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合同法PP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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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特征(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一致。

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与返还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有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一致。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与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者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五、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要约(offer)1、要约的概念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务必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务必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务必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务必完整与确定。

即要约的内容务必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含如下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第五章 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教学课件

第五章 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教学课件

(三) 合同的分类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 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
(一)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指调整与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这是合同法广义的理解。狭义的合同法仅指1999年 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 质量和数量 4. 价款或酬金
(一) 合同的内容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5. 履行的期限 6. 履行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 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和载体。《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 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表明当事人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 择合同的形式。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5-2
A公司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求购一批布料。传真载明了 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 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传真发出后10天,乙纺织厂为A公司 送来同类产品样品,价格比甲厂要低25%。于是A公司与乙 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了乙厂的布料。正在这时,A公司收 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为避免重复购货,A公司赶紧给甲 厂发去传真,声明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采购。但5天后, 甲厂将货送至A公司。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同法)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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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另查明:朱、李二人在买卖房屋时, 为躲避税费,签署了一明一暗两份买卖合同,一 份房价为40万元,用于双方到房管部门过户时使 用,另一份房价为48万元。李某实际向朱某支付 了48万元房价。
问题:〔1〕应当如何认定朱、李签订的一明一暗 两份合同的效力?
〔2〕朱某不能将房屋交付〔过户〕给钱某是否影 响朱某和钱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为什 么?
另一个电子邮件信箱发出了承受发盘的通知,并表 示其已做好履行合同的准备。
北京A公司发现纽约公司发来的邮件是北京时间 6月9日上午11时许,计算机显示的接收时间是北 京时间6月8日上午8时22分。这时,北京A公司知 悉国际市场上咖啡豆的价格已经开场上涨,于是 向纽约公司发出通知,将该批咖啡豆的价格提高 至2000美元/吨。纽约公司回邮件拒绝承受,要 求北京A 公司按合同履行其交货义务。后北京A 公司将该批咖啡豆以2300美元/吨的价格卖给了 美国的另外一家公司,纽约公司遂向北京法院起 诉,要求北京公司赔偿其损失,北京公司那么辩 称,其与纽约公司之间的合同并未成立,在没有 合同关系的情况下,纽约公司的索赔缺乏依据。
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 该批设备交付给D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 等资料仍在赵某处,D公司收到设备后屡次催要 未果,致使无法使用设备,闲置库中。6月8日, 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问: 1、赵某委托B公司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何种 代理行为?
2、如果赵某事后取得处分权,该销售设备的 行为是否有效?
3、如果赵某以A公司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合 同有效,于何时生效?
4、合同如果有效,对B公司以50万元价格将该 批设备出卖给D公司的行为,有人说:“由于B公 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又未经委 托人同意,因而只有在B公司补偿其差额的情况 下,该买卖才对A公司发生效力〞。此种说法是 否有效?为什么?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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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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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29
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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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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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20
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经济法概论(第三版)教学课件第7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概论(第三版)教学课件第7章 合同法律制度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才能成立 要式合同: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订立方能成立的合同。例如,房屋买卖 合同 不要式合同:对合同成立的形式没有特别要求的合同。 6.主合同和从合同-合同是否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 主合同:指不依赖他合同的存在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借款合同 从合同:凡以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即为从合同。例如,担保合同
二、 合同的订立程序 1.要约的概念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 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四)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当事人应当 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在法律、合同未作规定(或约定) 或规定(或约定)不清的情况下,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法律和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 (五)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
四、《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 《民法典》合同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 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民法典》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 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 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 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规定。

合同法——经济法课件.

合同法——经济法课件.
合同法——经济法课件.
一、合同法概述
n 合同的概念 n 合同的法律特征 n 我国合同立法概况、概念和调整范围 n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概念
n 《合同法》规定: n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例题:
n 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 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例如:
n 向某经营着一家小型的物流公司,公司虽然小,但是业务却不少,向某从未不愁没有活干。有一天,向 某收到同城某商贸公司发来的要约书,要约书中表明现在公司向外地拓展业务,需要借助物流公司一对 一往客户单位发货,列明了运输价格,并标明近期内回复有效。向某忙得抽不开身,他觉得这份要约书 只说“近期内回复”,并没有约定具体的承诺期限,什么时候回复都行。一个月后向某见业务量减小, 发出承诺书,却被商贸公司告知“承诺无效,不予合作”。
n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n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n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n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 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需经有权人承认才能生效。包括:
n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n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n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生效的时间
n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n 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n 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n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n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经济法第九章 合同法

经济法第九章 合同法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五、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欠缺有效要件,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尚未 确定,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化欠缺有效要件为符合有效要件,发生当事人预 期的法律效力。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 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三)追缴财产
4
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生效
(一)合同生效的含义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生效的形式 1.成立生效 2.附条件生效 3.附期限生效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3.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留置质物。 ②质物有损坏或者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并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时,质权人可 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③优先受偿权,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 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质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②返还质物的义务。

经济法 第7章 合同法

经济法 第7章 合同法

2. 承诺
• 2.1. 概念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2.2. 要件 • 2.2.1. 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2.2.2. 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到达
• 2.2.3.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做一批桌椅,要约 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要约中提出“双方发生争 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乙公司回信接 受甲学校的一切条件,但在回信中指出,双方发生 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 ) A、甲乙之间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合意 B、甲乙之间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 更 C、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 更 D、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吕某原是甲厂的采购员,因违纪被甲厂开除。 某日,吕某遇到乙厂厂长,便以甲厂名义与 乙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乙厂立即电话询 问甲厂能否如期交货,甲厂厂长见有利可图, 便答应如期交货。结果后来甲厂未能如期交 货,乙厂要求甲厂承担违约责任,而甲厂则 以吕某代理行为无效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 任。 请问:甲厂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发信主义与受信主义
• 1.5. 要约的有效期限
• 1.6.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 1.7. 要约的失效 4种情况
甲方于3月8日向乙方发出一项要约,该邀约 于3月12日到达乙方。甲方在发出要约后 不久反悔,决定撤回要约。则撤回要约的通 知()时,要约不发生效力。
A、早于3月12日到达乙方
B、晚于3月12日到达乙方
C、在撤回要约通知发出之日D于3月12日到达乙方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 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 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出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 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它条件 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 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快件交给 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 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原因是()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经济法说课课件(共21张PPT)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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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与 法律责任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概述
协商
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 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和
解协议。
调解
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 说服教育等方式,促使 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仲裁
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 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
行裁决。
诉讼
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 诉讼,通过审判程序解
决争议。
仲裁与诉讼程序简介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可以分为不 同的类型,如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 与实践合同等。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 则、诚信原则等,这些原则是合同 法的基础和核心。
担保法律制度
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担保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保障措施,包括人的担保、 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等。
社会保障法的历史和发展
阐述社会保障法的起源、发展历程及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 实践情况,展示其不断完善和进步的过程。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分析社会保障法所遵循的公平、正义、共享等基本原则, 强调其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 要意义。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社会保险法概述
介绍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含义、主要内容和作用,阐述其与 商业保险的区别和联系。
学习奠定基础。
经济法体系
02
介绍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包括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
调控法等,帮助学生建立整体知识框架。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03
分析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
别,加深对经济法独特性的理解。

经济法 第7章 合同法讲解

经济法 第7章 合同法讲解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由于 A公司的业务员小新对钢材型号不太熟悉,因 此,在签订合同时,将A公司原先想买的普通 低合金钢写成了普通碳素钢。但市场上普通 碳素钢销售情况看好。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 货并支付了货款。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请问: (1)小新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Fra bibliotek么行为? 其效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二)撤销权的行使
撤销权人应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行使撤 销权
有下列情形,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 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或者 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2000年5月8日,谢小全在金星珠宝店购 买了一条项链,标签标明该项链为24K纯 金,但第二天谢小全让专人检测该项链含金 量却为18K。2000年5月10日到2 001年6月1日,谢小全一直与该珠宝店 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2001年6月2 日谢小全一纸诉状把珠宝店告上法院,要求 撤销该买卖合同。
• 2.3. 基本原则 •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
3. 合同的种类
• 3.1.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 3.2.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 3.3.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3.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 3.5. 主合同与从合同 • 3.6. 格式合同与商议合同
祥云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 张某借给李某1万元不要利息; 李某把价值5万元的柑橘交给铁路部门运输; 铁律部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0条长椅。 以上四种合同中() A、第一个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是实践合同

经济法-6-合同法(1)

经济法-6-合同法(1)

教学设计(讲稿)教学内容与设计导入课题:市场经济→商事交易→商事组织→合同!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任务:草拟一份买卖合同➢坐在一张桌子上的同学,一名为甲方,一名为乙方;➢买卖的标的物为《经济法》书一本;➢价格:36.00元。

分析总结:复习导入5′讲授布置任务40′师生讨论(一)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

(二)格式条款小张毕业后创业,加盟了一家品牌洗衣干洗店。

一天一名客户送来了一套名牌西装需要干洗,洗衣店出具给客户一张洗衣店统一的收据,收据上载明,“洗衣费15元,洗衣如果发生毁损、遗失,赔偿衣服费用的2倍”。

可是衣服在运往总店的途中发生遗失,现客户要求赔偿,赔偿多少呢?总结:对格式合同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三、合同订立的方式1、要约,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案例分析分析总结讲授20′甲借给乙1万元人民币,后来乙有钱了还甲8000元。

乙向甲出具借条。

如下:借条今借甲人民币壹万元整。

乙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4、强制缔约,是指当事人对对方的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5、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1: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呼191--88888”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郭七都不肯割售。

经济法实务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经济法实务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一、合同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2、合同的分类 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从学理上合同 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4)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7)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 的合同。
二、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订立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 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 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 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 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 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 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合同的订立
(六)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 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根据自愿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协商,决定是否订立合同。协商不成,也无 需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对方造成 损失,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 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 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负有缔约过失责任的当 事人,应当赔偿受损害的当事人,赔偿以受损害的 当事人的损失为限,包括直接利益的减少和间接利 益的损害。
二、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已经成立 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有效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国家法律予以保护,无 效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赵威《经济法》合同法92页PPT

赵威《经济法》合同法92页PPT


Hale Waihona Puke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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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赵威《经济法》合同法
1、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2、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 身就是 讲道理 ……法 律,也 ----即 明示道 理。— —爱·科 克
3、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 克 4、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 定颓败 。—— 塞内加 5、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 面前人 人是平 等的。 ——波 洛克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具体规定如下: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按照其约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 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 ➢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 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 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
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 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 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 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即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
五、缔约过失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 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使对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 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 当事人一方实施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 由于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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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邀请
v 也称要约引诱,指行为人邀请他人向其提 出要约。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具有法律意 义,仅是当事人认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对 行为人不具有约束力。
v 现实生活中的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广告、 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品广告(符合 要经规定的除外)属于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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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
1、含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构成要件: v (1)须由特定的人发出 v (2)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v (3)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v (4)必须表明一经承诺后要约人即受其约束的
经济法合同法PPT(1)
v 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 的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理,因此,向 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的 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 司承担。”
v 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上午,乙公司发函称已准 备发货。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 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公 司的货物,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的货物。甲公 司认为,食品加工厂的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 约,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
什么? v (6)食品加工厂有无义务接受甲公司的包装纸?本案中
甲公司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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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及其法律特征
v 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 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v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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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v (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 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
v (2)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是什么行为? v (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v (4)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
什么? v (5)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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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愿原则
v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 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v 此即合同法的自愿原则。其核心是充分尊重当事人 在进行合同活动中对外表达的内心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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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平原则
v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 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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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的法律特征
v 其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v 其二,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
事法律行为。 v 其三,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v 其四,合同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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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法
1、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 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
克服。但是,能否成为“情势”,还要看其与合同的关联程
度。另外,在战争和其他灾难后,国家会特别制定一些法律
加以处理。所以,总的来说,在德国,基于灾难而适用情势
变更原则的情况不多。就中国而言,在出现灾难的情况下,
可以直接通过适用《合同法》第117条的不可抗力条款加以
解决。
v
第四,其他经济因素的变化。这里的经济环境,包括影
v 这一原则主要包括: v 第一,依法订立。 v 第二,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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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德、公序、公益原则
v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
v 社会公德,即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是指人们在社会 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以道德为核 心的概念,是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
些标的额大、关系复杂、不能 信件以及数据电
即时清结的合同。

文等可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
v 《合同法》第10条规定,法律、 式。其中,数据














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外,当 子数据交换和电
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 子邮件等。
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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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 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 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 法律。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 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以 及其他法律性质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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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v (1)平等原则
v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v 通常适用于面对面的交易和通过电话达成的 交易中。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并不需要当 事人特别约定。只要是没有约定形式,也没 有法定形式的合同,就可采取口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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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书面形式
v 当事人以文字表达合同权利义
《合同法》第11 条规定,书面形
务关系的形式,它通常用于一 式是指合同书、
3、其它形式
v 推定形式:行为默示形式或意思实现形式。 v 指当事人没有用语言、文字意见表示,仅用
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以为一定或指定 的行为作出承诺而订立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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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第12条
v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v (2)标的;(3)数量;(4)质量; v (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 v (7)履行地点和方式:(8)违约责任; v (9)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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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2
经济法合同法PPT(1)
v 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急需包装材料, 于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函 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装纸,如贵公 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 买。”
v 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 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 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的价格,而甲公司在发 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 令A4型包装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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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上的情势变更类型
v
第二,法律变动与行政行为。法律变动通常为当事人所
不能预见,往往会构成履行不能或情势变更。主要有以下几
种情况:其一,征收。其二,税法的变动。德国最高法院的
基本意见是,除非当事人对税收的结果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
定,否则税法变动的结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其三,两德统
意思
经济法合同法PPT(1)
3、要约的生效时间:到达主义 4、要约的失效 v (1)要约的存续期间届满,而受要约人仍未
作出承诺。 v (2)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 对要约内容进行添加、限制或更改,包括提出附 加或保留条件,则形成反要约。
v (3)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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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 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迟到的撤回通知 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响民事主体生产和经营的各种客观因素。其一,成本增加。
但只是在特别的情况下,外界因素导致成本异乎寻常地增高,
才有适用情势变更的余地。其二,技术发展。技术的发展也
可以导致合同标的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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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法原则
v 合法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以及处理合 同争议时,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
v 要约的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 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v 法律规定不得撤销的要约:
™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 销;
™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 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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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4)当事人死亡或者丧失缔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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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v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 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 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 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 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v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于同年 10月1日起施行。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以及其他法律性质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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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v 我国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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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上的情势变更类型
v 第一,货币贬值。在以货币作为履行标的的长期 双务合同中,货币贬值是一种影响平衡关系的常见 类型。一战以后,德国帝国法院(RG)和后来的联 邦最高法院(BGH)有很多这种类型的判决。有这样 的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在退休后,主张其 维持生活的费用比20年前增加了40%,要求法院变 更退休金的数额。法院认为,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 情势变更,支持了其主张。
v 所谓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合同法律行为 时,本着公正的观念,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对 等交换,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实现各自的合 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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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原则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v 第一,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对应性。 v 第二,双方取得的利益与履行的义务在价值上要大体相当。 v 第三,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应该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一方不
v (2)提示和说明义务。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前提 下,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 款,并按对方事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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