建设”的专属概念和相关定义。

在法律上,“违法建设”这一常用概念对应违反规划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并且对应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规定的竞合性违法行为。

违法用地: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的;擅自改变批准用地位臵或四至范围使用土地的;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违法用地是指土地使用者或土地占有人未按照或者有意曲解,规避《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擅自处置土地的,行为。

如非法转让、出租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部分或者全部占有国有或集体土地,非法转让行政划拨土地,未达到土地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土地,县级以下政府擅自出让或者非法买卖国有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临时用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土地利用的不同特征和功能,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便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科学的描述和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是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用地。

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农用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粮食作物种植地、经济作物种植地、果园、茶园、林地、草地等类型。

粮食作物种植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如稻谷、小麦、玉米等;经济作物种植地主要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如棉花、油料作物、烟叶等;果园主要用于种植果树,如苹果、梨、桃等;茶园主要用于种植茶叶;林地主要用于种植木材林和竹林;草地主要用于放养牲畜。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镇建设和农村建设的土地,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建设用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交通运输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类型。

居住区主要用于居民居住,包括住宅小区、农村居民点等;工业区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包括工厂、仓库、矿山等;商业区主要用于商业活动,包括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交通运输用地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设施,包括道路、铁路、航空港等;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公园等。

三、生态用地。

生态用地是指用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土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涵养地、风景名胜区等。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生态用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涵养地、风景名胜区等类型。

自然保护区主要用于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自然生态系统,包括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等;湿地主要用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包括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等;水源涵养地主要用于保护水资源,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库及其周边地区等;风景名胜区主要用于保护自然风景和文化遗产,包括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doc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doc

103
072
农 村 宅 基 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 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081 机 关 团 体 用 地 082 新 闻 出 版 公 共 管 理 与 08 公 共 服 务 用 地 085 084 083 用 地 科 教 用 地 医 卫 慈 善 用 地 文 体 娱 乐 用 地 086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 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 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 等的用地 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 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 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 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 织等的用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 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 民点内部的绿化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用地,以及铁路、公 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 的护堤林 031 有 林 03 林 地 032 地 灌 木 林 地 033 其 他 林 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 然 牧 草 地 草 地 042 人 工 牧 草 地 043 其 他 草 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 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未 利 用 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 的草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 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0.2 的乔木林地, 包括红树 林地和竹林地
08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实用实用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实用实用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新12类)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
表1.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和编码
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1.2进行归并。

表1.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007年8月10日发布实施[日期:2008-07-30]来源:作者:[字体:大 中 小] 一级类二级类含 义三大类类别编码类别名称类别编码类别名称01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农用地011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012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013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02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021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022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023其他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03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以及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031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032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033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04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041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042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043其他草地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未利用地05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建设用地051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土地利用是指人类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包括农业、工业、建设、生态保护等多种形式。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是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科学分类和标准化的体系,对于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土地利用现状可以按照土地利用功能进行分类。

根据土地利用功能的不同,可以将土地分为农用地、林地、草地、水域、城镇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等多个类别。

农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包括耕地、园地、林果地等;林地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草地则用于畜牧业的发展;水域则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城市建设和居住;工矿用地则用于工业和矿产资源的开发。

这种分类方式可以清晰地反映土地的利用功能,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规划和管理土地资源。

其次,土地利用现状还可以按照土地利用方式进行分类。

土地利用方式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等多种类型。

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种植;园地则用于果树和蔬菜的种植;林地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草地用于畜牧业;水域则包括湖泊、水库等;建设用地用于房屋建设和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矿用地用于工业和矿产资源的开发。

这种分类方式可以全面地反映土地的利用方式,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规划和管理土地资源。

最后,土地利用现状还可以按照土地利用强度进行分类。

土地利用强度是指单位面积土地上的经济活动和人口密度等指标的综合表现。

根据土地利用强度的不同,可以将土地分为高强度利用地、中强度利用地、低强度利用地等多个类别。

高强度利用地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和工矿用地;中强度利用地主要包括农业用地和园林用地;低强度利用地主要包括森林用地和草地。

这种分类方式可以客观地反映土地的利用强度,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规划和管理土地资源。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是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科学分类和标准化的体系,对于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土地利用功能、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利用强度的分类,可以更好地反映土地资源的特点,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规划和管理土地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新12类)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
表1.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和编码
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1.2进行归并。

表1.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09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2
使领馆用地
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3
监教场所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4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一级
二级
含 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2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各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201
城市
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
202
建制镇
未利
用地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积而成的总库容≥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建设
用地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3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GB).doc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GB).doc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
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
护堤林
031
有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O.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O.1、<O.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
084
医卫慈善用地
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085
文体娱乐用地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086
公共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
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087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
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4
其他商服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
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06
工矿仓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储用地
06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
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施用地
11l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1.概述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新12类)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
表1.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和编码
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1.2进行归并。

表1.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GB)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GB)
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
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
土地
0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8
公共管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理与公
081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共服务
082
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用地
083
科教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12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湿生植物的土地
1 26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7
裸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
70%的土地
表A.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一级
二级
含义
编码
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l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
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
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2017年11月1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实施了新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新版标准秉持满足生态用地保护需求;
明确新兴产业用地类型、兼顾监管部门管理需求的思路,完善了地类含义,细化了二级类划分,调整了地类名称,增加了湿地归类,将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全面应用。

新版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类型、含义,将土地利用类型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等12个一级类、72个二级类,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审批、供应、整治、执法、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地分类国家标准⼟地利⽤现状分类1.1.概述⼟地利⽤是⼈类根据⾃⾝需要和⼟地的特性,对⼟地资源进⾏的多种形式的利⽤。

⼟地利⽤现状是⼟地资源的⾃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地利⽤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定连成⽚。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变化的。

1.1.1.⼟地分类⽅法⼟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地资源现状、制定⼟地政策、合理利⽤⼟地的重要基础⼯作之⼀。

⼟地分类由于⽬的不同,有着显着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地分类系统。

1.⼟地⾃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地的⾃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地进⾏分类。

⼀般按地貌、⼟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分类。

其⽬的是揭⽰⼟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地构成要素的⾃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地⽣产⼒。

2.⼟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地进⾏分类。

⼀般按⼟地⽣产⼒⽔平、⼟地质量、⼟地⽣产潜⼒、⼟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分类。

也称为⼟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地的⾃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的是为开展⼟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地的⾃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地进⾏综合分类。

⼟地利⽤分类是⼟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地利⽤分类⼀般按⼟地利⽤现状的⼟地覆盖特征、⼟地利⽤⽅式、⼟地⽤途、⼟地经营特点、⼟地利⽤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分类。

其⽬的是了解⼟地利⽤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地利⽤分类即⼟地综合分类是在⼟地资源管理中应⽤最⼴、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地利⽤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加强⼟地管理,合理利⽤⼟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1.概述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范本模板】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范本模板】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类型、含义本标准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在使用本标准时,也可根据需要,在本分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2 规范性文件引用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3 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3.1 覆盖度(盖度)cover degree指一定面积上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3.2 郁闭度 canopy density指林冠(树木的枝叶部分成为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4 总则4.1 为实施全面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制定本标准.4。

2 维护土地利用分类的科学性、实用性、开放性和继承性,满足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社会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4.3 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划分。

反映土地利用的基本现状,但不以此划分部门管理范围5 编码方法5.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分类。

5.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数字编码,一级采用二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二级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从左到右依次代表一、二级。

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标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标

第6页
20 4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 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20 5
风景名胜 及特殊用 地
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 监教、殡葬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 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 机构的建筑用地。
注: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 05、06、07、08、09
一级类与 103、121 二级类按表 A2 进行归并。
第7页
第8页
093
用地
的建筑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 094 宗教用地
宗教自用地。
09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第3页
一级类 二级类
编名 编 名称
码称 码
含义
10 交通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

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与各种道路
输用
用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 沙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 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表 A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一级 编码 名称 20 城镇村
及工矿 用地
二级
编 码
名称
20 1
城市
20 2
建制镇
20 3
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水域
内 陆 滩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
116
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


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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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分类国家标准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概述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着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1.1.2.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国外土地分类工作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

国外土地利用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利用分类的依据。

国内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迟,而且主要工作是在解放以后。

国内土地利用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查)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的城镇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中科院中国土地利用分类以利用方式和土地覆盖为分类依据。

虽然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依据基本相同,但由于国情差异,在具体划分的类型上却不尽相同,如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因此对农用地的分类较细,而国外则相对较粗。

1.1.3.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的重要性1.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土地资源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是人类生存和生产的基本条件。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适合于生活和生产的土地资源则更少。

我国有几千年的土地开发利用历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各种各样的土地利用类型,这些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基础。

为了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需要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统一的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特别是需要及时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

因此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是十分重要的。

2.统一不同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的需要:目前各种土地利用分类很多,标准和含义很不统一,存在着同名多义、多名同义的现象,造成在土地调查和统计上口径不一,给管理和决策带来了困难。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

”。

3.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求:当前,土地管理要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需要制定土地供应、保护、开发,集约和节约利用政策,统一分类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是重要的决策基础依据。

.我国土地调查分类回顾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以来,根据土地管理的需要,我国土地调查采用了不同的分类,下面将简要介绍采用过的分类。

1.2.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我国在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

采用两级分类,其中一级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未利用土地八类,二级分四十六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用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

从1984年发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

1.2.2.城镇土地分类我国在1989年9月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城镇土地分类主要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将城镇土地分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市政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特殊用地、水域用地、农用地及其它用地十个一级类,二十四个二级类。

城镇土地分类用于城镇地籍调查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

从1989年发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

1.2.3.全国土地分类为了满足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扩大调查成果的应用,在研究、分析上述两个土地分类基础上,修改、归并形成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

2001年8月,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01]255号)发布《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试行。

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直接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土地变更调查和全国土地统计年报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1.2.3.1.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是城乡一体化土地分类,对于全面完成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的,可直接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它采用三级分类。

其中一级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也就是《土地管理法》的三大类。

二级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十五类。

三级分七十一类。

1.2.3.2.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对于尚未全面完成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的,建设用地无法细化,可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它的整体框架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相同,也是采用三级分类。

其中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部分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完全相同,建设用地部分进行了适当归并。

将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特殊用地六个二级类和交通运输用地中的三级类街巷,合并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作为二级类,在其下划分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盐田和特殊用地六个三级类。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为统一目前不同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避免因土地利用分类标准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用等弊端,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求,《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从2000年开始筹备,并于2002年列入国家标准计划,正式启动标准编制工作。

2005年7月18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通过标准审查会审查,目前已完成了《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并正式报国家标准委审批。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支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1.3.1.分类方法考虑到国家和部门管理需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将采用土地综合分类即土地利用分类,侧重土地的实际利用现状,根据土地的实际利用和覆盖特征对土地利用类型加以归纳和分类。

首先考虑分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地类的含义和概念进行系统界定,保证地类全覆盖和不交叉,同时还要在科学性和合理性基础上,保证分类的实用性,并与其它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对已运用并无争议的分类尤其本部门成熟的分类予以继承应用。

1.3.2.分类的依据和原则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覆盖特征、利用方式、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及管理特性等因素。

具体分类原则如下:㈠科学性原则:依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运用土地管理科学及相关科学技术,采用多级续分法,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分类。

㈡实用性原则:分类体系力求通俗易用、层次简明,易于判别,便于掌握和应用。

㈢开放性原则:分类体系应具有开放性、兼容性,既要满足一定时期国家宏观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㈣继承性原则:借鉴和吸取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经验,继承应用效果好的分类。

㈤服务于国土源源管理工作,满足国土资源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需要的原则。

1.3.3.分类的基本框架采用二级分类体系。

一级类十二个,二级类五十七个。

1.3.3.1.一级类的设定1.依据土地利用用途和利用方式,考虑到农、林、水、交通等有关部门需求,设定“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交通运输用地”。

2.依据土地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根据有关部门管理需求,设定“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为了保证地类的完整性,对上述一级类中未包含的地类,设定“其它土地”。

1.3.3.2二级类的设定二级类是依据自然属性、覆盖特征、用途和经营目的等方面的土地利用差异,对一级类具体细化。

1.3.4分类的地类含义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表1-1.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和编码??????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1-2进行归并。

表1-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地类认定1.4.1.耕地1.4.1.1.下列土地确认为耕地⑴种植大田作物的土地:大田作物包括:粮食作物(包括稻类,麦类,杂粮类,豆类,薯类等),工业原料作物(包括纤维类,油料类,糖料类等),饲料与绿肥作物(包括饲料类,绿肥作物)。

⑵在耕地上种植其他作物的土地:在耕地上种植的蔬菜,嗜好作物(如烟草),药用作物,香料作物,花卉作物,花圃类,调料作物,染料作物等的土地。

⑶因不同耕作制度种植农作物土地:耕作制度主要包括以种植、收获农作物为主的轮作,间作,混作,套作(也称套种),轮歇地,休闲地等。

⑷新增耕地的土地:通过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变为耕地,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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